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建设工程PPP项目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 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乐山市苏稽发展建设管理委员会2024)
内容:
乐山市苏稽发展建设管理委员会四川省乐山市苏稽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PPP项目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1012024000226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乐山市苏稽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PPP项目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四川正则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66号华达商城D-1210,1212室
1,672,400.00元
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百分比):70%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三路7号中海慧智大厦1栋1C518
1,007,900.00元
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百分比):7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苏稽大道)):
服务类(四川正则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11990000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
完全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完全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完全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完全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合同包2(合同包二(苏棉大道)):
服务类(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11990000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
完全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完全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完全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完全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付兵、施亚雄、苏雪梅、谢菱、刘蓉玲、舒博(采购人代表)、黄孟琦(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收费标准下浮30%计取,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4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1.0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市苏稽发展建设管理委员会
地址:市中区苏稽镇民营路奥林匹克中心体育场
联系方式:0833-25556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龙桥路6号132栋7楼701号、702号
联系方式:028-83119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028-83119888
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06日
相关附件:
四川省乐山市苏稽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PPP项目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2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 包一.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 包二.pdf
附件:
包2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乐山市苏稽发展建设管理委员会的四川省乐山市苏稽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PPP项目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四川正则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45人,营业收入为10,657.57万元(大写:壹亿零陆佰伍拾柒万伍仟柒佰元),资产总额为9,605.07万元(大写:玖仟陆佰零伍万零柒佰元),属于中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四川正则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9月3日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应逐一列明具体情况。4.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乐山市苏稽发展建设管理委员会的四川省乐山市苏稽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PPP项目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96人,营业收入为15,639.063151万元(大写:壹亿伍仟陆佰叁拾玖万零陆佰叁拾壹元伍角壹分),资产总额为10,856.598427万元(大写:壹亿零捌佰伍拾陆万伍仟玖佰捌拾肆元贰角柒分),属于中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9月4日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应逐一列明具体情况。4.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四川省乐山市苏稽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PPP项目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评审情况表项目编号:N51110120240002262024-09-04序号供应商名称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原因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服务方案(30.00分)项目管理机构(32.00分)业绩(23.00分)报价(15.00分)综合评审得分汇总(100分)评审结果1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是是/否27.642930.000018.00008.1883.82第一中标候选人: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报价金额: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70%。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建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价金额:结算2成都立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是/否28.071432.000018.00009.0087.07第一中标候选人: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报价金额: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70%。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建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价金额:结算3四川正则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是是/否27.642932.000023.00009.0091.64第一中标候选人: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报价金额: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70%。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建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价金额:结算4四川建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是是/否27.857132.000023.000013.0495.90第一中标候选人: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报价金额: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70%。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建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价金额:结算5中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是是/否28.071432.000023.00009.0092.07第一中标候选人: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报价金额: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70%。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建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价金额:结算6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是是/否27.857132.000023.00009.0091.86第一中标候选人: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报价金额: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70%。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建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价金额:结算7四川中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是是/否26.785732.000018.00009.0085.79第一中标候选人: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报价金额: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70%。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建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价金额:结算8四川汇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是/否27.642932.000023.00007.7690.40第一中标候选人: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报价金额: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70%。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建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价金额:结算第一中标候选人: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报价金额: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70%。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建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价金额:结算-第1页--第1页--第1页--第1页--第1页--第1页--第1页--第1页--第1页--第1页--第1页-审核造价9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是是/否29.142930.000023.000015.0097.14审核造价咨询服务:65.5%。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鑫海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60.5%。10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是是/否27.857132.000018.00005.0082.86审核造价咨询服务:65.5%。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鑫海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60.5%。11四川鑫海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是是/否28.071432.000023.000011.3994.46审核造价咨询服务:65.5%。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鑫海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60.5%。12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是/否28.500032.000023.00004.8988.39审核造价咨询服务:65.5%。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鑫海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60.5%。13名扬宇恒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是否评审条款\"需要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的实质性要求。\"不通过,专家组长评审意见:提供的澄清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不能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否/////审核造价咨询服务:65.5%。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鑫海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60.5%。14中锦冠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是否评审条款\"需要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的实质性要求。\"不通过,专家组长评审意见:提供的澄清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不能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否/////审核造价咨询服务:65.5%。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鑫海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60.5%。15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是是/否28.285732.000023.00009.0092.29审核造价咨询服务:65.5%。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鑫海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60.5%。-第2页-四川省乐山市苏稽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PPP项目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评审情况表项目编号:N51110120240002262024-09-04序号供应商名称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原因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服务方案(30.00分)项目管理机构(32.00分)业绩(23.00分)报价(15.00分)综合评审得分汇总(100分)评审结果1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是是/否27.642930.000018.00008.8284.46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正则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70%。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鑫海2成都立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是/否28.071432.000018.00009.0087.07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正则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70%。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鑫海3四川正则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是是/否27.642932.000023.000015.0097.64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正则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70%。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鑫海4四川建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是否评审条款\"需要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的实质性要求。\"不通过,专家组长评审意见:没有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4.5投标报价”以及“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4其他要求”,提供的澄清材料与要求澄清的包的不一致。不能澄清包1的报价合理性。否/////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正则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70%。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鑫海5中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是是/否28.071432.000023.00009.0092.07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正则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70%。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鑫海6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是是/否27.857132.000023.00009.0091.86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正则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70%。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鑫海7四川中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是是/否26.785732.000018.00009.0085.79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正则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70%。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鑫海8四川汇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是/否27.642932.000023.00007.7690.40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正则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70%。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鑫海序号供应商名称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原因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服务方案(30.00分)项目管理机构(32.00分)业绩(23.00分)报价(15.00分)综合评审得分汇总(100分)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正则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报价金额: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70%。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鑫海-第2页--第2页--第2页--第2页--第2页--第2页--第2页--第2页--第2页--第2页--第2页-工程造价9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是是/否29.142930.000023.00009.0091.14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60.5%。第三中标候选人: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价金额: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50%。10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是是/否27.857132.000018.00005.1783.03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60.5%。第三中标候选人: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价金额: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50%。11四川鑫海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是是/否28.071432.000023.000011.3994.46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60.5%。第三中标候选人: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价金额: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50%。12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是/否28.500032.000023.00005.1188.61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60.5%。第三中标候选人: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价金额: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50%。13名扬宇恒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是否评审条款\"需要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的实质性要求。\"不通过,专家组长评审意见:没有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4.5投标报价”以及“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4其他要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投标报价的澄清说明。否/////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60.5%。第三中标候选人: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价金额: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50%。14中锦冠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是否评审条款\"需要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的实质性要求。\"不通过,专家组长评审意见:没有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4.5投标报价”以及“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4其他要求”,提供的澄清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报价澄清材料没有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工程及其有关的货物、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否/////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60.5%。第三中标候选人: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价金额: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50%。15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是是/否28.285732.000023.00009.0092.29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60.5%。第三中标候选人: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价金额: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50%。-第2页--第2页--第2页--第2页--第2页--第2页--第2页--第2页--第2页--第2页--第2页-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60.5%。第三中标候选人: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价金额: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50%。-第3页--第3页--第3页--第3页--第3页--第3页--第3页--第3页--第3页--第3页--第3页-16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是是/否27.857132.000023.00009.0091.86-第4页-报价表项目编号:N5111012024000226项目名称:四川省乐山市苏稽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PPP项目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采购包:1(合同包一(苏稽大道))投标人名称: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最高限价响应报报价类服务范服务期限报价内容,位最高限价价型围服务期限1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项100.00%%下浮率备注:无投标人公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第1页-技术服务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说明偏离情况(正/负/无)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逐条填写此表,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非联合体承诺函(格式不限,投标人自拟)技术服务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说明偏离情况(正/负/无)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逐条填写此表,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样品将作为中标(成交)后履约验收标准,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规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约。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我单位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由我单位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含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享有使用权。如使用了我单位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已在投标(响应)报价中包括了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投标(响应)有效期为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投标(响应)文件提交后,本函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需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第1页-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2页-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增加行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应逐一列明具体情况。4.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报价表项目编号:N5111012024000226项目名称:四川省乐山市苏稽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PPP项目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采购包:2(合同包二(苏棉大道))投标人名称: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最高限价响应报报价类服务范服务期限报价内容,位最高限价价型围服务期限1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项100.00%%下浮率备注:无投标人公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第1页-商务应答表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包件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说明偏离情况(正/负/无)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投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全部商务要求逐条填写此表,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接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第1页-非联合体承诺函(格式不限,投标人自拟)投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商务应答表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包件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说明偏离情况(正/负/无)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投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全部商务要求逐条填写此表,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版本号:240808001招标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乐山市苏稽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PPP项目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编号:N5111012024000226乐山市苏稽发展建设管理委员会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4年08月14日第一章投标邀请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乐山市苏稽发展建设管理委员会委托,拟对四川省乐山市苏稽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PPP项目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四川省乐山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110120240002261.2.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乐山市苏稽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PPP项目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1.3.招标项目简介四川省乐山市苏稽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项目苏稽大道和苏棉大道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结算审核内容包括苏稽大道、苏棉大道两条道路工程,道路全长约5.9公里,配套地下综合管廊5.9公里。其中,苏稽大道全长约3.4公里,配套地下综合管廊3.4公里(单仓综合管廊);苏棉大道全长约2.5公里,配套地下综合管廊2.5公里(电力和综合双仓综合管廊)。估算总投资约12.55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9.15亿元(苏稽大道5.76亿元,苏棉大道3.39亿元)。本项目共分两个包,包一:苏稽大道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费为167.24万元,包二:苏棉大道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费为100.79万元。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描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描述: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采购包2: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描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描述: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乐山市苏稽发展建设管理委员会地址:市中区苏稽镇民营路奥林匹克中心体育场邮编:614000联系人:舒老师联系电话:0833-2555696代理机构: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龙桥路6号132栋7楼701号、702号邮编:610000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28-8311988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1,672,400.00元采购包2:1,007,900.00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采购包2:综合评分法 (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5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收取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0%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签定合同前向招标人指定账户支付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符合条件具备偿付能力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者现金转账提交)。在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要求并验收合格满30日后,招标人接到投标人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招标人确认本合同服务质量与服务要求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30日内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采购包2:收取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0%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签定合同前向招标人指定账户支付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符合条件具备偿付能力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者现金转账提交)。在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要求并验收合格满30日后,招标人接到投标人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招标人确认本合同服务质量与服务要求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30日内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6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90 天。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7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收费标准下浮30%计取,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支付。8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9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采购包2:否10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无11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注: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2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3实质性要求本招标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评标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4其他说明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由乐山市苏稽发展建设管理委员会和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乐山市苏稽发展建设管理委员会。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开展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出具评标报告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将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更正信息;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人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投标人不确认,其投标无效。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并加盖电子印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6.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第六章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二、投标人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投标文件的提交★一、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招标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投标人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投标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投标人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2.5.1.2.开标程序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标,在线解密投标文件。2.5.1.3.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未按时完成解密外,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5.1.4.有关要求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予以答复。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人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中标人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中标人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中标人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不适用前述规定。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采购包2: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采购包2: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采购包2: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采购包2: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采购包2: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一次性验收采购包2:一次性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投标人提出验收申请后,达到验收条件起3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00%;采购包2:1、验收条件说明: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后,达到验收条件起3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00%;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签订合同时约定采购包2:签订合同时约定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要求采购包2: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要求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质量的要求采购包2: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质量的要求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人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包2: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人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签订合同时约定采购包2:签订合同时约定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和账户转出。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二)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三)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六)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七)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八、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十、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一、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二、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三、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投标人有前述第一至七条情形的,认定其投标无效;中标人有前述第二至七条情形之一的,认定中标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投标人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涉嫌串通投标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采购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投标人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乐山市苏稽发展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除采购需求外的招标文件的询问、质疑由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28-83119888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龙桥路6号132栋7楼701号、702号邮编:610000答复主体:采购人联系人:舒老师联系电话:0833-2555696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苏稽镇民营路奥林匹克中心体育场邮编:614000三、投标人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投标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四、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投标人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投标人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系方式。八、法律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投标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标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采购包2:不需要样品评审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672,4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672,4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 (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其他工程管理服务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1.00(项)1,672,4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否否否否否采购包2: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007,9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007,9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 (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其他工程管理服务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1.00(项)1,007,9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否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项%100.00下浮率本包报价方式为下浮率报价。采购包2: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项%100.00下浮率本包报价方式为下浮率报价。★注: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投标人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采购包2: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采购包2: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投标人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采购包2: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采购包2: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采购包2: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序号符号标识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一)、服务内容主要负责苏稽大道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审计)相关服务咨询工作:1、完成苏稽大道工程进度款计量资料审核(审计);2、完成苏稽大道工程签证和工程变更资料审核(审计);3、完成苏稽大道工程人工和材料调差资料审核(审计);4、完成苏稽大道工程相关二类费用资料审核(审计);5、完成根据工作需要开展无信息价材料(设备)询价工作;6、完成苏稽大道工程竣工图和竣工结算资料审核(审计)7、完成乐山市苏稽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PPP项目道路建设涉及的杆管线迁改结算资料审核(审计)。8、完成招标人交办的本项目审核(审计)咨询其他相关工作。(二)、服务要求1、工作阶段(1)工作准备阶段:①、合同签订之日后的3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本次咨询服务需收集的资料清单(包括但不限于过程计量、签证、变更、人工和材料调差、二类费用、杆管线结算等内容);接到招标人通知后的3个日历天内,到招标人制定地点领取本项目的相关资料,并开展现场踏勘。②、合同签订之日后的1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完成计量、签证、变更、人工和材料调差、二类费用、杆管线结算等资料收集整理,按工作分类详实制定《苏稽大道资料清单及台账》。 ③、合同签订之日后的25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苏稽大道资料清单及台账》《苏稽大道竣工结算审核(审计)工作计划》,由招标人审核批准。其中,制定的工作计划应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审核(或审计)工作进度安排、各专业负责人和其他人员职责分工等。其中,职责分工应提供包含各专业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资质证书、任务分工等主要内容。④、根据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派驻的相关人员准时参加有关工作会议。(2)审核(审计)阶段:①、招标人批准项目审核(审计)工作计划后的7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须完成本项目所有工程计量资料的审核;完成工程签证、变更、人工和材料调差资料的审核(审计);中标人须重点对土石方、基坑支护等隐蔽工程开展审核(审计),在法律法规的允许下可采取任何方式进行复核。②、中标人应在每15个日历天或者按招标人要求,向招标人提交《苏稽大道竣工结算审核(审计)工作阶段情况报告》,报告应包含但不限于审核(审计)情况、主要问题、解决方案、工作建议、下一步工作安排等。中标人在审核(审计)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书面报告招标人;③、招标人原则上每15个日历天或者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工作会议,中标人派驻的相关人员须按要求准时参加。(3)提交成果阶段:①、中标人提交《苏稽大道竣工结算审核(审计)工作计划》后的85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项目审核(审计)报告(定案表);②、中标人提交《苏稽大道竣工结算审核(审计)工作计划》后的100个日历天内,按照国家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造价行业管理有关规程标准,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正式工程竣工定案表。③、招标人可以采取专家评审或另行聘用第三方机构对中标人提交的成果进行随机审核,专家评审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④、中标人在收到二类费用以及杆管线迁改结算资料后的3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正式结算审核报告;⑤、中标人应当保管好开展咨询服务中涉及的会议纪要、踏勘记录等过程资料,以备后续政府审计抽检时使用。在竣工结算审核(审计)工作后,中标人须将招标人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工作过程资料移交招标人。2、质量要求合法合规性:中标人应严格执行国家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造价行业管理有关规程标准,PPP项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规定,认真按照《乐山市苏稽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乐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乐山市(市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投资与付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等文件规定,认真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审计)工作。真实公正性:中标人应按照诚信、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审核(审计)工作,保证复核、审查资料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公正性。准确完整性:中标人提交的中间及最终咨询成果文件编制选用定额和相关配套文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及《乐山市苏稽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PPP项目合同》约定,相关资料复核、审查数据应保证准确,不应有错误数据,提交的成果(报告)应保证完整(无漏项)。3、人员要求承担本合同造价咨询的专业人员应遵守行业规范和行为规范,勤勉、尽责、审慎、高效和按程序开展审核(审计)。在服务过程中,严禁更换项目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更换其他中标人员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更换人数不得超过1名,更换人员资质、业绩不得低于原中标人员,并确保人员的更换和调整不对服务工作造成影响。在得到招标人通知后的24小时内,项目负责人或相关专业负责人应到场开展工作;项目负责人或相关专业负责人须按要求参加各项工作会议。4、其他要求投标人可对2个包件同时进行报名及投标,但最多中标其中1个包;如投标人为第一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第二包不再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 采购包2:标的名称: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序号符号标识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一)、服务内容主要负责苏棉大道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审计)相关服务咨询工作:1、完成苏棉大道工程进度款计量资料审核(审计);2、完成苏棉大道工程签证和工程变更资料审核(审计);3、完成苏棉大道工程人工和材料调差资料审核(审计);4、完成苏棉大道工程相关二类费用资料审核(审计);5、完成根据工作需要开展无信息价材料(设备)询价工作;6、完成苏棉大道工程竣工图和竣工结算资料审核(审计)7、完成乐山市苏稽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PPP项目道路建设涉及的杆管线迁改结算资料审核(审计)。8、完成招标人交办的本项目审核(审计)咨询其他相关工作。(二)、服务要求1、工作阶段(1)工作准备阶段:①、合同签订之日后的3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本次咨询服务需收集的资料清单(包括但不限于过程计量、签证、变更、人工和材料调差、二类费用、杆管线结算等内容);接到招标人通知后的3个日历天内,到招标人制定地点领取本项目的相关资料,并开展现场踏勘。②、合同签订之日后的1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完成计量、签证、变更、人工和材料调差、二类费用、杆管线结算等资料收集整理,按工作分类详实制定《苏棉大道资料清单及台账》。 ③、合同签订之日后的25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苏棉大道资料清单及台账》《苏棉大道竣工结算审核(审计)工作计划》,由招标人审核批准。其中,制定的工作计划应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审核(或审计)工作进度安排、各专业负责人和其他人员职责分工等。其中,职责分工应提供包含各专业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资质证书、任务分工等主要内容。④、根据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派驻的相关人员准时参加有关工作会议。(2)审核(审计)阶段:①、招标人批准项目审核(审计)工作计划后的7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须完成本项目所有工程计量资料的审核;完成工程签证、变更、人工和材料调差资料的审核(审计);中标人须重点对土石方、基坑支护等隐蔽工程开展审核(审计),在法律法规的允许下可采取任何方式进行复核。②、中标人应在每15个日历天或者按招标人要求,向招标人提交《苏棉大道竣工结算审核(审计)工作阶段情况报告》,报告应包含但不限于审核(审计)情况、主要问题、解决方案、工作建议、下一步工作安排等。中标人在审核(审计)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书面报告招标人;③、招标人原则上每15个日历天或者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工作会议,中标人派驻的相关人员须按要求准时参加。(3)提交成果阶段:①、中标人提交《苏棉大道竣工结算审核(审计)工作计划》后的85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项目审核(审计)报告(定案表);②、中标人提交《苏棉大道竣工结算审核(审计)工作计划》后的100个日历天内,按照国家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造价行业管理有关规程标准,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正式工程竣工定案表。③、招标人可以采取专家评审或另行聘用第三方机构对中标人提交的成果进行随机审核,专家评审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④、中标人在收到二类费用以及杆管线迁改结算资料后的3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正式结算审核报告;⑤、中标人应当保管好开展咨询服务中涉及的会议纪要、踏勘记录等过程资料,以备后续政府审计抽检时使用。在竣工结算审核(审计)工作后,中标人须将招标人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工作过程资料移交招标人。2、质量要求合法合规性:中标人应严格执行国家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造价行业管理有关规程标准,PPP项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规定,认真按照《乐山市苏稽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乐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乐山市(市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投资与付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等文件规定,认真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审计)工作。真实公正性:中标人应按照诚信、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审核(审计)工作,保证复核、审查资料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公正性。准确完整性:中标人提交的中间及最终咨询成果文件编制选用定额和相关配套文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及《乐山市苏稽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PPP项目合同》约定,相关资料复核、审查数据应保证准确,不应有错误数据,提交的成果(报告)应保证完整(无漏项)。3、人员要求承担本合同造价咨询的专业人员应遵守行业规范和行为规范,勤勉、尽责、审慎、高效和按程序开展审核(审计)。在服务过程中,严禁更换项目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更换其他中标人员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更换人数不得超过1名,更换人员资质、业绩不得低于原中标人员,并确保人员的更换和调整不对服务工作造成影响。在得到招标人通知后的24小时内,项目负责人或相关专业负责人应到场开展工作;项目负责人或相关专业负责人须按要求参加各项工作会议。4、其他要求投标人可对2个包件同时进行报名及投标,但最多中标其中1个包;如投标人为第一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第二包不再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无采购包2: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无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人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4★支付方式分期付款5★付款进度安排1、合同签订生效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2、中标人提交正式项目审核(审计)报告和工程竣工定案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3、项目完成财政评审结算审核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4、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要求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1.招标人应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有延期支付合同款项,或因招标人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依照合同约定对投标人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投标人违约:1.投标人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投标人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招标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招标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投标人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采购包2: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人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4★支付方式分期付款5★付款进度安排1、合同签订生效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2、中标人提交正式项目审核(审计)报告和工程竣工定案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3、项目完成财政评审结算审核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4、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要求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1.招标人应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有延期支付合同款项,或因招标人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依照合同约定对投标人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投标人违约:1.投标人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投标人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招标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招标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投标人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4.其他要求采购包1:1.违约责任(1)工作准备阶段:①、中标人未在招标人指定时间内提交《苏稽大道资料清单及台账》《苏稽大道竣工结算审核(审计)工作计划》,每逾期1天扣除费用5万元;提交相关成果资料的质量不满足要求的,扣除违约金5万元/次;②、招标人对会议人员有明确要求,项目负责人缺席的扣除违约金5万元/人·次,其它人员缺席的扣除违约金2万元/人·次;③、中标人不配合招标人工作,或存在工作效率低、态度消极、推诿扯皮等影响审核(审计)工作情形的,扣除违约金1万元/次;④、招标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的,每延误1天扣除违约金1万元;(2)审核(审计)阶段:①、中标人未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提交审核(审计)工作阶段情况报告,每逾期1天扣除违约金3万元;②、中标人提交阶段审核(审计)成果或报告,每出现一处错误(数据偏差超过±5%),扣除违约金2万元/处;若存在虚假、违规内容等情形,每发现一次扣除违约金5万元;若涉及隐蔽工程部分出现上述情况,则加倍扣除对应违约金。③、招标人对会议人员有明确要求,项目负责人缺席的,扣除违约金5万元/人·次,其它人员缺席的扣除违约金2万元/人·次;④、在审核(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投标人未及时报告招标人的扣除违约金10万元/次;(3)提交成果阶段:①、中标人未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提交审核(审计)报告的,每逾期1天扣除违约金1万元;②、中标人未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提交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定案表的,每逾期1天扣除违约金5万元;③、中标人提交成果(报告)每出现一处错误(数据偏差超过±5%),扣除违约金2万元/处;若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每发现一次扣除违约金5万元;若涉及隐蔽工程部分出现上述情况,则加倍扣除对应违约金。若中标人提交成果(报告)未通过专家评审或第三方审核,以及评审意见或审核意见为不合格的,扣除违约金10万元/次,聘请的第三方咨询机构产生的服务费从中标人咨询服务费用中扣除,由招标人直接支付;④、招标人对会议人员有明确要求,项目负责人缺席的,扣除违约金5万元/人·次,其它人员缺席的扣除违约金2万元/人·次;2.其它情况:①、中标人相关人员未按招标人要求到场开展工作的,项目负责人缺席的,扣除违约金5万元/人·次,其它人员缺席的扣除违约金2万元/人·次;投标人相关人员未按招标人要求驻场的,扣除违约金1万元/人·天;②、项目负责人存在2次未按要求到场服务或参会、招标人认定其对项目服务情况不熟悉的中任意一种情况,视为项目负责人未实际到场履职,招标人可解除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③、财评部门结算审减率在5%~10%(含本数)时,招标人将扣除合同咨询费用的10%不予支付中标人;财评部门结算审减率在10%(不含本数)以上时,招标人扣除合同咨询费用的50%不予支付中标人;④、违约责任涉及的费用均从中标人咨询服务费中扣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中标人存在不良行为,将上报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并纳入不良行为信息记录。3.奖励本项目参照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的有关标准,相关奖励措施如下:(1)若中标人对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审减率在5%以上(含本数),招标人另按审减金额的1%作为奖励费用支付中标人;(2)财评部门结算审减率在3%(含本数)以内时,上述增加的咨询费用全额向中标人支付;财评部门结算审减率在3%~5%(不含本数)时,上述增加的咨询费用按70%向中标人支付;财评部门结算审减率在5%以上(含5%)时,不予支付增加的奖励费用。(3)基本审核费用加相关奖励费用不超过项目预算金额1672400元,由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单位支付给中标人。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情况说明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并加盖电子印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工程及其有关的货物、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注:以上3.4.其他要求的所有内容为实质性要求。采购包2:1.违约责任(1)工作准备阶段:①、中标人未在招标人指定时间内提交《苏棉大道资料清单及台账》《苏棉大道竣工结算审核(审计)工作计划》,每逾期1天扣除费用5万元;提交相关成果资料的质量不满足要求的,扣除违约金5万元/次;②、招标人对会议人员有明确要求,项目负责人缺席的扣除违约金5万元/人·次,其它人员缺席的扣除违约金2万元/人·次;③、中标人不配合招标人工作,或存在工作效率低、态度消极、推诿扯皮等影响审核(审计)工作情形的,扣除违约金1万元/次;④、招标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的,每延误1天扣除违约金1万元;(2)审核(审计)阶段:①、中标人未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提交审核(审计)工作阶段情况报告,每逾期1天扣除违约金3万元;②、中标人提交阶段审核(审计)成果或报告,每出现一处错误(数据偏差超过±5%),扣除违约金2万元/处;若存在虚假、违规内容等情形,每发现一次扣除违约金5万元;若涉及隐蔽工程部分出现上述情况,则加倍扣除对应违约金。③、招标人对会议人员有明确要求,项目负责人缺席的,扣除违约金5万元/人·次,其它人员缺席的扣除违约金2万元/人·次;④、在审核(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投标人未及时报告招标人的扣除违约金10万元/次;(3)提交成果阶段:①、中标人未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提交审核(审计)报告的,每逾期1天扣除违约金1万元;②、中标人未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提交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定案表的,每逾期1天扣除违约金5万元;③、中标人提交成果(报告)每出现一处错误(数据偏差超过±5%),扣除违约金2万元/处;若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每发现一次扣除违约金5万元;若涉及隐蔽工程部分出现上述情况,则加倍扣除对应违约金。若中标人提交成果(报告)未通过专家评审或第三方审核,以及评审意见或审核意见为不合格的,扣除违约金10万元/次,聘请的第三方咨询机构产生的服务费从中标人咨询服务费用中扣除,由招标人直接支付;④、招标人对会议人员有明确要求,项目负责人缺席的,扣除违约金5万元/人·次,其它人员缺席的扣除违约金2万元/人·次;2.其它情况:①、中标人相关人员未按招标人要求到场开展工作的,项目负责人缺席的,扣除违约金5万元/人·次,其它人员缺席的扣除违约金2万元/人·次;投标人相关人员未按招标人要求驻场的,扣除违约金1万元/人·天;②、项目负责人存在2次未按要求到场服务或参会、招标人认定其对项目服务情况不熟悉的中任意一种情况,视为项目负责人未实际到场履职,招标人可解除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③、财评部门结算审减率在5%~10%(含本数)时,招标人将扣除合同咨询费用的10%不予支付中标人;财评部门结算审减率在10%(不含本数)以上时,招标人扣除合同咨询费用的50%不予支付中标人;④、违约责任涉及的费用均从中标人咨询服务费中扣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中标人存在不良行为,将上报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并纳入不良行为信息记录。3.奖励本项目参照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的有关标准,相关奖励措施如下:(1)若中标人对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审减率在5%以上(含本数),招标人另按审减金额的1%作为奖励费用支付中标人;(2)财评部门结算审减率在3%(含本数)以内时,上述增加的咨询费用全额向中标人支付;财评部门结算审减率在3%~5%(不含本数)时,上述增加的咨询费用按70%向中标人支付;财评部门结算审减率在5%以上(含5%)时,不予支付增加的奖励费用。(3)基本审核费用加相关奖励费用不超过项目预算金额1007900元,由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单位支付给中标人。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情况说明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并加盖电子印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工程及其有关的货物、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注:以上3.4.其他要求的所有内容为实质性要求。第四章资格审查开标完成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4.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一般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若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若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合法的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③若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为中国公民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且本人签字);若投标人为其他组织形式的,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封面 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采购包2: 序号 一般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若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若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合法的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③若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为中国公民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且本人签字);若投标人为其他组织形式的,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封面 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采购包2: 序号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3.特定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特定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非联合体承诺函采购包2: 序号 特定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非联合体承诺函第五章评标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二、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标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标。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标,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标活动。五、评标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交易系统传递,需要投标人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按规定加盖电子印章。评标委员会成员在签署评标报告时,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标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活动。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违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评标委员会一、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财政部有特殊规定的,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评标委员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投标文件,开展评标活动。出现评审专家请假、回避等情况时,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投标人投标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解封投标文件后,开展评标活动。四、评标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二)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五)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六)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七)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标程序5.3.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5.3.2.停止评标的情形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一、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二、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六、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七、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将停止评标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交易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停止评标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3.3.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采购包1: 序号 符合性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需要投标人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无需投标人单独提供材料进行响应,只需投标人承诺严格遵守并执行的相关实质性要求。投标(响应)函2需要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的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明确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如有证明材料缺失或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不能证明满足要求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技术服务应答表 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商务应答表3需要投标人进行响应的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第三章未明确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技术(服务)应答表或商务应答表明确表示响应或无(正)偏离的,视为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技术服务应答表 商务应答表4不需要投标人进行响应的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除第三章外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除方案部分外的其他部分,明确违反实质性要求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投标(响应)函采购包2: 序号 符合性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需要投标人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无需投标人单独提供材料进行响应,只需投标人承诺严格遵守并执行的相关实质性要求。投标(响应)函2需要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的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明确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如有证明材料缺失或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不能证明满足要求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技术服务应答表 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商务应答表3需要投标人进行响应的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第三章未明确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技术(服务)应答表或商务应答表明确表示响应或无(正)偏离的,视为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技术服务应答表 商务应答表4不需要投标人进行响应的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除第三章外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除方案部分外的其他部分,明确违反实质性要求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投标(响应)函投标文件满足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并在评标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体原因。5.3.4.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二、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投标人应当书面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影响投标人公平竞争。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经交易系统加盖电子印章确认提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四、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五、代理机构宣布评标结束前,投标人应通过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标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或者确认要求。投标人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六、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5.3.5.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5.3.6.评标委员会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5.3.7.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一、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招标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二、评标委员会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5.3.8.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采购包2: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一、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投标人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人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在排名并列的中标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按投标人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环节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二、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投标报价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人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在排名并列的中标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对投标报价进行评标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参加评标(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名投标人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5.3.9.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署的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又未另行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5.3.10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4.评标方法、细则及标准5.4.1.评标方法(一)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说明: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二)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5.4.2.评标细则及标准采购包1: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详细评审85.00分报价得分15.00分 评审因素分类 评审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评标分值 客观/主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详细评审服务方案1、内部控制管理制度(18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内部控制管理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①提供内部机构设置、 ②档案管理制度、 ③人事管理制度、 ④保密制度、 ⑤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⑥信息化管理手段。 评审专家根据以上6个要素进行评审,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具体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及制作方案,方案详实且理解准确,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及项目情况得18分,以上6项内容每缺一项扣3分,每有一处缺陷或不足扣1.5分,扣完为止。 2、实施方案(12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①对考核办法规定的内容分析、 ②工作进度计划、 ③项目具体实施保障的措施、 ④合理化建议的有效案例或措施。 评审专家根据以上4个要素进行评审,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具体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及制作方案,方案详实且理解准确,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及项目情况得12分,以上4项内容每缺一项扣3分,每有一处缺陷或不足扣1.5分,扣完为止。 注:以上所有内容中:(1)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及项目情况是指:方案针对每一评分项有合乎项目具体实际的方案描述,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内容的文字、图片、表格等一种或多种形式详细呈现方案内容,方案内容符合行业政策要求、满足本项目要求; (2)内容缺陷是指:内容与实际需求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不满足本项目业务板块的功能需求;不符合技术规范及政策要求;套用其他项目的数据、名称;专业术语表述错误;服务内容及要求、实施地点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方案内容交叉混乱等情形; (3)不足是指:与项目不匹配或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描述简单(如仅有框架或标题或一两句话概括)、前后矛盾等。30.00主观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项目管理机构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建)得4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工程造价类)加2分;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提供1个作为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市政道路竣工结算审核(审计)业绩的加2分;本项最高得8分。 2.土建负责人1名: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建)得4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工程类)加2分;本项最高得6分。 3.安装负责人1名: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安装)得4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安装工程或工程造价类)加2分;本项最高得6分。 4.土建专业组成员2名: 具备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建)得2分;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6分; 5.安装专业组成员2名:具备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安装)得2分;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1、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及工程结算定案表或工程结算审定表等相关结论确认资料复印件。 2、业绩时间以工程结算定案表或工程结算审定表等相关结论确认资料的时间为准。 3、以上人员一人一岗,不重复得分。 4、以上人员须提供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证明材料。 5、以上人员注册类证书须提供对应证书复印件和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信息截图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信息截图;职称证明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32.00客观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业绩1、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提供1个市政道路竣工结算审核(审计)业绩得4分,每增加一个加4分,本项最高得16分; 2、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提供1个市政综合管廊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 3、上述得分业绩中,有一个业绩审减率≥10%得2分,10%>审减率≥5%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造价咨询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或造价咨询报告的时间为准;审减率业绩须提供竣工结算审核定案表等结论确认资料。23.00客观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价格分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下浮百分率最高的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评审基准价, 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 (1-评审基准价) /(1-投标报价) *15。 注:得分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15.00客观报价表采购包2: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详细评审85.00分报价得分15.00分 评审因素分类 评审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评标分值 客观/主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详细评审服务方案1、内部控制管理制度(18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内部控制管理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①提供内部机构设置、 ②档案管理制度、 ③人事管理制度、 ④保密制度、 ⑤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⑥信息化管理手段。 评审专家根据以上6个要素进行评审,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具体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及制作方案,方案详实且理解准确,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及项目情况得18分,以上6项内容每缺一项扣3分,每有一处缺陷或不足扣1.5分,扣完为止。 2、实施方案(12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①对考核办法规定的内容分析、 ②工作进度计划、 ③项目具体实施保障的措施、 ④合理化建议的有效案例或措施。 评审专家根据以上4个要素进行评审,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具体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及制作方案,方案详实且理解准确,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及项目情况得12分,以上4项内容每缺一项扣3分,每有一处缺陷或不足扣1.5分,扣完为止。 注:以上所有内容中:(1)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及项目情况是指:方案针对每一评分项有合乎项目具体实际的方案描述,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内容的文字、图片、表格等一种或多种形式详细呈现方案内容,方案内容符合行业政策要求、满足本项目要求; (2)内容缺陷是指:内容与实际需求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不满足本项目业务板块的功能需求;不符合技术规范及政策要求;套用其他项目的数据、名称;专业术语表述错误;服务内容及要求、实施地点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方案内容交叉混乱等情形; (3)不足是指:与项目不匹配或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描述简单(如仅有框架或标题或一两句话概括)、前后矛盾等。30.00主观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项目管理机构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建)得4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工程造价类)加2分;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提供1个作为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市政道路竣工结算审核(审计)业绩的加2分;本项最高得8分。 2.土建负责人1名: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建)得4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工程类)加2分;本项最高得6分。 3.安装负责人1名: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安装)得4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安装工程或工程造价类)加2分;本项最高得6分。 4.土建专业组成员2名: 具备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建)得2分;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6分; 5.安装专业组成员2名:具备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安装)得2分;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1、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及工程结算定案表或工程结算审定表等相关结论确认资料复印件。 2、业绩时间以工程结算定案表或工程结算审定表等相关结论确认资料的时间为准。 3、以上人员一人一岗,不重复得分。 4、以上人员须提供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证明材料。 5、以上人员注册类证书须提供对应证书复印件和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信息截图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信息截图;职称证明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32.00客观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业绩1、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提供1个市政道路竣工结算审核(审计)业绩得4分,每增加一个加4分,本项最高得16分; 2、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提供1个市政综合管廊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 3、上述得分业绩中,有一个业绩审减率≥10%得2分,10%>审减率≥5%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造价咨询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或造价咨询报告的时间为准;审减率业绩须提供竣工结算审核定案表等结论确认资料。23.00客观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价格分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下浮百分率最高的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评审基准价, 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 (1-评审基准价) /(1-投标报价) *15。 注:得分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15.00客观报价表价格扣除采购包1: 序号 评审内容 适用情形 扣除比例%(以“C1”表示)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无采购包2: 序号 评审内容 适用情形 扣除比例%(以“C1”表示)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无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无采购包2:序号评审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无5.5.废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如本项目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经符合性审查,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5.6.定标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一、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二、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5.7.评标委员会义务评标委员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投标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交易系统向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8.评标委员会成员工作纪律评标委员会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评标委员会成员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请托。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报价表详见附件:非联合体承诺函详见附件:技术服务应答表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详见附件: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采购包2: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报价表详见附件:非联合体承诺函详见附件:技术服务应答表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详见附件: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履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20___年___月___日采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依据《中华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设施建设工程PPP项目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 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