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道路建设中标结果公示(登封市石道乡人民政府20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登封采购-2024-122

2、采购项目名称:登封市石道乡人民政府2024年登封市石道乡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三)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3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9月06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登封采购-2024-122-1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河南嵩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嵩阳街道通达路与南二环路阳光家园7号楼1单元
1,415,600.00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2024年登封市石道乡阮村道路建设项目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45日历天
薛华卫
豫241141566458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雅微、王晓萍、冯宝鑫(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成交金额的1.3%计收。

收费金额:18,402.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登封市)》、《登封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登封市石道乡人民政府

地址:登封市石道乡

联系人:高阳

联系方式:13526809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省中安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路工人路劳动大厦院内 2 楼 207 登封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嵩阳街道中岳大街 33 号二楼

联系人:郭炎从

联系方式:17803825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炎从

联系方式:17803825996

石道阮村磋商文件定稿.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2024年登封市石道乡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三)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登封采购-2024-122采购人:登封市石道乡人民政府代理机构:河南省中安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四年八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评标办法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工程量清单第六部分技术标准及要求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2024年登封市石道乡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三)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登封市石道乡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三)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dfggzyjy.dengfeng.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登封采购-2024-1222、项目名称:2024年登封市石道乡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三)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采购预算:1416489.23元最高限价:1416489.23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预留金额(元)1登封采购-2024-122-12024年登封市石道乡阮村道路建设项目1416489.231416489.23是1416489.235、工程量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对石道乡阮村道路建设。5.2建设地点:石道乡阮村5.3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5.4标段划分:1个标段,标段名称:2024年登封市石道乡阮村道路建设项目5.4工期:45日历天。5.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开标后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并告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本项目评审结束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或提供单位负责人与其他投标单位不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书)】。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8月26日至2024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dfggzyjy.dengfeng.gov.cn方式:凡有意参加者,应首先完成交易主体身份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CA办理指南》),然后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办理诚信库入库登记(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登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诚信库入库指南》)。然后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登录“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网站提示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以“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电子文件为准,采购人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2024年09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4年09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六、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登封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登封市)》、《河南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加密上传成功。响应文件递交方法为:在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版响应文件,由于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http://www.dfggzyjy.com/BidOpening/),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请查阅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指南》。加密版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登封市石道乡人民政府地址:登封市石道乡联系人:高阳联系方式:1352680995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南省中安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路工人路劳动大厦院内2楼207登封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嵩阳街道中岳大街33号二楼联系人:郭炎从联系方式:1780382599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郭炎从联系方式:17803825996发布人:河南省中安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3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名称:登封市石道乡人民政府地址:登封市石道乡联系人:高阳联系方式:13526809955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中安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路工人路劳动大厦院内2楼207登封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嵩阳街道中岳大街33号二楼联系人:郭炎从联系方式:178038259961.1.4项目名称2024年登封市石道乡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三)1.1.5建设地点石道乡阮村1.1.6标段划分1个标段,标段名称:2024年登封市石道乡阮村道路建设项目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1.3.2工期45日历天1.3.3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1.4.1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1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开标后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并告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本项目评审结束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或提供单位负责人与其他投标单位不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书)】。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供应商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供应商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10.3采购人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2.1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修改、补充文件;答疑纪要等2.2.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2.3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3.1采购人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七、其他材料(一)农民工工资发放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若我单位在(项目名称)(标段名称)项目政府采购中,有幸成为供应商。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特做如下承诺:1.认真贯彻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主动落实“一金三制”制度,在项目开工前足额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在农民工工资专户系统填报项目基本信息和农民工实名认证信息,由银行统一代发工资,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我方无条件接受人社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监督,若发现“一金三制”制度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愿意承担相应违约和法律责任。2.对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我方承担相应刑事责任。且甲方有权在支付工程款项时扣除我方的合同价款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3.保证绝不出现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发生农民工堵门、堵路、上访、媒体曝光和其它有损贵方信誉形象的突发恶性事件;或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由,唆使或促成农民工罢工、上访和恶意讨薪事件的发生。4.若甲方发现以上任何一种情况,我方将自动撤出施工现场,赔偿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无条件接受甲方扣除剩余合同款项和中止合同,并对将我方列入失信黑名单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年月日注:未提供此承诺,按废标处理。(二)不违法分包、转包工程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若我单位在(项目名称)(标段名称)项目政府采购中,有幸成为供应商。为了切实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好当地建筑市场秩序,特做如下承诺:1.在此工程施工中,一定精心组织,确保工期和质量,保证不违法分包、转包中标工程,并随时接受建设单位和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2.若甲方发现我方出现违法分包、转包中标工程,我方将自动撤出施工现场,赔偿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无条件接受甲方扣除剩余合同款项和中止合同,并对将我方列入失信黑名单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年月日注:未提供此承诺,按废标处理。(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牵头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成员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成员公司名称:法定代人:住所地:鉴于上述各成员公司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现就联合体申请及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由作为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牵头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可以授权委托其授权代表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2、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全体成员负责联合体在项目中的一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编制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提交澄清文件、进行谈判以及处理与项目投标相关的一切必要的事宜。联合体与采购人之间的来往函件将通过牵头人收寄。3、联合体牵头人关于本项目签署的资料、承诺、与采购人达成的意向等,其他联合体成员均予以认可。4、牵头人做出的同相关的行为对联合体全体成员均具有法律效力。联合体成员各方对牵头人在投标活动中及中标后履约的一切行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成员各方在本项目中的工作职责如下(联合体成员各方必须写明在本项目中的工作职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在本项目中,(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工作任务,(联合体成员)负责工作任务;(联合体成员)负责工作任务;b.在本项目建设期内,成员公司须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内容,提供足够的资金以保证项目建设能够按照进度计划顺利进行;c.牵头人须充分发挥其牵头责任,与成员公司一同落实资金到位并使项目按照进度计划顺利进行;d.(联合体可自行补充经协商一致的职责等内容)。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通过资格审查、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8、本协议经所有联合体成员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9、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一份,送交采购人一份。(以下无正文)牵头人名称:,(企业电子签章或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成员一名称:,(企业电子签章或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成员二名称:,(企业电子签章或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注:如果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需提供上述格式的联合体协议书。(四)资格承诺声明函致(本项目采购单位)及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依法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声明如下:一、我单位全称为,注册地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联系方式为。二、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五、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资格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我单位愿意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意将违背承诺行为作为失信行为记录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响应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2.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五)投标供应商认为可提供的其他资料八、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固定格式)我公司承诺:在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标段名称)采购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1.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2.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3.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自愿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投标单位(公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注:各供应商无此承诺书者,按无效投标处理。九、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扶持的证明材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注:该声明函是针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若本单位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时不用提供该声明。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如果投标人不是监狱企业,则不需要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因此导致虚假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九、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扶持的证明材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登封市石道乡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2024年登封市石道乡财政街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三)(项目名称)2024年登封市石道乡阮村道路建设项目(标段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2024年登封市石道乡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三)2024年登封市石道乡际村道路建设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河南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7人,营业收入为165.84万元,资产总额为22.27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润建设工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9月16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子以考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道路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