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棉被中标结果公示(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人民政府2024)



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人民政府机关 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人民政府采购棉被项目 (项目编号:J-2408G-A340)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8日发布来源: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人民政府机关

一、项目编号:J-2408G-A340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人民政府采购棉被项目

三、中标信息

第1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中标金额(万元)
评审得分

天津翔新宇商贸有限公司
西青区王稳庄镇东兰坨村九胡同28号
91120111553444293F
022-23993512
70.07
98.70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报价:

第1包 :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审报价(万元)
评审得分

1
天津翔新宇商贸有限公司
70.07
98.70

2
天津市恒运棉业有限公司
74.62
67.17

3
黄骅市皓宸床上用品厂
73.71
62.52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类型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万元)

货物类
棉被
平安
2100mm*1500mm
9100
0.0077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邢志贵,张琳,崔宝山,王丽芳
采购人代表:张司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1125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村北

联系方式:022-239901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天安数码城1号楼B座-602

联系方式:022-27923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娟

电 话:18698049482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文件: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人民政府采购棉被项目(项目编号J-2408G-A340)(2).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8日

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人民政府采购棉被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2408G-A340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8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1-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6-第三部分投标须知..................................................................................................................-13-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28-第五部分合同条款..................................................................................................................-48-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受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人民政府委托,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就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人民政府采购棉被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及编号(一)项目名称: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人民政府采购棉被项目(二)项目编号:J-2408G-A340二、项目内容产品名称数量单位简要技术要求包号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人民政府采购棉被项目9100床详见项目需求书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三、项目预算:75万元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二)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当日(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六)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五、投标人资格要求(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原件加盖公章。(二)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3日,每日上午9:00-11:-2-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二)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天安数码城1号楼B座-602)。(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1)投标人关注“津泽青诚招标咨询”微信公众号“点我登记”获取登记表或点击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RyVFrAP-sxiCzP4iDBe8Q提取码:ta4c获取登记表。(2)登记表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扫描与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同时回传至jinzeqingcheng@jzqczb.com.cn邮箱并在正文内编辑登记表内全部信息,邮箱主题为“公司全称+登记表”,可参考微信公众号“回复模板”。(3)添加微信15122120063备注公司全称并支付文件费用。(4)登记表信息核对无误及文件费用到账后,统一发送文件电子版,纸质版文件需现场领取。(5)如有疑问或特殊情况,咨询报名负责人张老师15122120063。(四)招标文件的售价:3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七、开标时间及地点(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上午9:30。(二)开标时间:2024年9月18日上午9:30。(三)开标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天安数码城1号楼B座-601多功能厅(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联系人:刘娟(二)联系电话:18698049482(三)办公时间: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人民政府(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村北(三)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先生022-23990135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天安数码城1号楼B座-602(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27923909十一、质疑、投诉方式(一)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3-“8.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西青区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二)接收质疑函:1.联系部门: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天安数码城1号楼B座602室3.联系人:李老师4.联系方式:18698049482十二、公告期限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8月26日-4-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示函近年来,我市财政部门查处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违法行为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占95%以上,严重扰乱了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损害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也是政府采购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之一,政府采购供应商等当事人均应严格遵循。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有审慎的审查义务,对提交的全部材料(包括本单位制作形成的材料、第三方单位提供的材料、员工个人提供的材料等)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被查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将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将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公示其失信记录,实施联合惩戒。经梳理,供应商提供的虚假材料主要涉及业绩合同、发票、认证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社保缴费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健康证等。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中国建造师网、学信网等官方查询渠道对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予以审查,对无法确认真实性的材料,不要作为投标、响应材料提交。一旦被查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的以下陈述申辩意见一般不予采信:1.虚假材料为员工个人或第三方单位提供,供应商并不知情;2.虚假材料并非评审因素或属于多提供,而并不影响评审结果;3.供应商并未中标,没有产生危害后果;4.工作人员疏忽大意,错放相关材料;5.已查验材料原件或通过非官方渠道扫码、在线查询等,尽到了审查义务。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5-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一、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税金及其他应有的费用。投标所报价格为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成的最终优惠价格,并分别单列。(二)服务要求1.提供所投产品一年质保期。提供7×24小时技术响应。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服务机构情况,包括地址、联系方式及技术人员数量等。3.货物的包装和发运必须符合货物特性要求。为了保证货物在长途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货物包装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由于包装不善导致失缺或损坏,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3.其他详见项目需求书。(三)交货要求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2.交货地点: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指定卸货地点。3.供货时提供制造商完整的随机资料,包括完整的使用和维修手册等。交货时要求投标人就所投产品提供产品说明书,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投标人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为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投标人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责任。(四)付款方式签定合同后,货到并验收合格半年后用户正常使用对质量无异议,支付合同金额的80%,货到并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的规定收取保证金:10000元整。收取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6-电汇要求: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购买包号,须是投标人对公账户汇款。支票填写要求:本地支票:日期、大小写金额、出票人账号、密码外地支票:日期、大小写金额、密码、行号、付款行名称、出票人账号注:支票填写方式为机打、手填,只能有一种方式如出现电汇未到账、支票出现退票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缴纳保证金处理。2.汇款信息单位名称: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天津通兴支行账号:120066016018000012005行号:301110000199(1)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以上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指定时间前到账、未按指定金额提交、未按指定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开评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以下三种情况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工作。①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②采购合同签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两份合同原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后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③对其他情形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的处理,依据招标文件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4)投标保证金退还按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时的路径、银行帐号返还,投标人应承担银行按规定收取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的相关费用。(5)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退还,因投标人未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导致保证金退还延迟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六)投标有效期: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天。(七)验收方法及标准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7-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本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也可委托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验收及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八)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二、技术要求(一)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和服务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交货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出具所投产品、服务符合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二)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三、评标方法及评审因素与标准(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投标人得分。在得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推荐提供节能、环保产品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二)评审因素与标准第一部分价格分(30分)第一部分价格分(30分)第一部分价格分(30分)分值1价格(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30分第二部分客观分(20分)第二部分客观分(20分)第二部分客观分(20分)分值1投标人相关业绩提供与2021年1月1日至今的业绩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一个业绩3分,满3分。证明材料包括:提供合同复印件。3分2产品检测报告所投产品具备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的完整检测/检验/试验/测试报告复印件,提供得5分,最多得5分。5分3技术参数评价投标人完全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得12分。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做应答的,每条扣2分,最低0分。12分第三部分主观分(50分)第三部分主观分(50分)第三部分主观分(50分)分值-8-附件1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有/无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若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则无需填写以下内容;若无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则继续填写以下内容)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人民政府)的(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人民政府采购棉被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2-附件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不涉及可不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参加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除该声明外,应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须知4.8.6)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43-附件13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我单位承诺此次投标属于非联合体投标,本公司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44-附件1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致: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公司参与,项目投标,现郑重声明:1.我方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2.若我单位存在隐瞒违法违规情况,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45-附件15承诺书我公司郑重承诺:未参与本项目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46-附件1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相关技术、服务方案、相关证明材料等)-47-第五部分合同条款一、合同一般条款项目编号:J合同编号:供方(章):,签订地点:需方(章):,签订时间:招标方式:开标日期:2023年XX月XX日第一条名称、数量、价款,单位:元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产地单价采购数量计量单位总价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合计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元整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元整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元整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元整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元整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元整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元整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元整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元整第二条报价要求:第三条服务要求:第四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要求。第五条交货期:第六条交货地点:第七条付款方式:第八条验收方法及标准:第九条违约责任:1.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需方向供方偿付货款总值30%的违约金。-48-2.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需方向供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5‰的违约金。3.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产地及制造厂家、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向需方偿付货款总值30%的违约金。4.供方不能交付货物的,供方向需方支付货款总值30%的违约金。5.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供方向需方每日偿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第十条供方责任:1.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包括零部件)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供方承诺所供货物与中标所示货物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偏差。如出现不一致,供方将承担违约责任。2.供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本次供方的投标文件属于本合同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有关涉及本合同供方在招标现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供方同样具有约束力与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供方和需方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本合同共六份,需供双方各执二份,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执二份。-49-供方(章):地址及电话: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开户银行及账号:邮政编码:合同签订日期:需方(章):地址及电话: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开户银行及账号:邮政编码:合同签订日期:监制部门: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印制单位: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0-二、合同特殊条款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由供方和需方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附件1.合同设备清单附件2.保修及售后服务条款附件3.供应商应答表(若有)本合同一式六份,需方持两份,供方与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各持两份。-5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有/无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若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则无需填写以下内容;若无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则继续填写以下内容)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人民政府)的(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人民政府采购棉被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棉被,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天津市翔新宇商贸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0人,营业收入为100万元,资产总额为316.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G投标人名称:天津市翔新宇商贸有限公司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2024年09月18日1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棉被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