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户外违法广告拆除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2024)





项目编号
:JSZC-320200-JSHP-G2024-0043



项目名称:2024年户外违法广告拆除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兴望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1320211MA1WTXJ74E
宜兴市屺亭街道边庄村景苑128创新产业园
92.39
66446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2024年户外违法广告拆除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2024年户外违法广告拆除服务
服务要求:经甲方二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现场签证;符合安全生产规定,作业过程中未发生安全事故,且不留安全隐患;施工结束后,将现场清扫整理干净;符合工程质量方面的其他有关规定
服务时间:两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服务标准:经甲方二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现场签证;符合安全生产规定,作业过程中未发生安全事故,且不留安全隐患;施工结束后,将现场清扫整理干净;符合工程质量方面的其他有关规定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虞凌红、殷建钢、沈李、刘琳、黄宁(采购人代表)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为计费基础,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代理服务费费率(服务类):100万以下费率为1.5%,100万-500万费率为0.8%;在此基础上打九折计取。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794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单位地址:无锡市湖滨路653号
联系人:包晓江
联系电话:0510-851219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鸿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梁溪区南湖大道501号扬名创智园D座203室
联系人:顾韬、华继文
联系电话:0510-857507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韬、华继文
电话:0510-8575070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2024年户外违法广告拆除服务项目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江苏兴望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pdf

无锡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00-JSHP-G2024-0043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户外违法广告拆除服务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江苏鸿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二四年九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3-5第二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6-17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要求及有关说明……………………18-22第四部分合同书…………………………………………21-23第五部分附件……………………………………………24-38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2024年户外违法广告拆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200-JSHP-G2024-004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内容:2024年户外违法广告拆除服务2采购人: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采购人地址:无锡市湖滨路653号采购代理机构:江苏鸿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机构地址:无锡市梁溪区南湖大道501号扬名创智园D座203室3招标项目简要说明:1、招标范围:2024年户外违法广告拆除服务项目,根据工作要求和指令,对户外违法广告设施进行拆除,并负责施工安全,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要求及有关说明”。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3、质量要求:经甲方二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现场签证;符合安全生产规定,作业过程中未发生安全事故,且不留安全隐患;施工结束后,将现场清扫整理干净;符合工程质量方面的其他有关规定;4、服务响应要求:投标人7天×24小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5分钟内响应工作任务和指令要求,1小时以内到达现场。5、项目预算金额:70.00万元/年;6、投标最高限价:70.00万元/年,单价最高限价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要求及有关说明”中表一、表二,供应商的单价报价不能高于表中单价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及单价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书处理;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9、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4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单位;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投标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提供招标文件时间:自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10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法定假日不办理。提供招标文件地点:江苏鸿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梁溪区南湖大道501号扬名创智园D座203室)。招标文件售价:贰佰元/份,售后不退;其他相关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投标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评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6投标供应商要求修改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9月11日10时前,以书面传真形式和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以书面(或电子稿)形式发送给各报名投标供应商。7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8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9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9月25日13:30~14:00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14:00止,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地点:江苏鸿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梁溪区南湖大道501号扬名创智园D座203室)会议室10开标时间:2024年9月25日14:00开标地点:江苏鸿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梁溪区南湖大道501号扬名创智园D座203室)会议室11确定中标单位时间:2024年9月25日评审结束确定中标单位地点:江苏鸿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梁溪区南湖大道501号扬名创智园D座203室)会议室12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文件不可擦写电子光盘一张。13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程序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采购单位名称: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采购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2004662928772联系人:包晓江联系电话:0510-85121927联系地址:无锡市湖滨路653号采购代理机构:江苏鸿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91765107520R联系人:顾韬、华继文联系电话:0510-85750700联系地址:无锡市梁溪区南湖大道501号扬名创智园D座203室邮政编码:214000电子邮件地址:jshr0510@163.com第二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一)遵循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包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反映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2.投标供应商应向江苏鸿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文件及有关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3.投标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条件和规定。4.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采购投标使用。(三)招标文件的解释:1.投标供应商如有需要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或电子方式提出,必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按“投标邀请”第6项规定发送至江苏鸿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详见“投标邀请”第13项。2.采购人、江苏鸿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按“投标邀请”第6项规定的时间对投标供应商针对招标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书面答疑。3.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四)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政府采购网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五)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包括:证明文件、投标函、报价文件、技术文件,装订成一册,同时还需提供投标文件不可擦写电子光盘一份,电子光盘中必须包括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1.证明文件:第一部分: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报价的除外);(5)投标供应商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带有二维码的打印件);(6)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带有二维码的打印件);(7)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与供应商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由供应商本企业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依法缴纳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或网上查询带有二维码的打印件,法定代表人除外);(8)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2022年或2023年)中任意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从成立之年份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9)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10)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11)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2)投标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或公证件必须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如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遇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具备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规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第二部分:补充性文件(1)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声明(格式见附件);(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承诺、声明和资料(如有自行添加);(3)评分标准中对应的其他所需证明材料。2.投标函部分:(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项目人员配置清单(格式见附件);(3)投标偏离表(格式见附件)。3.报价部分:(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4.技术文件部分(格式自拟,根据评分标准编制)投标供应商应编制针对本地区、本项目特点的技术、服务、组织方案,并作为今后实施的相关依据,方案编制应严谨、完整并具有相当的可操作性。(六)报价要求:1.因违法户外广告设施的数量呈动态性且具有不确定性,以服务期内实际实施的数量为准。对普通违法广告设施按面积计工作量;对高空大型楼面、高立柱和跨桥等拆除难度大,需动用设施的大型违法广告设施,以实际工作量计,实行“一事一计”。所有工作量须由第三方审计单位审定。2.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必须在一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本项目计税方法为营改增后的一般计税方法。(七)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1.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除外)。1.2.投标文件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1.3.投标供应商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报价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1.4.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1.5.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1.6.投标文件统一采用A4纸,按照投标函格式中的顺序制作,装订成册,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1.7.投标文件份数:1正4副;另提供电子投标文档(不可擦写光盘)一份。1.8.投标文件密封要求: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电子光盘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投标文件所有副本密封在另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副本”。所有投标文件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密封袋上还均应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1.9.招标文件中所需提供的原件资料装袋要求:需单独装在一个档案袋中,并在档案袋上清楚地标明“原件资料”,还应注明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身份证可随身携带)1.10.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章。11.投标费用自理。(八)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文件无效:1.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1.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3.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投标会议的;1.4.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1.5.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1.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制作的;1.7.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1.8.投标文件中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1.9.恶意串通其他投标供应商,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的;1.10.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等);1.11.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的;1.12.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1.13.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1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的;1.1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16.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1.17.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由同一企业或同一账户资金缴纳的;1.18.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1.19.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1.20.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21.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1.22.投标文件中同一方案有选择性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为准的;1.23.未按要求提供技术文件的;1.24.未按要求提供电子光盘或光盘内容不全、格式不符要求的;1.2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最高限价的;1.26.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投标供应商未能在一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27.未通过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的;1.28.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1.29.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畸高或畸低,但投标总报价与各分项报价不能相互对应,在询标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的;1.30.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九)开标、评标:1.1.开标工作程序1.1开标由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1.2密封性审查:1.2.1由投标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1.2.2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1.3唱标1.3.1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投标供应商签到时间顺序,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1.3.2唱标内容仅涉及开标一览表。1.4唱标结束,投标人退场。2.资格性审查:2.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组建的资格审查小组负责。2.2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保证金、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是否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格、资信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的合法性、真实性,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3信用信息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相关渠道查询的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与项目其他采购资料一并保存。3.评标工作程序:3.1由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并实行回避制度。3.2评审时,投标文件出现不一致情形的,按下列规定执行:3.2.1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不符的,以正本为准。3.2.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1)-(4)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供应商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加盖公章,或者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作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3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3.3.1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3.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4比较与评价3.4.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结束后,凡属于“(九)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的投标文件不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3.4.2经评审有效的投标文件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比较与评价。3.4.3评审全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汇总各投标供应商商务标和技术标得分,确定各投标供应商总分和最终排序。4.评标方法投标供应商通过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计分均保留2位小数),评审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供应商的分值;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未列入本评分标准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5.评分标准:5.1评分项目及分值(总分100分)(1)投标报价25分(2)投标供应商评价25分(3)技术方案50分5.2各项目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25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2)投标供应商评价(25分)1)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装订进入投标文件,投标时提供原件核查,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2)投标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同类项目业绩的,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提供有效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装订进入投标文件,投标时提供原件核查,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3)人员配置情况(7分)①拟派项目人员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②拟派作业人员中具有高空作业人员或架子工操作人员,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③拟派投入作业人员具有吊机操作证书、电工操作证书的,有一个得1.5分,同一种证书最多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以上人员证书、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由相关政府机构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缴纳社保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装订进入投标文件,投标时提供原件核查,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4)车辆配备(6分)投标供应商为实施本项目配备大型工程机械(汽车吊、汽车式登高车),并具有110联动车、交通主管部门签发的交通备案或甲级或甲级以上通行证的,有1台得1.5分,本项最高得6分【提供购买车辆购置发票(发票的购买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行驶证、车辆照片;租赁车辆还需提供车辆租赁协议;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装订进入投标文件,投标时提供原件核查,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3)技术方案(50分)1)服务方案(10分):①服务组织总体设想;(5分)方案详细完整,针对性强得5分;方案较详细,针对性较强得3分;方案简单,针对性一般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②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的可行性。(5分)方案可行性强,思路合理得5分;方案可行性较强,思路较合理得3分;方案可行性一般,思路一般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2)服务前准备及主要设备投入计划(8分):计划详细完整,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得8分;计划较详细,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得5分;计划简单,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得3分;未提供措施,不得分。3)安全措施(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保证措施、防护管理措施酌情评分。措施详细完整,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思路合理得10分;措施较详细,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思路较合理得7分;措施简单,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思路可行性不高得4分;未提供措施,不得分。4)拆除服务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8分):措施详细完整,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思路合理得8分;措施较详细,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思路较合理得5分;措施简单,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思路可行性不高得3分;未提供措施,不得分。5)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与措施。(8分)应急预案与措施详细完整,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思路合理得8分;应急预案与措施较详细,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思路较合理得5分;应急预案与措施简单,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思路可行性不高得3分;未提供应急预案与措施,不得分。6)劳动力投入计划(6分)计划详细完整,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得6分;计划较详细,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得4分;计划简单,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得2分;未提供措施,不得分。注:未列入本评分细则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10)定标: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推荐3家中标候选单位,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江苏鸿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原因不作解释。如有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处理流程〉的通知》(苏财购〔2018〕86号)等有关法规处理。2.投标、开标及定标的整个过程均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3.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江苏鸿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4.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正本、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两份)留存,其余投标文件副本和原件退还各投标供应商。(十一)废标的确认: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超过规定的最高限价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十二)投标保证金:1.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采购方及代理公司有权依据供应商的《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要求供应商履行违约赔偿义务。将在以下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代理公司(或采购人)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数量不确定的单价采购须约定具体金额):2.1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2成交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付代理服务费的;2.3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2.4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十三)中标无效的确认:(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的;(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供应商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供应商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有上述(1)至(6)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招标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四)签订、履行合同:1.根据苏财办购〔2024〕1号相关要求,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2.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3.江苏鸿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督合同的履行。中标方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十五)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础,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代理服务费费率(服务类):100万以下费率为1.5%,100万-500万费率为0.8%;在此基础上打九折计取。3.中标供应商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诉讼的权利。(十六)其他:招标文件的条款必须认真审阅,投标供应商应自行检查招标文件页数是否齐全。若有遗漏、重复或不清楚,需立刻通知采购人予以更正;凡属对条款的误解所造成的投标价格失误,由投标供应商负责。(十七)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函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保函,中标、成交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采用电子履约保函形式,具体操作可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的保险保函模块进行办理,也可通过无锡市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链接访问(首次使用需注册)。(十八)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采用合同融资形式,中标人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无锡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要求及有关说明一、基本情况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主要负责查处擅自设置经营性户外广告设施或者用于发布商业宣传户外广告设施的行为。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部署,对全市各类违法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设施开展整治。根据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工作要求和指令,对无锡市市区范围内各类违法户外广告设施组织专业人员现场安全拆除。二、标的内容、数量因违法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设施的数量呈动态性且具有不确定性,以服务期内实际实施的数量为准。对普通违法广告设施按面积计工作量;对高空大型楼面、高立柱和跨桥等拆除难度大,需动用设施的大型违法广告设施,以实际工作量计,实行“一事一计”。所有工作量须由第三方审计单位审定。三、实施时间、地点实施时间:根据工作要求和指令,服务期内7天×24小时随时待命(含节假日)。实施地点:违法广告设施现场拆除。四、技术服务要求(一)质量标准:经甲方二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现场签证;符合安全生产规定,作业过程中未发生安全事故,且不留安全隐患;施工结束后,将现场清扫整理干净;符合工程质量方面的其他有关规定。(二)施工安全:投标人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及责任事故均由乙方独立承担。投标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各项规章制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向施工作业人员提供符合相关标准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具),为施工作业人员缴纳意外伤害保险。由投标人负责一切安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且招标人有权追究投标人责任。(三)响应要求:投标人7天×24小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5分钟内响应工作任务和指令要求,1小时以内到达现场。(四)技术设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拆除所需的各类车辆,且车辆须按交警部门的要求办理合法手续,包括符合安全、年审合格、具备无锡市市区范围通行证(含高架、快速路)等;大型特种车辆、高空作业人员须持有关证照上岗,且发生一切因车辆人身安全、事故等的交通事故由投标人负责,且费用投标人负责,投标人车辆的一切违章责任由投标人承担等。(五)验收标准:1.实行广告拆除“现场签证”制度,建立“一点一表三图”台账资料,中标人必须将单个项目相关资料整理完善后才可组织建设单位等相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2.本项目严格按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和验收。3.必须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项目竣工验收须达合格或以上工程质量标准。(六)残体处置:拆除完毕的广告设施由中标人根据甲方要求进行处置。(七)模拟工作量报价单(最高限价)。表一:普通类广告设施拆除序号类别单价最高限价(元/平方米)一年预估数量(平方米)备注1布幅类305002小型道路非交指示牌302003灯杆旗广告303504围挡设施309505小型立地广告牌305236其他类30500表二:需动用大型设备的特殊广告设施拆除序号类别单价最高限价(万元)一年预估数量(个)备注1高立柱广告设施5.4952跨线桥广告设施6.3823大型违法广告设施3.748注:表二中的单价为直接工程费、措施费、规费、税金,不包含其他项目费以及项目实施中客观因素和不可抗力造成的赔偿费、补偿费等。①上述表格中的各项最高限价均包含但不限于拆除广告产生的工程费、措施费、规费、税金等一切费用。投标人,分别对表一、表二中各项单价进行报价。②本项目最高总限价为70万元,表格中为单项预估数量,报价时可以不低于该最高总限价的工作量为参考,并参照此预估数量进行报价,单价报价不能高于表中单价最高限价。最终按照单项中标单价,根据实际发生的量进行结算。③因特殊情况发生的、在上述列表格之外的类似拆除项,经双方协商,由现场跟踪审计核定,根据现场工作量经实际测算后,书面预算给采购人审核,经第三方审计核定,按最终发生的量按实结算。第四部分.合同书采购人:联系人:联系电话: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采购人委托供应商承接违法户外广告设施拆除工程,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相关事宜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工程名称及施工范围:项目,无锡市市区范围内各类由采购人确认并指定的户外广告设施拆除作业。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实施时间:根据工作要求和指令,服务期内7天×24小时随时待命(含节假日)。实施地点:违法广告设施现场拆除。三、采购人责任:1、提供拆除对象的地点、性质以及周围环境情况;根据现场情况,提供施工所需的水和电。2、派出执勤人员,及时排除施工干扰,保障拆除施工正常进行。3、会同供应商做好警戒工作,指定现场负责人组织围护、警戒,警戒范围内应撤离一切人员和车辆。4、按照合同规定如期付款。四、供应商责任:1、按照采购人要求的作业时间和作业时限及时完成施工。2、制定拆除施工方案,报甲方同意后实施,并留存“一点三照”图像资料。3、配合采购人做好施工前的警戒及安全维护。4、负责实施拆除,并负责施工安全。拆除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包括火灾、自身人员、财产及对第三方人员、财产造成损害等)由供应商全部负责。5、在施工中不准损坏楼房整体结构、表面装修、顶部防水等,如有损坏,供应商自行负责维修或赔偿。6、供应商在拆除和清运过程中,若违反环保规定而受到处罚的责任均由供应商负责。7、清运车辆应按规定装载,遮盖严密,沿途不得遗撒。8、供应商必须按时发放工人工资,接受采购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五、施工经费及付款方式:拆除工程完成后,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质量标准、验收标准,经供应商统一整理汇总后由采购人上报并按实际核定的拆除工作量和中标价结算拆除费用。因特殊情况发生的、在供应商报价清单列表之外的类似拆除项,根据现场工作量经实际测算后,书面预算给采购人审核,经第三方审计核定,按最终发生的量按实结算。因采购人原因造成的施工延误或停滞,人工费、车辆费和机械台班费另行签证结算;因供应商预算未尽事项造成的费用增加甲方不予确认。付款方式由采购人根据实际工作量每季度报上级部门和市财政部门,经核定下拨拆除费用后,按拨付进度支付给供应商。六、其他(一)质量标准:经甲方二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现场签证;符合安全生产规定,作业过程中未发生安全事故,且不留安全隐患;施工结束后,将现场清扫整理干净;符合工程质量方面的其他有关规定。(二)施工安全:投标人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及责任事故均由乙方独立承担。投标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各项规章制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向施工作业人员提供符合相关标准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具),为施工作业人员缴纳意外伤害保险。由投标人负责一切安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且招标人有权追究投标人责任。(三)响应要求:投标人7天×24小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5分钟内响应工作任务和指令要求,1小时以内到达现场。(四)技术设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拆除所需的各类车辆,且车辆须按交警部门的要求办理合法手续,包括符合安全、年审合格、具备无锡市市区范围通行证(含高架、快速路)等;大型特种车辆、高空作业人员须持有关证照上岗,且发生一切因车辆人身安全、事故等的交通事故由投标人负责,且费用投标人负责,投标人车辆的一切违章责任由投标人承担等。(五)验收标准:1.实行广告拆除“现场签证”制度,建立“一点一表三图”台账资料,中标人必须将单个项目相关资料整理完善后才可组织建设单位等相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2.本项目严格按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和验收。3.必须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项目竣工验收须达合格或以上工程质量标准。(六)残体处置:拆除完毕的广告设施由中标人根据甲方要求进行处置。七、争议的解决凡有关合同或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经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则提交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本合同一式七份,采购人、供应商各执三份,见证方执一份。双方盖章并经见证后生效。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成交供应商):(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乙方户名:乙方开户银行:乙方账号:见证方:(盖章)年月日第五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2024年户外违法广告拆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投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00-JSHP-G2024-0043项目名称:2024年户外违法广告拆除服务项目年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投标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投标函(格式)致:江苏鸿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根据已收到的采购编号为的(采购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我方经过踏勘现场和我方就上述招标项目进行投标。报价大写元(小写元)。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技术规范的条件承包本项目。二、我方愿意提供江苏鸿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三、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报价的有效期限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0天。四、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中标任务。五、我方认为你们有权决定中标人。六、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由江苏鸿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协调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可向无锡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七、我方认可并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八、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人,我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电话:传真:地址:邮编: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二)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采购项目编号:日期:江苏鸿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项目(采购项目编号:)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项目编号:日期:江苏鸿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特授权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报价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有(无)转委托权。被授权人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电话:通讯地址:被授权人签名: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四)承诺书(格式)承诺书一(投标供应商名称)针对本项目(JSZC-320200-JSHP-G2024-0043)在此承诺:1、本公司(单位)对本项目(JSZC-320200-JSHP-G2024-0043)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本公司(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本公司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5、6、7、8、…………………如违背上述承诺,本公司(单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注:以上内容由投标单位根据采购要求可自行完善。承诺书二(廉洁承诺书)(格式)为了积极配合贵局的政府采购工作,有效遏制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们保证认真贯彻《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以及相关廉洁要求,特向贵局承诺如下事项: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廉政建设制度。2、主动了解贵局招投标纪律,积极配合贵局执行招投标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3、不使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单位或串通投标。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投标,不隐瞒本单位投标资质的真实情况,投标资质符合规定。5、不以任何方式向采购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或邀请招标方的任何人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考察、参观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招标方的任何人以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招投标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6、不向设计招标的单位及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7、不向涉及招标的单位及个人的配偶、子女、亲属分包此次招标项目。8、不向涉及招标的单位及个人支付好处费、介绍费。9、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在招标过程中有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贵局纪检监察室举报。我们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接收取消投标资格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处理。投标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五)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声明(格式)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声明(内容写不完的栏目可相应扩展)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中级职称 人数、高级职称 人数2023年12月资产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2023年12月股东权益 万元2023年业务收入 万元2023年实现利润万元办公面积 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近三年来受行业主管部门考核评价及业主评价意见最近3年内有无()因违纪或是其他原因被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注:本表可以扩展。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六)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1.1.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1.1.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八)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内容2024年户外违法广告拆除服务项目投标总报价(大写):投标总报价(小写):合同履行期限质量要求服务响应要求项目负责人注册编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注: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应与投标函内容一致,否则评标时一律按开标一览表中内容为准,开标一览表中必须盖章或签字。(九)报价明细表(格式)报价明细表表一:普通类广告设施拆除序号类别一年预估数量(平方米)单价(元/平方米)总价1布幅类5002小型道路非交指示牌2003灯杆旗广告3504围挡设施9505小型立地广告牌5236其他类500小计表二:需动用大型设备的特殊广告设施拆除序号类别一年预估数量(个)单价(元)总价1高立柱广告设施52跨线桥广告设施23大型违法广告设施8小计注:表二中的单价为直接工程费、措施费、规费、税金,不包含其他项目费以及项目实施中客观因素和不可抗力造成的赔偿费、补偿费等。①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拆除广告产生的工程费、措施费、规费、税金等一切费用。投标人分别对表一、表二中各项单价进行报价。②本项目最高总限价为70万元,表格中为单项预估数量,报价时可以不低于该最高总限价的工作量为参考,并参照此预估数量进行报价,单价报价不能高于表中单价最高限价。最终按照单项中标单价,根据实际发生的量进行结算。③因特殊情况发生的、在上述列表格之外的类似拆除项,经双方协商,由现场跟踪审计核定,根据现场工作量经实际测算后,书面预算给采购人审核,经第三方审计核定,按最终发生的量按实结算。投标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项目人员配置清单(格式)项目人员配置清单序 号姓名专业/类别工作时间工作业绩在本项目中职责分工注:1、上表可自行延长。2、证明材料要求参考评分标准。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日期:(十一)投标偏离表(格式)投标偏离表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采购项目编号:名称采购要求实报内容偏离说明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注:(1)本表不得删除;(2)如无任何服务偏离,请于本表“偏离说明”中注明“无偏离”;(3)如有服务偏离项,请于本表中列明偏离内容,如需要可自行延长,其余无偏离内容不须赘述。(十二)技术文件(格式自拟)投标供应商应按评分点编制完整的服务方案,以便评审。(12)《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无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的2024年户外违法广告拆除服务项且采购活动,服务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年户外违法广告拆除服务项目,属于(建筑业)行业:承接企业为(江苏兴望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95人,营业收入为2448.1405万元,资产总额为6071.291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江苏兴级宏建设工程有王2024年9月2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扫描全能王创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户外违法广告拆除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无锡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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