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用地综合开发利用工程及产城一体建设配套 排洪渠改造工程中标结果公示(淳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
项目名称:
开发区产业用地综合开发利用工程及产城一体建设配套项目-坪山区块24号地块排洪渠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
2407-330127-04-01-570153
招标人:
名称:淳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
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北路42号建设集团大楼6楼
联系人:张浩
联系人:唐恒勋
电话:18757153755
电话:15868413300
标段(包)名称:
开发区产业用地综合开发利用工程及产城一体建设配套项目-坪山区块24号地块排洪渠改造工程
标段(包)编号:
A3301270160523284001221
中标人:
合同价款: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质量承诺:
项目负责人:
浙江园冶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614.5302万元
60
合格
章丽娜
签约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合同期限:
60
行政监督机构:
淳安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
0571-64819806
合同备案意见:
同意
相关附件:
【施工合同 (1).pdf】
直播地址:
直播类型:开标
直播时间:2024-09-04 08:45:00 — 2024-09-04 14:00:00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目名称:开发区产业用地综合开发利用工程及产城一体建设配套项目-坪山区块24号地块排洪渠改造工程建设单位:淳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施工单位:浙江园冶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九月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淳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承包人(全称):浙江园冶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开发区产业用地综合开发利用工程及产城一体建设配套项目-坪山区块24号地块排洪渠改造工程_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开发区产业用地综合开发利用工程及产城一体建设配套项目-坪山区块24号地块排洪渠改造工程2.工程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淳发改审批〔2024)96号4.资金来源:国有资金占比100%o5.工程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排洪渠245米、改建ф1500钢筋混凝土排洪管250米、新建2000钢筋混凝土排洪管412米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等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为施工总承包,包括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及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_日。:月_日。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1工期总日历天数:6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陆佰壹拾肆万伍仟叁佰零贰元(¥6145302_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叁仟伍佰玖拾肆元肆角玖分(¥173594.49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万零玖佰元(¥10900(含税)元);暂列金额:(4)人民币(大写)叁拾柒万柒仟叁佰肆拾玖元捌角伍分(¥377349.85(含税)元)单价合同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章丽娜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2(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同约定的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安全,不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责任。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于_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又双方加盖公章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8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4份,承包人执4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大C(签字5(签字)组织机构组织机构代码:913302067301857484地址: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黄山路268号(皇府大厦)1幢1701室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15800法定代表人:顾君法定代表人:孙婷婷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0571-83517779传真0571-83517779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室开户银行:账号:81014101302157337账号:4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一般约定1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是用来指导施工项目全过程各项活动的技术、经济和组织的综合性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用地红线范围内为实施合同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1.1.3.10临时占地包括:指永久占地之外为实施合同工程需临时占用的土地。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51.3.1《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杭建市发(2018)578号):13.2《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杭建市发(2018)579号);1.3.3《关于发布性细则>的通知》(杭建市发(2020)164号)1.3.4《关于贯彻《省厅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的通知》(杭建市发(2022)54号)省市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其他现行有效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文件):1.3.5(1)《关于转发省建设厅见>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130号);(2)《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物联网管理应用平台建设的通知》(杭建工发(2012)426号);(3)《关于开展建筑工程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工作的通知》(杭建工(2019〕103号)(4)《关于巩固G20杭州峰会成果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若干意见》(杭建工发(2017〕112号);(5)《杭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无欠薪”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杭建市(2018)161号);(6)《关于杭州市建筑工地全面推广使用“浙里工程建设现场管控”重大应用(浙里建)的通知》(杭建数改办(2022)1号)(7)《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92号)(8)市政府办公厅2022年5月15日发布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筑垃圾管理的通知》(9)《关于发布杭州市工程渣土消纳市场信息价的通知》(杭渣土领(2020)1号)(10)市建委2020年10月30日发布的《关于明确杭州市渣土运输及消纳项目计价清单编制和报价口径的通知》(11)《关于转发的通知》(杭建市通知(2020)4号)(12)《关于进一步提升杭州市市政道路建设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杭建工发(2021〕32号)(13)《关于全面推广应用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的通知》(杭建工发(2021)358号)6(14)《关于明确杭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用计取的通知》(杭建招标造价中心(2021〕84号)(15)《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处置相关事项的通知》(杭建工(2023)169号)(16)其他:《关于淳安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违规变更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淳监(2015)25号)《淳安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淳政办发(2012)170号)等淳安县政府投资相关管理办法。1.3.6新工艺、新技术的约定:1.3.7其他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按通用条款约定;1.4.2发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根据施工实际情况,由设计、现场工程师及相关部门协商后约定。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发承包基本情况表);(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①施工组织设计;②其他:招标文件、答疑文件(补充招标文件)、询标纪要、变更联系单、会审纪要等。71.6图纸和承包人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14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4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工程施工所有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管理班组名单及联系方式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7天: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四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材料两份、电子材料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接受之日起7日内(以发包人签字盖章确认的书面文件为准)。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存壹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的相关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有关事项发生之日起或完成后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现场办公室或发包人指定地待定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现场办公室或承包人指定地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待定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o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现场办公室或监理人指定地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待定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10.3场内交通8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施工红线图为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丞包人自行路勘现场,严格组织交通,自行限交通部门沟通协调,并承担相应费用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1.10.4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本工程的超大件:本工程的超重件: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丕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C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o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除发包人指明外)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包含在合同价款内。1.13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程量清单偏差总额超过合同总价的2%以上给予调整,否则不予调整调整合同价格的修正时间: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单价不调整,工程量清单再工程结算时调整2发包人发包人应根据工程所需配备发包人代表,同时配备1-2名相关人员到岗履职。发包人应做郊承包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情况的中核工作,督促未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承包人及时缴存。9按月进行,每月25号提交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单价合同的计量1233按通用合同条款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工资性工程款比例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工资性工程款比例约定:a用称业是集有的o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转帐支付。每月20日,承包方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量(计量支独报表),经复核确认后30天内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进度款,经批准同意的工程变更按实际完成变更工程量的50%进行支付,未经批准的工程变更不予支付进度款。工程竣工数、竣工资料按城建档案馆要求并经城发公司档案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后30天内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85%的工程款,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3个月内支付至审计价的96%,财务决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8.5%,扣留结算价1.5%的保修金待质保期2年期满后退还。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申请进度款支付时,涉及土方外运的,承包人应M五方工程的清单工程量与电子转移单是否匹配,发包人有权市核电子转称单,核验越及产生的数量和消纳去向,并按合同有关条款支付送度数。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单价合同进度付数中请单提交的约定投通用合同条数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其他价格式合同进投付政申请单提交的的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达完成市查并报送发包人22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后7天内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按12.4.1条款执行。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按通用合同条款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按通用合同条款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承包人承担;(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3投料试车按通用合同条款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按通用合同条款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23竣工结算14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合同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14天内完成审批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签发竣工付款证书的14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合同条款。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一式四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15天内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审批单并向承包人颁发最终结清证书(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发包人应在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15天内完成支付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结算造价1.5%的质量保证金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4(2)保证保险,保证金额为:(3)1.5%的工程款;(4)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质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修期满后退还,发包人退还质量保证金时不计息o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收到发包人书面或口头通知后48小时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合同条款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25(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形:(1)承包人未按3.1(10)条规定分包渣土运输业务的,承包人应支付违约金;(2)承包人未按照3.1(10)条规定加强建筑垃圾处置分包合同履约监管,出现分包单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进出施工现场运输建筑垃圾或将建筑垃圾运输至非指定消纳场所等现象的,承包人应支付违约金;(3)承包人未做好工程垃圾处理出土处置台账的,承包人应支付违约金;(4)承包人在结算前未查验接纳回执,与运输、处置单位结算相关费用的,承包人应支付违约金;(5)承包人未按照已备案的渣土处置方案落实渣土处置措施的,承包人应支付违约金;(6)其他: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按招标文件补充说明中的条款规定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按实赔偿,损失费用如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向承包人追加索赔。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协商解决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26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按国家、浙江省、杭州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保应进目行付保费主要包桥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办理意外保验、工机成设备办理金),其中沙及发包人保险利益的,应将发包人列为设仪人。发生事,险区验公司理赔外,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18.1条款执行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载:但双方当事人特别约定下列解决方式中第种方式解决争议的除外(1)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依法向淳安县人民法院起诉。21.其他补充事项的约定1本工程发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分包、转包,招标人发现中标人转包或违公设成正生正可业团一报有有单坦。27要机械设备1到位要技术人员不到位按每人次1000元进行处罚合同总价的0.1%处按每套每台班1000元进行处罚。每发生次4级以上安全事故,罚价调整中的暂估暂定价项4、招标范围、施工图以外的工程量乙方不得先施工签证,必须经业5、允许承包方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必须在开工的30天内上报发包方,发包方报财政审核,财政审核确认后调整工程造价。承包方超过30天不报视为对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的认可,放弃因工程量清单错误引起的索赔。6、工程变更及签证必须在15天内报建设单位签字盖章,逾期未报的作自动放弃处理里方不予受理。7、检查发现质量、安全隐患2次以上、工期计划连续两周达不到要求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加强工程管理、更换项目经理直至清退出场。一切后果自负,造成8、乙方将所有弃方运至甲方指定位置,若倒入湖内和其他地方,则的经济损失和赔偿由乙方承担。28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淳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承包人(全称):浙江园冶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开发区产业用地综合开发利用工程及产城一体建设配套项目-坪山区块24号地块排洪渠改造工程(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o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_年;3装修工程为年;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J_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9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期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合同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项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T临市法定代表人(签字):君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园信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州银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产业用地综合开发利用工程及产城一体建设配套 排洪渠改造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