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安全保障应急演练 交通安全保障应急综合演练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交通委员会2024)



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交通安全保障应急演练-进博会交通安全保障应急综合演练(应急演练)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SITEN-ZB-20241361(招标文件编号:SITEN-ZB-20241361)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交通安全保障应急演练-进博会交通安全保障应急综合演练(应急演练)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鸿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军工路89弄21号202室
中标(成交)金额:70.85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上海鸿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交通安全保障应急演练-进博会交通安全保障应急综合演练(应急演练)
本项目主要是通过演练,检验现场指挥和应急处置能力,增强进博会交通保障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保障第七届进博会期间展馆周边交通运行安全有序。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满足采购人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计划2024年9-10月择期开展,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满足采购人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放、周顺方、张伟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方法》(计价格〔2002〕1980号)服务类项目标准下浮10%计算。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956475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成交单位上海鸿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经评审小组评审,最终得分83.28分,排名第一。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本评审结果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据。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1号楼        
联系方式:王冲 021-231152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黄浦路99号上海滩国际大厦6楼601室            
联系方式:钱芳 021-63234076-1015,177173469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芳
电 话:  021-63234076-101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交通安全保障应急演练-进博会交通安全保障应急综合演练(应急演练)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行政区域
上海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09日 14:5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放、周顺方、张伟方

总成交金额
¥70.85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钱芳

项目联系电话
021-63234076-1015

采购单位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1号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冲 021-23115214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黄浦路99号上海滩国际大厦6楼6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钱芳 021-63234076-1015,17717346959

附件:

附件1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交通安全保障应急演练-进博会交通安全保障应急综合演练(应急演练)磋商文件(最终稿)240826.pdf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_上海鸿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pdf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交通安全保障应急演练-进博会交通安全保障应急综合演练(应急演练)磋商项目编号:SITEN-ZB-202413618-8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的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交通安全保障应急演练-进博会交通安全保障应急综合演练(应急演练)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交通安全保障应急演练一进博会交通安全保障应急综合演练(应急演练),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上海鸿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从业人员9人,营业收入为97万元,资产总额为99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4年9月5日51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交通安全保障应急演练-进博会交通安全保障应急综合演练(应急演练)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项目编号:SITEN-ZB-20241361采购人:上海市交通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八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项目具体要求第四章合同通用条款(草案)第五章格式与附件第六章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项目概况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交通安全保障应急演练-进博会交通安全保障应急综合演练(应急演练)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黄浦路99号上海滩国际大厦6楼601室现场或远程报名(详见公告相关内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ITEN-ZB-20241361项目名称: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交通安全保障应急演练-进博会交通安全保障应急综合演练(应急演练)kj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71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第七届进博会”)将于2024年11月5日至10日在上海举办。为做好第七届进博会本市交通行业安全保障工作,按照《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上海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进博会”展馆周边交通保障专项应急预案》和第七届进博会交通保障工作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一场以进博会交通行业安全应急保障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演练活动。本项目主要是通过演练,检验现场指挥和应急处置能力,增强进博会交通保障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保障第七届进博会期间展馆周边交通运行安全有序。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合同履行期限:计划2024年9月-10月择期开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除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外,还应符合:(1)供应商及其提供的设备及服务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4)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磋商。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8月27日起至2024年9月2日止(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地点:上海市黄浦路99号上海滩国际大厦6楼601室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须提供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本项目接受现场及远程报名,凡愿参加的供应商除至现场报名外,也可选择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以收件箱显示收到时间为准)将报名须提供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qfang1004@163.com。凡愿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6日15: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上海市黄浦路99号上海滩国际大厦6楼601室第一会议室。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五、开启时间:2024年9月6日15: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上海市黄浦路99号上海滩国际大厦6楼601室第一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报名:报名须提供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本项目除接受现场报名外还接受远程报名,凡愿参加的供应商除至现场报名外,也可选择在2024年8月27日起至2024年9月2日16:00的时间段内(以收件箱显示收到时间为准)将报名须提供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qfang1004@163.com。凡愿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联系人:钱芳电话:021-63234076-1015,17717346959传真:021-66983070E-mail:qfang1004@163.com帐户名称: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帐号:3100666610101411144152、磋商开始时间和地点:同上述开启时间和地点一致。届时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的法人或法定授权代表参与磋商,迟到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磋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黄浦路99号上海滩国际大厦6楼601室邮编:200080联系人:钱芳电话:021-63234076-1015,17717346959传真:021-66983070E-mail:qfang1004@163.com帐户名称: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帐号:310066661010141114415采购人: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1号楼联系人:王冲电话:86-21-23115214传真:86-21-83090181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编列内容1项目名称: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交通安全保障应急演练-进博会交通安全保障应急综合演练(应急演练)合同履行期限:计划2024年9月-10月择期开展,演练时长约40分钟。正式演练前,组织2次预演。具体时间由采购人确定。项目实施地点:进博会核心管控区域范围内相关地铁站点、“进博会”停车场及相关周边道路。具体点位由采购人指定。2磋商内容: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第七届进博会”)将于2024年11月5日至10日在上海举办。为做好第七届进博会本市交通行业安全保障工作,按照《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上海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进博会”展馆周边交通保障专项应急预案》和第七届进博会交通保障工作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一场以进博会交通行业安全应急保障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演练活动。本项目主要是通过演练,检验现场指挥和应急处置能力,增强进博会交通保障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保障第七届进博会期间展馆周边交通运行安全有序。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71万元(人民币)报价超过预算的响应无效。4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及其提供的设备及服务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4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5)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磋商。5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问题截止时间:2024年9月3日10:00时形式:以盖章PDF版本及可编辑word版本形式Email形式提交至:qfang1004@163.com6响应文件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不少于90天。7磋商保证金:□收取金额:人民币元保证金递交方式为银行转帐(包括网银)或银行保函等非现金方式,不接受以现金方式递交的保证金,且保证金递交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未按规定递交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转帐(包括网银)以财务进账时间为准)。保证金缴纳帐户(该帐户仅用于收取保证金):7帐户名称: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外滩支行帐号:135002516010010761■不收取8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一份(电子版pdf格式,为已盖章签字正本扫描件,以光盘或U盘形式递交)。纸质响应文件需装订成册,否则对供应商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2024年9月6日15:00时(北京时间)9地点:上海市黄浦路99号上海滩国际大厦6楼601室第一会议室。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响应文件开启及磋商开始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9月6日15: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上海市黄浦路99号上海滩国际大厦6楼601室第一会议室10履约保证金:无11服务费: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方法》(计价格〔2002〕1980号)服务类项目标准下浮10%计算。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向采购代理机构以银行转帐或网银等方式支付。帐户名称: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帐号:310066661010141114415附: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比选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5000-1000元)万元×0.35%=14万元(6000-5000)万元×0.2%=2万元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一、项目说明1项目内容1.1项目名称: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交通安全保障应急演练-进博会交通安全保障应急综合演练(应急演练)1.2主要内容: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第七届进博会”)将于2024年11月5日至10日在上海举办。为做好第七届进博会本市交通行业安全保障工作,按照《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上海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进博会”展馆周边交通保障专项应急预案》和第七届进博会交通保障工作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一场以进博会交通行业安全应急保障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演练活动。本项目主要是通过演练,检验现场指挥和应急处置能力,增强进博会交通保障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保障第七届进博会期间展馆周边交通运行安全有序。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2每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份响应文件每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份响应文件。提交或参与一份以上响应方案的供应商将使其提交和参与的全部响应文件无效。3费用承担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4询问和质疑4.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供应商的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4.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3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办理。表11:不早于磋商公告发布日前的任意一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查询页面截屏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9服务费承诺书致: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___________项目(项目名称)磋商中获成交(磋商文件编号:_________)。我们保证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向贵公司即_______(采购代理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全额缴纳服务费。我方如违约,愿凭贵公司开出的违约通知,将按服务费全额的200%款项缴纳给贵公司。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和地址:,邮编: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承诺日期:______________供应商盖章:_____________附件10其他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料附件11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第六章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家七部委联合下发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2001年第12号令)和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并结合本项目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制订。一、磋商小组1.本次评审工作由磋商小组负责。2.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3人或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审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磋商小组负责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并最终确定成交候选单位。二、竞争性磋商与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准则磋商小组将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的报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供应商拒绝进行澄清、说明的,将被视为退出磋商,不再参加进一步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通用条款等,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提供书面承诺函,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三、评审、竞争性磋商、确定成交人的排名顺序1.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是否完备,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等,对“资格性及实质性检查表”(见所附资格性及实质性检查响应表)的各个项目,给予“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参与下一轮磋商。1.1供应商有以下情形的,视为未通过符合性检查,其响应无效:1)不符合磋商文件资格要求;a.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b.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c.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的;d.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磋商的e.其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和其他前期咨询服务的,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服务的公司、设计机构及任何附属机构存在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相关方➢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f.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情况下,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未提供法人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的。2)首次报价或最终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低于成本的;(若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其本项目质量和诚信履约的,将要求该供应商作书面解释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在磋商现场规定的合理时间内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会将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其响应作无效响应处理)。3)未按规定提交《资格性及实质性检查响应表》、《响应承诺书》、《分项报价表》的;4)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字或盖章的;5)响应文件有效期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6)提供两个以上不同方案或报价的(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备选的除外);7)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8)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响应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包括但不限于不同供应商授权代表的社保由同一单位缴纳或聘用于同一单位的情形);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3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2.澄清磋商期间,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必须按照规定在指定地点候场,随时解答专家的提问。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达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和纠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内容。3.竞争性磋商(1)磋商小组公布经符合性检查后的合格供应商名单,并根据提交响应文件的先后顺序与各个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2)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依次/同时提交在磋商过程中产生的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承诺的内容。(3)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4、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如果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的最终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微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中小微企业响应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福利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福利企业应当提供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福利企业证书。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评审内容分值评审标准报价得分10分供应商报价得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最终报价)×10对项目需求的了解10分根据供应商对项目的服务需求,演练环境的了解程度进行综合评分:0-10分对项目了解充分,完全理解项目需求的得10分;对项目需求的了解10分对项目基本了解的得6分;对项目需求的了解不能完全体现项目特点的得3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0分。项目实施方案30分根据演练方案、演练进度安排、参演人员培训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及可操作性进行评分:0-30分,其中:实施方案完整合理,可操作性强、具有针对性,并能提供合理化建议的得30分;实施方案完整,具有可操作性并有一定针对性的得25分;实施方案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0分;实施方案有一定缺陷,不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0分;实施方案简单,有较大缺陷的得5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0分。宣传制作及转播方案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宣传制作及演练转播的专业人员部署,物资物料保障,服务保障等方案的可操作性及针对性进行评分:0-5分。宣传制作及转播方案具备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得5分;宣传制作及转播方案基本能满足项目的得3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0分。应急事件保证措施10分综合考量本项目的特点,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本项目应急处置方案是否科学完备及切实可行进行评分:0-10分应急措施响应全面,可操作性强的得10分;应急措施响应满足项目的基本需求的得5分;应急措施简单,不够完善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0分。质量管理措施5分根据供应商提交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完善性及可控性进行评分:0-5分。质量管理措施完整可控的得5分;质量管理措施基本有效的得3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0分。人员及所投装备配备情况20分根据人员配备的完善、专业及人员的类似项目经验合理性进行评分:0-12分。人员配备完善、专业性较强且有较丰富的类似项目组织经验的得12分;人员配备基本满足要求的得7分;人员配备有缺陷,专业性较差,无法保障项目实施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0分。人员及所投装备配备情况20分根据供应商配备的项目所需的设备和器材的完整性进行评分:0-8分;提供的设备和器材完整的得8分;提供的设备和器材基本满足要求的得5分;提供的设备和器材有较大缺漏,无法保障项目实施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0分。工作经验10分提供近三年(自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1月1日起算)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最多得10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未提供相关证明不得分。是否属于有效的类似项目业绩由评审小组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业绩在业务内容、技术特点等方面与本项目的类似程度进行认定。5.专家汇总得分,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分别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打分(除价格分外,最小评分单位为整数)后,按权重计算并汇总供应商的最终得分,平均得分最高的前三名供应商作为该项目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如出现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磋商小组根据评分结果,汇总评审意见,出具评审报告,并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四、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依据磋商小组的推荐名单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并与其签订项目合同。五、保密与其他事项磋商小组成员必须对本项目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决定成交供应商意见等保密,不得向供应商及任何与评审、磋商工作无关的其他人透露。在评审、磋商过程中,如有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决定成交供应商方面施加任何影响,其响应文件无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交通安全保障应急演练 交通安全保障应急综合演练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