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中标结果公示(马山县周鹿镇人民政府2024)



一、项目编号:NNZC2024-C2-240247-GXTS
二、项目名称:马山县周鹿镇杨树村村部至龙赖屯道路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905376(元)
广西灿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马山县白山镇南蛇岭路169号悦恒天润学府5#楼5-2号房二楼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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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马山县周鹿镇杨树村村部至龙赖屯道路工程
马山县周鹿镇杨树村村部至龙赖屯道路工程
马山县周鹿镇杨树村村部至龙赖屯道路工程,按照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完成施工。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覃慧颖
桂245111117915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邱再鸿(自行抽取),黄思铭(自行抽取),陈彦彦(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243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马山县周鹿镇人民政府        
地 址:马山县周鹿镇周鹿社区中心街29号       
联系方式:0771-68002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同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金凯路26号7楼      
联系方式:0771-39482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工、王工
电 话:0771-3948200

附件信息:

广西灿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275.7K

(0912传系统版)马山县周鹿镇杨树村村部至龙赖屯道路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pdf716.8K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类)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马山县周鹿镇人民政府(采购人)的马山县周鹿镇杨树村村部至龙赖屯道路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马山县周鹿镇杨树村村部至龙赖屯道路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广西灿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2人,营业收入为4897万元,资产总额为76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广西灿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9月23日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结果测试者提供有关信息:1.企业名称:广西灿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所属行业:建筑业3.上年度营业收入4897万元资产总额763万元。测试结果:小型企业测试时间:2024年9月14日申明:测试结果是依据测试者提供的所属行业和有关指标数据生成,其信息真实性由测试者负责。SmE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组织开发,供广大中小企业自测或政府部门、有关机构及社会公众辨别企业规模类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本单位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广西灿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9月23日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类)(全流程电子化评标)项目名称:马山县周鹿镇杨树村村部至龙赖屯道路工程项目编号:NNZC2024-C2-240247-GXTS项目所属区划:南宁市马山县采购人:马山县周鹿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同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09月12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一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节供应商须知正文一、总则二、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四、评审及磋商五、成交及合同六、验收七、其他事项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一节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第二节评标报告第三节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节封面格式第二节资格证明文件格式第三节商务技术文件格式第四节报价文件格式第五节其他文书、文件格式第六章合同文本第七章质疑、投诉材料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广西同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马山县周鹿镇杨树村村部至龙赖屯道路工程(项目编号:NNZC2024-C2-240247-GXTS)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马山县周鹿镇杨树村村部至龙赖屯道路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4日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NZC2024-C2-240247-GXTS项目名称:马山县周鹿镇杨树村村部至龙赖屯道路工程预算金额(元):907445.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马山县周鹿镇杨树村村部至龙赖屯道路工程数量:1预算金额(元):907445.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路线全长3.110公里,建设路基、路面及配套安防设施等。主要工程量:路基挖方12361m³、20cm水泥混凝土路面2776㎡、15cm级配碎石基层2776㎡,波形钢护栏30m,挡土墙103m³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如有):907445.00元合同履约期限: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1】①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企业;②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4.本项目的特定条件:无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9月12日至2024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4日13: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请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09月24日13:30(北京时间)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采购意向公开链接:http://www.ccgp-guangxi.gov.cn/site/detail?categoryCode=reformColumn&parentId=66601&articleId=/CkXuR4ivneaai5LpicI1Q==3.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an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6.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南宁市“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申领流程见本公告附件2)及响应文件的提交。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7日左右,供应商只需办理其中一家CA数字证书及签章。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CA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须要供应商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未能按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马山县周鹿镇人民政府地址:马山县周鹿镇周鹿社区中心街29号项目联系人:唐工项目联系方式:0771-680028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同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宁市金凯路26号7楼项目联系人:石工、王工项目联系方式:0771-3948200广西同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09月12日第二章采购需求说明:1.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2)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详见本章后附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供应商的竞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竞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2.“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条款。3.不需要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响应为具体数值的,此采购需求的数值后将以◆号标注。4.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磋商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2):建筑业。采购需求一览表采购需求一览表采购需求一览表采购需求一览表采购需求一览表采购需求一览表采购需求一览表分标分标/////序号标的名称单位数量项目要求最高限价(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1马山县周鹿镇杨树村村部至龙赖屯道路工程1项1、工程概况:本工程为马山县周鹿镇杨树村村部至龙赖屯道路工程,项目地点位于马山县周鹿镇杨树村。2、项目建设规模:路线全长3.110公里,建设路基、路面及配套安防设施等。主907445.00建筑业1马山县周鹿镇杨树村村部至龙赖屯道路工程1项要工程量:路基挖方12361m³、20cm水泥混凝土路面2776㎡、15cm级配碎石基层2776㎡,波形钢护栏30m,挡土墙103m³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3、建设地点:马山县周鹿镇杨树村▲4、具体采购内容:马山县周鹿镇杨树村村部至龙赖屯道路工程,按照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完成施工。5、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条件:(1)现场自然条件:满足施工要求。(2)现场施工条件:符合施工要求。▲6、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最低要求:本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至少为6人,其中:(1)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类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3)施工员1名、质检(量)员1名、安全员1名、材料员1名,其中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必需持证上岗且年检合格,安全员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且在有效期内。(4)以上拟投入人员均需提供供应商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2024年03月至2024年08月内任意3个月)。907445.00建筑业商务条款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二、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三、验收标准、规范: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四、工程质量保修期:质保期为1年,自工程竣工验收认定为合格工程之日起计时。五、付款、支付方式(1)预付款:预付款为签约合同总额的30%,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且工程项目在实质性动工后,承包人可申请30%合同款价作为工程预付款。(2)进度款:按工程进度支付并抵扣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可拨付至合同价总额的90%(预付及按进度拨付的资金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总额的90%)。(3)尾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且工程价款结算经有关部门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审定总价的97%(含已支付的预付款、进度款)。若承包人将工程质量保修金(结算审定总价的3%)存入发包人指定账户(户名:马山县财政国库支付管理中心,账号:20-044101040005567,开户行:农行马山县支行营业室),发包人则按结算审定总价全额支付工程款。(4)质保金: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发包人复验工程无质量问题后,签发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并退还承包方缴存的质保金(无息)。(5)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支付▲六、近3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加盖电子公章的承诺书)▲七、其他(1)报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及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否则竞标无效;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且其投标报价中的每一项综合单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清单相应的综合单价,否则竞标无效。报价必须包含以下部分,包括:满足本次竞标全部采购需求工程的成本、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税费等所有费用。本项目采用二次报价方式,竞标人的最终报价如有变动,则必须以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格式编制提交,竞标人须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并按时递交最终报价文件,否则报价无效。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二、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三、验收标准、规范: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四、工程质量保修期:质保期为1年,自工程竣工验收认定为合格工程之日起计时。五、付款、支付方式(1)预付款:预付款为签约合同总额的30%,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且工程项目在实质性动工后,承包人可申请30%合同款价作为工程预付款。(2)进度款:按工程进度支付并抵扣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可拨付至合同价总额的90%(预付及按进度拨付的资金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总额的90%)。(3)尾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且工程价款结算经有关部门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审定总价的97%(含已支付的预付款、进度款)。若承包人将工程质量保修金(结算审定总价的3%)存入发包人指定账户(户名:马山县财政国库支付管理中心,账号:20-044101040005567,开户行:农行马山县支行营业室),发包人则按结算审定总价全额支付工程款。(4)质保金: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发包人复验工程无质量问题后,签发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并退还承包方缴存的质保金(无息)。(5)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支付▲六、近3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加盖电子公章的承诺书)▲七、其他(1)报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及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否则竞标无效;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且其投标报价中的每一项综合单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清单相应的综合单价,否则竞标无效。报价必须包含以下部分,包括:满足本次竞标全部采购需求工程的成本、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税费等所有费用。本项目采用二次报价方式,竞标人的最终报价如有变动,则必须以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格式编制提交,竞标人须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并按时递交最终报价文件,否则报价无效。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二、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三、验收标准、规范: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四、工程质量保修期:质保期为1年,自工程竣工验收认定为合格工程之日起计时。五、付款、支付方式(1)预付款:预付款为签约合同总额的30%,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且工程项目在实质性动工后,承包人可申请30%合同款价作为工程预付款。(2)进度款:按工程进度支付并抵扣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可拨付至合同价总额的90%(预付及按进度拨付的资金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总额的90%)。(3)尾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且工程价款结算经有关部门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审定总价的97%(含已支付的预付款、进度款)。若承包人将工程质量保修金(结算审定总价的3%)存入发包人指定账户(户名:马山县财政国库支付管理中心,账号:20-044101040005567,开户行:农行马山县支行营业室),发包人则按结算审定总价全额支付工程款。(4)质保金: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发包人复验工程无质量问题后,签发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并退还承包方缴存的质保金(无息)。(5)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支付▲六、近3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加盖电子公章的承诺书)▲七、其他(1)报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及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否则竞标无效;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且其投标报价中的每一项综合单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清单相应的综合单价,否则竞标无效。报价必须包含以下部分,包括:满足本次竞标全部采购需求工程的成本、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税费等所有费用。本项目采用二次报价方式,竞标人的最终报价如有变动,则必须以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格式编制提交,竞标人须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并按时递交最终报价文件,否则报价无效。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二、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三、验收标准、规范: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四、工程质量保修期:质保期为1年,自工程竣工验收认定为合格工程之日起计时。五、付款、支付方式(1)预付款:预付款为签约合同总额的30%,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且工程项目在实质性动工后,承包人可申请30%合同款价作为工程预付款。(2)进度款:按工程进度支付并抵扣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可拨付至合同价总额的90%(预付及按进度拨付的资金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总额的90%)。(3)尾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且工程价款结算经有关部门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审定总价的97%(含已支付的预付款、进度款)。若承包人将工程质量保修金(结算审定总价的3%)存入发包人指定账户(户名:马山县财政国库支付管理中心,账号:20-044101040005567,开户行:农行马山县支行营业室),发包人则按结算审定总价全额支付工程款。(4)质保金: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发包人复验工程无质量问题后,签发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并退还承包方缴存的质保金(无息)。(5)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支付▲六、近3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加盖电子公章的承诺书)▲七、其他(1)报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及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否则竞标无效;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且其投标报价中的每一项综合单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清单相应的综合单价,否则竞标无效。报价必须包含以下部分,包括:满足本次竞标全部采购需求工程的成本、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税费等所有费用。本项目采用二次报价方式,竞标人的最终报价如有变动,则必须以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格式编制提交,竞标人须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并按时递交最终报价文件,否则报价无效。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二、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三、验收标准、规范: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四、工程质量保修期:质保期为1年,自工程竣工验收认定为合格工程之日起计时。五、付款、支付方式(1)预付款:预付款为签约合同总额的30%,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且工程项目在实质性动工后,承包人可申请30%合同款价作为工程预付款。(2)进度款:按工程进度支付并抵扣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可拨付至合同价总额的90%(预付及按进度拨付的资金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总额的90%)。(3)尾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且工程价款结算经有关部门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审定总价的97%(含已支付的预付款、进度款)。若承包人将工程质量保修金(结算审定总价的3%)存入发包人指定账户(户名:马山县财政国库支付管理中心,账号:20-044101040005567,开户行:农行马山县支行营业室),发包人则按结算审定总价全额支付工程款。(4)质保金: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发包人复验工程无质量问题后,签发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并退还承包方缴存的质保金(无息)。(5)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支付▲六、近3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加盖电子公章的承诺书)▲七、其他(1)报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及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否则竞标无效;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且其投标报价中的每一项综合单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清单相应的综合单价,否则竞标无效。报价必须包含以下部分,包括:满足本次竞标全部采购需求工程的成本、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税费等所有费用。本项目采用二次报价方式,竞标人的最终报价如有变动,则必须以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格式编制提交,竞标人须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并按时递交最终报价文件,否则报价无效。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二、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三、验收标准、规范: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四、工程质量保修期:质保期为1年,自工程竣工验收认定为合格工程之日起计时。五、付款、支付方式(1)预付款:预付款为签约合同总额的30%,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且工程项目在实质性动工后,承包人可申请30%合同款价作为工程预付款。(2)进度款:按工程进度支付并抵扣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可拨付至合同价总额的90%(预付及按进度拨付的资金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总额的90%)。(3)尾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且工程价款结算经有关部门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审定总价的97%(含已支付的预付款、进度款)。若承包人将工程质量保修金(结算审定总价的3%)存入发包人指定账户(户名:马山县财政国库支付管理中心,账号:20-044101040005567,开户行:农行马山县支行营业室),发包人则按结算审定总价全额支付工程款。(4)质保金: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发包人复验工程无质量问题后,签发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并退还承包方缴存的质保金(无息)。(5)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支付▲六、近3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加盖电子公章的承诺书)▲七、其他(1)报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及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否则竞标无效;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且其投标报价中的每一项综合单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清单相应的综合单价,否则竞标无效。报价必须包含以下部分,包括:满足本次竞标全部采购需求工程的成本、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税费等所有费用。本项目采用二次报价方式,竞标人的最终报价如有变动,则必须以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格式编制提交,竞标人须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并按时递交最终报价文件,否则报价无效。(2)发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包工包料。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工程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完成合同工程量,不得擅自增减施工工程量,不得偷工减料。经过充分认证后确需增减工程量的,须有项目所在地村委签认的受益群众申请材料,并经发包单位、设计单位及监理单位审批会签后方可增减,并作为审计结算的依据。如无获批准的签证导致工程造价增加的,只能按合同内工程量进行审计结算。合同内、合同外的工程量及造价均以财政或审计部门审定后的造价为准。其他说明一、进口产品说明本项目不涉及进口产品。二、其他:具备响应资格的磋商供应商自行到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勘察,否则由于对现场情况不了解或了解不透彻导致响应失误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Ⅰ施工单位不接受质监机构监督;或Ⅱ出现二、三级一般质量事故,且承包人负有直接责任,或不能证明其履行其职责的;或Ⅲ未按规定建立合格的工地试验室的;或Ⅳ路基土石方,路面各结构层一次单项单点实体抽查合格率为50%—70%的;或Ⅴ砌筑、排水、小桥、涵洞等构造物,中小型预制构件等一次单点实体抽查合格率为50%—75%的;或Ⅵ特大桥、大桥、中桥、隧道、船闸、枢纽厂房、大坝等主要构造物,大型预制构件等一次单点实体抽查合格率为60%—75%的;或Ⅶ使用主要材料(钢筋、水泥、沥青、碎石、砂、砂砾等)不合格的。或Ⅷ已经施工完成的工程无法提供按竣工文件收集归档管理办法要求应收集的分项工程、工序的施工作业记录、测量记录、试验检测记录及工序报验审批记录等质量管理文件的。(e)出现以下行为之一,可处10000元/次。Ⅰ发生一级一般质量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且承包人负有直接责任,或不能证明其履行其职责的;Ⅱ路基土石方,路面各结构一次单项单点实体抽查合格率在50%以下的(单点合格率计算以设计值为准,达不到设计值的点为不合格点,下同);或Ⅲ砌筑、排水、小桥、涵洞等构造物,中小型预制构件,房建工程等一次单点实体抽查合格率小于50%的;或Ⅳ特大桥、大桥、中桥、隧道、船闸、枢纽厂房、大坝等主要构造物,大型预制构件等一次单点实体抽查合格率小于60%的;或Ⅴ未按要求进行自检,弄虚作假、捏造数据、伪造试验报告的。(f)因质量问题被地市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质量监督单位、公路管理机构通报(批评)的,可对承包人处以20000元违约金,红牌警告10000元,黄牌警告5000元。b.安全生产管理(a)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0元的罚款:I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II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III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IV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V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从业人员定期组织演练的;VI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VII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施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VIII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IX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X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b)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000元的罚款:I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II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III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IV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c)出现下列行为之一可处1000元/(人)次。I需配戴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但未按规定配戴的;或Ⅱ无安全生产检查日志;或Ⅲ需设安全防护设施的未按规定设置;或Ⅳ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按规定报告的。(d)出现下列行为之一可处10000元/处次。出现一般安全生事故负有责任的.(e)出现下列行为之一可处20000元/处次。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负有责任的。c.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交通通畅(a)路基路面施工扬尘影响交通安全的处500元/处天;(b)由于施工原因造成污染、破坏被群众向政府、主管单位投诉或被环保、水利部门责令整改的,处1000元/次。(c)由于承包人原因包括不及时处理堵车造成交通堵塞,堵车30分钟至一小时的处5000元/次,堵车一小时至二小时的处1万元/次,堵车二小时以上的处每小时(不满1小时按1小时计)1万元,并建议上级主管单位进行通报。d.其他重要规定违约处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00元/人次违约金并责令承包人进行整改。(a)劳务人员未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向业主、监理工程师报备;或(b)签订的劳务合同不符合劳动法等法规要求;或(c)劳务人员未编入承包人施工班组,并持项目经理签发的劳务上岗证上岗。(12)施工单位对于监理检查或建设办检查所发现的不符合安全要求事项被责令整改,整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每延期一天按500元追索违约金。同一违规事项连续在2次月度检查中出现时,每发生一次按500元追索违约金。(13)上述被处的违约金承包人须以现金方式汇入业主指定的专用帐户,拒不执行者业主可在计量支付时无条件扣除并汇入指定的专用帐户。(14)业主(招标人)按合同进行违约处理后,并不解除承包人按照国家法规与合同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附:广西公路管理局公路工程建设农民工工资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公路工程建设农民工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桂路工程发[2014]300号)印发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指示精神,认真解决公路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问题,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路水运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与管理有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对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交通厅关于建立交通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公路工程建设农民工工资管理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由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管理的公路路网工程建设、农村公路工程建设、公路养护工程等。承担有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委托我局进行建设行业管理的项目管理任务的相应业主参照本细则执行。第三条工程建设农民工工资管理实行分级负责,按责任加强对公路建设工程、公路养护工程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领导。自治区公路管理局负责全区工程建设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对群众投诉及上访及时进行处理。各市级公路局成立农民工工资管理领导小组,由工程、养护、监察、财务等部门组成。对各自辖区内的路网、农村公路、养护等工程的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对项目建设办落实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对群众投诉及上访及时进行处理。各路网、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现场管理机构(建设办)成立农民工工资管理领导小组,由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负责人担任组长、现场管理机构财务处负责人、总监担任副组长,现场管理机构其他部门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一般设在财务处,负责管理本工程农民工工资管理。各项目中标单位法人(项目部)要按劳动法及国家有关管理规定使用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向建设办报备,在合同中明确农民工工资支付方式;合同执行其间严格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无约定的必须做到月清月结,确保劳务队伍中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农民工本人。第四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建立长效预防管理机制。(一)建立农民工实名管理制度。中标单位要建立农民工名册、进退场记录、考勤记录、工资发放台账,并需将以上信息汇总后上报项目现场管理机构(建设办)备案。(二)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在招标文件中约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保证金额度按中标价(A)金额计算:小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按A×2%存入;5000万元以上的,按5000×2%+(A-5000)×1.5%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设立专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中标单位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存入项目现场管理机构(建设办)指定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帐户,一旦其出现拖欠工程款导致中标单位无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时,可由项目现场管理机构(建设办)根据相关规定从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先予支取。投标单位中标后,其投标保证金转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若投标保证金不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须足额补交。工程交工后,经向社会公示3个月,无拖欠投诉后,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中标单位。(三)建立完善的支付制度。中标单位要将计量资料上报监理单位后进行公示7天,计量资料审查完成后要将计量结果公示3天,公示时间到期且无争议后才可支付。每期计量须分次支付给中标单位,第一次支付款项必须用于劳务合作队伍、农民工工资发放;经现场管理机构(建设办)农民工工资管理领导小组核实确认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后,才能进行第二次计量工程款支付。农民工工资应采用银行直付方式,由中标单位委托银行每月按时将农民工工资汇入农民工个人账户,项目现场管理机构(建设办)进行督办。(四)建立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中标单位与劳务合作队伍、农民工三方必须依法订立并履行劳动合同,建立权责明确的劳动关系,必须明确劳动工资支付方式。劳动合同必须在工程开工当月或劳务合作队伍、农民工新进场当月签订。中标单位要当月将劳动合同报送给现场管理机构(建设办)农民工工资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纳入月度考核。现场管理机构(建设办)农民工工资管理领导小组要对标段承包单位的农民工劳动合同进行管理,加强对标段承包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指导和监督。任何单位都不得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损害农民工权益。(五)建立监督举报制度。在中标单位(项目部)驻地显目的位置公布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市级公路管理局、现场管理机构(建设办)的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若出现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情况,可逐级进行举报。第五条依法规范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保障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一)中标单位必须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二)强化各中标单位职业安全卫生的主体责任,要向新招用的农民工告知劳动安全、职业危害事项,发放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可能产生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造册登记。(三)加强农民工职业安全、劳动保护教育,增强农民工自我保护能力。(四)从事高危作业和特种作业的农民工要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现场管理机构(建设办)农民工工资管理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监管职责。(五)切实保护女工和未成年人权益,严格禁止使用童工。第六条加强制度落实管理,预防问题的出现。(一)现场管理机构(建设办)农民工工资管理领导小组要重点监控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除加强支付管理处,对农民工投诉、举报要及时查处,预防群发性问题的出现。若出现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一经核实,现场管理机构(建设办)可优先使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予解决,并在下次计量支付时补足保证金。(二)对出现或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包单位,现场管理机构(建设办)农民工工资管理领导小组要对其实施重点监控,并及时将拖欠工资情况上级农民工工资管理领导小组。现场管理机构(建设办)在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前要加强检查,预防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特别是在每年11月至次年2月要增加检查次数,彻底解决春节前农民工因工资拖欠而集中上访的问题。(三)各市级公路局农民工工资管理领导小组每季度要对辖区现场管理机构(建设办)农民工工资管理情况进行考核、指导;每年6月20日、12月20日前将本辖区农民工用工情况总结上报区公路管理局农民工工资管理领导小组。第七条责任追究。(一)中标单位与进场的劳务合作队伍、农民工三方没有依法订立劳动合同而参与工程施工作业的,现场管理机构(建设办)进行履约检查考核时不得将其履约评价等级评定为一般以上等次。(二)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并出现因拖欠工资造成农民工上访的中标单位包括因其合作的劳务合作队伍产生的将对其进行通报,列入黑名单档案,在路网工程、农村公路工程、公路养护工程新项目招标时,1-3年内不得通过资格审查。(三)因拖欠工资造成农民工到自治区政府或交通主管部门上访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管理项目的市级公路管理局取消当年年终考核前三名的评选资格。第八条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原《广西公路管理局公路工程建设农民工管理实施细则(路工程〔2006〕61号)》同时废止。第七章质疑、投诉材料格式质疑函(格式)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质疑事项:□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5.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诉人于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三、质疑基本情况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招标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代理机构名称: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的编号:采购项目的名称: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相关供应商:……被投诉人2: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编:地址:被投诉人1:邮编:地址:授权代表: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地址:邮编:供应商: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