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生物调查中标结果公示(宁波市农业农村局2024)
一、项目编号:2024GCZB0510G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生物调查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4846000(元)
牵头供应商:宁波大学 投标联合体:宁波大学、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武汉工程大学
风华路818号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宁波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生物调查
宁波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生物调查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曾敏(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董爱平,王晶晶,陈天军,吴愉萍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宁波大学、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武汉工程大学(联合体)
73.0
68.0
80.0
79.0
80.0
76.0
12.0
88.0
1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
44.0
42.0
49.0
48.0
56.0
47.8
11.89
59.69
1
浙江科技大学
39.0
41.0
41.0
45.0
53.0
43.8
11.97
55.77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9766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61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曾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184267
质疑联系人:王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1869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国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901号(宁波报业传媒大厦A座北楼5F)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梅棉棉、何频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276973 17857071200
质疑联系人:陈城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27695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传 真:/
联系人 :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042
附件信息:
(定稿)招标文件-宁波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生物调查.docx216.6K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2024GCZB0510G项目名称:宁波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生物调查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4抽取规则抽取规则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宁波市本级农业服务,其他农林牧副渔服务,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服务4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1/1开标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宁波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生物调查(2024GCZB0510G)采购方式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4-09-1814:30:002024-09-1814:30:00开标地点开标地点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线参加开标。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线参加开标。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线参加开标。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线参加开标。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报价(总价,元)1浙江科技大学浙江科技大学浙江科技大学浙江科技大学4860000(肆佰捌拾陆万元整)2宁波大学、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武汉工程大学(联合体)宁波大学、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武汉工程大学(联合体)宁波大学、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武汉工程大学(联合体)宁波大学、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武汉工程大学(联合体)4846000(肆佰捌拾肆万陆仟元整)3浙江省农业科学院浙江省农业科学院浙江省农业科学院浙江省农业科学院4890000(肆佰捌拾玖万元整)1/1资格审查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录表项目名称:宁波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生物调查(2024GCZB0510G)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4-09-1814:30:00开标地点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线参加开标。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线参加开标。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线参加开标。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浙江科技大学符合2宁波大学、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武汉工程大学(联合体)符合3浙江省农业科学院符合1/1符合性审查记录表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名称:宁波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生物调查(2024GCZB0510G)采购方式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4-09-1814:30:002024-09-1814:30:002024-09-1814:30:00开标地点开标地点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线参加开标。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线参加开标。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线参加开标。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线参加开标。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线参加开标。序号供应商供应商供应商供应商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浙江科技大学浙江科技大学浙江科技大学浙江科技大学符合2宁波大学、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武汉工程大学(联合体)宁波大学、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武汉工程大学(联合体)宁波大学、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武汉工程大学(联合体)宁波大学、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武汉工程大学(联合体)符合3浙江省农业科学院浙江省农业科学院浙江省农业科学院浙江省农业科学院符合签名:1/1得分汇总表政府采购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宁波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生物调查(2024GCZB0510G)序号供应商报价(总价,元)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2宁波大学、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武汉工程大学(联合体)4846000元(肆佰捌拾肆万陆仟元整)76.012.0088.01√3浙江省农业科学院4890000元(肆佰捌拾玖万元整)47.811.8959.6921浙江科技大学4860000元(肆佰捌拾陆万元整)43.811.9755.773评审专家(签名):2024年09月19日1/1公开招标文件(政府采购电子交易项目)项目编号:2024GCZB0510G项目名称:宁波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生物调查采 购 人: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宁波国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八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第二章采购需求5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4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4第五章采购合同主要条款33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37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宁波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生物调查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9月18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1、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2024GCZB0510G2.项目名称:宁波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生物调查3.预算金额:5206700.004.最高限价:4900000.005.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宁波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生物调查数量:1项6.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组织开展宁波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生物调查工作,具体内容见采购需求。7.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8.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3、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3.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在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登录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4.售价(元):0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14:30(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网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投标,并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3.开标时间:2024年9月18日14:30(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线参加开标。5、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6、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3.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1)投标人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项的投标。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不得为该整体项目或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过设计、编制、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附属单位。(3)不同投标文件上传的为同一网卡地址,或同一IP地址的为无效投标文件,并作为投标人之间串通响应处理。(4)投标人上传平台的是后缀为.jmbs的加密文件,递交给招标代理公司的是后缀为.bfbs的备份文件,未及时解密的责任自负。(5)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保过程中的一切费用。7、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618号项目联系人(询问):曾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184267质疑联系人:王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4-8918692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国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产业园9号楼2102、2103室)项目联系人(询问):梅棉棉、何频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7857071200质疑联系人:陈城质疑联系方式:0574-88276952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传真:/联系人:李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04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服务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采购需求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生物专题调查实施方案》(国土壤普查办〔2023〕29号)、《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生物技术调查规范(修订版)》相关要求,基于宁波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整体目标和任务,针对我市的主要土种和地方特色产业,涵盖主要的地形条件和土地利用方式,考虑农业生产过程中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影响,充分关注植物生长旺盛期土壤微生物、原生动物、线虫和蚯蚓的生物量、活性、群落组成、多样性和功能特性,开展土壤生物调查工作。通过调查,评估我市重要土种、特色农用地的土壤质量和土壤健康状况,提出管理对策,提升土壤生物的功能,推动土壤生物在生态系统发挥作用。一、服务内容和技术要求(一)土壤生物调查总体原则1.土壤生物调查工作流程。宁波市土壤普查办土壤三普专家技术指导组指导制定土壤生物调查的目标、原则、内容、方法体系协同平台组和外业组建立土壤生物调查平台,布设调查点组织土壤生物调查采样队伍,开展技术培训组织专家队伍,基于生物学指标开展农用地质量与健康评价制备样品、送样分析分区实施野外采样进行样品中转保存建立土壤生物调查数据库全程质量控制组建质控小组土壤生物调查数据库和报告汇交宁波市土壤普查办土壤三普专家技术指导组指导制定土壤生物调查的目标、原则、内容、方法体系协同平台组和外业组建立土壤生物调查平台,布设调查点组织土壤生物调查采样队伍,开展技术培训组织专家队伍,基于生物学指标开展农用地质量与健康评价制备样品、送样分析分区实施野外采样进行样品中转保存建立土壤生物调查数据库全程质量控制组建质控小组土壤生物调查数据库和报告汇交2.土壤生物调查样点布设原则。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生物技术调查规范(修订版)》,结合宁波市特点,土壤生物调查遵循“以农用地主导”、“以土种作为基本分区单元”、同时“结合地方特色产业”的布点原则。(1)农用地主导、兼顾其他用地类型。覆盖土壤三普定义的土壤利用方式范围,以耕地和园地为主,兼顾林地、草地和其他后备耕地资源,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土地利用方式组成的变化,调节土壤样点的布设比例,同时,兼顾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对农用地土壤生物的影响。(2)以土种作为基本分区单元。发生分类上的土种划分充分表征了土壤发育过程中五大成土因素(气候、生物、母质、地形和时间)的影响,宁波市土壤生物调查覆盖土壤三普在我市的所有土种,合理调整不同区域和土地利用方式下的不同土种样点数量,面积较大的土种,根据土壤空间分布状况、行政单元、土地利用类型、气候、地形和植被条件等布设多个样点。(3)结合地方特色产业。作物类型、种植结构、经营方式等人为干扰可直接或间接影响土壤生物多样性和功能。土壤生物调查着眼于服务地方特色产业,考虑不同区域特色产业的种类和面积,结合土种分布情况,调节土种样点的布设比例。宁波市选择杨梅、柑橘、水蜜桃等特色农产品开展土壤生物调查。3.土壤生物调查指标选取原则。由于土壤生物的复杂多样,不同生物之间存在随机性和确定性的相互关联和相互作用,共同影响土壤生物的多功能性。土壤生物的生物量、群落组成、功能和活性等是评价土壤质量变化的敏感指标,需要综合考虑选择土壤生物指标。(1)多功能性兼顾原则:集成土壤生物培育土壤质量和提升植物生产力的功能,重点考虑土壤生物对碳、氮、磷养分蓄积和转化的功能,兼顾促进植物生长和抑制病害发生的功能。(2)重要性和代表性指标相结合原则:考虑土壤生物对主要功能的贡献度和制约作用、以及在同类生物指标中的代表性。(3)稳定性和敏感性指标相结合原则:在考虑土壤生物的演替过程与生物功能之间协同变化的敏感性指标基础上,考虑土壤生物群落在长期演替中的稳定性指标。(4)分子生物学与经典生态学指标相结合原则:考虑调查和分析方法的先进性、可靠性和低成本性,兼顾分子生物学分析和经典细胞与群落尺度的生物多样性和功能分析。宁波市生物调查指标基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生物技术调查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生物专题调查实施方案》(国土壤普查办发[2023]29号)中全国典型调查指标保持一致,以对宁波市土壤中生物活性、群落和功能作一次充分摸底。4.土壤生物样品采集原则。土壤生物调查以样品采集的景观性原则、随机性原则和等量性原则进行样品采集。针对一定区域条件下形成的土种,样品采集时必须保证所采土壤生物样品能够代表所在的景观类型下形成的土种;必须坚持土壤生物样品采集的随机性原则,使组成总体的个体有同样的机会被选入样品,即组成样品的个体应当是随机地取自总体,避免人为因素的影响;为了保证采集的混合土壤生物样品具有可比性,土壤生物样品采集数量必须坚持等量性原则,采集相同数量的个体样品组成混合样品。(二)土壤生物调查样点布设1.土壤生物调查样点布设方法。基于全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点,按土地利用类型、土种类型、地形条件、农事活动的代表性和典型性,确定土壤生物调查样点的分布比例。基于土种的典型分布区,在全市土壤剖面调查点分布图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地方特色产业(特色农产品)和农田建设活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对于剖面点不足选取的方向,在表层样点中进行补充,确定土壤生物调查样点,最终通过专家组评估修定得出全市土壤生物调查样点分布图及采样位置。2.土壤生物调查样点布设数量。综合分析全市357个剖面样和3839个表层样调查点,选择确定全市布设202个生物调查样点(不包含6个国控点),样点总体覆盖宁波剖面样108个土种,根据土种面积占比,原则上每个土种布设至少1个样点。根据“农用地主导”“以土种为基本分区单元”和“结合地方特色产业”原则,调整不同区域和地方特色产业的不同土种样点的数量,实现主要地形、主要特色产业全覆盖;同时考虑农用地的不同人为管理模式,如宁波市高标准农田和宁波市特色农产品产地进行布点。宁波市202个土壤生物调查样点分布在国家三普调查的194个剖面样和8个表层样的点位上,剖面样按区县分布如下:北仑区12个,慈溪市21个,奉化区27个,海曙区19个,江北区12个,宁海县28个,象山县25个,余姚市29个,镇海区10个,鄞州区11个;表层样按区县分布如下:奉化区3个,象山县5个,均为特色农产品点位。按土地利用类型分布如下:水田101个,乔木林地29个,果园20个,旱地17个,竹林地14个,茶园3个,其他林地14个,沿海滩涂1个,灌木林地1个,草地2个。耕地中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样点19个;果园中包含宁波市特色农产品杨梅、柑橘、水蜜桃点位各5个。3.土壤生物调查样地设置。土壤生物调查样地布设应以国家土壤三普的土壤剖面或表层调查点为中心,设置在调查点周边,具有与土壤剖面或表层调查点相一致的土壤立地条件与生产利用情况,并保证土种的一致性。每个土壤生物调查样地面积大于1公顷。在平原区地形地貌简单、土种分布面积较大的地区,按100m×100m正方形确定;在山区、湿地、梯田等地形地貌复杂、土种面积分布较小的地区,根据具体土种形状与面积适当调整样地面积与形状。同时,样地尽可能选择面积较大、作物类型相同的完整地块。(三)调查组织和采样1.队伍组织。组建3支采样队伍,每队由3~6名具备丰富野外采样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包括土壤微生物调查专业人员1~2名、土壤动物调查专业人员1~2名,至少1人具有高级职称,其中1人担任队长。2.采样方法。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生物调查技术规范(修订版)》的调查方法,每个样点根据当地地形、土壤条件划分为三个条件相对一致的采样区域,采用分区随机采样法采集土壤生物样品。土壤微生物、线虫采样:每个区域利用直径50mm的不锈钢土钻随机采集15个0–20cm土钻样品,混合(四分法)成1个土壤微生物样品和1个线虫样品;3个区域共采集3个土壤微生物混合样和3个线虫混合样,每个混合样品分别以1000g左右为宜。土壤蚯蚓采样:每个区域随机选择1个1.0m×1.0m、深度为30cm的样方,手工就地分拣蚯蚓,每个样地采集3个蚯蚓混合样作为3个重复。土壤生物样品采集原则上在植物生长旺盛期(或在夏粮收获期,采样期的日平均温度15℃以上)进行,避开导致土壤生物群落显著变化的环境和管理条件,如降雨等天气、以及施肥和灌溉等管理时期。(四)样品流转与保存1.样品流转。在样地里采集土壤线虫和微生物样品后,装在无菌自封袋中,立即装4℃冷藏箱或者冰袋中进行低温保存,即日转移至三普办指定的土壤生物样品流转中心。蚯蚓样本分别保存于有适量原位土壤的样品袋中,清洗称重后当天进行脱水固定,装入存有酒精的离心管,2日内转移至三普办指定的土壤生物样品流转中心。采样结束后,由专人逐项检查采样记录、核对样本类别和数量,保证样本无遗漏错误。2.样品保存。在三普办指定的土壤生物样品流转中心,集成标准化收集、处理、储存和分配土壤微生物和线虫样本等功能。中转站蚯蚓、线虫和微生物样品库分别配有专人负责,分为样品接收组、加工处理组和冻存管理组。三普办指定的土壤生物样品流转中心配备低温保存生物样品的冰箱(4℃冰箱、-20℃冰箱和-80℃超低温冰箱),用于短期保存土壤生物样品和土壤生物基因组DNA等。(五)样品分析样品分析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生物调查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生物专题调查实施方案》(国土壤普查办发[2023]29号)中全国典型调查指标保持一致,具体指标见表1。表1宁波三普生物调查指标第一层第二层第三层核心指标第三层补充指标土壤微生物生物量土壤微生物生物量土壤微生物生物量碳土壤微生物生物量土壤微生物绝对丰度(荧光定量PCR 定量)细菌、真菌、古菌、原生动物绝对丰度固碳菌、固氮菌、丛枝菌根真菌绝对丰度DNA土壤微生物生物量土壤微生物相对丰度(高通量定量)碳、氮、磷转化功能基因丰度农用抗生素功能基因丰度土壤微生物活性土壤呼吸强度葡萄糖底物诱导呼吸强度呼吸熵土壤微生物活性土壤典型碳、氮、磷转化酶活性碳:β-D-葡萄糖苷酶活性氮:脲酶活性磷:酸性磷酸酶活性碳:多酚氧化酶活性氮:氨单加氧酶活性、硝酸还原酶活性土壤微生物组成和功能多样性高通量测序土壤微生物群落组成和多样性细菌、真菌、古菌、原生动物群落组成细菌、真菌、古菌、原生动物Alpha 多样性(Shannon 指数、Chao1 指数、Eveness 指数)细菌、真菌、古菌群落、原生动物Beta-多样性优势功能微生物组成(纤维素分解菌、固氮菌、青枯菌、尖孢镰刀菌)土壤微生物组成和功能多样性宏基因组测序土壤微生物功能多样性碳、氮、磷功能微生物群落组恒和Alpha-多样性(Shannon 指数、Chao1 指数、Eveness 指数)土壤养分循环功能基因Beta-多样性土壤耐逆(盐碱、酸、旱等逆境)功能基因相对丰度土壤动物组成和多样性线虫密度、群落组成和多样性线虫密度形态学鉴定线虫群落组成分子生物学鉴定线虫群落组成土壤动物组成和多样性蚯蚓生物量、群落组成和多样性蚯蚓生物量蚯蚓形态学鉴定组成分子生物学鉴定蚯蚓群落组成对于土壤微生物量和生物活性的检测,由负责生物专题调查的相关外业单位实验室负责;对于土壤微生物组成和功能多样性的测定,筛选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安排检测;对于土壤动物组成和多样性的分析,由相关外业单位的技术人员联合国内相关领域的实验室共同完成。二、服务时间和进程安排2024年9-10月开展土壤生物专题调查的前期调研、点位布置、任务分配及准备工作。根据宁波市第二次土壤普查形成的土种分布图,结合宁波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点位分布情况,遵循“以农业地主导”、“以土种作为基本分区单元”、同时“结合地方特色产业”的布点原则,在宁波市的剖面(以土种为选择依据)及表层(以土特产和农田建设为主要选择目标)样点中进行协同布点。同时分配好生物普查的人员任务,对采样工具、中转点等进行准备、安排。2024年10月-11月开展土壤生物调查的外业采样,开展生物学指标分析。开展土壤生物专题调查外业采样,组织样品接收站开展样品处理、保存与分析流转,组织专家开展外部质量控制。开展土壤微生物生物量和活性指标分析,开展“土特产“产地青枯菌和尖孢镰刀菌分离鉴定,开展线虫和蚯蚓形态学鉴定等工作。2024年11月-12月完成样品分析及数据处理。组织样品接收站全面开展样品处理、保存与分析流转,组织内业测试化验结构开展样品接收、分析测试与数据内部审核。组织专家团队开展土壤生物多样性和功能数据的汇总分析。2025年上半年形成土壤生物调查成果,完成成果验收。依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生物调查技术规范(修订版)》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生物专题调查实施方案》(国土壤普查办发[2023]29号),形成相应的数据与数据库成果、图件成果、文字成果。三、服务成果(一)建立土壤生物调查数据库按土壤三普数据库规范建立物理隔离的宁波市土壤生物调查数据库,形成宁波主要土种及土特产的土壤生物数据清单,包括调查数据、评价数据、图件、文字报告等资料的土壤生物专题调查数据库。(二)开展土壤生物调查数据分析与评价,提交土壤生物调查报告组织土壤生物调查数据分析和评价专家组,形成覆盖宁波主要土种的土壤生物属性分布图,包括土壤微生物、原生动物、线虫、蚯蚓的生物量、活性、多样性与功能属性分布图;形成土壤生物专题调查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宁波市农田建设、土特产土壤质量和土壤健康评价报告、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议报告。四、质量要求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生物技术调查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生物专题调查实施方案》(国土壤普查办发[2023]29号)的规定要求,组建质控专家组,编制质量控制方案,明确质控方法措施,做好宁波市土壤生物调查质量控制。(1)土壤生物采样过程质量控制。在采集过程中检查调查样点的代表性和准确性、调查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为保证土壤生物调查的准确性,在布设样点时按区域样点数的5%增设质量控制样点。(2)土壤生物调查外业内部质控。严抓每一个采样步骤,检查内容包括:采样点位、立地条件信息、采样拍摄情况、采样重量、采样过程规范、样品包装情况等,覆盖外业调查采样过程全周期。土壤生物调查队伍在采样过程中,每个采样区块分别拍摄一张包含采样人、采样工具的土壤微生物和线虫采样工作照片,一张挖掘完成的蚯蚓样方(含采样工具和捡完蚯蚓的土壤)照片。完成所有采样工作后,将土壤微生物样品袋、线虫样品袋、蚯蚓样品袋整齐摆放在样地边空地,拍摄照片并上传,照片中样本袋标签应清晰可见,标签要能够区分同一样地不同重复的样品。(3)土壤生物样品流转与制备。样品按照流转储存要求,由符合技术规定建设成的样品中转站进行接收。样品中转站需完成微生物、线虫和蚯蚓样品的接收、标签检查、样品数量和重量检查等;接收入库生物样品、核对样品类别和数量,并根据样品种类与研究需求进行分装和处理、分析样品等;土壤微生物和线虫样本1周内进行样本入库、编码和保存。蚯蚓样品要在采样当天完成清洗、麻醉和固定等制备工作。(4)土壤微生物物种多样性、功能多样性和丰度检测。完成土壤生物调查所有微生物样品的土壤微生物群落组成和多样性(扩增子测序,包含细菌、古菌、真菌)、土壤生物功能多样性(宏基因组学测序),以及土壤微生物绝对绝对丰度(荧光定量PCR,包含细菌、古菌、真菌)的检测,以及土壤耐逆功能基因相对丰度等部分第三层补充指标检测;做好检测内部质控工作,报送测序/检测结果,提供数据分析报告。(5)土壤典型动物(蚯蚓和线虫)物种分类鉴定与生物量测定。完成土壤生物调查所有蚯蚓样品的生物量测定、物种鉴定和分类工作,完成所有线虫样品的分离、保存、制片与鉴定工作,做好内部质量控制工作,统计线虫密度和蚯蚓生物量,及时报送检测结果。(6)土壤生物样品分析过程中系统误差、随机误差和差错控制。校正仪器和量具,控制试剂质量,选用合适的分析方法以及对照试验,控制系统误差。进行10%~15%平行双样分析,控制精密度。设置土壤生物调查质控样品,督查分析单位的分析质量,控制准确度。(7)土壤生物数据质量控制。分析过程中数据质量控制包括平行样数据录入、缺失和低于检测限数据录入、有效数字计算修约。分析数据上报前的检验包括范围和逻辑检查、完整性检查、一致性和有效性检查。分析数据上报后对可疑数据开展系统误差、过失错误分析,对离群数据(可疑数据)采用统计学方法判别。(8)土壤生物调查成果编制与论证验收。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编制宁波市土壤生物调查成果,并对普查成果100%自检,确保成果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成果包括宁波市土壤生物调查数据库、生物指标分布图、生物评价图、总结报告、土壤质量与土壤健康评价报告以及管理对策报告等专题报告。(9)土壤生物调查内业外部质量控制。统一技术规范,开展内业质控。供应商组织专家通过照片、影像、现场抽查、数据检查等对样品制备保存流转、样品检测、数据审核等环节开展生物调查质量控制。五、履约验收1、验收依据:①采购文件确定的技术指标或者服务要求;②投标文件承诺、询标回复;③服务合同、采购人制定的验收标准。未进行相应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等。2、验收标准:①项目时间进度是否按要求开展。②项目团队是否按要求配备。提供实际项目人员清单,且与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③采购内容是否全部完成。④成果是否达到采购人要求。3、验收方法:成交人应及时、如实整理项目有关档案、记录和技术资料,服务完毕后通知采购人组织接收,内容包括书面验收申请、相关说明、报告等。采购人收到成交人申请后,组织进行验收考核,成交人应当协助进行。六、商务要求(一)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二)合同签订: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三)成果提交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四)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项目初步成果提交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项目完成并通过最终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款。结算支付款项,中标人须出具合法票据。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 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宁波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生物调查项目编号:2024GCZB0510G采购人式:公开招标2采购人: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618号项目联系人:曾老师项目联系方式:0574-89184267招标代理单位:宁波国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产业园9号楼2102、2103室)项目联系人(询问):梅棉棉、何频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7857071200★3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投标报价包含本项目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为完成采购内容所发生的诸如仪器设备的使用费、交通及食宿费、人员费用、技术支持费、会务费、技术方案评审费、验收费、资料费、培训费等与工作内容相关费用以及保险费、风险费、管理费、税金、利润、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服务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一切费用。3.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和政策因素而变动。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招标文件、项目情况等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降低服务质量等的要求。4.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的服务类招标费率标准,根据中标金额计算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服务费。服务费汇入账户:户 名:宁波国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帐 号:330204016000091144751.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项目初步成果提交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项目完成并通过最终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款。结算支付款项,中标人须出具合法票据。2.履约保证金:无。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7信息公告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8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9采购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10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1)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投标人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自愿提供,用于异常处理)。1)投标投标人还可以采用邮寄方式或现场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U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各投标人应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3)投标文件启用顺序和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顺位在先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投标人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加密和解密需同一CA锁)。(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投标人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12在线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在线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电子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2)标前准备: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投标人CA申领操作指南:为保证信息传输的保密性、数据交换的完整性、发送信息的不可否认性及对交易者身份的确认,政采云网上招投标实行CA登录,CA申领有关业务说明链接如下: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投标人自行把握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获取采购文件、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采购文件网上获取:已注册政采云平台账号的投标人登录后可免费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网上获取操作指南链接如下: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电脑登录账号后浏览)(4)投标文件制作:a.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95763。b.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链接如下: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20-10-01/12975.html,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链接如下: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7GyLXW0BXgMSmLUuYuPM(电脑登录账号后观看);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电脑登录账号后浏览)。(5)业务相关联系人和联系电话CA咨询(天谷公司)客服热线: 400-087-8198 销售热线: 0571-85785223CA咨询(汇信公司)客服热线400-888-4636政采云平台客服电话:95763★13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14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一次性提出。15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人。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单位。2.“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3.“产品”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保险、税金、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需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的义务。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子邮件等。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采购人式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如投标人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文件正本用原件,副本可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部分)。(五)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八)特别说明★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九)关于分公司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允许分公司投标外,其余不允许分公司投标。如允许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十)关于知识产权本项目所有相关资料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投标人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若发生第三方知识产权纠纷,采购人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十一)质疑和投诉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应知其利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投标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需符合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要求)提出。4.接收书面质疑函的方式:质疑人可通过送达、邮寄、传真、邮件的形式提交书面质疑函,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签收邮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原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被质疑人处理质疑联系部门:本采购文件第一章中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联系方式。5.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投诉须采用书面形式(需符合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要求)。二、采购文件(一)采购文件的构成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采购需求;3.投标人须知;4.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5.采购合同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投标人未回复的,视同已知晓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因潜在投标人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通知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采购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5)联合体协议(若有,应由联合体各方盖章);(6)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2.商务技术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评分索引表(格式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3)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格式见附件);(4)类似项目业绩表(格式见附件);(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6)项目负责人简介(格式见附件);(7)项目人员配置(格式见附件);(8)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9)评分标准或采购文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具体详见评分标准,格式自拟);(10)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说明文件和资料。3.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4)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4.上述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中本招标文件的有规定格式的,应统一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格式填写。未有规定格式的资料,投标人应自行编制,但至少要包含以上要求的内容。5.投标文件在提供对投标产品技术条款响应表的应答时,对招标文件有技术数值要求的参数,应以投标货物的具体技术数值据实应答;对于招标文件无数值要求的参数的应答,应作出明确、直接、无导致两种理解可能的应答。(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文件的盖章、签署、份数、要求及效力1.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装订(1)对本采购文件相关部分提供的各种文件、表格、格式,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填写、签署和加盖公章。(2)投标文件必须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章)、投标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章)。联合体投标的,除特殊说明外,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盖公章,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3)投标人应根据本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关联错误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2.投标文件的份数:本项目投标人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自愿提供,用于异常处理);3.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4.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六)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1.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2.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子包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5.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七)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投标无效情形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特别说明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中小企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6.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6%(工程项目为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7.采购活动过程中,对投标人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投标人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投标人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投标人“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投标人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8.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三)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四)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总则招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招标活动及当事人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二、评标委员会(一)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或全部由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从专家库随机抽取。(二)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评审人员应独立评标,不得带有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影响他人评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三)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2.曾经参加过该招标项目的进口产品的论证和咨询服务工作。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四)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据投标人所递交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五)评委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三、评标方法(一)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二)评分细则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价格最低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参与评审的价格=投标报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10%(如有)价格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价格权值×1002.合格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3.报价要求:本次招标设有预算价(或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超出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三)投标文件的澄清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投标文件错误修正原则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若投标人不确认的,则其投标无效。四、评标过程(一)资格审查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审查类别审查内容(详见资格条件自查表)资格条件审查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资格条件审查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资格条件审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资格条件审查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个数(含牵头单位)最多不超过3个,且成员方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2)若为联合体投标,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范围。(二)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审查类别审查内容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签章影响投标文件效力的。符合性审查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符合性审查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发生实质性负偏离的;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符合性审查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三)澄清问题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依照本办法对技术、商务内容作进一步评审、比较。评标委员会成员经过阅标、审标和询标,对各投标人进行综合打分。评委打分参照本部分附表:评分标准表。技术商务得分由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相关澄清文件,进行独立打分。价格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核算。评委打分采用记名方式,取所有评委汇总得分的算术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无效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它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可协助评标委员会主任评委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主任评委应提醒相关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五)中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高低排定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则价格低者优先中标;若技术商务得分与报价分皆相同,则由投标人随机抽签决定。如评标过程中出现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则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六)中标结果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标结果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公示,并在公示期结束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五、投标无效的情形没有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一)在资格审查时,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者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二)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签章影响投标文件效力的;2.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3.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发生实质性负偏离的;4.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三)在技术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服务需求,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2.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参加投标的除外)。(四)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未采用投标文件要求的报价形式报价的;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4.投标报价中出现重大缺项、漏项或者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它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网上报名投标或上传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为无效。67、评分标准序号评分项评分内容分值备注1项目理解根据投标人对宁波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生物调查的目的、土壤生物调查总体目标、土壤生物调查总体原则、土壤生物调查方法等内容的理解、认识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①对土壤生物调查的目的分析全面、重点明确,总体目标分析条理清晰、理解准确,原则清晰,调查方法科学,能够快速有序地开展项目工作的得8分;②对土壤生物调查各方面有基本的理解和分析,分析不够全面,重点不够明确的得5分;③对土壤生物调查各方面分析有缺漏,与采购需求存在偏差的得3分;④未提供不得分。8主观分2技术方案及技术路线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土壤生物调查技术方案及技术路线进行综合评议。①土壤生物调查技术方案内容详尽,思路清晰,土壤生物调查工作流程完整,技术路线科学,方法合理,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得8分;②土壤生物调查技术方案内容较完整,思路较为清晰,工作流程较为完整,技术路线及方法基本符合采购需求的得5分;③土壤生物调查技术方案内容较为简单,缺乏可行得技术路线,各方面均有待提升或完善的得3分;④未提供不得分。8主观分3重难点分析与应对措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本项目的技术关键点、技术难点及对应解决措施进行评议。①对本项目工作内容涉及的技术关键点、技术难点分析全面、透彻,详细描述了解决项目重点难点的具体措施和方法;解决措施详细、切实可行,能够有效解决问题的,得8分;②对本项目工作内容涉及的技术关键点、技术难点分析基本准确,基本覆盖了解决项目重点难点的主要方面,但存在一些遗漏;解决措施具有一定针对性、可行性,并能够达到预期效果的,得5分;③对本项目工作内容涉及的技术关键点、技术难点分析不到位,方案描述较为简略,缺乏具体细节和实施步骤;解决措施粗糙、缺乏针对性或不足以解决问题的,得3分;④未提供不得分。8主观分4项目进度安排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组织和实施计划(包括进度计划、进度保障)安排情况进行综合评议。①进度安排细致且合理,能够准确预测关键阶段和时间节点,保障方案完善,且各项措施都得到充分落实,能够有效推动项目进程并保证项目质量的,得8分;②进度安排比较合理,能够覆盖项目的各个阶段,保障方案比较完善,能够保证项目的基本质量和进度,但可能在细节上存在不足,能够推动项目进程并保证项目质量的,得5分;③进度安排不够合理,未能充分考虑项目的复杂性和风险因素,保障方案不够完善,无法保证项目的基本质量和进度,无法有效推动项目进程或保证项目质量的,得3分;④未提供的不得分。8主观分5质量保证措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为实现本招标项目工作目标的质量保证措施方案等进行综合评议。①保证项目质量的技术力量精良;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先进的质量控制方法,对项目成果进行多轮次的审核,能够全面保证项目成果的质量;具备严格的质量责任制,明确每个环节的质量标准和责任人,确保项目成果的质量稳定的,得8分;②保证项目质量技术力量一般;具有较为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会采用质量控制方法对项目成果进行审核,但可能存在一些不足或漏洞;基本建立质量责任制,但可能存在执行不到位或责任不明确的问题的,得5分;③保证项目质量技术力量不足;质量管理体系不够完善,无法保证项目成果的质量;缺乏有效的质量控制方法和手段,无法对项目成果进行有效的审核;未建立质量责任制或执行不到位,无法确保项目成果的质量稳定的,得3分;④未提供的不得分。8主观分6样品保存和运输针对土壤生物采样后保存和运输的保护措施进行综合评分。①措施完全结合土壤生物特点、保存方法科学合理、详细全面、能保证样本无遗漏错误、保存和运输环境符合采购需求的得8分;②措施基本结合土壤生物特点、保存方法较科学合理、较全面、能保证样本无遗漏错误的得5分;③措施不能很好的结合土壤生物特点、保存方法不够科学合理、不能很好的保证样品的得3分;④未提供不得分。8主观分7应急预案与保障措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宁波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生物调查应急预案与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议。①对本项目实施过程发生的应急情况设置的预案内容完善,保障措施齐全,切实可行,能有效降低项目实施风险的得8分;②应急预案内容较为完善,保障措施较为齐全、应对方法及时得当,与项目实际情况相符的5分;③应急预案和保障措施预判不够合理、应对方法针对性不够强、协调措施不够及时得当的得3分;④未提供的不得分。8主观分8合理化建议及增值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对宁波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生物调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增值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议。①建议有利于项目的开展实施,增值服务贴合项目需求的得6分;②建议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项目的开展实施,增值服务基本符合项目需求的得4分;③建议、增值服务内容阐述空泛,不切合项目实际的得2分;④未提供不得分。6主观分9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壤学、生物学或环境工程学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的得3分,副高级职称的得2分,中级职称的得1分。备注:①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开标前3个月任意1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未提供不得分。②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需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3客观分10项目团队(1)项目组成员具备土壤学、微生物学、生态学、环境学、检测或化学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数10人及以上,每一人得0.5分,最高得5分。备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开标前3个月任意1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未提供不得分。5客观分10项目团队(2)项目组成员获得过与土壤生物相关的国家级或省级的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以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为准),每个奖项得1分,最高得5分。备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奖项证明,开标前3个月任意1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未提供不得分。5客观分10项目团队(3)项目组成员主持过国家级人才项目,主持过土壤生物相关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或其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或其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每项1分,最高得分为5分。备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开标前3个月任意1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未提供不得分。5客观分10项目团队(4)项目组成员编著过土壤生物学方面教材或著作的得2分。备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开标前3个月任意1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未提供不得分。2客观分11综合实力投标人拥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的得3分;全省重点实验室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分为5分。备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5客观分12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7 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土壤与土壤生物调查相关项目业绩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1分。注:投标文件内提供合同(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按照要求提供材料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计分。1客观分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指的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参与评审的价格。参与评审的价格=投标报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10%(如有)。参与评审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的其价格得分为满分12分。其他投标人价格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参与评审的价格)×10%×100。12客观分七、定标(一)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候选人。(二)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三)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四)凡发现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八、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九、合同授予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在合同金额变更范围内,如需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有权变更采购项目的数量和服务内容,但不能对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3、采购文件、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签订的附件。4、中标或者成交投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选择排名第二的候选投标人作为成交投标人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排名第二的候选投标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选择排名第三的候选投标人作为成交投标人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投标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5、中标人如不遵守采购文件或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按《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上报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十、履约验收: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的履约行为进行验收。第五章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参考格式,合同具体细则以采购人及中标人双方协定为准。)采购单位(甲方)宁波市农业农村局供应商(乙方)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甲方经,确定乙方为甲方项目供应商(项目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文件项目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招标文件或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澄清和答疑文件等;2.乙方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等;3.乙方书面承诺等;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第二条服务内容和技术要求备注:乙方严格按照国家关于第三次土壤普查相关的最新要求及规范完成生物调查。第三条服务时间第四条合同金额和结算付款方式1.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价款金额:¥元(大写:元);2.支付方式: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和有关文件要求获取乙方所提供的专业化服务;2.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采购需求必要的基础工作条件;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按期支付服务费。(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合同义务所需的相关材料和相关信息;2.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费用;3.乙方应恪守职业道德,充分利用其专业知识和业务资源保证完成本合同及附件所列明的工作内容;4.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文件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内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5.乙方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完成合同义务;6.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应当严格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为提供服务的具体人员办理工伤、意外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服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乙方或者第三方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7.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部门、行业规范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包或分包合同给第三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第六条知识产权归属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内容中,本项目正式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项目情况及相关成果用于其他用途。第七条保密条款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给乙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以及乙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及其管理服务对象的商业和技术信息,属甲方的保密信息和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财产,乙方应对该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公开,并保证在本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后,将所有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同终止而失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相关信息被公开时止,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乙方如有失密或泄密行为,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论甲方是否解除合同,乙方均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第八条合同履约、验收合同签订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1.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服务应当符合采购相关文件及本合同约定,如提供服务不符合采购相关文件及本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服务;2.合同履约过程中,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有异议的,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予以解决,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3.验收方式、验收标准:第九条履约保证金不收取。第十条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赔偿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累计超过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全部甲方已支付款项,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甲方为维护实现权利所支出的费用(包括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一切合理开支)。2.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全部甲方已支付款项,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甲方为维护实现权利所支出的费用(包括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一切合理开支)。3.因财政资金特殊性,乙方允许甲方逾期付款30日不计收逾期违约金,超过30日的,自第3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但逾期付款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应付服务费用的10%。第十一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对方审查、确认;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3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第十二条合同变更与解除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外,未经双方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第十四条送达甲乙双方确认下方填写的地址、联系方式有效,适用于合同事项通知、诉讼文书送达,无须再次确认。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及时告知变更事项导致无法送达或者未能及时送达的,变更方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第十五条其他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章)年 月 日乙方(在公安机关备案的公章或合同章) 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单位地址:单位地址:电话:电话:联系人:联系人: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1.外包装格式(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信封密封时使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人地址:(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前不得启封)年月日2.投标文件封面格式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人地址:年月日3.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致:(采购人)我,(投标人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采购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相关内容,知悉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一、我方在此声明:(一)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五)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六)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二、我方承诺:(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二)我方(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1、受到刑事处罚;2、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三)我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盖章):日期:4.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成员:1.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二、____________(某成员单位名称)为____________(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____________。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____________。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______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成员名称(公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成员名称(公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5.评分索引表评分索引表序号评分内容分值对应页码123456789101112136.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_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周岁职务:身份证号码: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人签字:投标人(盖章):日期: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宁波国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投标人(盖章):日期: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正反面)2.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开标日前近100天(任意一个月)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7.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注册地址注册登记号经营地址税务登记证号单位性质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年月- 年月资质情况员工数量共人,其中,高级职称人,中级职称人联系电话传真主要业绩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姓名身份证号码职务职称学历备注: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投标人(盖章):日期:8.类似项目业绩表类似项目业绩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用户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联系人/电话投标人(盖章):日期:9.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注:对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商务需求”要求逐条填写,并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投标人(盖章):日期:10.项目负责人简介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 名性 别出生年月专 业学 历职 称何时参加工作何时进入公司从事项目年限工作简历业主单位项目名称规模合同时间相关业绩投标人(盖章):日期:11.项目人员配置项目人员配置表序号姓名性别职称专业联系电话分工12345679910投标人(盖章):日期:12.技术条款偏离表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情况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技术相关”的要求逐条填写,并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投标人(盖章):日期:13.投标函投标函致:宁波国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人全称)授权(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单位)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在此:1、提供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并承诺如下:(1)我方对招标项目愿以开标一览表中报价金额承担招标文件规定内容。(2)本报价已经包含了所供货物应纳的税金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应包含的其它费用。本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固定不变,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利率波动的影响。(3)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有效。(4)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若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保证遵守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5)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招标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保证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6)承诺应贵方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7)我们承诺,与为招标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3、我们郑重声明:我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4、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盖章):日期:14.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采购内容报价服务期限1宁波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生物调查小写:大写: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投标声明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盖章):日期:15.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宁波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生物调查),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对照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如实填写。3、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如若中标本声明函随中标结果予以公示。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行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行业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 1、农林牧渔业 500≤Y<20000 50≤Y<500 Y<50 2、工业300≤X<10002000≤Y<40000 20≤X<300300≤Y<2000 X<20Y<300 3、建筑业 6000≤Y<800005000≤Z<80000 300≤Y<6000300≤Z<5000 Y<300Z<300 4、批发业20≤X<2005000≤Y<40000 5≤X<201000≤Y<5000 X<5Y<1000 5、零售业50≤X<300 500≤Y<20000 10≤X<50100≤Y<500 X<10Y<100 6、交通运输业300≤X<10003000≤Y<30000 20≤X<300200≤Y<3000 X<20V<200 7、仓储业100≤X<2001000≤Y<30000 20≤X<100100≤Y<1000 X<20Y<100 8、邮政业300≤X<10002000≤Y<30000 20≤X<300100≤Y<2000 X<20Y<100 9、住宿业100≤X<3002000≤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Y<100 10、餐饮业100≤X<3002000≤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V<100 11、信息传输业100≤X<20001000≤Y<100000 10≤X<100100≤Y<1000 X<10Y<100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X<3001000≤Y<10000 10≤X<100 50≤Y<1000 X<10Y<50 13、房地产开发经营 1000≤Y<2000005000≤Z<10000 100≤Y<10002000≤Z<5000 Y<100Z<200014、物业管理300≤X<10001000≤Y<5000 100≤X<300500≤Y<1000 X<100Y<500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X<300 8000≤Z<12000010≤X<100 100≤Z<8000X<10 Z<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100≤X<300 10≤X<100 X<10 说明 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生物调查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