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量管理信息子系统运维中标结果公示(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2024)
医疗质量管理信息子系统运维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BMCC-ZC24-0871(招标文件编号:BMCC-ZC24-0871)
二、项目名称:医疗质量管理信息子系统运维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2号
中标(成交)金额:39.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医疗质量管理信息子系统运维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杰、王淑平、赵晓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执行,按成交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85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采购人确认时间:2024年9月23日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下载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
联系方式:邢昊,缪之文;010-68791996,687928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1709室
联系方式:刘佳、马雪莹、吕绍山 010-82370045 66235012@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佳、马雪莹、吕绍山
电 话: 010-61192235;1380104629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医疗质量管理信息子系统运维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23日 16:5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杰、王淑平、赵晓光
总成交金额
¥39.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佳、马雪莹、吕绍山
项目联系电话
010-61192235;13801046291
采购单位
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邢昊,缪之文;010-68791996,68792810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170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佳、马雪莹、吕绍山 010-82370045 66235012@qq.com
附件:
附件1
BMCC-ZC24-0871医疗质量管理信息子系统运维项目-磋商文件-定稿.pdf
附件2
成交公告.doc
医疗质量管理信息子系统运维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BMCC-ZC24-0871采购人: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采购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BMCC-ZC24-08712.项目名称:医疗质量管理信息子系统运维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预算金额:40.3万元,供应商的最终磋商报价不能超过预算金额,否则其磋商响应将被拒绝。5.采购需求:包号标的名称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01医疗质量管理信息子系统运维项目40.3完善系统功能,建立与省级全民平台接口联调对接,开展医院临床数据采集任务;保障医疗质量管理信息子系统正常运行,负责系统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包括应用系统的故障诊断、问题排除、性能调整、版本升级,相关支撑系统如应用中间件、数据库服务器等的运行建议,确保数据管理和应用的稳定性及安全性……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6.合同履行期限:系统运维周期为1年,具体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年。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某一包号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该包的其他采购活动。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4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bbmcc.com)3.售价:500元。4.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具体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17层1706第一会议室。五、开启时间:2024年9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17层1706第一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详细报名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方式,请完整阅读以下全部内容:(1)供应商须登录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bbmcc.com)点击右上角“项目报名”选择本项目编号,完整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申请(如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其他报名材料,须一并上传,未明确要求的默认不需要)。报名审核结果会在1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发送至报名联系人手机,请留意查收。超过1个工作日未收到审核结果通知,可拨打010-82370045进行咨询。(2)银行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及中标(成交)服务费收取的唯一账户:汇款或转账时请务必附言“项目编号+用途”。公司名称: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升路支行账号:0200006219200492968(3)招标(采购)文件的获取:①电子版: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官网“招标(采购)公告”频道:http://www.zbbmcc.com/node/119。无需注册,按项目名称或编号查找对应项目,点击标题下红色“下载”按钮即可免费下载;2.问题咨询联系方式的说明:(1)有关招标(采购)文件购买、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及服务费发票、保证金交纳及退还事宜的联系电话:(010)82370045;(2)有关招标(采购)文件技术部分的问题咨询:请拨打公告“项目联系方式”中项目负责人的手机号码。3.本项目的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对其他网站转发本公告可能引起的信息误导、造成供应商的经济或其他损失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不负任何责任。4.投标文件请于投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投标地点,逾期递交的文件恕不接收。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进口产品管理等。7.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联系方式:邢昊,缪之文;010-68791996,687928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1709室联系方式:刘佳、马雪莹、吕绍山010-8237004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佳、马雪莹、吕绍山电话:010-61192235;13801046291邮箱:66235012@qq.com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内容内容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3.1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4.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4.2.5标的所属行业包号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4.2.5标的所属行业01医疗质量管理信息子系统运维项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2报价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_。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_。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_。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_。11.1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6500元。磋商保证金收受人信息:公司名称: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升路支行账号:0200006219200492968供应商若采用电汇形式缴纳保证金,请在汇款附言或备注栏中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保证金”字样。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6500元。磋商保证金收受人信息:公司名称: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升路支行账号:0200006219200492968供应商若采用电汇形式缴纳保证金,请在汇款附言或备注栏中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保证金”字样。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6500元。磋商保证金收受人信息:公司名称: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升路支行账号:0200006219200492968供应商若采用电汇形式缴纳保证金,请在汇款附言或备注栏中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保证金”字样。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6500元。磋商保证金收受人信息:公司名称: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升路支行账号:0200006219200492968供应商若采用电汇形式缴纳保证金,请在汇款附言或备注栏中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保证金”字样。条款号条目内容供应商应当将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的复印件单独密封并随响应文件一同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11.7.5磋商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1.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投标文件的;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的;3.成交人不按本须知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成交人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磋商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5.成交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12.1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14.1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份数:1份正本、3份副本、2份电子版供应商递交的电子版文件应包含纸质响应文件全部内容;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2份(为加盖鲜章后的正本扫描件PDF格式和word格式正本响应文件,存储介质以U盘内进行递交,其中文件第六章“8分项报价表”应单独提供可编辑版本)。20.1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是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评审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评审价均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23.5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_______。(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__;(3)其他要求:_______。24.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书面形式。24.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82370045;13801046291;条款号条目内容24.3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17层1709室。25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按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执行,按成交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成交人支付。缴纳时间: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交纳。/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中标人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扫描件发送到bjmdzx@vip.163.com邮箱办理相关备案及保证金退还手续,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的5个工作日内退回来款账户。邮件格式:项目编号+退还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名称+已签订采购合同。内附:(1)采购合同扫描件;(2)项目编号;(3)中标供应商名称;(4)采购合同签订日期。项目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100以下1.5%1.5%100—5001.1%0.8%500—10000.8%0.45%1000—50000.5%0.25%5000—100000.25%0.1%10000——100000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3.1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4.1进口产品4.1.1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4.1.2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0采购需求偏离表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注: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的响应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3.供应商应在本表中对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技术规格的内容进行逐项应答,需在引用采购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进行逐条逐项答复、说明或解释。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额为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12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2.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单位地址经营范围开户银行银行账户联系人联系电话基本情况12.2同类项目业绩序号项目名称合同金额起止时间主要内容备注12345678……备注:附业绩证明材料12.3项目团队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年龄学历本项目职责分工参加工作时间及年限获得相关资质证书备注:附项目团队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若有)、学位证(若有)、职称证(若有)、职业资格证书(若有)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2.4服务及实施方案备注: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内容自行编制服务及实施方案。格式自拟。13.代理服务费承诺书(实质性格式)代理服务费承诺书致: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招标中若获中标/成交(项目编号:),我们保证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或现金的方式向贵公司即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应该交纳的代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依据国家计委印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和[2003]857号文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令。公司名称: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升路支行账号:0200006219200492968特此承诺!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成交公告一、项目编号:BMCC-ZC24-0871二、项目名称:医疗质量管理信息子系统运维项目三、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2号成交金额:人民币390000元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医疗质量管理信息子系统运维项目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服务时间:详见磋商文件。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五、评审专家名单:宋杰、王淑平、赵晓光。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执行,按成交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服务费金额:人民币5850.00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人确认时间:2024年9月23日。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联系方式:邢昊,缪之文;010-68791996,687928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17层1709室电话:刘佳、马雪莹、吕绍山010-8237004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佳、马雪莹、吕绍山电话:010-61192235;1380104629110、附件1.磋商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质量管理信息子系统运维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