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双控体系建设中标结果公示(隆回县自然资源局2024)



隆回县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体系建设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4日

 
隆回县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体系建设项目于 2024年09月23日结束,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隆回财采计[2024]000150          
项目编号:HNSZZFCG-2024-0733
代理机构编号:HNCJ-LH-2024-029
二、项目名称:隆回县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体系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南省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娄底市娄星区长青中街4号3楼
中标(成交)金额:¥3383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
隆回县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体系建设项目                

服务范围
隆回县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体系建设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90日内。

服务标准
按相关国内行业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名单

姓名
产生方式
参与过程
备注

戴明晗
随机抽取
全过程
组长

石扩军
随机抽取
全过程
组员

蒋红荣
随机抽取
全过程
组员

罗碧霞
随机抽取
全过程
组员

罗丽萍
自行选定
全过程
组员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取方式: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

收费标准:按照代理协议约定收取

代理服务费总金额:人民币3372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
2、供应商投标情况
(包1)

投标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
符合性审查结果
投标报价(元)
综合得分
推荐排名
是否中标候选人

湖南省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审查通过
审查通过
3383000
93.84
第一名


湖南省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审查通过
审查通过
3390000
79.27
第二名


湖南省地球物理地球化学调查所
审查通过
审查通过
3378000
65.80
第三名


3、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供应商名称、原因和依据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隆回县自然资源局
(2)地  址:隆回县桃洪西路141号
(3)联系人:郭先生    
(4)电  话:158429531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长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隆回县金水路35号
(3)联系人:陈先生  
(4)电  话:15367630638    
3、项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姓名:郭先生
(2)电话:15842953132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正文[1].zip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电子标)服务类(综合评分法)采购项目名称:隆回县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体系建设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隆回财采计[2024]000150采购代理编号:HNCJ-LH-2024-029采购人:隆回县自然资源局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长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8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公开招标)3第二章投标须知3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7第二节投标须知12第三章资格审查261.资格审查主体262.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63.资格审查结果26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28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28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301.评标方法312.评标程序31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14.投标文件的澄清31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326.推荐中标候选人327.编写评标报告328.评标报告复核329.停止评标3310.废标33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33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4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35第五章采购需求38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38第二节技术要求38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42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42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5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45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46第1章投标邀请(公开招标)项目概况隆回县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体系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shaoy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3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隆回县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体系建设项目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隆回财采计[2024]0001503、采购代理编号:HNCJ-LH-2024-0294、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3400000元¨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6、评标方法:þ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7、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投标保证金:预算金额的/%;¨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2、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包号 包名称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元)最高限价(元)节能产品进口产品1隆回县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体系建设项目 隆回县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体系建设项目 详见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3400000 3400000 //说明: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明: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8、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公司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其投标无效。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1、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shaoyang.gov.c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8月30日上午9:00至2024年09月06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shaoyang.gov.cn)点击“交易主体入口”进入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类”登录进入交易系统。3、供应商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登录交易系统后进行“投标报名”操作后方可进行文件下载。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需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进行操作,供应商须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shaoyang.gov.cn)的交易平台注册,办理CA证书并绑定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3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请供应商登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供应商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3、投标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shaoyang.gov.cn)4、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3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5、开标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shaoyang.gov.cn/)线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另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置线下开标会场(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七、公告期限: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八、询问及质疑: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供应商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3、潜在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九、投标说明1、本公告选项:þ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1、联系人姓名:郭先生2、电话:15842953132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1)名称:隆回县自然资源局(2)地址:隆回县桃洪西路141号(3)联系人:郭先生(4)电话:15842953132(5)邮编:422200(6)电子邮箱:/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湖南长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地址:隆回县金水路35号(3)联系人:陈先生(4)电话:15367630638(5)邮编:422200(6)电子邮箱:873264212@qq.com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1)名称: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联系人:政府采购及药品科/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3)电话:0739-8996656/0739-8996698第二章投标须知1.1.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þ”标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1.1款采购项目隆回县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体系建设项目 第1.2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本项目 (/)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第1.2款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2.1款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联系人:郭先生电话:15842953132 第2.2款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名称:隆回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隆回县桃洪西路141号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15842953132 第2.3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名 称:湖南长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隆回县金水路35号联系人:陈先生电 话:15367630638第2.5款采购进口产品□接受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或备案同意购买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明: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8、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公司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其投标无效。第3.2款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接受/ □(/)包接受 ☑不接受第5.1款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5.2款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不组织 □组织 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说明事项:/二、招标文件第7.4款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条款偏离项数之和≥10 项将导致无效投标。第9.1款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湖南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hunan.gov.cn) 和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ggzy.shaoyang.gov.cn)。三、投标文件第13.2款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3400000元 第13.8款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报价单位为元。包括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第14.1款供应商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基本资格证明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 为代理人投标); 3、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4、信用记录查询第14.1(3)款特定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资 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具有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第16.1款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第17.1款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否(不收取投标保证金项目需供应商提供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 收取保证金:0元 供应商应以支票、汇票、本票从供应商银行账户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和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的,将视为无效投标。第18.1款分包/四、投标第20.2款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第23.3款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限及 方式供应商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起30 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文件在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如因特殊情况按第二章第二节 35 条处理)六、中标信息公布第27.2款中标候选人并列时确定中标人的方式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投标报价、技术得分相同的,按照商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投标报价、技术得分、商务得分相同的,采购人自行确定排列顺序。七、询问与质疑第28.3款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联系部门:湖南长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隆回县金水路35号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5367630638八、合同签订第30.1款履约担保□需要。中标后需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10%履约担保金,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情形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不需要十、其他规定第 34.1 款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采购人在开标后5日内向代理机构支付人民币叁万叁仟柒佰贰拾元整(¥33720元)。第35.1款其他规定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下列要求提供纸质版投标文 件: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1.2.第二节投标须知1.2.1.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供应商应当符合本章第33.7款规定,否则,其投标无效。2.定义2.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2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4供应商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5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2.6电子招标投标:是指电子招标投标参与各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用网络信息技术,使用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签名)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供应商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投标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5.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5.3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供应商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1.2.2.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偏离与实质性响应7.1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7.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7.3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7.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8.询问8.1潜在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修改公告。9.4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1.2.3.三、投标文件10.投标语言10.1除专用术语外,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1.计量单位11.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投标文件的组成12.1投标文件由如下内容组成: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一、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附件1授权委托书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附件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4联合体协议附件5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第二部分商务文件二、投标函三、开标一览表四、分项价格表五、商务与合同偏离表六、投标保证金七、中小企业声明函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九、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证明文件第三部分技术文件十、服务方案十一、采购合同偏离表注:供应商可编制资格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以便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和评标委员会评审。12.2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3.投标报价13.1供应商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13.2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3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13.4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13.5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等相关内容。13.6投标总价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13.7供应商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接受备选方案时除外。)13.8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2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14.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章。15.投标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5.1供应商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应提供具体参数值;(2)货物的品牌型号、制造商及原产地等说明;(3)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它文件。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16.2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17.投标保证金17.1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投标保证金。17.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查询,请登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网址:https://ggzy.hunan.gov.cn/,点击首页左侧“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查询”图标进入查询界面。17.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成交项目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3)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4)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五)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六)法律法规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8.分包18.1供应商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18.2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8.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19.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19.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制作需要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软件。19.2供应商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格式及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否则,由于供应商的编制、格式、上传位置等失误所导致的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9.3供应商应注意压缩电子文件,上传的有关扫描件的大小和清晰度、格式等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复印件,无法阅读、识别和判断的,所导致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9.5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使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认可的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进行签章。19.6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所导致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4.四、投标20.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提交20.1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并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后,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交易平台的对应项目。未按要求加密或逾期上传提交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无法接受,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0.2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20.3如遇系统提示“上传未成功”,供应商应及时重新提交文件或与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由于供应商对电子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提交投标文件的,所导致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1.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也可以撤回并修改后再重新上传。2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了修改、澄清文件的,供应商应按照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要求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并上传至交易平台。22.串通投标行为2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2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签章;(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2.5.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23.开标23.1供应商可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23.2开标程序。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23.2.1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提前登录网上开标系统;23.2.2开标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线上公布上传文件的供应商信息;23.2.3供应商根据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提示后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在规定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23.2.4唱标: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未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在线生成的《开标记录表》所有有效供应商可以在线即时查看、下载。23.2.5开标结果系统自动默认,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公布信息有疑义,以及认为代理机构或相关工作人员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提出询问或者申请回避。23.2.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人代表当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规定及时处理。23.3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其投标:(1)供应商未按要求配置开标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导致解密失败的;(2)供应商电脑故障或无法上网,导致解密失败的;(3)解密锁发生故障、失效、错误等,导致解密失败的;(4)解密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5)其他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效的情形。23.4如因网上开标系统出现系统故障,导致开标解密无法完成的,由采购代理机构酌情延长解密时间。24.资格审查24.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规定进行资格审查。24.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合格供应商不进入评标;经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少于3家的,不得评标。25评标委员会25.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5.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5.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6.评标26.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1.2.6.六、中标信息公布27.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2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7.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7.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4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1.2.7.七、询问与质疑28.询问与质疑2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8.2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8.3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8.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28.5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八、合同签订29.签订合同29.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9.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9.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9.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9.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0.履约担保30.1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0.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0.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3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31.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九、政府采购政策32.政府采购政策32.1优先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2.2强制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供应商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32.3价格评审优惠:32.3.1.1在采购货物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投标价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2.3.1.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2.3.1.3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或分包的①以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②对于联合体或者大中型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投标价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扣除优惠政策。32.3.1.4价格扣除比列或者价格分加分比列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2.3.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2.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1)投标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2)供应商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32.5供应商符合本章第32.1款、第32.2款、第32.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中小企业:按财政部、工信部联合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允许分包或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提供分包协议或联合体协议。(3)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32.7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十、其他规定33.招标不足三家处理33.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33.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34.代理服务费34.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35.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35.1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短时间内无法恢复正常运行,影响到招投标活动无法继续开展时,按交易中心应急预案措施执行:(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网络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6)电力中断等其他特殊情况。35.2出现上述情况之一时,经交易中心相关部门确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选择采取如下措施,供应商不得对此持有异议。(1)酌情延长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继续实施;(2)项目作延期开标处理,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开标活动;(3)对已在评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酌情延期进行评审,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评审工作。36.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资格审查1.2.8.1.资格审查主体1.1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1.2.9.2.资格审查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2在资格审查时,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名、盖章的;(4)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未按要求提供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的;(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3信用记录。2.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还应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2.3.2、查询网站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信用网(www.hncredit.gov.cn)和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2.3.3不良信用记录是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2.3.4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3.5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1.2.10.3.资格审查结果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3.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1.3.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1.3款评标方法þ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第3.4款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无第4.2款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详见评标方法及标准正文第5.2(1)项相同品牌产品投标报价相同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第5.2(2)项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得分相同的规定☑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提示:也可另行规定)得分、投标报价、技术得分相同的,按照商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投标报价、技术得分、商务得分相同的,采购人自行确定排列顺序。 □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扶持中小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十六) (一)农、林、牧、渔业 (二)工业 (三)建筑业 (四)批发业 (五)零售业 (六)交通运输业 (七)仓储业 (八)邮政业 (九)住宿业 (十)餐饮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 (十四)物业管理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第5.3(1)项价格评审优惠中 小 企 业 优惠政策①小微企业价格给予 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 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部分 10%。 ②给予联合体或允许分包 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扣除是指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价格扣除。 (注:货物类供应商和产品制造商应同时满足小微企业的条件。)第5.3(1)项价格评审优惠监狱企业、残 疾 人 福 利 性单位供应商如提供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 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部分 10%。第5.3(2)项优先采购①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 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4%、价格 4%。供应商须如实填写并提供“节能产品”清单提供清单中该产品所在页复印件或相应证书; 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 ②环境标志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 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 4%、价格 4%。供应商须如实填写并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并提供清单中该产品所在页复印件或相应证书; 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 第 5.3(3)项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 策优惠的计算方法1、供应商投标产品同时具备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的,供应商可选择其一,也可均填报。对二者均填报的,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二者只能选择其一,选择优惠范围最多的优惠政策进行评审。 2、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可以叠加享受。 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第6.1款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投标报价、技术得分相同的,按照商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投标报价、技术得分、商务得分相同的,采购人自行确定排列顺序。第10款无效投标的规定投标文件中除前章节条款所述情况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也应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其他规定的实质性内容。第10款废标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41.51.61.71.81.91.101.111.121.13.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1.13.1.1.评标方法本采购项目评标方法见本章第一节“评标规范前附表”(以下简称【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1.13.2.2.评标程序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1.13.3.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1资格审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符合性。3.2符合性审查合格供应商少于3家的,应予废标。3.3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提供不同品牌产品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3.4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3.3款规定处理。1.13.4.4.投标文件的澄清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数据电文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2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供应商代表电子签名或者加盖单位电子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4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数据电文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电子签名,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至交易平台。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5有效的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6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1.13.5.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5.1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规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2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5.2款规定处理。5.3政府采购政策:(1)价格评审优惠: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2)优先采购:评审时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计算方法: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计算。1.13.6.6.推荐中标候选人6.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1.13.7.7.复核7.1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7.2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1.13.8.8.编写评标报告8.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电子签名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8.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8.3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本节7.2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13.9.9.停止评标9.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13.10.10.无效投标和废标10.1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1.13.11.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11.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11.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1.14.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应按本章本节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投标无效2.1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不符合本节第1.1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15.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1.综合评分法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第一章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本章本节附表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1.3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2.投标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府采购政策调整2.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二节第4.2款、第4.3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2.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按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本章第二节第5.4(1)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2.3按本章本节第2.1款、第2.2款规定,以修正或调整后的价格确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和评标基准价,用于投标报价评价。3.投标报价评价3.1投标报价评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修正或调整/投标报价修正或调整)×100×报价权值4.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及政府采购政策加分4.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本节附表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4.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的,按第二章、本章第二节第5.4(2)项以及本节附表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的相关规定进行技术、价格、商务项得分(加分)计算。5.评标总得分5.1评标总得分为投标报价、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得分(含优先采购政策加分)之和。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附表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本采购项目的权值见下表序号评审因素权值范围1报价部分10%2技术部分50%3商务部分40% 合计100%附表1.1投标报价评审标准表(100分)序号评标因素分值评标标准1价格评价项100分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2、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7】87 号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拟低价投标的,应当在投标时准备好项目成本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和证明材料须包含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安装、税收、较其他供应商且能支撑自己报更低价格的优势说明等成本构成),以备评标委员会核查。3、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响应报价。附表1.2技术部分评审标准表(100分)序号评标因素分值评标标准1对项目需求理解及认识程度18分投标人阐述对项目整体需求的理解,从项目背景、目的、任务等方面进行评定。理解深刻、认识全面的,计18分;内容混乱、不明确、不合理、缺项、漏项的每一处扣6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2工作区基本情况30分投标人对工作区基本情况的了解,包括工作区自然地理、气象水文、地质环境、工作区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地质灾害情况、切坡建房情况、斜坡(沟谷)单元情况),应展开说明,描述清楚、认识全面的,计30分,内容混乱、不明确、不合理、缺项、漏项的每一处扣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3服务方案39分1.总体方案与详细部署:包含基本原则、体系构成、技术路线,总体部署应合理、完整,思路清晰,符合国家、湖南省相关标准和规范,完全满足要求的,计12分,方案过于笼统,严重偏离现状、有缺漏项、表述不清晰、专业性不强、针对性不强、理解不透彻、不结合实际的每处扣4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2.详细部署应“九化”(风险双控责任落实层级化、风险识别更新精细化、风险监测预警精准化、风险防御响应协同化、风险规避消减有序化、风险源头管控规范化、风险科普培训多样化、风险双控管理制度化、风险双控服务智慧化)各个方面内容,细化到具体工作量,符合实际、描述准确,思路清晰,完全满足要求的,计27分,方案过于笼统,严重偏离现状、有缺漏项、表述不清晰、专业性不强、针对性不强、理解不透彻,不结合实际的每处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4质量保障措施4分根据投标人提供质量保障措施,包含质量保障制度、质量检查方法、质量控制体系、质量保障措施等,全部满足要求的,计4分,有不合理、缺项、漏项每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5组织进度计划4分投标人需提供完整、合理、操作性强的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包含(工作流程、组织机构、人员组织、进度计划)等方面,全部满足要求的,计4分,有内容混乱、不明确、不合理、缺项、漏项的每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6售后服务方案5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服务响应时间、售后服务承诺等)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计5分,有缺漏项或有不合理或欠妥的每处扣2.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附表1.3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表(100分)序号评标因素分值评标标准1类似业绩60分投标人2021年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止承担过地质灾害调查评价项目或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或地质灾害风险普查项目的,每个计15分,最高计60分。说明: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任务书扫描件或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2项目负责人业绩16分项目负责人提供2021年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止承担过地质灾害调查评价项目或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或地质灾害风险普查项目的,每个计 8 分,最多计 16 分;(提供合同扫描件、通过专家审查的成果评审意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3团队实力15分调查技术负责人为水工环地质高级工程师的计5分,中级工程师的计3分,勘查技术负责人为水工环地质高级工程师的计5分,中级工程师的计3分,设计技术负责人为水工环地质高级工程师的计5分,中级工程师的计3分,本项最多计15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和单位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分)4企业实力9分投标人获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计3分,本项最高计9 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说明1、计算过程中,算术平均值保留 2 位小数(百分比亦取 2 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2、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对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2345.第五章采购需求5.16.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包号 包名称分项项目名称是否接受进口设备服务要求包号 包名称分项项目名称是否接受进口设备时间地点1隆回县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体系建设项目 详见第二节技术要求否合同签订后90日内采购人指定地点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最小投标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具体标的。2.供应商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标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4.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标的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标的中的条目均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投标无效。5.17.第二节技术要求一、采购项目名称:隆回县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体系建设项目5.18.二、项目概况:隆回县作为湖南省地质灾害高发、频发的县之一,境内地形、地层情况复杂,南北差异较大,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严峻。在相比隐患点较为成熟的各项防灾制度和措施,对风险区的防范尚较为薄弱,亟需加强对风险区的管控,要既能管住“隐患点”,又能管住“风险区”。通过本次工作,推动防控重点由“隐患点向“隐患点+风险区”转变,明确地质灾害风险双控职责分工,建立地质灾害风险双控全链条工作技术支撑体系,形成完善的地质灾害风险双控制度机制,建立地质灾害风险双控智慧服务系统或应用节点,创新地质灾害风险双控工作模式,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点与风险区全生命周期管理和风险双控全链条工作闭环管理,实现管理与技术深度融合,切实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防范和化解地质灾害风险,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5.19.三、服务承包范围及要求:(一)服务工作内容(1)建设完善隆回县县级地质灾害风险双控责任体系,建立以乡(镇)街道为单元、行政村(社区)为网格、隐患点和风险区为网点的地质灾害风险管控网络体系,明确各级组织和相关人员的职责分工。(2)制定和完善地质灾害风险双控管理制度,规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3)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动态调查和更新,形成风险识别“一张图”和风险双控“一张图”,落实巡查员和监测员等风险双控责任人,建立地质灾害转移避险负责人和转移避险人员清单。(4)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群测群防、专业监测网络建设,构建地质灾害风险监测“一张网”;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动态预警,形成地质灾害风险预警“一张图”,及时发布预警信息。(5)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预警协调联动分级响应、灾情险情协调联动分级响应和复盘评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伤亡。(6)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工程治理、避险搬迁和综合整治,减轻地质灾害风险。(7)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中的地质灾害风险源头管控,加强切坡建房、线性工程和矿山建设等人类工程活动引导,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控制地质灾害风险增量。(8)开展地质灾害风险科普宣传与培训演练,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识灾、避灾、自救互救等能力。(9)开展地质灾害风险动态数据库和风险双控智慧服务系统或应用节点建设,提升地质灾害风险双控智慧服务水平。(二)成果要求、质量和标准符合行业相关标准,合格(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审查)。4、工作依据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3年1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94号令);2、《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2002年1月24日湖南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2018年11月30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修订);3、《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1997年2月17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78号公布,2017年12月2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修正)。4、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地质勘查项目预算标准(暂行)》的通知(湘财建[2011]2号)。5.20.五、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内。5.21.六、验收要求1、供应商需接受隆回县自然资源局对成果质量和工作进度的全程跟踪监督和检查,其生产的调查成果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相关核查。2、项目核查不合格的,由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核查,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5.22.七、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实施,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及需要,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应包括完成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2、付款人:隆回县自然资源局。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金额的40%,项目整体通过省级核查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项目金额的100%。4、供应商按照国家和省级有关规定的安全保密要求开展调查工作,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修改资料及文件、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供应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承担赔偿责任。5、其他:供应商按照国家和省级规定的技术规范、标准开展工作,并对提交的项目成果文件资料的质量负责,对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供应商未按设计书实施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供应商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采购人支付一定的赔偿金;由于供应商原因延误了项目成果文件资料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费用的2‰。6、其他未尽事宜,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八、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5.23.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隆回县自然资源局(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4)是否分包:。(5)项目负责人:。(6)联系电话:。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4)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预付款:(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分期付款:(应按照季度分期支付合同款项)¨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2)地点:(3)方式:(4)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形式和期限要求。(5)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形式和期限要求。4.合同验收(1)验收主体:。(2)验收方式:。(3)验收标准:。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投标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代理公司1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账号:备案单位:隆回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备案时间:年月日5.245.25.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服务类)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文本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按照其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没有文本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采购项目特点自行拟定特定文本确定合同格式。5.265.27.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本章第二节第1.1款甲方名称、地址名称:隆回县自然资源局地址:隆回县自然资源局本章第二节第1.2(6)项项目现场隆回县本章第二节第5.1款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90日内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方式:上门服务本章第二节第9.2(1)项质量保证期/本章第二节第9.2(3)项响应时间2小时内本章第二节第13.5款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金额的40%,项目整体通过省级核查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项目金额的100%。本章第二节第14.2(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合同签订时具体约定。本章第二节第23.1款合同未尽事项合同签订时具体约定。本章第二节第1.1款甲方名称、地址名称:隆回县自然资源局地址:隆回县自然资源局本章第二节第1.2(6)项项目现场隆回县本章第二节第5.1款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90日内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方式:上门服务本章第二节第9.2(1)项质量保证期/本章第二节第9.2(3)项响应时间2小时内本章第二节第13.5款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金额的40%,项目整体通过省级核查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项目金额的100%。本章第二节第14.2(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合同签订时具体约定。本章第二节第23.1款合同未尽事项合同签订时具体约定。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一、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附件1授权委托书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附件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4联合体协议附件5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第二部分商务文件二、投标函三、开标一览表四、分项价格表五、商务与合同偏离表六、投标保证金七、中小企业声明函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九、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证明文件第三部分技术文件十、服务方案十一、采购合同偏离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5.28.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年月日一、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附件1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资格证明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附件1-1)供应商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单位电子签章):年月日附件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口中型口小型□微型□。□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公司(单位)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附件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1.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信用记录查询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附后)(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说明:具体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5.28.0.1.附件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金、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各成员的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比例如下:。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单位签章):成员1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单位签章):成员2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单位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2.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影响本协议书第五条的,应同时修改本协议书第五条。否则,评审时价格评审优惠不予以考虑。5.28.0.2.附件5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5.28.0.3.投标人具有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5.29.第二部分商务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年月日二、投标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包含下述内容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至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参加项目第包投标,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合法、完整、真实。第1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一、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附件1授权委托书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附件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4联合体协议附件5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第二部分商务文件二、投标函三、开标一览表四、分项价格表五、商务与合同偏离表六、投标保证金七、中小企业声明函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九、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证明文件第三部分技术文件十、服务方案十一、采购合同偏离表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供应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报价,见《开标一览表》。2、供应商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供应商已详细审查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5、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供应商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电子签章):5.29.1.日期:年月日5.29.2.5.29.3.三、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题内容服务名称总报价/折扣/单价元/%/元交货期服务要求保证金备注注:据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三条(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供应商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电子签章):_日期:年月日5.29.4四、分项价格表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或项目特征描述)品牌/产地数量/单位金额(元)备注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或项目特征描述)规格型号(或项目特征描述)品牌/产地单价小计备注12345…投标报价(元):注:1.本表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按包填写。供应商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投标无效。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投标无效。3.如果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本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4.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按第二章第13.7款规定修改本表相应内容。否则,本表相应内容按投标报价修改的相同比例进行调整。供应商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电子签章):_日期:年月日5.29.5五、商务与合同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的应答偏离说明供应商保证:除本合同条款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其他商务、合同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备注:1、偏离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供应商如果对招标文件第五章、第六章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供应商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第六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4、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供应商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_日5.29.6六、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投标保证金项目)5.29.75.29.8.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致(采购代理机构):因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我公司承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意向采购人缴纳采购项目预算2%(相当于应收投标保证金的标准)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接受财政部门的相关处罚。(一)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成交项目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三)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四)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五)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六)法律法规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说明:不收取保证金的项目,供应商须提供此承诺书,否则视为不响应。5.29.9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日期: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填写前请认真阅读《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相关规定。对提供的内容不真实的,监督管理部门可能以冒充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谋取中标,依法予以处理。3、联合体一方有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应当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5.29.105.29.11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适用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日期:监狱企业证明资料(适用于监狱企业)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5.29.129、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证明文件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名称:年月日十、服务方案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应根据第四章、第五章内容编写服务方案等。(格式自拟)十一、技术偏离表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品目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 响应/偏离 说明                                                                                                   供应商保证:除本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其他采购需求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      备注:1、偏离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供应商如果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供应商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的所有技术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4)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技术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供应商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5.29.13十二、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质灾害双控体系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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