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校园物业服务 物业服务中标结果公示(重庆三峡职业学院2024)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校园物业服务(CQS24C00778)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号:
CQS24C00778 采购执行编号:
1708-BZ2400400983AFS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校园物业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1
供应商名称:重庆明创金悦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305号1幢17-5
中标(成交)金额: 17,767,999.8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1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校园物业服务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龙宝校区、沙龙校区)校内外学校所属区域。
根据采购人需求和制度规定,提供专业的物业服务,确保采购人校区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为师生营造安全、和谐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3年。
经采购人考核合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规范(有强制性标准的执行强制性标准,若无则统一执行最新相关标准、规范。)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星宇 陈春梅 唐霞 周寒 李文权 朱志刚(采购人代表) 喻官秀(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代理服务费总计:85766.4元
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及报价表
包号:1
供应商名称
报价总得分
技术总得分
商务总得分
合计
排序
重庆明创金悦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9.10
52.07
24.00
95.17
1
重庆滨湖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8.95
51.71
24.00
94.66
2
珠海葆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9.09
51.29
24.00
94.38
3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三峡职业学院
采购经办人:牟姝虹
采购人电话:023-58596071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科龙路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陈昶宇 颜筱
代理机构电话:023-67938414 67702128 67616114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8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昶宇 颜筱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7938414 67702128 67616114
十一、附件
公开招标-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校园物业服务(终审稿).doc
重庆明创金悦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号:CQS24C00778采购执行编号:1708-BZ2400400983AFS招标项目名称: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校园物业服务采购人:重庆三峡职业学院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二○二四年八月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一、招标项目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3-五、投标保证金-4-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七、投标有关规定-5-八、联系方式-5-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7-一、招标项目一览表-7-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7-三、招标项目服务需求-7-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32-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考核方式-32-※二、报价要求-32-三、付款方式-33-四、其他商务要求内容-33-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34-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34-二、评标方法-35-三、评标标准-35-四、无效投标条款-40-五、废标条款-40-第五篇投标人须知-41-一、投标人-41-二、招标文件-41-三、投标文件-41-四、开标-43-五、评标-43-六、定标-43-七、中标-44-八、询问、质疑和投诉-44-九、采购代理服务费-45-十、交易服务费-46-十一、签订合同-46-十二、项目验收-47-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47-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48-一、合同主要条款-48-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0-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53-一、经济文件-54-二、服务文件-56-三、商务文件-58-四、其他-61-五、资格文件-67-第一篇投标邀请书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三峡职业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校园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中标人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校园物业服务1809.02201物业管理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1882.48万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1.投标人若为中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投标人若为大型或以上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30%及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将合同总份额的18%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3.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18%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注: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服务承接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服务承接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六)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26日北京时间10:00(七)开标时间:2024年8月26日北京时间10:00(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五、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递交1.转账方式1.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账户: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号银行信息/账号1开户行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账号1账号150101040015061161592银行行号: 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对应栏目查看。 路径:服务导航-政府采购-办事指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银行联行行号。 1.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2.投标保证金保函方式2.1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投标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提供复印件,纸质保函提供原件),投标保证金的保函担保金额应不低于投标保证金金额(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保函受益人为本项目采购人(重庆三峡职业学院)。2.2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2.3投标保证金保函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保证金保函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二)保证金退还方式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七、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七)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三峡职业学院联系人:牟姝虹电话:023-58596071技术(及合同)联系人:唐森浩电话:18323531323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科龙路8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廖航宇谢沛诘电话:023-6708926967707022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3室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一、招标项目一览表项目名称数量/单位备注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校园物业服务1项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一)服务范围:重庆三峡职业学院(龙宝校区、沙龙校区)校内外学校所属区域(二)服务要求:根据采购人需求和制度规定,提供专业的物业服务,确保采购人校区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为师生营造安全、和谐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三)服务标准:经采购人考核合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规范(有强制性标准的执行强制性标准,若无则统一执行最新相关标准、规范。)三、招标项目服务需求“※”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一)项目概况1.重庆三峡职业学院,龙宝校区占地约320亩,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沙龙校区占地约300亩,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包括两个校区(拟)投入使用的构建筑物、基础设施、公共场所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校园保洁、安全管理、公寓服务、教学保障、公寓维修、客服、校园绿化(仅沙龙校区)等内容。建筑物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教学楼、学生公寓、学生活动中心、图书馆、运动场馆、办公楼、食堂(非食堂区域)、实训楼等;公共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各建筑物附属公共区域、校区道路、广场、山体公园、室外停车场、公共厕所、绿化区的硬化道路等。物业服务托管区域序号楼宇(公共区域名称)楼宇性质建筑面积(平方米)备注1博雅楼教学楼13849.99龙宝校区2农林楼教学楼7322.69龙宝校区3信科楼教学楼9188.97龙宝校区4奥训楼实训楼14976.82龙宝校区5畜牧科技大楼实训楼12108.9龙宝校区6行政楼办公楼2413.83龙宝校区7后勤总楼办公楼1397.88龙宝校区8培训学院(B6栋)办公楼1185.47龙宝校区9学生一食堂(德香楼)食堂4805.17龙宝校区10学生二食堂(禾缘楼)食堂6380.69龙宝校区11图书馆图书馆1446.96龙宝校区12学生公寓A栋学生公寓3623.39龙宝校区13学生公寓B栋学生公寓7113.92龙宝校区14学生公寓C栋学生公寓4126.80龙宝校区15学生公寓D栋学生公寓5878.80龙宝校区16学生公寓E栋学生公寓5233.50龙宝校区17学生公寓F栋学生公寓6004.62龙宝校区18学生公寓G栋学生公寓3500.00龙宝校区19学生公寓H栋学生公寓7200.00龙宝校区20学生公寓K栋学生公寓5766.39龙宝校区21学生公寓(峻德书院)学生公寓8105.86龙宝校区22南苑A、B栋学生公寓3730.80龙宝校区23学生活动中心活动中心5889.44龙宝校区24篮球场、网球场体育场地5654.4龙宝校区25运动场体育场地20000.00龙宝校区26家属区辅助用房2000.00龙宝校区27山体公园公园1龙宝校区28综合楼教学楼17898.00沙龙校区29汽工楼综合楼1200.00沙龙校区30经贸楼综合楼5400.00沙龙校区31职教楼学生公寓6856.00沙龙校区32实训中心实训场地500.00沙龙校区33男生公寓学生公寓3479.00沙龙校区34女生二舍学生公寓4460.00沙龙校区35女生公寓学生公寓3390.00沙龙校区36食堂食堂8639.00沙龙校区(二)总体物业要求在服务期限内,根据学校需求和制度规定,提供健康优美的校园环境、楼宇综合服务、学生公寓服务、环境保洁、校园安全保卫、教学保障服务、公寓修缮服务、绿化养护(沙龙校区)、病虫害防治、四害消杀、会务与大型活动保障服务、消防安全服务等其他专项服务,确保校区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为广大师生营造安全、规范、有序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三)物业服务内容及要求1.建筑物和构筑物服务1.1服务范围及内容对校内公共建筑物除主体结构以外的装饰装修部分,包括房屋的吊顶、室内外地面、内墙、外墙等部位进行日常巡查和报修。服务事项范围及内容基础、主体结构委托范围:建筑物基础、主体结构。服务内容: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校方相关部门处理。地面服务范围:建筑物周边散水内及建筑物内各房间、通道的地面、地砖服务内容: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校方相关部门处理。墙面委托范围:建筑内外墙面、内外墙砖。服务内容:日常巡查,发现墙体损坏、墙砖脱落应及时警示并报校方相关部门处理。屋面委托范围:建筑物屋面、玻璃棚顶、彩钢顶,女儿墙。服务内容:日常巡查,屋面的清扫、地漏的清掏;不含防水层的维修,发现有漏(渗)水、涂层(漆面)损坏等情况及时报校方相关部门处理。防水层委托范围:建筑物各楼层间防水层、外墙防水层、屋面防水层。服务内容:日常巡查,发现有漏(渗)水等情况及时报校方相关部门处理。天花板委托范围:建筑物内所有天花板吊顶服务内容:日常巡查,发现损坏、漏水、渗水的,先做好警示再及时报校方相关部门处理。雨 排委托范围:建筑物户内各楼层间雨排立管。服务内容:日常巡查、疏通;雨排管需要更换维修的及时报校方相关部门处理。污 排委托范围:建筑物户内各楼层间污排管。服务内容:日常巡查、疏通;污排管需要更换维修或需要开挖的及时报校方相关部门处理。备注物业方对学校外包第三方的维修进行配合和质量监管,质保期内的维修由物业方向校方报修,校方督促施工方整改。以上均不含隐蔽、开挖管道。1.2服务要求及标准1.2.1道路维护:协助校方进行道路通行标准规划、标识和设置路障,禁止不合理荷载进入限制区域;及时报告路面损坏情况,提出维修建议。1.2.2排水设施维护:配合校方检查不合理荷载的产生;加强散水的检查、养护,及时报告损坏情况,提出维修建议,确保各类排水沟畅通。1.2.3楼宇地面维护:做好楼宇楼内外楼地面的日常巡查,发现损坏情况的及时建议上报学校维修。1.2.4墙台面和吊顶维护:保持墙台面清洁,无污渍,无脚印,及时报修吊顶破损部位,建议学校每学期对墙面损坏部分粉补。1.2.5门窗维护:加强门窗日常检查和维修,确保门窗完好并能正常使用,发现安全隐患和损坏,须及时上报学校维修。1.2.6对房屋进行日常巡查和管理,巡查记录和管理制度齐全。1.2.7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检查房屋使用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学校并提出维修计划。1.2.8认真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房屋装饰装修完好。加强对房屋本体的修缮管理,保持建筑物及周围环境达到相关标准,充分发挥其使用功能。项目巡查周期运行标准路面维护及时禁入标识及路障完好,无不合理荷载进入限制区域。排水管道每月1次,大、暴雨预报及时巡查对屋面排水管道疏通,确保屋面排水畅通。散水每月2次无积水和污渍、边脚整齐无缺口。窨井口、雨水口每月2次及时对窨井口、雨水口清理,确保屋面排水畅通。屋脊、躺水沟每月1次及时对屋脊、躺水沟巡检报修,确保屋面排水畅通。楼地面、铺贴的磁砖(地板砖)每月2次完好无损,室内地面受潮,破损的磁砖(地板砖)及时报修。墙台面每月2次保持墙台面的清洁工作,无污渍,无脚印,建议学校每学期对墙面损坏部分粉补一次。吊顶每月2次加强巡查,及时发现损坏、漏水、渗水吊顶,做好警示,及时报校方相关部门处理。门窗、玻璃及时发现损坏情况,每月1次集中查检加强巡查,及时发现损坏门窗及玻璃,做好警示,及时报校方相关部门处理。屋顶每月1次及时对屋顶清扫,确保屋面排水畅通。1.3考核办法序号考核观测点扣分标准扣减物业服务费标准备 注1限制性、禁入性标识及路障责任性损坏。每项次扣除0.1-1分每项次扣减物业服务费10-100元5个工作日内自行恢复2不合理荷载进入限制区域每项次扣除0.2-1分每项次扣减物业服务费20-100元。无条件恢复造成的损坏项目及部位3巡查不及时、巡查记录不详实、报告不及时、整改不及时;报修不及时;报修部位(楼栋、楼层、房间等)和报修内容(墙地砖、墙漆、吊顶、防水等)不准确或者信息失真每项次扣除1分每项次扣减物业服务费100元。赔偿相应损失4对危险源的发现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不及时;砖石、玻璃等掉落或伤人的责任事故每项次扣除1-5分每项次扣减物业服务费50-200元赔偿相应损失5警示不及时或未警示,管道疏通不及时,或未疏通每项次扣除0.5-2分每次扣减物业服务费50-200元赔偿相应损失2.保洁服务2.1服务范围及内容2.1.1校园内外公共场地(区域)的清洁、保洁、消杀(卫生防疫消杀,环境(病虫害)消杀,含药剂及措施费);校领导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和党政办公室管理的各种会议室、值班室及非固定用办公用房;学生活动中心;教师休息室;公共教室;水体及水体周边公共区域;公共卫生间;楼梯间;阳台;天台;走廊;房屋外墙(3米以下);屋面;车行道路;人行步道;广场;停车场;运动场地等所有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日常保洁、生活垃圾(不含建筑垃圾、有毒有害垃圾、餐厨垃圾、装饰装修垃圾和维修施工垃圾)的分类、收集和清运等。配合学校完成校园垃圾清运中转站的建设。2.1.2不需物业公司保洁的范围2.1.2.1食堂内部和校内门面经营户责任区2.1.2.2普通办公室、学生宿舍房间内、专业实训室、专业教室。2.2.服务要求及标准2.2.1负责责任区域的地面清扫、墙面保洁(不含外墙面3米以上区域)各种设施设备保洁。保洁服务包括对保洁范围内进行清扫、保洁、乱张乱贴清理、垃圾收集及消杀(除四害)、消毒等保持校园环境整洁的内容。2.2.2根据校方确定的不同区域的服务标准,制订并公示服务承诺,以便对工作质量进行考核和监督。2.2.3按工作程序对责任区域进行定期清扫或不定期保洁,做到按标准、全方位保洁。2.2.4按政府要求、校方部属和行业规范,每学期对服务区内开展杀灭蚊、蝇、鼠等除“四害”工作,做到无滋生源,定期对责任区域和垃圾场站消毒。2.2.5在学校医务室的指导下,进行卫生防疫工作,防护用品工具和药物由学校提供。2.2.6有效防范并每天清理责任区域内的各类非法广告物。2.2.7垃圾清运要及时、环保、分类。2.2.8保洁所需的基础耗材(清洁耗材、清洁剂等)由物业公司负责,消杀所需的药物及耗材由物业公司负责,药物要求环保低毒,对人体无害;有特殊需要的向校方请购;物业公司负责提供保洁机具(垃圾清运车、扫地车、高压清洗机、吹风机等)。2.2.9室外保洁基本标准2.2.9.1地面无垃圾杂物、无积水、无明显污渍油迹;道路整洁,无堆放杂物现象;2.2.9.2门岗无明显尘迹、污溃、无垃圾杂物;2.2.9.3室外设施无明显灰尘污渍及不良张贴物;及时清理校园责任区内未经批准及张贴期限外的各类张贴物。2.2.9.4绿化区人行道无杂物、杂草、枯枝树叶;2.2.9.5灯饰、栏杆、指示牌、校名石、塑像、雕塑等无污渍、水迹及明显灰尘;2.2.9.6水道、水面无明显漂浮物,垃圾场垃圾清运及时,物品摆放整齐;2.2.9.7垃圾桶无明显灰尘污渍,不过满;2.2.9.8阴沟、沙井、天台无明显杂物;2.2.9.9校园内宣传报栏、橱窗内外的清洁清理;2.2.9.10保洁频次序号项 目保洁方式保洁频次1地面清扫根据卫生程度,每日不低于1次2门岗抹净每两周1次3室外设施抹净每周1次4绿化区人行道清扫每日1次5灯饰 、栏杆、指标牌、报栏、橱窗内外、校名石、塑(雕)像等抹净每周1次6垃圾桶、果皮箱清收每日不低于2次6垃圾桶、果皮箱抹净每月1次7阴沟、沙井、天台清理每月1次8道路清扫根据卫生程度,每日不低于1次9各类张贴物清除小广告及时清除其余每周1次2.2.10楼宇入口及大厅基本标准2.2.10.1门窗(玻璃、窗框、窗台、门把手)无手印、无污渍,保持光洁明亮;2.2.10.2地面、地脚线、指示牌、不锈钢材质栏杆、垃圾桶等无污迹、水迹、尘迹,保持光洁明亮;有防滑处理措施,所有楼宇大厅入口均须有整洁、完好的防滑垫(物业公司提供)。2.2.10.3灯饰、通风口、空调风口、天花顶无蛛丝、无污尘。2.2.10.4保洁频次序号项 目保洁方式保洁频次1门窗(窗框、窗台、门把手)抹净每周1次2大厅及门窗玻璃(3米以下)抹净每月1次3地面清扫尘推点拖根据卫生程度,每日不低于2次4地脚线抹净每月2次5座地垃圾桶抹净每周1次7墙面(1.5米以下)抹净每月1次8各类指示牌抹净每周1次9通风口、天花顶打蛛网每月1次10电器开关(2米以下))抹净每日1次11大厅防滑及防滑垫抹净,拖干或机器风吹根据需要随时2.2.11楼层过道保洁基本标准2.2.11.1指示牌、悬挂牌光洁明亮,保持消防通道无杂物。2.2.11.2地面、墙面、消防器材、果皮箱、垃圾筒无污溃、无痰溃、无尘迹。2.2.11.3天花吊顶、送排风口无蜘蛛网和灰尘污渍。2.2.11.4门把、镜子无水溃、无印迹,明亮照人。2.2.11.5保洁频次序号项目保洁方式保洁频次1指示牌、悬挂牌擦拭每周1次2地面清扫根据卫生程度,每日不低于1次2地面尘推根据卫生程度,每日不低于1次2地面点拖根据卫生程度,每日不低于1次3墙砖、墙面(3米以下)抹净每月1次4灯饰、开关(2米以下)抹净每周1次5消防器材抹净每周1次6垃圾桶、果皮箱清收每日1次6垃圾桶、果皮箱抺净每周1次7天花吊顶、防火门除尘每月1次8低处通风口抹净每月1次9门把、镜子抹净每周1次10不锈钢门抹净每月1次11护栏、通道扶手抹净每周1次12楼内管道(2米以下)除尘每月1次13开放天台清扫每周1次14车库清扫每两周1次2.2.12卫生间保洁基本标准2.2.12.1地面、墙面、门、窗、玻璃镜面、隔板无灰尘污渍和其它杂物;2.2.2.12.2小便器、坐厕、洗手盆无污溃、无积水、无垢、无臭,瓷器光洁明亮;2.12.3厕所小便器内需搁置除臭剂(物业公司提供),确保厕所无异味;2.2.12.4保持下水管道水流畅通。2.2.12.5保洁频次序号项 目保洁方式保洁频次1地面清扫根据卫生程度,每日不低于2次1地面尘推根据卫生程度,每日不低于2次1地面点拖根据卫生程度,每日不低于2次2墙面(1.5米以下)除尘每月1次3门、窗抹净每周1次4玻璃镜面抹净每两日1次5隔板抹净每周1次6小便器、坐厕、洗手盆抹净每日1次7废物箱(垃圾桶)清理每日1次8下水管道清理每周1次9灯饰(3米以下)抹净每月1次10天花板或蜘蛛网抹净每季1次2.2.13功能房(会议室、办公楼)保洁基本标准2.2.13.1地面无尘迹;2.2.13.2桌椅、沙发干净无尘;2.2.13.3门窗无印迹、灰尘;2.2.13.4家具、电器设施无尘;2.2.13.5垃圾桶清理干净。;2.2.13.6有特殊保洁需求的听从相关管理部门的安排。2.2.13.7保洁频次序号项 目保洁方式保洁频次1地面拖拭根据需求随时保洁1地面除尘根据需求随时保洁2会议室地毯吸尘每周1次3桌椅、沙发抹净根据需求随时保洁4门窗抹净每日1次5家具、电器设施抹净每日1次6物品整理清理每日1次7垃圾桶清收根据需要随时,不冒装7垃圾桶抹净每日1次2.2.14公共教室保洁基本标准2.2.14.1教室内地面:及时清洁,做到地面光亮、干净和“六无”,即:无垃圾、无杂物、无积尘、无烟头、无痰迹、无拖布痕迹。2.2.14.2室内窗台做到及时清洁,无污迹、无积尘、无蜘蛛网。2.2.14.3门窗:做到干净无明显污迹。2.2.14.4照明灯具:表面无蜘蛛网、无积尘。2.2.14.5电扇扇叶:表面干净、无蜘蛛网、无积尘、无痕迹。2.2.14.6空调:使用期间做到出风口及时清洁无蜘蛛网、无明显污迹。2.2.14.7保洁频次序号项目保洁方式保洁最低频次1地面、垃圾篓清扫、拖拭课后清扫,每日至少2次3桌、椅抹净每日至少1次4玻璃抹净每周至少1次5开关抹净每日至少1次6门抹净每日至少1次7灯具除尘每学期开学前1次8空调、风扇除尘每季1次9门窗、墙面、窗帘除尘每学期至少1次(随时清除蜘蛛网)2.2.15学生公寓保洁基本标准2.2.15.1走廊、楼梯地面整洁无垃圾、无杂物,无积水;2.2.15.2墙壁无广告纸、无乱贴乱画;2.2.15.3地砖、瓷片无污物,楼道消火栓灭火器无灰尘;2.2.15.4天花无明显蜘蛛网;2.2.15.5当天的垃圾要当日清运,不许堆积;2.2.15.6宿舍垃圾桶无污泥、垃圾不超三分之二;不允许任何保洁人员翻找垃圾桶;2.2.15.7走廊无堆放清洁工具、废品、杂物等;2.2.15.8宿舍周围无晾晒废纸、杂物等,废品要当天处理;2.2.15.9清洁工具摆放整齐,放在指定位置;2.2.15.10垃圾桶保持外观整洁,定时清洗。2.2.15.11保洁频次序号项目保洁方式保洁最低频次1地面清扫、拖拭每日至少2次2楼梯清扫、拖拭每日至少1次3楼梯扶手抹净每周至少1次4开关面板抹净每日至少1次5消火栓、灭火器抹净每周至少1次6玻璃门 清洗抹净每月至少2次7墙面 、天花板抹净随时除蜘蛛网2.2.16垃圾清运基本标准2.2.16.1物业公司负责将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不含建筑装修垃圾、食堂餐厨垃圾)清运校外。2.2.16.2校内集中垃圾箱区域定期清洗消毒,做到无明显积水,无蚊蝇飞舞。2.2.16.3垃圾处置费由校方承担。2.2.17防蛇、除“四害”按照要求定期对管理区域开展除“四害”、防蛇活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2.3.考核办法2.3.1保洁频次不足,保洁效果不达标,保洁人员随意翻找垃圾桶,限期整改,每次扣物业服务费100元。2.3.2因物业公司保洁未达标,对学院造成不良影响的,是情节轻重每次扣减物业服务费200元,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责任。2.3.2.1基本要求不达标(在下一个保洁频次到达后仍未整改),每项次扣物业服务费200元。2.3.2.2除“四害”工作未开展,每项次扣减物业服务费1000元;除“四害”工作不规范,每项次扣减物业服务费200元;无记录,每项次扣减物业服务费200元。2.3.2.3出现保洁事故,每项次扣减物业服务费200-500元;出现严重保洁事故,每项次扣减物业服务费1000-4000元。2.3.2.4不配合或未进行卫生防疫消毒的,每项次扣减物业服务费200元。2.3.2.5物业公司每日未及时将公共区域的垃圾分类、清运,造成校园垃圾滞留,给学校造成影响的,每项次扣物业服务费1000元。序号考核观测点扣分标准扣减物业服务费标准备注1保洁频次不足,效果不达标按0.2分/次.项扣考核分每次.项扣减物业服务费100元。保洁人员翻找垃圾桶每发现一次扣100元2基本要求不达标,仍未整改的按0.5分/次.项扣考核分每次.项扣减物业服务费200元。3有害生物防治及“四害”工作未开展或不规范的或四害痕迹明显的按0.5-2分/次.项扣考核分每次.项扣减物业服务费200-1000元。4出现保洁事故按0.5-3分/次.项扣考核分每项次扣减物业服务费200-4000元。5不配合或未进行卫生防疫消杀的按1分/次.项扣考核分每项次扣减物业服务费200元6每日垃圾未及时分类、清运,滞留校园,造成不良影响的按1分/次.项扣考核分每项次扣减物业服务费1000元3.安保服务3.1服务内容3.1.1向学校提供保安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校内治安、维稳、交通管理、消防隐患、反恐防暴、视频监控、突发应急事件处理、门卫、守护、巡逻以及协助接处警等,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等安全工作。3.1.2进出校园人员及车辆管理,做好校园车辆出入智能管理系统的运行及相关管理工作。3.1.3校园日常安全巡查。3.1.4校园公共秩序维持。3.1.5承担校方校内教学区、学生生活区、办公区等公共区域和重点部位的24小时日常巡逻、巡查及安全防范工作,以及指派的其它勤务。3.1.6校园指挥中心、消防控制室日常值守。3.1.7校园突发事件处置。3.1.8校园安防设施、设备和消防设施、设备日常巡查。3.1.9配合学校开展各类应急演练工作3.1.10按校方要求提供与保卫、安全相关的其它服务和承担校方各类重要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招生现场值守,各类考试、大型活动、会议,专项整治等临时勤务)。3.1.11必须为校园每个执勤点、为每个保安配备必备的防护器械、器具、春夏秋冬制服等必备用品。同时,每个校区至少配备4座以上全新的四轮电动巡逻车2台,并随时保持车况良好。3.2服务要求及标准3.2.1建立外来人员、车辆登记薄,登记进入校园人员、车辆的身份信息、来校事由、联系人姓名职位等,提醒来人在其离校也应进行登记,做好人员进出管控,不得因工作失误造成校外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在校园车辆收费未恢复前,做好外来车辆的出入管控。3.2.2承担整个校区治安秩序、交通秩序、教学工作生活秩序管理与综合治理,校园治安、防恐、消防、公共安全及灾害等各种隐患排查与事故防范,各种大型活动、外事活动、外出集体活动、各种考试与赛会的秩序控制与治安执勤。3.2.3全面落实全天24小时校园安全值守、巡逻防范、突发事故事件应急处置等安保工作,协助甲方办案、破案。每个岗位的安保人员应对所管辖区域进行不间断安全巡查,并做好巡查情况登记。严格重要物资进出检查、核实和登记;坚决禁止和杜绝暴恐人员、危险人员、可疑人员、精神病人、醉酒人员、叫买叫卖人员、反宣人员、社会闲杂人员和社会无关车辆随便进入校园;坚决危险物品非法进入校园;坚决防止公共财产随便运出校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3.2.4安保人员及重点部位定岗安保人员要关注校园内的公共秩序,在上、下课等重点时段在重点区域做好交通管控,确保师生安全;加强校园内的巡查,严禁未经审批的校内销售、发传单、打广告、送外卖等行为;做好校园交通秩序的管控,在高峰期安排人员专门引导车辆停放,对违停车辆进行取证,通知及时挪车,确保校内交通秩序顺畅。3.2.5重要场所门岗的安保要做好人员进出楼栋的盘查和登记,除巡楼时间外要24小时在岗,有其他事情离岗要安排其他安保人员临时顶岗。3.2.6校园出现突发事件时,附近安保人员要立刻行动,第一时间到岗做好初期现场处置工作、维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要及时联系安全处,事态严重时应第一时间报警。3.2.7具体负责校园内各种公共安全、自然灾害、事故灾害防范,及时发现、控制和报告隐患苗头与问题风险,一旦遇到公共利益和师生安全受到威胁与危险,安保人员要第一时间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实施救助。3.2.8管理和维护好校园大门的安防设备,保持摆放的整洁和自身的清洁,维持其功能性和可用性。负责甲方提供的执勤室内办公设备、各种防护器械、工具、服装等使用管理,防止损坏、丢失。3.2.9严禁上班期间窜岗、闲聊、睡觉、玩手机、打牌下棋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和私下自行换岗。工作中,讲文明、讲礼貌、讲规矩,讲方法,树立校园保安良好形象。3.2.10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积极配合校方消防维保公司对学校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S型”气溶胶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系统以及已建成,并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所有其他室内、室外消防设施、设备,消防通道、校内用火,进行日常巡查、检查、定期向校方报告运行情况,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等因素除外)。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负责组织力量第一时间开展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人员开展应急疏散等处置工作。3.2.11配合协助校方组织消防宣传、知识竞赛等活动。3.2.12根据公安、教委等上级部门和学院要求,建立健全每月1次的保安工作业务技能培训、每周1次的形势研判与工作例会制度和预案的演练;建立健全各值班室、各执勤点、各种检查和巡查等相关记录、台账;做好各值班室、执勤点室内外清洁卫生和“门前三包”工作。3.2.13乙方承担派驻保安队员的用工义务,包括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承担对保安人员聘用期间的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负责。3.2.14所有值守点实行定职、定岗、定员、定薪。3.3考核标准序号考核观测点扣分标准扣减物业服务费标准备注1安保人员配备数量不足按0.5分/人.天扣考核分按100元/人.天扣减物业服务费。2安保人员配备结构不合理按0.2分/人.天扣考核分按50元/人.天扣减物业服务费。3安保人员着装不合规按0.5分/人.次扣考核分按50元/人.次扣减物业服务费。4安保人员到岗不及时按1分/人.次扣考核分按200元/人.次扣减物业服务费。5现场处置情况不及时按0.2-5分/次扣考核分按50-500元/次扣减物业服务费。6外来人员登记不合规按0.2分/人.次扣考核分按30元/人.次扣减物业服务费。7外来车辆检查不合规按0.2分/车.次扣考核分按50元/车.次扣减物业服务费。8异常情况上报不及时按0.2分/次扣考核分按50元/次扣减物业服务费。9服务态度差按0.2-0.5分/次扣考核分按20-50元/次扣减物业服务费。10发生责任性被投诉按0.2-0.5分/次扣考核分按50-200元/次扣减物业服务费。11临时工作未及时完成按0.2-0.5分/次扣考核分按20-200元/次扣扣减物业服务费。12发生责任性治安事件按0.2-5分/次扣考核分按500-5000元/次扣减物业服务费。13车辆违停处置不及时按0.2分/车.次扣考核分按100元/车.次,扣减物业服务费。14车辆违规进入校园按0.2分/车.次扣考核分按100元/车.次,扣减物业服务费。15外卖管控不及时、不到位按0.2分/次扣考核分按100元/次,扣减物业服务费。16校园小广告管控不及时按0.2分/次扣考核分按100元/次,扣减物业服务费。17工作岗位清洁卫生差按0.1分/次扣考核分按20元/次,扣减物业服务费。18员工纪律性差按0.5分/人.次扣考核分按100元/人.次,扣减物业服务费。19新进人员未及时审查报备按0.5分/人.次扣考核分按100元/人.次,扣减物业服务费。20安保人员发生违规违法事件按1-5分/人.次扣考核分按500-5000元/人.次,扣减物业服务费。21消防设施、设备日常巡查不到位按0.2-0.5分/次扣考核分。按20-50元/次扣减物业服务费。22日常防火巡查不到位按0.2-0.5分/次扣考核分按20-50元/次扣减物业服务费。23数据上报不及时按1分/次扣考核分按200元/次扣减物业服务费。24专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按1分/人.天扣考核分按200元/人.天扣减物业服务费。25各类值班记录不完善按0.2-0.5分/次扣考核分按20-50元/次扣减物业服务费。26安保人员技能培训不到位按0.2-0.5分/人.次扣考核分按20-50元/人.次扣减物业服务费。27巡逻车辆等装备故障维护或保养不及时等按1分/天扣考核分按200元/天,扣减物业服务费。3.4人员管理及素质要求3.4.1保安人员基本条件必须完全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的所有条件,并具有保安证(消防控制室人员必须具有消防上岗证)。3.4.2保安队员上岗必须着装(按季节着保安装、系武装带、配警棍,各岗位和巡逻队员配对讲机),所需器材、设备由乙方配发。3.4.3安保人员持有《保安员证》的比例为100%。3.4.4上岗前,乙方应提供保安人员在县级及以上医院的健康证明、当地派出所出据的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人员的聘用由乙方组织实施,甲方应参与审查、认定。3.4.5两校区前大门分别选派6名(每班3名)形象气质佳、工作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年轻人员值守。3.4.6如乙方聘用的保安人员在履职工作中不负责任,或不能胜任工作,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应工作,或因病因事请假时间较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辞退更换,乙方不得拒绝或拖延。同时,乙方应在辞退后3天内补员到位(含保安人员因各种原因自动辞聘等情况),否则,从第4天起,甲方按考核标准缺额人数、缺岗天数,扣减当月物业管理费。3.4.7乙方保安人员在上岗期间如有不作为、不尽职、不负责、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在工作中违纪违规,导致安全责任事故或不稳定事件发生,除按考核标准扣减当月物业管理费用外,由乙方承担事故事件责任,赔偿由此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3.4.8乙方主要管理人员的更换应提前30天告知甲方,一般队员更换应提前3天告知甲方,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若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随意调动或调减派驻在校保安人员的,按安保服务当月服务费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教学服务4.1服务内容4.1.1教学场所秩序管理;4.1.2教室巡查与物资配送;4.1.3教室清洁服务管理;4.1.4教学楼能源管理;4.1.5考试保障服务。4.2服务要求及标准4.2.1教学楼前实行课前20分钟的站立服务,管理和督促师生进入教学楼,阻止着装不规范及携带食品的师生进入;阻止社会人员进入教学楼,维护好教学秩序;4.2.2完成公共教室、实训室及教学区域等的每天的保洁卫生工作,以及特殊需要的清扫工作;4.2.3加强教学结束后对多媒体设备、电灯、风扇、空调等的巡查和能源管理;及时关闭电灯、风扇、空调等通用设备电源和教室门窗;4.2.4协助校方管理人员进行考场布置、考场的秩序维护等工作。4.2.5每学期开学前,要对所有教室进行全面检查、消毒保洁;寒暑假前配合教务处对教室、实训室等进行安全检查、房间加贴封条;发现课桌椅、窗帘、门窗锁等损坏情况的及时报送校方相关部门处理;4.2.6严格执行物品出入登记制度。4.3考核标准序号考核观测点扣分标准扣减物业服务费标准备注1无关人员在教学区域逗留或动物、宠物、食物进入教学区域的按1分/次.项扣考核分2教学区域出现重大干扰的按5分/次.项扣考核分每次.项扣减物业服务费500元。3私自开放教室用于非教学活动按5分/次.项扣考核分4教室开、关门不及时按1/次.项扣考核分5未做好通用设备设施电源开关管理,浪费电能的按1分/次.项扣考核分6教学区域卫生不达标、不干净按1分/次.项扣考核分7未完成教室、实训室清洁保洁、特殊清扫需求的按1分/间次.项扣考核分8每学期开学前的全面检查、消毒保洁未完成的按2分/间.项扣考核分每次.项扣减物业服务费200元。9未协助完成考场布置、考场的秩序维护的按2分/次.项扣考核分5.公寓服务5.1服务内容5.1.1负责学生公寓门岗管理工作,每天按时开关寝室大门;按时开关公寓照明灯;特殊情况及时开关公寓大门;5.1.2负责做好学生公寓楼的守护和人员的进出管理工作,外来人员进出登记造册;5.1.3严格学生公寓的钥匙管理;5.1.4负责学生公寓的公共区域(含室外散水沟)的环境卫生和保洁工作;5.1.5负责各类文件通知的张贴工作;5.1.6负责本楼栋公共区域报修,接待学生的报事报修工作;5.1.7协助学生处宿管中心做好宿舍调整、数据统计等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5.1.8负责毕业生离校、新生入学时等相关宿舍的全面清扫和整理工作(每年所有宿舍至少一次,包括宿舍墙面的海报、装饰物的清理、便池消毒清洗、空调过滤网清洗等);5.1.9负责学生公寓日常巡查工作,定期安全检查工作;5.1.10负责学生公寓住宿学生信息卡管理工作。5.2服务要求及标准5.2.1服务要求5.2.1.1负责检查本楼栋的清洁卫生,达到校方规范化要求;5.2.1.2禁止非本公寓人员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进入公寓楼栋;严禁外来推销、促销人员和商贩进入公寓;外来人员进学生公寓做好登记;5.2.1.3禁止公寓管理人员从事经营性活动(私自向学生提供洗衣服务等);养殖家禽宠物等活动;5.2.1.4严格钥匙管理,一般情况钥匙不借给学生,特殊情况按照学校的规定详细登记后方可借用,并在规定的时间里索还;5.2.1.5建立报事报修接待登记制度,确保维修服务的及时性;5.2.1.6配合学生处和二级学院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5.2.1.7协助校方开展学生日常防火、防盗和安全用电的宣传工作;5.2.1.8制定完善的应急处理预案,定期进行演练;5.2.1.9严禁宿管人员在宿舍内收购和存放废品,严禁在公共区域晾晒衣物;5.2.1.10严格执行公寓管理员门岗制度,事前请假制度,严禁脱岗。5.2.2服务标准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来访人员控制管理坚持会客登记制度。要求对外来人员核实身份、记录清楚、明确目的、控制时间,未经允许的人员一律不得让其进入公寓区内,尤其不允许推销人员进入公寓区。2公寓门卫24小时值守门卫必须实行24小时值守,值班人员不得无故离岗或在值班时睡觉;外来人员进入宿舍和异性进入宿舍必须严格控制并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做好相关记录;领导、老师到访和学生上下课高峰期进出时段(半小时),均需值班人员做好接待和站立式迎送工作;对外来参观团体,经相关部门准许后方可进入,在做好责任区域的情况介绍(严禁泄密)的同时,一定要注意安全工作,并事后做好工作记录。3公寓巡查制度加强公寓楼栋及寝室的安全巡查。分时段分楼层安排人员进行巡查,做到查完有记录,每周将巡查记录汇总后报学生处;对于在该时段发生的安全事故,按照严重程度追究巡查人员的责任。4学生入住档案的管理建立完整的学生公寓入住档案,严格履行学生宿舍调换审批手续,坚决杜绝学生私自调换宿舍。及时更新数据,每月按时按量进行定期检查和回访。5学生寝室钥匙管理备用钥匙严格保管,以便在紧急状态下满足师生借用的要求,严禁一次借出一串钥匙。借用时严格凭证登记(包括维修人员),记录清楚、标识完整。6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加强日常保养,完好率达到95%以上7公共区域的保洁实行24小时保洁,随时随地保持地面的干净、整洁。8大件物品出入管理对于大件物品和贵重物品必须进行严格的盘查和登记。核实持有人的身份,明确物品出入的理由,登记清楚。9空置房源管理确保空置的房源随时处于备用状态,未经学生处批准不得私自使用。10室内设施设备的维修管理对于自然使用中出现的设施设备故障,在得到报修后,及时登记,并联系维修,以3天为限,3天后还未得到维修的,必须有客观的理由,并及时向学生说明情况。实施报修三联单,学生本人、维修人员、物业均有一联,其中维修工一联有学生评价。11学生退房的管理学生退房时必须主动进行房屋验收,并将验收结果通知学生本人,对于出现的问题及时沟通解决,对于收取的维修费用,必须开具收据。12应急处理制订详实的应急处理预案,报安全处、学生处批准后严格实施;遇到突发事件或不能处理的问题必须第一时间报安全处、学生处和相关二级学院,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将事态控制在萌芽阶段。5.3考核办法序号考核观测点扣分标准扣减物业服务费标准备注1物业公司制定有详细的物业管理实施方案。此项属物业的基本资格条件,不扣分,不符合要求只扣减违约金。以上基础事项落实不到位的,扣除当月款项的30%。发现员工着装不统一、规范,每次项扣50元。1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上墙张贴。此项属物业的基本资格条件,不扣分,不符合要求只扣减违约金。以上基础事项落实不到位的,扣除当月款项的30%。发现员工着装不统一、规范,每次项扣50元。1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员工要统一服装,佩戴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此项属物业的基本资格条件,不扣分,不符合要求只扣减违约金。以上基础事项落实不到位的,扣除当月款项的30%。发现员工着装不统一、规范,每次项扣50元。1在实际工作中要运用相应的管理系统等现代办公管理软件来提高工作效率。此项属物业的基本资格条件,不扣分,不符合要求只扣减违约金。以上基础事项落实不到位的,扣除当月款项的30%。发现员工着装不统一、规范,每次项扣50元。1房屋及其公共设备设施、学生入住信息等档案资料要齐全,做到分类成册、管理完善、查阅方便。此项属物业的基本资格条件,不扣分,不符合要求只扣减违约金。以上基础事项落实不到位的,扣除当月款项的30%。发现员工着装不统一、规范,每次项扣50元。1管理人员配备符合合同或标书要求,所有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形象良好,以教育教学为中心,以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为目标,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制度。人员配备不足按0.1分/人.天扣分,管理不到位每次扣0.2分人员配备不足,少一人扣50元/次,员工管理不到位扣50元/次。1及时与学生处宿管中心及学校相关管理部门沟通,对校方安排的有关处理、联络、知会要及时跟踪、落实及反馈。重大问题不报每次扣0.5分,安全排查无反馈每项次扣1分,一个月内无落实2分遇重大问题不报者扣100元/次,安全排查事项无反馈扣200元/次,一个月内无落实扣500元/次。1耐心礼貌地接受师生对保修、投诉、求助、建议、问询、质疑,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有回访制度。无处理每次扣0.2分,无相关记录每次扣0.1分,无回访制度每次扣0.1分,因服务态度或工作不到位被投诉,经查实,每次扣0.2分,半个月内无落实每次扣0.5分无处理扣50元/次,无相关记录扣30元/次,无回访制度扣30元/次,因服务态度或工作不到位被投诉,经查实,扣50元/次,半个月内无落实扣100元/次。1无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无违章乱搭建和乱摆摊设点。每项次扣0.2分发现扣50元/处。1无擅自用水电和违反消防安全现象发生。每项次扣0.2分发现扣50元/处。1及时发现公寓内外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做出处理。每项次扣1分发现安全隐患,一周内未处理扣100元/次。未及时发现,扣100元/次。2清洁卫生区域要划分明确,责任到人,实行标准化保洁,清洁环卫工具完备。责任不明确每人次扣0.1分,未实行标准化保洁每次扣0.1分,未做保洁每次扣0.2分,着装不统一、不干净、形象不好每人每次扣0.1分,工具不完备每次扣0.1分。清洁员责任不明确扣30元/人,未实行标准化保洁扣30元/次,不做保洁扣50元/次;着装不统一、不干净、形象不好每人每次扣30元,工具不完备扣30元/次。2大厅、走廊、楼梯干净整洁,无纸屑、果皮和明显垃圾、烟头,桶内垃圾体积不超过三分之二。每项次扣0.2分有明显污渍、杂物,楼梯地面有烟头、痕迹,墙面有蛛丝,灰尘扣50元/次。2标识牌、公共设施目视无明显灰尘,平台、转换层及屋顶无积水、杂物,管线无污染,雨棚无垃圾、青苔、积水,墙面、宣传栏、玻璃、门上无污渍,无乱贴,乱涂画和乱悬挂现象。每项次扣0.1分每一项不符合扣30元/次;每发现一处乱张贴、乱涂、乱画和乱悬挂扣30元/次。2道路无明显泥沙、污垢、纸屑、枯枝树叶,无积水,无垃圾堆积物,无杂草延伸;对主干道定期进行清洗。每项次扣除0.2分不符合扣50元/次。2每学期进行至少四次消毒、消杀,保持无疾病传染和无四害,并做好记录,每次作业不影响师生正常工作、学习、生活。未及时作业每次扣0.1分,有有老鼠蟑螂蚊蝇大量孽生每次扣0.2分,未进行作业每次扣0.5分未按时完成消毒、消杀扣30元/次,作业影响正常扣30元/次,有老鼠蟑螂蚊蝇大量孽生扣50元/次,未进行作业扣100元/次。2垃圾桶每周专人清洗消毒,五米以内无异味,外观无污渍、灰尘,内无异味散发。每项次扣0.1分不符合要求扣30元/处。2垃圾日产日清和堆满即清。未及时清理每次扣0.1分,未处理每次扣0.2分。未及时清理扣30元/次,未处理扣50元/次。2宿管人员在宿舍公区、楼道内大量存放废品,影响学校形象的。每项次扣0.1分如有发现扣50元/次。2在正常上班期间,做到守纪守时无迟到、早退。严禁无故缺岗(10分钟以上)或工作中睡觉.每人次扣0.1分如有发现扣30元/人。2按时按质向学校有关部门提供有关数据,上报的各项数据准确无误,无谎报瞒报等情况。未及时提供数据每项次扣0.1分,错误率高于2%,每高一个百分点每项次扣0.1分,出现谎报、瞒报、虚假数据等情况每项次扣0.5分。未及时提供数据扣30元/次,错误率高于2%,每高一个百分点扣30元/次,出现谎报、瞒报、虚假数据等情况扣100元/次。3严格执行学校宿舍有关管理规定,发生打架、辱骂、酗酒、翻越围栏、高空抛物、乱扔垃圾、集体闹事、使用大功率电器、饲养宠物、私拉乱接、破坏公物等行为,或发现学生公寓内学生违规违纪倾向性或苗头性现象,应及时教育制止并第一时间向学校反映。发现未制止,每次扣0.2分,处理不当扣0.1分,未及时发现并上报每次扣0.5分。发现未制止扣50元/次,处理不当扣30元/次,未及时报告学生处宿管中心扣100元/次;未发现扣100元/次。3掌握当代大学生心理特点,定期做好相关培训,熟悉本人负责宿舍学生的基本情况,尊重、理解学生,礼貌、热情、主动、超前为学生服务,做到服务育人。无相关培训每人次扣0.2分,发现有责投诉每人次扣0.1分无相关培训扣50元/次,发现有责投诉扣30元/次。3宿舍区实现24小时值班,外来人员进入宿舍、异性进入学生宿舍、晚归夜不归寝学生进入宿舍、大件物品、贵重物品出入寝室必须进行严格的记录询问程序。非本公寓人员未经批准进入学生宿舍,每人次扣0.2分,未详细登记扣0.1分。非本公寓人员未经批准进入学生宿舍,扣50元/人次。外来人员进入宿舍未进行详细登记扣30元/人次。3学生入住和离校,做好接待和迎送工作。完善毕业生离校验房手续及寝室设施验收工作。每项次扣0.5分计划、组织不周全,措施不力扣100元/次。因验房不完善导致的责任纠纷扣50元/次。3车辆管理有序,不能乱停乱放。每车次扣0.1分有乱停乱放扣30元/次3协助宿舍管理委员会进行宣传栏信息张贴和公寓活动室的管理。每项次扣0.1分发生乱张贴(未经学校批准的小广告)扣30元/次,活动室杂乱扣30元/次,未及时关门、关电、关设备扣30元/次。3公寓区内发生的突发案件,及时报告学校安全管理处和学生处。未及时报告每次扣0.2分,瞒报每次扣0.5分不及时报告扣50元/次,隐瞒不报扣100元/次;积极参与并处理得当者奖励100元/人。3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需要做到文明执勤、训练有素、机动灵活、语言规范、认真履行职责。每项次扣0.1分,投诉经查实每人次扣0.2分。值班及巡逻记录等不规范扣30元/次,着装不整,不讲礼貌影响形象扣30元/次,发生对保安的投诉经查属实扣50元/次。3热情、准确、迅速为负责学生公寓的领导、辅导员提供到公寓进行检查、开门的服务。每项次扣0.2分发生服务不到位的有效投诉扣50元/次。3学生公寓内无乱张贴小广告、无乱发传单、无推销、无外卖的行为每项次扣0.1分出现以上情况扣30元/次。3未经学校相关部门批准,禁止私自调换寝室等情况。每人次扣0.5分查实一次扣100元/次。3物业制定详细的退房验房程序,减少避免因验房引起的责任及赔偿纠纷,做好新生入校验房、毕业生离校退房等相关手续。每项次扣0.5分因验房、退房不规范引起的责任纠纷扣100元/次。3应做好公寓内的安保工作,如发生盗窃、天然气泄漏、火灾、自来水管爆裂、漏电与高空坠物等危害学生学校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做出及时处理。因把关不严,出现非学生本人因素所发生的盗窃行为,每次扣1分,出现安全事故未进行及时处理每次扣0.5分。因把关不严,出现非学生本人因素所发生的盗窃行为,当值保卫人员扣200元/次,物业公司承担60%的损失;出现安全事故未进行及时处理扣100元/次,未及时上报扣50元/次;对事故进行积极处理并处理得当者奖励100元/人。3公寓管理人员从事经营性活动(私自向学生提供洗衣服务等);养殖家禽宠物等活动。每项次扣0.5分如有发现扣50元/次。3对公寓内学生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擅自对线路或电表进行改装,私拉乱接电线、网线的情况进行及时的教育制止并向学校学生处宿管中心反映。发现未及时处理每次扣0.1分,未处理每次扣0.5分,漏报瞒报,每次扣除0.5分发现未及时处理扣30元/次,未处理扣100元/次,不及时报、谎报、瞒报、漏报扣100元/次4妥善处理紧急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不健全,或未报安全管理处、学生处批准,每项次扣1分,应急处理预案执行不严格,或紧急事件处置不当,每项次扣2分,遇到突发事件或不能处理的问题未按报告程序及时上报,每项次扣1分应急处理预案不健全,或未报安全处、学生处批准,每项次扣200元;应急处理预案执行不严格,或紧急事件处置不当,每项次扣500——1000元,并承担相应责任;遇到突发事件或不能处理的问题未按报告程序及时上报,每项次扣200元6.维修服务(校方供材)6.1服务内容6.1.1负责发生在学生宿舍内(含公共区域)的一切维修,包含但不限于水、电、照明、管线、洗浴设备、门、窗、公寓家具(床、书桌及行李柜等)、踢脚线、地砖、墙砖、涂料、楼梯等;6.1.2在保修期内的维修,由物业方负责通知施工方(或供应商),并督促施工方(或供应商)及时维修,检查维修效果并如实做好维修记录(保质期以校方与施工方或供应商合同约定以及相应设施设备的行业规定为准)。6.2服务要求及标准6.2.1建立并落实好维修管理制度,制定维修台账,收取学生维修费时要开具收据,不准维修工私下收费,严禁二次收费;6.2.2踢脚线、地砖、墙砖、涂料等修补量单次/项超过3米或3平方米的不属于物业方工作内容,需报送学校相关部门负责维修;给排水修补量单次/项超过4米的不属于物业方工作内容,需报送学校相关部门负责维修;6.2.3宿舍水、电、洗浴设备、门锁维修不过夜;6.2.4遇电路故障断电、水管爆裂、水龙头漏水、门锁无法打开、要随叫随到并处理完后交学生使用;6.2.5排水管、排污管保持通畅,如有堵塞应立即疏通,卫生间堵塞应当天疏通;6.2.6楼宇内门窗、洗浴设备、照明设施每月检查一次,建立巡检制度,做好维修记录。6.3考核办法序号考核观测点扣分标准扣减物业服务费标准备注1管理制度不健全、台账不清晰按0.2-1分/次.项扣考核分 扣减20-100元/次.项2巡查不到位、维修不及时按0.5-2分/次.项扣考核分扣减50-200元/次.项3管护范围内的设施丢失或因防范不到位被人为损坏,或操作不当、管护不当出现损坏按1-5分/次.项扣考核分扣减50-200元/次.项除按原价或折旧评估价赔偿设施损失及因产生的其他损失外4操作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按0.5分/次.项扣考核分扣减50元/次.项5因人为原因出现设施运行事故或隐患出现管理责任事故或安全责任事故按2-5分/次.项扣考核分扣减50-200元/次.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6未进行安全或危险警示按1-2分/次.项扣考核分扣减50-200元/次.项7.绿化服务(沙龙校区)7.1服务内容7.1.1负责校内约38000㎡的园林绿化养护以及校园水体植物养护;7.1.2负责自有盆栽植物养护,以及零星植物移栽和补栽等。7.1.3负责迎新或重大活动时花卉植物的布置摆放、浇水养护、搬运撤除。7.2服务要求及标准7.2.1养护管理规范7.2.1.1灌溉与排水7.2.1.1.1为补充土壤水分不足,做到及时浇水灌溉,浇水时根据不同植物,不同品种,不同季节及土壤干湿程度确定浇水量及浇水次数,做到适时、适量,每次浇水要浇足、浇透。7.2.1.1.2对新栽树木的浇水应依据季节保证存活,种植当周不少于3次,三年内植树每年浇水不少于6次。7.2.1.1.3灌溉前应先松土,绿地浇水时间主要集中在3-9月,夏季高温季节、浇水时间安排在早晨或傍晚,冬季在午后进行。7.2.1.1.4对道路两旁的行道树定期进行冲洗树叶,洗去灰尘,以增强观赏性。7.2.1.1.5对大面积草坪浇水采取反复浇淋,做到浇透不积水为原则。7.2.1.2中耕除草7.2.1.2.1除杂草严格按照“除早、除小、除净”的原则,绿地中保持随时无杂草滋生,不影响其美观。除杂草时要在生长期结合中耕松土进行,一般用锄头,必要时用打孔机松土。其具体措施如下:7.2.1.2.1.1草坪中杂草在刚发芽时应人工除草结合使用除草剂防除。对阔叶杂草,使用戴浓2号(清阔)等药物及时清除。对药物没有除尽的杂草应及时安排人工拔除,并且在平时巡视中对所发现的零星杂草应及时拔除,做到“落手净”以保证草坪纯净。7.2.1.2.1.2灌木中杂草只能安排工人拔除,在生长季节保持“只见灌木,不见杂草”为标准,在生长季节保持杂草高度不超过就近灌木。乔木、灌木下的大型野草必须铲除,特别对树木危害严重的各类藤蔓等。7.2.1.3施肥7.2.1.3.1树木休眠期和栽植前,需施基肥。其中,每年不少于两次对树木深埋或透灌施入经发酵的农家肥或植物肥,对草坪、杜鹃、桅子花、桂花等低短型花木每年不少于一次透灌施入经发酵的农家肥或植物肥。树木生长期施追肥,可以按照植物的长势情况进行。花灌木施肥应在花前、花后进行。7.2.1.3.2施肥量应根据树种、树龄、生长期和肥源以及土壤理化性状等条件而定。7.2.1.3.3乔木和灌木均应先挖好施肥环沟,其外径应与树木的冠幅相适应,深度和宽高均为25-30cm。7.2.1.3.4施用的肥料种类应视树种、生长期及观赏等不同要求而定。7.2.1.3.5有机肥在腐熟后施用。施肥宜在晴天;除根外追肥,肥料不得触及树叶。7.2.1.4修剪、整形7.2.1.4.1树木通过修剪调整树形,均衡树势,调节树木通风透光和肥水分配,调整植物群落之间的关系,促使树木生长茁壮。各类绿地中乔木和灌木的修剪以自然树形为主。7.2.1.4.2修剪时,切口都必须靠节,剪口应在剪口芽的反侧呈45度倾斜;剪口要平整,应涂抹园林用的防腐剂。对过于粗壮的大枝应采取分段截枝法,防扯裂,操作时必须保证安全。7.2.1.4.3休眠期修剪以整形为主,可稍重剪;生长期修剪以调整树势为主,宜轻剪。有伤流的树种应在夏、秋两季修剪。7.2.1.5防大风暴雨7.2.1.5.1高大乔木在暴风雨来临前夕,以“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对树木存在根浅、迎风、树冠庞大、枝叶过密以及立地条件差等实际情况分别采取立支柱、绑扎、加土、扶正、疏枝、打地桩等六项综合措施。预防工作应在4月上旬以前做好。7.2.1.5.2抢救工作风暴来临时,应将已倒伏而影响交通的树木顺势拉到人行道上,并及时修剪树冠部分枝条。风暴后,应分轻重缓急进行抢救,首先抢救对主干道上妨碍交通的和行将倒伏的植株;对于就地抢救难以成活的树木,应将树冠强截后移送苗圃栽种养护。7.2.1.6补植树木7.2.1.6.1树木缺株应尽早补植。7.2.1.6.2补植的树木,应选用原来树种,规格也应相近似;若改变树种或规格则须与原来的景观相协调,并报采购人审批。补植行道树种必须与同路段树种一致。7.2.1.7病虫害防治7.2.1.7.1维护生态平衡、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防治方针。充分利用园林间植被的多样化来保护和增殖天敌,抑制病虫害。7.2.1.7.2引进和输出种苗,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植物检疫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7.2.1.7.3加强绿地中园林植物病虫害的防治工作。局部发生严重病虫地区必须即时治理。7.2.1.7.4严禁使用剧毒化学药剂和有机氯、有机化学农药。化学农药应按有关安全操作规定执行。7.2.2养护服务质量标准7.2.2.1行道树养护标准内容标准生长势态及外观生长势正常,生长达到该树种规格的平均生长量生长势态及外观叶面应冲洗灰尘蒙叶不能超过10%生长势态及外观树冠完整美观生长势态及外观树干挺直,倾斜度不超过10度生长势态及外观不缺株生长势态及外观树上无钉子、铁丝、架空线及悬挂物生长势态及外观树距2m以内无影响树木养护管理的堆物料、搭棚、围栏等树兜地面病虫害防治树围盖板平整清洁,2m内无堆放物、杂草、绿化垃圾。树兜地面病虫害防治做好病虫害预测,提前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树兜地面病虫害防治虫害最严重处主枝干100平方厘米2头活虫以下,细枝条每枝在10头活虫以下水分按树木生长的实际情况和立地条件给树浇水肥料全年施肥4次,以复合肥和有机肥为主(大乔木、大灌木)每次每株施有机肥不少于0.5公斤,复合肥不少于0.1kg.修剪修剪合理,树形美观修剪主侧枝分布均称,树冠通风透光修剪教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三间矛盾清洁绿化产生的垃圾要做日产日清清洁树杆、树冠受到污染,必须当日清洁补植死亡或严重损伤的植物、残物应在当日清除,并在7日内更换同品种同规格苗木,并保证其成活安全养护操作时必须设安全标志,调节好人流、车流与操作之间关系突击事务按照采购人要求,在重大继而和主要活动期间,突击绿化垃圾7.2.2.2草坪及地被植物养护标准内容标 准草坪外观生长势正常,生长达到该树种规格的平均生长量草坪外观草坪覆盖度在98%以上草坪外观草坪生长茂盛,颜色正常、生长期绿草如茵,不枯黄草坪外观花池应完好美观经常擦洗清洁无泥土、污迹,草地内无绿化垃圾、废土,砖石、无堆物堆料、摆摊及其它侵占物草坪外观养护时发生的垃圾,当日清运水分适时浇水,以利草坪生长,深度为20公分,夏季在早晚进行,冬季在午后进行水分采取适当措施,排出草坪积水水分叶面应冲洗,灰尘蒙叶数量不能超过10%肥料基肥每年冬末和春初一次,以充分腐热的有机颗粒肥为主,每平方施肥不少于0.5—1kg肥料追肥于春季至夏季追肥3次,追肥用复合肥或化肥施肥时必须通知项目管理监督,不通知者视为未施肥除草松土用7—9齿钉耙纵横向依次将土挖松,(或用草坪打孔机),松土深度5—8cm,不要乱翻草茎除草松土经常除杂草保存草皮纯度达95%以上除草松土除杂草的次数以杂草生长情况而定,不能有碍观瞻,杂草生长旺盛期应每半月一次,保证杂草高度不能超过就近苗木高度。修剪修剪的次数依据生长而定,草高超过15cm时必须修剪修剪剪草高度为4—6cm,按顺序推进不要乱剪,依据剪后的美观程度更新复壮确认草皮的衰老现象10%以内的草皮衰老,应及时采用断根法或带状及一次更新法复壮更新病虫防治草坪的病虫害发生面须控制在5%以内突击事务按照采购人要求,在重大继而和主要活动期间,突击绿化垃圾7.2.2.3乔木、灌木养护标准内容标准生长势态及外观生长势正常,生长达到该树种规格的平均生长量生长势态及外观叶面应冲洗灰尘蒙叶不能超过10%生长势态及外观树冠完整美观生长势态及外观树干挺直,倾斜度不超过10度生长势态及外观花池、水池栏杆及其它附属设施应完好美观,植物不缺株生长势态及外观花池应完好美观经常擦洗清洁无泥土、污迹,植株上无异物及杂草生长势态及外观绿地2m以内无影响树木养护管理的堆物料、搭棚、圈栏等叶叶色、大小、厚薄正常叶较严重黄叶、蕉叶、卷叶的总量在5%以下叶被啃咬的叶片在总量的5%以下水分按树木生长的实际情况和立地条件给树浇水肥料全年施肥4次,以复合肥和有机肥为主每次施有机肥不少于0.5公斤,复合肥不少于0.1kg.修剪修剪合理,树形美观修剪主侧枝分布均称,树冠通风透光修剪教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三间矛盾清洁绿化产生的垃圾要做日产日清清洁树杆、树冠受到污染,必须当日清洁补植死亡或严重损伤的植物、残物应在当日清除,并在7日内更换同品种同规格苗木,并保证其成活等因素影响不宜补植、更换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择期补植、更换安全养护操作时必须设安全标志,调节好人流、车流与操作否认关系突击事务按照采购人要求,在重大继而和主要活动期间,突击清理绿化垃圾7.2.3养护机具配置要求绿化养护所需的所有工具、设备、耗材(农药、肥料)、机械等均包含在招标范围内,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盆栽、植被由中标人根据养护需求提出请购申请,采购人可单独采购也可与中标人一同采购,交由中标人移栽及养护,费用由采购人支付。7.3考核办法序号考核观测点扣分标准扣减物业服务费标准备注1现场绿化工人员不足5人按1分/人.项扣考核分 扣减200元/人/次.项2无苗木变动台账,无工作记录按0.5-1分/次.项扣考核分扣减50-100元/次.项3暴风雨后现场处置不及时,干旱天气浇水不及时、不充分按1-3分/次.项扣考核分扣减50-150元/次.项因浇水不及时造成植被死亡的,按购买原价赔偿或补栽赔偿4不接受重大节日、重大活动任务安排或未能按时完成任务的按1-2分/次.项扣考核分扣减100-200元/次.项5因人为原因出现养护失误或隐患,出现管理责任事故或安全责任事故按2-5分/次.项扣考核分扣减200-500元/次.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6绿地内有杂草,树木、草坪修剪不及时,出现植被营养不良、病虫害,树干腐朽、枯枝树叶清理不及时按1-3分/次.项扣考核分扣减50-150元/次.项7绿化用水出现跑水、泄水、漏水现场按1-2分/次.项扣考核分扣减100-200元/次.项8.其他服务8.服务内容8.1.1负责学校重大活动(校庆、迎新活动、军训、毕业季及毕业典礼、运动会、招聘会等由学校发文或学校党政办牵头组织的各项活动)的保障服务;8.1.2校园节日氛围营造;8.1.3特约付费维修及其他服务。8.2服务要求及标准8.2.1为学校重大活动提供保洁、场地布置、物资搬运、安保、车辆引导、咨询等服务工作。要求根据保洁和设施设备服务要求及标准提前做好相关工作;根据学校要求提供人力,保障物资搬运、安保、车辆引导、咨询等服务工作的有序开展。8.2.2为学校会议提供会场内外保洁、车辆停放、协助布置会场、能源保障、设备调试与操控、弱电专人保障及会后收尾清场、消毒工作。8.2.3春节、元旦、国庆、校庆等须配合学校完成节日灯饰或氛围布置,材料由学校提供,物业服务单位提供劳务(免费)。8.2.4特约付费维修及其他付费服务内容及标准由物业公司在标书中注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原则为:小型项目单项计量收费,大型项目计时收费,未完成维修不收费)。8.2.5特殊情况需外派到校外的服务,另行约定。8.3考核办法序号考核观测点扣分标准扣减违约金标准备注1活动或会议开始前响应、结束后清场和保洁不及时按1-2分/次.项扣考核分 违约金50-200元/次.项2准备工作不周全,影响活动或会议的正常开展按1-2分/次.项扣考核分违约金50-200元/次.项3仪容、卫生、态度、服务不规范按0.5-1分/次.项扣考核分违约金50-200元/次.项4出现事故按2-10分/次.项扣考核分违约金100-200元/次.项5违反保密纪律, 泄漏学校工作机密或丢失重要文件按20分/次.项扣考核分违约金200元/次.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6不配合灯饰或节日氛围布置按2-5分/次.项扣考核分违约金50-200元/次.项7特约付费维修及其他服务被有效投诉按2分/次.项扣考核分违约金200元/次.项※(四)人力资源配置要求1.人员配备:合同生效之日起物业服务总人数不低于197人,具体配置要求如下:部门岗位数量小计备注行政部项目经理22学生公寓班长155学生公寓生活老师1655学生公寓纪安员2255学生公寓清洁工1655校园保洁班长258校园保洁清洁工5658校园安保队长270校园安保保安班长470校园安保保安副班长270校园安保保安6270公寓维修维修工77校园绿化绿化工55合计1972.人员素质要求:2.1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书或物业管理项目经理上岗证,拟任本项目保安队长具有保安员资格证书以及退伍军人证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2.2公寓管理人员:身体健康,男(女)年龄55(50)周岁以下;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心健康;富有爱心和耐心,对待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吃苦耐劳精神,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意识;2.3保洁人员:身体健康,年龄55周岁以下,服从管理;2.4安保人员:保安人员原则上以男性为主,女性人员不得超过总岗位人数的10%,身体健康,形象气质好,无纹身、无嗜酒、无赌毒等恶习;保安人员男性身高不低于1.68m,年龄55周岁以下,女性身高不低于1.58m,年龄50周岁以下,着装规范、文明礼貌、具有良好的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注重学校形象。对个别工作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能较好适应高校保卫工作的队员,需经校方审核同意后,方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和性别限制;2.5维修人员:身体健康,(水电岗位禁用患有恐高症、高血压、心脏病等者),持证上岗,具有一定维修技术及实践工作经验,年龄55周岁以下;2.6绿化人员:身体健康,年龄55周岁以下,服从管理。(五)其他要求1.所有员工工资不得低于最新公布的重庆市社会最低工资标准,投标人必须按标准为全体适龄员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本项目中除约定由采购人支付的费用外,其他所有在物业服务中产生的费用均含在投标费用中,不另行计费(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物业服务范围增加的要求:在物业服务合同范围以外新增加的物业服务面积,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共同友好协商确定新增物业人员的配置及薪资待遇,原则上不高于中标人的投标单价。4.物业办公用房(办公室、库房、操作间)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无偿配备,由中标人进行规范化的管理,不得空置或进行经营性活动(此类事件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收回,且发现一次,采购人扣减物业服务费2000元)。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考核方式(一)服务期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3年。(二)服务地点服务地点:重庆市万州区科龙路8号重庆三峡职业学院(龙宝校区和沙龙校区)。※(三)考核方式1.考核原则坚持以合同管理为基础,通过量化考核指标,完善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管理,规范物业公司服务行为,更好地服务全校师生。考核参照合同中《重庆三峡职业学院物业管理与考评实施办法》执行。2.考核方式2.1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采取“月考核”的方式进行。2.2月考核由学校基建后勤处、党政办、学生处、教务处、安全处等部门负责。考核部门依据各项目的委托内容、服务要求及标准和考核办法对未达标事项进行如实记录,并在物业考核表中体现。管理部门每月牵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办法见第二篇相关内容。2.3基建后勤处每月汇总学校考核部门对物业的考核意见,计算扣分和扣减物业服务费的数量金额并形成考核结果。物业公司在收到考核结果后,可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诉(过期不受理),归口监管职能部门负责对申诉进行解释和回复。2.4月考核总分为100分,学校各考核部门根据物业公司当月实际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打分。3.考核结果运用与费用结算3.1每月物业考核等次为合格的(85分及以上),全额支付该月物业管理服务费;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的(60分-84分),扣除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的10%;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59分及以下),扣除月管理服务费的20%。3.2连续三个月考核低于60分的,采购人可以取消服务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3.3月物业服务费用结算=中标价/36月-月考核扣减物业服务费。费用次月结,寒暑假顺延。※二、报价要求(一)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福利费、加班费、服装费、通讯费、办公费、清洁耗材及药剂费、垃圾清运费、管理费、利润、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二)标报价应包含实施本项目的一切费用,中标后采购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投标人投标时自行考虑并承担一切安全风险。三、付款方式(一)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二)本项目为每年按月分期付款,中标人按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规定完成当月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内容,经采购人管理部门牵头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按比例支付费用;(三)中标人先向采购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根据考核情况和当月付款通知书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当月物业管理服务费。(四)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时间:若无任何违约、无服务质量问题、无责任事故、无财产损失和物业人员无违纪违规等,服务期满后,由中标人提出申请,采购人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四、其他商务要求内容(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中标人必须服从学校管理,其他未尽事宜在采购合同中约定。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投标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服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4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服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三、评标标准(一)评审因素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20%)20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服务部分的评审。2服务部分(56%)34一、服务方案(34分)1.项目整体策划方案(5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提供项目整体策划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服务理念和目标、项目特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措施、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需明确每个岗位的工资标准、人数、职责范围及班次)。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评分: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5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3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1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2.分项物业服务方案(29分)2.1建筑物和构筑物服务方案(3分)结合第二篇规定的“项目服务需求”对校内公共建筑物提供专项服务方案。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评分: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3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1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0.5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2.2校园保洁服务方案(4分)结合第二篇规定的“项目服务需求”,提供保洁方案、垃圾收集分类转运方案、消杀方案以及保洁质量标准、机械化工具配置等专项服务方案。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评分: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4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2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1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2.3校园安保服务方案(4分)结合第二篇规定的“项目服务需求”,提供维护校园内公共设施的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治安安全、师生员工人身及财产安全、校园稳定等专项服务方案。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评分: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4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2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1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2.4校园公寓服务方案(4分)结合第二篇规定的“项目服务需求”,提供学生公寓管理、公寓文化建设、公寓特色服务等专项服务方案。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评分: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4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2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1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2.5公寓维修服务方案(4分)结合第二篇规定的“项目服务需求”,提供学生公寓水电管线维修等专项服务方案。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评分: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4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2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1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2.6校园绿化服务方案(4分)结合第二篇规定的“项目服务需求”,提供绿地清洁作业、植被修剪、病虫害防治、草坪养护等专项服务方案。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评分: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4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2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1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2.7教学保障服务方案(4分)结合第二篇规定的“项目服务需求”,提供教学秩序维护、学生自修保障等专项服务方案。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评分: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4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2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1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2.8其他服务方案(2分)结合第二篇规定的“项目服务需求”,提供应急预案、节日氛围营造等专项服务方案。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评分: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2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1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提供方案,格式自拟。注: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指①方案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②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③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服务措施保障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2服务部分(56%)8二、本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8分)1.组织机构设置(3分)投标人提供机构设置方案,根据投标人拟定的组织机构设置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评分: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3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1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指①方案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②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③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服务措施保障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2.主要管理人员配备(5分)2.1拟任本项目经理具有连续三年以上同类项目物业管理经验的得2分,不具备或未提供的得0分。2.2拟任本项目保安队长具有连续三年以上同类项目物业安保管理服务经验的得1分,不具备或未提供的得0分。2.3拟任本项目公寓管理人员具有三年以上从事本项工作经历的得1分,不具备或未提供材料的得0分。2.4拟任本项目保洁主管具有三年以上从事本项工作经历的得1分,不具备或未提供材料的得0分。第2项提供以下材料:1.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业主出具(盖业主公章)的项目管理经验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文件至少含项目姓名、工作年限,材料均加盖投标人公章;2.提供投标人为该人员缴纳社保证明的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服务部分(56%)14三、项目管理与服务组织实施方案(14分)1.本项目的员工招募、培训、上岗、培养教育、日常管理等制度(2分)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评分: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2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1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2.员工的薪酬待遇、考核评价机制(2分)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评分: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2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1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3.对工作交接、进场方案、应急预案(预防物业管理服务局部或全部停摆、员工群体性事件;治安防爆;校园火灾;地质灾害等突发事件)等内容(3分)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评分: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3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1.5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4.制定可行的垃圾收集、转运方案(2分)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评分: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2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1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0.5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提供服务方案,格式自拟。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指①方案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②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③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服务措施保障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2服务部分(56%)145.保障条件(5分)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可以为自购或者租赁(租赁期限应包含本项目合同期)5.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至少2辆小型驾驶式扫地车;4辆巡逻车(四座以上全新的四轮电动巡逻车)。投标人作出承诺仅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5.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劳保用品、物业工具、工作服装等配置方案的合理性功能性进行评审。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评分: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2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1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0.5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提供服务方案,格式自拟。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指①方案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②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③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服务措施保障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3商务部分(24%)业主满意度(6分)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每提供一个业主单位出具的服务考核满意度书面证明复印件(须提供加盖有业主单位公章及服务合同复印件),总体评价为好或者优秀或者满意得1分,最高得6分,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1.提供的每份满意度证明文件只能对应一个项目、一个物业合同;2.提供的合同复印件须标注业主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商务部分(24%)业绩(18分)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非住宅物业管理业绩,且服务内容至少包含保洁服务、安保服务、公寓(宿舍)管理、会务服务、维修(工程)管理、绿化养护等内容:1.具备以上6项服务内容的,得2分;2.具备以上任意5项服务内容的,得1.5分;3.具备以上任意4项服务内容的,得1分;4.不满足或未提供得0分,本项满分18分。(文字描述可以不完全一致,表达同类意思即可,可由单个或多个合同体现,同一合同不得重复使用),最多得18分,不满足或未提供得0分。 说明:投标人自行选择提供满足要求的业绩,提供的业绩合同中关于服务内容的描述,由评审专家对业绩符合性进行评定。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中无法体现服务内容的,可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四、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废标条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五篇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一)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四)法律责任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二)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保函的,采购人有权提出索赔申请,担保方应在接到索赔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六)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七)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五、评标见第四篇内容。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服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服务部分得分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中标人变更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七、中标(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二)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质疑时限、内容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4事实依据;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3.其他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三)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九、采购代理服务费(一)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2001.1%0.8%0.7%200-5001.08%0.78%0.69%500-10000.76%0.43%0.52%1000-50000.45%0.23%0.32%5000-100000.23%0.09%0.18%10000-1000000.045%0.045%0.045%1000000以上0.009%0.009%0.009%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200-100)万元×0.8%=0.8万元(500-200)×0.78%=2.34万元合计收费=1.5+0.8+2.34=4.64(万元)(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户名: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五里店支行(行号:102653000177)账号:3100023409200174780说明:中标人为微型企业的免收采购代理服务费。十、交易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执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十一、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十二、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一、合同主要条款1.定义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1.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1.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2.服务内容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3.合同价格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3.2合同价格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4.转包或分包4.1本合同范围所需的设备或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付款5.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5.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5.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商务条款”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6.知识产权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服务(含服务所需设备或货物)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7.合同争议的解决7.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7.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8.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9.合同生效及其它9.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9.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9.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9.4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合同主要条款1.定义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1.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1.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2.服务内容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3.合同价格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3.2合同价格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4.转包或分包4.1本合同范围所需的设备或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付款5.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5.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5.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商务条款”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6.知识产权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服务(含服务所需设备或货物)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7.合同争议的解决7.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7.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8.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9.合同生效及其它9.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9.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9.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9.4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项目名称数量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服务要求二、考核方式:三、付款方式: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五、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二、服务文件(一)服务条款差异表(二)其他服务部分资料(如果有)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三)其他商务部分资料(如果有)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三)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定)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数量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 备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二)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单位:元序号名称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总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二、服务文件(一)服务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二)其他服务部分资料(如果有)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商务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三)其他商务部分资料(如果有)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人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盖章):日期: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三)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定)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结束)31.8.8物业服务一投权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404204444412440910119441电电电2务2A2220安大技,村关公业合公一分专)2/力件1.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校园物业服务(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承接企业重庆博辰至美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4人,营业收166.035762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入为797.515325万元,资产总额为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_63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_63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_人,2(标的名称2,属于物业管里: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万元,资产总额为营业收入为企业);为不标的提务人一、、公公人、**,8w....1-..不存在与大企的的人一人的务。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在物业管理行业属必大型企业,故不填企业名称(盖章):重庆明创全悦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写本中小企北明a。重庆明创金悦物业管多期:2024年9月5日心服务每一大第251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校园物业服务 物业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