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填埋场绿化养护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松江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上海市松江区机动车辆清洗管理所、上海市松江区景观管理所、上海市松江区渣土管理所)2024)
一、项目编号:310117000240716115537-17135104
二、项目名称:松江区环卫中心填埋场绿化养护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松江区环卫中心填埋场绿化养护服务
2791454.04元
上海凯盛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松江区方塔南路30号
84.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松江区环卫中心填埋场绿化养护服务
松江区环卫中心填埋场绿化养护服务
松江区环卫中心填埋场绿化养护服务二年,服务范围为松江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卖新公路506号),绿化养护招标总面积为183745平方米堆体和周边道路旁绿化、办公区域周边绿化,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024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14日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袁晶,董彩琳,沈天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综合各项评分标准,上海凯盛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评分最高。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松江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地 址:荣路东路2111号5、6号楼
联系方式:577416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67-871号2号楼5楼
联系方式:677426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老师
电 话:67742698
附件信息:
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496.7K
采购文件附件:
松江区环卫中心填埋场绿化养护服务.pdf620.4K
9、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上海市松江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的(松江区环卫中心填埋场绿化养护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松江区环卫中心填埋场绿化养护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上海凯盛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98人,营业收入为9184.1998万元,资产总额为16351.0592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松江区环卫中心填埋场绿化养护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上海凯盛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98人,营业收入为9184.1998万元,资产总额为16351.0592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4年09月18日1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JJCCS2024025松江区环卫中心填埋场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上海市松江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竞争性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第六章响应文件有关格式第七章合同书格式和合同条款附件---项目采购需求第一章采购邀请项目概况松江区环卫中心填埋场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9-18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10117000240716115537-17135104项目名称:松江区环卫中心填埋场绿化养护服务预算编号:1724-W00011907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2863000.00元(国库资金:2863000.00元;自筹资金:0元)最高限价(元):包1-2863000.00元采购需求:包名称:松江区环卫中心填埋场绿化养护服务数量:1预算金额(元):2863000.00元简要规则描述:松江区环卫中心填埋场绿化养护服务二年,服务范围为松江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卖新公路506号),绿化养护招标总面积为183.745平方米堆体和周边道路旁绿化、办公区域周边绿化,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2024年10月01日至2026年09月30日本项目不允许接受联合体响应。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08-30至2024-09-06,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方式:网上获取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9-1809:00:00(北京时间)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09-1809:00:00(北京时间)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上海市松江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建设大厦南5-6号楼联系方式:5774163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67-871号2号楼5楼联系方式:6774269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蔡老师电话:6774269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项目情况项目名称:松江区环卫中心填埋场绿化养护服务项目编号:详见采购邀请项目地址:详见采购邀请项目内容:详见采购邀请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863000.00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不予接受。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二、采购人采购人名称:上海市松江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建设大厦南5-6号楼联系人:管陈洋电话:57741631传真:57741631集中采购机构名称: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67-871号2号楼5楼联系人:蔡老师电话:67742698传真:67743657三、合格供应商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四、磋商有关事项1、磋商答疑会:不召开2、踏勘现场:不集中组织,如供应商有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供应商在踏勘现场中如有疑问,请与采购人联系,联系电话:57741631。3、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自解密之日起90日4、磋商保证金:不收取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采购邀请(竞争性磋商公告)或延期公告(如果有的话)6、递交响应文件方式和网址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由供应商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提交。响应文件提交网址:http://www.zfcg.sh.gov.cn7、解密时间和解密地点网址解密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解密地点网址: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zfcg.sh.gov.cn)8、磋商时间和磋商地点:磋商时间:2024-09-1813:30:0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9、磋商小组的组建与竞争性磋商要求:评审方法:详见第五章《竞争性磋商程序及评审办法》成交供应商推荐办法:详见第五章《竞争性磋商程序及评审办法》五、其它事项1、付款方式: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2、服务期限: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3、转让与分包: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履约保证金:不收取5、质量保证金:不收取六、说明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采购云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预留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手机号码。如因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中预留手机号码,导致集中采购机构无法联系供应商参加磋商的,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集中采购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响应文件,电话通知集中采购机构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集中采购机构在采购云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响应截止时间上传造成集中采购机构无法在响应截止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响应文件视为响应未完成。七、磋商通知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所有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均参加磋商。请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于前文规定的磋商时间在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出席磋商会议。出席磋商会议应当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政府采购专用CA认证证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和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相关资料。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结束后还有一次最后报价的机会。最后的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采购需求》中另有说明外,最后的磋商报价应包括响应供应商为完成采购项目而提供服务的一切费用,包括响应供应商的各种成本、费用、利润和税金等。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概述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1.2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采购邀请》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采购。1.3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邀请》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1.4参与采购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1.5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2.定义2.1“采购项目”系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项目。2.2“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2.3“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系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本次采购的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2.4“供应商”系指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处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并按照磋商文件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5“成交供应商”系指成交的供应商。2.6“甲方”系指采购人。2.7“乙方”系指成交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供应商。2.8磋商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实质性要求条款。2.9“采购云平台”系指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为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3.合格的供应商3.1符合《采购邀请》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所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和特定条件。3.2《采购邀请》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1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合同份额;联合体协议书应当明确联合体主办方、由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合格的服务4.1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4.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均有标准的以高(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采购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5.磋商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信息发布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成交公告以及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等与采购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均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和“松江区门户网”(http://www.songjiang.gov.cn)公开发布。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供应商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及因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7.询问与质疑7.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供应商的询问,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7.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其中,对磋商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其收到磋商文件之日(以采购云平台显示的报名时间为准)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超过次数的质疑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7.3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范本填写,范本格式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右侧的“下载专区”下载。7.5供应商提起询问和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办理。质疑函或授权委托书的内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第7.3条和第7.4条规定的,集中采购机构将当场一次性告知供应商需要补正的事项,供应商超过法定质疑期未按要求补正并重新提交的,视为放弃质疑。质疑函的递交应当采取当面递交或寄送方式。质疑联系部门: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21)67742698,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67-871号2号楼5楼2508室。7.6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7.7对供应商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磋商文件变更或者影响采购活动继续进行的,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将通知提出询问或质疑的供应商,并在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8.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8.1供应商在本采购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提供虚假材料,谎报、隐瞒事实的行为,包括供应商之间串通响应等。8.2如果有证据表明供应商在本采购项目的竞争中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其提交响应文件,并将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条文描述方式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8.3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将在解密后至磋商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上信用查询记录,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将打印查询结果页面后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9.其他本《供应商须知》的条款如与《采购邀请》、《采购需求》和《竞争性磋商程序及评审办法》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采购邀请》、《采购需求》和《竞争性磋商程序及评审办法》中规定的内容为准。二、磋商文件合同签订地点:网上签约附件: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概述项目名称松江区环卫中心填埋场绿化养护服务采购内容松江区环卫中心填埋场绿化养护服务二年,服务范围为松江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卖新公路506号),绿化养护招标总面积为183.745平方米堆体和周边道路旁绿化、办公区域周边绿化,具体详见采购需求。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86.3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不予接受。二、项目需求及要求(一)项目概况服务范围及内容:服务范围为松江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卖新公路506号),绿化养护招标总面积为183.745平方米堆体和周边道路旁绿化、办公区域周边绿化。服务内容为对松江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绿化进行养护工作:1、去除枯死植株2、植物补植3、树木扶正4、病虫害防治和监测5、浇灌排水6、土壤施肥7、中耕除草8、花坛花镜布置9、地被覆盖10、植物(树木、绿篱、草坪等)修剪11、植物防护(防寒、旱、台、涝、高温等)12、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标牌等堆体绿地上的园林设施的保洁13、绿地保洁14、垃圾收集15、垃圾清运16、水渠清淤(不包括道路旁的雨水沟)。(二)养护清单松江区填埋场绿化养护项目工作量清单序号品种规格(单位:cm)移交面积(㎡)移交数量(株)1香樟胸径8.1-10高度331以上蓬径261以上1112夹竹桃高度1509503黄馨蓬径41-50高度≥416164红叶李地径4.1-52585红叶石楠高度151-1602456四季桂高度171-1803147雪松高度310-350278球形植物石楠球蓬径120309栾树胸径8.1-10高度401以上蓬径241以上2110无患子胸径7.1-8.0高度≥311蓬径≥1613811球型植物桂花球P502712鸢尾15013金丝桃P21-30124314八角金盘55015常春藤44516麦冬37517马尼拉5350018白玉兰φ6.0-7.01719四季桂高度151-180蓬径≥8154420栾树胸径8.1-9.0高度≥401蓬径≥2416121香樟胸径8.1-9.09222香樟φ7-816523香樟φ1020624意杨胸径7.1-8.0高度≥401蓬径≥21127025夹竹桃高度121-150分枝数≥8枝131726黄馨蓬径31-40高度≥3190927红叶李地径4.1-533528紫薇地径4.1-5155629红叶石楠高度121-150蓬径≥10133930球型植物桂花球P>25016031雪松高度350-4002732女贞φ7.0-8.019133棕榈干高251-3001534香樟胸径8.1-9.03635石楠高度251-30022636红叶石楠球P120-15016537南天竹高35-4035038红叶石楠高35-40590039红叶石楠高35-4015040红叶石楠高35-40364941马尼拉10320042白花三叶草2000(三)项目内容及要求1、绿化养护主要内容(1)绿地内的绿化应保证景观效果,各种树木长势旺盛,叶色正常,树冠完整美观,枝条疏密适当,无明显的枯枝和严重的病虫害。(2)绿化带内无杂草、碎石、白色漂浮物等垃圾,无堆物、堆料、搭棚、摆摊及其它侵占物。(3)行道树应生长旺盛、健壮。修剪整形合理,保持树形整齐美观,骨架均匀,树干基本挺直,行道树无死树,基本不缺株,缺株率≤1%,植株全年生长正常,无明显的枯枝、生长不良枝。树穴内应保持干净无杂物。(4)绿地内树木树干挺直、倾斜度不超过10度,树干基部无蘖芽滋生、枝干粗壮、无明显枯枝、死桩、无明显有害生物危害状,影响植物景观的有害生物的整体叶或枝危害率控制在10%以下。(5)花灌木着花率高、开花繁茂、无落花落蕾现象。色块灌木无缺/死株断头、残桩,色块分明,线条清晰流畅。(6)各类小灌木和花木修剪,保持原设计的层次感,色彩、图案清晰,比例协调,绿篱三面平整,要保持一定高度。(7)草花生长健壮、花繁叶茂、无残花败叶。花坛整洁美观、四季有花、层次分明、图案清晰、色彩搭配适宜。(8)草坪生长茂盛、叶色正常、基本无秃斑、无枯草层、无杂草、无病虫害、覆盖度≥90%以上,外观较均匀,留茬高度经常保持在6-8cm。(9)绿地应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其完整性,防止人为损坏,出现损坏时要及时恢复。2、养护施工标准2.1浇水、排水(1)原则浇水应根据不同植物生物学特性、树龄、季节、土壤干湿程度确定。做到适时、适量、不遗漏。每次浇水要浇足浇透。(2)浇水的年限。树木定植后一般乔木需连续浇水3年,灌木5年。土壤质量差、树木生长不良或遇干旱年份,则应延长浇水年限。(3)大树依据具体情况和浇水原则确定。地栽宿根花卉以土壤不干燥为准。(4)夏季高温季节应在早晨和傍晚进行、冬季宜午后进行。(5)雨季应注意排涝、及时排出积水。2.2施肥(1)原则为确保园林植物正常生长发育,要定期对树木、花卉、草坪等进行施肥。施肥应根据植物种类、树龄、立地条件、生长情况及肥料种类等具体情况而定。(2)施肥对象定植五年以内的乔、灌木;生长不良的树木;木本花卉;草坪及草花。(3)施肥分基肥、追肥两类。基肥一般采用有机肥,在植物休眠期内进行,追肥一般采用化肥或复合肥在植物生长期内进行。基肥应充分腐熟后按一定比例与细土混合后施用,化肥应溶解后再施用。干施化肥一定要注意均匀,用量宜少不宜多,施后必须及时充分浇水,以免伤根伤叶。(4)施肥次数乔木每年施基肥1次,追肥1次;灌木每年施基肥1次,追肥2次;色块灌木和绿篱每年施基肥2次,追肥4次;草坪每年结合打孔施基肥2次,追肥不少于9次;草花以施叶面肥为主,每半月1次。(5)施肥量施基肥乔木(胸径在10公分以下)不少于20公斤/株•次,灌木不少于10公斤/株•次,色块灌木和绿篱不少于0.5公斤/㎡•株,草坪不少于0.2公斤/㎡•次.施追肥一般按0.5%-1%浓度的溶解液施用。干施化肥一般用量,乔木不超过250克/株•次,灌木不超过150克/株•次,色块灌木和绿篱不超过30克/㎡•次,草坪不超过10克/㎡•次。(6)乔、灌木施肥应挖掘施肥沟、穴,以不伤或少伤树根为准,深度不浅于30公分。2.3修剪(1)原则修剪应根据树种习性、设计意图、养护季节、景观效果为原则,达到均衡树势、调节生长、姿态优美、花繁叶茂的目的。(2)修剪包括除芽、去蘖、摘心摘芽、疏枝、短截、整形、更冠等技术。(3)养护性修剪分常规修剪和造型(整形)修剪两类。常规修剪以保持自然树型为基本要求,按照“多疏少截”的原则及时剥芽、去蘖、合理短截并疏剪内膛枝、重叠枝、交叉枝、下垂枝、腐枯枝、病虫枝、徒长枝、衰弱枝和损伤枝,保持内膛通风透光,树冠丰满。造型修剪以剪、锯、捆、扎等手段,将树冠整修成特定的形状,达到外形轮廊清晰、树冠表面平整、圆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4)乔木的修剪一般只进行常规修枝,对主、侧枝尚未定型的树木可采取短截技术逐年形成三级分枝骨架。庭荫树的分枝点应随着树木生长逐步提高,树冠与树干高度的比例应在7:3至6:4之间。行道树在同一路段的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大小应基本一致,上方有架空电力线时,应按电力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时剪除影响安全的枝条。(5)灌木的修剪一般以保持其自然姿态,疏剪过密枝条,保持内膛通风透光。对丛生灌木的衰老主枝,应本着“留新去老”的原则培养徒长枝或分期短截老枝进行更新。观花灌木和观花小乔木的修剪应掌握花芽发育规律,对当年新稍上开花的花木应于早春萌发前修剪,短截上年的已花枝条,促使新枝萌发。对当年形成花芽,次年早春开花的花木,应在开花后适度修剪,对着花率低的老枝要进行逐年更新。在多年生枝上开花的花木,应保持培养老枝,剪去过密新枝。(6)绿篱和造型灌木(含色块灌木)的修剪,一般按造型修剪的方法进行,按照规定的形状和高度修剪。每次修剪应保持形状轮廓线条清晰、表面平整、圆滑。修剪后新梢生长超过10cm时,应进行第二次修剪。若生长过密影响通风透光时,要进行内膛疏剪。当生长高度影响景观效果时要进行强度修剪,强度修剪宜在休眠期进行。(7)藤本的修剪:藤本每年常规修剪一次,每隔2~3年应理藤一次,彻底清理枯死藤蔓、理顺分布方向,使叶幕分布均匀、厚度相等。(8)草花的修剪要掌握各种花卉的生长开花习性,用剪梢、摘心等方法促使侧芽生长,增多开花枝数。要不断摘除花后残花、黄叶、病虫叶,增强花繁叶茂的观赏效果。(9)草坪的修剪,草坪的修剪高度应保持在6-8cm,当草高超过12cm时必须进行修剪。混播草坪修剪次数不少于12次/年,结缕草不少于5次/年。(10)修剪时间落叶乔、灌木在冬季休眠期进行,常绿乔、灌木在生长期进行。绿篱、造型灌木、色块灌木、草坪等按养护要求及时进行。(11)修剪次数乔木不少于1次/年,灌木不少于2次/年,绿篱、造型灌木不少于12次/年,色块灌木不少于8次/年。(12)修剪的剪口或锯口平整光滑,不得劈裂、不留短桩。(13)修剪应按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须特别注意安全。2.4病虫害防治(1)原则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要掌握园林植物病虫害发生规律,在预测、预报的指导下对可能发生的病虫害做好预防。已经发生的病虫害要及时治理、防止蔓延成灾。病虫害发生率应控制在10%以下。(2)病虫害的药物防治要根据不同的树种、病虫害种类和具体环境条件,正确选用农药种类、剂型、浓度和施用方法,使之既能充分发挥药效,又不产生药害,减少对环境的污染。(3)喷药应成雾状,做到由内向外、由上向下、叶面叶背喷药均匀,不留空白。喷药应在无风的晴天进行,阴雨或高温炎热的中午不宜喷药。喷药时要注意行人安全、避开人流高峰时段,喷药范围内有食品、水果、鱼池等,要待移出或遮盖后方能进行。喷药后要立即清洗药械,不准乱倒残液。(4)对药械难以喷到顶端的高大树木或蛀干害虫,可采用树干注射法防治。(5)施药要掌握有利时机,害虫在孵化期或幼虫三龄期以前施药最为有效、真菌病害要在孢子萌发期或侵染初期施药。(6)挖除地下害虫时,深度应在5~20cm以内,接近树根时不能伤及根系。人工刮除树木枝干上介壳虫等虫体,要彻底干净,不得损伤枝条或枝干内皮,刮除树木枝干上的腐烂病害时,要将受害部位全部清除干净,伤口要进行消毒并涂抹保护剂,刮落的虫体和带病的树皮,要及时收集烧毁。(7)农药要妥善保管。施药人员应注意自身的安全,必须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工作帽、戴好风镜、口罩、手套及其他防护用具。2.5松土、除草(1)松土土壤板结时要及时进行松土,松土深度5~10cm为宜。草坪应用打孔机松土,每年不少于2次。(2)除草掌握“除早、除小、除了”的原则,随时清除杂草,除草必须连根剔除。绿地内应做到基本无杂草,草坪的纯净度应达到95%以上。2.6补种(1)绿地内乔灌木、地被、草坪和行道树保存率应达到98%以上,由成交供应商无偿补种修复。(2)保持绿地植物的种植量,缺株断行应适时补种。补种应使用同品种、基本同规格的苗木,保证补种后的景观效果。(3)草坪秃斑应随缺随补,保证草坪的覆盖度和致密度。补草可采用点栽、播种和铺设等不同方法。2.7支撑、扶正(1)倾斜度超过10度的树木,须进行扶正,落叶树在休眠期进行,常绿树在萌芽前进行。扶正前应先疏剪部分枝桠或进行短截,确保扶正树木的成活。(2)新栽大树和扶正后的树木应进行支撑。支撑材料在同一路段或区域内应当统一,支撑方式要规范、整齐。支撑着力点应超过树高的1/2以上,支撑材料在着力点与树干接触处应铺垫软质材料,以免损伤树皮。每年雨季前要对支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松动的支撑要及时加固,对坎入树皮的捆扎物要及时解除。2.8绿地容貌(1)随时保持绿地清洁、美观。(2)及时清运草屑、树枝、死树等施工残留物,现场堆放时间不得超过当天。(3)经常冲洗树木枝叶上的积尘,防止堵塞气孔和影响景观效果。2.9规范生产、文明生产(1)绿化养护的各道工序施工要做到以人为本,安全生产,文明生产。(2)道路等人流车流量较多的地方进行养护施工要统一着装,穿戴醒目的反光背心,并设施工警示语或警示标志,保证施工人员和过往行人的安全。3、安全生产与文明生产3.1.供应商必须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和本市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在响应文件中明确规范生产具体措施。3.2.本项目必须文明生产。3.3.成交供应商如违反规定野蛮作业,采购人有权限令成交供应商停工整改,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负。4、其他要求4.1成交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要求、采购人的现场实际情况以及自身经验能力,提供具有针对性的服务的计划、方案、措施、标准、质量保证以及达到管理目标的具体内容,具有可操作性。4.2成交供应商一旦中标,不得以不了解或不完全了解采购人的需求而提出额外费用,对此采购人一律不予考虑。(特别说明: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需充分考虑到国家调整职工最低工资保障线的情况以及物价上涨等因素)。4.3成交供应商应为本项目组配一支有能力的服务团队。服务管理人员和各专业管理、技术、服务负责人须具有类似项目的工作、管理经验,并且有检查监督管理机制。成交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控制,针对招标项目,制定相应管理、工作流程、服务方案、人员培训、巡查监督、考核奖惩等制度,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机制,确保管理运作正常,良好有效无事故。如遇管理、巡查、责任不到位,发生各类事故,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4.4本项目包括所有服装、装备、车辆等器材设备由中标方自行提供,供应商应详列车辆、装备、设备器材清单及公司资产的证明材料。4.5如成交供应商实际服务与投标情况不一致,服务承诺无法完成,服务被使用方有效投诉,经查实成交供应商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同时保留向市、区政府采购管理机构通报的权利。4.7特殊天气状况下的管理工作,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具体协商。4.8成交供应商人员应遵纪守法、文明礼貌、用语规范,符合文明单位和行风建设要求。4.9磋商文件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4.10如遇磋商文件及合同规定中没有的事项,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协商解决。(四)养护人员要求本项目响应供应商需提供每月约4200个小时的绿化养护服务(单月项目团队人员工时总和),每月每个合同工工作时长不超过210个小时,每周5天8小时工作制,若工作需要应安排加班。具体如下:1、项目经理累计每月工作时长约210个小时(持证上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三年及以上同类项目管理工作经验;2、绿化养护工累计每月工作时长约420个小时(持证上岗:绿化工中级及以上技能证书);3、修剪技术工累计每月工作时长约420个小时(持证上岗:上树工证书);4、植保管理员累计每月工作时长约210个小时(持证上岗:园林植物保护工中级及以上技能证书);5、花卉工累计每月工作时长约420个小时(持证上岗:花卉工初级及以上技能证书,其中花卉工中级及以上技能证书占比50%(含)以上);6、草坪工累计每月工作时长约1260个小时(持证上岗:绿化工初级及以上技能证书,其中绿化工中级及以上技能证书占比50%(含)以上);7、绿地卫生保洁累计每月工作时长约1260个小时。(五)绿化养护器具、机械要求1、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成交供应商应自行配置养护管理所需要的交通工具以及其他养护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2、成交供应商应当对投入使用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的质量负责。成交供应商在机械、材料、器具设备送达养护场地前24小时通知采购人代表清点。成交供应商投入使用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的数量、规格和品质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时,须承担违约责任。3、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符合安全标准。在成交供应商使用前,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由成交供应商承担。4、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提供或使用不符合约定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时,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负责采取更换、重做等补救措施,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三、服务考核验收内容为提升考核效果,将考评成绩与服务经费挂钩,依照《松江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绿地养护考核表》(详见下表)委托松江区园林化管理中心每季进行考评:考核评分85(含)分以上为“合格”,85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分每降低1分,作业经费扣除2万元(以此类推)。松江区公园绿地养护考核表绿地名称:,绿地等级:,养护公司:序号考核项目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分值扣分存在问题1绿地景观(10分)绿地景观(10分)绿地保存率98%,景观面貌整体良好,植物群落有层次,黄土不裸露,无侵占绿地、毁绿现象。102植物(35分)乔木无死株(濒死株),无明显倾斜,树冠饱满,长势好。102植物(35分)灌木无死株(濒死株),树冠饱满,花灌木修剪规范。102植物(35分)草坪长势良好,无明显杂草,草坪切边规范。102植物(35分)地被花卉地形饱满,栽植规范,花境层次错落有致,花坛布置效果好。53有害生物(10分)无明显病虫害。104切边、松土、绑扎支撑(10分)土壤无板结,无明显石砾,切边、松土及时规范,绑扎支撑规范,无嵌入树干现象。105附属设施(5分)设施设置协调,维护完好无破损、无缺失。56保洁及其它(10分)绿地内无生活、建筑垃圾,绿地、广场、道路排水通畅。107作业规范(20分)植物修剪适季适树技术规范107作业规范(20分)养护作业操作规范10总分:100分扣分:分总分:100分扣分:分总分:100分扣分:分总分:100分扣分:分总分:100分扣分:分总分:100分扣分:分考核得分:分考核人:日期:考核得分:分考核人:日期:考核得分:分考核人:日期:考核得分:分考核人:日期:考核得分:分考核人:日期:考核得分:分考核人:日期:备注:按绿地相应等级标准进行考核,85(含)分以上为“合格”,85分以下为“不合格”。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填埋场绿化养护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