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数字化监管系统建设项目 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数字化监管系统建设中标结果公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2024)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数字化监管系统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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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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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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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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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告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数字化监管系统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1
一、项目编号:CBNB-20241415-BL079G二、项目名称: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数字化监管系统建设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1010000(元)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光华路2号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数字化监管系统建设
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数字化监管系统建设
采购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数字化监管系统建设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杜新,肖靖靖,朱高伟,胡卓敏(采购人代表),王劲松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76.0
76.0
76.0
72.0
78.0
75.6
15.84
91.44

1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晟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57.0
58.0
49.0
51.0
59.0
54.8
20.0
74.8

1
宁波合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59.5
56.5
51.5
53.5
61.5
56.5
15.78
72.28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服务标准下浮30%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556十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十四、其他补充事宜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无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
地 址:宁波市北仑区长江南路29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6781578
质疑联系人:张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6781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传 真:0574-87425386
项目联系人(询问):印莹、蒋海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420768
质疑联系人:张亮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09021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采购办 
地 址: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 
传 真:/
联系人 :严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3756
附件信息:

CBNB-20241415招标文件-数字化监管系统(定稿).docx249.0K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CBNB-20241415-BL079G项目名称: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数字化监管系统建设项目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4抽取规则抽取规则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宁波市本级软件开发服务4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1/1开标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数字化监管系统建设项目(CBNB-20241415-BL079G)采购方式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4-09-1109:30:002024-09-1109:30:00开标地点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报价(总价,元)1宁波合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合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合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合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14000(壹佰零壹万肆仟元整)2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晟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晟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晟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晟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800000(捌拾万元整)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010000(壹佰零壹万元整)1/1资格审查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录表项目名称: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数字化监管系统建设项目(CBNB-20241415-BL079G)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4-09-1109:30:00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宁波合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符合2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晟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符合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符合1/1符合性审查记录表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名称: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数字化监管系统建设项目(CBNB-20241415-BL079G)采购方式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4-09-1109:30:002024-09-1109:30:002024-09-1109:30:00开标地点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供应商供应商供应商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宁波合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合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合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合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符合2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晟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晟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晟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晟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符合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符合签名:1/1得分汇总表政府采购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数字化监管系统建设项目(CBNB-20241415-BL079G)序号供应商报价(总价,元)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010000元(壹佰零壹万元整)75.615.8491.441√2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晟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800000元(捌拾万元整)54.820.0074.821宁波合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14000元(壹佰零壹万肆仟元整)56.515.7872.283评审专家(签名):2024年09月11日1/1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数字化监管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编号:CBNB-20241415-BL079G采购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8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7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5第四部分评标办法....................32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40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43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数字化监管系统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9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BNB-20241415-BL079G项目名称: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数字化监管系统建设项目预算金额(元):1016000.00最高限价(元):1016000.00标项一:标项名称: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数字化监管系统建设数量:1预算金额(元):1016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数字化监管系统建设,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月/日至2024年9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9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章”、“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地址:宁波市北仑区长江南路292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胡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6781578质疑联系人:张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4-8678155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传真:0574-87425386项目联系人(询问):蒋海佳、印莹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420768质疑联系人:张亮质疑联系方式:0574-88090213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采购办地址: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传真:/联系人:严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375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服务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2)标的: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数字化监管系统建设,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 / ,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6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 ;检测内容: / 。(5)提供样品的时间: / ;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þA不组织。☐B组织。(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投标人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评标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具体地址以代理机构现场通知地点为准 ,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投标人自备。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1)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可采用邮寄方式或直接提交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需将以U盘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密封递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2)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供应商应在开标前一日17:00(含)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业务一部,收件人:印莹,联系方式:0574-87420768 。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备份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3)采用直接提交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送至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开标室)。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3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13特别说明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允许分公司投标外,其余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允许参加投标,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并由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投标资料与本招标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14采购代理服务费(1)收取方式:供应商应当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2)采购代理服务费用收取标准:参照下表中的服务收费标准下浮30%,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3)支付形式及账号:①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汇票/电汇/现金②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户名):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宁波银行科技支行账号:31010122000005488(4)支付流程:中标供应商按照中标结果公告确定金额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后将汇款底单、开票信息和发票邮寄地址发送至 719126619@qq.com,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邮件后开具发票。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章”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2)。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3.2.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2.3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4.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2供应商质疑4.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2.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2.3.4事实依据;4.2.3.5必要的法律依据;4.2.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2.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2.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2.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3供应商投诉4.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3.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11.1.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3联合协议(如有)11.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不适用)11.1.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不适用)11.1.6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如适用)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分包意向协议(如有)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11.2.5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2.6投标标的清单(如有)11.2.7商务技术偏离表11.2.8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8-1)现状及需求分析(11.2.8-2)重难点分析情况(11.2.8-3)总体设计方案(11.2.8-4)详细功能设计(11.2.8-5)实施方案(11.2.8-6)安全保障方案(11.2.8-7)项目培训方案(11.2.8-8)人员配备方案(附人员配备清单,及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资料)(11.2.8-9)质量保障措施(11.2.8-10)售后服务方案(11.2.8-11)服务承诺(11.2.8-12)认证证书(如有,按评分标准中的要求提供)(11.2.8-13)业绩一览表(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11.3.2投标报价明细表11.3.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请提供,格式见第六章)11.3.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11.3.5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章。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U盘存储介质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4以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件外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到规定的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或者标的基本概况等、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6.履约保证金(如有)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如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7.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7.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7.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7.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8.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29.验收29.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9.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9.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9.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采购需求1.项目背景近年来,化工园区或化工企业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已经引起全国各级管理部门乃至公众的极大关注。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具有突发性、紧迫性、公众性、危害性等特点,其发生时不可预料,无法逆转,由于很难确切估计其发生时间、地点、破坏程度、可能的后果,一旦发生,不仅直接威胁到生态环境、群众生活和社会稳定,同时应对措施不得当或任何延误都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为全面提升我省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推动化工园区绿色高质量发展,坚决守住环境安全底线,2023年6月,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浙江省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工作方案(2023—2025年)》(浙环发〔2023〕25号),对企业级-企间级-园区级-流域级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建设提出要求,并明确提出加强数字赋能,依托园区数字化监管平台,融合接入企业和园区各类排口闸阀、水质在线监测及视频监控等数据,实现突发水污染事件全程全量全要素一体化监测监控、预警预报、综合协调指挥和智慧辅助决策。通过园区数字化监管平台,完成园区内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清单中的各点位信息填报,并编制各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使用方法。本项目结合北仑当地污染防治攻坚战、“五水共治”行动、深化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等总体安排,结合自身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充分利用现有基础设施资源,开展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监管平台建设工作,强化数字赋能关键一招作用,着力提升化工园区环境应急管理、处突指挥数智水平。1.1建设目标为了履行好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职责,落实国家生态环境应急政策要求,进一步强化北仑化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响应能力,全面提升环境应急能力及环境风险防控水平,以打造现代化、智能化环境应急平台为抓手,充分利用现有环境应急信息化建设基础,开展北仑区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数字化监管系统建设工作,解决应急防控资源难管理、应急信息利用率不足、智能应对能力不充分的堵点,满足用户应急工作减负增效需求,有效规范防控监管资源管理,提升应急事故处置能力,形成园区环境风险防范多级联动。平台以构建“平战结合”的多级应急指挥调度体系为核心,通过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模拟分析,可及时调度各种资源应对环境突发事件,实现快速响应形成“平时”有序管理、“战时”高效处置的一体化应用模式,推动风险防范、应急处置等业务流程规范化、便捷化、智能化。1.2项目需求清单本项目需求清单如下: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数字化监管系统建设序号模块名称功能描述1评估指标管理以《浙江省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工作方案(2023—2025年)》中的评估指标体系为依据,对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考核评估流程进行信息化设计,构建从评估指标配置、指标数据归集到评价分析管理的考核评价功能,为防控体系建设成效评估提供支撑。▲(针对评价标准管理、评估指标配置、指标结果填报、考核分值计算、评价分析管理功能,需提供相应功能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2防控监管档案库依据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监管实际工作需求,根据业务分类构建多级防控监管档案库,主要包括应急资源档案库、应急预案档案库、多级防控档案库。(1)应急资源档案库:实现物资装备管理、应急专家管理、救援队伍管理;(2)应急预案档案库:对企业和园区整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存储和管理维护;(3)多级防控档案库:对环境风险源、敏感区域、应急空间与设施、流域周边水环境四个方面基础信息进行存储和管理维护。3日常精细监管监测监控拓展非现场监管的手段及应用,基于化工园区及园区内企业现有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对接闸阀监控数据、自动水位监测数据、水质在线监测数据等物联感知数据,对排口位置分布、开止状态、监控情况进行统一监管。▲(1)监测点位管理:对监测点位进行管理,实现监测点位综合信息查询和点位详细信息查询(需提供对应功能截图并加盖公章)。(2)自动监控管理:系统通过采集整合前端监控设备的在线监控数据,通过分析,以简洁、灵活的方式,展现给用户直观的、分类清晰的企业外排口和园区公共雨水排口的在线监测实时数据、历史数据,实现监管人员对污染源排放的精确监控。4日常精细监管预警管理基于企业外排口和园区公共雨水排口监测监控数据,对闸阀异常、水质在线超标、水位异常等异常问题进行预警预报,有助于提升智能化问题发现、分析能力,源头防范水污染风险。▲(1)预警规则建立:对预警规则和条件进行设置,形成预警规则库,实现对预警规则信息进行新增、修改、删除、导出。(需提供对应功能截图并加盖公章)(2)分级分类预警:实现分级分类预警,包括闸阀异常预警、水质在线超标预警、水位异常预警,能动态跟踪预警报警信息的处置情况、消除预警。(3)预警信息推送:对于需要现场核查的预警信息,系统将不同的预警信息推送至相应责任人,推送方式包括管理预警推送、园区预警推送、企业预警推送。(4)预警信息反馈:预警任务推送完成后,预警信息列表可将此条记录一处,进入任务跟踪界面,支持查询到任务办理详情,同时显示“已反馈、未反馈状态”任务办理状态。▲(5)预警信息台账:建立预警信息台账,实现预警信息的查询,包括预警信息总览、预警信息查询。(需提供对应功能截图并加盖公章)(6)预警统计分析:提供预警情况综合展示、预警处置情况统计、预警处置排名功能,能够结合预警类型、预警时间、地点进行历史预警查询,并按时间维度、空间维度对预警问题进行统计分析。5多级应急防控应急防控地图对接数据服务中心数字孪生系统,获取应急地图(图层)作为底图,基于时空地图建设全景式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监管驾驶舱,通过GIS地图与直观图表相结合的形式,可一屏掌控应急设施、应急资源、水污染物溢流周边水系等信息,统筹园区环境应急工作,提供一个宏观全面、效果直观、信息量丰富、关键要素突出的可视化展示看台。应急防控地图建设内容需包括:应急物资一张图、应急设施一张图、环境风险源一张图、周边敏感区域一张图、水污染物溢流周边水系一张图、园区应急防控专题图。6多级应急防控多级应急预案▲实现多级应急预案的调取查阅功能,在应急事故发生时,能够查看企业应急预案、园区应急预案、“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需提供对应功能截图并加盖公章)7多级应急防控应急设施关联关系充分利用防控监管档案库数据,建立应急空间与设施关联关系、风险管控关联关系、敏感区域关联关系、物资设备关联关系,做好风险应急准备,保障第一时间制定应急处置策略。8多级应急防控突发事故模拟针对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基于智能化算法,对废水的迁移过程进行仿真模拟,以GIS动态展示为基础,将废水流向情况、流动方式在地图进行动态、可视化呈现,为应急事故的处理提供科学化建议和有力工具,助力“以空间换时间,以时间保安全”。▲(1)水污染事件接警:建设水污染事件接警模块,提供手动事件创建、自动监测接警两种途径,对突发水污染事件进行接警,生成突发水污染事件并设置事件基本信息及污染源、污染物信息,为后续模拟提供支撑。(针对事件信息填报、事件基本信息设置,需提供对应功能截图并加盖公章)▲(2)算法模拟处置分析:事故发生后,获取手动和自动接警时录入的事故信息,进行算法模拟处置分析,判定企业、企间、园区、流域四类事故级别,并启动相应级别的事故处置模拟,运用网络拓扑算法,对事故点经纬度、污染物种类、产生废水总量、污水管道数据、排放方式数据、应急池数据等进行计算,给出处置建议(需详细说明企业级-企间级-园区级-流域级的事故判定逻辑说明、网络拓扑算法计算过程)。(3)事故处置模拟:对突发水污染事故情景进行处置模拟,全面覆盖污染源阻断、污染源控制、资源调度、应急环境监测、现场消洗、周边敏感区域、工程削污、固定性环境风险源场景,提供 “企业级-企间级-园区级-流域级”处置建议,并通过地图展现事故废水在雨污管道流向,实现处置建议可视化展示,为挂图作战提供良好的基础。建设内容需包括:现场处置措施管理、事故模拟过程地图展示。9全省共享场景建设用户体系全面统一在推广阶段基于浙政钉,对所推广地市生态环境局、园区管理机构的组织机构、部门、用户进行梳理,使所有的应用系统的部门与用户信息都必须保持一致。10全省共享场景建设应用系统省级集成▲实现本项目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监管平台和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环境应急指挥管理系统(简称“浙环应急系统”)之间集成部署(需提供相关数据及应用无缝对接承诺并加盖公章)。11全省共享场景建设多级防控数据省级拓展针对未来使用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监管应用的地市,实现多级防控数据省级拓展。各地市需将多级防控数据填报到系统中,为系统业务应用提供数据基础。12与综合管理平台集成本系统建成后,需集成至综合协同管理平台,实现单点登录,助力局信息化应用统一管理。13数据标准建设建设化工园区数据接入标准,明确自动水位监测、水质在线监测(流量、pH、电导率等)等物联感知设备,以及远程控制闸阀等设施的数据对接规范、对接方式、对接频率等,以及省回流数据对接规范,使数据能够按照标准规范、统一地接入园区平台,把好数据质量的第一道关。14数据采集为满足本项目多级防控监管需求,本项目遵循集约化原则,充分对接IRS平台、线下数据、物联感知设备数据、北仑分局综合协同管理平台数据,支撑本平台高效使用。为满足业务应用及数据展示,中标单位需自行承担相关的接口对接及数据采集的相关配套费用。15数据治理对采集的化工园区应急业务数据进行治理,保障数据质量。数据治理包括数据清洗管理、数据质量管理。2.实施要求2.1质量控制要求投标人承诺对项目全过程进行质量管理,并组织项目实施和文档编写,积极配合支持采购方的相关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监督活动。质量控制至少包括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文件、质量保证程序、质量保证措施。2.2项目团队要求(1)对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要求投标人应明确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在本项目中的岗位职责。根据项目工作建设工作的业务性质,投标人应分别配备经验丰富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承担本项目工作。(2)项目组织机构投标人必须成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按照招标要求安排好项目管理团队参加本项目的建设。项目团队至少应包含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应用开发、软件测试、系统集成、项目管理、用户培训、项目实施、运行维护等成员。(3)在程序开发及试运行期间,安排一名开发人员驻点办公。2.3项目测试要求系统的测试标准根据合同内容、系统业务需求文本、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等内容制定。投标人制定本系统整体的测试方案。至少包括测试标准、测试方案制定、测试范围、测试计划(单元测试、集成测试、系统测试、压力测试)、测试输出文档等内容。2.4项目验收要求(1)验收依据验收应当根据合同内容、相关需求说明书、招标文件等为依据,对项目系统进行验收。(2)验收过程投标人应在验收开始前制定验收计划,提交用户方。投标人和用户方组织成立验收小组,负责验收事宜。在验收前,投标人应提交开发过程中各阶段性文档。验收结束后,提交《验收总结》等文档。(二)商务需求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定制软件的开发、调试、测试、部署等相关工作,原则上2024年11月底前达到上线试运行要求。售后服务要求系统验收后,投标人提供至少1年的运维服务。要提供7*24小时的服务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解决问题。项目培训要求要求针对实际情况,对用户进行培训。通过培训,使全体人员能熟练地使用终端设备和应用软件系统。(1)培训对象:系统运行维护人员和系统使用人员。(2)培训方式和内容:要求提供至少1次的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业务操作培训和系统维护培训。★投标报价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101.6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作无效标处理。付款方式和条件①合同生效且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于合同签订前书面承诺放弃预付款或降低预付款支付比例的,可不适用本条款且具体支付方式由双方在合同中自行约定。②初验通过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竣工验收通过后且收到中标人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分项目评分要求评审类型价格分(20分)评标基准价指的是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低的参与评审的价格。参与评审的价格=投标报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如有)。参与评审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的其价格得分得满分20分。其他投标人价格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20%×100。注:价格得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客观分技术商务80分服务响应性(25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一、采购需求中1.2项目需求清单的25分,每负偏离一条标注“▲”采购条款的扣2分;每负偏离一条未标注“▲”采购条款的扣1分;扣分至0分及以下的,作无效标处理。客观分技术商务80分现状及需求分析(5分)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现状及项目背景的了解,各模块建设内容情况的了解程度以及对该项目的需求理解分析,包括但不限于对数据整合所涉及的数据项梳理、集成对接方式、对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应急指挥管理系统现状与数据资源现状掌握等内容。由评委会进行评议:①方案针对每一项内容进行了阐述,内容全面、思路清晰、整体技术架构具有科学性的得5分;②方案对内容基本进行了阐述,内容基本符合本项目要求,条理清晰,目标明确的得3分;③方案不够完整,或不够合理的得1分;④未提供任何内容的不得分。主观分技术商务80分重难点分析情况(5分)根据投标人对采购需求或项目情况提出的建议及重难点分析情况,由评委会进行评议:①对采购需求中项目建设目标及总体要求提出针对性建议,重难点分析,提出的技术难点及解决方案贴近于本项目,重难点分析合理有对应解决方案得5分;②对采购需求中项目建设目标及总体要求提出针对性建议,重难点分析,但分析内容相对浅显,针对性一般,重难点内容较为笼统得3分;③对采购需求中项目建设目标及总体要求仅有部分建议,内容不完整,重难点分析不具有针对性1分。④未提供任何内容的不得分。主观分技术商务80分总体设计方案(4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整体设计技术架构方案与需求的吻合程度,以及方案的完整性、完整性、可行性和扩展性等内容,由评委会进行评议:①方案针对每一项内容进行了阐述,内容全面、思路清晰、整体技术架构具有科学性的得4分;②方案对内容基本进行了阐述,内容基本符合本项目要求,条理清晰,目标明确的得2分;③方案不够完整,或不够合理的得1分;④未提供任何内容的不得分。主观分技术商务80分详细功能设计(4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功能设计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需求符合性,由评委会进行评议:①对方案描述完整、合理、具体详细,与服务需求相符的得4分;②对方案描述不够完整、合理、不够具体详细,较符合本项目服务需求的得2分;③对方案描述不完整、不合理、非常笼统,未针对本项目服务需求的得1分;④未提供任何内容的不得分。主观分技术商务80分实施方案(4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组织分工、应急管理等内容; 项目工期进度计划、进度编排、工期保障措施等内容;开发方案、测试方案、试运行方案等内容,由评委会进行评议:①方案完整、全面,针对性强、可执行性强的得4分。②方案基本完整、全面,针对性、可执行性一般的得2分。③方案不够完整、全面,针对性、可执行性不够的得1分。④未提供任何内容的不得分。主观分技术商务80分安全保障方案(4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系统安全性保障方案包括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数据安全备份、数据网络安全、应用级安全、安全规划建设等内容,由评委会进行评议:①方案描述详细完善、科学可行的得4分;②方案基本合理可行但有所欠缺的得2分;③方案内容不全、有明显不合理之处的得1分;④未提供任何内容的不得分。主观分技术商务80分项目培训方案(4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包含软件的日常操作和管理维护、基本的故障诊断与排错等)的合理、全面性,由评委会进行评议:①培训方案明确、合理、可行的得4分;②方案基本明确合理,略有欠缺的得2分;③方案不够完整,或不够合理的得1分;④未提供任何内容的不得分。主观分技术商务80分质量保障措施(4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方案的可行性、是否保障成果要求、是否具有质量管理措施,以便较好地保障服务质量,由评委会进行评议:①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全面、合理,且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4分;②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基本可行,符合采购人需求,部分存在不足有待改进、补充的得2分;③质量保证措施方案有明显缺陷,无法确保能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1分;④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主观分技术商务80分售后服务方案(4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服务程度、是否设置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售后维护方案、服务保障及服务方案是否完整、可行、合理进行评议:①具有售后服务人员配备齐全、售后服务方案完整有效的得4分。②具有售后服务人员配备欠齐全,售后服务方案基本完整有效、略有欠缺的得2分。③未配备售后服务人员,售后服务方案不够完整的得1分。④未提供任何内容的不得分。主观分技术商务80分服务承诺(4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包括服务响应程度、与采购人配合情况等进行评议:①各项服务承诺能与实际相结合,能提供积极响应地及时保障动作,能有效保证项目正常运行的得4分;②各项服务承诺能与实际相结合,承诺及保障基本符合实际使用情况,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2分;③服务承诺与实际需求存在偏差,会影响项目运行的得1分。④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主观分技术商务80分项目人员配备方案(9分)项目负责人(3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DSG))、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CISAW)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的证书扫描件及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客观分技术商务80分项目人员配备方案(9分)技术负责人(3分):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网络工程师)、CISP-CISE(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认证证书的得1分,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的证书扫描件及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客观分技术商务80分项目人员配备方案(9分)其他项目组成员(3分):拟派项目组其他成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除外)具备信息系统安全专业认证(CISSP)证书、CISAW信息安全保障人员、网络工程师(中级)证书的,每一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的证书扫描件及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客观分技术商务80分认证证书(3分)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有效的云服务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40数据存储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得1分,满分为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客观分技术商务80分业绩(1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接过同类采购项目的,每提供一份合同得0.5分,满分为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客观分备注:(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评委在上表设定的分值范围内打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平均分值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中标候选人数量: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等于3家时,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家;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等于4家时,中标候选人数量为2家;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大于等于5家时,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家。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章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4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5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6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7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8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9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10当“对招标文件的服务响应”评分项扣减至0分(或以下)时,投标无效;4.2.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2.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网上报名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4.2.15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买方)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根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履约保证金(如有)乙方交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七、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2.履行方式:3.履行地点:八、款项支付付款方式: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解除合同。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一、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用途)。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二、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我方参与项目【招标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三、联合协议(如适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制造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3)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4)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五、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6、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如适用,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2)]商务技术文件部分1、投标函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的【招标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2商务技术文件:2.3报价文件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的【招标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签发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分包意向协议(如有)[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4);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四、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章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见投标文件需要签字盖章的各页。2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见投标文件第 页3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 页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六、投标标的清单(如有)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备注12……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七、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编制说明』:1、投标人需按“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各项要求(包含技术需求及商务、其他要求)对应,在本表中如实填写具体响应(有技术参数的提供响应的技术参数),未按要求填写的,有可能作负偏离处理。2、偏离说明是指对招标文件要求存在不同之处的解释说明。偏离系指:正偏离(高于采购需求)、负偏离(低于采购需求)、无偏离(满足采购需求)3、技术指标若有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供应商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供应商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审小组会将以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八、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现状及需求分析(2)重难点分析情况(3)总体设计方案(4)详细功能设计(5)实施方案(6)安全保障方案(7)项目培训方案(8)人员配备方案(附人员配备清单,及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资料)(9)质量保障措施(10)售后服务方案(11)服务承诺(12)认证证书(如有,按评分标准中的要求提供)(13)业绩一览表(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一览表序号采购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合同签订时间12345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报价文件部分一、开标一览表序号采购内容投标报价(人民币/元)1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数字化监管系统建设注: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二、投标报价明细表(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采购内容数量单位小计合计(元)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三、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5)。附件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采购人)_单位的_(项目名称)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盖章):日期:附件2: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投标人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投标单位(电子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附件3:联合协议(如适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全部服务由小微企业提供,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章/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章/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4:分包意向协议(如有)(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分包供应商1名称),(分包供应商1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供应商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分包供应商X,……)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提供,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合同分包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的办法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分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数字化监管系统建设,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风险提示:1.对于非面向联合体的项目,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也有小微企业制造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办法》规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数字化监管系统建设项目 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数字化监管系统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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