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运动场提质改造中标结果公示(遵义市新蒲新区教育体育局2024)
招标人:遵义市新蒲新区教育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跃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
第
一标段(包):
永乐小学运动场提质改造项目设计 谈判公告 -中标供应商(
1家)
序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中标供应商名称
报价方式
报价(中标价、下浮率或费率)
1
91520900MA6H9AM34L
恒艺鼎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总价
人民币75000元
永乐小学运动场提质改造项目设计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永乐小学运动场提质改造项目设计
招标人
遵义市新蒲新区教育体育局
代理机构
贵州跃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24日14:00
开标地点
贵州跃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第一中标候选人
恒艺鼎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马乐群
报价(元)
75000.00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第二中标候选人
匠心联创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江乐
报价(元)
76800.00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浙江耀华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应春生
报价(元)
77000.00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公示期
2024年09月25日
至
2024年09月27日
公示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永乐小学运动场提质改造项目设计 中标公示.pdf
中标供应商第一标段(包):永乐小学运动场提质改造项目设计谈判公告-中标供应商(1家)第一标段(包):永乐小学运动场提质改造项目设计谈判公告-中标供应商(1家)第一标段(包):永乐小学运动场提质改造项目设计谈判公告-中标供应商(1家)第一标段(包):永乐小学运动场提质改造项目设计谈判公告-中标供应商(1家)第一标段(包):永乐小学运动场提质改造项目设计谈判公告-中标供应商(1家)序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标供应商名称报价方式报价(中标价、下浮率或费率)191520900MA6H9AM34L恒艺鼎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价人民币75000元永乐小学运动场提质改造项目设计中标公示工程项目名称永乐小学运动场提质改造项目设计永乐小学运动场提质改造项目设计永乐小学运动场提质改造项目设计招标人遵义市新蒲新区教育体育局遵义市新蒲新区教育体育局遵义市新蒲新区教育体育局代理机构贵州跃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贵州跃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贵州跃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4日14:002024年09月24日14:002024年09月24日14:00开标地点贵州跃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贵州跃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贵州跃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第一中标候选人恒艺鼎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恒艺鼎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恒艺鼎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马乐群马乐群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元)75000.0075000.00第一中标候选人企业类似工程业绩//第二中标候选人匠心联创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匠心联创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匠心联创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江乐江乐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元)76800.0076800.00第二中标候选人企业类似工程业绩//第三中标候选人浙江耀华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浙江耀华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浙江耀华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应春生应春生第三中标候选人报价(元)77000.0077000.00第三中标候选人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公示期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09月27日公示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运动场提质改造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遵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