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供水、集水井、鱼池水循环及景观照明各设备系统维保服务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广州市黄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广州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



行政中心、凯月楼、凯通楼、凯达楼、凯兴楼、凯华楼二次供水、集水井(给排水)、鱼池水循环及景观照明各设备系统维保服务(二次)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C202405041808017

二、项目名称:行政中心、凯月楼、凯通楼、凯达楼、凯兴楼、凯华楼二次供水、集水井(给排水)、鱼池水循环及景观照明各设备系统维保服务(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行政中心、凯月楼、凯通楼、凯达楼、凯兴楼、凯华楼二次供水、集水井(给排水)、鱼池水循环及景观照明各设备系统维保服务(第二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裕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大道东983号3808房
221,707.5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行政中心、凯月楼、凯通楼、凯达楼、凯兴楼、凯华楼二次供水、集水井(给排水)、鱼池水循环及景观照明各设备系统维保服务(第二次)):

服务类(广东裕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行政中心、凯月楼、凯通楼、凯达楼、凯兴楼、凯华楼二次供水、集水井(给排水)、鱼池水循环及景观照明各设备系统维保服务(二次)
按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要求
按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要求
按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要求
按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要求
221,707.5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余小明、魏大姣、王明卫、梁思瑶、宋蔚(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人民币8000.00元。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行政中心、凯月楼、凯通楼、凯达楼、凯兴楼、凯华楼二次供水、集水井(给排水)、鱼池水循环及景观照明各设备系统维保服务(第二次)
0.8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行政中心、凯月楼、凯通楼、凯达楼、凯兴楼、凯华楼二次供水、集水井(给排水)、鱼池水循环及景观照明各设备系统维保服务(第二次)):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综合诚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东裕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1.00
30.00
4.71
10.00
85.71
1
1

广州市伟力达机电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3.80
29.00
4.71
7.22
84.73
2
2

广州宁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0.80
21.00
4.71
7.05
63.56
3
3

广东九七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0.20
20.00
4.70
8.25
63.15
4

广东辰光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7.80
20.00
4.57
7.69
60.06
5

广州浩能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18.60
23.00
4.67
7.09
53.36
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黄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D栋333
联系方式:020-821111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和晨(广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阅阳一街2号212号商铺
联系方式:180788374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小姐
电话:18078837401

和晨(广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9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广东裕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广东裕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行政中心、凯月楼、凯通楼、凯达楼、凯兴楼、凯华楼二次供水、集水井(给排水)、鱼池水循环及景观照明各设备系统维保服务(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广州市黄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行政区域
黄埔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18:55

评审专家名单
余小明,魏大姣,王明卫,梁思瑶,宋蔚

总中标金额
¥22.1707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18078837401

采购单位
广州市黄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D栋33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0-82111100

代理机构名称
和晨(广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阅阳一街2号212号商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078837401

附件:

附件1

附件2

格式十:(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温馨提示: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管理的通知》的精神,投标人需根据以下要求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信息进行完善和规范。(一)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保持一致。(二)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其所属行业;从业人数可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为准;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可以第三方出具的报告为准。(三)对于采购文件确实允许非独立法人参与采购活动的,应按其所属集团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数据情况予以填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需填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相关信息。(四)《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由其出具的供应商负责。《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企业[制造商、承建(承接)企业]所属行业应当与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相一致。如为货物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充分、准确反映货物制造商的信息。(五)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声明函》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阶段审查;对于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以及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由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审查。(六)经调查发现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根据《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的差异视情形认定其是否属于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七)根据《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5〕150号)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为落实对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惩戒,供应商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即使尚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开设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处罚记录”和“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也应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审慎甄别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在依法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甄别供应商是否存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记录,依法依规审查供应商投标资格。在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等评审过程中,应严格依照规定审查《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文件,确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审查不到位的,监管部门将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本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第47页(九)供应商提供承诺函、第三方书面声明、检测报告、资质证件、业绩成果等材料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供应商应保证资料内容书写正确、真实有效、完整一致。如相关第三方书面声明、相关检测报告等资料虚假,监管部门有权根据调查情形认定其是否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并严肃处理。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响应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承建本项目工程为中小企业或者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广州市黄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单位名称)的行政中心、凯月楼、凯通楼、凯达楼、凯兴楼、凯华楼二次供水、集水井(给排水)、鱼池水循环及景观照明各设备系统维保服务(二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行政中心、凯月楼、凯通楼、凯达楼、凯兴楼、凯华楼二次供水、集水井(给排水)、鱼池水循环及景观照明各设备系统维保服务(二次)(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广东裕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0人,营业收入为19239.55万元,资产总额为1237.4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广东裕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9月13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第48页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HC202405041808017项目名称:行政中心、凯月楼、凯通楼、凯达楼、凯兴楼、凯华楼二次供水、集水井(给排水)、鱼池水循环及景观照明各设备系统维保服务(二次)包号:1投标人名称:广东裕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单价数量总价1-11行政中心、凯月楼、凯通楼、凯达楼、凯兴楼、凯华楼二次供水、集水井(给排水)、鱼池水循环及景观照明各设备系统维保服务(二次)按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要求按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要求按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要求按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要求221707.51(221707.50)221,707.50投标人盖章:日期:2024年09月12日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供水、集水井、鱼池水循环及景观照明各设备系统维保服务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