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保洁服务 物业保洁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泰州机电分院)2024)



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保洁服务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1200-JZCG-T2024-0059

二、项目名称: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保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报价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香江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91321291732273987L
江苏省泰州市泰高路333号柳莺苑30栋
798644.4元
798644.4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物业保洁服务
服务范围: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服务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贾春园、嵇亚玮、季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单位地址:泰州市迎春东路3号
联系人:季恺
联系电话:866693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机关事务局
单位地址:泰州市凤凰东路58号
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电话:0523-868861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女士
电话:0523-8688619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保洁服务采购文件.doc

《采购包1(江苏香江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保洁服务

品目
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行政区域
泰州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06日 17:45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嵇亚玮,贾春园,季恺

总成交金额
¥79.8644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沈荣荣

项目联系电话
0523-86886190

采购单位
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
泰州市迎春东路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961095737

代理机构名称
机关事务局

代理机构地址
泰州市凤凰东路5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沈荣荣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组织的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JSZC-321200-JZCG-T2024-0059,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物业保洁服务(项目名称)(分包号:\\)的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小微企业承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物业保洁服务(项目名称)(分包号:)(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接企业为江苏香江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48人,营业收入为15376.28万元,资产总额为4659.3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江苏香江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9月6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或内容未填,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名称: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物业保洁服务项目编号:JSZC-321200-JZCG-T2024-0059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二〇二四年八月总目录第1章谈判邀请……………………………………第2章供应商须知…………………………………第3章合同文本……………………………………第4章采购需求……………………………………第5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谈判邀请受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委托,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就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物业保洁服务(JSZC-321200-JZCG-T2024-0059)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项目概况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物业保洁服务竞争性谈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谈判文件,并于2024年9月6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1200-JZCG-T2024-00592.项目名称: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物业保洁服务3.预算金额:80万元/年4.采购需求(简介):保洁服务(详细内容见本谈判文件第四章)5.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谈判的除外);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供应商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目前必须具有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管学校(不含幼儿园、培训学校)的服务案例二个,必须包含保洁服务内容。(须提供物业服务合同、合同签订后付款开具的发票;提供业主单位对服务满意的证明材料)。三、获取谈判文件1.时间:自谈判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2.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谈判文件。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2024年9月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五、公告期限谈判公告及谈判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本次谈判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地址:泰州市海陵区迎春东路3号联系人:季先生联系方式:0523-866693452.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信息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58号联系人:沈女士联系方式:0523-86886190、86886198八、其他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原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西南角)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6号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取竞争性谈判(以下简称谈判)方式,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谈判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谈判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谈判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谈判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谈判有关的费用,无论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谈判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成交服务费。5、谈判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谈判文件6、谈判文件的构成6.1谈判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谈判邀请(2)供应商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6)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谈判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联系解决。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谈判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谈判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谈判截止期三日前按谈判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8、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三日前,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更正公告内容将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不足三日的,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2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谈判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谈判响应函等部分。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谈判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谈判文件为准。11、证明谈判响应标的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11.1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谈判响应标的符合谈判文件规定。11.2谈判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分项报价表12.1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格式填报分项报价表。12.2谈判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3.1供应商需对谈判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14.1供应商需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14.2供应商需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14.3供应商需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谈判响应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5、谈判响应函15.1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谈判响应函。16、谈判有效期16.1谈判有效期为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后六十(60)天。谈判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而予以拒绝。17、谈判有效期的延长17.1在特殊情况下,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于原谈判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的这一要求而放弃谈判,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谈判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8、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8.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9、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9.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谈判公告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谈判文件第二章第26.3.2条规定做无效响应处理。19.2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谈判文件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0、响应文件的拒收20.1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电子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1.1响应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谈判活动。21.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21.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解密与评审22、响应文件解密22.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3、谈判小组23.1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将组织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2谈判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人。24、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谈判小组、采购人和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4.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谈判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4.3在项目评审期间,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24.4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和谈判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5、评审过程中的澄清25.1项目评审期间,谈判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谈判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谈判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5.3接到谈判小组澄清、说明和更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更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6、对响应文件的审查26.1响应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1.1资格审查:由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谈判的资格。谈判小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6.1.2符合性审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由谈判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谈判小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2在详细评审之前,谈判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谈判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谈判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情形26.3.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26.3.2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26.3.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的。26.3.4供应商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6.3.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26.3.6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谈判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6.3.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6.3.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3.9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谈判供应商所谈判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谈判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谈判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26.3.10响应文件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6.4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6.5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谈判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6.6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及谈判小组联系。27、谈判程序及成交原则27.1谈判程序27.1.1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谈判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谈判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能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1.2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苏采云系统中向其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7.1.3供应商未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谈判,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谈判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2成交原则27.2.1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因供应商最后报价相同导致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则由采购人指定。27.2.2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3对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的价格扣除(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①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小微企业声明函》。③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①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残疾人福利单位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③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①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③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如本项目同意联合体参加谈判或同意分包履行合同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不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8)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27.4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将被终止:27.4.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7.4.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4.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3.4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8、成交供应商被取消成交资格情形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8.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8.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8.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4恶意竞争,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8.5不满足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谈判小组发现的。28.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8.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29、质疑处理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9.4条款的规定向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9.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9.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谈判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谈判,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9.4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合同文本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提出,由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负责答复。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及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建议供应商尽量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质疑(采购人和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质疑接收部门为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快递运单上的收件人填写“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即可),联系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58号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153办公室,联系电话:0523-86886388。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本谈判文件第一章。29.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5.4未参加谈判活动的供应商或在谈判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谈判,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0、成交通知书30.1成交结果确定后,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30.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1.签订合同31.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1.2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成交方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32、标的物的追加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3、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34、落实《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相关政策,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文件要求。35、按照《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文件要求执行。第三章合同文本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江苏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合同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买方)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内容1.1、标的名称:2.1、标的质量:3.1、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3.1.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更正公告;3.1.2乙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和在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变更材料等;3.1.3资格证明文件;3.1.4中标通知书;3.1.5买方、卖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4.1、物业管理服务委托时间、服务内容及服务面积4.1.1根据物业服务招标文件、投标报价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合同服务时间:年,时间自至(含试用期三个月)。但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物业服务中未能履行服务承诺和合同规定的义务,管理服务质量低劣、员工业务水平较差,甲方多次指出仍不改正并无相应保证措施的,则甲方有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应的法律法规,通过采购方式决定乙方的取舍。4.1.2乙方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的市场因素和成本变化状况的风险,一旦成交,所报的合同报价,即为合同价一次性包干,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变更合同价。5.1、物业服务内容:6.1、物业管理服务面积:7.1、甲乙双方均应指定专人作为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之间的联络人,所有一方向相对方正式知会事项的通知到达相对方指定联络人即视为到达对方。甲方指定联络人:姓名:联系方式:乙方指定联络人:姓名:联系方式: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圆(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或其他币种。2.2本合同总价包括招标文件所列项目服务管理内容、服装费、管理费、各种税金、人工、保险、劳保等一切费用。三、履约保证金3.1乙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七天内,向甲方缴纳中标价的5%的履约保证金。(以电汇、网银、保证保险等方式递交到采购人指定的账户)。(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3.2合同履行结束后,甲方应及时退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3.2.1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3.2.2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在有效期满后20天内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3.2.3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3.2.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四、合同款项支付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进场提供服务。物业服务费按季度支付。每季第一个月最后5天,乙方向甲方提交物业服务费正式发票。甲方在次月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季度物业服务费。五、税费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投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六、技术资料6.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6.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有关、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七、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八、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九、合同转包或分包9.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9.2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给他人履行。9.3乙方如有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十、服务标准和服务内容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报价文件等有关内容。乙方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要求派员进场工作,并以积极稳妥的工作完成过渡交接工作。十一、检查考核11.1甲方有权利在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期间,依据招标文件及合同中规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考核办法(细则)进行检查,对乙方的服务质量、业主满意度进行定期或随机的考核,每月至少考核一次。11.2考核方式可由甲方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可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局机关或外租单位问卷,但不仅限以上方式。11.3服务质量须满足业主单位日常运行要求,考核办法及标准按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及细则》执行。若考核办法、考核标准视情进行调整完善,按新的考核办法、标准执行。11.4做好检查考核等方面的记录工作。十二、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2.1甲方的权利、义务12.1.1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工作实施检查和管理,依据考核细则,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并与乙方商量解决有关问题。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管理服务,要求乙方整改落实。如乙方派出的管理、服务人员工作表现不好,甲方可通知乙方对其考核或更换人员。如因乙方不能按约定完成管理服务目标或管理不善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乙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12.1.2协助乙方制定《物业管理制度》。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物业管理制度》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处理,包括对违反制度者进行批评教育。如责任者属甲方管理范围,甲方根据乙方考核通知,负责对违规部门或个人进行教育、扣款等处理。对第三方可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等。12.1.3负责免费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工作所必需的保洁耗材及水电。12.1.4甲方对乙方相关节能工作进行指导,督促乙方加大节能管理力度。12.1.5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指导、协调乙方妥善处理与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的爱国卫生等工作。12.1.6物业管理用房、休息房及开办费:甲方根据物业工作实际需要提供相应的物业管理用房,交物业管理人员使用。另甲方只提供值班人员的少量公共休息间,不提供员工宿舍。前期开办费由物业公司依据工作需求进行测算,计入投标总报价中。12.1.7协助乙方做好有关项目管理的宣传教育,协调乙方与地方行政管理部门的关系。12.1.8根据考核情况按时支付物业服务费用。季度考核连续两次为“不达标”,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12.1.9审议乙方服务项目的年度计划、工作安排,并予以监督。12.1.10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标准规范,对乙方实施的物业管理服务提出修改和变更建议。12.1.11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便于乙方开展工作。12.1.12法律、法规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12.2乙方的权利、义务:12.2.1乙方须作出以下书面承诺:(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和泰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等相关规定;(2)物业管理公司必须接受甲方的管理、检查、验收方式、奖励与处罚规定。12.2.2在承接物业时,对物业档案资料、共用部位等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确认工作;做好物业资料建档工作。12.2.3在本物业管理服务区域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按合同要求委派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人员履行本合同。12.2.4乙方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甲方的委托及实际情况,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对本项目实施服务,接受甲方检查、管理。及时与甲方沟通,接受甲方的合理化建议。及时向甲方通报本物业管理服务区域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稳步提升物业管理服务质量。12.2.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甲方的需求以及实际情况,负责制定汇编《物业管理制度》,制定乙方工作岗位的工作规范和考核办法。根据甲方的委托和《物业管理制度》对违反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处理。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送甲方备案,并向甲方提供依据工作规程制定的考核标准。12.2.6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负责编制本管理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内部考核办法,经甲方批准后,由乙方组织实施。12.2.7协助甲方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各项节能管理工作,按照甲方的指导要求做好相关节能工作,对物业管理服务人员进行节能管理专业培训,加大节能管理力度。12.2.8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管理(包括安全秩序等)、事故防范、监控,协助做好消防设施年检、维保工作,对从事本物业的从业人员应进行安全操作培训;遵守甲方和职业健康管理职责要求。根据甲方要求,采取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组织演练,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甲方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处置工作。12.2.9未经过甲方同意,乙方对所管理的甲方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不得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12.2.10在经过甲方同意后,乙方才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乙方不能或没有资质承担的项目,并由甲方支付费用,合同需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签订,合同签署后送交甲方备案。乙方对专业公司在甲方所从事的工作承担责任,不得将项目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12.2.11依据合同约定设置项目管理机构和人员,统一着装,挂牌服务,文明操作,爱护公共财产,如有损坏照价赔偿。12.2.12保证从事本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应有的素质,有关服务工种的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具备相关工种上岗证条件,并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从业人员有关政治素养方面的审核,负责对物业管理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经常性的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培训教育,尤其要加强安全、保密教育,严格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12.2.13乙方在投标文件《人员配置最低要求表》中所列的项目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在合同履行期内(含试用期)不得擅自更换,如确需更换,须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对甲方提出认为不适合的在岗人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变更在岗人员要求后3天内更换到位,直到甲方认可。12.2.14乙方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用工,负责乙方员工的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务纠纷的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12.2.15正常作息时间:乙方作息时间随甲方作息时间做相应调整,并保证提前准备工作的质量效应和下班后的保洁效应。12.2.16双休日及法定假日:每天安排值班人员保障保洁服务工作。12.2.17做好保洁用具及耗材的日常领用维护管理,认真记好台账,并做到厉行节约。12.2.18建立物业服务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在管理期满不再续签新合同时,应移交物业管理权和剩余的保洁用具、耗材,撤出本物业。协助甲方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服务的全部档案资料(包括甲方提供的资料)及账目。全部手续完成后签署物业移交确认书。十三、违约责任13.1乙方的责任13.1.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提供服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乙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甲方不予补偿,造成甲方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可从余款、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向乙方追索。13.1.2乙方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负责乙方员工的生产、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务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13.1.3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甲方或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为此所需的保险由乙方自行承担)。13.1.4所有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累计扣款超过履约保证金的总额,乙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补足。13.1.5乙方在投标报价文件《人员配置最低要求表》中的项目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试用期不得擅自更换,如确需更换,应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的履约保证金,解除合同并追诉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各项损失。13.1.6乙方保证其为履行本合同交付的工作成果、使用的技术手段和提供的服务内容涉及的各方面,均享有完全的法律权利或获得充分的授权。乙方因自身的权利瑕疵或侵权行为使得本合同履行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13.1.7乙方在履行合同中产生的一切非因甲方过错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13.2甲方责任13.2.1甲方按合同履约,甲方按期付款,若甲方违约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格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13.2.2甲方若需派出人员参与乙方的物业管理工作,则人员关系隶属甲方,其收入、福利、医疗等一切待遇均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人员的考核与管理,甲方所派人员应服从乙方的管理,如有违规等现象,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报甲方,由甲方处置。13.3甲方无理由单方面拒绝履行合同如合同签订后,甲方无理由单方面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3.4不能按时进场若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合同签订后乙方不能按时进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由此造成的损失。十四、解决争议的方法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15.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在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15.2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5.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文执行。15.4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贰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采购需求项目属性:服务类项目一、物业管理项目基本情况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位于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迎春东路3号,学校占地204亩,实训基地建筑面积2.4万㎡。学校设有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经贸管理工程系、汽车工程系和现代服务系,学校开设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专业近20个,在编在职教职员工201人。二、物业管理项目服务采购范围及要求(一)服务范围1、校园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食堂、教室、学生宿舍除外)(1)楼内门厅、走道、楼道、宣传栏、会议室、厕所等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门窗、墙壁、天棚等卫生保洁;(2)体育场和体育设施保洁;(3)学校内部庭院及周边环境卫生保洁(主干道以内);(4)校园室外景观环境卫生保洁。2、保洁时间为上午7: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部分岗位工作时间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调整);周一至周五所有人正常上班;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周六、周日安排人员值班。(二)综合管理服务要求1、物业管理企业按照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配备工作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2、管理人员须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仪表整洁。项目经理须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岗位证书,挂牌上岗。3、制定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年向委托方报告一次计划实施情况。4、有明确的值班制度,工作有记录。建立管理处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服务场所公示办事制度、办事规则、服务流程。5、采取多种形式与委托方或使用人进行沟通,对沟通和测评结果进行分析并及时整改。(三)保洁服务要求:1、总体要求:(1)负责向善楼、向上楼公共区域(不含教室内)保洁工作,包括楼道、卫生间、楼梯间、扶手、楼顶平台等所有公共区域。(2)负责向学楼、向进楼、敏行楼的保洁工作,包括大小报告厅、会议室、楼道、卫生间、楼梯间、扶手、楼顶平台等所有公共区域。(3)负责行政楼保洁工作,包括校领导办公室、会议室、楼道、卫生间、楼梯间、玻璃门窗、扶手、楼的公共连廊等所有公共区域。(4)负责尚技楼保洁工作,一至五层楼梯通道、卫生间和走廊保洁;(5)负责体育馆部分保洁工作,包括篮球馆及场地保洁、楼道、卫生间、楼梯间等。保证场馆的正常运行,每天循环保洁,保证地面整洁干净,无垃圾、杂物、浮尘、无污迹积水;指示牌、消火栓保持干净无灰尘、无污迹;卫生间保证洗手间无异味、无水迹、尿迹;镜面清洁光亮,墙面、隔断无污迹、无灰尘;垃圾桶内外干净。(6)负责操场保洁工作,保洁范围:包括足球场地、运动器械、跑道等的卫生保洁。要求每天循环保洁,保证地面整洁干净,无垃圾、杂物、浮尘、无污迹积水。(7)负责地下车库、路面、车棚的卫生保洁。实行白天不间断值班,确保教职工车辆安全有序停放;每天循环保洁,保证地面整洁干净,无垃圾、杂物、浮尘、无污迹积水;指示牌、消火栓保持干净无灰尘、无污迹;楼梯扶手、栏杆、窗台、开关扶手护栏干净;窗台无灰尘、开关无污迹;灯盖、灯罩、灯座目视无灰尘、无污迹、无蜘蛛网,整洁光亮。(8)负责汽车实训楼公共区域卫生保洁。(9)负责其他部分保洁包括广场地面等。(10)校园道路的保洁:校园内所有道路的保洁(包括绿化带内)。学校建筑物外墙及窗户保洁(高度2米以内)。(11)报告厅保洁:桌椅、家具、地面、窗户。(12)负责垃圾清运到校园指定地点的工作。(13)采购人临时委托的其他保洁工作。2、各项要求:每天循环保洁,保证地面整洁干净,无垃圾、杂物、浮尘、无污迹积水;指示牌、消火栓保持干净无灰尘、无污迹;楼梯扶手、栏杆、窗台、开关扶手护栏干净;窗台无灰尘、开关无污迹;门、窗等玻璃保持洁净、光亮、无灰尘;天花板、无蜘蛛网,整洁光亮;卫生间保证无异味、无水迹、尿迹;镜面清洁光亮,墙面、隔断无污迹、无灰尘;垃圾桶内外干净。3、其他要求:(1)做好校园各项节能减排工作。(2)迎新、重大会议、重大节日、校庆等活动的配合工作。(3)做好每季一次的公共区域消杀保洁工作,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消杀,甲方另行支付费用。三、人员配置的最低要求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本项目人员须达到该“人员配置的最低要求”,以下人员表中要求提供学历、资格证书及社保证明材料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具体人员配置如下:岗位设置人数配置说明要 求项目经理兼职保洁1负责机电学校物业管理的全面工作,与校方工作方面的对接。负责部分保洁工作。年龄4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项目经理证书,谈判文件中须提供学历及资格证书证明及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加盖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网上打印凭证) 保洁员17校园除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食堂、教室、学生宿舍外)50周岁以下;能胜任本职工作;形象较好。谈判文件中须提供及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加盖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网上打印凭证) 注:1.配置总人数不得少于18人。2.投标单位须遵守国家人社部门的相关社保缴纳规定,为全体服务人员缴纳各类社会保险等。中标后为服务人员发放的工资待遇及社保福利不低于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标准,并接受甲方单位监督检查。3.投标单位如中标,投标文件中所配备的服务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如未得到采购人同意,自行更换服务人员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所有服务人员不得有不良记录,若招标人认为供应商所提供的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的工作能力不符合招标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予以更换,中标人必须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7天内更换到位,直到招标人认可;中标人必须与为本物业项目的所有物业管理服务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书》,并注明工作地点。4.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中标通知书规定的签订合同截止日期前),中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中拟派本物业项目的所有服务人员花名册及相关证书原件交招标人核验,且必须要同投标文件一致,复印件加盖中标人公章后交招标人备案,若未按要求及时提交,招标人有权拒签合同,同时取消其中标资格。5.若中标人现场人员因非招标人原因发生重大失误,招标人有权从应支付的合同费用中扣除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响应文件目录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谈判的除外)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供应商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谈判当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谈判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六、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果本项目设置特定资格要求,则需要提供)七、法人授权书八、谈判响应函九、小微企业声明函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一、联合体协议十二、报价一览表十三、分项报价表十四、二次报价一览表十五、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十六、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十七、用户单位证明材料十八、参加本项目实施的组成人员资历表十九、项目服务人员情况表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谈判的除外)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供应商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六、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果本项目申请人的特定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必须提供。七、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JSZC-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八、谈判响应函致: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根据贵方的JSZC-320000-***号谈判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谈判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6.我方与本谈判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号: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九、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组织的(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项目名称)(分包号:**)的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小微企业承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或内容未填,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分包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十一、联合体协议(参考格式)(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在此达成以下协议:1、我们(供应商1),(供应商2),……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泰州市政府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分部机关分部组织的采购编号为(编号全称),(项目全称)项目(分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我联合体指定(供应商*)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必须为联合体成员)。2、若我们联合成交,(供应商单位1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供应商单位2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注:联合体中各供应商都应明示所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3、其中(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全称)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企业,且我们约定该公司/单位所承担的合同金额将占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备注:本谈判文件中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地方,仅需加盖牵头单位的CA电子公章。(不接受联合体或不是联合体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不填写此表)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十二、报价一览表(参考格式)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小写)一年投标总报价(大写):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十三、分项报价表谈判报价明细表编号内容项目名称数量单位人均工资月总价年总价备注1人员工资项目经理兼保洁1人保洁人员17人小计182服装费183法定假日加班费34社会保险185小计6员工福利1年7公司管理费1年8税金1年小计:投标报价总计(一年)小写:大写(人民币):编号内容项目名称数量单位人均工资月总价年总价备注1人员工资项目经理兼保洁1人保洁人员17人小计182服装费183法定假日加班费34社会保险185小计6员工福利1年7公司管理费1年8税金1年小计:投标报价总计(一年)小写:大写(人民币):注: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2.各项成本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计算填列,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3.人员工资、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社会保险等费用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泰州市2024年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含医疗保险)缴纳基数及比例等最新要求,须全员缴纳社会保险(含医疗保险)。如遇政策调整,自行承担。投标报价时,若人员工资低于泰州市2024年最低工资标准及未依法测算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的作无效报价。4.法定节日加班算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5、一次和二次报价均须符合以上明细报价要求。十四、二次报价一览表(参考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总报价(含税)(人民币)¥ (总价)(大写): 元 角 分 投标单位:(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注:1.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招标范围的全部内容。2.人员工资、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社会保险等费用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泰州市2024年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缴纳基数及比例等最新要求;须测算全员各类社会保险(含医疗保险)。二次报价须按照谈判报价明细表的要求报价,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元,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十五、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谈判文件要求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十六、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谈判文件要求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十七、用户单位证明材料(格式)招标采购单位:作为合同编号为的甲方(甲方单位全称),现对该合同的相关事项证明如下:一、该合同另一方乙方为(乙方单位全称);二、项目合同内容包括:(须列分项);管理总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三、担任该合同项目的项目经理为(姓名),资质为,主要管理负责人为(姓名),资质为。所投入的服务人员数量为人。四、到目前为止,该项目(正处于履约阶段/履约结束)。五、甲方对履约情况的评价:。特此证明。证明单位全称(公章):单位联系人:(签字)联系电话:证明时间:年月日十八、参加本项目实施的组成人员资历表(项目负责人)1、一 般 情 况姓名年龄电话职称职务本项目中任职学习经历技术认证2、工 作 经 历时间参加过的物业项目项目中任职相关证书号注:1.上表中行数不够可自加;2.其资质、物业管理经验证明文件、本单位员工证明文件等附后。十九、项目服务人员情况表序号姓名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岗位)岗位职称身份证号码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管理项目1…………投标供应商(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注:(1)上表中行数不够可自加;(2)其资质、物业管理经验证明文件、本单位员工证明文件等附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洁服务 物业保洁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