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房改造中标结果公示(阿勒泰市切木尔切克镇人民政府2024)
阿勒泰市切木尔切克镇越冬点抗震房改造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DCZB2024016
二、项目名称:阿勒泰市切木尔切克镇越冬点抗震房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阿勒泰市挚切诚源农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切木尔切克镇切木尔切克村4组16号
报价:5531134(元)
96.4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1
阿勒泰市切木尔切克镇越冬点抗震房改造项目
/
/
194
28511
成品吊装房(带内部装修,一室一厅,两门两窗,带火墙火炉,墙体10公分厚岩棉,房顶承受1.5米厚积雪,地板保温处理。配套照明,开关插座。)(详见清单)。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牟新毅,冯家团,徐兰芳,陶星月,谷高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企业支付,按中标价:(100万以下按1.58%计取、100-500万按1.16%计取、500-1000万按0.93%计取、1000-5000万按0.61%计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企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足额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71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勒泰市切木尔切克镇人民政府
地 址:阿勒泰市切木尔切克镇
联系方式:18290931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鼎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迎宾路克兰区99号万驰广场1栋12层3号
联系方式:136499120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蕾
电 话:13649912037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定).doc453.3K
中小企业声明函737.9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阿勒泰市切木尔切克镇越冬点抗震房改造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阿勒泰市切木尔切克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12日 10:40
评审专家名单
陶星月,谷高灵,牟新毅,冯家团,徐兰芳
总中标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蕾
项目联系电话
13649912037
采购单位
阿勒泰市切木尔切克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阿勒泰市切木尔切克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290931010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鼎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迎宾路克兰区99号万驰广场1栋12层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649912037
阿勒泰市切木尔切克镇越冬点抗震房改造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DCZB2024016招标人:阿勒泰市切木尔切克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鼎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八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附件第一部分1.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阿勒泰市切木尔切克镇越冬点抗震房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9月1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DCZB2024016项目名称:阿勒泰市切木尔切克镇越冬点抗震房改造项目预算金额:582万元最高限价:582万元采购需求:成品吊装房(带内部装修,一室一厅,两门两窗,带火墙火炉,墙体10公分厚岩棉,房顶承受1.5米厚积雪,地板保温处理。配套照明,开关插座。)(详见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确保正常投入使用)。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1.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注:1、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2、如属于上述企业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3.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3.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3.4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之规定,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受贿行为记录网页截图(时间为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1.3.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2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1.4.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1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9月1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新疆鼎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5.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6.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使用谷歌浏览器),并确保开标期间电脑网络环境畅通,以便开标时解锁;5.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施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1.7.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阿勒泰市切木尔切克镇人民政府地址:阿勒泰市切木尔切克镇联系方式:182909310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新疆鼎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迎宾路克兰区99号万驰广场1栋12层3号联系方式:1364991203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郭蕾电话:13649912037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阿勒泰市切木尔切克镇越冬点抗震房改造项目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4采购内容成品吊装房(带内部装修,一室一厅,两门两窗,带火墙火炉,墙体10公分厚岩棉,房顶承受1.5米厚积雪,地板保温处理。配套照明,开关插座。)(详见清单)。5质量要求质量合格6交货期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确保正常投入使用)。7资金来源财政拨款8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9投标有效期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0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包含报价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2、投标文件为A4幅面,胶装成册,内容与在线递交的电子版一致。(印章齐全)标书两份,电子版一份开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将标书寄至新疆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迎宾路克兰区99号万驰广场1栋12层3号(新疆鼎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郭蕾13649912037。11投标保证金额投标保证金金额:¥80000.00元 (大写:捌万元整)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缴纳方式:电汇或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对公转账,从基本账户转入)账户名称:新疆鼎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 号:10829765520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市望湖广场支行备 注:( 1)投标人必须按上述要求将保证金从基本户递交(递交后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开具 保证金收款收据)。(2)递交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特殊符号可省略)及用途。(3)保证金收据及回执单复印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到电子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单位公章 ( 否则按废标处理)。(4)采用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的:电子保函支付保费,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否则视为未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名称要与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电子投标保函的申请人名称一致;保函复印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到电子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废标处理)。(5)其他特殊情况处理:有效投标保证金成功交纳后,截止开标时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 参加该项目投标且不递交弃标函,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2标前准备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要使用 CA 加 密设备,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请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 新疆政务 通 ;APP 自 行 进 行 申 领 。 如 需 咨 询 , 请 联 系 新 疆 CA 服 务 热 线 0991-2819290。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 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s://www.zcy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 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 进行咨询。13保证金的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14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5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4年09月11日上午10:30-11:00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4年09月11日上午11:00前)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所有相应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日期投标人应于2024年09月11日10 :30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17开标地址、时间地址:新疆鼎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时间2024年09月1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18招标代理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企业支付,按中标价:(100万以下按1.58%计取、100-500万按1.16%计取、500-1000万按0.93%计取、1000-5000万按0.61%计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企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足额支付。19评标标准及方法综合评分法20报价应当包括货物的采购、供应、安装、运输装卸费、保险费、税费和相关售后服务等费用,拆除过程房屋损坏修缮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2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代理在开标前 2小时在政采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此次评标专家。2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一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3年(新成立的公司不适用于此条)23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即采购预算)为:小写:582万元;(大写:伍佰捌拾贰万元整) 投标企业不得高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24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R是,具体要求: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2.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5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提出质疑函的时限: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将PDF格式电子版质疑文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393663013@qq.com邮箱。接受质疑的单位:新疆鼎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649912037地址:新疆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迎宾路克兰区99号万驰广场1栋12层3号。26履约保证金:供应商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需向甲方缴纳10%的履约保证金。27注:如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内容与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如有不一致处,则以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内容为准。28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2年1.8.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适用范围本次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所叙述的新疆鼎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阿勒泰市切木尔切克镇越冬点抗震房改造项目。2.投标资格2.1投标人资格:详见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要求。2.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2.3由招标人根据2.1款选择通过合格的投标人。3.定义下述术语和缩写的定义为:3.1“招标人”“采购人”系阿勒泰市切木尔切克镇人民政府。3.2“投标人”系指有资格的供应商。3.3“货物”或“仪器、设备、器材、软件”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须向招标人提供的一切仪器设备、附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材料。3.3“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保修、技术协助、培训及其他类似的责任。4.投标费用4.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1.9.第二章招标文件的编写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附件5.2招标文件以中文书写。5.3投标人被视为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各种情况以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其他情况。5.4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1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编制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6.招标文件的澄清、标前会议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在投标截止期15日前按招标文件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人要求澄清。招标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分发给所有投标人。7.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7.1在投标截止期15日前的任何时间,招标人可主动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7.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时有适当的时间考虑投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有权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的投标人。7.3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和补充文件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并且比招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优先的约束力。1.10.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写8.要求8.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条款、格式、表示、条件和规范等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9.投标文件语言和度量单位9.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人就招标、投标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须以中文书写。9.2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它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部分:(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开标一览表;(4)投标保证金(财务收据复印件);(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包括:①关于资格的声明函②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资格审查资料)③厂家售后承诺书④对所投产品制造厂商的简介⑤信用查询记录(6)项目实施培训方案;(7)有关投标产品结构、技术性能详述;(8)技术参数、功能偏离表;(9)商务条款偏离表;(10)售后服务及质保期承诺书(含优惠条件)及维修、培训等计划(详述);(11)投标人近三年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及证明材料;(12)质量保证书(13)投标单位反商业贿赂承诺书。(14)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格式自拟)。投标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内容,如有不足,请自行补充提供。10.2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资质证书等)均须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备开标时与资格要求中需要提供的原件核对(有特别说明的除外)。10.3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将导致投标被否决。11.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投标人确保所提供货物(或服务),其质量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相关标准,使用的原辅材料要符合质量要求。11.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1.2生产或销售的货物符合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节能标准。11.3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提供:(1)货物及服务的质量保证书、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有);(2)货物主要技术数据及主要配置详细说明;(3)货物主要部件的详细资料等;(4)一份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保证货物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运行环境的信息。(5)对照招标人的技术规格要求,逐条确定,指出所提供货物和服务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偏离,须填报偏离表(见附件)。没有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完全,将是对招标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2.投标文件格式1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范本格式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注明提供的货物名称、货物简介原产地、数量、价格和符合标准的质量证明材料等。13.投标报价13.1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中标明其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完成本项目相关工作范围内所有费用的总价,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报价。13.2投标报价应包括以下内容:13.2.1货物的价格、运输费、服务人员工资、安装调试费、试运行费、正式运行费、包装费、特殊工具费、培训费、技术服务费、包修期内所有费用及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等。13.2.2所有的单价、合价及总价均按招标文件中价格表的格式填写,以人民币报价。13.2.3投标人的价格必须保证在投标有效期及供货期内固定不变。13.2.4不接受任何变通或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报价必须唯一、确定、严格。当在单价和总价之间出现任何差异时,以单价为准,除非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则以合计价格修正单价。13.2.5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13.2.6招标代理费:招标人委托新疆鼎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收费标准依据新建招协〔2024〕4号文“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收取。由中标方支付。(1)中标单位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2)招标代理费按国家现行收费标准计取。13.3为了防止本次招标的投标报价过高,超出招标人为本次采购项目的资金支付能力,招标人依据主管部门的批复为本次招标项目的设定了最高投标限价(即采购预算),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果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13.4投标报价货币单位:人民币。14.投标有效期14.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14.2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拒绝或同意上述要求,但要求与答复均须是书面文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招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15.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5.1投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15.2电子响应文件仅需要在投标供应商进行签章的位置进行电子签章。电子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应重新编制。16.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项。16.2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6.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特别提示: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办理退款业务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招标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开具的投标保证金《财务收据》原件。②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清晰的开户银行名称、账号及收款单位名称(加盖单位章)。16.4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项。1.11.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递交17.1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后即可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疆政府采购网不见面开标平台。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17.2供应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不清楚或不清晰的(含扫描件),造成无法评审或部分影响评审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17.3供应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时间。17.4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前,必须提供三份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打印投标文件。18.投标截止时间18.1投标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18.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后即可进行加密上传。投标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18.3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18.3.1采购人收到投标文件(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本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时间。18.3.2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供应商延长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在此情况下,投标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投标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进行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至时间前完成,该通知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19.2投标供应商不得在截止时间以后随意修改投标文件。1.12.第五章开标20.开标20.1本次招标将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将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20.2开标前,监督人员将查验投标人以下证件的原件: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无需要提供查验证件20.3开标由采购人主持,邀请监督部门人员现场全过程监督,并做好录音、录像工作;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0.4开标和唱标的顺序,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20.5开始唱标前,由监督人随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检查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并记录。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0.6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0.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13.第六章评标21.评标委员会21.1招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依法组建本次招标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次招标的评审、评标等活动。评标委员会负责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21.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1.3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1.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21.5评标中因评审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1.6评标专家应符合下列条件:21.6.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21.6.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21.6.3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21.6.4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21.6.5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21.6.6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1.7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1.8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本招标文件第25.1款规定的情形除外;(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1)至(5)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22.评审过程的保密性2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2.2投标人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以及不符合《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以及本次招标的有关规定的活动,将被取消其中标资格。23.评标的准备23.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熟悉并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23.1.1招标目的。23.1.2招标项目的范围、性质。23.1.3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23.1.4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应考虑的相关因素。23.2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23.3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24.评审依据及评标办法24.1评审的依据为招标文件。24.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4.3评审程序:成立评标委员会→符合性审查→错误修正→详细评审(商务、技术部分评审及报价得分计算)→推荐中标候选人→完成评标报告。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的评审。25.符合性审查25.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应当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按上述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确认的,则其投标无效。25.2采购方不接受不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相关规定的投标报价或优惠方案。25.3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25.4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5.5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其投标将被否决。25.6投标人不得误导、干扰采购方的评审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25.7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因有效投标不足本次评审办法规定数量而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将作流标处理。符合性审查标准详见附表1。26.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6.1投标文件中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a.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6.2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6.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投标报价得分的计算。26.4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确认的,则其投标无效。27.详细评审27.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和商务部分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27.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27.3评审和定标一般应当在开标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金额较大、技术较为复杂等特殊项目的评审工作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能在开标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和定标的,招标人应当提前3天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4评审因素及标准(详见评分细则)评审因素: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1)商务技术部分70分(2)投标报价部分30分27.5报价27.5.1本项目为公开招标,只有一次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竞标人的有效报价将进入商务报价评审。商务标报价得分计算说明: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本项目的价格权重为30%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27.5.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7.6综合得分综合得分=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投标报价部分得分详细评审的标准详见附表2。附表1:资格审查表序号内容审查意见序号内容满足不满足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4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之规定,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受贿行为记录网页截图(时间为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内容审查意见序号内容满足不满足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书);2前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3上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4合同履约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5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注:未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进入下一步评审。附表2:详细评审细则(1)商务技术部分70分序号评审因素及权重评分标准分值技术部分(50分)1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20分)投标方在应标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用户需求,在产品选型过程中,提供的投标产品应是功能、质量、产品配置、性能优良,并满足用户对产品功能、质量、使用、操作等方面的需求,且是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和技术规格要求的产品,没有实质性负偏离的得基本分20分;经专家评审:1、有具体的质量承诺、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全面且针对性好的得15分2、质量承诺、违约责任承诺不具体的得10分,质量保证措施有缺陷、没有针对性的得5分;没有不得分。3、若有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非实质性负偏离的,每项扣5分,本项扣完为止。0-20分2项目实施方案(15分)1、能够提前5个日历日或以上完成供货的加15分,能够提前4个日历日完成供货的加10分,能够提前3个日历日完成供货的加3分,能够提前2个日历日完成供货的加5分,如按时供货的,加1分。此条需供应商做出相应承诺。如中标后未履行承诺按招标文件内合同条款进行处罚。2、供货方案具有完整的供货流程,加5分。3、供货方案有供货流程时间节点的,加5分。4、提供项目集成管理方案及施工组织计划,包括项目集成管理方法、项目组织协调、项目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文档管理、软件版本控制管理、人员培训、验收方案等内容,给出合理化实施方案。根据方案的科学程度酌情赋分,最高得5分。0-15分3质保期(5分)本项目质保期2年,承诺每延长一年加1分,最多加5分0-5分4售后服务体系及服务情况(10分)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出完整有效、且可行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故障处理及响应时间、服务验收、质保期内服务方式、质保期外服务方式、优惠承诺、备件库、维修人员等),根据方案优劣进行评分。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计划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2、如投标企业中标后,需在项目所在地区设立服务站,投标文件中需做出相应承诺。加5分。无不得分。0-10分商务部分(20)1专利技术(12分)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技术力量雄厚,装备先进齐全,设备配置合理得12分;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技术力量一般,装备较全,设备配置较合理得8分;内部管理制度差,技术力量较弱,装备较差,设备配置不合理得2分;没有不得分。0-12分2类似业绩(6分)近1年来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项有效业绩的加2分,本项最多加6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有效业绩为:需提供甲乙双方加盖单位公章的合同扫描件。0-6分3标函质量(2分)对投标文件的编制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标书内容完整、有目录索引,叙述严谨,履约措施具体合理,得2分;标书内容较完整、有目录索引,叙述得当,履约措施一般,得1分;标书内容不完整且没有针对性,履约措施水平低,得0分。0~2分序号评审因素及权重评分标准分值技术部分(50分)1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20分)投标方在应标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用户需求,在产品选型过程中,提供的投标产品应是功能、质量、产品配置、性能优良,并满足用户对产品功能、质量、使用、操作等方面的需求,且是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和技术规格要求的产品,没有实质性负偏离的得基本分20分;经专家评审:1、有具体的质量承诺、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全面且针对性好的得15分2、质量承诺、违约责任承诺不具体的得10分,质量保证措施有缺陷、没有针对性的得5分;没有不得分。3、若有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非实质性负偏离的,每项扣5分,本项扣完为止。0-20分2项目实施方案(15分)1、能够提前5个日历日或以上完成供货的加15分,能够提前4个日历日完成供货的加10分,能够提前3个日历日完成供货的加3分,能够提前2个日历日完成供货的加5分,如按时供货的,加1分。此条需供应商做出相应承诺。如中标后未履行承诺按招标文件内合同条款进行处罚。2、供货方案具有完整的供货流程,加5分。3、供货方案有供货流程时间节点的,加5分。4、提供项目集成管理方案及施工组织计划,包括项目集成管理方法、项目组织协调、项目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文档管理、软件版本控制管理、人员培训、验收方案等内容,给出合理化实施方案。根据方案的科学程度酌情赋分,最高得5分。0-15分3质保期(5分)本项目质保期2年,承诺每延长一年加1分,最多加5分0-5分4售后服务体系及服务情况(10分)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出完整有效、且可行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故障处理及响应时间、服务验收、质保期内服务方式、质保期外服务方式、优惠承诺、备件库、维修人员等),根据方案优劣进行评分。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计划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2、如投标企业中标后,需在项目所在地区设立服务站,投标文件中需做出相应承诺。加5分。无不得分。0-10分商务部分(20)1专利技术(12分)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技术力量雄厚,装备先进齐全,设备配置合理得12分;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技术力量一般,装备较全,设备配置较合理得8分;内部管理制度差,技术力量较弱,装备较差,设备配置不合理得2分;没有不得分。0-12分2类似业绩(6分)近1年来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项有效业绩的加2分,本项最多加6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有效业绩为:需提供甲乙双方加盖单位公章的合同扫描件。0-6分3标函质量(2分)对投标文件的编制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标书内容完整、有目录索引,叙述严谨,履约措施具体合理,得2分;标书内容较完整、有目录索引,叙述得当,履约措施一般,得1分;标书内容不完整且没有针对性,履约措施水平低,得0分。0~2分说明:评分表中计分因素所涉及到的证明资料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在评审时由评委进行证明资料有效性核查,证明资料有效性存在问题时,该项不得分,并追究相关责任。(2)经济部分30分28.定标原则序号评审项目评分标准分值1价格部分(30分)采取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值,其报价得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值/投标报价)*30%*10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控制价85%),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特别是对于投入设备及人员成本合理性的说明),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0-30分序号评审项目评分标准分值1价格部分(30分)采取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值,其报价得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值/投标报价)*30%*10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控制价85%),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特别是对于投入设备及人员成本合理性的说明),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0-30分28.1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依次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并列,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8.2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的放弃,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采购。1.14.第七章授予合同29.合同授予标准29.1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认为具备履行合同条件、报价合理、技术和商务条件都符合的基础上对招标人最为有利的投标人。29.2最低投标价不一定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29.3如果确定该投标人不能无条件圆满履行合同,招标人将对下一个可能中标的投标人资格做出类似的审查。30.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30.1为维护国家利益,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全部投标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31.中标通知书31.1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1.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2.履约担保32.1中标候选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前须向招标人提交签约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执行完毕后无息退还。如中标候选人不能提供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须承诺如成为中标候选人能够及时提供该笔资金。33.签订合同33.1中标候选人在收到招标方的《中标通知书》后,按照招标文件和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中的约定与采购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方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3.2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33.3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3.4如果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2.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其中标资格,在投标文件中做出相应承诺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招标人有权将标授予另一个候选中标人或重新招标。33.5不允许中标人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转交他人承担。特殊情况下,中标人必须与招标方协商后共同决定将合同中标的部分由第三方承担供货和服务责任,但中标方必须对合同标的的全部内容向招标方负责,并保证第三方提供的供货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的约定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及相关约定。三、其它违约责任(1)供应商串通投标、围标或者以虚假手段、非法手段中标的,中标无效。其保证金均不予退还,取消其五年内参与我县投标的资格并向有关部门上报追究法律责任。(2)在投标截止后中标人确定前,供应商放弃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该单位是拟中标人,还应当赔偿本次招标中该项目最终中标人与该弃标人之间的投标价格差额,拒不赔偿的,取消其三年内参与我县投标的资格,并报由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相关处罚。(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放弃中标项目的,取消其三年内参与我县投标的资格。拒不赔偿损失的我方可向当地法院起诉。(4)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放弃中标项目的,除了按照合同违约追究法律责任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若造成招标方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除此外,取消其三年内参与投标的资格。拒不赔偿损失的可向当地法院起诉(5)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6)第一中标候选人非特殊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相关监管部门管进行相应的处理;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有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或重新组织招标。最终由采购人确定1.15.第八章其他34.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34.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经评审后,如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4.2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35.其他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现行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第3部分招标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箱体型号:3.5*8*2.8 建筑面积:28m² 改造194户牧民房屋。序号构件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备注1一、主钢架部分材料费2立柱Q235150*150*1.04根3上圈梁Q23640*80*1.5根4下圈梁Q23550*100*1.5根5上檩梁Q23540*80*1.5根6下檩梁Q23650*100*2.0根7上辅梁Q23650*100*1.1根8门加固Q23640*80C型钢根9窗加固Q23620*20*1.0根小计1二、外墙板.保温,部分材料费(底+顶+墙)2外墙板板到顶峰整体厚度十公分m²3顶面0.6m²4保湿(顶)7.5公分保温m²1三、内墙装修部分材料费2内墙板隔断项3内吊顶板831吊顶m²4地面玻镁板张5油漆项6电配项7吊件个小计四、门窗1枣红门960*2050个2普通门960*2050个3普通平开窗1130*980个五、基座混凝土基座500*500*800个小计六、其他因建设地位于河谷生态红线内,所有房屋均需原址重建,施工方负责原有居民房屋拆除及修复工作。居民居住较分散,最远距离达到100余公里,施工方负责房屋装卸车,运输及安装工作。第四部分合同条款l.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3)“货物”系指乙方按合同要求,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吊装、卸货、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甲方”系指采购人。(6)“乙方”系指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7)“天”指日历天数。2.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3.技术规格3.1交付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以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或偏离表(如果有的话)相一致。3.2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4.专利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5.交货、包装要求5.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5.2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日内。5.3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相邻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a)收货人:(b)目的地:(c)货物名称:(d)毛重/净重:kg5.4如果每件包装箱重量在2吨(t)或2吨(t)以上,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请勿倒置”、“防潮”等字祥和其他适当的标志。5.5设备的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以保证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由于包装不当造成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5.6乙方应自带用以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工具、仪器仪表及易损件。6.保险6.l以出厂价、仓库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签订的国内供货合同,其保险将由乙方办理,保险范围应包括乙方装运的全部货物;所有其它情况将由乙方办理货物在运抵目的港/项目现场途中的保险,保险应以人民币按照发票金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110%)办理“一切险”。7.付款7.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7.2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乙方应把下列单据提交给甲方,甲方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付款:(1)有关运输部门出具的票据;(2)发票;(3)装箱单;(4)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和数量证明书;(5)验收证书。7.3交货地点和交货期限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期限:详见须知前附表7.4付款方式详见须知前附表8.伴随服务8.1除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外,乙方应提供如下服务:(1)所供货物必须是原厂制造、全新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2)所供货物及所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环保验收标准,并出具相关采购证明,否则,无条件退货。(3)所有货物必须由中标人免费送货上门到用户指定地点并免费安装。(4)所有货物必须由中标人提供招标人约定的免费质量保修期服务;在质量保修服务期内,使用者如有投诉,须在8小时内响应,72小时内处理完毕。(5)供货商还须保证甲方所采购的设备在质量保修服务期期满后以优惠价供应正常使用所必须的零配件,并列出清单,标明价格、单价。(6)中标人应将关键产品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8.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安装和启动监督;(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3)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8.3除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9.质量保证9.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和用一流的工艺生产的,并完全符合国家标准、消防标准、行业标准,销售渠道符合乙方身份。9.2根据当地商检局或有关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9.3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十(10)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9.4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十(10)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9.5设备投入正常运营后,乙方应定期回访使用方。10.检验10.1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所交产品符合相关验收标准,并出具—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所需要的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10.2货物运抵现场后,甲方现场验收。11.索赔11.1甲方有权根据当地商检局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如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付部分或全部货款,并保留追索因延期交付造成相关损失的权利。11.2在合同第10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差异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乙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第12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11.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10)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10)天内或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本合同第12.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并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将从议付货款或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12.乙方履约延误12.1乙方应按照“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部分”中甲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12.2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和/或违约终止合同。12.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3.误期赔偿13.1除合同第14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误期货物或服务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并且保留追究乙方因延期交货造成无法按期使用的间接损失的权利。14.不可抗力14.1尽管有合同条款第13条、14条和19条的规定,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14.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14.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超过一百二十六(126)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5.履约保证金15.1乙方应按规定支付履约保证金。15.2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格式或甲方可接受的其他格式提供,与此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负担。15.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16.争端的解决16.1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10)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市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委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有关省、市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委后二十八(28)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则应提请仲裁。16.2仲裁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如果是国内合同(即甲方与国内乙方签订的合同),仲裁应由双方商定的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程序进行仲裁;16.3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16.4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16.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7.违约终止合同17.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卖方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买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准许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17.2一旦买方根据第16.1款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未交付部分的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的价格差及额外费用。但是,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8、纪律和监督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在投标文件中做出相应承诺。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本项目“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9.变更指示18.1甲方可以随时向乙方发出书面指示,在合同总体范围内对如下一点或几点提出变更:(1)合同项下需为甲方特殊制造货物的图纸、设计或规格;(2)装运方式和包装方式;(3)交货地点;(4)乙方须提供的服务。18.2若上述变更导致了乙方履行合同项下任何部分义务的费用或所需时间的增减,应对合同价格或交货进度进行合理的调整,同时相应地修改合同。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变更指示后30天内根据本款提出调整的实施意见。20.通知19.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传、电报、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1.适用法律20.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22.合同生效21.1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同时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23.主导语言22.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以中文书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正本一份。24.合同修改23.1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25.其他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第五部分附件(投标文件制作参考格式)项目编号: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单位(公章):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年月日1.16.一、投标文件编制顺序投标人可按下列顺序排列和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开标一览表;(4)投标保证金(财务收据复印件);(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包括:①关于资格的声明函②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资格审查资料)③厂家售后承诺书④对所投产品制造厂商的简介⑤信用查询记录(6)项目实施培训方案;(7)有关投标产品结构、技术性能详述;(8)技术参数、功能偏离表;(9)商务条款偏离表;(10)售后服务及质保期承诺书(含优惠条件)及维修、培训等计划(详述);(11)投标人近三年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及证明材料;(12)质量保证书(13)投标单位反商业贿赂承诺书。(14)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格式自拟)。注:投标文件的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内容,如有不足请自行补充。1.17.二、其他有关附件格式范本1.17.1.(一)投标函致:UU(招标人名称)根据贵方为项目招标的投标公告项目编号及合同包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U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对此项目进行投标。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并同意如下:1、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投标总价为U(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UU90日历日内UU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共计正本一份,副本四份。5、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投标报价表。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9、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修改投标文件”“补充文件”“补遗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1、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1.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11.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1.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1.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1.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11.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20年月日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1.17.2.(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采购人):兹证明同志在我单位任(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附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姓名UU(亲笔签字或盖章)UU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电话号码:邮编:单位名称:(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UU(地区的名称)UU的UU(公司名称)UU,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UU(姓名、职务)UU,代表本公司委托在下面签字的UU(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UU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UU(项目名称)UU第合同包的投标,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20UUUU年UUUU月UUUU日签字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UU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UU身份证号码:授权日期:20UUUU年UUUU月UUUU日注: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1.17.31.17.4.(三)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金额1投标总报价小写: ;大写: 。交货期:质保期及保修承诺:注:1.表中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2.投标报价为完成本次采购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等一切相关费用。3.本表中“投标总报价”必须与《投标函》中的“投标总价”及《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字):年月日附表3-1报价明细表投标人名称:单位:元序号产品名称及费用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制造商数量综合单价总价1234…税费…其他投标总报价注:1.此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必须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17.5.(四)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此页提供招标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1.17.6.(五)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致:UU(招标人名称)关于贵方20年月日第(项目编号)招标公告关于UU“”UU的招标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并有能力提供UU(项目名称)UU项目中的货物及相关服务,并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说明是真实和准确的。投标人UU投标单位名称(盖章)UU:授权签署本资格文件人:UU姓名(签字)地址:传真:邮编:电话:20UUUU年月日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资格审查资料)企业注册名称建立日期企业详细地址企业性质企业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企业资质等级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业务范围企业职工及组织机构企业总人数、具有技术职称的工作人员等情况。企业简介注:在本表后应附:①投标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许可经营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税务登记证(国税及地税)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相关资质证书、许可证书及本招标文件中相关资格要求的内容等资料的复印件。②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复印件)(如有需要)以上复印件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均为加盖公章复印件,必须完整、清晰可辨、有效。3、厂家及经销商售后承诺书4、对所投产品制造厂商的简介注:对所投产品制造厂商的简介,包括生产能力、销售能力、技术力量、组织机构等。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的彩色扫描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章);(如有)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的彩色扫描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章;(如有)3、所投产品在质量、节能、安全和环保等方面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4、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资料;(如有)5、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或是投标人认为有利的资料。5、信用查询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在本页附查询后的截图资料。1.17.7.(六)项目实施培训方案(格式自制)包括但不仅限于下述内容:1、项目需求的理解;2、技术方案、培训方案等;3、项目实施重点、难点及相应采取的措施等;4、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等;5、项目负责人简历(如有需要,可列表说明,附职称证书(如有)、业绩证明材料等);6、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表及简历等。注:1、上述内容中若需要表格请投标人自行编制。2、项目建设方案应针对本项目情况,投标人各自按照合理组织本项目应采取的措施,本着有利于为完成本项目的采购、安装内容和工期、质量等要求,体现实现技术目标的可行性和先进性。1.17.8.(七)有关投标产品结构、技术性能详述投标人名称:UUUU项目编号/合同包号:UU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 (详述) 性能说明(详述)备注123456…注:此表需详列投标的每种设备,对投标产品规格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详述;后附所投设备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资料中应能简要反映出设备的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说明)。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17.9.(八)技术参数、功能偏离表投标人名称:UUUU项目编号/合同包号:UU序号招标文件规格条目号招标规格投标规格偏离说明注:与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对应填写。投标人要将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在技术部分的差异之处汇集成此表。投标方必须详细填写偏离表,偏离表未声明事项视为认同招标文件标准。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17.10.(九)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人名称:UUUU项目编号/合同包号:UU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注:投标人要将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在商务部分的差异之处汇集成此表。投标方必须详细填写偏离表,偏离表未声明事项视为认同招标文件标准。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17.11.(十)售后服务承诺书(含优惠条件)及维修等计划(详述)说明:承诺书格式由投标商自行确定,但必须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商报价应含其成本和相关的一切费用;2、加强产品售前、售中和售后的技术培训和服务,并有详细的培训计划。要求必须明确投标产品的售后服务期限和服务承诺,要有本地化售后服务的具体措施和保障机制,明确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建立违约责任追究制度。要提供各售后服务联系机构名单、联系人和联系电话。3、随本次招标货物一起提供的专用工具、易损件、备品备件专用件清单、质保期内供本项目的备品备件价格清单及优惠程度;4、是否在本地区有常设售后服务点、是否提供上门服务,售后服务体系等并提供证明文件,质保期内和质保期后的应急服务预案,如设备出现故障,在接到通知后小时内派项目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解决问题;5、售后服务承诺函(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进行承诺);6、优惠条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供货期的长短以及质保期的长短等。7、其他投标商认为必要的承诺内容及优惠条件。投标单位(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U年月日附表:易损件、备品备件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包号: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件)总价制造商、品牌备注12…报价要求:本表价格不计入投标总价。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满后易损件、备品备件供货价格须真实,评委将依此评价投标设备投入运行后的运行成本。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17.12.(十一)投标人近三年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及证明材料项目编号/合同包号:UU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项目业绩描述(合同协议时中须包含:项目名称、工作内容、主要配置及数量)备注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业绩项目,并标明序号。(按招标人要求的范围提供相关业绩)2.本表后须附真实的合同协议书;(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有本次招标采购范围内的设备。并反映出设备的型号、规格及主要配置)。如未附证明材料,业绩将不予认定;有效业绩的认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1.17.13.(十二)质量保证书(采购人):本质量保证书作为(投标人名称)参与(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对所提供的货物设备的质量保证的证明。现郑重承诺提供以下质量保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提供的投标货物均是全新、制造厂商具有质量合格证和国家有关质量检测部门检测合格、手续齐全且合法的产品;2、提供的投标货物均是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要求的;3、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所承诺的全部服务项目;4、若产品质量不合格或缺陷,作为货物的提供方,我方愿接受招标方及相关部门的处罚,一切费用和损失由我方承担。投标人全称(公章)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1.17.14.(十三)投标单位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承诺书(1)我公司承诺在UU(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合同包号)UU招标活动中,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承诺书(2)投标单位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次UU(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合同包号)UU投标前三年内,无以下行为:重大违法行为;商业贿赂行为;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各种行为;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自愿放弃本次项目的投标、报价资格,若为预中标、成交人,也自愿放弃中标、成交资格。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附件资料二:中小企业声明函3.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附件资料二: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阿勒泰市切木尔切克镇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阿勒泰市切木尔切克镇越冬点抗震房改造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阿勒泰市切木尔切克镇越冬点抗震房改造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阿勒泰市挚切诚源农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241万元,资产总额为198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阿勒泰市挚切诚源农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4年09月07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本单位自身为制造商注:阿勒泰市挚切诚源农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制造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承诺书我公司承诺提供的成品吊装房公司有能自行生产提供。特此承诺!投标单位:阿勒泰市挚切诚源农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024年09月0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抗震房改造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