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中标结果公示(东港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东港市河长制工作办公室)2024)



项目名称

东港市中西部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

项目编号

202421060090958750

标段(包)名称

东港市中西部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设计

标段(包)编号

202421060090958750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公示开始时间

2024-09-12

公示结束时间

2024-09-17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丹东市)

其他公示内容

监督部门

丹东市水务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张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415-3139709

招标人

东港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东港市黄海大街145号

联系人

孙先生

电话

0415-7122329

邮箱

dgsxsk@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大东区青年路56-2-1号

联系人

宋先生

电话

0415-7520789

邮箱

lnshzb0789@163.com

中标候选人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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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分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

1
丹东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0
8735300.00元
达到国家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38

2
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0
8743800.00元
达到国家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38

3
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0
8482710.00元
达到国家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38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丹东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杨天祥
[农业水利工程正高级工程师](202200021010036)

2
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潘辉
[水工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201502126)

3
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洪伟
[水利工程正高级工程师](223200000161120023)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丹东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水利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2
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水利行业甲级(设计行业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

3
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水利行业甲级(设计行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东港市中西部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项目编号:202421060090958750项目名称东港市中西部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东港市中西部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东港市中西部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编号202421060090958750202421060090958750202421060090958750标段(包)名称东港市中西部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设计东港市中西部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设计东港市中西部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设计标段(包)编号202421060090958750001202421060090958750001202421060090958750001公示开始日期2024年09月12日公示结束日期2024年09月18日标段(包)性质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或者应当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或者应当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或者应当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发布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丹东市)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丹东市)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丹东市)其他公示内容监督部门丹东市水务局项目来源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监督部门联系人张先生监督部门电话0415-3139709招标人东港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邮箱dgsxsk@163.com地址东港市黄海大街145号东港市黄海大街145号东港市黄海大街145号联系人孙先生电话0415-7122329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lnshzb0789@163.com地址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大东区青年路56-2-1号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大东区青年路56-2-1号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大东区青年路56-2-1号联系人宋先生电话0415-7520789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分数投标报价质量总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工期(日历天)1丹东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86.398735300.00元达到国家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382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75.968743800.00元达到国家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383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58.688482710.00元达到国家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38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经理(负责人)情况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经理(负责人)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1丹东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杨天祥[农业水利工程正高级工程师](202200021010036)2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潘辉[水工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201502126)3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洪伟[水利工程正高级工程师](223200000161120023)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响应情况1丹东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水利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并且[岩土工程(勘察)甲级]2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水利行业甲级(设计行业资质)]并且[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3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水利行业甲级(设计行业资质)]并且[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乡供水一体化工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