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保障性租赁住房盘活及提升改造中标结果公示(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房屋管理和保障房管理中心2024)
一、项目编号:SXZM-JT-2024102.
二、项目名称:空港新城保障性租赁住房盘活及提升改造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价格
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未央路170号赛高广场企业总部大厦25层
136,000,000.00元
136,0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空港新城保障性租赁住房盘活及提升改造项目):
服务类(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保障性租赁住房盘活及提升改造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年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136,0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白希晨(采购人代表)、冯铜新(采购人代表)、高春霖、刘小宁、边景智、张雪峰、陈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定额收取: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空港新城保障性租赁住房盘活及提升改造项目
3
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房屋管理和保障房管理中心
地址:空港新城商务中心D区
联系方式:029-336349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正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二路71号竹园天寰国际1807室
联系方式:029-88811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睿、薛巧、任冰倩、刘晨星
电话:029-88811335
陕西正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4日
相关附件: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房屋管理和保障房管理中心空港新城保障性租赁住房盘活及提升改造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二次报价单.pdf
招标文件定稿-空港新城保障性租赁住房盘活及提升改造项目谈判文件.pdf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房屋管理和保障房管理中心空港新城保障性租赁住房盘活及提升改造项目中标(成交)明细受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房屋管理和保障房管理中心委托,采用进行采购空港新城保障性租赁住房盘活及提升改造项目(项目编码:SXZM-JT-2024102.)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一、合同包1(空港新城保障性租赁住房盘活及提升改造项目)1.1、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13600000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服务类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保障性租赁住房盘活及提升改造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年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1.00项136,000,000.00136,000,000.00-第1页-空港新城保障性租赁住房盘活及提升改造项目二次报价表项目编号:SXZM-JT-2024102开启时间:2024年09月14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报价内容供应商名称谈判总报价(元)备注陕两融管理股有限公司136,000,000.06谈判总报价(大写):動些仟陆佰万备万元整(小写):¥136,000,000.00谈判总报价(大写):動些仟陆佰万备万元整(小写):¥136,000,000.00谈判总报价(大写):動些仟陆佰万备万元整(小写):¥136,000,000.00备注:表内报价内容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备注:表内报价内容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备注:表内报价内容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签字):项目编号:SXZM-JT-2024102空港新城保障性租赁住房盘活及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陕西正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九月特别提示各供应商,在此我们特别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项:一、有关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1、请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并正确理解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各项具体要求。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疑问,请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将被拒绝受理。2、请严格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载明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格式要求编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3、请仔细核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已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签字、签章,实质性条款是否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所附资格证明等资料是否齐全、有效且是否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示: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若不满足以上条件将有被否决的风险。二、有关响应文件递交1、请务必考虑天气情况、交通情况以及您对开启地址的路线熟悉等情况于竞争性谈判公告规定的时间及地点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逾期到达,将被拒绝接收。1、请到达文件递交地点后及时到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处签字登记。三、关于弃标的说明按照《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规定: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谈判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谈判,应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釆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四、关于供应商注册登记提醒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如所投本项目的供应商未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应按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并接受财政部门监督管理。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上述提示。如需帮助,请您与我们的工作人员联系,我们将非常高兴地为您服务。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第五章评审方法第六章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空港新城保障性租赁住房盘活及提升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XZM-JT-2024102项目名称:空港新城保障性租赁住房盘活及提升改造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170,000,0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空港新城保障性租赁住房盘活及提升改造项目):合同包预算金额:170,000,000.0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170,0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保障性租赁住房盘活及提升改造1(项)详见采购文件170,000,000.00170,00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年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空港新城保障性租赁住房盘活及提升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无,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空港新城保障性租赁住房盘活及提升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电子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电子件或扫描件);(2)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书面声明:供应商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参与谈判的承诺函。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9月11日至2024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行下载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4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05纸质递交五、开启时间:2024年09月14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05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2、网上投标确认流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http://xxxq.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选择本项目选择“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确认。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选择本项目点击“项目流程”进入采购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交易文件下载”即可下载该项目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限内(即发售时间内)登录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直接下载采购文件。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采购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4、办理CA锁方式: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需前往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办理CA锁,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西安市高新三路九号新时代大厦六楼,咨询电话:4006369888;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公寓B座一楼,咨询电话:029-88661241;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安市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2楼最右12号窗口,电话:029-86510073转80211。5、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房屋管理和保障房管理中心地址:空港新城商务中心D区联系方式:029-3363492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正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二路71号竹园天寰国际1807室联系方式:029-8881133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樊睿、薛巧、任冰倩、刘晨星电话:029-88811335陕西正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9月10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管理委员会(经办部门: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房屋管理和保障房管理中心)地址:空港新城商务中心D区联系人:王老师联系方式:029-33634925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正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二路71号竹园天寰国际1807室联系人:樊睿、薛巧、任冰倩、刘晨星联系方式:029-88811335邮箱:sxzmxmgl@163.com1.1.4监督单位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1.1.5项目名称空港新城保障性租赁住房盘活及提升改造项目1.2资金来源项目所需资金由成交供应商自筹1.3.1采购范围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规定的全部内容1.3.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年1.4.2供应商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基本资格条件: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供应商应对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承诺函格式详情见谈判文件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构成与格式。备注:不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的供应商需提交如下资格证明文件: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经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2供应商资格要求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②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时段的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③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时段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除印花税外任意税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④履行合同承诺函: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⑤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4、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5、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提供参与谈判的承诺函。1.4.3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10.1分包允许分包,分包内容为对小区进行智能化提升改造,增设充电桩、视频监控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以及智能门禁系统等3.3.1谈判有效期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谈判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无效)。3.4谈判保证金不要求提供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6.2是否允许备选方案不允许3.7.3(2)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及要求正本的份数:壹份;副本的份数:贰份;报价一览表:壹份;电子版(U盘):壹份(需在盘面上标注供应商全称、项目名称、编号)。电子版包括:(1)word版谈判响应文件;(2)谈判响应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的PDF格式扫描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1谈判时间和地点谈判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开启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6.3.5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个8.1履约保证金/1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3.1关于信用记录的查询和使用1、采购人将在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的《供应商书面声明函》的信用情况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其投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2、截至本项目开标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其投标无效,无效投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将作为项目材料的组成部分。3、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但供应商二、报价一览表2.1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总报价(元)合同履行期限备注谈判报价(大写):(小写:¥)谈判报价(大写):(小写:¥)谈判报价(大写):(小写:¥)备注:表内报价内容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备注:表内报价内容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备注:表内报价内容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未签署下列承诺书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为保证本采购项目顺利进行,作为投标供应商,现郑重承诺:1、我方投标产品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投入使用的材料等均完全符合国家现行质量、安全、环保标准和要求。2、我方将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相关储存、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标准及规范、服务标准及规范、施工标准及规范,在规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全部内容,并向采购人交付合格产品。3、对于因产品生产质量以及储存、运输、安装调试、服务、施工等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事故,我方承担全部责任。4、我方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等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地区、企业标准及要求,标准不一致的,以更为严格的为准,我方对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等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承担全部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二)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庄严承诺: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2、不向政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3、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成交。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四、技术服务偏离表序号谈判文件要求谈判响应文件响应条款偏离备注123456……1、本表只填写响应文件中与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响应文件中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响应与谈判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但必须提交空白表。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合同草案条款偏离表序号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合同草案条款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合同草案条款偏离说明说明:1、本表只填写响应文件中与谈判文件第三章合同草案条款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合同草案条款响应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但必须提交空白表。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谈判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第三部分谈判响应方案一、技术方案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编制谈判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运营和管理方案;2.应急管理方案;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问题。二、供应商认为有利于中标的其他情况说明(一)供应商性质根据谈判文件第五章《评审方法》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在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符合政策扣减的单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按下文给定格式),符合要求则享受谈判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未提供或未按给定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能享受谈判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或未按给定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能享受谈判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监狱企业投标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不做要求)。未提供证明文件的不能享受谈判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非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可不提供此项内容。各投标供应商可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按照采购文件约定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进行自测,判断属于中型、小型还是微型企业。也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进行测算。特别提醒: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证明文件将随成交结果公告一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供应商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填写此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备注: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交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二、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二)其他有必要说明的内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障性租赁住房盘活及提升改造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陕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