氦冷冻消融仪 医疗设备中标结果公示(中南大学湘雅医院2024)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放射科氩氦冷冻消融仪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YWHW202407007(招标文件编号:YWHW202407007)
二、项目名称: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放射科氩氦冷冻消融仪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国药控股湖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街道青竹湖路29号长沙金霞海关保税物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商务写字楼1901-1907
中标(成交)金额:83.68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国药控股湖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氩氦冷冻消融仪
北京阳光易帮
AH-22
1
8368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石亮荣、王丽玲、黄咏梅、姚春梅、王冬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按照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的约定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9642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湘雅路87号
联系方式:欧阳老师 0731-89752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319号绿地中心T1栋2810室
联系方式:卢鹏、谭潇、邬向前 0731-85059985,181533130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鹏、谭潇、邬向前
电 话: 0731-85059985,1815331302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放射科氩氦冷冻消融仪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行政区域
湖南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09日 14:04
评审专家名单
石亮荣、王丽玲、黄咏梅、姚春梅、王冬莲
总中标金额
¥83.68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卢鹏、谭潇、邬向前
项目联系电话
0731-85059985,18153313023
采购单位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湘雅路8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欧阳老师 0731-89752080
代理机构名称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319号绿地中心T1栋28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卢鹏、谭潇、邬向前 0731-85059985,18153313023
附件:
附件1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放射科氩氦冷冻消融仪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最终版 -更正后版.docx
政府采购货物类公开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放射科氩氦冷冻消融仪采购项目采购人: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医院项目编号:YWHW202407007委托代理编号:TC249SC0E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7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公开招标)4第二章投标须知8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8第二节投标须知15一、总则15二、招标文件16三、投标文件17四、投标20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21六、中标信息公布22七、合同签订23八、政府采购政策24九、其他规定25第三章资格审查261.资格审查主体262.资格审查263.资格审查结果26附表1资格审查表27附表2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28附表3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29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30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30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321.评标方法322.评标程序32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24.投标文件的澄清32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336.推荐中标候选人347.编写评标报告348.评标报告复核349.停止评标35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35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6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39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41第五章采购需求43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50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50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2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8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68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69一、开标一览表70二、投标保证金70附件2-1投标保函(格式)73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74三、授权委托书75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76附件4-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77附件4-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78附件4-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80附件4-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81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82五、投标函83六、分项报价84附件6-1分项报价说明84附件6-2分项报价明细表85七、采购需求(服务及配套货物)响应86附件7-1响应-览表86八、合同条款偏离表87九、采购需求(服务及配套货物)偏离表88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89附件10-1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89附件10-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91附件10-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92附件10-4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配套货物)的证明材料93附页2优先采购产品(配套货物)清单94十一、投标服务(含配套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95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96十三、中标服务费承诺书97第一章投标邀请(公开招标)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的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放射科氩氦冷冻消融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1、采购项目名称: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放射科氩氦冷冻消融仪采购项目2、医院项目编号:YWHW2024070073、委托代理编号:TC249SC0E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标的信息:包号包名品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万元)采购限价(万元)采购需求使用科室备注1氩氦冷冻消融仪氩氦冷冻消融仪1套8585详见招标文件放射科国产配套耗材信息:包号包名品目名称耗材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限价(元)采购需求备注1氩氦冷冻消融仪氩氦冷冻消融仪一次性无菌冷冻消融针1支、只或套10000详见招标文件国产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说明:应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以下内容):□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2.1所投产品若纳入行政管理的,供应商须提供下列行政管理备案(审批)文件:(1)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医疗器械,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于第二类)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于第三类)。(2)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医疗器械,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适用于第一类)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毒产品监督管理的,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由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所投产品如为境外企业生产产品的,提供国内总代理商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许可证)。(3)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医疗器械,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适用于第一类)或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毒产品监督管理的,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2.2所投产品若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医疗器械,须提供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应分类界定证明。2.3所投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且属于湖南省医保局单独收费管理的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则必须是湖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或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产品(须符合湖南省医用耗材采购相关政策)。供应商须提供湖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或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截图(若处于待审核状态的,提供待审核状态截图)。否则响应无效。2.4供应商在同一包号内只能选择一个品牌进行响应,否则响应无效。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1、申领时间: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8月2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公休日除外)。2、申领地点:线上领取,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3、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营业执照。4、申领方式:投标单位需线上领取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后,扫描为1个PDF上传至指定购买平台;审核通过后可购买招标文件,未按照要求上传的材料不予审核)。如供应商未注册,先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网址进行注册。交易平台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潜在投标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文件下载等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3点30分到17点。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6日8点30分至9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9月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线上开评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其他说明:通过平台中的CA申请,进行CA办理(如有问题可致电平台公司咨询)。CA办理完成后,通过中招联合“投标文件编辑工具”按照提示进行逐步填写,生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编辑完成后通过平台进行加密上传(详见附件“投标人操作手册”)。六、公告期限: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官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七、疑问及质疑: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1、联系人姓名:欧阳老师2、电话:0731-89752080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1)名称:中南大学湘雅医院(2)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湘雅路87号(3)联系人:欧阳老师(招标中心)(4)电话:0731-8975208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319号绿地中心T1栋2810室(3)联系人:卢鹏、谭潇、邬向前(4)电话:0731-85059985,18153313023(5)电子邮箱:zzcs@cntcitc.com.cn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1.1款采购项目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放射科氩氦冷冻消融仪采购项目第1.2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第2.1款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2.2款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2.3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2.5款采购进口产品□是■否第3.1款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3.2款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接受 ■不接受第5.1款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5.2款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不组织□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 ,或者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二、招标文件第7.4款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为10项。项数定义:凡标有最低一级序号的条款即为一项(内容不重复计算),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第9.1款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官网三、投标文件第13.2款采购预算、最高限价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含税):包1:85万元(配套耗材预计年消耗量300万元); 第13.3款报价是否设置预算限价:是,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1.产品报价原则:所投产品在采购需求中有预算单价限价的,则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湖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或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价格与采购预算单价限价两者的最低值,否则响应无效。入围供应商如违反以上报价原则,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围资格。2.供应商必须对同一包号内所有条目进行响应,不接受拆分。第13.8款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总价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3、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报价,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采用书面形式,并根据要求进行签字,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第14.1(1)款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2.1所投产品若纳入行政管理的,供应商须提供下列行政管理备案(审批)文件:(1)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医疗器械,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于第二类)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于第三类)。(2)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医疗器械,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适用于第一类)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毒产品监督管理的,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由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所投产品如为境外企业生产产品的,提供国内总代理商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许可证)。(3)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医疗器械,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适用于第一类)或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毒产品监督管理的,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2.2所投产品若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医疗器械,须提供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应分类界定证明。2.3 所投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且属于湖南省医保局单独收费管理的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则必须是湖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或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产品(须符合湖南省医用耗材采购相关政策)。供应商须提供湖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或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截图(若处于待审核状态的,提供待审核状态截图)。否则响应无效。2.4供应商在同一包号内只能选择一个品牌进行响应,否则响应无效。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14.1(2)款特定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第16.1款投标有效期90日(日历日),如投标文件有效期不足90日的,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第17.1款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按包交付投标保证金,金额如下:包1:7.7万元;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形式为:电汇。1)保证金缴纳流程: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号通过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http://www.365trade.com.cn)”进行获取,不再单独提供账户信息。2)投标人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通过【我参与的项目】找到本项目标包,点击【缴纳保证金】按钮,选择“电汇”,点“下一步”按钮获取保证金虚拟账户信息;3)投标人根据自动生成的唯一虚拟账户信息,按招标文件要求电汇投标保证金;4)投标人可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及退还情况。注:投标人每个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均是唯一的,即同一个项目的不同投标人虚拟账户信息不一样;同一投标人不同项目的虚拟账户信息也不一样,请勿泄露虚拟账户信息(特别提示:同一虚拟账户出现不同投标人汇款,即视为围标、串标,请妥善保管虚拟账户信息)。 (2)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1)采用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或授信银行出具。并随保函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授信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2)采用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的,担保机构必须属于《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内机构(可查询中国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相关栏目)。3)保函格式为见索即付保函,不得设置兑取条件。3、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或保函)除在报价文件中按要求提供外,另提供一份并单独封装在一个信封内,封皮上注明: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在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第18.1款分包□允许向外分包转包。■不允许向外分包转包。第19.2款投标文件副本份数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一份副本)(以上请胶装、密封,并注明所投包号(如有)至线下开标地点(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319号绿地中心T1栋2810)四、投标第21.1款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第24.1款开标地点 见投标邀请第24.2款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六、中标信息发布第28.2款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中标候选人并列的: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中标候选人排序,详细规则见《采购需求》。□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随机抽取第29.3款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1)名 称: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湘雅路87号联系人:欧阳老师(招标中心)电话:0731-89752080(2)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319号绿地中心T1栋2810室 联系人:卢鹏、谭潇、邬向前电 话:0731-85059985,18153313023七、合同签订第31.1款履约担保☑需要。不需要设备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按合同设备总价款的10%向招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招标人验收合格满一年后全额无息退还给中标人。耗材履约保证金:须向采购人缴纳预计年使用量合计的3%作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和法律纠纷,履约保证金将一次性全额无息原路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供应商不履行合同约定,致使合同无法执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时间: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上确定金额,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足额缴纳。缴纳方式:转账 银行保函户 名: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沙市湘雅支行银行账号:601557349900银行保函缴纳与开具收据地点:中南大学湘雅医院财务部225办公室九、其他规定第35.1款合同耗材履行期限合同耗材履行期限:合同生效日起至2027年08月31日。合同履行期限内入围品种如因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按新的政策执行,由此给入围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不予补偿。第36.1款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费标准80%收取,由中标(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计算基数含设备费、一年耗材费用预算)第37.1款其他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全国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企业风险警示名单》被列入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等级为“中等”“严重”及"特别严重”的企业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留存备查。6、招标文件中如有与本表不一致的内容,以本表要求为准。第二节投标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无效。2.定义2.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2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4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5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5.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5.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偏离与实质性响应7.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7.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7.3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7.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8.询问8.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修改公告。9.4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三、投标文件10.投标语言10.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1.计量单位11.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投标文件的组成12.1投标文件由如下内容组成: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投投标保证金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五、投标函六、分项报价七、采购需求(服务及配套货物)响应八、合同条款偏离表九、采购需求(服务及配套货物)偏离表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十一、投标服务(含配套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十三、中标服务费承诺书12.2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3.投标报价13.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1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3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货物分项单价不得超过分项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单价限价见【投标邀请(公开招标)】。13.4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13.5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有赠与行为,其投标无效。13.6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13.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2.1款的有关要求。13.8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14.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14.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15.投标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5.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2)货物的品牌型号、制造商及原产地等说明;(3)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它文件。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16.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17.投标保证金17.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17.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1)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3)终止招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招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4)在投标截止日前撤回投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投标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7.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上交国库:(一)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成交项目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三)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四)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五)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六)法律法规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8.分包18.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18.2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8.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19.投标文件的签署19.1本项目采用线上开评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附件“投标人操作手册”。19.2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一份副本)(以上请胶装、密封,并注明所投包号(如有)至线下开标地点(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319号绿地中心T1栋2810)。19.3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应打印或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并由投标人和投标人代表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需要签署的位置签署、盖章。投标人代表可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为负责人、个体工商户为负责人,以下统称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注:纸质投标文件需与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以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为准。四、投标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1按照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相关要求进行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需满足以下20.2-20.4款要求。20.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包装以保证自己的投标信息在开标前不被透露。20.3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标明“投标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正本”或“副本”和“于(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如果采购项目分包招标的,还应注明投标的包号。20.4为方便开标及进行资格审查,建议投标人将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单独密封,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标明“资格证明文件”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21.投标截止期21.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加密上传至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21.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22.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3.串通投标行为2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2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24.开标24.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地点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组织开标,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因投标人原因未能按时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2投标截止时间到达以后,投标人在线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4.3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4.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当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处理。25.资格审查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规定组织资格审查。25.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不进入评标;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得评标。26.评标委员会26.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6.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6.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7.评标27.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六、中标信息公布28.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8.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8.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9.投标人询问及质疑29.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9.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9.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9.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29.5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七、合同签订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0.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0.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1.履约担保31.1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1.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1.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八、政府采购政策33.政府采购政策33.1优先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2)纳入湖南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实施政府优先采购,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3.2强制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33.3价格评审优惠:(1)在采购货物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投标价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调增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或分包的①以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②对于联合体或者大中型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投标价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调增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调增优惠政策。(4)价格调增比列或者价格分加分比列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调增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3.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1)投标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2)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33.5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3.1款、第33.2款、第33.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两型产品:提供《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最新一期)文件首页和投标产品所在页(截图)。(3)中小企业: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投标人提供《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格式)。(4)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33.6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九、其他规定34.招标不足三家处理34.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34.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35.招标代理服务费35.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服务费承诺书。3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6.1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主体1.1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2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名、盖章的;(4)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3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全国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企业风险警示名单》被列入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等级为“中等”“严重”及"特别严重”的企业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3)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签字,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资格审查结果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3.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附表1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表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资格证明资料是否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签署、盖章资格证明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盖章3投标保证金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4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是否超过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5其他是否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6.....结论审查人员监督代表签字:采购代理机构签字:年 月 日说明:1、该表仅适用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由采购人代表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原则上,应当有两人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审查工作,并形成《资格审查表》提交给评标委员会。2、应根据采购文件设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选择确定具体的审查内容。3、审查情况或结论合格打√,不合格打×,不合格原因应在备注栏内详细说明。附表2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序号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原因采购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签字):日期:年月日附表3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序号合格投标人名称采购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签字):日期:年月日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1.3款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第3.4款非单一产品(服务)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第4.2款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第5.2项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得分相同的规定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第5.3(1)项价格评审优惠扶持小、微企业所投产品制造商如为小、微企业的,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20%的调增,用调增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调增比例为:价格部分10%。2、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投标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其在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该联合体投标价格给予4%-6%的价格折扣,用调增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调增比例为:价格部分/%。3、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给予该联合体投标价格给予4%-6%的调增,用调增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调增比例为:价格部分/%。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第5.3(2)项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或两型产品投标人提供的配套货物(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非“★”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产品的,投标人必需提供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或不是清单内的产品,评审时不予优先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部分4 %、价格部分4%。第5.3(2)项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或两型产品投标人提供的配套货物(产品)为《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最新一期内)产品的:投标人必需提供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此批内所在页复印件和附表《本项目所投两型产品清单》,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的,评审时不予优先采购。1、对于价格评标项中,可以对两型产品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的4%-8%幅度不等的加分 ;2、在技术评标项中,可以对两型产品给予技术评标总分值的4%-8%幅度不等的加分;3、在商务评标项中,对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网点的两型产品,可以给予商务评标总分值的4%-8%幅度不等的加分 。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部分4 %、价格部分4%、商务部分4%。第6.1款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投标货物价值)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1.评标方法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最低评标价,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3本采购项目评标方法见本章第一节“评标规范前附表”(以下简称【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2.评标程序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1资格审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符合性。3.2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应予废标。3.3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提供不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3.4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3.3款规定处理。4.投标文件的澄清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2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5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5.1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规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2单一产品采购项目:(1)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报价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2)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5.2款规定处理。5.4政府采购政策:(1)价格评审优惠: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2)优先采购:评审时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计算方法: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计算。6.推荐中标候选人6.1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结果按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调增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6.2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7.编写评标报告7.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7.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8.评标报告复核8.1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8.2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8.3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9.停止评标9.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0.废标10.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招标人项目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11.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11.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应按本章本节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投标无效2.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不符合本节第1.1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序号审查内容投标人名称序号审查内容1商务技术文件的签署、盖章2投标有效期3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标注“★”符号的为实质性响应条款4对招标文件非实质性响应条款是否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和幅度(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10项,超过10项将导致无效)5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如: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交货期或服务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等等)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审查结论注:1、上述表中内容合格用“√”表示,不合格用“×”表示。2、在结论栏中填写“合格”或“不合格”。3、以上内容有一项不能满足,则初步评审的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4、符合性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实质性评价打分程序。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名:年月日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序号投标人名称符合性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原因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序号合格投标人名称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1.综合评分法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1.3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2.投标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府采购政策调整2.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二节第4.2款、第4.3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2.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按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本章第二节第5.3(1)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2.3按本章本节第2.1款、第2.2款规定,以修正或调整后的价格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评标基准价,用于投标报价评价。3.投标报价评价3.1投标报价评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修正或调整/评标基准价修正或调整)×报价权重分4.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及政府采购政策加分4.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4.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的,按第二章、本章第二节第5.3(2)项以及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的相关规定进行技术、价格、商务项得分(加分)计算。5.评标总得分5.1评标总得分为投标报价、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得分(含优先采购政策加分)之和。评标总得分=A投标报价得分+A技术项得分+A商务项得分+A优先采购加分5.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5.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6.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方法6.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投标货物价值)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6.2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本章第二节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评标方法及标准表序号评标因素(权重分)评标标准1价格评价项(A1=40分)设备价格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401价格评价项(A1=40分)耗材价格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402商务评价项(A2=35分)商务指标响应程度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每负偏离招标文件要求一项(含文件制作)扣1分,扣完为止52商务评价项(A2=35分)服务方式设备制造商(国产)或国内总代理(进口)直接投标的,计5分。52商务评价项(A2=35分)业绩本项目公告发布日前36个月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同品牌同型号设备的终端销售业绩,每提供一份供货合同复印件得2分,满分10分102商务评价项(A2=35分)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满分10分):投标人需提供一套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根据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承诺的服务响应时间、投标人技术团队实力、培训、故障处理机制、定期巡检及其它承诺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分。1、方案安排合理、重点突出,切实可行且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计10分。2、方案有缺漏项的,每处扣2.5分;3、方案有不完整、不明确或欠合理的、不符合实际情况、不可行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4、无售后服务方案的计0分。152商务评价项(A2=35分)售后服务方案维保期限(满分5分):在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维保加1分,最多加5分。153技术评价项(A3=25分)技术指标响应程度所投产品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的,计15分;一般技术参数(非标“★”参数、非标“▲”参数)有负偏离的,每一项扣2.5分;注:(1)投标文件对于采购需求技术参数的实质响应条款(★条款)、重要条款(▲条款)和有指定要求的技术条款,需提供技术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技术证明文件指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招标文件中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当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2)技术证明文件需标注页码,未按要求提供技术证明文件的,或投标文件与技术证明文件不符的视同负偏离。(3)负偏离包括但不限于: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清楚、缺漏项、表述前后不一致、要求提供技术证明文件未提供的。153技术评价项(A3=25分)配置标准根据产品配置的合理性、具有开放性和可扩充性、技术成熟、运行稳定、安全可靠、方便简易、产品选型配置等因素,进行分档计分:第一档计10分;第二档计7分;第三档计4分;第四档计1分。10∑A1+A2+A3=100分注: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评标因素和标准有关的证照、证明资料等复印件,未提供证照、证明资料的不予计分。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3、综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个人评审计分的算术平均值。4、综合得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5、如出现评委主观分完全一致的情况,评标专家需提供书面说明。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标的信息:包号包名品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万元)采购限价(万元)采购需求使用科室备注1氩氦冷冻消融仪氩氦冷冻消融仪1套8585详见招标文件放射科国产配套耗材信息:包号包名品目名称条目号耗材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限价(元)采购需求备注1氩氦冷冻消融仪氩氦冷冻消融仪条目1一次性无菌冷冻消融针1支、只或套10000详见招标文件国产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最小投标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品目”(如果分品目的)。2、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品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分项项目名称(包括条目号/品目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品目中的条目均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货物分项单价不得超过分项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单价限价见【投标邀请(公开招标)】。5、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设备完整的原版技术说明、彩页样本等,投标人如代表外商,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英文原版印刷的设备技术指标参数文件,并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否则视为投标无效。6、所投产品报价须符合国家固定资产管理要求(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及以上人民币),否则投标无效。第二节技术要求一、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1采购标的物名称:详见下文1.2采购标的的数量:详见下文★1.3交货时间1.3.1设备交货时间: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设备全部交货。如延期到货,卖方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支付违约金。1.3.2耗材交货时间:中标人收到招标人通知后,按招标人要求将货送到指定地点;因送货时间延长影响临床使用累计超过2次,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运送产品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运输途中产品的损坏,由中标人负责。货物运抵招标人收货地点,并验收合格的日期为交货日期。★1.4付款方式1.4.1设备付款方式:设备全部到货且验收合格后凭全额发票(发票必须由中标人自行验证真伪并作为附件一并提供)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全额合同款(验收合格后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转为本合同的质保金,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和法律纠纷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1.4.2耗材付款方式:1.4.2.1.中标人送货经验收合格五个月后,招标人每月根据实际使用产品数量进行结算,供应商据此开具发票(发票必须由供应商自行验证真伪随同发票一并提供)。1.4.2.2.本合同所示产品为单价,在合同期内需适时调整。若遇市场(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及其总代、厂家等)价格下调,中标人应主动及时向招标人递交降价函,于次月执行,降价函作为本合同补充附件双方保存。1.4.2.3.中标人保证产品价格不高于全国医疗机构实际供货的最低价格,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且已供货的产品按全国最低价的9折进行结算。合同期内中标人不得擅自上调供货价格。若因政策原因需要调价,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并按有关程序办理。具体以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1.5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二、供货范围2.1包括出厂价、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点的相关运输费、保险、进口环节税、商检费、消费税、增值税、仓储、装卸费、安装、检测、利润、税金、人员培训等伴随服务费以及本章技术要求、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中的有关要求。三、详细技术参数包1:氩氦冷冻消融仪招标技术参数一、设备用途及总体要求:1、对组织进行低温、冷冻手术消融治疗、术后病理分析。适用范围不得缺少:肺、肝脏、骨、乳腺;2、各投标人所投机型应为全新整机和采用最先进的技术平台;3、该设备应当获得NPMA认证证书,投标商提供认证的复印件或说明书;4、提供所投机型的厂家数据参数材料(Datasheet)。二、主要技术要求1主控系统1.1具有独立工作气压显示;1.2具备测温接口的冷冻工作通道数:≥2个;1.3具备触摸按键实现对应通道的冷冻、加热,固定功能等常用操作;1.4具备中文显示界面;1.5具有紧急停止按键;1.6内置气体过滤装置;1.7测温性能区间:最低测温≤-196℃,最高测温≥+100℃;1.8固定功能:主机可将一次性无菌冷冻消融针温度控制在0℃至-10℃。2冷冻治疗器2.1无菌冷冻消融针为一次性使用;2.2无菌冷冻消融针规格:≥4种外径规格;2.3具备折角型无菌冷冻消融针;3软件及功能3.1实时显示冷冻治疗器工作温度曲线;3.2可用不同颜色区分所有低温治疗器测温曲线;3.3可实时显示冷冻治疗器工作状态;3.4具有自动急停功能;3.5具备超+40℃时的超温提示功能;3.6冷冻治疗功率最小可调区间:≤6%;3.7降温速率:≥5℃/s。4其他4.1防电击类型:I类;4.2防电击程度:CF型;4.3运行模式为连续运行;4.4最大功率:≤120VA。5售后服务及其他5.1到货日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5.2安装完成时间:接用户通知后7天内全部调试完成;5.3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5.4验收标准:应与产品原始样本技术数据及标书技术文件一致;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设备可正常投入使用;5.5提供操作和维修培训。使用期间如有需求,供方仍有义务继续提供培训服务,所需费用全部由中标人负责;5.6设备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保修期3年,终生维修;质保期外不收取任何维修、差旅费等费用,仅收取配件费,先维修后付款;5.7保修期内开机率≥95%,(包括法定节假日)超过一天保修期延长十天;5.8提供保修期内巡视和保养措施,至少每6个月对设备进行一次维护保养;5.9售后响应时间:2小时内回复响应,24小时内到现场。三、放射科耗材招标技术参数序号耗材名称用途技术要求进口/国产规格最高限价(元/支、只或套)预计年消耗量(万元)是否开放1一次性无菌冷冻消融针用于全身实体肿瘤冷冻治疗1、产品注册证必须满足,用于临床中除空腔脏器肿瘤外的全身实体肿瘤冷冻治疗,包括甲状腺、乳腺、肺、肝脏等。2、消融针材质:医用不锈钢3、具备快拆接口,方便术中调整穿刺角度4、有效工作长度150mm-210mm国产探针直径至少包含1.7mm±0.1mm、2.4mm±0.1mm、3.34mm±0.1mm等三个规格,满足不同部位消融治疗需求10000300否四、附件及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的要求4.1特殊工具: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安装、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含维修软件)及清单,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之内。4.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按出厂标准供应的主要备品备件价格清单及其制造商名称、地址。如采购人质保期后购买备品备件,其价格不能超过此清单价格。4.3投标人所投货物制造商在国内至少有一家零部件保税仓库(投标时必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保证8年以上的供应期。在设备正常有效期寿命内提供各种零备件维修、供应、更换服务,并且保证每周7天向采购人开放。所需零配件根据采购人要求以最快方式迅速发送。4.4货物使用期间,不得强制采购人货物零配件购新退旧。4.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上述内容出具的承诺书。五、安装调试及验收5.1中标人配合和指导采购人对货物储存、安装和使用场地的建设或改良(含配套设施及条件),确保货物达到规定的使用环境,保证使用条件安全。5.2在货物到达使用单位,现场场地符合安装条件后,采购人将通知中标人派技术人员进行安装调试。中标人应派技术人员在7日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安装地点,并在采购人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中标人未在7日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安装地点,采购人有权自行开箱安装调试。开箱如有缺货、错装、损坏或技术问题,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5.3在验收报告出具前,中标人需按相关规定,委托国内具备资格的单位对货物进行检验并出具报告,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5.4设备验收签字前如有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更换。5.5中标人须承担货物验收前的财产保护责任,在验收前出现损坏由中标人负责。在安装运输过程中如出现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坏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5.6设备安装后,采购人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和部分验收专用仪器,并承担相关费用。设备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必须达到合同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六、技术服务(含培训)要求6.1中标人应向采购人随设备提供全套设备技术资料,并译成中文,费用已包括在投标价格之内。(1)设备安装图;(2)电气设备及系统原理图;(3)电气设备及系统安装线路图;(4)构件、机械安装图;(5)安装、操作手册;(6)故障代码表、维修密码;(7)维护和维修手册(包括电子版);(8)详细维修用的资料和图纸(包含产品内部主要机械结构与控制电路、管路原理图、控制面板布置图、接线图、装配示意图);(9)制造、安装标准含技术规范;(10)出厂检验报告及合格证;(11)安装和验收报告(包括验收数据资料);(12)易损件、零部件和备件清单;(13)进口产品还须提供商检证明(必须商检的)、海关报关单(复印件);(14)软件备份光盘。6.2中标人负责向采购人工作人员(具体人数由采购人确定,包括医师、技术人员)直接提供免费的安装、保修、维修、使用培训服务;操作培训要求在与采购人同级别或以上的医院进行;维修培训要求在厂家维修站或培训中心进行,具体培训时间另行协商。至采购人工作人员能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简单的故障排除为止,所需费用全部由中标人负责。6.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由买方另行确定。七、售后服务要求7.1质保期:在正常操作下,整机质保期为三年,即买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连续运转良好(“三、详细技术参数”中设备质保期有特殊要求的按照要求执行)。质保期内免费维修与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质保期满后只收取用工费和投标时承诺的备品备件所需费用。每次维护维修后,应及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记录。7.2售后响应时间:接到买方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派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并解决一般问题,特殊问题另行协商。如遇更换配件或其它特殊原因短时间内无法解决的,卖方提供备用机以保障买方临床医疗工作的正常开展。维修期间如无法提供备用机的,将按实际停机时间的2倍顺延质保期。7.3保修期内免费维修与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质保期满后只收取用工费和投标时承诺的备品备件所需费用。每次维护维修后,应及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记录。7.4投标人提供所投货物制造商在国内的售后服务机构及厂家办事处的名称、办公地点和联系方式。7.5投标人提供所投货物制造商在国内的专业维修工程师,并注明名字、联系方式及简历。7.6投标人所投货物制造商必须具备国内免费维修电话、网络、电传或E-mail等适当形式的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若采购人技术人员提出技术咨询要求时,货物制造商能保证迅速做出响应。7.7投标人所投货物制造商必须保证所投设备的正常使用寿命及软件终身免费升级(在不增加新功能的情况下)。7.8制造商应派技术人员每年对新设备进行1到2次的巡回检修,并出具检修报告。7.9投标人须开放设备接口,负责与采购人现有设备和系统联网连接。7.10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质保期后每年全保的价格清单(此报价不计入投标总价内)。8、其它要求及说明8.1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上述主要参数及配置的全新原装产品,保证提供的所有软件为正版软件(提供承诺书)。8.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列出所有优惠条件,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8.3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各种参数必须真实可靠,并以提供投标货物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原版DATASHEET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如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原版DATASHEET与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时,以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8.4装机后在设备醒目位置粘贴小贴士,内容包括本机器安装时间、保修期和售后维修电话。医疗器械及其外包装上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标明产品注册证书编号。★8.5所投设备如有试剂或耗材,请按下表填写。设备名称试剂/耗材名称规格及型号价格是否开放是否有相同试剂/耗材在采购人处使用填写说明:(1)所投设备如有试剂/耗材必填此表,未填写的其投标将被否决。(2)是否开放栏的填写:如果是专用试剂或耗材填“否”。8.6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质量问题所引起的医疗纠纷,经认定后由中标人或制造商承担相关经济法律责任。提供承诺书。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参考)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采购人)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4)项目负责人:。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地点:方式:4.付款:(1)支付方式:(2)付款条件:(3)支付凭证:(4)支付程序: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投标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人签字并盖公章之日起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帐号: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采购人)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技术、管理和其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的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4.合同价款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1乙方应当在采购人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6.货物的验收6.1采购人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在7日内组织验收。6.2货物的表面瑕疵,采购人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发现质量瑕疵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4采购人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5采购人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采购人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除外)。7.货物包装要求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8.运输和保险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采购人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9.质量标准和保证9.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9.2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采购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采购人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0.权利瑕疵担保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0.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采购人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0.3如采购人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知识产权保护11.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11.2采购人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3采购人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采购人享有知识产权,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12.保密义务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3.合同价款支付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采购人,凭采购人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13.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采购人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13.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采购人自行支付的部分,采购人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采购人审查同意。13.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14.乙方应提供的服务14.1乙方应向采购人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14.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装卸、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采购人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3乙方提供的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项目服务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用户单位标准或存在服务质量滞后、服务保障水平不高,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采购人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按照采购人要求结束合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②根据服务质量状况以及采购人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服务的价格。(2)如果在采购人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采购人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采购人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5.2延缓服务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采购人可以终止合同。(3)如果乙方迟延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类似的服务,乙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6.合同的变更1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6.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采购人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6.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7.合同中止与终止17.1合同的中止(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采购人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采购人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7.2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采购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8.2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19.不可抗力19.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19.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9.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20.解决争议的方法20.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20.2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1)向采购人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2)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22.通知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若对方拒绝签收的,则以传真或快递送达至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之日为送达日。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4.合同生效24.1本合同在合同双方法人签字盖章后生效。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本章第二节第1.1款采购人名称、地址名称: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湘雅路87号 本章第二节第1.2(6)项项目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上门服务及店内服务本章第二节第5.1款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本章第二节第9.2(1)项服务质量保证期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本章第二节第9.2(3)项服务响应时间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本章第二节第13.5款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本章第二节第14.2(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本章第二节第20.2款解决争议的方式☑ 诉讼□ 仲裁本章第二节第23.1款合同未尽事项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双方协商拟定中南大学湘雅医院订货合同(设备+耗材/试剂类)甲方: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合同范围:1、设备一批,详见附件设备清单。2、该设备易损件、配套耗材/试剂详细信息见附件。3、该设备易损件、配套耗材/试剂的供货有效期暂定3年,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二.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1、上述设备总成交价元(人民币);(大写)元。2、付款方式:(1)乙方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按合同总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甲方验收合格满一年后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户名: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开户行:中国银行长沙市湘雅支行,账号:601557349900)(2)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全部设备货到安装调试合格后,凭全额发票(发票必须由乙方自行验证真伪随同发票一并提供)),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乙方(含单个及多个品目)送货验收合格后,甲方凭乙方试剂验收单及货物全额发票(发票必须由乙方自行验证真伪随同发票一并提供),于5个月后付款。(配套试剂适用)(3)乙方送货验收合格后,甲方每月根据实际使用产品数量进行结算,乙方据此开具发票(发票必须由乙方自行验证真伪随同发票一并提供),于5个月后付款。(配套耗材适用)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1、乙方按合同附件配置清单要求的品牌型号、规格、价格提供产品;2、乙方保证以上设备主机及附件均为原厂生产的全新产品;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软件为正版软件;3、乙方须提供设备厂家的出厂检验报告及合格证书、设备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4、乙方提供的产品如与甲方计划不符或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甲方可要求乙方立即退货、换货、补货。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相应产品及时进行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应用。本规定的执行不免除乙方因产品质量产生的其他责任。5、乙方产品配套耗材/试剂的剩余有效期限不能少于标明有效期限的二分之一。乙方要保证供应最新批号的产品。4.交货地点: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指定地点五.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日内。六.运输方式、费用负担:设备的运输及费用由乙方承担。七.安装培训:1、乙方及设备厂家提供免费安装、调试业务,到验收合格为止(与安装本设备有关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根据临床需要,现场免费培训甲方操作人员。八.保修期限:整机保修年,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1、以上附设备乙方售后服务承诺书。2、保修期满后甲方所需配件的价格详见配件清单(如有)。九.违约责任、解决纠纷方式:1、合同内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2、乙方如不能履行承诺:未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向甲方支付设备及配套耗材/试剂年度采购量总金额之和的10%的违约金,并限期整改,如在限期内未完成整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能弥补甲方因乙方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则乙方还需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如有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其它约定及要求:1、一年累计采购金额达到国家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或因国家法律、政策及医院制度调整需重新招标,该合同随即终止。但新供应商未产生前,乙方仍须按本合同供货。2、随机附系统操作手册一套,乙方负责提供维修手册一套。3、进口商品由乙方提供进口报关单复印件和商检证明原件(必须商检)及进口机电产品相关批文,并承担一切费用。4、进口商品的其他手续若有违国家法令、法规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5、由于设备自身原因引起的一切事故,或因相关部门进行质量检查而导致的处罚,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耗材/试剂,因乙方供应的耗材/试剂证照、质量、售后服务等瑕疵而引发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诊疗费用、手术费用、材料费用、赔偿病人或其亲属的因人身损害赔偿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担;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已用产品,取消乙方中标资格,终止合同。6、甲乙双方均不能单方改变以上设备型号、配套及成交价。医疗器械及其外包装上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标明产品注册证书编号。7、该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现场的投标澄清承诺书与本合同互为补充和解释,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有不清或矛盾之处,以本合同为准。8、如若合同主体出现清算、撤销,转让合同的情况,合同自动终止。9、上述各项连同附页,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确认无误,并保证共同守信。此协议一式陆份,甲方伍份,乙方壹份,双方法人或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生效。甲方: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公章)乙方: (公章)法定代表人:雷光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单位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湘雅路87号联系人手机号码:纳税人识别号:430105444885014公司地址:电 话:0731-89752080开户银行:签订时间:账号:签订日期:设备清单(模板)(请公司依此制作)序号设备名称产地制造商名称品牌注册证号型号数量单价金额招标使用名称1XX系统1XX系统23合计要求:1.使用科室负责人签字;2.本页附公司盖章并加盖整套合同骑缝章;配置清单(模板,如有)(请公司依此制作)序 号设备名称产 地品牌型号数量1234要求:1.使用科室负责人签字;2.本页附公司盖章并加盖整套合同骑缝章;3.每一台设备附一张配置清单;耗材价格清单公司名称:公司代码(如有):序号物料号(如有)产品注册证名称单位管理类别临床通用名型号规格价格产地品牌生产厂家产品注册证号产品注册证有效期是否条码管理进院途径国家医保医用耗材代码组件编码(阳光挂网编号)123公司联系人:公司负责人姓名电话:要求:1.本页需医学装备部负责人签字;2.本页附公司盖章并加盖整套合同骑缝章;售后服务承诺书我公司对销售给贵院的郑重承诺如下:一.技术资料:我方负责提供:1、整机及外购件合格证等有关证明;2、设备的能源消耗指标及参数;3、验收标准及各条款供院方参考;4、提供操作及维护保养的具体内容(即保障设备能够正常运行以及日后维修保养的相关资料——原厂操作手册和维修手册)。二.安装及培训:1、我方委派本公司负责所在范围的工程师到贵院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直到技术指标完全符合本次投标文件要求为止。并由最终用户代表及工程师共同在安装报告书上签字验收。2、在安装调试期间对用户进行技术培训,并提供相应培训资料。3、在设备保修期内免费为医院技术人员提供操作人次、维修人次的培训。操作培训要求在与贵院同级别或以上的医院进行;维修培训要求在厂家维修站、培训中心或所在科室进行;培训时间3-5天。三.保修期及范围:1、保修期为设备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免费保修年;配件保修年。2、保修范围为新设备除耗材外的所有部件。保修期内发生的一切维修费用全额由我方负责(因人为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四.售后服务:1、我方为医院提供及时、迅速、优质的服务以最快的速度提供院方所需设备备品、备件及该设备使用和维护技术方面的相关信息。包括软件的终身免费升级(在不增加新功能的情况下)2、我方在接到院方设备故障报修后,小时响应,__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故障排除。一般性故障或软件问题1日内处理完毕。如遇更换配件或其它特殊原因短时间内无法解决的,我方向院方提供备用机以保障医院临床医疗工作的正常开展。维修期间如无法提供备用机的,将按实际停机时间的两倍顺延保修期。3、超过保修期期限的设备出现故障,我方承诺在在故障排除以后,再向院方结算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无须院方先行支付维修费用,只收取配件费用,不收人工费。4、设备使用期间厂家应每年对新设备进行1到2次的巡回检修,并出具检修报告。5、设备品种若属于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强制检查项目,则该设备的首次质量技术检测费用由我方承担。同时在今后的年度强制检测中设备若不能通过检测,我方负责整改所需的所有费用,直到设备通过技术监督局的检测。6、在设备醒目位置粘贴小贴士,内容包括本机器安装时间、保修期和售后维修电话。医疗器械及其外包装上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标明产品注册证书编号。公司售后服务部工程师签字:公司(盖章):售后服务地址及电话: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医学工程中心工程师签字: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备注:建议投标人编制目录页码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投标保证金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五、投标函六、分项报价七、采购需求(服务及配套货物)响应八、合同条款偏离表九、采购需求(服务及配套货物)偏离表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十一、投标服务(含配套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十三、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注:投标人可编制资格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以便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和评标委员会评审。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采购项目名称: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放射科氩氦冷冻消融仪采购项目采购人: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医院项目编号:YWHW202407007委托代理编号:TC249SC0E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投标人:年月日一、开标一览表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表1.设备报价包号仪器名称数量制造商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价(元)总价(元)备注备注:(1)投标人提交两份及以上投标报价不同的“开标一览表”,且未书面说明哪个有效或以哪个为准的,其投标无效。(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3)所投设备价格要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否则其投标无效。(4)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货物分项单价不得超过分项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单价限价见【投标邀请(公开招标)】。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_日期:年月日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表2:耗材报价条目号(与第五章条目号保持一致)序号(自行依次排序)货物名称(与第五章耗材名称保持一致)产品名称注册证上产品名称(医疗器械)/其他登记信息上产品名称(非医疗器械)(填列要求见“填写要求2”)注册证编号(医疗器械)/其他登记信息编号(非医疗器械)(填列要求见“填写要求2”)注册证上注册人名称(医疗器械)/生产厂家名称(非医疗器械)(填列要求见“填写要求2”)品牌产地(国产/进口)规格(填列要求见“填写要求3”)型号(填列要求见“填写要求3”)最小使用单位独立包装数量和单位价格来源(自主报价/全国最低价)阳光挂网编号阳光挂网最低价医院在院(是/否)医院在用编 码医院在用价格(元)国家医保局耗材代码(27位)预算单价限价(元)(与采购需求限价保持一致)响应报价(以采购限价单位为准)(符合第二章“13.3产品报价原则”)备注(填列要求见“填写要求4”)平均报价 元1.响应报价是指标的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的价格。如有价格优惠的,直接折算至单价中。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响应无效。2.本表请勿修改“列”,可根据响应内容自行增/删行;没有内容填写的,填写“/”。3.请按序号逐行填写响应报价,如以响应报价计算的平均值与其自行填列的平均报价不一致时,以响应报价计算的平均值为准。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填写要求:响应报价表填写要求[请严格按照此要求填写,如因供应商失误(含填写)造成的错误,后果自行承担。1.条目号与第五章条目号保持一致。请按招标文件中的“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条目号逐行填写,不得打乱顺序。2.注册证上产品名称、注册证编号、注册证上注册人名称,务必与响应注册证内容保持完全一致。3.响应产品规格、型号需与注册证完全保持一致,并在注册证中显著标记。如供应商在一个包中响应多个规格型号产品时,各规格型号需在响应报价表中逐行填写(例:若响应规格型号有A、B、C三个规格时,则将A、B、C分为三行,逐行填写并逐行报价)。4.表格备注栏填写内容(如有):每单位能做多少人份,如一盒能做**人份或一毫升能做**人份。5.报价说明:5.1平均报价=包内所有条目平均报价的总和/包内条目数量。响应报价与平均报价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5.2“评标价”计算方式:(1)先计算包内各条目号下所响应多个序号响应报价的平均值(条目平均报价),即条目平均报价=单个条目内所有序号的报价总和/该条目内所有序号数量;(2)再计算按照步骤(1)所计算出的各条目平均报价的平均值,即评标价=包内所有条目平均报价的总和/包内条目数量。5.3计算举例:包1预算单价限价(元)响应规格响应报价(元)评标价计算条目 13000序号1:**2550(1)计算各条目平均报价:条目1平均报价=(2550+2800)/2=2675条目2平均报价=(1000+1500+2000)/3=1500条目3平均报价=480/1=480(2)计算评标价:包1评标价=(2675+1500+480)/3=1551.67(保留2位小数)条目 13000序号2:**2800(1)计算各条目平均报价:条目1平均报价=(2550+2800)/2=2675条目2平均报价=(1000+1500+2000)/3=1500条目3平均报价=480/1=480(2)计算评标价:包1评标价=(2675+1500+480)/3=1551.67(保留2位小数)条目 22600序号1:**1000(1)计算各条目平均报价:条目1平均报价=(2550+2800)/2=2675条目2平均报价=(1000+1500+2000)/3=1500条目3平均报价=480/1=480(2)计算评标价:包1评标价=(2675+1500+480)/3=1551.67(保留2位小数)条目 22600序号2:**1500(1)计算各条目平均报价:条目1平均报价=(2550+2800)/2=2675条目2平均报价=(1000+1500+2000)/3=1500条目3平均报价=480/1=480(2)计算评标价:包1评标价=(2675+1500+480)/3=1551.67(保留2位小数)条目 22600序号3:**2000(1)计算各条目平均报价:条目1平均报价=(2550+2800)/2=2675条目2平均报价=(1000+1500+2000)/3=1500条目3平均报价=480/1=480(2)计算评标价:包1评标价=(2675+1500+480)/3=1551.67(保留2位小数)条目 3500序号1:**480(1)计算各条目平均报价:条目1平均报价=(2550+2800)/2=2675条目2平均报价=(1000+1500+2000)/3=1500条目3平均报价=480/1=480(2)计算评标价:包1评标价=(2675+1500+480)/3=1551.67(保留2位小数)二、投标保证金备注: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附件2-1投标保函(格式)投标保函(格式)(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保函)(采购人名称):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招标(医院项目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的投标,(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或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以及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注: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医院项目编号:,委托代理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注: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须知1、投标人应按第二章第14.1款要求提供下列的证明材料附件4-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件4-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附件4-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附件4-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书(本节附4-4)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附件4-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注:按第二章第14.1(2)项要求提供。(1)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2)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附件4-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注:按第二章第14.1(3)项要求提供。附件4-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联合体协议书(格式)(本项目不适用,不需提供)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金、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各成员的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比例如下:。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成员1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成员2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注: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影响本协议书第五条的,应同时修改本协议书第五条。否则,评审时价格评审优惠不予以考虑。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采购项目名称: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放射科氩氦冷冻消融仪采购项目采购人: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医院项目编号:YWHW202407007委托代理编号:TC249SC0E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投标人:年月日五、投标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包的投标邀请(医院项目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下述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一份,参加采购项目第包投标,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真实。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投标保证金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五、投标函六、分项报价七、采购需求(服务及配套货物)响应八、合同条款偏离表九、采购需求(服务及配套货物)偏离表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十一、投标服务(含配套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十三、中标服务费承诺书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报价,见《开标一览表》。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5、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六、分项报价附件6-1分项报价说明分项报价说明备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关要求,对本节“分项报价明细表”进行编制,并说明。附件6-2分项报价明细表分项报价明细表医院项目编号/委托代理编号: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包名称:____货币单位:元投标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或项目特征描述)品牌/产地数量/单位金额(元)备注投标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或项目特征描述)规格型号(或项目特征描述)品牌/产地单价小计备注1…备注:(1)本表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按包填写。投标人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投标无效。(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投标无效。(3)所投产品报价须符合国家固定资产管理要求(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及以上人民币),否则投标无效。(4)如果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本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按第二章第13.7款规定修改本表相应内容。否则,本表相应内容按投标报价修改的相同比例进行调整。(6)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货物分项单价不得超过分项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单价限价见【投标邀请(公开招标)】。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七、采购需求(服务及配套货物)响应编制说明: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自行编写采购需求响应文件(其内容可包括,且不限于详细的技术指标和性能、售后服务和技术服务的组织及保证措施等,格式自拟)。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1响应-览表响应-览表包号 包名称分项项目名称(条目号/品目名称)服务内容(含配套货物)技术参数或规格数量交货期限及地点备注包号 包名称分项项目名称(条目号/品目名称)服务内容(含配套货物)技术参数或规格数量时间地点备注八、合同条款偏离表委托代理编号:项目名称: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包名称:__________序号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的应答偏离说明投标人保证:除本合同条款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其他商务、合同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备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填写本表;(2)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4)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_日九、采购需求(服务及配套货物)偏离表委托代理编号:项目名称: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包名称:__________序号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应答偏离说明投标人保证:除本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其他采购需求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备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填写本表;(2)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氦冷冻消融仪 医疗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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