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慰问品中标结果公示(普洱市森林消防支队2024)



普洱市森林消防支队工会慰问品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53JX1024001583(招标文件编号:H53JX1024001583)
二、项目名称:普洱市森林消防支队工会慰问品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普洱心联兴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南屏镇土桥叉路口右侧方
中标(成交)金额:164.25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普洱心联兴商贸有限公司
普洱市森林消防支队工会慰问品采购
为普洱市森林消防支队工会指战员职工提供5个法定节日(元旦、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和结婚、生育、生日慰问品提货券,提货范围:大米、香菇、黑木耳、挂面、红瓜子、食用油、牛奶、粽子等工会慰问品。
按照每个节日时点分开交付提货券、蛋糕券。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按每个节日、季度时点分开交付提货券起,有效期最短不少于2年。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华林、杨娟、杨文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按服务类标准计费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014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成交金额:(1)节日慰问提货券价值(元/人/节):477.00,(2)生日慰问提货券价值(元/人):381.00,(3)结婚、生育慰问提货券价值(元/人):954.00。
2、普洱心联兴商贸有限公司最终评审得分92.24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普洱市森林消防支队工会     
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99号        
联系方式:高老师(0879-3013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方式:孙玉龙、冯强(0879-2869698、183871795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老师
电 话:  0879-301311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普洱市森林消防支队工会慰问品采购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普洱市森林消防支队工会

行政区域
思茅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06日 11:36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华林、杨娟、杨文慧

总成交金额
¥164.25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879-3013111

采购单位
普洱市森林消防支队工会

采购单位地址
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高老师(0879-3013111)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2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孙玉龙、冯强(0879-2869698、18387179569)

附件:

附件1
04.(8.24终稿)竞争性磋商文件-普洱市森林消防支队工会慰问品采购.pdf

普洱市森林消防支队工会慰问品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H53JX1024001583采购单位:普洱市森林消防支队工会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08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三、获取采购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五、开启六、公告期限七、其他补充事宜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总则二、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提交五、磋商六、成交结果七、其他事项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一、报价一览表★二、磋商申请函三、商务条款偏离表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六、供应商信息表七、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八、资格证明文件九、技术部分十、中小型企业声明函(服务)(如有)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需提供)十二、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按需提供)十三、构成响应文件的其它资料第五章项目需求第六章磋商程序及方法一、磋商程序和方法前附表二、磋商程序及方法I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普洱市森林消防支队工会慰问品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317室或普洱市思茅区茶马古镇B区12-48-05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办事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53JX1024001583项目名称:普洱市森林消防支队工会慰问品采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万元):164.25★最高限价(万元):164.25采购需求:为普洱市森林消防支队工会指战员职工提供5个法定节日(元旦、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和结婚、生育、生日慰问品提货券,提货范围:大米、香菇、黑木耳、挂面、红瓜子、食用油、牛奶、粽子等工会慰问品。发放标准:(1)节日慰问提货券:285人×450元/人˙节×5节日×2年=128.25万元;(2)生日慰问提货券:285人×360元/年×2年=20.52万元;(3)结婚、生育慰问提货券:(按未婚、未育人数为基数进行估计测算约86人);86人×900元×2年=15.48万元,总计164.25万元。具体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在计算价格得分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截止时间后磋商现场工作人员查询结果为准)。3.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8月26日至2024年08月3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317室或普洱市思茅区茶马古镇B区12-48-05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办事处方式:线下获取或线上获取,①线下获取:供应商至本公告指定地点办理报名登记并缴费后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②线上获取:供应商将本单位信息(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采购项目名称)发送至2982855526@qq.com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如有)。售价(元):40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普洱市思茅区茶马古镇B区12-48-05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办事处二楼会议室五、开启时间:2024年09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普洱市思茅区茶马古镇B区12-48-05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办事处二楼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交货地点:普洱市思茅区、宁洱、澜沧、景谷、景东片区等采购人指定地点。★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3、交货时间:按照每个节日时点分开交付提货券、蛋糕券。★4、质量标准:所供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的相关规定,所供产品的生产商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5、服务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相关质量检测检验标准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6、质保期:按每个节日、季度时点分开交付提货券起,有效期最短不少于2年。7、本项目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公开发布。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普洱市森林消防支队工会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99号联系方式:高老师(0879-301311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28号联系方式:孙玉龙、冯强(0879-2869698、1838717956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玉龙、冯强电话:0879-2869698、1838717956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采购人普洱市森林消防支队工会11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1项目名称普洱市森林消防支队工会慰问品采购11项目编号H53JX102400158322资金来源工会资金33.1采购需求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3.2服务期限、交货地点及质量标准、服务标准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交货地点:普洱市思茅区、宁洱、澜沧、景谷、景东片区等采购人指定地点。质量标准:所供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的相关规定,所供产品的生产商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服务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相关质量检测检验标准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44.1.2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可提供以下(1)、(2)、(3)三者之一;若供应商成立时间短,不足以出具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供应商,则提供以下(2)、(3)二者之一。(1)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财务审计报告及“四表一注”,“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2)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备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44.1.3纳税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4.1.3纳税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扫描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44.1.4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扫描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4.2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44.3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4.2★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4.3★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4.4★4.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9.19.1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11.111.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1、“第五章项目需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12.612.6采购预算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2.9★12.9磋商报价(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服务要求以及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提货券价值:1.节日慰问提货券:每张节日慰问提货券可购买价值450元的货物,供应商根据提货券的实际购买价值金额进行填报,提货券价值少于450元将按实质性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否决其磋商申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生日慰问提货券:每张生日慰问提货券可购买价值360元的货物,供应商根据提货券的实际购买价值金额进行填报,提货券价值少于360元将按实质性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否决其磋商申请。3.结婚、生育慰问提货券:每张结婚、生育慰问提货券可购买价值900元的货物,供应商根据提货券的实际购买价值金额进行填报,提货券价值少于900元将按实质性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否决其磋商申请。(2)磋商报价应包括完成磋商文件及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及拟获得的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应符合国内行情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采购范围内)所需的一切工作。合同一旦签订,此合同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价格的变化而调整。13.1磋商有效期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4.4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副本可为正本复印件),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文件格式为响应文件word版本及响应文件正本签章完成后扫描的PDF版存,储介质为U盘,随正本一起封装递交。15磋商保证金★一、磋商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保险、其他非现金形式:银行转账、网银、电汇等形式,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保证金的提供或缴纳方式。二、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00元;三、磋商保证金办理程序1、银行转账:磋商保证金应以供应商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采购人指定的帐户,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供应商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磋商保证金缴纳至如下账户:开户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科技支行;缴纳账户:021000199220;注:每项目的磋商保证金账号均不相同,请缴纳保证金时注意,请在汇款时按完整的银行账号进行汇款。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5磋商保证金2、保证保险:(1)当供应商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采购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2)供应商在支付磋商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3)在投标保证保险中,供应商为投保人,采购人为被保险人。3、银行保函:(1)当供应商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采购人受到损失时,由担保银行按照要求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2)在投标担保中,供应商为被担保人,采购人为受益人。★四、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同磋商有效期,需符合本章13.1条规定。★五、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5磋商保证金的退回方式(1)以银行转账、网银、电汇缴纳的保证金,以网银对公转账的方式退还到供应商打款账户;(2)以支票、汇票及本票等票据方式缴纳的保证金,经财务查账确认后以对公转账的方式退还到供应商开户账户;(3)以银行保函或者保证保险方式缴纳的保证金由供应商自行联系出函机构。16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1.供应商应将正、副本文件加以密封,并在封贴处盖密封章(或公章)。2.响应文件袋的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等内容。17.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7.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7.3是否退还响应文件■不予退还□退还18.1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18.4磋商程序和方法综合评分法25.1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按服务类标准计费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27.1备选方案□接受■不接受(接受备选方案的,应在报价一览表格式及相关报价表中,列出主选方案和备选方案的相关内容)27.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提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提交下列资料进行登记: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需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不退还)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后当场退还)3.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时,需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不退还)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不退还)③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后当场退还)提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提交下列资料进行登记: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需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不退还)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后当场退还)3.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时,需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不退还)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不退还)③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后当场退还)(2)成交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到成交结果公告后,需办理以下事宜:1.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2.领取成交通知书,并与采购人联系、洽谈采购合同。成交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到成交结果公告后,需办理以下事宜:1.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2.领取成交通知书,并与采购人联系、洽谈采购合同。第六章磋商程序及方法一、磋商程序和方法前附表评审项目评审项目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初步评审标准(一)资格评审标准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初步评审标准(一)资格评审标准1.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扫描件)或同等法定证明。初步评审标准(一)资格评审标准1.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可提供以下(1)、(2)、(3)三者之一;若供应商成立时间短,不足以出具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供应商,则提供以下(2)、(3)二者之一。(1)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财务审计报告及“四表一注”,“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2)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备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初步评审标准(一)资格评审标准1.3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扫描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初步评审标准(一)资格评审标准1.4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扫描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初步评审标准(一)资格评审标准1.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1.6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1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1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截止时间后磋商现场工作人员查询结果为准)。3.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截止时间后磋商现场工作人员查询结果为准)。3.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截止时间后磋商现场工作人员查询结果为准)。3.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3.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3.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二)符合性评审标准磋商总报价磋商总报价磋商总报价未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二)符合性评审标准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二)符合性评审标准签署、盖章签署、盖章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二)符合性评审标准其它实质性条件其它实质性条件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关键内容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的。2.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供应商不接受按磋商文件第六章《磋商程序及方法》第6款规定的原则进行修正的。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标注★条款内容。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二、磋商程序及方法(一)磋商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二)评审工作程序(1)供应商全权代表向磋商小组递交响应文件(2)抽签决定供应商磋商次序(3)磋商小组审阅响应文件: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得进入具体磋商程序。初步评审标准详见“磋商程序和方法前附表”。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程序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递交响应文件或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少于3家时,应终止磋商,重新组织采购。(4)磋商开始,与供应商谈各项内容: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按照抽签决定的磋商次序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可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响应内容及磋商的情况,给予每个正在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相同的机会。①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②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③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全权代表签章。(5)各供应商进行报价:磋商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对磋商的承诺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全权代表签章。(6)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7)确定成交供应商。(8)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三)磋商内容采购项目的质量、价格、其他条件等内容。(四)评审原则与评审方法1、评审原则(1)本次磋商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并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至少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评审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根据排名先后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1)具体评审标准如下:本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时应先评技术标后评商务标,对通过资格评审的响应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分别按照下列规定打分后,再按下列公式计算出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Z=S+J其中:Z:指供应商的最后得分;S:指供应商的商务部分得分(满分30分);J:指供应商的技术部分得分(满分70分)。评审项目评分因素评审标准(一)技术部分评审(满分70分)服务方案(满分19分)1、服务方案全面性评审(9分)服务方案分别对:①配送服务方案;②卡券管理制度;③退换货方案等3个方面内容进行了编制及说明,得9分,每缺少1项扣3分。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内容进行评审(10分)第一个档次(10)分:服务方案根据项目需求以及自身对项目的理解,从配送服务、卡券管理、退换货等方面进行了针对性的介绍及说明;且服务方案内容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对服务过程中的重点、难点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及说明;保障措施能够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第二个档次(7)分:服务方案根据项目需求,从配送服务、卡券管理、退换货等方面进行了针对性的介绍及说明;服务方案内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对服务过程中的重点、难点进行了阐述;提供的保障措施具有可操作性。第三个档次(4)分:服务方案根据项目需求,从配送服务、卡券管理、退换货等方面进行了简单阐述,内容不完整;服务方案内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对服务过程中的重点、难点的阐述存在欠缺;保障措施不具备可操作性。第四个档次(1)分:服务方案根据项目需求,未从配送服务、卡券管理、退换货等方面进行说明;对服务过程中的重点、难点未进行分析;服务方案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不符;无保障措施。第五个档次(0)分:未提供服务方案不得分。(一)技术部分评审(满分70分)供货渠道(满分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供货渠道进行评审:第一档(5)分:供应商提供的与供货商签订的保供协议(或其他供货证明)涵盖的货品种类齐全、多样,优于采购人需求,货物来源清晰,商品必须为正规合格商品,蛋糕的款式、提货券有效期均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第二档(3)分:供应商提供的与供货商签订的保供协议(或其他供货证明)涵盖的货品种类能够满足采购人需求,货物来源清晰,蛋糕的款式、提货券有效期均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第三档(1)分:提供的与供货商签订的保供协议(或其他供货证明)涵盖的货品不能够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货物来源不明确,对蛋糕的款式未做说明,提货券有效期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评审项目评分因素评审标准(一)技术部分评审(满分70分)可提货门店覆盖范围(满分5分)第一个档次(5)分:供应商提供的可提货门店距离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普洱市思茅区、宁洱、澜沧、景谷、景东片区)到达时间小于30分钟;第二个档次(3)分:供应商提供的可提货门店距离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普洱市思茅区、宁洱、澜沧、景谷、景东片区)到达时间大于30分钟(含)但小于60分钟;第三个档次(1)分:供应商提供的可提货门店距离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普洱市思茅区、宁洱、澜沧、景谷、景东片区)到达时间大于60分钟(含)。注:需提供可提货门店证明材料:不动产证或租房合同(未提供的不得分)。(一)技术部分评审(满分70分)应急方案(满分5分)第一个档次(5)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应急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合理,可行性、可操作性强;第二个档次(3)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应急方案内容有欠缺,但有可行性;第三个档次(1)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应急方案描述简单,无可行性,不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注:应急方案包含但不仅限于货源保证、临时性需求、安全事故等。(一)技术部分评审(满分70分)服务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满分10分)(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实际需求提供服务质量承诺及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的,得4分,每缺少1项内容扣2分。(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中有细化量化的违约承诺的,加3分,具备约束性、惩罚性及操作性的,加3分。注:未提供服务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不得分。(一)技术部分评审(满分70分)违约承诺及处罚措施(满分11分)(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有违约承诺及处罚措施的,得6分,每缺少1项内容扣3分。(2)供应商提供的违约承诺及处罚措施中具有细化量化的指标,加3分;具备约束性、惩罚性及操作性的,加2分,无具体违约情形说明、无具体违约责任及处置措施的不予认可。(一)技术部分评审(满分70分)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满分5分)第一个档次(5)分: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详细合理可行,且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充分考虑本次项目特点,方案切实可行,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第二个档次(3)分:售后服务方案内容描述具有可实施性,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评审项目评分因素评审标准评审标准第三个档次(1)分:售后服务方案描述有欠缺,对本项目缺乏针对性,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注: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不得分。第三个档次(1)分:售后服务方案描述有欠缺,对本项目缺乏针对性,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注: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不得分。业绩(满分10分)供应商每提供1项同类项目的有效业绩证明材料的得2分,此项最多得10分。注:有效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的(如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扫描件或合同复印件/扫描件等有效证明文件);供应商每提供1项同类项目的有效业绩证明材料的得2分,此项最多得10分。注:有效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的(如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扫描件或合同复印件/扫描件等有效证明文件);备注:根据进入详细评审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对评分因素的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备注:根据进入详细评审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对评分因素的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备注:根据进入详细评审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对评分因素的响应情况进行打分。(二)商务部分评审(满分30分)最终磋商报价得分(满分30分)1、本次竞争性磋商允许二次报价。供应商的二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商务部分评审以供应商二次报价为准。2、最终磋商报价得分=节日慰问提货券价值报价得分+生日慰问提货券价值报价得分+结婚、生育慰问提货券价值报价得分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1)在计算各项最终磋商报价得分时,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折扣。(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只进行一次价格折扣。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所属行业:零售业。注:本项目价格折扣按照小型或微型供应商最终报价增加10%计算。1、本次竞争性磋商允许二次报价。供应商的二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商务部分评审以供应商二次报价为准。2、最终磋商报价得分=节日慰问提货券价值报价得分+生日慰问提货券价值报价得分+结婚、生育慰问提货券价值报价得分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1)在计算各项最终磋商报价得分时,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折扣。(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只进行一次价格折扣。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所属行业:零售业。注:本项目价格折扣按照小型或微型供应商最终报价增加10%计算。(二)商务部分评审(满分30分)最终磋商报价得分(满分30分)1、节日慰问提货券价值报价得分(满分10分)根据供应商最终填报的“节日慰问提货券价值”报价金额进行评审:节日慰问提货券价值报价得分=(节日慰问提货券价值报价/节日慰问提货券价值报价评标基准价)×10;注:节日慰问提货券价值报价评标基准价,即当最终节日慰问提货券价值报价最高的为评标基准价。评审项目评分因素评审标准评审标准(二)商务部分评审(满分30分)最终磋商报价得分(满分30分)2、生日慰问提货券价值报价得分(满分10分)根据供应商最终填报的“生日慰问提货券价值”报价金额进行评审:生日慰问提货券价值报价得分=(生日慰问提货券价值报价/生日慰问提货券价值报价评标基准价)×10;注:生日慰问提货券价值报价评标基准价,即当最终生日慰问提货券价值报价最高的为评标基准价。(二)商务部分评审(满分30分)最终磋商报价得分(满分30分)3、结婚、生育慰问提货券价值报价得分(满分10分)根据供应商最终填报的“结婚、生育慰问提货券价值”报价金额进行评审:结婚、生育慰问提货券价值报价得分=(结婚、生育慰问提货券价值报价/结婚、生育慰问提货券价值报价评标基准价)×10;注:结婚、生育慰问提货券价值报价评标基准价,即当最终结婚、生育慰问提货券价值报价最高的为评标基准价。4.3.2评分要求和统计分数原则1、磋商小组应首先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分值评分。2、技术部分评分中,各磋商小组成员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3、统计分数原则:计算算术平均分值为供应商的技术部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各评审专家在充分审阅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基础上,按照评审标准对每个供应商进行打分,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供应商的评议得分,评议标书得分相加合计为各供应商的评审得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取前2~3名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相等且最终报价相同时,按技术、商务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所有得分均相等的,按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5、中小企业5.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5.2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文件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3依据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供应商,在价格评分(商务评审)时给予最终报价10%的价格增加,用增加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分(商务评审)。6、关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6.1、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6.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注:在计算价格得分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同组成,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审委员会组长。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8、磋商评审纪律8.1磋商小组成员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8.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取消其磋商资格;8.3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磋商有关的人员应当对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予以保密。9、无效报价情况说明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9.1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竞争性磋商文件的;9.2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9.3未按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9.4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9.5未全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9.6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0、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公布第一次报价时,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会慰问品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