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违法占道应急整治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武汉市黄陂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24)
招标人:武汉市黄陂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招标代理:武汉江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人电话:17771853895
开标时间:2024-09-06 09:30:00
一、项目编号
WHJM-2024013-F013
二、项目名称
2024年前川街及盘龙城地区违法占道应急整治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胜琪益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前川大道一品华府小区2栋1层9室
中标(成交)金额:36.44 万元
服务类
名称:2024年前川街及盘龙城地区违法占道应急整治服务项目服务范围:2024年前川街及盘龙城地区违法占道应急整治服务项目,具详见采购需求。服务要求:承诺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全部内容。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标准:承诺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全部内容。
四、评审专家名单
秦海(组长)、徐崴、吴超
五、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9-06
2、评审地点:武汉江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基数,按照《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鄂建文〔2023〕35号)的规定计取。
2、收费金额:546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2)成交人可根据《武汉市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方案》,自愿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凭政府采购合同进行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黄陂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 址: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望城巷25号
联系方式:027-859160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江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66号东湖春树里9栋2层
联系方式:177718538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7771853895
【终稿】2024年前川街及盘龙城地区违法占道应急整治服务项目磋商文件.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WHJM-2024013-F013项目名称2024年前川街及盘龙城地区违法占道应急整治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人武汉市黄陂区城市管理执法局采购代理机构:武汉江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零二四年八月12024年前川街及盘龙城地区违法占道应急整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温馨提示(本提示内容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磋商文件为准。)一、采购★号条款均被视为重要指标要求,必须——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负偏离,将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二、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如未按要求提供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可视为未提供该项证明文件或相关内容。三、供应商一旦依法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如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等),将会随成交结果公告一并发布在网上,接受社会监督。四、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22024年前川街及盘龙城地区违法占道应急整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代磋商邀请)1一、项目基本情况.………………1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三、获取磋商文件........2四、响应文件提交...2五、开启.……………..2六、公告期限......2七、其他补充事宜....2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供应商须知............9一、总则.........9二、磋商文件.....9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4五、竞争性磋商.....14六、授予合同......18七、质疑与投诉.......19八、项目终止......20九、政府采购政策....20十、其他要求.......23第三章采购需求.......24一、项目基本情况.24二、项目商务、技术要求..,24第四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2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43一、评审方法………….43二、评审程序和标准.....43三、附表.....…………...48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632024年前川街及盘龙城地区违法占道应急整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前川街及盘龙城地区违法占道应急整治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现场或邮寄或邮件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WHJM-2024013-F0132.项目名称:2024年前川街及盘龙城地区违法占道应急整治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万元):375.最高限价(如有):37万元6.采购需求:2024年前川街及盘龙城地区违法占道应急整治服务项目,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2024年前川街及盘龙城地区违法占道应急整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中小企业声明函》;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无。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4年08月27日至2024年09月0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现场或邮寄或邮件(whjm202306@163.com)3.方式:详见附件四、响应文件提交1.开始时间:2024年09月06日9点0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3.地点:武汉江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五、开启1.时间:2024年09月0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武汉江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22024年前川街及盘龙城地区违法占道应急整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1.信息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2.成交供应商可根据《武汉市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方案》,自愿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凭政府采购合同进行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武汉市黄陂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地址: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望城巷25号联系方式:027-8591607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武汉江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66号东湖春树里9栋2层联系方式:1777185389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工电话:1777185389532024年前川街及盘龙城地区违法占道应急整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采购人名称:武汉市黄陂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地址: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望城巷25号联系人:李小华电话:027-859160761.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武汉江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66号东湖春树里9栋2层联系人:刘工电话:177718538951.6监督管理部门12.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4.2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口由采购人支付2.支付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基数,按照《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鄂建文(2023)35号)的规定计取。3.支付时间: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代理机构支付。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现金等。5.银行账户信息:(1)户名:武汉江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开户行:中国银行何家垅支行(3)账号:57297598200042024年前川街及盘龙城地区违法占道应急整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行号:1045210035438.1踏勘现场回不组织口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0.3对多包响应的规定本项目不适用;10.4成交后分包不允许(与公告中的要求一致)口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分包人资质要求:12.1备选方案不接受备选方案口接受备选方案13.1联合体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口接受联合体14.1磋商有效期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60日内有效15.1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U盘)1份(电子版应为全套响应文件Word版及签字盖章正本的PDF版扫描件,标注单位名称及项目编号);以上资料均应密封提交。提倡节约环保,建议双面打印。16.1装订要求响应文件采用不可拆卸的方式装订。16.1封套上写明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在2024年09月06日09时30分前不得开启、供应商名称16.1磋商一览表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应将磋商申请函及磋商一览表再单独密封提交一份,并在信封上标明供应商名称“磋商申请函及磋商一览表”字样。17.1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送达地点:武汉江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66号东湖春树里9栋2层)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0.2评审专家的产生评审专家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口其他:122.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一章24确定提交最后报价供本项目按照“方式1”规定确定提交最后报价供应52024年前川街及盘龙城地区违法占道应急整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应商的方式商口本项目适用“方式2”规定确定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26推荐成交候选人数量由磋商小组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28.2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数量本项目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28.3成交结果公告公告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28.4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即可前往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成交通知书,并于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承诺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3.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口接受不接受3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口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包号: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内容:2024年前川街及盘龙城地区违法占道应急整治服务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37万元34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口货物类服务类口工程类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62024年前川街及盘龙城地区违法占道应急整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均视同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说明: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内容。②供应商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它符合鄂财采发(2022)5号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③其他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3、价格评审”。34.3所属行业根据工信部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5节能产品采购政策本项目不适用口本项目适用,详见“供应商须知35.节能产品采购政策”的要求。36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政策本项目不适用口本项目适用,详见“供应商须知36.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政策”的要求。37创新产品采购政策本项目不适用口本项目适用,详见“供应商须知37.创新产品采购政策”的要求。39其他要求本项目对未成交供应商不进行任何补偿,各供应商须承担磋商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72024年前川街及盘龙城地区违法占道应急整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10≤X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YY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10≤xx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YY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10xx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YY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10x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50YY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100YY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2000≤zZ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YY租赁和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300100≤x10xx租赁和其他未列明行业资产总额(2)万元Z≥1200008000≤Z100ZZ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10xx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772024年前川街及盘龙城地区违法占道应急整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782024年前川街及盘龙城地区违法占道应急整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792024年前川街及盘龙城地区违法占道应急整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802024年前川街及盘龙城地区违法占道应急整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2.11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格式自拟812024年前川街及盘龙城地区违法占道应急整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价格部分3.1磋商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内容约定内容1磋商报价(万元)2合同履行期限3服务质量目标合格,满足采购人考核要求。4服务标准及要求承诺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全部内容。5备注注:1、“磋商一览表”应按“磋商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单独提交一份。2、供应商的磋商总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对报价的准确性负责,任何漏报、错报等均是供应商的风险。3、供应商磋商报价一律用人民币报价。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822024年前川街及盘龙城地区违法占道应急整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3.2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九、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832024年前川街及盘龙城地区违法占道应急整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商务部分4.1类似业绩序号签订时间项目名称合同总额采购人名称备注1234...注:附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842024年前川街及盘龙城地区违法占道应急整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4.2用户好评852024年前川街及盘龙城地区违法占道应急整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技术部分862.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中小企业声明函》;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1、小型和微型企业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2、其他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的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如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是外文的,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武汉市黄陂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单位名称)的2024年前川街及盘龙城地区违法占道应急整治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年前川街及盘龙城地区违法占道应急整治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武汉胜琪益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2人,营业收入为167.53万元,资产总额为118.6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武汉胜琪益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9月2日2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违法占道应急整治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