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药店评估中标结果公示(宾阳县医疗保障局2024)



关于2024年8月份宾阳县申请定点协议管理的零售药店评估结果公示

各参保人员:

根据《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南宁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申请和确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南医保中心发〔2022〕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宾阳县医疗保障局关于2024年宾阳县医药机构申请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考核评估工作方案》的精神,我中心成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定点协议管理的零售药店开展现场评估工作,现将评估合格的

南宁市宾阳县老百姓龙腾大药房(个人独资)、广西宝顺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甘棠二店2家零售药店

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6日。

公示期内,如对申请定点协议管理的零售药店的评估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宾阳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反映。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地址:宾阳县宾州镇临浦街791号宾阳县医疗保障局一楼定点服务管理股,电话:0771-8234863,邮政编码:530400。

附件:

南宁市宾阳县老百姓龙腾大药房(个人独资)2家

申请定点协议管理的零售药店评估结果合格名单

宾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9月18日

附件

2024年8月份医药机构申请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评估情况汇总表

序号

医药机构名称

法人代表





1

南宁市宾阳县老百姓龙腾大药房(个人独资)

李爱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宾阳县黎塘镇民主路农贸市场北门区013-014号商铺

2

广西宝顺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甘棠二店

黄少丽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宾阳县甘棠镇斑江开发小区A87号

表格名称

操作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零售药店评估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