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风机监控系统国产化改造中标结果公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2024)
发布时间:2024-09-14
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宁夏分公司
项目名称:
新能源分公司宁东五六期风机监控系统国产化改造项目
供应商: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开始时间:
2024-09-14 14:44
公示周期:
5天
采购内容
1.供应商负责完成宁东五六期风机监控系统国产化改造工作,含软硬件供货、实施部署、安装 调试、配合项目验收等全部工作,主要包括: (1)完成宁东五六期风机监控系统改造方案的整体设计。 (2)完成宁东五六期风机监控系统(含原有设备拆除和新设备的安装部署)、调试、配合竣工 验收,提供安装及调试报告,满足项目技术要求。 (3)宁东五六期风机监控系统的操作系统国产化改造、SCADA软件升级、数据迁移、风机能 量管理平台搭设及联调、三方实时业务数据传输、网监接入、主机探针配置工作。 (4)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按照测试方案要求完成试验验收工作,测试结果合格。 2.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改造所需设备软硬件、材料和辅材的物资供货及改造施 工和性能验收。
单一来源理由
本次采购符合《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情形:须保证原有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
单一来源说明
宁东五六期风机监控系统原制造商为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监控系统数据端口、底座控制逻辑、SCADA系统和能管平台一体集成搭建等核心技术且不对外开放,其它供应商无法获取系统完整、合法、可靠的底层数据和控制逻辑等技术。为保证系统改造后与原SCADA系统、能管平台构架等业务功能安全、一致。因此程序研发、升级服务、网监接入、主机探针配置等工作须由原监控系统制造商提供。符合《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国华电宁工制〔2023〕2号)第十七条第三项第三款单一来源适用情形“须保证原有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之规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为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潜在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实名向异议受理人提出。
异议受理人:
高立
异议受理人电话:
0951-3897689
异议受理人邮箱:
286962311@qq.com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风机监控系统国产化改造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