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工作服中标结果公示(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2024)


一、项目编号:YK2024481
二、项目名称: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服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670913(元)
嵊州市骏奕服饰有限公司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惠民街268号二单元三楼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1
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服采购项目
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服采购项目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
670913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尧根,陈津晶,傅姣萍,周平(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俞银海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嵊州市骏奕服饰有限公司
28.6
30.4
32.0
30.5
28.6
30.02
60.0
90.02

1
杞县和创服饰有限公司
36.0
37.8
39.0
38.4
39.8
38.2
51.71
89.91

1
杭州路蒙实业有限公司
29.2
30.2
32.5
30.2
29.3
30.28
56.54
86.82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063.7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2399771
质疑联系人:万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5-82129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上虞区百官广场30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冯丹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675739466
质疑联系人:阮雨晴
质疑联系方式:18758328374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绍兴市上虞区体育场路18号
传 真:0575-82154859
联系人:谷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5-82130212
 

附件信息:

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服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定稿.doc1.3M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200.6K

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服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定稿.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YK2024481项目名称: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服采购项目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4抽取规则抽取规则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服装面料,皮革、毛皮等用料,军用、警用制服,劳保救灾物资3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批发服务,零售服务1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服装面料,皮革、毛皮等用料,军用、警用制服,劳保救灾物资2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2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1/1报价开标记录表(结果公告)报价文件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服采购项目(YK2024481)采购方式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4-09-2609:30:002024-09-2609:30:00开标地点开标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57开标室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57开标室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57开标室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57开标室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报价(总价,元)1杞县和创服饰有限公司杞县和创服饰有限公司杞县和创服饰有限公司杞县和创服饰有限公司778480(柒拾柒万捌仟肆佰捌拾元整)2杭州路蒙实业有限公司杭州路蒙实业有限公司杭州路蒙实业有限公司杭州路蒙实业有限公司712000(柒拾壹万贰仟元整)3嵊州市骏奕服饰有限公司嵊州市骏奕服饰有限公司嵊州市骏奕服饰有限公司嵊州市骏奕服饰有限公司670913(陆拾柒万零玖佰壹拾叁元整)1/1资格审查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录表项目名称: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服采购项目(YK202448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4-09-2609:30:00开标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57开标室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57开标室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57开标室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杞县和创服饰有限公司符合2杭州路蒙实业有限公司符合3嵊州市骏奕服饰有限公司符合1/1符合性审查记录表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名称: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服采购项目(YK2024481)采购方式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4-09-2609:30:002024-09-2609:30:00开标地点开标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57开标室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57开标室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57开标室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57开标室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57开标室序号供应商供应商供应商符合性情况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杞县和创服饰有限公司杞县和创服饰有限公司杞县和创服饰有限公司符合符合2杭州路蒙实业有限公司杭州路蒙实业有限公司杭州路蒙实业有限公司符合符合3嵊州市骏奕服饰有限公司嵊州市骏奕服饰有限公司嵊州市骏奕服饰有限公司符合符合签名:1/1技术商务评分明细1(专家1)项目名称: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服采购项目(YK2024481)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杞县和创服饰有限公司杭州路蒙实业有限公司嵊州市骏奕服饰有限公司1.1技术重要性参数评委根据投标产品的重要性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技术、功能要求”的偏离情况进行打分:“▲”为重要性指标及技术参数要求,评委根据投标产品的重要性指标及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技术、功能要求”的偏离情况结合样品进行打分,每满足一项得1分,最高6分。重要性技术要求及参数需在“技术响应及建议表”中逐条列出,以上参数指标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具有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或官网截图或产品彩页或原厂技术白皮书或配套试剂说明书等,参数需在佐证材料内着重标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表内响应内容为空头或仅拷贝粘贴响应均不得分。0-66.03.05.01.2技术一般性参数评委根据投标产品的一般性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技术、功能要求”的偏离情况进行打分:评委根据投标产品的一般性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第四部分中“9、一般性技术参数”的偏离情况结合样品进行打分,每满足一项得1分,最高6分。一般性技术要求及参数需在“技术响应及建议表”中逐条列出,以上产品指标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具有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或官网截图或产品彩页或原厂技术白皮书或配套试剂说明书等,参数需在佐证材料内着重标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表内响应内容为空头或仅拷贝粘贴响应均不得分。0-66.05.05.02.1.1技术投标样衣熨烫平整、表面清洁情况0-10.80.80.82.1.2技术投标样衣无漏缝、划破等其他有损外观的情况0-10.90.70.82.1.3技术投标样衣面料拼接经纬协调、自然情况0-10.90.60.72.1.4技术投标样衣里与面的平贴、无鼓凸、褶皱等情况0-10.80.70.72.1.5技术投标样衣的颜色符合招标文件要求。0-10.80.80.82.1.6技术投标样衣整套款式和版型设计配置协调,能较好地展现员工风采0-10.80.60.62.2.1技术样品西装版型单排二扣、枪驳领、下摆圆角、后双开叉满足情况;样品西裤版型常规无褶西裤、弧形腰、月牙袋满足情况0-10.80.70.62.2.2技术样品男衬衫商务衬衫、小方领、外翻明门襟、7粒扣满足情况;样品女衬衫商务衬衫、小方领、暗门襟、7粒扣满足情况0-10.80.60.62.2.3技术样品夏裤版型裤脚口两侧开叉以及前片后片长短对采购需求的满足情况0-10.90.00.02.2.4技术样品羽绒服版型常规款,长袖,保暖、超轻、防风以及防钻毛等情况0-10.90.60.72.2.5技术投标样衣锁扣眼满足扣眼开通、匀整美观0-10.80.60.72.2.6技术投标样衣缝合情况,要求缝合牢固、线迹饱满,针距均匀。0-10.80.60.73.1技术评委根据投标人是否安排专业量体师上门量体,是否承诺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将尺寸汇总整理,安排生产情况进行打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没有承诺函本项不得分。0-10.90.90.93.2技术评委根据投标方案中在特殊情况下,满足采购单位量体方面的其他要求(如因遇出差、请假等特殊情况,未能在指定量体时间内及时到场参加量体的采购单位工作人员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另行安排补量时间)情况进行打分。0-10.80.80.83.3技术评委根据投标方案中在量体裁衣的期间,现场派驻有经验的专业量体师、服装师协调解决包括设计、测量、记录等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并进行跟单登记等情况进行打分。0-10.70.60.64技术项目实施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是否具有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可操作性等(包括面料采购计划、面料检验计划、生产交货计划、发货验收包装计划、物流配送计划、质量保证措施计划等)进行评分。0-20.80.80.81/10技术商务资信评分明细表5技术售后服务评委根据投标人对质量目标措施的可行性、供货进度的安排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评分。0-10.80.80.86技术质保期本项目服装质保期为两年,投标人每延长半年得0.5分,最多得1分,质保期为两年的不得分。(提供质保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没有承诺函本项不得分)0-11.01.01.07商务认证证书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0-33.03.03.08商务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的一个得1.5分,最高得6分,没有不得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0-66.06.03.0合计合计合计0-4036.029.228.6专家(签名):2/10技术商务评分明细2(专家2)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杞县和创服饰有限公司杭州路蒙实业有限公司嵊州市骏奕服饰有限公司1.1技术重要性参数评委根据投标产品的重要性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技术、功能要求”的偏离情况进行打分:“▲”为重要性指标及技术参数要求,评委根据投标产品的重要性指标及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技术、功能要求”的偏离情况结合样品进行打分,每满足一项得1分,最高6分。重要性技术要求及参数需在“技术响应及建议表”中逐条列出,以上参数指标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具有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或官网截图或产品彩页或原厂技术白皮书或配套试剂说明书等,参数需在佐证材料内着重标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表内响应内容为空头或仅拷贝粘贴响应均不得分。0-66.03.05.01.2技术一般性参数评委根据投标产品的一般性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技术、功能要求”的偏离情况进行打分:评委根据投标产品的一般性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第四部分中“9、一般性技术参数”的偏离情况结合样品进行打分,每满足一项得1分,最高6分。一般性技术要求及参数需在“技术响应及建议表”中逐条列出,以上产品指标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具有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或官网截图或产品彩页或原厂技术白皮书或配套试剂说明书等,参数需在佐证材料内着重标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表内响应内容为空头或仅拷贝粘贴响应均不得分。0-66.05.05.02.1.1技术投标样衣熨烫平整、表面清洁情况0-10.90.70.82.1.2技术投标样衣无漏缝、划破等其他有损外观的情况0-10.90.70.82.1.3技术投标样衣面料拼接经纬协调、自然情况0-10.90.70.82.1.4技术投标样衣里与面的平贴、无鼓凸、褶皱等情况0-10.90.70.82.1.5技术投标样衣的颜色符合招标文件要求。0-10.90.70.82.1.6技术投标样衣整套款式和版型设计配置协调,能较好地展现员工风采0-10.80.60.72.2.1技术样品西装版型单排二扣、枪驳领、下摆圆角、后双开叉满足情况;样品西裤版型常规无褶西裤、弧形腰、月牙袋满足情况0-10.90.70.82.2.2技术样品男衬衫商务衬衫、小方领、外翻明门襟、7粒扣满足情况;样品女衬衫商务衬衫、小方领、暗门襟、7粒扣满足情况0-10.80.60.72.2.3技术样品夏裤版型裤脚口两侧开叉以及前片后片长短对采购需求的满足情况0-11.00.00.02.2.4技术样品羽绒服版型常规款,长袖,保暖、超轻、防风以及防钻毛等情况0-10.90.60.72.2.5技术投标样衣锁扣眼满足扣眼开通、匀整美观0-10.80.80.82.2.6技术投标样衣缝合情况,要求缝合牢固、线迹饱满,针距均匀。0-10.90.70.83.1技术评委根据投标人是否安排专业量体师上门量体,是否承诺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将尺寸汇总整理,安排生产情况进行打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没有承诺函本项不得分。0-11.01.01.03.2技术评委根据投标方案中在特殊情况下,满足采购单位量体方面的其他要求(如因遇出差、请假等特殊情况,未能在指定量体时间内及时到场参加量体的采购单位工作人员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另行安排补量时间)情况进行打分。0-10.80.70.73.3技术评委根据投标方案中在量体裁衣的期间,现场派驻有经验的专业量体师、服装师协调解决包括设计、测量、记录等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并进行跟单登记等情况进行打分。0-10.80.80.84技术项目实施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是否具有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可操作性等(包括面料采购计划、面料检验计划、生产交货计划、发货验收包装计划、物流配送计划、质量保证措施计划等)进行评分。0-21.81.61.75技术售后服务评委根据投标人对质量目标措施的可行性、供货进度的安排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评分。0-10.80.60.76技术质保期本项目服装质保期为两年,投标人每延长半年得0.5分,最多得1分,质保期为两年的不得分。(提供质保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没有承诺函本项不得分)0-11.01.01.07商务认证证书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0-33.03.03.08商务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的一个得1.5分,最高得6分,没有不得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0-66.06.03.0合计合计合计0-4037.830.230.44/10技术商务评分明细3(专家3)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杞县和创服饰有限公司杭州路蒙实业有限公司嵊州市骏奕服饰有限公司1.1技术重要性参数评委根据投标产品的重要性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技术、功能要求”的偏离情况进行打分:“▲”为重要性指标及技术参数要求,评委根据投标产品的重要性指标及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技术、功能要求”的偏离情况结合样品进行打分,每满足一项得1分,最高6分。重要性技术要求及参数需在“技术响应及建议表”中逐条列出,以上参数指标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具有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或官网截图或产品彩页或原厂技术白皮书或配套试剂说明书等,参数需在佐证材料内着重标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表内响应内容为空头或仅拷贝粘贴响应均不得分。0-66.03.05.01.2技术一般性参数评委根据投标产品的一般性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技术、功能要求”的偏离情况进行打分:评委根据投标产品的一般性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第四部分中“9、一般性技术参数”的偏离情况结合样品进行打分,每满足一项得1分,最高6分。一般性技术要求及参数需在“技术响应及建议表”中逐条列出,以上产品指标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具有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或官网截图或产品彩页或原厂技术白皮书或配套试剂说明书等,参数需在佐证材料内着重标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表内响应内容为空头或仅拷贝粘贴响应均不得分。0-66.05.05.02.1.1技术投标样衣熨烫平整、表面清洁情况0-11.01.01.02.1.2技术投标样衣无漏缝、划破等其他有损外观的情况0-11.01.01.02.1.3技术投标样衣面料拼接经纬协调、自然情况0-11.01.01.02.1.4技术投标样衣里与面的平贴、无鼓凸、褶皱等情况0-11.01.01.02.1.5技术投标样衣的颜色符合招标文件要求。0-11.00.51.02.1.6技术投标样衣整套款式和版型设计配置协调,能较好地展现员工风采0-11.00.50.52.2.1技术样品西装版型单排二扣、枪驳领、下摆圆角、后双开叉满足情况;样品西裤版型常规无褶西裤、弧形腰、月牙袋满足情况0-11.01.01.02.2.2技术样品男衬衫商务衬衫、小方领、外翻明门襟、7粒扣满足情况;样品女衬衫商务衬衫、小方领、暗门襟、7粒扣满足情况0-11.01.01.02.2.3技术样品夏裤版型裤脚口两侧开叉以及前片后片长短对采购需求的满足情况0-11.00.00.02.2.4技术样品羽绒服版型常规款,长袖,保暖、超轻、防风以及防钻毛等情况0-11.01.01.02.2.5技术投标样衣锁扣眼满足扣眼开通、匀整美观0-11.01.01.02.2.6技术投标样衣缝合情况,要求缝合牢固、线迹饱满,针距均匀。0-11.00.50.53.1技术评委根据投标人是否安排专业量体师上门量体,是否承诺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将尺寸汇总整理,安排生产情况进行打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没有承诺函本项不得分。0-11.01.01.03.2技术评委根据投标方案中在特殊情况下,满足采购单位量体方面的其他要求(如因遇出差、请假等特殊情况,未能在指定量体时间内及时到场参加量体的采购单位工作人员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另行安排补量时间)情况进行打分。0-11.01.01.03.3技术评委根据投标方案中在量体裁衣的期间,现场派驻有经验的专业量体师、服装师协调解决包括设计、测量、记录等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并进行跟单登记等情况进行打分。0-11.01.01.04技术项目实施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是否具有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可操作性等(包括面料采购计划、面料检验计划、生产交货计划、发货验收包装计划、物流配送计划、质量保证措施计划等)进行评分。0-21.01.01.05技术售后服务评委根据投标人对质量目标措施的可行性、供货进度的安排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评分。0-11.01.01.06技术质保期本项目服装质保期为两年,投标人每延长半年得0.5分,最多得1分,质保期为两年的不得分。(提供质保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没有承诺函本项不得分)0-11.01.01.07商务认证证书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0-33.03.03.08商务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的一个得1.5分,最高得6分,没有不得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0-66.06.03.0合计合计合计0-4039.032.532.06/10技术商务评分明细4(专家4)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杞县和创服饰有限公司杭州路蒙实业有限公司嵊州市骏奕服饰有限公司1.1技术重要性参数评委根据投标产品的重要性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技术、功能要求”的偏离情况进行打分:“▲”为重要性指标及技术参数要求,评委根据投标产品的重要性指标及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技术、功能要求”的偏离情况结合样品进行打分,每满足一项得1分,最高6分。重要性技术要求及参数需在“技术响应及建议表”中逐条列出,以上参数指标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具有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或官网截图或产品彩页或原厂技术白皮书或配套试剂说明书等,参数需在佐证材料内着重标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表内响应内容为空头或仅拷贝粘贴响应均不得分。0-66.03.05.01.2技术一般性参数评委根据投标产品的一般性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技术、功能要求”的偏离情况进行打分:评委根据投标产品的一般性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第四部分中“9、一般性技术参数”的偏离情况结合样品进行打分,每满足一项得1分,最高6分。一般性技术要求及参数需在“技术响应及建议表”中逐条列出,以上产品指标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具有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或官网截图或产品彩页或原厂技术白皮书或配套试剂说明书等,参数需在佐证材料内着重标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表内响应内容为空头或仅拷贝粘贴响应均不得分。0-66.05.05.02.1.1技术投标样衣熨烫平整、表面清洁情况0-10.90.70.82.1.2技术投标样衣无漏缝、划破等其他有损外观的情况0-10.90.70.82.1.3技术投标样衣面料拼接经纬协调、自然情况0-10.90.60.82.1.4技术投标样衣里与面的平贴、无鼓凸、褶皱等情况0-10.90.60.82.1.5技术投标样衣的颜色符合招标文件要求。0-11.01.01.02.1.6技术投标样衣整套款式和版型设计配置协调,能较好地展现员工风采0-10.80.60.72.2.1技术样品西装版型单排二扣、枪驳领、下摆圆角、后双开叉满足情况;样品西裤版型常规无褶西裤、弧形腰、月牙袋满足情况0-10.90.60.72.2.2技术样品男衬衫商务衬衫、小方领、外翻明门襟、7粒扣满足情况;样品女衬衫商务衬衫、小方领、暗门襟、7粒扣满足情况0-10.90.60.72.2.3技术样品夏裤版型裤脚口两侧开叉以及前片后片长短对采购需求的满足情况0-11.00.00.02.2.4技术样品羽绒服版型常规款,长袖,保暖、超轻、防风以及防钻毛等情况0-10.90.60.72.2.5技术投标样衣锁扣眼满足扣眼开通、匀整美观0-10.90.60.72.2.6技术投标样衣缝合情况,要求缝合牢固、线迹饱满,针距均匀。0-10.90.60.83.1技术评委根据投标人是否安排专业量体师上门量体,是否承诺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将尺寸汇总整理,安排生产情况进行打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没有承诺函本项不得分。0-11.01.01.03.2技术评委根据投标方案中在特殊情况下,满足采购单位量体方面的其他要求(如因遇出差、请假等特殊情况,未能在指定量体时间内及时到场参加量体的采购单位工作人员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另行安排补量时间)情况进行打分。0-11.01.01.03.3技术评委根据投标方案中在量体裁衣的期间,现场派驻有经验的专业量体师、服装师协调解决包括设计、测量、记录等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并进行跟单登记等情况进行打分。0-11.01.01.04技术项目实施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是否具有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可操作性等(包括面料采购计划、面料检验计划、生产交货计划、发货验收包装计划、物流配送计划、质量保证措施计划等)进行评分。0-21.51.01.05技术售后服务评委根据投标人对质量目标措施的可行性、供货进度的安排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评分。0-11.01.01.06技术质保期本项目服装质保期为两年,投标人每延长半年得0.5分,最多得1分,质保期为两年的不得分。(提供质保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没有承诺函本项不得分)0-11.01.01.07商务认证证书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0-33.03.03.08商务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的一个得1.5分,最高得6分,没有不得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0-66.06.03.0合计合计合计0-4038.430.230.58/10技术商务评分明细5(专家5)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杞县和创服饰有限公司杭州路蒙实业有限公司嵊州市骏奕服饰有限公司1.1技术重要性参数评委根据投标产品的重要性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技术、功能要求”的偏离情况进行打分:“▲”为重要性指标及技术参数要求,评委根据投标产品的重要性指标及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技术、功能要求”的偏离情况结合样品进行打分,每满足一项得1分,最高6分。重要性技术要求及参数需在“技术响应及建议表”中逐条列出,以上参数指标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具有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或官网截图或产品彩页或原厂技术白皮书或配套试剂说明书等,参数需在佐证材料内着重标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表内响应内容为空头或仅拷贝粘贴响应均不得分。0-66.03.06.01.2技术一般性参数评委根据投标产品的一般性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技术、功能要求”的偏离情况进行打分:评委根据投标产品的一般性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第四部分中“9、一般性技术参数”的偏离情况结合样品进行打分,每满足一项得1分,最高6分。一般性技术要求及参数需在“技术响应及建议表”中逐条列出,以上产品指标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具有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或官网截图或产品彩页或原厂技术白皮书或配套试剂说明书等,参数需在佐证材料内着重标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表内响应内容为空头或仅拷贝粘贴响应均不得分。0-66.05.05.02.1.1技术投标样衣熨烫平整、表面清洁情况0-11.00.80.82.1.2技术投标样衣无漏缝、划破等其他有损外观的情况0-11.01.01.02.1.3技术投标样衣面料拼接经纬协调、自然情况0-11.00.60.62.1.4技术投标样衣里与面的平贴、无鼓凸、褶皱等情况0-11.00.60.52.1.5技术投标样衣的颜色符合招标文件要求。0-11.01.00.72.1.6技术投标样衣整套款式和版型设计配置协调,能较好地展现员工风采0-11.00.40.52.2.1技术样品西装版型单排二扣、枪驳领、下摆圆角、后双开叉满足情况;样品西裤版型常规无褶西裤、弧形腰、月牙袋满足情况0-11.00.20.62.2.2技术样品男衬衫商务衬衫、小方领、外翻明门襟、7粒扣满足情况;样品女衬衫商务衬衫、小方领、暗门襟、7粒扣满足情况0-10.90.60.52.2.3技术样品夏裤版型裤脚口两侧开叉以及前片后片长短对采购需求的满足情况0-11.00.00.02.2.4技术样品羽绒服版型常规款,长袖,保暖、超轻、防风以及防钻毛等情况0-11.00.60.62.2.5技术投标样衣锁扣眼满足扣眼开通、匀整美观0-11.00.80.72.2.6技术投标样衣缝合情况,要求缝合牢固、线迹饱满,针距均匀。0-11.00.50.83.1技术评委根据投标人是否安排专业量体师上门量体,是否承诺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将尺寸汇总整理,安排生产情况进行打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没有承诺函本项不得分。0-11.01.00.73.2技术评委根据投标方案中在特殊情况下,满足采购单位量体方面的其他要求(如因遇出差、请假等特殊情况,未能在指定量体时间内及时到场参加量体的采购单位工作人员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另行安排补量时间)情况进行打分。0-11.00.80.53.3技术评委根据投标方案中在量体裁衣的期间,现场派驻有经验的专业量体师、服装师协调解决包括设计、测量、记录等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并进行跟单登记等情况进行打分。0-11.01.00.54技术项目实施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是否具有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可操作性等(包括面料采购计划、面料检验计划、生产交货计划、发货验收包装计划、物流配送计划、质量保证措施计划等)进行评分。0-21.90.60.65技术售后服务评委根据投标人对质量目标措施的可行性、供货进度的安排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评分。0-11.00.81.06技术质保期本项目服装质保期为两年,投标人每延长半年得0.5分,最多得1分,质保期为两年的不得分。(提供质保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没有承诺函本项不得分)0-11.01.01.07商务认证证书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0-33.03.03.08商务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的一个得1.5分,最高得6分,没有不得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0-66.06.03.0合计合计合计0-4039.829.328.610/10得分汇总表政府采购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服采购项目(YK2024481)最高限价:800000元序号供应商报价(总价,元)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3嵊州市骏奕服饰有限公司670913元(陆拾柒万零玖佰壹拾叁元整)30.0260.0090.021√1杞县和创服饰有限公司778480元(柒拾柒万捌仟肆佰捌拾元整)38.251.7189.9122杭州路蒙实业有限公司712000元(柒拾壹万贰仟元整)30.2856.5486.823评审专家(签名):2024年09月26日1/1\n\n\n采购单位:\n\n\n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服采购项目\n招标文件\n\n招标编号:YK2024481 \n采购方式:公开招标\n\n采 购 人: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n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n\n目 录\n\n3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n\n\n7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n\n\n12一、总则\n\n\n12二、招标文件\n\n\n14三、投标文件的编制\n\n\n17四、投标文件的递交\n\n\n17五、开标\n\n\n18六、资格审查\n\n\n18七、评标\n\n\n23八、定 标\n\n\n23九、合同签订及其他\n\n\n24十、质疑与投诉\n\n\n26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n\n\n32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n\n\n43第五部分 采购合同\n\n\n58第六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n\n\n\n\n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n\n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服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公告\n\n公告日期:2024年9月5日\n\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委托,现就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n\n一. 招标项目编号: YK2024481 \n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公开招标 \n\n三. 招标项目概况:\n 序号\n 项目名称\n 数量\n 单位\n 预算金额(万元)\n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n 最高限价(万元)\n 备注\n\n 1\n 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服采购项目\n 1\n 项\n 80\n 2024年度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作服(包括西装、西裤、短袖衬衫、长袖衬衫、羽绒服等)\n 80\n /\n\n\n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n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n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n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n\n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采购人负责审查。\n\n五.投标获取采购文件\n\n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9月26日上午9:30之前获取。\n\n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n\n提示:\n\n将拒绝接受未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n\n招标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或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采购公告页面中下载。\n\n六、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n\n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n\n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n\n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n\n注:供应商先要申领CA,取得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管理学习专题》。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立即办理。\n\n《CA管理学习专题》:\n\nhttps://edu.zcygov.cn/luban/ca?utm=web-government-front.380aac0a.0.0.fc2b6aa0b6e211ebbdb0dd007730dd44\n\n《CA驱动和申领流程》:\n\n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n投标文件制作:\n\n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n\n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n\n《电子投标工具》:\n\n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n《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需登录账号后查看)\n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tree?tag=AG1DtGwBFdiHxlNdhY0r\n4.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n\n5.投标人可指派授权代表递交备份文件,授权代表递交备份文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递交。\n\n6.特别提醒\n\n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n\n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n七、投标截止时间及要求: 2024 年 9 月 26 日 上 午 9 时 30 分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n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4 年 9 月 26 日上 午 9 时 30 分整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357 开标室开标。\n\n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当日10:00 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当日10:00 前)解密失败,则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上传投标人提供的备份文件。备份文件(后缀名为.bfbs)须存储在U盘中,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用信封进行密封并盖章,由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若电子投标文件正常解锁,则U盘退还给供应商;若解锁失败,则由采购代理机构将U盘中的备份文件上传,该U盘将由采购代理机构保存。\n本次开标(不)提供现场视频。\n\n九. 投标保证金:无\n\n十.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n\n十一.联系方式:\n\n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n\n项目联系人(询问):冯丹\n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675739466\n质疑联系人:阮雨晴\n质疑联系方式:18758328374 \n\n地址:绍兴市上虞区江东北路588号百官广场30楼\n\n2、采购人名称: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n项目联系人(询问):黄女士 \n\n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2399771 \n质疑联系人:万女士 \n质疑联系方式:0575-82129006 \n\n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n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n\n名称: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n\n联系人:谷先生\n\n监督投诉电话:0575-82130212\n\n传真:0575-82154859\n地址:绍兴市上虞区体育场路18号\n\n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n\n前附表\n 序号\n 项目\n 内容\n\n 1\n 项目名称\n 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服采购项目\n\n 2\n 项目实施时间\n 自合同签订起至合同履行完毕\n\n 3\n 最高限价\n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 80 万元。\n\n 4\n 资格审查方式\n 资格审查是指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n\n 5\n 踏勘现场\n 本项目 不组织现场 踏勘\n\n 6\n 询问\n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n\n 7\n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n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或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n\n 8\n 投标文件组成\n 投标人向采购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n\n 9\n 评标办法\n 综合评分法\n\n 10\n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及截止时间\n 详见招标公告\n\n 11\n 开标时间、地点\n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n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n\n 12\n 投标有效期\n 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n\n 13\n 履约保证金\n 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n\n 14\n 采购及中标公告发布媒体\n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n 15\n 质疑\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的规定:\n\n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n\n投标人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n\n 16\n 投诉\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n\n 17\n 特别说明\n 投标人应无条件的、认真仔细地阅读本招标文件及其澄清答疑、修改答复的补充文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诚信投标的原则,针对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合同条款等各项内容进行确认,如有偏离,应如实填写响应偏离表。\n\n该项目中标公示期间,投标人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便由此获得资料并作为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质)疑或投诉或法院起诉的理由,均属于非法索取的依据。\n\n招标文件中凡标注“★”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n\n 18\n 招标代理服务费\n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按下列货物招标计算方式计取。\n服务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n货物招标\n服务招标\n工程招标\n100以下\n1.5%\n1.5%\n1.0%\n100—500\n1.1%\n0.8%\n0.7%\n500—1000\n0.8%\n0.45%\n0.55%\n1000—5000\n0.5%\n0.25%\n0.35%\n5000—10000\n0.25%\n0.1%\n0.2%\n10000——100000\n0.05%\n0.05%\n0.05%\n1000000以上\n0.01%\n0 .01%\n0.01%\n结算方式及时间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n\n 19\n 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n 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证书发布平台的投标产品认证证书查询截图;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第16号);证书发布平台详见《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品目的(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投标人须按上款要求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规定网站证书查询截图,否则将作为无效标处理。\n\n 20\n 支\n\n持\n\n中\n\n小\n\n企\n\n业\n\n\n 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n\n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n\n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n\n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n\n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n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附件11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3)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n根据财政部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货物和服务项目中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按10%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4%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n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n\n 21\n 是否允许分包\n 本项目 不允许 分包\n\n 22\n 是否提供样品\n 本项目需要提供样品\n样品清单:\n(1)羽绒服(男女式)各1件;\n(2)秋冬西装(套)(男女式)各1套;\n(3)长短袖衬衫(男女式)各1件;\n(4)夏裤(男女式)/夏裙各1条;\n(5)秋冬西装、春秋西装、衬衫、夏裤/夏裙小样各1块。\n\n2、样品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应隐去包括生产厂家名称、地址、商标(品牌)、投标人名称等投标人特有的标识,工作人员将样品按投标人签到顺序进行编号,评委按编号进行打分);\n3、中标供应商的实物样品由采购人保管封存,并作为验收的标准;未中标供应商的实物样品在开标结束后由投标单位在当天自行取回,若不及时取回,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有权安排处置样品;\n4、样品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室指定位置,投标人样品送达后,须在样品签收登记表上进行登记,样品签收时登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通知投标人取回样品。\n\n 23\n 是否提供演示\n 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演示。\n\n 24\n 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n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n\n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n\n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n\n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n\n 25\n 金融支持\n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企业若有融资意向,可登录政采云平台融资服务(https://jinrong.zcygov.cn/),查看相应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n\n 26\n 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n 本次项目采购所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均应符合《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要求,必要时由采购人在履约验收环节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供应商出具检测报告。\n\n 27\n 预付款\n 本项目涉及预付款,预付款比例为 40 %\n\n \n \n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第二条第五点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预付款比例”的规定:\n1、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n2、项目涉及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的,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要求中标人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采购人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40%-70%的合同款作为预付款(项目为分年安排预算的,预付款按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上述比例执行);项目如以人工投入为主,采购人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20%-70%的合同款作为预付款。\n3、本项目涉及投标人为大型企业,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相应字样应在合同中体现)。\n4、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应提交相应申请函经采购人确认后,可不适用前述规定。\n\n 28\n 其他\n 1、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皆需提供正反面,否则按不提供处理\n2、本项目货物如涉及柴油动力移动源,应当符合低排放要求。\n\n\n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将不作变动。\n\n一、总则\n\n项目说明\n\n项目说明见前附表所述。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已在法定时间内提出。\n\n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n\n1.3本招标文件所称公章是指单位法定名称章或者冠以单位法定名称的电子公章。\n\n1.4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n\n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n\n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n\n采购方式\n\n公开招标。\n\n投标费用\n\n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涉及投标的一切费用(招标文件有其他相反规定除外)。\n二、招标文件\n\n招标文件的构成\n\n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n\n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n\n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n\n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n\n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n\n第五部分 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n\n第六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n\n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包括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等。\n\n招标文件的解释\n\n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将通过招标公告发布网站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n\n采购代理机构如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n\n不论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发送的资料文件,还是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均采用书面形式。\n\n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n\n从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各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在公告发布网站查看。若有必要,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n\n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计算错误等内容,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并要求投标人作电子澄清(询标由专家在政采云系统上发起询标函,投标人在澄清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复);投标人的电子澄清,应由法定代表人进行电子签章(也可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扫描后上传),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澄清的内容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n\n投标报价\n\n投标报价应包含项目所需全部货物、服务,不得缺漏,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含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保修以及招标代理费等一切税金和费用),如有漏报,视同已包含在其投标报价中。\n\n其他费用处理\n\n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n\n投标货币\n\n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报价应是唯一的,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n\n三、投标文件的编制\n\n投标文件的语言\n\n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n投标文件的组成\n\n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n\n资格文件包括以下内容:\n\n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并对相应文件签字的(签字是指线下签字扫描后上传或者线上进行电子签章),只需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则应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n\n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或其他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登记证(或其他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只需提供改革后取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n\n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n\n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n\n投标人承诺函;\n\n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n\n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n\n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格式见附件)。\n\n商务技术文件,本次招标需要投标人提供以下项所列的技术文件:\n\n评分对应表(格式见附件,主要用于评委对应评分内容)\n\n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中资信分自评表(格式见附件);\n\n投标项目明细清单(含货物、服务等)(格式见附件);\n\n技术响应及建议表(格式见附件);\n\n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n\n技术参数(参数证明资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n\n样品情况;\n\n量体裁衣方案;\n\n项目实施方案;\n\n售后服务;\n\n质保期;\n\n款式确定承诺函(格式见附件);\n\n认证证书;\n\n类似业绩;\n投标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 \n\n注:以上内容应与评标办法中内容具有一致性。\n\n如果本项目涉及硬件设备采购,还需提供相关设备完整配置方案(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主要技术参数等),提供主要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证明材料(如官网截图、产品彩页、原厂技术说明等),明确表示该项指标所涉及的软硬件是标准配置还是选择配置。\n\n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对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中所提出各项要求进行答复、说明和解释。如果投标人在技术偏离表中注明无偏离,评标结束后、签订采购合同前又认为其实际产品与投标技术需求不一致的,视为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了实质性修改,其投标将被追认为无效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将把这一情况报送采购监管部门。实质性指标、关键性指标和重要指标需提供证明材料,如技术偏离表中仅复制粘贴而未说明或提供证明材料的,其产生的影响直至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n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n\n投标函(格式见附件);\n\n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n\n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n投标有效期\n\n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传输的或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后未提供备份文件或者备份文件也出现异常情况无法进行评审的,亦视为放弃投标。\n投标文件上传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前附表所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n\n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n\n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列入不良行为记录:\n\n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n\n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的;\n\n擅自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确认的条款;\n\n中标人未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n\n未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n\n投标人采取提供虚假资料等不正当手段的;\n\n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的。\n\n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n\n按招标文件9.1条、9.2条、9.3条要求提供的各种文件,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n投标文件须按附件格式要求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应写全称。(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应采用电子签章)\n\n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代理机构要求进行,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所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予以确认。\n\n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n\n 投标文件的形式\n\n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传输。 \n\n四、投标文件的递交\n\n投标截止期\n\n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传输,以纸质、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为应对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等异常情况,投标人可指派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交备份文件。\n采购人因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将以公告形式通知。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n\n投标文件的修改、撤销\n\n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交易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交易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n\n五、开标\n\n开标\n\n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在三家(含)以上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进行开标。\n\n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若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则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上传投标人提供的备份文件。备份文件(后缀名为.bfbs)须存储在U盘中,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用信封进行密封并盖章,由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n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及有关人员参加。\n\n本项目为电子投标项目,投标人一般不需要参加现场投标和开标,若投标人需要指派授权代表递交备份文件,则授权代表应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递交备份文件。 若电子投标文件正常解锁,则U盘退还给供应商;若解锁失败,则由采购代理机构将U盘中的备份文件上传,该U盘将由采购代理机构保存。\n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n\n六、资格审查\n\n资格审查\n\n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n\n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n\n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开标后评标前的信用记录,经查询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投标无效;\n\n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投标人资格审查意见表》,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n\n七、评标\n\n评标原则\n\n竞争优选;\n\n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n价格合理,方案、产品先进可行;\n反对不正当竞争。\n\n评标组织\n\n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n\n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推选产生的组长主持。\n\n本次评标为在线评标。\n\n评标办法\n\n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n\n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n\n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n\n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主要条款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内容、项目建设质量,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n\n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判定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n\n即按《评分标准》确定的标准,以经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技术和商务评估,并综合进行比较与评价。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5}13号)规定,“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审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n\n修正原则\n\n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n\n投标文件中投标(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开标)一览表为准;\n\n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n\n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n\n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n\n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 《政府采购产品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n\n投标文件的澄清\n\n评审中因投标文件含义不明、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计算错误等内容需要供应商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供应商应当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n\n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的数据电文必须进行电子签章。\n\n无效投标\n\n经过审查,凡不符合有关规定,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存在以下重大偏离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将因未通过资格性或符合性审查而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n\n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n\n《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填写不全、错误、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公章和签字或盖章缺一不可); \n\n个体工商户的身份证明与营业执照不一致的;\n\n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公章或填写不全的;\n\n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n\n因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主要实质性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法评审的;\n\n出现同一标的物或本次招标产品(服务)内的主要产品(重要组成部分)出现技术、商务描述不一致或前后描述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为无法评审的;\n\n投标详细配置清单响应表不真实填写或弄虚作假的;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n\n对招标产品技术规格未详细应答,致使其技术文件无法评审的;\n\n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n\n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提供线上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n\n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n\n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资料”部分中出现《开标一览表》或《投标报价明细表》相关内容的;\n\n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差或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即“★”的关键性指标及技术参数要求负偏离或缺漏;\n\n投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修正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n\n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n\n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n\n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n\n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n\n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n\n不同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的,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报名或网上投标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有串通投标嫌疑的。\n\n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n废标\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n\n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n\n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n\n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n\n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n\n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n\n中止电子交易活动和重新组织采购\n\n26.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n\n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n\n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n\n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n\n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n\n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n\n26.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n\n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n\n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n\n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采购人不得在中标人确定前,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n\n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委人员之外;\n\n投标人相互之间,或与采购人相互不得串通投标,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n\n评标委员会不向投标人解释未中标的原因;\n\n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n\n八、定 标\n\n28.1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规定提出中标候选人排序。\n\n28.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n\n28.3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n\n28.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n\n28.5中标人应携带介绍信自行前往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n\n28.6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n九、合同签订及其他\n\n29.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n\n29.2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n\n30.履约保证金\n\n采购合同条款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n\n31.验收\n\n31.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n\n31.2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n\n31.3采购人负责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n\n32.货款结算方式\n\n付款方式:采购人与中标人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进行项目款项的支付。\n\n33.售后服务考核\n\n采购代理机构将配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定期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达不到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技术文件规定的,一经查实,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相应处罚。\n\n十、质疑与投诉\n\n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n\n34.供应商询问\n\n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n\n35.供应商质疑\n\n35.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n\n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n35.2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n\n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n\n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n\n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n\n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n\n提出质疑的日期。\n\n未按上述内容填写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n\n35.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n\n35.4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n\n36供应商投诉\n\n36.1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诉将不予受理。\n\n36.2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n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n\n第一章 评标办法\n\n一、本次招标将按下列第 1 种评标办法进行评标:\n\n1、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评分标准》规定的评分因素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以商务技术分和报价分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最高总得分相同的,以报价低者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最高总得分且报价相同的,以技术指标优者作为中标候选人;无法确定技术指标优劣的,则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n\n2、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以评审后最低评标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最低报价相同的,以技术指标优者作为中标候选人;无法确定技术指标优劣的,则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n\n二、本次评标采用百分制计分,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n\n第二章 评分标准\n\n一、报价文件评分标准(60分)\n\n报价文件主要是对投标人的有效报价进行评议,其评分标准及分值设置规则如下:\n\n1、本次招标最高限价规定如下:\n\n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捌拾万元整 (小写 800000.00 元)。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市场价格的调查设定,并且不高于本项目财政预算。\n\n2、投标人的报价在最高限价内的,为有效报价。\n\n3、本次评标设有最佳报价。最佳报价确定方式:根据所有入围投标人有效报价中的最低报价作为最佳报价。\n\n4、最佳报价者的报价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与最佳报价相比,按下列方法计算其报价分:\n\n投标价格分=(最佳报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n\n5、当投标(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报价不一致时,以投标(开标)一览表为准,报价明细表报价予以修正并由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拒绝修正或确认的,则做无效标处理。\n\n6、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该投标报价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且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赠送等字样(明细出现“0”元,视同赠送),如出现则做无效投标处理。\n\n7、投标价格的合理性: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n8、价格扣除: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具体品目确定相应标准。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n\n根据财政部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货物和服务项目中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按10%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4%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中标价及合同价仍以其投标报价为准)\n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n二、商务技术文件评标内容及标准(40分)\n\n1、评分细则\n\n 评分\n\n项目\n 评标要点及说明\n 分值\n\n 技术\n\n(31分)\n 技术参数\n 重要性参数\n 评委根据投标产品的重要性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技术、功能要求”的偏离情况进行打分:\n“▲”为重要性指标及技术参数要求,评委根据投标产品的重要性指标及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技术、功能要求”的偏离情况结合样品进行打分,每满足一项得1分,最高6分。\n\n重要性技术要求及参数需在“技术响应及建议表”中逐条列出,以上参数指标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具有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或官网截图或产品彩页或原厂技术白皮书或配套试剂说明书等,参数需在佐证材料内着重标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表内响应内容为空头或仅拷贝粘贴响应均不得分。\n 6\n\n \n \n 一般性参数\n 评委根据投标产品的一般性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技术、功能要求”的偏离情况进行打分:\n评委根据投标产品的一般性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第四部分中“9、一般性技术参数”的偏离情况结合样品进行打分,每满足一项得1分,最高6分。\n一般性技术要求及参数需在“技术响应及建议表”中逐条列出,以上产品指标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具有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或官网截图或产品彩页或原厂技术白皮书或配套试剂说明书等,参数需在佐证材料内着重标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表内响应内容为空头或仅拷贝粘贴响应均不得分。\n 6\n\n \n 样品情况\n 版型设计\n 投标样衣熨烫平整、表面清洁情况\n 1\n\n \n \n \n 投标样衣无漏缝、划破等其他有损外观的情况\n 1\n\n \n \n \n 投标样衣面料拼接经纬协调、自然情况\n 1\n\n \n \n \n 投标样衣里与面的平贴、无鼓凸、褶皱等情况\n 1\n\n \n \n \n 投标样衣的颜色符合招标文件要求。\n 1\n\n \n \n \n 投标样衣整套款式和版型设计配置协调,能较好地展现员工风采\n 1\n\n \n \n 制作工艺\n 样品西装版型单排二扣、枪驳领、下摆圆角、后双开叉满足情况;样品西裤版型常规无褶西裤、弧形腰、月牙袋满足情况\n 1\n\n \n \n \n 样品男衬衫商务衬衫、小方领、外翻明门襟、7粒扣满足情况;样品女衬衫商务衬衫、小方领、暗门襟、7粒扣满足情况\n 1\n\n \n \n \n 样品夏裤版型裤脚口两侧开叉以及前片后片长短对采购需求的满足情况\n 1\n\n \n \n \n 样品羽绒服版型常规款,长袖,保暖、超轻、防风以及防钻毛等情况\n 1\n\n \n \n \n 投标样衣锁扣眼满足扣眼开通、匀整美观\n 1\n\n \n \n \n 投标样衣缝合情况,要求缝合牢固、线迹饱满,针距均匀。\n 1\n\n \n 量体裁衣方案\n 评委根据投标人是否安排专业量体师上门量体,是否承诺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将尺寸汇总整理,安排生产情况进行打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没有承诺函本项不得分。\n 1\n\n \n \n 评委根据投标方案中在特殊情况下,满足采购单位量体方面的其他要求(如因遇出差、请假等特殊情况,未能在指定量体时间内及时到场参加量体的采购单位工作人员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另行安排补量时间)情况进行打分。\n 1\n\n \n \n 评委根据投标方案中在量体裁衣的期间,现场派驻有经验的专业量体师、服装师协调解决包括设计、测量、记录等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并进行跟单登记等情况进行打分。\n 1\n\n \n 项目实施方案\n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是否具有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可操作性等(包括面料采购计划、面料检验计划、生产交货计划、发货验收包装计划、物流配送计划、质量保证措施计划等)进行评分。\n 2\n\n \n 售后服务\n 评委根据投标人对质量目标措施的可行性、供货进度的安排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评分。\n 1\n\n \n 质保期\n 本项目服装质保期为两年,投标人每延长半年得0.5分,最多得1分,质保期为两年的不得分。(提供质保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没有承诺函本项不得分)\n 1\n\n 商务\n\n资信\n\n(9分)\n 资信\n\n(9分)\n 认证证书(具体详见商务要求表)\n 3\n\n \n \n 类似业绩(具体详见资信要求表)\n 6\n\n\n2、商务要求表(对应评分标准)\n 商务资信\n 认证证书\n 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的每项得1 分,最高得3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n 3\n\n \n 类似业绩\n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的一个得1.5分,最高得6分,没有不得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n 6\n\n\n注:\n\n1、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资信分为客观分,也需独立进行评价并核对分值,最终分值需一致。\n\n2、所有文件、合同、证书、资质等需要真实有效。中标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需提供以上证明文件原件,若发现资料作假的取消中标资格。\n\n3、商务要求表格式仅作参考,采购人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n\n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n第一章 技术规范及要求\n一、该项目主要是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服装的采购,数量、质地、成分、棉支等详见采购人提供的下列一览表《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服装采购一览表》。(注:实际数量以量衣人数为准)\n\n 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服装采购参数一览表\n 序号\n 项目名称\n 面料成分\n 颜色\n 辅料\n 版型\n 锁扣眼\n 缝合\n\n 1\n 男秋冬西装(套)\n1衣+2裤\n ▲80%羊毛 、10%羊绒、9.5%聚酯纤维、0.5%导电锦纶,支数100支、克重270克、双经双纬织法\n 深藏青色\n ▲涤粘里布、天然牛角扣、海莎垫肩、科德宝胸衬、高士线、YKK拉链或同等次辅料\n 衣:单排二扣、枪驳领、下摆圆角、后双开叉。\n\n裤:常规无褶西裤\n 扣眼开通、匀整美观 \n 缝合牢固、线迹饱满,针距均匀\n\n 2\n 男春夏西装\n1件\n \n \n \n 衣:单排二扣、枪驳领、下摆圆角、后双开叉\n \n \n\n 3\n 女秋冬西装(套)\n1衣+2裤\n \n \n \n 衣:单排一扣、枪驳领、下摆圆角、后部开叉、袖口订1粒扣。\n\n裤:常规无褶西裤、弧形腰、月牙袋\n \n \n\n 4\n 女春夏西装\n1件\n \n \n \n 衣:单排一扣、枪驳领、下摆圆角、后部开叉、袖口拼色,3扣真开叉\n \n \n\n 5\n 男、女长袖衬衫各2件\n ▲100%棉,支纱140/3*140/3;成衣免烫工艺\n 纯白\n 高士线、天然贝壳扣纽扣或同等次辅料\n 男衬衫:商务衬衫、小方领、外翻明门襟、7粒扣。女衬衫;商务衬衫、小方领、暗门襟、7粒扣\n \n \n\n 6\n 男、女短袖衬衫各3件\n ▲100%棉,支纱140/3*140/3;成衣免烫工艺\n 纯白\n 高士线、天然贝壳扣纽扣或同等次辅料\n 男衬衫:商务衬衫、小方领、外翻明门襟、7粒扣。女衬衫;商务衬衫、小方领、暗门襟、7粒扣\n \n \n\n 7\n 男、女夏裤各2条(女其中一条夏裤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为夏裙)\n ▲78.5%涤纶(含冰凉丝)、10.8%莫代尔、8%粘胶、2.7%氨纶,克重165克/平方,纱支65s/2*(40S+40D氨纶)\n 深藏青色\n 天然牛角扣、高士线、YKK拉链或同等次辅料\n 男裤:常规无褶西裤。\n\n女裤:九分裤,裤脚口两侧开叉3公分、前片比后片短1.5公分\n \n \n\n 8\n 男、女羽绒服各1件\n ▲面料成分100%聚酯纤维,里料成分60%聚酯纤维40%棉,绒子含量≥90%,绒丝+羽丝≤10%,耗氧量≤5.6mg/100g,残脂率≤1.2%,清洁度≥700mm,异色毛绒含量≤1.0%,气味考核要求为:合格,填充物成分鹅绒,充绒量不少于100g,含绒量:不少于90%。\n 深藏青色\n 高士线、YKK拉链或同等次辅料。\n 常规款,长袖,保暖、超轻、防风,防钻毛。\n /\n \n\n\n备注:每人派发1件秋冬西装、2条西裤、1件春夏西装、2条夏裤或1裤1裙、2件长袖衬衫、3件短袖衬衫、1件羽绒服共12件衣物。 \n9、一般性技术参数:\n\n投标秋冬西装采用镶色嵌边工艺。\n\n投标春夏西装采用半里网格工艺。\n\n投标西裤采用缝线包边滚边工艺。\n投标产品采用热熔绕线订扣工艺。\n投标产品采用成衣免烫工艺。\n投标衬衫采用防走光暗扣和下摆防卷边工艺。\n二、产品的质量及供货和服务等方面要求:\n\n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n\n2、款式按采购人明确的款式执行,要求:具有面料柔软、板型挺直等特点,面里服帖,各部位缝纫线规范美观,无多余线头,锁眼、钉扣整齐牢固。\n\n3、所提供的服装必须是:准确测量、量身定制、确保服装合体,并为每一位工作人员建立服务档案。\n\n4、为保证服装分发方便准确,应在每件包装上打印姓名,并准确无误地发放。\n\n5、服装包装:按采购人提供的部门、科室为单位分别包装。\n\n6、所供服装必须具有明确的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如有“贴牌”行为发生,立即终止合同,拒绝收货。\n\n7、采购单位在服装制作过程中有权到服装生产现场踏勘,查看服装原料等。\n\n三、样品要求\n\n1、样品清单:\n\n 序号\n 样品品名\n 要求\n 数量\n\n 1\n 羽绒服(男女式)\n 按招标文件参数和技术规格要求\n 各1件\n\n 2\n 秋冬西装(套)(男女式)\n 按招标文件参数和技术规格要求\n 各1套\n\n 3\n 长短袖衬衫(男女式)\n 按招标文件参数和技术规格要求\n 各1件\n\n 4\n 夏裤(男女式)/夏裙\n 按招标文件参数和技术规格要求\n 各1条\n\n 5\n 秋冬西装、春夏西装、衬衫、夏裤/夏裙小样\n 与样品要求参数和技术规格相同\n 各1块\n\n\n2、具体要求:样品应隐去包括生产厂家名称、地址、商标(品牌)、投标人名称等投标人特有的标识,工作人员将样品按投标人送达顺序进行编号,评委按编号进行打分。评标过程中可能对样品进行拆散检验,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坏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供应商的实物样品由采购人封存,未中标供应商的实物样品在开标结束后由投保单位自行取回。样品在开标当天开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开标室。投标人样品送达后,须在样品签收登记表上进行登记,样品签收时登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通知投标人取回样品。若不及时取回,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有权安排处置样品。\n四、服装样式、技术规格如下表。\n\n 名称\n 单位\n 数量\n 技术规格\n\n 1.男秋冬西装\n 件\n 263\n \n面料成分及参数:80%羊毛 、10%羊绒、9.5%聚酯纤维、0.5%导电锦纶,支数100支、克重270克、双经双纬织法\n\n颜色:深藏青色 \n\n辅料特点:涤粘里布、天然牛角扣、海莎垫肩、科德宝胸衬、高士线、YKK拉链或同等次辅料\n\n样式及工艺要求:单排二扣、枪驳领、下摆圆角、后双开叉\n\n 2.女秋冬西装\n \n \n \n面料成分及参数:80%羊毛 、10%羊绒、9.5%聚酯纤维、0.5%导电锦纶,支数100支、克重270克、双经双纬织法\n\n颜色:深藏青色 \n\n辅料特点:涤粘里布、天然牛角扣、海莎垫肩、科德宝胸衬、高士线、YKK拉链或同等次辅料\n\n样式及工艺要求:单排一扣、枪驳领、下摆圆角、后部开叉、袖口钉1粒扣\n\n 3.男春夏西装\n\n 件\n 263\n \n面料成分及参数:80%羊毛 、10%羊绒、9.5%聚酯纤维、0.5%导电锦纶,支数100支、克重270克、双经双纬织法\n\n颜色:深藏青色 \n\n辅料特点:涤粘里布、天然牛角扣、海莎垫肩、科德宝胸衬、高士线、YKK拉链或同等次辅料\n\n样式及工艺要求:后背八字半里、单排二扣、枪驳领、下摆圆角、后双开叉、贴袋\n\n 4.女春夏西装\n\n \n \n \n面料成分及参数:80%羊毛 、10%羊绒、9.5%聚酯纤维、0.5%导电锦纶,支数100支、克重270克、双经双纬织法\n\n颜色:深藏青色 \n\n辅料特点:涤粘里布、天然牛角扣、海莎垫肩、科德宝胸衬、高士线、YKK拉链或同等次辅料\n\n样式及工艺要求:后背八字半里,单排一扣、枪驳领、下摆圆角、后部开叉、袖口内贴拼色(可外翻)、3扣真开叉\n\n 5.男长袖衬衫\n 件\n 526\n \n面料成分及参数:100%棉,140S*3/140S*3纱支\n\n颜色:白色 \n\n辅料特点:高士线、天然贝壳扣纽扣或同等次辅料\n\n样式及工艺要求:商务衬衫、小方领、外翻明门襟、7粒扣、成衣免烫工艺\n\n 6.女长袖衬衫\n \n \n \n面料成分及参数:100%棉,140S*3/140S*3纱支\n\n颜色:白色 \n\n辅料特点:高士线、天然贝壳扣纽扣或同等次辅料\n\n样式及工艺要求:商务衬衫、小方领、暗门襟、7粒扣、成衣免烫工艺\n\n 7.男短袖衬衫\n 件\n 789\n \n面料成分及参数:100%棉,140S*3/140S*3纱支\n\n颜色:白色 \n\n辅料特点:高士线、天然贝壳扣纽扣或同等次辅料\n\n样式及工艺要求:商务衬衫、小方领、外翻明门襟、7粒扣、成衣免烫工艺\n\n 8.女短袖衬衫\n \n \n \n面料成分及参数:100%棉,140S*3/140S*3纱支\n\n颜色:白色 \n\n辅料特点:高士线、天然贝壳扣纽扣或同等次辅料\n\n样式及工艺要求:商务衬衫、小方领、暗门襟、7粒扣、成衣免烫工艺\n\n 11.男秋冬西裤\n 条\n 526\n \n\n面料成分及参数:80%羊毛 、10%羊绒、9.5%聚酯纤维、0.5%导电锦纶,支数100支、克重270克、双经双纬织法\n\n颜色:深藏青色 \n\n辅料特点:高士线、YKK拉链或同等次辅料\n\n样式及工艺要求:常规无褶西裤、后双省、斜插袋、后双开线袋、平腰头\n\n 12.女秋冬西裤\n \n \n \n面料成分及参数:80%羊毛 、10%羊绒、9.5%聚酯纤维、0.5%导电锦纶,支数100支、克重270克、双经双纬织法\n\n颜色:深藏青色 \n\n辅料特点:高士线、YKK拉链或同等次辅料\n\n样式及工艺要求:常规无褶西裤、弧形腰、月牙袋\n\n 13.男夏裤\n 条\n 526\n \n面料成分及参数: 78.5%涤纶(含冰凉丝)、10.8%莫代尔、8%粘胶、2.7%氨纶,克重165克/平方,纱支65s/2*(40S+40D氨纶)\n颜色:深藏青色 \n\n辅料特点:天然牛角扣、高士线、YKK拉链或同等次辅料\n\n样式及工艺要求:常规无褶西裤、后双省、斜插袋、后双开线袋、平腰头 \n\n 14.女夏裤\n \n \n \n面料成分及参数: 78.5%涤纶(含冰凉丝)、10.8%莫代尔、8%粘胶、2.7%氨纶,克重165克/平方,纱支65s/2*(40S+40D氨纶)\n颜色:深藏青色 \n\n辅料特点:天然牛角扣、高士线、YKK拉链或同等次辅料\n\n样式及工艺要求:弧形腰、月牙袋、九分裤,裤脚口两侧开叉3公分、前片比后片短1.5公分。\n\n 15.羽绒服\n 件\n 263\n \n面料成分100%聚酯纤维,里料成分60%聚酯纤维40%棉,绒子含量≥90%,绒丝+羽丝≤10%,耗氧量≤5.6mg/100g,残脂率≤1.2%,清洁度≥700mm,异色毛绒含量≤1.0%,气味考核要求为:合格,填充物成分鹅绒,充绒量不少于100g,含绒量:不少于90%。\n\n颜色:深藏青色 \n\n辅料特点:高士线、YKK拉链或同等次辅料\n\n样式及工艺要求:常规款,长袖,保暖、超轻、防风、防钻毛。\n\n\n招标文件本章中,为了方便起见,可能会采取按某种品牌产品的规格和型号予以表述,但并不因此限制或者拒绝投标人以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与所明确品牌相当或以上的产品参加投标。\n第二章 交货期限及要求\n\n1.款式确定:款式和细节采购人有权作出调整,中标单位在中标后提供定制服装的款式须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生产。提供相关承诺函加盖公章。\n2.供货时间:11月20日前一次性完成所有定制服装的供货。变动人员零星采购的服装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并完成量体服务后30日内供货。\n\n3.验收标准:应与产品原始样本技术数据及投标文件技术文件一致。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采购人随机抽取服装委托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投标人承担送检费用。如检测结果不符合,采购人有权无条件退货,要求中标人在10日内重新制作,如果重新制作后检测结果仍不符合,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须退还采购人支付的预付款并按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支付期间利息(从收到预付款日至合同终止日);中标人因未能如期交付货物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采购人解除/终止合同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如造成采购人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中标人继续承担赔偿责任。\n\n4.服装量体、号型统计及发放工作全部由中标人负责。要求中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的2个工作日内上门量体。\n\n5.定制服装返修率达到5%(包含),根据返修率扣款情况对中标人进行扣款,返修率中的返修包含服装大小不合适以及质量问题等一切返修情况。\n6.中标人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单位代加工或贴牌。一经发现查实,取消本次中标资格,并予以相应处罚。\n第三章 付款方式及要求\n\n1.本项目采取的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2024年12月底前根据返修情况支付至已供货并验收合格服装总货款的90%;零星采购服装和余款在2025年12月10日前按实际供货数量按实结算货款。\n\n2.返修率扣款情况:定制服装返修率不足5%,不扣除供货服装总货款;定制服装返修率5%(包含)-10%(不包含),扣除供货服装总货款5%;定制服装返修率10%(包含)-20%(不包含),扣除供货服装总货款10%;定制服装返修率20%(包含)-30%(不包含),扣除供货服装总货款20%;定制服装返修率30%(包含)-40%(不包含),扣除供货服装总货款30%;定制服装返修率40%(包含)-50%(不包含),扣除供货服装总货款50%;定制服装返修率达到50%(包含)及以上,不进行服装货款支付,且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n\n注:返修率中的返修包含服装大小不合适以及质量问题等一切返修情况,返修率=需要返修的数量/供货服装总数量。\n第四章 售后服务及要求\n\n1、质保要求\n\n所有工作服装(含补单)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包期不少于12(含)个月,并要求提供不少于1年免费上门售后服务。\n\n2、售后服务\n\n2.1出现质量的问题,中标人必须承诺将在接到用户单位通知2小时内给予答复,提出解决方案,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赴现场提供量体等技术服务。且以最快的速度无偿进行返工返修或调换(服装返修期、调换期确保在30日内返修完毕送达采购单位)。\n2.2出现补单情况,需在24小时内响应派技术人员赴现场提供量体等技术服务,并在量体后投入生产,30日内完成供货。\n第五部分 采购合同\n\n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n\n(试行)\n\n项目名称: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服采购项目\n合同编号: YK2024481 \n甲 方: 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 \n\n乙 方: \n签订时间:2024年 月 日\n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n\n甲方(全称): 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 (采购人)\n乙方(全称): (供应商)\n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n项目信息\n采购项目名称: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服采购项目\n 采购项目编号: YK2024481 \n(2)采购计划编号: \n\n(3)项目内容:\n\n 货物名称\n 型号规格\n 品牌\n 数量\n 单价(元)\n 总价(元)\n\n XXXXXXXX\n XXXXXXXX\n XXXXXXXX\n XX\n XX\n XX\n\n 合同总价大写: XXXXXXXX 小写:¥ XX\n\n\n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n (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 (部门集中采购 (分散采购\n\n(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n\n (询价 (单一来源 (框架协议 (其他: \n\n (6)中标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 (否\n\n 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 (否\n\n 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 否\n\n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 (否\n\n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 (否\n(7)合同是否分包:(是 (否\n (8)中标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 (否\n\n 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n(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n\n (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 金额: \n\n 国别: 品牌: 规格型号: \n\n (否\n\n (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n\n (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n\n (强制采购 (优先采购 \n\n (否\n\n 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n\n (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n (强制采购 (优先采购 \n\n (否\n\n 是否涉及绿色产品: \n\n (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 \n\n (强制采购 (优先采购 \n\n (否\n (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n\n(是 (否 (不涉及\n\n本项目货物是否涉及柴油动力移动源,涉及柴油动力移动源应当符合低排放要求:\n\n(是 (否 (不涉及\n合同金额\n(1)合同金额小写: \n 大写: \n (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n\n (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n\n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固定费率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其他 根据中标单价按实结算且不超过中标总价。 \n(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n(全额付款: (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 \n(分期付款: 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2024年12月底前根据返修情况支付至已供货并验收合格服装总货款的90%;零星采购服装和余款在2025年12月10日前按实际供货数量按实结算货款 。\n合同履行\n(1)起始日期: 年 月 日,完成日期: 年 月 日。\n\n(2)履约地点: \n\n(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 (否\n\n 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 / \n 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 / \n 履约担保期限: / \n合同验收\n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委托第三方组织\n\n 验收主体: 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 \n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 (否\n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 (否\n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 (否\n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 (否\n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 (否\n\n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n\n (否\n\n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 \n\n(2)履约验收时间:到货交付后组织验收\n\n(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n\n (分期/分项验收: (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 \n履约验收程序:乙方递交验收申请,甲方组织验收\n\n(5)履约验收的内容: 采购标的物 \n(6)履约验收标准: 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 \n\n(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 (否\n组成合同的文件\n\n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n(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n\n(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n(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n(4)中标(成交)通知书\n(5)投标(响应)文件\n(6)采购文件\n(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n(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n\n合同生效\n\n本合同自 甲、乙两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 生效。\n合同份数\n\n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贰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n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n合同订立地点: 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 \n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配置清单等。\n 甲方(采购人)\n 乙方(供应商)\n\n 单位名称\n\n(公章或合同章)\n \n 单位名称\n\n(公章或合同章)\n \n\n 法定代表人\n\n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n \n 法定代表人\n\n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n \n\n \n \n 拥有者性别\n \n\n 住 所\n \n 住 所\n \n\n 联 系 人\n \n 联 系 人\n \n\n 联系电话\n \n 联系电话\n \n\n 通信地址\n \n 通信地址\n \n\n 邮政编码\n \n 邮政编码\n \n\n 电子邮箱\n \n 电子邮箱\n \n\n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 \n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 \n\n \n \n 开户名称\n \n\n \n \n 开户银行\n \n\n \n \n 银行账号\n \n\n\n第二节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n1. 定义\n1.1合同当事人\n(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n(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n(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n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n(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n(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n(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n\n(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n\n(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n\n(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n合同标的及金额\n2.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n3.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n3.1 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n4.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n4.1 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n\n4.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n\n4.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n\n4.4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n4.5 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n4.6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n5.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n5.1 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n\n5.2 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n\n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n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n合同履行\n\n6.1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n6.2 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n7. 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n7.1 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n7.2 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n7.3 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n7.4 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n\n7.5 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n7.6 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n8. 质量标准和保证\n8.1 质量标准\n(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n\n(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n(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n(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n8.2 保证\n(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n(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n(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n(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n(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n9. 权利瑕疵担保\n9.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n9.2 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n9.3 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n10. 知识产权保护\n10.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n11. 保密义务\n11.1 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n\n12. 合同价款支付\n12.1 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n\n12.2 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n13. 履约保证金\n13.1 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n13.2 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n\n13.3 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n14. 售后服务\n14.1 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n(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n(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n(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n(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n(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n\n(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n14.2 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n15. 违约责任\n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n\n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n\n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n(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n(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n\n15.3 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n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n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n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n 16.1合同的变更\n\n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n16.2合同的中止\n(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n(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n\n(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n(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n16.3合同的终止\n(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n(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n16.4 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n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n17. 合同分包\n17.1 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n17.2 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n18. 不可抗力\n18.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n18.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n18.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n19. 解决争议的方法\n\n19.1 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n\n19.2 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n\n19.3 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n\n20. 政府采购政策\n20.1 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n20.2 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n20.3 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n21. 法律适用\n\n21.1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n\n21.2 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n\n22. 通知\n22.1 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n\n 22.2 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n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n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n合同未尽事项\n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n\n 23.2 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n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n 第二节\n\n第1.2(6)项\n 联合体具体要求\n /\n\n 第二节\n\n第4.4款\n 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n 应与产品原始样本技术数据及投标文件技术文件一致。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采购人随机抽取服装委托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投标人承担送检费用。如检测结果不符合,采购人有权无条件退货,要求中标人在10日内重新制作,如果重新制作后检测结果仍不符合,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须退还采购人支付的预付款并按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支付期间利息(从收到预付款日至合同终止日);中标人因未能如期交付货物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采购人解除/终止合同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如造成采购人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中标人继续承担赔偿责任。\n\n 第二节\n\n第4.6款\n 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n 1.按本合同履行付款义务;\n\n2.协调、辅助乙方供货及验收。 \n\n 第二节\n\n第5.4款\n 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n 1.严格按询价文件要求及询价响应文件承诺供货;\n\n2.设备材料货到现场后,负责卸货、搬运;\n\n3.所有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n\n4.乙方承担本项目过程中的所有费用;\n\n5.负责项目期间本方人员的安全。\n\n 第二节\n\n第6.1款\n 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n /\n\n 第二节\n\n第7.1款\n 包装特殊要求\n /\n\n \n 指定现场\n 甲方指定地点\n\n 第二节\n\n第7.2款\n 运输特殊要求\n /\n\n 第二节\n\n第7.3款\n 保险要求\n /\n\n 第二节\n\n第8.2(1)项\n 质量保证期\n 投标人须对合同中规定的设备,提供验收合格后至少 24 个月的质保期,在此期间,因产品质量不良而产生损坏或不能正常穿着,投标人应免费维修和调换。\n\n 第二节\n\n第8.2(3)项\n 货物质量缺陷\n\n响应时间\n 出现质量的问题,中标人必须承诺将在接到用户单位通知2小时内给予答复,提出解决方案,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赴现场提供量体等技术服务。且以最快的速度无偿进行返工返修或调换(服装返修期、调换期确保在30日内返修完毕送达采购单位)。\n\n 第二节\n\n第11.1款\n 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n /\n\n 第二节\n\n第12.2款\n 合同价款支付时间\n 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2024年12月底前根据返修情况支付至已供货并验收合格服装总货款的90%;零星采购服装和余款在2025年12月10日前按实际供货数量按实结算货款。\n\n 第二节\n\n第13.2款\n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n 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n\n 第二节\n\n第13.3款\n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n /\n\n 第二节\n\n第14.1(3)项\n 运行监督、维修期限\n /\n\n 第二节\n\n第14.1(5)项\n 货物回收的约定\n /\n\n 第二节\n\n第14.1(6)项\n 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n /\n\n 第二节\n\n第15.1款\n 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n 1、质保要求\n\n所有工作服装(含补单)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包期不少于12(含)个月,并要求提供不少于1年免费上门售后服务。\n\n2、售后服务\n\n2.1出现质量的问题,中标人必须承诺将在接到用户单位通知2小时内给予答复,提出解决方案,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赴现场提供量体等技术服务。且以最快的速度无偿进行返工返修或调换(服装返修期、调换期确保在30日内返修完毕送达采购单位)。\n\n2.2出现补单情况,需在24小时内响应派技术人员赴现场提供量体等技术服务,并在量体后投入生产,30日内完成供货。\n\n3.在质保服务期内,中标人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产品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服务期满后,当需要时,中标人仍须对因投标产品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相应责任。\n\n4.对产品服务要求的有效响应将被视为投标人和供货商对其所投标产品的服务承诺,如果中标,须将服务承诺列入合同的产品服务条款。\n\n 第二节\n\n第15.2(2)项\n 迟延交货赔偿费\n 中标人因未能如期交付货物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采购人解除/终止合同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如造成采购人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中标人继续承担赔偿责任。\n\n 第二节\n\n第15.3款\n 逾期付款利息\n 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n\n 第二节\n\n第15.4款\n 其他违约责任\n 1.乙方所交的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和代理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n\n2.乙方违反甲方在招标文件所涉及服务要求内容的,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n\n3.供需双方应严格按照供销合同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合同内容。对中标或已签订供销合同的,一旦发现乙方在本采购周期内发生行贿行为并向检察机关查询后,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应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停止采购其商品。\n\n 第二节\n\n第19.2款\n 解决争议的方法\n 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方式解决:\n\n(1)向上虞区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上虞区;\n\n(2)向上虞区人民法院起诉。\n\n 第二节\n\n第23.1款\n 其他专用条款\n 返修率扣款情况:定制服装返修率不足5%,不扣除供货服装总货款;定制服装返修率5%(包含)-10%(不包含),扣除供货服装总货款5%;定制服装返修率10%(包含)-20%(不包含),扣除供货服装总货款10%;定制服装返修率20%(包含)-30%(不包含),扣除供货服装总货款20%;定制服装返修率30%(包含)-40%(不包含),扣除供货服装总货款30%;定制服装返修率40%(包含)-50%(不包含),扣除供货服装总货款50%;定制服装返修率达到50%(包含)及以上,不进行服装货款支付,且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n\n注:返修率中的返修包含服装大小不合适以及质量问题等一切返修情况,返修率=需要返修的数量/供货服装总数量。\n\n\n第六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n\n投标人按照以下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将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分别上传,并与招标文件的评分要点准确设置关联点。\n\n此格式内容仅为参考模板,具体内容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调整。未按以下格式编制投标文件或因格式不规范、页码不清等原因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n\n资格文件部分\n\n目录\n\n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并对相应文件签字的(签字是指线下签字扫描后上传或者线上进行电子签章),只需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否则则应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n\n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或其他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登记证(或其他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只需提供改革后取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n\n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n\n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n\n投标人承诺函;\n\n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n\n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n\n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格式见附件)。\n\n附件一:\n法定代表人授权书\n\n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n\n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n\n (投标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授权(授权代表名称)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项目(括号内填写招标编号),授权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n\n法定代表人签字:\n\n投标人全称:(盖章)\n\n日期:\n\n附:\\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六、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服采购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男秋冬西装(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嵊州市骏奕服饰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8人,营业收入为268.6万元,资产总额为131.4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女秋冬西装(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嵊州市骏奕服饰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8人,营业收入为268.6万元,资产总额为131.4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男春夏西装(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嵊州市骏奕服饰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8人,营业收入为268.6万元,资产总额为131.4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业);4.女春夏西装(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嵊州市骏奕服饰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8人,营业收入为268.6万元,资产总额为131.4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5.男长袖衬衫(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嵊州市骏奕服饰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8人,营业收入为268.6万元,资产总额为131.4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6.女长袖衬衫(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嵊州市骏奕服饰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8人,营业收入为268.6万元,资产总额为131.4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7.男短袖衬衫(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嵊州市骏奕服饰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8人,营业收入为268.6万元,资产总额为131.4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8.女短袖衬衫(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嵊州市骏奕服饰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8人,营业收入为268.6万元,资产总额为131.4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9.男秋冬西裤(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嵊州市骏奕服饰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8人,营业收入为268.6万元,资产总额为131.4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0.女秋冬西裤(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嵊州市骏奕服饰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8人,营业收入为268.6万元,资产总额为131.4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1.男夏裤(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嵊州市骏奕服饰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8人,营业收入为268.6万元,资产总额为131.4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2.女夏裤(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嵊州市骏奕服饰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8人,营业收入为268.6万元,资产总额为131.4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3.羽绒服(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嵊州市骏奕服饰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8人,营业收入为268.6万元,资产总额为131.4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嵊州市骏奕服饰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9月26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n\n\n采购单位:\n\n\n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服采购项目\n招标文件\n\n招标编号:YK2024481 \n采购方式:公开招标\n\n采 购 人: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n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n\n目 录\n\n3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n\n\n7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n\n\n12一、总则\n\n\n12二、招标文件\n\n\n14三、投标文件的编制\n\n\n17四、投标文件的递交\n\n\n17五、开标\n\n\n18六、资格审查\n\n\n18七、评标\n\n\n23八、定 标\n\n\n23九、合同签订及其他\n\n\n24十、质疑与投诉\n\n\n26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n\n\n32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n\n\n43第五部分 采购合同\n\n\n58第六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n\n\n\n\n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n\n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服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公告\n\n公告日期:2024年9月5日\n\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委托,现就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n\n一. 招标项目编号: YK2024481 \n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公开招标 \n\n三. 招标项目概况:\n 序号\n 项目名称\n 数量\n 单位\n 预算金额(万元)\n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n 最高限价(万元)\n 备注\n\n 1\n 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服采购项目\n 1\n 项\n 80\n 2024年度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作服(包括西装、西裤、短袖衬衫、长袖衬衫、羽绒服等)\n 80\n /\n\n\n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n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n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n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n\n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采购人负责审查。\n\n五.投标获取采购文件\n\n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9月26日上午9:30之前获取。\n\n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n\n提示:\n\n将拒绝接受未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n\n招标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或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采购公告页面中下载。\n\n六、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n\n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n\n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n\n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n\n注:供应商先要申领CA,取得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管理学习专题》。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立即办理。\n\n《CA管理学习专题》:\n\nhttps://edu.zcygov.cn/luban/ca?utm=web-government-front.380aac0a.0.0.fc2b6aa0b6e211ebbdb0dd007730dd44\n\n《CA驱动和申领流程》:\n\n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n投标文件制作:\n\n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n\n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n\n《电子投标工具》:\n\n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n《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需登录账号后查看)\n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tree?tag=AG1DtGwBFdiHxlNdhY0r\n4.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n\n5.投标人可指派授权代表递交备份文件,授权代表递交备份文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递交。\n\n6.特别提醒\n\n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n\n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n七、投标截止时间及要求: 2024 年 9 月 26 日 上 午 9 时 30 分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n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4 年 9 月 26 日上 午 9 时 30 分整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357 开标室开标。\n\n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当日10:00 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当日10:00 前)解密失败,则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上传投标人提供的备份文件。备份文件(后缀名为.bfbs)须存储在U盘中,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用信封进行密封并盖章,由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若电子投标文件正常解锁,则U盘退还给供应商;若解锁失败,则由采购代理机构将U盘中的备份文件上传,该U盘将由采购代理机构保存。\n本次开标(不)提供现场视频。\n\n九. 投标保证金:无\n\n十.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n\n十一.联系方式:\n\n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n\n项目联系人(询问):冯丹\n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675739466\n质疑联系人:阮雨晴\n质疑联系方式:18758328374 \n\n地址:绍兴市上虞区江东北路588号百官广场30楼\n\n2、采购人名称: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n项目联系人(询问):黄女士 \n\n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2399771 \n质疑联系人:万女士 \n质疑联系方式:0575-82129006 \n\n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n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n\n名称: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n\n联系人:谷先生\n\n监督投诉电话:0575-82130212\n\n传真:0575-82154859\n地址:绍兴市上虞区体育场路18号\n\n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n\n前附表\n 序号\n 项目\n 内容\n\n 1\n 项目名称\n 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服采购项目\n\n 2\n 项目实施时间\n 自合同签订起至合同履行完毕\n\n 3\n 最高限价\n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 80 万元。\n\n 4\n 资格审查方式\n 资格审查是指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n\n 5\n 踏勘现场\n 本项目 不组织现场 踏勘\n\n 6\n 询问\n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n\n 7\n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n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或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n\n 8\n 投标文件组成\n 投标人向采购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n\n 9\n 评标办法\n 综合评分法\n\n 10\n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及截止时间\n 详见招标公告\n\n 11\n 开标时间、地点\n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n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n\n 12\n 投标有效期\n 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n\n 13\n 履约保证金\n 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n\n 14\n 采购及中标公告发布媒体\n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n 15\n 质疑\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的规定:\n\n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n\n投标人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n\n 16\n 投诉\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n\n 17\n 特别说明\n 投标人应无条件的、认真仔细地阅读本招标文件及其澄清答疑、修改答复的补充文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诚信投标的原则,针对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合同条款等各项内容进行确认,如有偏离,应如实填写响应偏离表。\n\n该项目中标公示期间,投标人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便由此获得资料并作为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质)疑或投诉或法院起诉的理由,均属于非法索取的依据。\n\n招标文件中凡标注“★”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n\n 18\n 招标代理服务费\n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按下列货物招标计算方式计取。\n服务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n货物招标\n服务招标\n工程招标\n100以下\n1.5%\n1.5%\n1.0%\n100—500\n1.1%\n0.8%\n0.7%\n500—1000\n0.8%\n0.45%\n0.55%\n1000—5000\n0.5%\n0.25%\n0.35%\n5000—10000\n0.25%\n0.1%\n0.2%\n10000——100000\n0.05%\n0.05%\n0.05%\n1000000以上\n0.01%\n0 .01%\n0.01%\n结算方式及时间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n\n 19\n 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n 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证书发布平台的投标产品认证证书查询截图;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第16号);证书发布平台详见《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品目的(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投标人须按上款要求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规定网站证书查询截图,否则将作为无效标处理。\n\n 20\n 支\n\n持\n\n中\n\n小\n\n企\n\n业\n\n\n 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n\n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n\n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n\n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n\n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n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附件11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3)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n根据财政部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货物和服务项目中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按10%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4%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n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n\n 21\n 是否允许分包\n 本项目 不允许 分包\n\n 22\n 是否提供样品\n 本项目需要提供样品\n样品清单:\n(1)羽绒服(男女式)各1件;\n(2)秋冬西装(套)(男女式)各1套;\n(3)长短袖衬衫(男女式)各1件;\n(4)夏裤(男女式)/夏裙各1条;\n(5)秋冬西装、春秋西装、衬衫、夏裤/夏裙小样各1块。\n\n2、样品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应隐去包括生产厂家名称、地址、商标(品牌)、投标人名称等投标人特有的标识,工作人员将样品按投标人签到顺序进行编号,评委按编号进行打分);\n3、中标供应商的实物样品由采购人保管封存,并作为验收的标准;未中标供应商的实物样品在开标结束后由投标单位在当天自行取回,若不及时取回,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有权安排处置样品;\n4、样品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室指定位置,投标人样品送达后,须在样品签收登记表上进行登记,样品签收时登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通知投标人取回样品。\n\n 23\n 是否提供演示\n 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演示。\n\n 24\n 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n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n\n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n\n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n\n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n\n 25\n 金融支持\n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企业若有融资意向,可登录政采云平台融资服务(https://jinrong.zcygov.cn/),查看相应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n\n 26\n 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n 本次项目采购所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均应符合《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要求,必要时由采购人在履约验收环节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供应商出具检测报告。\n\n 27\n 预付款\n 本项目涉及预付款,预付款比例为 40 %\n\n \n \n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第二条第五点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预付款比例”的规定:\n1、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n2、项目涉及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的,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要求中标人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采购人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40%-70%的合同款作为预付款(项目为分年安排预算的,预付款按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上述比例执行);项目如以人工投入为主,采购人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20%-70%的合同款作为预付款。\n3、本项目涉及投标人为大型企业,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相应字样应在合同中体现)。\n4、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应提交相应申请函经采购人确认后,可不适用前述规定。\n\n 28\n 其他\n 1、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皆需提供正反面,否则按不提供处理\n2、本项目货物如涉及柴油动力移动源,应当符合低排放要求。\n\n\n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将不作变动。\n\n一、总则\n\n项目说明\n\n项目说明见前附表所述。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已在法定时间内提出。\n\n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n\n1.3本招标文件所称公章是指单位法定名称章或者冠以单位法定名称的电子公章。\n\n1.4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n\n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n\n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n\n采购方式\n\n公开招标。\n\n投标费用\n\n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涉及投标的一切费用(招标文件有其他相反规定除外)。\n二、招标文件\n\n招标文件的构成\n\n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n\n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n\n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n\n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n\n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n\n第五部分 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n\n第六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n\n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包括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等。\n\n招标文件的解释\n\n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将通过招标公告发布网站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n\n采购代理机构如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n\n不论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发送的资料文件,还是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均采用书面形式。\n\n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n\n从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各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在公告发布网站查看。若有必要,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n\n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计算错误等内容,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并要求投标人作电子澄清(询标由专家在政采云系统上发起询标函,投标人在澄清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复);投标人的电子澄清,应由法定代表人进行电子签章(也可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扫描后上传),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澄清的内容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n\n投标报价\n\n投标报价应包含项目所需全部货物、服务,不得缺漏,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含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保修以及招标代理费等一切税金和费用),如有漏报,视同已包含在其投标报价中。\n\n其他费用处理\n\n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n\n投标货币\n\n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报价应是唯一的,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n\n三、投标文件的编制\n\n投标文件的语言\n\n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n投标文件的组成\n\n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n\n资格文件包括以下内容:\n\n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并对相应文件签字的(签字是指线下签字扫描后上传或者线上进行电子签章),只需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则应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n\n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或其他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登记证(或其他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只需提供改革后取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n\n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n\n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n\n投标人承诺函;\n\n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n\n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n\n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格式见附件)。\n\n商务技术文件,本次招标需要投标人提供以下项所列的技术文件:\n\n评分对应表(格式见附件,主要用于评委对应评分内容)\n\n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中资信分自评表(格式见附件);\n\n投标项目明细清单(含货物、服务等)(格式见附件);\n\n技术响应及建议表(格式见附件);\n\n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n\n技术参数(参数证明资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n\n样品情况;\n\n量体裁衣方案;\n\n项目实施方案;\n\n售后服务;\n\n质保期;\n\n款式确定承诺函(格式见附件);\n\n认证证书;\n\n类似业绩;\n投标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 \n\n注:以上内容应与评标办法中内容具有一致性。\n\n如果本项目涉及硬件设备采购,还需提供相关设备完整配置方案(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主要技术参数等),提供主要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证明材料(如官网截图、产品彩页、原厂技术说明等),明确表示该项指标所涉及的软硬件是标准配置还是选择配置。\n\n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对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中所提出各项要求进行答复、说明和解释。如果投标人在技术偏离表中注明无偏离,评标结束后、签订采购合同前又认为其实际产品与投标技术需求不一致的,视为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了实质性修改,其投标将被追认为无效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将把这一情况报送采购监管部门。实质性指标、关键性指标和重要指标需提供证明材料,如技术偏离表中仅复制粘贴而未说明或提供证明材料的,其产生的影响直至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n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n\n投标函(格式见附件);\n\n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n\n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n投标有效期\n\n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传输的或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后未提供备份文件或者备份文件也出现异常情况无法进行评审的,亦视为放弃投标。\n投标文件上传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前附表所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n\n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n\n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列入不良行为记录:\n\n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n\n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的;\n\n擅自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确认的条款;\n\n中标人未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n\n未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n\n投标人采取提供虚假资料等不正当手段的;\n\n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的。\n\n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n\n按招标文件9.1条、9.2条、9.3条要求提供的各种文件,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n投标文件须按附件格式要求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应写全称。(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应采用电子签章)\n\n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代理机构要求进行,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所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予以确认。\n\n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n\n 投标文件的形式\n\n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传输。 \n\n四、投标文件的递交\n\n投标截止期\n\n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传输,以纸质、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为应对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等异常情况,投标人可指派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交备份文件。\n采购人因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将以公告形式通知。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n\n投标文件的修改、撤销\n\n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交易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交易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n\n五、开标\n\n开标\n\n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在三家(含)以上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进行开标。\n\n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若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则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上传投标人提供的备份文件。备份文件(后缀名为.bfbs)须存储在U盘中,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用信封进行密封并盖章,由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n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及有关人员参加。\n\n本项目为电子投标项目,投标人一般不需要参加现场投标和开标,若投标人需要指派授权代表递交备份文件,则授权代表应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递交备份文件。 若电子投标文件正常解锁,则U盘退还给供应商;若解锁失败,则由采购代理机构将U盘中的备份文件上传,该U盘将由采购代理机构保存。\n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n\n六、资格审查\n\n资格审查\n\n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n\n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n\n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开标后评标前的信用记录,经查询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投标无效;\n\n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投标人资格审查意见表》,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n\n七、评标\n\n评标原则\n\n竞争优选;\n\n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n价格合理,方案、产品先进可行;\n反对不正当竞争。\n\n评标组织\n\n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n\n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推选产生的组长主持。\n\n本次评标为在线评标。\n\n评标办法\n\n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n\n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n\n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n\n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主要条款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内容、项目建设质量,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n\n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判定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n\n即按《评分标准》确定的标准,以经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技术和商务评估,并综合进行比较与评价。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5}13号)规定,“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审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n\n修正原则\n\n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n\n投标文件中投标(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开标)一览表为准;\n\n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n\n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n\n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n\n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 《政府采购产品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n\n投标文件的澄清\n\n评审中因投标文件含义不明、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计算错误等内容需要供应商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供应商应当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n\n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的数据电文必须进行电子签章。\n\n无效投标\n\n经过审查,凡不符合有关规定,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存在以下重大偏离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将因未通过资格性或符合性审查而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n\n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n\n《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填写不全、错误、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公章和签字或盖章缺一不可); \n\n个体工商户的身份证明与营业执照不一致的;\n\n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公章或填写不全的;\n\n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n\n因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主要实质性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法评审的;\n\n出现同一标的物或本次招标产品(服务)内的主要产品(重要组成部分)出现技术、商务描述不一致或前后描述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为无法评审的;\n\n投标详细配置清单响应表不真实填写或弄虚作假的;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n\n对招标产品技术规格未详细应答,致使其技术文件无法评审的;\n\n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n\n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提供线上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n\n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n\n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资料”部分中出现《开标一览表》或《投标报价明细表》相关内容的;\n\n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差或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即“★”的关键性指标及技术参数要求负偏离或缺漏;\n\n投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修正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n\n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n\n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n\n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n\n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n\n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n\n不同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的,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报名或网上投标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有串通投标嫌疑的。\n\n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n废标\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n\n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n\n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n\n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n\n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n\n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n\n中止电子交易活动和重新组织采购\n\n26.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n\n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n\n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n\n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n\n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n\n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n\n26.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n\n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n\n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n\n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采购人不得在中标人确定前,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n\n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委人员之外;\n\n投标人相互之间,或与采购人相互不得串通投标,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n\n评标委员会不向投标人解释未中标的原因;\n\n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n\n八、定 标\n\n28.1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规定提出中标候选人排序。\n\n28.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n\n28.3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n\n28.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n\n28.5中标人应携带介绍信自行前往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n\n28.6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n九、合同签订及其他\n\n29.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n\n29.2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n\n30.履约保证金\n\n采购合同条款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n\n31.验收\n\n31.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n\n31.2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n\n31.3采购人负责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n\n32.货款结算方式\n\n付款方式:采购人与中标人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进行项目款项的支付。\n\n33.售后服务考核\n\n采购代理机构将配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定期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达不到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技术文件规定的,一经查实,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相应处罚。\n\n十、质疑与投诉\n\n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n\n34.供应商询问\n\n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n\n35.供应商质疑\n\n35.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n\n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n35.2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n\n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n\n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n\n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n\n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n\n提出质疑的日期。\n\n未按上述内容填写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n\n35.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n\n35.4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n\n36供应商投诉\n\n36.1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诉将不予受理。\n\n36.2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n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n\n第一章 评标办法\n\n一、本次招标将按下列第 1 种评标办法进行评标:\n\n1、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评分标准》规定的评分因素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以商务技术分和报价分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最高总得分相同的,以报价低者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最高总得分且报价相同的,以技术指标优者作为中标候选人;无法确定技术指标优劣的,则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n\n2、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以评审后最低评标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最低报价相同的,以技术指标优者作为中标候选人;无法确定技术指标优劣的,则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n\n二、本次评标采用百分制计分,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n\n第二章 评分标准\n\n一、报价文件评分标准(60分)\n\n报价文件主要是对投标人的有效报价进行评议,其评分标准及分值设置规则如下:\n\n1、本次招标最高限价规定如下:\n\n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捌拾万元整 (小写 800000.00 元)。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市场价格的调查设定,并且不高于本项目财政预算。\n\n2、投标人的报价在最高限价内的,为有效报价。\n\n3、本次评标设有最佳报价。最佳报价确定方式:根据所有入围投标人有效报价中的最低报价作为最佳报价。\n\n4、最佳报价者的报价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与最佳报价相比,按下列方法计算其报价分:\n\n投标价格分=(最佳报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n\n5、当投标(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报价不一致时,以投标(开标)一览表为准,报价明细表报价予以修正并由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拒绝修正或确认的,则做无效标处理。\n\n6、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该投标报价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且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赠送等字样(明细出现“0”元,视同赠送),如出现则做无效投标处理。\n\n7、投标价格的合理性: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n8、价格扣除: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具体品目确定相应标准。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n\n根据财政部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货物和服务项目中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按10%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4%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中标价及合同价仍以其投标报价为准)\n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n二、商务技术文件评标内容及标准(40分)\n\n1、评分细则\n\n 评分\n\n项目\n 评标要点及说明\n 分值\n\n 技术\n\n(31分)\n 技术参数\n 重要性参数\n 评委根据投标产品的重要性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技术、功能要求”的偏离情况进行打分:\n“▲”为重要性指标及技术参数要求,评委根据投标产品的重要性指标及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技术、功能要求”的偏离情况结合样品进行打分,每满足一项得1分,最高6分。\n\n重要性技术要求及参数需在“技术响应及建议表”中逐条列出,以上参数指标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具有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或官网截图或产品彩页或原厂技术白皮书或配套试剂说明书等,参数需在佐证材料内着重标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表内响应内容为空头或仅拷贝粘贴响应均不得分。\n 6\n\n \n \n 一般性参数\n 评委根据投标产品的一般性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技术、功能要求”的偏离情况进行打分:\n评委根据投标产品的一般性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第四部分中“9、一般性技术参数”的偏离情况结合样品进行打分,每满足一项得1分,最高6分。\n一般性技术要求及参数需在“技术响应及建议表”中逐条列出,以上产品指标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具有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或官网截图或产品彩页或原厂技术白皮书或配套试剂说明书等,参数需在佐证材料内着重标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表内响应内容为空头或仅拷贝粘贴响应均不得分。\n 6\n\n \n 样品情况\n 版型设计\n 投标样衣熨烫平整、表面清洁情况\n 1\n\n \n \n \n 投标样衣无漏缝、划破等其他有损外观的情况\n 1\n\n \n \n \n 投标样衣面料拼接经纬协调、自然情况\n 1\n\n \n \n \n 投标样衣里与面的平贴、无鼓凸、褶皱等情况\n 1\n\n \n \n \n 投标样衣的颜色符合招标文件要求。\n 1\n\n \n \n \n 投标样衣整套款式和版型设计配置协调,能较好地展现员工风采\n 1\n\n \n \n 制作工艺\n 样品西装版型单排二扣、枪驳领、下摆圆角、后双开叉满足情况;样品西裤版型常规无褶西裤、弧形腰、月牙袋满足情况\n 1\n\n \n \n \n 样品男衬衫商务衬衫、小方领、外翻明门襟、7粒扣满足情况;样品女衬衫商务衬衫、小方领、暗门襟、7粒扣满足情况\n 1\n\n \n \n \n 样品夏裤版型裤脚口两侧开叉以及前片后片长短对采购需求的满足情况\n 1\n\n \n \n \n 样品羽绒服版型常规款,长袖,保暖、超轻、防风以及防钻毛等情况\n 1\n\n \n \n \n 投标样衣锁扣眼满足扣眼开通、匀整美观\n 1\n\n \n \n \n 投标样衣缝合情况,要求缝合牢固、线迹饱满,针距均匀。\n 1\n\n \n 量体裁衣方案\n 评委根据投标人是否安排专业量体师上门量体,是否承诺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将尺寸汇总整理,安排生产情况进行打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没有承诺函本项不得分。\n 1\n\n \n \n 评委根据投标方案中在特殊情况下,满足采购单位量体方面的其他要求(如因遇出差、请假等特殊情况,未能在指定量体时间内及时到场参加量体的采购单位工作人员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另行安排补量时间)情况进行打分。\n 1\n\n \n \n 评委根据投标方案中在量体裁衣的期间,现场派驻有经验的专业量体师、服装师协调解决包括设计、测量、记录等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并进行跟单登记等情况进行打分。\n 1\n\n \n 项目实施方案\n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是否具有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可操作性等(包括面料采购计划、面料检验计划、生产交货计划、发货验收包装计划、物流配送计划、质量保证措施计划等)进行评分。\n 2\n\n \n 售后服务\n 评委根据投标人对质量目标措施的可行性、供货进度的安排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评分。\n 1\n\n \n 质保期\n 本项目服装质保期为两年,投标人每延长半年得0.5分,最多得1分,质保期为两年的不得分。(提供质保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没有承诺函本项不得分)\n 1\n\n 商务\n\n资信\n\n(9分)\n 资信\n\n(9分)\n 认证证书(具体详见商务要求表)\n 3\n\n \n \n 类似业绩(具体详见资信要求表)\n 6\n\n\n2、商务要求表(对应评分标准)\n 商务资信\n 认证证书\n 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的每项得1 分,最高得3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n 3\n\n \n 类似业绩\n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的一个得1.5分,最高得6分,没有不得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n 6\n\n\n注:\n\n1、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资信分为客观分,也需独立进行评价并核对分值,最终分值需一致。\n\n2、所有文件、合同、证书、资质等需要真实有效。中标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需提供以上证明文件原件,若发现资料作假的取消中标资格。\n\n3、商务要求表格式仅作参考,采购人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n\n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n第一章 技术规范及要求\n一、该项目主要是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服装的采购,数量、质地、成分、棉支等详见采购人提供的下列一览表《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服装采购一览表》。(注:实际数量以量衣人数为准)\n\n 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服装采购参数一览表\n 序号\n 项目名称\n 面料成分\n 颜色\n 辅料\n 版型\n 锁扣眼\n 缝合\n\n 1\n 男秋冬西装(套)\n1衣+2裤\n ▲80%羊毛 、10%羊绒、9.5%聚酯纤维、0.5%导电锦纶,支数100支、克重270克、双经双纬织法\n 深藏青色\n ▲涤粘里布、天然牛角扣、海莎垫肩、科德宝胸衬、高士线、YKK拉链或同等次辅料\n 衣:单排二扣、枪驳领、下摆圆角、后双开叉。\n\n裤:常规无褶西裤\n 扣眼开通、匀整美观 \n 缝合牢固、线迹饱满,针距均匀\n\n 2\n 男春夏西装\n1件\n \n \n \n 衣:单排二扣、枪驳领、下摆圆角、后双开叉\n \n \n\n 3\n 女秋冬西装(套)\n1衣+2裤\n \n \n \n 衣:单排一扣、枪驳领、下摆圆角、后部开叉、袖口订1粒扣。\n\n裤:常规无褶西裤、弧形腰、月牙袋\n \n \n\n 4\n 女春夏西装\n1件\n \n \n \n 衣:单排一扣、枪驳领、下摆圆角、后部开叉、袖口拼色,3扣真开叉\n \n \n\n 5\n 男、女长袖衬衫各2件\n ▲100%棉,支纱140/3*140/3;成衣免烫工艺\n 纯白\n 高士线、天然贝壳扣纽扣或同等次辅料\n 男衬衫:商务衬衫、小方领、外翻明门襟、7粒扣。女衬衫;商务衬衫、小方领、暗门襟、7粒扣\n \n \n\n 6\n 男、女短袖衬衫各3件\n ▲100%棉,支纱140/3*140/3;成衣免烫工艺\n 纯白\n 高士线、天然贝壳扣纽扣或同等次辅料\n 男衬衫:商务衬衫、小方领、外翻明门襟、7粒扣。女衬衫;商务衬衫、小方领、暗门襟、7粒扣\n \n \n\n 7\n 男、女夏裤各2条(女其中一条夏裤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为夏裙)\n ▲78.5%涤纶(含冰凉丝)、10.8%莫代尔、8%粘胶、2.7%氨纶,克重165克/平方,纱支65s/2*(40S+40D氨纶)\n 深藏青色\n 天然牛角扣、高士线、YKK拉链或同等次辅料\n 男裤:常规无褶西裤。\n\n女裤:九分裤,裤脚口两侧开叉3公分、前片比后片短1.5公分\n \n \n\n 8\n 男、女羽绒服各1件\n ▲面料成分100%聚酯纤维,里料成分60%聚酯纤维40%棉,绒子含量≥90%,绒丝+羽丝≤10%,耗氧量≤5.6mg/100g,残脂率≤1.2%,清洁度≥700mm,异色毛绒含量≤1.0%,气味考核要求为:合格,填充物成分鹅绒,充绒量不少于100g,含绒量:不少于90%。\n 深藏青色\n 高士线、YKK拉链或同等次辅料。\n 常规款,长袖,保暖、超轻、防风,防钻毛。\n /\n \n\n\n备注:每人派发1件秋冬西装、2条西裤、1件春夏西装、2条夏裤或1裤1裙、2件长袖衬衫、3件短袖衬衫、1件羽绒服共12件衣物。 \n9、一般性技术参数:\n\n投标秋冬西装采用镶色嵌边工艺。\n\n投标春夏西装采用半里网格工艺。\n\n投标西裤采用缝线包边滚边工艺。\n投标产品采用热熔绕线订扣工艺。\n投标产品采用成衣免烫工艺。\n投标衬衫采用防走光暗扣和下摆防卷边工艺。\n二、产品的质量及供货和服务等方面要求:\n\n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n\n2、款式按采购人明确的款式执行,要求:具有面料柔软、板型挺直等特点,面里服帖,各部位缝纫线规范美观,无多余线头,锁眼、钉扣整齐牢固。\n\n3、所提供的服装必须是:准确测量、量身定制、确保服装合体,并为每一位工作人员建立服务档案。\n\n4、为保证服装分发方便准确,应在每件包装上打印姓名,并准确无误地发放。\n\n5、服装包装:按采购人提供的部门、科室为单位分别包装。\n\n6、所供服装必须具有明确的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如有“贴牌”行为发生,立即终止合同,拒绝收货。\n\n7、采购单位在服装制作过程中有权到服装生产现场踏勘,查看服装原料等。\n\n三、样品要求\n\n1、样品清单:\n\n 序号\n 样品品名\n 要求\n 数量\n\n 1\n 羽绒服(男女式)\n 按招标文件参数和技术规格要求\n 各1件\n\n 2\n 秋冬西装(套)(男女式)\n 按招标文件参数和技术规格要求\n 各1套\n\n 3\n 长短袖衬衫(男女式)\n 按招标文件参数和技术规格要求\n 各1件\n\n 4\n 夏裤(男女式)/夏裙\n 按招标文件参数和技术规格要求\n 各1条\n\n 5\n 秋冬西装、春夏西装、衬衫、夏裤/夏裙小样\n 与样品要求参数和技术规格相同\n 各1块\n\n\n2、具体要求:样品应隐去包括生产厂家名称、地址、商标(品牌)、投标人名称等投标人特有的标识,工作人员将样品按投标人送达顺序进行编号,评委按编号进行打分。评标过程中可能对样品进行拆散检验,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坏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供应商的实物样品由采购人封存,未中标供应商的实物样品在开标结束后由投保单位自行取回。样品在开标当天开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开标室。投标人样品送达后,须在样品签收登记表上进行登记,样品签收时登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通知投标人取回样品。若不及时取回,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有权安排处置样品。\n四、服装样式、技术规格如下表。\n\n 名称\n 单位\n 数量\n 技术规格\n\n 1.男秋冬西装\n 件\n 263\n \n面料成分及参数:80%羊毛 、10%羊绒、9.5%聚酯纤维、0.5%导电锦纶,支数100支、克重270克、双经双纬织法\n\n颜色:深藏青色 \n\n辅料特点:涤粘里布、天然牛角扣、海莎垫肩、科德宝胸衬、高士线、YKK拉链或同等次辅料\n\n样式及工艺要求:单排二扣、枪驳领、下摆圆角、后双开叉\n\n 2.女秋冬西装\n \n \n \n面料成分及参数:80%羊毛 、10%羊绒、9.5%聚酯纤维、0.5%导电锦纶,支数100支、克重270克、双经双纬织法\n\n颜色:深藏青色 \n\n辅料特点:涤粘里布、天然牛角扣、海莎垫肩、科德宝胸衬、高士线、YKK拉链或同等次辅料\n\n样式及工艺要求:单排一扣、枪驳领、下摆圆角、后部开叉、袖口钉1粒扣\n\n 3.男春夏西装\n\n 件\n 263\n \n面料成分及参数:80%羊毛 、10%羊绒、9.5%聚酯纤维、0.5%导电锦纶,支数100支、克重270克、双经双纬织法\n\n颜色:深藏青色 \n\n辅料特点:涤粘里布、天然牛角扣、海莎垫肩、科德宝胸衬、高士线、YKK拉链或同等次辅料\n\n样式及工艺要求:后背八字半里、单排二扣、枪驳领、下摆圆角、后双开叉、贴袋\n\n 4.女春夏西装\n\n \n \n \n面料成分及参数:80%羊毛 、10%羊绒、9.5%聚酯纤维、0.5%导电锦纶,支数100支、克重270克、双经双纬织法\n\n颜色:深藏青色 \n\n辅料特点:涤粘里布、天然牛角扣、海莎垫肩、科德宝胸衬、高士线、YKK拉链或同等次辅料\n\n样式及工艺要求:后背八字半里,单排一扣、枪驳领、下摆圆角、后部开叉、袖口内贴拼色(可外翻)、3扣真开叉\n\n 5.男长袖衬衫\n 件\n 526\n \n面料成分及参数:100%棉,140S*3/140S*3纱支\n\n颜色:白色 \n\n辅料特点:高士线、天然贝壳扣纽扣或同等次辅料\n\n样式及工艺要求:商务衬衫、小方领、外翻明门襟、7粒扣、成衣免烫工艺\n\n 6.女长袖衬衫\n \n \n \n面料成分及参数:100%棉,140S*3/140S*3纱支\n\n颜色:白色 \n\n辅料特点:高士线、天然贝壳扣纽扣或同等次辅料\n\n样式及工艺要求:商务衬衫、小方领、暗门襟、7粒扣、成衣免烫工艺\n\n 7.男短袖衬衫\n 件\n 789\n \n面料成分及参数:100%棉,140S*3/140S*3纱支\n\n颜色:白色 \n\n辅料特点:高士线、天然贝壳扣纽扣或同等次辅料\n\n样式及工艺要求:商务衬衫、小方领、外翻明门襟、7粒扣、成衣免烫工艺\n\n 8.女短袖衬衫\n \n \n \n面料成分及参数:100%棉,140S*3/140S*3纱支\n\n颜色:白色 \n\n辅料特点:高士线、天然贝壳扣纽扣或同等次辅料\n\n样式及工艺要求:商务衬衫、小方领、暗门襟、7粒扣、成衣免烫工艺\n\n 11.男秋冬西裤\n 条\n 526\n \n\n面料成分及参数:80%羊毛 、10%羊绒、9.5%聚酯纤维、0.5%导电锦纶,支数100支、克重270克、双经双纬织法\n\n颜色:深藏青色 \n\n辅料特点:高士线、YKK拉链或同等次辅料\n\n样式及工艺要求:常规无褶西裤、后双省、斜插袋、后双开线袋、平腰头\n\n 12.女秋冬西裤\n \n \n \n面料成分及参数:80%羊毛 、10%羊绒、9.5%聚酯纤维、0.5%导电锦纶,支数100支、克重270克、双经双纬织法\n\n颜色:深藏青色 \n\n辅料特点:高士线、YKK拉链或同等次辅料\n\n样式及工艺要求:常规无褶西裤、弧形腰、月牙袋\n\n 13.男夏裤\n 条\n 526\n \n面料成分及参数: 78.5%涤纶(含冰凉丝)、10.8%莫代尔、8%粘胶、2.7%氨纶,克重165克/平方,纱支65s/2*(40S+40D氨纶)\n颜色:深藏青色 \n\n辅料特点:天然牛角扣、高士线、YKK拉链或同等次辅料\n\n样式及工艺要求:常规无褶西裤、后双省、斜插袋、后双开线袋、平腰头 \n\n 14.女夏裤\n \n \n \n面料成分及参数: 78.5%涤纶(含冰凉丝)、10.8%莫代尔、8%粘胶、2.7%氨纶,克重165克/平方,纱支65s/2*(40S+40D氨纶)\n颜色:深藏青色 \n\n辅料特点:天然牛角扣、高士线、YKK拉链或同等次辅料\n\n样式及工艺要求:弧形腰、月牙袋、九分裤,裤脚口两侧开叉3公分、前片比后片短1.5公分。\n\n 15.羽绒服\n 件\n 263\n \n面料成分100%聚酯纤维,里料成分60%聚酯纤维40%棉,绒子含量≥90%,绒丝+羽丝≤10%,耗氧量≤5.6mg/100g,残脂率≤1.2%,清洁度≥700mm,异色毛绒含量≤1.0%,气味考核要求为:合格,填充物成分鹅绒,充绒量不少于100g,含绒量:不少于90%。\n\n颜色:深藏青色 \n\n辅料特点:高士线、YKK拉链或同等次辅料\n\n样式及工艺要求:常规款,长袖,保暖、超轻、防风、防钻毛。\n\n\n招标文件本章中,为了方便起见,可能会采取按某种品牌产品的规格和型号予以表述,但并不因此限制或者拒绝投标人以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与所明确品牌相当或以上的产品参加投标。\n第二章 交货期限及要求\n\n1.款式确定:款式和细节采购人有权作出调整,中标单位在中标后提供定制服装的款式须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生产。提供相关承诺函加盖公章。\n2.供货时间:11月20日前一次性完成所有定制服装的供货。变动人员零星采购的服装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并完成量体服务后30日内供货。\n\n3.验收标准:应与产品原始样本技术数据及投标文件技术文件一致。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采购人随机抽取服装委托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投标人承担送检费用。如检测结果不符合,采购人有权无条件退货,要求中标人在10日内重新制作,如果重新制作后检测结果仍不符合,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须退还采购人支付的预付款并按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支付期间利息(从收到预付款日至合同终止日);中标人因未能如期交付货物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采购人解除/终止合同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如造成采购人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中标人继续承担赔偿责任。\n\n4.服装量体、号型统计及发放工作全部由中标人负责。要求中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的2个工作日内上门量体。\n\n5.定制服装返修率达到5%(包含),根据返修率扣款情况对中标人进行扣款,返修率中的返修包含服装大小不合适以及质量问题等一切返修情况。\n6.中标人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单位代加工或贴牌。一经发现查实,取消本次中标资格,并予以相应处罚。\n第三章 付款方式及要求\n\n1.本项目采取的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2024年12月底前根据返修情况支付至已供货并验收合格服装总货款的90%;零星采购服装和余款在2025年12月10日前按实际供货数量按实结算货款。\n\n2.返修率扣款情况:定制服装返修率不足5%,不扣除供货服装总货款;定制服装返修率5%(包含)-10%(不包含),扣除供货服装总货款5%;定制服装返修率10%(包含)-20%(不包含),扣除供货服装总货款10%;定制服装返修率20%(包含)-30%(不包含),扣除供货服装总货款20%;定制服装返修率30%(包含)-40%(不包含),扣除供货服装总货款30%;定制服装返修率40%(包含)-50%(不包含),扣除供货服装总货款50%;定制服装返修率达到50%(包含)及以上,不进行服装货款支付,且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n\n注:返修率中的返修包含服装大小不合适以及质量问题等一切返修情况,返修率=需要返修的数量/供货服装总数量。\n第四章 售后服务及要求\n\n1、质保要求\n\n所有工作服装(含补单)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包期不少于12(含)个月,并要求提供不少于1年免费上门售后服务。\n\n2、售后服务\n\n2.1出现质量的问题,中标人必须承诺将在接到用户单位通知2小时内给予答复,提出解决方案,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赴现场提供量体等技术服务。且以最快的速度无偿进行返工返修或调换(服装返修期、调换期确保在30日内返修完毕送达采购单位)。\n2.2出现补单情况,需在24小时内响应派技术人员赴现场提供量体等技术服务,并在量体后投入生产,30日内完成供货。\n第五部分 采购合同\n\n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n\n(试行)\n\n项目名称: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服采购项目\n合同编号: YK2024481 \n甲 方: 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 \n\n乙 方: \n签订时间:2024年 月 日\n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n\n甲方(全称): 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 (采购人)\n乙方(全称): (供应商)\n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n项目信息\n采购项目名称: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服采购项目\n 采购项目编号: YK2024481 \n(2)采购计划编号: \n\n(3)项目内容:\n\n 货物名称\n 型号规格\n 品牌\n 数量\n 单价(元)\n 总价(元)\n\n XXXXXXXX\n XXXXXXXX\n XXXXXXXX\n XX\n XX\n XX\n\n 合同总价大写: XXXXXXXX 小写:¥ XX\n\n\n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n (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 (部门集中采购 (分散采购\n\n(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n\n (询价 (单一来源 (框架协议 (其他: \n\n (6)中标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 (否\n\n 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 (否\n\n 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 否\n\n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 (否\n\n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 (否\n(7)合同是否分包:(是 (否\n (8)中标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 (否\n\n 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n(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n\n (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 金额: \n\n 国别: 品牌: 规格型号: \n\n (否\n\n (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n\n (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n\n (强制采购 (优先采购 \n\n (否\n\n 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n\n (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n (强制采购 (优先采购 \n\n (否\n\n 是否涉及绿色产品: \n\n (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 \n\n (强制采购 (优先采购 \n\n (否\n (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n\n(是 (否 (不涉及\n\n本项目货物是否涉及柴油动力移动源,涉及柴油动力移动源应当符合低排放要求:\n\n(是 (否 (不涉及\n合同金额\n(1)合同金额小写: \n 大写: \n (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n\n (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n\n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固定费率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其他 根据中标单价按实结算且不超过中标总价。 \n(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n(全额付款: (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 \n(分期付款: 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2024年12月底前根据返修情况支付至已供货并验收合格服装总货款的90%;零星采购服装和余款在2025年12月10日前按实际供货数量按实结算货款 。\n合同履行\n(1)起始日期: 年 月 日,完成日期: 年 月 日。\n\n(2)履约地点: \n\n(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 (否\n\n 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 / \n 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 / \n 履约担保期限: / \n合同验收\n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委托第三方组织\n\n 验收主体: 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 \n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 (否\n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 (否\n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 (否\n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 (否\n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 (否\n\n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n\n (否\n\n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 \n\n(2)履约验收时间:到货交付后组织验收\n\n(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n\n (分期/分项验收: (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 \n履约验收程序:乙方递交验收申请,甲方组织验收\n\n(5)履约验收的内容: 采购标的物 \n(6)履约验收标准: 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 \n\n(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 (否\n组成合同的文件\n\n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n(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n\n(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n(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n(4)中标(成交)通知书\n(5)投标(响应)文件\n(6)采购文件\n(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n(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n\n合同生效\n\n本合同自 甲、乙两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 生效。\n合同份数\n\n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贰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n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n合同订立地点: 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 \n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配置清单等。\n 甲方(采购人)\n 乙方(供应商)\n\n 单位名称\n\n(公章或合同章)\n \n 单位名称\n\n(公章或合同章)\n \n\n 法定代表人\n\n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n \n 法定代表人\n\n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n \n\n \n \n 拥有者性别\n \n\n 住 所\n \n 住 所\n \n\n 联 系 人\n \n 联 系 人\n \n\n 联系电话\n \n 联系电话\n \n\n 通信地址\n \n 通信地址\n \n\n 邮政编码\n \n 邮政编码\n \n\n 电子邮箱\n \n 电子邮箱\n \n\n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 \n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 \n\n \n \n 开户名称\n \n\n \n \n 开户银行\n \n\n \n \n 银行账号\n \n\n\n第二节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n1. 定义\n1.1合同当事人\n(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n(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n(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n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n(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n(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n(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n\n(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n\n(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n\n(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n合同标的及金额\n2.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n3.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n3.1 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n4.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n4.1 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n\n4.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n\n4.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n\n4.4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n4.5 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n4.6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n5.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n5.1 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n\n5.2 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n\n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n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n合同履行\n\n6.1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n6.2 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n7. 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n7.1 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n7.2 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n7.3 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n7.4 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n\n7.5 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n7.6 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n8. 质量标准和保证\n8.1 质量标准\n(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n\n(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n(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n(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n8.2 保证\n(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n(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n(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n(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n(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n9. 权利瑕疵担保\n9.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n9.2 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n9.3 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n10. 知识产权保护\n10.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n11. 保密义务\n11.1 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n\n12. 合同价款支付\n12.1 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n\n12.2 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n13. 履约保证金\n13.1 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n13.2 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n\n13.3 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n14. 售后服务\n14.1 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n(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n(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n(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n(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n(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n\n(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n14.2 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n15. 违约责任\n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n\n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n\n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n(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n(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n\n15.3 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n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n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n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n 16.1合同的变更\n\n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n16.2合同的中止\n(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n(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n\n(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n(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n16.3合同的终止\n(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n(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n16.4 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n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n17. 合同分包\n17.1 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n17.2 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n18. 不可抗力\n18.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n18.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n18.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n19. 解决争议的方法\n\n19.1 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n\n19.2 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n\n19.3 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n\n20. 政府采购政策\n20.1 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n20.2 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n20.3 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n21. 法律适用\n\n21.1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n\n21.2 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n\n22. 通知\n22.1 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n\n 22.2 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n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n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n合同未尽事项\n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n\n 23.2 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n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n 第二节\n\n第1.2(6)项\n 联合体具体要求\n /\n\n 第二节\n\n第4.4款\n 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n 应与产品原始样本技术数据及投标文件技术文件一致。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采购人随机抽取服装委托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投标人承担送检费用。如检测结果不符合,采购人有权无条件退货,要求中标人在10日内重新制作,如果重新制作后检测结果仍不符合,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须退还采购人支付的预付款并按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支付期间利息(从收到预付款日至合同终止日);中标人因未能如期交付货物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采购人解除/终止合同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如造成采购人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中标人继续承担赔偿责任。\n\n 第二节\n\n第4.6款\n 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n 1.按本合同履行付款义务;\n\n2.协调、辅助乙方供货及验收。 \n\n 第二节\n\n第5.4款\n 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n 1.严格按询价文件要求及询价响应文件承诺供货;\n\n2.设备材料货到现场后,负责卸货、搬运;\n\n3.所有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n\n4.乙方承担本项目过程中的所有费用;\n\n5.负责项目期间本方人员的安全。\n\n 第二节\n\n第6.1款\n 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n /\n\n 第二节\n\n第7.1款\n 包装特殊要求\n /\n\n \n 指定现场\n 甲方指定地点\n\n 第二节\n\n第7.2款\n 运输特殊要求\n /\n\n 第二节\n\n第7.3款\n 保险要求\n /\n\n 第二节\n\n第8.2(1)项\n 质量保证期\n 投标人须对合同中规定的设备,提供验收合格后至少 24 个月的质保期,在此期间,因产品质量不良而产生损坏或不能正常穿着,投标人应免费维修和调换。\n\n 第二节\n\n第8.2(3)项\n 货物质量缺陷\n\n响应时间\n 出现质量的问题,中标人必须承诺将在接到用户单位通知2小时内给予答复,提出解决方案,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赴现场提供量体等技术服务。且以最快的速度无偿进行返工返修或调换(服装返修期、调换期确保在30日内返修完毕送达采购单位)。\n\n 第二节\n\n第11.1款\n 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n /\n\n 第二节\n\n第12.2款\n 合同价款支付时间\n 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2024年12月底前根据返修情况支付至已供货并验收合格服装总货款的90%;零星采购服装和余款在2025年12月10日前按实际供货数量按实结算货款。\n\n 第二节\n\n第13.2款\n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n 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n\n 第二节\n\n第13.3款\n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n /\n\n 第二节\n\n第14.1(3)项\n 运行监督、维修期限\n /\n\n 第二节\n\n第14.1(5)项\n 货物回收的约定\n /\n\n 第二节\n\n第14.1(6)项\n 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n /\n\n 第二节\n\n第15.1款\n 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n 1、质保要求\n\n所有工作服装(含补单)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包期不少于12(含)个月,并要求提供不少于1年免费上门售后服务。\n\n2、售后服务\n\n2.1出现质量的问题,中标人必须承诺将在接到用户单位通知2小时内给予答复,提出解决方案,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赴现场提供量体等技术服务。且以最快的速度无偿进行返工返修或调换(服装返修期、调换期确保在30日内返修完毕送达采购单位)。\n\n2.2出现补单情况,需在24小时内响应派技术人员赴现场提供量体等技术服务,并在量体后投入生产,30日内完成供货。\n\n3.在质保服务期内,中标人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产品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服务期满后,当需要时,中标人仍须对因投标产品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相应责任。\n\n4.对产品服务要求的有效响应将被视为投标人和供货商对其所投标产品的服务承诺,如果中标,须将服务承诺列入合同的产品服务条款。\n\n 第二节\n\n第15.2(2)项\n 迟延交货赔偿费\n 中标人因未能如期交付货物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采购人解除/终止合同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如造成采购人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中标人继续承担赔偿责任。\n\n 第二节\n\n第15.3款\n 逾期付款利息\n 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n\n 第二节\n\n第15.4款\n 其他违约责任\n 1.乙方所交的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和代理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n\n2.乙方违反甲方在招标文件所涉及服务要求内容的,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n\n3.供需双方应严格按照供销合同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合同内容。对中标或已签订供销合同的,一旦发现乙方在本采购周期内发生行贿行为并向检察机关查询后,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应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停止采购其商品。\n\n 第二节\n\n第19.2款\n 解决争议的方法\n 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方式解决:\n\n(1)向上虞区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上虞区;\n\n(2)向上虞区人民法院起诉。\n\n 第二节\n\n第23.1款\n 其他专用条款\n 返修率扣款情况:定制服装返修率不足5%,不扣除供货服装总货款;定制服装返修率5%(包含)-10%(不包含),扣除供货服装总货款5%;定制服装返修率10%(包含)-20%(不包含),扣除供货服装总货款10%;定制服装返修率20%(包含)-30%(不包含),扣除供货服装总货款20%;定制服装返修率30%(包含)-40%(不包含),扣除供货服装总货款30%;定制服装返修率40%(包含)-50%(不包含),扣除供货服装总货款50%;定制服装返修率达到50%(包含)及以上,不进行服装货款支付,且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n\n注:返修率中的返修包含服装大小不合适以及质量问题等一切返修情况,返修率=需要返修的数量/供货服装总数量。\n\n\n第六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n\n投标人按照以下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将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分别上传,并与招标文件的评分要点准确设置关联点。\n\n此格式内容仅为参考模板,具体内容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调整。未按以下格式编制投标文件或因格式不规范、页码不清等原因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n\n资格文件部分\n\n目录\n\n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并对相应文件签字的(签字是指线下签字扫描后上传或者线上进行电子签章),只需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否则则应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n\n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或其他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登记证(或其他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只需提供改革后取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n\n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n\n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n\n投标人承诺函;\n\n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n\n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n\n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格式见附件)。\n\n附件一:\n法定代表人授权书\n\n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n\n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n\n (投标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授权(授权代表名称)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项目(括号内填写招标编号),授权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n\n法定代表人签字:\n\n投标人全称:(盖章)\n\n日期:\n\n附:\n\n授权代表姓名:\n\n职务:\n\n详细通讯地址:\n\n传真:\n\n电话:\n\n邮政编码:\n\n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n\n附件二:\n\n投 标 人 承 诺 函\n\n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n\n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n\n(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n\n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编号为)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n\n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n\n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n\n3、若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n\n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n\n5、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天。\n\n6、我方参与本项目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n\n7、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n\n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n\n9、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n\n10、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n\n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 \n\n日 期:\n\n投标人全称(公章):\n\n附件三:\n\n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n\n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的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n\n1. (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n\n2. (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n\n……\n\n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n\n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n\n企业名称(盖章): \n\n日期: 年 月 日\n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n\n附件四:\n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n\n【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递交】\n\n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n\n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 \n\n日 期:\n\n投标人全称(公章):\n\n附件五:\n监狱企业证明文件\n\n【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递交】\n\n监狱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的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n\n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 \n\n日 期:\n\n投标人全称(公章):\n\n商务技术文件\n\n目录\n\n(1)评分对应表(格式见附件,主要用于评委对应评分内容)\n\n(2)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中资信分自评表(格式见附件);\n\n(3)投标项目明细清单(含货物、服务等)(格式见附件);\n\n(4)技术响应及建议表(格式见附件);\n\n(5)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n\n(6)技术参数(参数证明资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n(7)样品情况;\n\n(8)量体裁衣方案;\n(9)项目实施方案;\n(10)售后服务;\n\n(11)质保期;\n\n(12)款式确定承诺函(格式见附件);\n\n(13)认证证书;\n(14)类似业绩;\n(15)投标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 \n\n附件六:\n\n评分对应表\n\n项目名称:\n\n采购编号:\n\n 评分项目\n 投标文件对应资料\n 投标文件页码\n\n 对应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n\n(报价除外)\n \n \n\n ……\n \n \n\n \n \n \n\n \n \n \n\n \n \n \n\n \n \n \n\n \n \n \n\n \n \n \n\n \n \n \n\n\n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 \n\n日 期:\n\n投标人全称(公章):\n\n附件七:\n\n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中资信分自评表\n\n项目名称:\n\n采购编号:\n\n 序号\n 资信分内容\n 自评得分\n 投标文件对应资料\n 投标文件页码\n\n 1\n \n \n \n \n\n 2\n \n \n \n \n\n 3\n \n \n \n \n\n 4\n \n \n \n \n\n 5\n \n \n \n \n\n 6\n \n \n \n \n\n 7\n \n \n \n \n\n 8\n \n \n \n \n\n 合计\n \n \n \n \n\n\n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 \n\n日 期:\n\n投标人全称(公章):\n\n附件八:\n\n投标项目明细清单\n\n项目名称:\n\n采购编号:\n\n 序号\n 货物名称\n 品牌\n 规格\n\n型号\n 单位及\n\n数量\n 性能及指标\n 产地\n\n \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 \n\n\n注:在填写时,如上表不适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在确保投标明细内容完整的情况下,根据上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n\n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 \n\n日 期:\n\n投标人全称(公章):\n\n附件九:\n\n技术响应及建议表\n\n项目名称:\n\n采购编号:\n\n 序号\n 货物名称\n 招标文件要求\n 投标文件响应\n 偏离情况\n\n \n \n \n \n \n\n \n \n \n \n \n\n \n \n \n \n \n\n \n \n \n \n \n\n \n \n \n \n \n\n 投标建议\n \n\n\n注:货物名称可基于项目清单根据投标人实际情况调整。\n\n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 \n\n日 期:\n\n投标人全称(公章):\n\n附件十:\n\n商务响应表\n\n项目名称:\n\n采购编号:\n\n 项目\n 招标文件要求\n 是否\n\n响应\n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n\n 供货时间(项目工期)及地点\n \n \n \n\n 付款条件\n \n \n \n\n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n \n \n \n\n 项目维护计划\n \n \n \n\n 售后服务响应情况\n \n \n \n\n 本地化服务\n \n \n \n\n 技术培训\n \n \n \n\n 公司技术力量情况\n \n \n \n\n 经验或业绩要求\n \n \n \n\n 各类证书\n \n \n \n\n ……\n \n \n \n\n\n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 \n\n日 期:\n\n投标人全称(公章):\n\n附件十一:\n\n项目组人员清单\n\n项目名称:\n\n采购编号:\n\n 姓名\n 职务\n 专业技术资格\n 证书编号\n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n 劳动合同编号\n\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n\n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n\n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 \n\n日 期:\n\n投标人全称(公章):\n\n附件十二:\n\n款式确定承诺函\n针对本招标项目产品款式确定情况,我公司郑重承诺:本项目所有产品款式和细节采购人有权作出调整,本单位在中标后提供定制服装的款式须经采购人认可后才投入生产。\n\n如有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意接受采购人对本单位的任何处理,并承担相关的一切责任及后果。 \n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 \n\n日 期:\n\n投标人全称(公章):\n\n报价文件\n\n目录\n\n(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n\n(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n\n(4)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n\n附件十三:\n投 标 函\n\n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n\n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n\n我单位认真研究了关于 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如招标文件前后有矛盾的,我方完全同意按贵方的理解处理。我单位承诺:\n\n1、一旦我单位中标,我单位愿意承接开标一览表中所列的设备供应及技术服务,交货期为: 天。\n\n2、我单位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人的可能要求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和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者作为中标人。\n\n3、一旦我单位中标,我们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设备交货、安装、验收并交付使用。\n\n4、如果我单位中标,我方将按照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严格履行合同义务。\n\n5、除非另行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函将构成约束你我双方的合同。\n\n6、我单位承诺,一旦发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承担该条款约定的责任。\n\n地址: 邮编: \n电话: 传真: \n\n供应商代表姓名: 职务: \n供应商名称:    \n(公章): \n\n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 \n\n日 期:\n\n附件十四:\n开标一览表\n\n项目名称:\n\n采购编号: \n\n 投标总价\n 大写:     元(小写:     )\n\n 投标报价包括所有产品价格(含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保修以及招标代理费等一切税金和费用),如有漏报,视同已包含在其投标报价中。\n\n\n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 \n\n日 期:\n\n投标人全称(公章):\n\n附件十五:\n投标报价明细表\n\n项目名称:\n\n采购编号: \n\n 序\n\n号\n 货物\n\n名称\n 品牌、\n\n规格型号\n 制造商名\n\n称及产地\n 单\n\n位\n 数量\n 投标报价(元)\n\n \n \n \n \n \n \n 单价\n 小计\n\n \n \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 \n \n\n 投标总价\n 大写:     元(小写:     )\n\n 投标报价包括所有产品价格(含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保修以及招标代理费等一切税金和费用),如有漏报,视同已包含在其投标报价中。\n\n\n注:货物名称包括但不限于主机和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技术服务等,可根据投标人实际情况自行调整。\n\n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 \n\n日 期:\n\n投标人全称(公章):\n\n51\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六、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服采购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男秋冬西装(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嵊州市骏奕服饰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8人,营业收入为268.6万元,资产总额为131.4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女秋冬西装(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嵊州市骏奕服饰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8人,营业收入为268.6万元,资产总额为131.4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男春夏西装(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嵊州市骏奕服饰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8人,营业收入为268.6万元,资产总额为131.4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业);4.女春夏西装(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嵊州市骏奕服饰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8人,营业收入为268.6万元,资产总额为131.4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5.男长袖衬衫(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嵊州市骏奕服饰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8人,营业收入为268.6万元,资产总额为131.4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6.女长袖衬衫(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嵊州市骏奕服饰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8人,营业收入为268.6万元,资产总额为131.4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7.男短袖衬衫(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嵊州市骏奕服饰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8人,营业收入为268.6万元,资产总额为131.4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8.女短袖衬衫(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嵊州市骏奕服饰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8人,营业收入为268.6万元,资产总额为131.4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9.男秋冬西裤(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嵊州市骏奕服饰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8人,营业收入为268.6万元,资产总额为131.4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0.女秋冬西裤(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嵊州市骏奕服饰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8人,营业收入为268.6万元,资产总额为131.4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1.男夏裤(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嵊州市骏奕服饰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8人,营业收入为268.6万元,资产总额为131.4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2.女夏裤(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嵊州市骏奕服饰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8人,营业收入为268.6万元,资产总额为131.4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3.羽绒服(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嵊州市骏奕服饰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8人,营业收入为268.6万元,资产总额为131.4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嵊州市骏奕服饰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9月26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作服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绍兴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