临沂市农药质量抽检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临沂市农业局2024)



2024年临沂市农业农村局农药质量抽检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SDXD-2024124(招标文件编号:SDXD-2024124)
二、项目名称:2024年临沂市农业农村局农药质量抽检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山东禾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桑园路28号农科院南院4号楼4楼410室
中标(成交)金额:10.45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山东威瑞信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安康路485号综合楼
中标(成交)金额:10.48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山东禾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临沂市农业农村局农药质量抽检服务项目A包
详见文件
详见文件
详见文件
详见文件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山东威瑞信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2024年临沂市农业农村局农药质量抽检服务项目B包
详见文件
详见文件
详见文件
详见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爱斌、张伟、王传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山东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鲁招协〔2024〕13号执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17号        
联系方式:临沂市农业农村局:0539-89611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兴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沂市河东区九曲街道杨庄九州商贸中心第南2号沿街            
联系方式:刘工:17686919560;0539-81822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  17686919560;0539-818229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临沂市农业农村局农药质量抽检服务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基础化学品及相关产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化学农药

采购单位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
兰山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05日 16:35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爱斌、张伟、王传祥

总成交金额
¥209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工

项目联系电话
17686919560;0539-8182297

采购单位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
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1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0539-8961179

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兴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临沂市河东区九曲街道杨庄九州商贸中心第南2号沿街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工:17686919560;0539-8182297

附件:

附件1
2024年临沂市农业农村局农药质量抽检服务项目.pdf

2024年临沂市农业农村局农药质量抽检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DXD-2024124采购单位:临沂市农业农村局代理单位:山东兴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四年八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2.定义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时间单位及货币种类4.报价费用5.合格的供应商6.报价有效期7.投标保证金8.基础资料提供二、磋商文件9.磋商文件的组成10.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11.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2.解释权13.知识产权14.磋商文件的约束力三、报价文件的编制15.报价文件的组成16.报价文件的编制要求17.报价说明18.报价文件份数和签署四、报价文件的递交19.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格式参考附件)20.报价文件的提交21.报价截止时间22.迟交的报价文件23.报价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五、磋商24.开标会议一般规定25.报价文件的有效性26.磋商小组27.评审过程的保密性28.磋商步骤六、评审方法及标准29.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七、合同的授予30.合同授予标准31.采购人拒绝报价的权利32.成交通知书33.签订合同34.其他第三章项目说明、采购内容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附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024年临沂市农业农村局农药质量抽检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临沂市农业农村局农药质量抽检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东兴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临沂市河东区九曲街道杨庄九州商贸中心第南2号沿街)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XD-2024124项目名称:2024年临沂市农业农村局农药质量抽检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A包:105000元;B包:105000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A包:105000元;B包:105000元(人民币)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含)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含证书附表,证书附表须包含本次采购内容);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获取采购文件山东兴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电话:0539-8182297时间:2024年08月26日至2024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山东兴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临沂市河东区九曲街道杨庄九州商贸中心第南2号沿街)方式:只有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企业才能领取磋商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一份留存,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项目名称、包号、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并加盖公章:(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2)具有从事对应行业准入资格、相关有效资质证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售价:¥300.0元/包(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山东兴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临沂市河东区九曲街道杨庄九州商贸中心第南2号沿街)五、开启时间:2024年09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山东兴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临沂市河东区九曲街道杨庄九州商贸中心第南2号沿街)六、公告期限详见磋商文件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临沂市农业农村局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17号。联系方式:0539-896117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兴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临沂市河东区九曲街道杨庄九州商贸中心第南2号沿街联系方式:刘工17686919560;0539-8182297山东兴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电话:0539-818229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工电话:17686919560;0539-8182297山东兴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电话:0539-818229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2024年临沂市农业农村局农药质量抽检服务项目。2.定义2.1采购人系指临沂市农业农村局。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兴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磋商小组系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负责组织,由采购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临时组织。2.5成交供应商系指由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2.6磋商文件中的“甲方”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人,“乙方”系指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2.7上一年度是指从上一年1月1日至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上两年度是指从上两年1月1日至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以此类推。2.8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公告(中国招标与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2.9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影印件、传真件、扫描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供应商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时间单位及货币种类3.1磋商文件、报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之间有关采购活动所有书面形式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3.2供应商可以在报价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必须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简体中文译文,并以简体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供应商未提供该数据或资料。3.3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报价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4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3.5磋商文件及报价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山东兴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6,电话:0539-81822974.报价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合格的供应商5.1供应商必须满足本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公告》中的相关要求。5.2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5.3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5.4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山东省、临沂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5.5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和要求。5.6合格的供应商将具有参加被评审的资格。6.报价有效期6.1报价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报价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天。在此期间,凡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均保持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将受磋商文件约束,如供应商被授予合同,供应商不得拒绝。6.2原定报价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6.3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6.4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报价文件,接受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报价文件。6.5因延长报价有效期造成供应商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给予赔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报价有效期的除外。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8.基础资料提供8.1供应商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的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应于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日起1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视为供应商已认可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容。8.2如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服务要求等)存在倾向性、排斥性或影响竞争的其他不当条款的,请以有效书面形式(加盖公司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及时给予答复,磋商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山东兴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7,电话:0539-8182297延长报价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磋商文件的收受人。未在要求的时限内提出,则视为磋商文件不存在影响竞争的不当条款。二、磋商文件9.磋商文件的组成9.1供应商应对照磋商文件,仔细检查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项目说明、采购内容第四章合同格式第五章附件9.2除本须知第9.1款内容外,采购代理机构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9.3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报价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报价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10.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10.1供应商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请于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若没有,视为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无任何异议。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1日内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10.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10.3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通知所有购买同一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在收到该修改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文件。10.4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或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通知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山东兴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8,电话:0539-8182297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或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通知为准(若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出通知,则视为所有供应商都已收到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10.5为使供应商编写报价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或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通知所有购买同一磋商文件的供应商。10.6自磋商文件发布至正式开标前,供应商除就标书问题与采购人进行咨询外,禁止以任何其他方式与采购人进行沟通接触,否则予以取消投标资格。11.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1.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进行踏勘现场。建议供应商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和检查,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实施项目的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和风险,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的申请将不被批准。11.2考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11.3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他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12.解释权(1)本次采购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2)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以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处理。13.知识产权(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响应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4.磋商文件的约束力山东兴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9,电话:0539-8182297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有)(如分包则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项目名称:,价格单位:元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品牌规格型号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价格价格价格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品牌规格型号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单价数量小计123合计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说明:1、环保产品的界定以《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为准。2、如所投产品为环保产品的,必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审时不予加分。3、响应文件内需附有效期内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制定的最新(评审时间之前)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打印件。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明细表(如有)(如分包则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项目名称:,价格单位:元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品牌规格型号价格价格价格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品牌规格型号单价数量小计123合计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1)如所报货物为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分时不予价格扣除。(2)本文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文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4)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附件: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或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包(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如果是联合体报价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函或相应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或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在参加(项目名称)*包(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前,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采购文件关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要求。特此承诺。我方对上述承诺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承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罚。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3.如果是联合体报价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函或相应的证明材料。4.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附件:供应商关联单位声明我单位负责人(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我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单位名称,如没有填“无”),不存在与我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临沂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净化政府采购市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共同营造和维护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我们作为参加市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就反商业贿赂向社会郑重承诺:一、认真学习并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树立质量为本的理念,诚实守信,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搞不正当交易行为。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自觉遵守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及公平交易,建立投标诚信、价格诚信、合同诚信、履约诚信、服务诚信等诚信体系。三、不弄虚作假,骗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不提供虚假资质文件谋取中标或成交;不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资格)证书;不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接或承揽政府采购业务。四、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订单;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五、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其他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六、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委员会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不合法利益,具体包括:不得赠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以及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等。七、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严格按合同履约,为采购人提供符合质量标准规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销售冒牌、走私货物;不擅自变更或终止、转让、转包政府采购合同;主动配合政府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八、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检查和调查,并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材料。我们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事项,自愿接受主管(监管)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如有违反的,自愿接受执法执纪机关和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理。承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我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声明函本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情况,同时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技术条款偏离表序号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备注序号条款号条款内容条款号条款内容备注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全权代表:(签字或印章)年月日报价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格式(正本/副本)报价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公章):地址:电话:传真:公开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公章):地址:电话:传真:电子版(U盘)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公章):地址:电话:传真:报价文件封口格式--------------请勿在年月日:时之前启封---------------加盖供应商公章(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供应商全权代表签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药质量抽检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临沂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