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 法律咨询服务中标结果公示(青铜峡市司法局2024)
一、项目编号: D6403-20240802000001 采购计划编号:2024NCZ(WZ)001902
二、项目名称: 青铜峡市司法局购买青铜峡市2024-2026年度政府法律顾问项目四标段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联系电话
中标(成交)金额(元)
宁夏天器律师事务所
贺兰县德胜商住区虹桥南街以西天鹅湖小镇水岸国际2号楼A-9层
0951-5555596
51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序号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单价(元)/费率(%)/折扣(折)
总价(元)
是否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中型/小型/微型)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C20030300
法律咨询服务
1
510000
510000
是
小型企业
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五、评审得分排名:
标段名称:青铜峡市司法局购买青铜峡市2024-2026年度政府法律顾问项目四标段二次
供应商名称
得分
备注(如为最低评标(审)价法请填写价格扣除后的评审报价)
宁夏瀛智律师事务所
61.2
宁夏天器律师事务所
74.61
北京浩天(银川)律师事务所
71.47
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
73.9
北京大成(银川)律师事务所
64.21
六、评审专家名单: 任莉英(评标委员会组长)、袁丽、马晓花、李秀侠、贺彦霞(采购人评委) 采购人代表: 代颖(资格审查人员)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5300.00元。收费标准:按照中标金额的1.5%支付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2024年09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青铜峡市司法局 地 址: 青铜峡市小坝镇银河街29号 联系方式: 0953-39103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鑫宇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大连东路与德源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诚捷祥大楼3楼315 联系方式: 1590961930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张瑞锋 电话: 0953-3910302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李鑫 电话: 15909619300
十一、附件
招标文件 *:
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代理机构 : 宁夏鑫宇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4-09-18
青铜峡市司法局购买青铜峡市2024-2026年度政府法律顾问项目(项目名称)服务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人:青铜峡市司法局采购代理机构:宁夏鑫宇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8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第五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4NCZ(WZ)0019022.项目名称:青铜峡市司法局购买青铜峡市2024-2026年度政府法律顾问项目3.项目编号:D6403-2024080200000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元):四标段:510000.00元/年6.最高限价(如有):四标段:510000.00元/年7.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8.合同履行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上一年度服务总体情况,再行决定下一年度续签事宜。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项目)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3)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4)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提供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3)投标供应商拟派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必须职业道德良好,执业以来任意年度考核不得为不称职,在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均无不良执业记录(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4)投标供应商在近三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及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投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律师在近三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及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5)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6)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8)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资格承诺函;(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10)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提供服务应由中小企业承接,大型企业拒绝投标。(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8-27至2024-09-03(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方式:网上下载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09-18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3.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7188588按1键咨询。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5.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签到、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签到、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1小时内登入“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系统在线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②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③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服务-服务入口-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及供应商操作手册(二期)。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6.投标供应商针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使用有疑问,致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0951-6891120、4009980000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311870151获得帮助。7.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青铜峡市司法局联系人:张瑞锋地址:青铜峡市裕民街道银河街29号联系方式:0953-391030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夏鑫宇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鑫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大连东路与德源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诚捷祥大楼3楼315联系方式:15909619300代理机构:宁夏鑫宇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08-2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青铜峡市司法局购买青铜峡市2024-2026年度政府法律顾问项目合同履行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上一年度服务总体情况,再行决定下一年度续签事宜。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项目)2采购人:青铜峡市司法局联系人:张瑞锋地址:青铜峡市裕民街道银河街29号电话:0953-39103023采购代理机构:宁夏鑫宇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大连东路与德源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诚捷祥大3楼315项目负责人:李鑫电话:15909619300邮箱:/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投标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是事业单位,应4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提供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3)投标供应商拟派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必须职业道德良好,执业以来任意年度考核不得为不称职,在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均无不良执业记录(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4)投标供应商在近三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及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投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律师在近三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及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5)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6)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8)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资格承诺函;(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10)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3、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1:应填写服务提供单位。注2:非监狱企业无须填写。(八)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放其他资格的相关文件,格式自拟)六、符合性审查响应详情(一)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需提供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郑重声明,我单位与组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未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如有虚假,我方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及非联合体投标供应商无须填写。(二)投标供应商关联性企业说明1、与投标供应商存在关联企业明细表序号单位名称关联关系12…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时,应据实填写1明细表。2、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郑重声明,我单位不存在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相关单位,如有虚假,我方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与投标供应商无关联企业情形的须提供2声明函。(三)投标供应商未对本项目提供过有关服务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我单位没有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四)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报价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我单位报价为,未超过本项目预算价(最高限价),。我公司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我公司投标文件中无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若我单位以上声明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五)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投标文件附加条件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我单位投标文件中附加条件如下:1、2、3、...若我单位以上声明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1:投标文件中无附加条件的无须填写。注2:投标供应商应谨慎在投标文件中提出附加条件,如提出的附加条件采购人无法接受,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六)招标文件中其他符合性审查内容注:本模块包括招标文件中其他(未提供即认定为无效投标)的条款。(七)开标一览表补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包号)投标价格人民币小写(元/年):元/年大写(元/年):元/年其中:服务费用元/年绩效费用元/年绩效费用各标段每年度总额不可下浮本项目各标段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是由服务费用+绩效费用组成,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各标段投标供应商投标填写投标价格时,投标价格(元/年)=服务费用(元/年)+绩效费用(元/年)。(注:各标段的服务费用可以下浮,绩效费用由于是以青铜峡市司法局考核细则予以兑付,故投标时不可下浮)。在此表中投标供应商只对服务费用进行填写报价,绩效费用不可调整,固定为上表金额)。投标价格处只填写一年度金额,不可填写二年度总额合同履行期限投标有效期备注(绩效费用不可下浮)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青铜峡市司法局的青铜峡市2024-2026年度政府法律顾问项目四标段的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宁夏天器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45)人,营业收入为(13377051.02)元,资产总额为(17206414.53)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供应商:宁夏天器律师事务所(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2024年9月16日1投标人需按提供的标的分别填写,未按规定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²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法律顾问 法律咨询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