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韧性公路网络建设研究 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2024)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机关四川省韧性公路网络建设研究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2329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韧性公路网络建设研究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新驰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四川省青羊区成都市太升北路35号
1,1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新驰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
四川省韧性公路网络建设研究
四川省
1.本项目的咨询内容包括:(1)在充分研究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和四川省交通强国试点任务的基础上,结合四川省地质灾害和基础设施现状情况,总结四川省韧性公路网建设存在问题等。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以内。其中:(1)2025年11月15日前,形成《四川省韧性公路网络建设研究》送审稿。(2)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审查,成交人根据专家意见在15日内修改完善形成报告终稿。
形成《四川省韧性公路网络建设研究》的一套成果。成果形式:纸质版1套及电子版1套等。
1,1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强、罗胤懿、周海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并按以下费率标准(服务采购项目)下浮5%收取: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标准1.5%,成交金额100万-500万元,费率标准0.8%。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50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备案计划编号:[51000024210200044595[2024]08302];
二、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三、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机关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180号
联系方式:028-855252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科远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118号凯旋广场2号楼702号
联系方式:028-657730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老师
电话:028-65773077
四川中科远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3日
相关附件:
四川省韧性公路网络建设研究磋商文件(2024090901).pdf
结果公告.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韧性公路网络建设研究
品目
采购单位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机关
行政区域
四川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23日 19:0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强,罗胤懿,周海宇
总成交金额
¥1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唐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28-65773077
采购单位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18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8-85525209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中科远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118号凯旋广场2号楼70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8-65773077
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2329项目名称:四川省韧性公路网络建设研究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共同编制四川中科远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九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第六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八章评审方法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中科远达☆专业高效,2/63第一章磋商邀请四川中科远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委托,拟对“四川省韧性公路网络建设研究”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2329。二、项目名称:四川省韧性公路网络建设研究。三、预算金额:人民币118万元。四、最高限价:人民币118万元。五、采购项目简介:四川省韧性公路网络建设研究,本项目共1个包。(详见磋商文件)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3.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中科远达☆专业高效,3/63八、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4年09月10日至2024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2.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3.方式:在线获取4.售价:0元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磋商时间):2024年09月20日11:0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十、磋商地点:四川中科远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118号凯旋广场2号楼702号)。十一、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十二、联系方式采购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180号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28-85525209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科远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118号凯旋广场2号楼702号邮编:610041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028-65773077账户名称:四川中科远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大道支行帐号:128906137910601中科远达☆专业高效,4/63第二章磋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三家。本次采购采取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人民币118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3.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人民币118万元。超过最高限价或单项限价的报价无效。4.进口产品(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拒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响应时,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5.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6.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无。7.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无。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9.联合体(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名。10.磋商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并按以下费率标准(服务采购项目)下浮5%收取: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标准1.5%;成交金额100万-500万元,费率标准0.8%。注: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1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3家/包。12.成交通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13.供应商的询问及质疑1、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2、除采购需求外的磋商文件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3、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相关规定作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3.供应商的询问及质疑出答复。4、联系方式:采购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详见第一章。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吕老师。联系电话:028-65773077。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118号凯旋广场2号楼702号(四川中科远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5、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并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4.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15.磋商结果公告本项目磋商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中予以公告。16.磋商文件咨询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028-6577307717.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028-6577307718.政策性规定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对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4、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第七章格式2-9),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第七章格式2-11),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二、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的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8.政策性规定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有:无。(实质性要求)2、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有:无。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三、符合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采购的机会。四、供应商信用融资: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2、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19.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备注若采购文件中其它内容与本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若采购文件中其它内容与本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中科远达☆专业高效,7/63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定义2.1“采购人”是指四川省交通运输厅;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四川中科远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3“供应商”是指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提交报价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按规定报名并获取了磋商文件。4.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5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6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中科远达☆专业高效,8/63(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5.7供应商诚信情况。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8供应商行贿犯罪记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6.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7.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9.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中科远达☆专业高效,9/63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9.2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9.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9.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三、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10.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11.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1.3供应商认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2.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中科远达☆专业高效,10/63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4.6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4.7评审委员会与供应商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2.4.8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2.5最后报价。2.5.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本章2.3.1和2.5.2的情况除外)。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本章2.3.1和2.5.2的情况除外)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5.2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5.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2.5.4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5.5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6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中科远达☆专业高效,54/63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家及以上(本章2.3.1和2.5.2的情况除外)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排列顺序在非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之前(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需提供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供应商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上述情况均并列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2.8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2.9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2.9.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2.10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中科远达☆专业高效,55/63(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2.11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2.12供应商澄清、说明2.1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本章2.3.1和2.5.2的情况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综合评分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详见综合评分表。3.2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中科远达☆专业高效,56/63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3.3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备注1报价10%1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价格折扣按照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附表规定执行。共同评分因素2技术服务方案39%对研究背景的认识12分对课题研究的背景认识,需包含①韧性公路网建设面临形势;②四川省交通基础设施情况;③四川省突发性阻断事件分布情况;④四川省韧性公路网建设存在问题。上述内容无缺项无缺陷得12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3分;每有一项有缺陷的扣1.5分,扣完为止。技术类评分因素2技术服务方案39%对主要研究内容的认识23分对项目主要研究内容提出总体思路、目标、实施路径、重大战略任务及保障措施,需包含①四川省韧性公路网络建设总体思路;②总体目标;③实施路径;④重大战略任务;⑤保障措施。上述内容无缺项无缺陷得23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4.6分,每有一项有缺陷的扣2.3分,扣完为止。技术类评分因素2技术服务方案39%工作进度安排及质量保证措施4分供应商制定的技术服务方案,需包含①针对本项目工期要求制定符合本项目工期要求的工作进度计划和人员分工;②提供质量保障相关的制度及质量保障措施。上述内容无缺项无缺陷得4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2分,每有一项有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技术类评分因素2注:“缺陷”是指方案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区域错误,②方案内容与本项目无关;③方案内容存在歧义;④涉及的规范、标准错误;⑤内容仅有标题或框架。注:“缺陷”是指方案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区域错误,②方案内容与本项目无关;③方案内容存在歧义;④涉及的规范、标准错误;⑤内容仅有标题或框架。注:“缺陷”是指方案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区域错误,②方案内容与本项目无关;③方案内容存在歧义;④涉及的规范、标准错误;⑤内容仅有标题或框架。注:“缺陷”是指方案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区域错误,②方案内容与本项目无关;③方案内容存在歧义;④涉及的规范、标准错误;⑤内容仅有标题或框架。4项目人员配置26%项目负责人8分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得2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副高)职称的得3分,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得4分。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资格和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公路专业)加4分,本项最高得8分。注:提供人员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共同评分因素4项目人员配置26%项目其他规划人员18分(1)规划专业人员(1人):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副高)职称得2分。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资格和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公路专业)加4分,本项最多得6分。(2)公路专业人员(1人):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2分。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注册测绘师加4分。本项最多得6分。(3)经济类专业人员(1人):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同时具有全国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加4分。本项最多得6分。注:以上人员不重复计算。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共同评分因素4项目人员配置26%项目其他规划人员18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共同评分因素5类似项目经验25%25分1、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交通运输规划或相关课题研究的每提供1个得3分,此项最高得15分。2、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路网规划或相关课题研究的,每提供1个得2.5分。此项最高得10分。本项最高得25分。注: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任意一方提供均可。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共同评分因素注:①本表中所涉及的评审资料是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内容,未按要求提供或资料不全的将导致相应得分的丢失。②本表中所涉及的评审资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原件或复印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③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④涉及评审的资料都应当清晰可辨,对于模糊或分辨不明的资料,评审专家可以不予认可。注:①本表中所涉及的评审资料是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内容,未按要求提供或资料不全的将导致相应得分的丢失。②本表中所涉及的评审资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原件或复印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③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④涉及评审的资料都应当清晰可辨,对于模糊或分辨不明的资料,评审专家可以不予认可。注:①本表中所涉及的评审资料是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内容,未按要求提供或资料不全的将导致相应得分的丢失。②本表中所涉及的评审资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原件或复印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③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④涉及评审的资料都应当清晰可辨,对于模糊或分辨不明的资料,评审专家可以不予认可。注:①本表中所涉及的评审资料是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内容,未按要求提供或资料不全的将导致相应得分的丢失。②本表中所涉及的评审资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原件或复印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③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④涉及评审的资料都应当清晰可辨,对于模糊或分辨不明的资料,评审专家可以不予认可。注:①本表中所涉及的评审资料是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内容,未按要求提供或资料不全的将导致相应得分的丢失。②本表中所涉及的评审资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原件或复印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③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④涉及评审的资料都应当清晰可辨,对于模糊或分辨不明的资料,评审专家可以不予认可。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4.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4.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中科远达☆专业高效,58/63(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中科远达☆专业高效,59/63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⑯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第二条合同期限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1、;2、;3、.…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1、元;2、元;⑯【说明】本合同仅作参考之用,不排除在实际签约时使用更为专业化和细致的商业合同,所签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中科远达☆专业高效,60/633、元。……(二)服务费支付方式:,。(三)合同款支付时,若甲方因受财政资金管理要求不能及时支付的,乙方同意甲方按管理要求顺延后支付,不视为甲方违反合同约定。第五条知识产权及保密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2.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过程文档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3.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归甲方所有,且乙方须与甲方签订数据保密协议。4.在为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乙方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信息安全方面的规定和相关保密要求。5.保密义务持续性存在,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持续有效,不因本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而终止。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七条服务验收(一)数据安全治理需求验收标准和方法1.甲方与乙方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本项目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等相关要求进行验收,乙方须提交相应的过程文档。2.项目验收基本程序双方以项目合同及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相关约定作为项目的验收标准。在约定项目时间进度内,乙方将完成的项目可交付产品及服务提供给甲方,供其评审。(二)运维服务类验收标准和办法按服务考核办法执行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中科远达☆专业高效,61/63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服务费。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项目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撤换安全背景审查不合格人员。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响应文件的承诺向甲方提供相应服务,若乙方未能按照要求完成约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未达到相关服务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完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6、乙方应当配合网络安全审查,承诺不利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用户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用户设备等。7、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中科远达☆专业高效,62/63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2、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附件1、项目磋商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3、项目响应文件4、成交通知书5、其他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中科远达☆专业高效,63/63成交结果公告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韧性公路网络建设研究采购项目编号N5100012024002329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行政区划四川省公告类型结果公告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3日采购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3日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四川中科远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包个数1采购结果总金额人民币1100000元定标日期2024年09月23日各包描述四川省韧性公路网络建设研究(本项目共1个包),详见磋商文件。四川省韧性公路网络建设研究(本项目共1个包),详见磋商文件。四川省韧性公路网络建设研究(本项目共1个包),详见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报价成交供应商名称: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新驰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太升北路35号(联合体牵头人)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100号2层(集中登记地)(联合体成员);成交金额:人民币1100000元;成交供应商名称: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新驰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太升北路35号(联合体牵头人)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100号2层(集中登记地)(联合体成员);成交金额:人民币1100000元;成交供应商名称: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新驰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太升北路35号(联合体牵头人)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100号2层(集中登记地)(联合体成员);成交金额:人民币1100000元;合同履行日期按合同约定。按合同约定。按合同约定。磋商小组成员名单罗胤懿、黄强、周海宇(采购人代表)罗胤懿、黄强、周海宇(采购人代表)罗胤懿、黄强、周海宇(采购人代表)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180号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28-85525209采购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180号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28-85525209采购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180号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28-85525209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118号天合凯旋广场2栋7层电话:028-65773077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118号天合凯旋广场2栋7层电话:028-65773077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118号天合凯旋广场2栋7层电话:028-65773077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028-65773077备注1、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118万元;2、最高限价:人民币118万元;3、项目用途、数量及技术参数、简要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4、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四川省韧性公路网络建设研究评标情况及汇总表招标编号:N5100012024002329,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0日11:00(北京时间)供应商名称四川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新驰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是是是是是否进入磋商是是是是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是是是是评分因素及分值各评审因素平均得分各评审因素平均得分各评审因素平均得分各评审因素平均得分报价10分9.6110.009.659.48项目负责人8分8.008.004.008.00项目其他规划人员18分6.0018.0010.006.00类似项目经验25分16.5025.0017.003.00对研究背景的认识12分12.0012.0012.0012.00对主要研究内容的认识23分23.0023.0023.0022.67工作进度安排及质量保证措施4分4.004.003.674.00平均得分79.11100.0079.3265.15成交金额(元)1145000110000011400001160000推荐第一成交供应商: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新驰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成交金额:人民币1100000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韧性公路网络建设研究 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