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一体化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杭州市钱塘区产城融合建设发展中心2024)
钱塘“江海之城·杭东客厅”综合品质样板区一体化服务项目
一、项目编号:QTCG-GK-2024-198
二、项目名称:钱塘“江海之城·杭东客厅”综合品质样板区一体化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880000(元)
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杭州市下城区安吉路18号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钱塘“江海之城·杭东客厅”综合品质样板区一体化服务项目
钱塘“江海之城·杭东客厅”综合品质样板区一体化服务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聂引飞,陈丹丹,吴力平,黄晶晶,张吉(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79.0
88.0
85.0
88.0
77.0
83.4
10.0
93.4
1
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50.0
59.0
49.0
55.0
47.0
52.0
9.8
61.8
1
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47.0
49.0
51.0
46.0
36.0
45.8
9.83
55.63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费标准按《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按服务类收费标准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32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钱塘区产城融合建设发展中心
地 址:杭州市钱塘区青六路智慧谷1号楼29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曹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871781
质疑联系人:吴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1-816721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浙经华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景苑路28号青禾创意园C座5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326148925
质疑联系人:胡工
质疑联系方式:1335718263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钱塘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系人 :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5252453
附件信息:
开标一览表.pdf121.6K
供应商未中标情况说明2024.9.27.doc14K
钱塘“江海之城·杭东客厅”综合品质样板区一体化服务项目(发布版)2024.9.6.docx298.7K
本项目监管部门:
投诉电话: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QTCG-GK-2024-198项目名称:钱塘“江海之城·杭东客厅”综合品质样板区一体化服务项目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4抽取规则抽取规则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浙江省本级城镇规划与设计4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1/1报价开标记录表(结果公告)报价文件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钱塘“江海之城·杭东客厅”综合品质样板区一体化服务项目(QTCG-GK-2024-198)采购方式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4-09-2709:30:002024-09-2709:30:00开标地点开标地点钱塘区下沙街道金沙大道600号东楼6楼5号开标室钱塘区下沙街道金沙大道600号东楼6楼5号开标室钱塘区下沙街道金沙大道600号东楼6楼5号开标室钱塘区下沙街道金沙大道600号东楼6楼5号开标室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报价(总价,元)1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898000(捌拾玖万捌仟元整)2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880000(捌拾捌万元整)3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895000(捌拾玖万伍仟元整)1/1资格审查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录表项目名称:钱塘“江海之城·杭东客厅”综合品质样板区一体化服务项目(QTCG-GK-2024-19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4-09-2709:30:00开标地点钱塘区下沙街道金沙大道600号东楼6楼5号开标室钱塘区下沙街道金沙大道600号东楼6楼5号开标室钱塘区下沙街道金沙大道600号东楼6楼5号开标室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符合2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符合3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符合1/1符合性审查记录表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名称:钱塘“江海之城·杭东客厅”综合品质样板区一体化服务项目(QTCG-GK-2024-198)采购方式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4-09-2709:30:002024-09-2709:30:00开标地点开标地点钱塘区下沙街道金沙大道600号东楼6楼5号开标室钱塘区下沙街道金沙大道600号东楼6楼5号开标室钱塘区下沙街道金沙大道600号东楼6楼5号开标室钱塘区下沙街道金沙大道600号东楼6楼5号开标室序号供应商供应商供应商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符合2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符合3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符合签名:1/1技术商务评分明细(吴力平)项目名称:钱塘“江海之城·杭东客厅”综合品质样板区一体化服务项目(QTCG-GK-2024-198)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1商务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9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的城乡风貌整治提升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0.5分,最高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证明材料:合同及省级(及以上)城乡风貌样板区名单扫描件。0-10.01.01.02商务获奖情况: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编制过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城市设计,景观规划,公共空间规划等类似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级奖项的,每项得1分,最多得2分。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扫描件。0-20.02.00.03商务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城市(乡)规划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证明材料: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以上人员相关证书及近3个月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0-22.02.02.04商务拟派项目组成员: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中(不含项目负责人):1、具有城市(乡)规划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每人0.5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人1分,最高2分。2、具有建筑设计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每人0.5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人1分,最高2分。本项合计最高得4分。注:(1)提供项目团队人员相关证书和近三个月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未提供不得分。(2)不同专业同一人或同一人多个证书的均按一人计算得分。0-44.04.02.05商务相关证书: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有效认证的得1分,最高3分。证明材料:提供证书扫描件,以上由评标委员会在国家认监委网站(www.cnca.gov.cn)查询,未在该网站上查询到有效状态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0-32.03.02.06技术项目理解:供应商充分了解城乡风貌政策背景和风貌区创建要求,对项目区内的相关规划进行充分解读,并提出独到的见解。针对性强、契合实际、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4分;主要内容未遗漏,基本符合要求得2分;内容缺陷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4.02.07技术风貌特色: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风貌特色提炼(包括生态格局、功能要素、建设品质和文化内涵等)进行打分。针对性强、契合实际、内容完整、条理清晰,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得4分;主要内容未遗漏,基本符合要求得2分;内容缺陷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4.02.08.1技术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风貌现状问题分析(包括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进行打分针对性强、契合实际、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4分;主要内容未遗漏,基本符合要求得2分;内容缺陷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2.02.08.2技术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风貌现状问题分析(包括空间环境、风貌形象和活力秩序等方面)进行打分针对性强、契合实际、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4分;主要内容未遗漏,基本符合要求得2分;内容缺陷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4.02.09技术现状问题总结: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风貌现状问题总结(包括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空间环境、风貌形象和活力秩序等方面)进行打分针对性强、契合实际、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4分;主要内容未遗漏,基本符合要求得2分;内容缺陷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4.02.010技术目标定位: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规划编制的目标定位的阐述进行打分。定位明确,契合样板区实际情况,合理构建样板区空间格局的得4分;定位基本明确,合理的得2分;定位一般,但与样板区实际情况有所关联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4.02.011技术整体方案设计:根据供应商针对样板区建设的整体方案设计(包括整体空间结构、用地布局、方案总平面等)进行评分:方案设计完整、科学合理,美观的得4分;方案设计基本完整、可行的得2分;方案设计一般的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4.02.012技术高品质基础设施提升策略:根据风貌定位和创建目标,供应商结合风貌区现状问题,提出高品质基础设施提升策略。提升策略科学合理,契合样板区实际情况的得4分;提升策略基本合理,结合样板区实际情况的得2分;提升策略一般,但与样板区实际情况有所关联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2.02.013技术高品质公共服务提升策略:根据风貌定位和创建目标,供应商结合风貌区现状问题,提出高品质公共服务提升策略。提升策略科学合理,契合样板区实际情况的得4分;提升策略基本合理,结合样板区实际情况的得2分;提升策略一般,但与样板区实际情况有所关联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2.02.014技术高品质空间环境提升策略:根据风貌定位和创建目标,供应商结合风貌区现状问题,提出高品质空间环境提升策略。提升策略科学合理,契合样板区实际情况的得4分;提升策略基本合理,结合样板区实际情况的得2分;提升策略一般,但与样板区实际情况有所关联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4.02.015技术高品质风貌形象提升策略:根据风貌定位和创建目标,供应商结合风貌区现状问题,提出高品质风貌形象提升策略。提升策略科学合理,契合样板区实际情况的得4分;提升策略基本合理,结合样板区实际情况的得2分;提升策略一般,但与样板区实际情况有所关联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2.02.016技术高品质活力秩序提升策略:根据风貌定位和创建目标,供应商结合风貌区现状问题,提出高品质活力秩序提升策略。提升策略科学合理,契合样板区实际情况的得4分;提升策略基本合理,结合样板区实际情况的得2分;提升策略一般,但与样板区实际情况有所关联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4.02.017技术项目库及建设计划:供应商对风貌区整体项目库及建设计划进行梳理。安排充足、合理性强的,得4分;安排一般、较为合理的,得2分;安排欠充足、合理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42.04.02.018技术风貌区现状自评:供应商根据建设要求对风貌区现状进行自评。合理科学的得4分,一般的得2分,针对性较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4.02.019技术实施保障:供应商对综合品质风貌区提出组织架构、技术支撑、长效运维等实施保障机制。针对性强、契合实际、内容完整、条理清晰,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得4分;主要内容未遗漏,基本符合要求得2分;内容缺陷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4.02.020技术样板区经验做法:供应商对样板区建设提出建筑风貌管控等相关特色经验做法。结合自身发展优势与特色,特色创新、契合实际得4分;基本符合要求得2分;内容缺陷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4.02.021技术样板区方案编制合理化建议:供应商结合建设要求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总结建设方案编制亮点。结合自身发展优势与特色,特色创新、合理化建议契合实际得4分;基本符合要求得2分;内容缺陷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2.01.022技术风貌游线:对本风貌区进行风貌游线设计,全面可行的得3分,基本可行的得2分,内容不全面、针对性较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32.03.02.023技术质量保证措施:根据供应商针对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包括技术成果质量、技术支撑保障等)是否满足项目需求进行打分:质量保证措施详细完整,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2分;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完整,具有针对性的得1分;质量保证措施一般或未提供不得分。0-22.02.02.024技术工作计划安排:对项目整体工作阶段及任务划分、进度控制合理、关键时间节点把握。合理科学的得3分,一般的得2分,针对性较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32.02.02.025技术咨询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后续咨询服务方案内容。合理实用得2分,一般的得1分,针对性较差或不提供不得分。0-22.02.01.0合计合计合计0-9050.079.047.02/10技术商务评分明细(聂引飞)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1商务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9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的城乡风貌整治提升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0.5分,最高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证明材料:合同及省级(及以上)城乡风貌样板区名单扫描件。0-10.01.01.02商务获奖情况: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编制过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城市设计,景观规划,公共空间规划等类似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级奖项的,每项得1分,最多得2分。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扫描件。0-20.02.00.03商务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城市(乡)规划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证明材料: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以上人员相关证书及近3个月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0-22.02.02.04商务拟派项目组成员: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中(不含项目负责人):1、具有城市(乡)规划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每人0.5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人1分,最高2分。2、具有建筑设计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每人0.5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人1分,最高2分。本项合计最高得4分。注:(1)提供项目团队人员相关证书和近三个月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未提供不得分。(2)不同专业同一人或同一人多个证书的均按一人计算得分。0-44.04.02.05商务相关证书: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有效认证的得1分,最高3分。证明材料:提供证书扫描件,以上由评标委员会在国家认监委网站(www.cnca.gov.cn)查询,未在该网站上查询到有效状态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0-32.03.02.06技术项目理解:供应商充分了解城乡风貌政策背景和风貌区创建要求,对项目区内的相关规划进行充分解读,并提出独到的见解。针对性强、契合实际、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4分;主要内容未遗漏,基本符合要求得2分;内容缺陷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4.02.07技术风貌特色: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风貌特色提炼(包括生态格局、功能要素、建设品质和文化内涵等)进行打分。针对性强、契合实际、内容完整、条理清晰,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得4分;主要内容未遗漏,基本符合要求得2分;内容缺陷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4.02.08.1技术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风貌现状问题分析(包括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进行打分针对性强、契合实际、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4分;主要内容未遗漏,基本符合要求得2分;内容缺陷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4.04.02.08.2技术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风貌现状问题分析(包括空间环境、风貌形象和活力秩序等方面)进行打分针对性强、契合实际、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4分;主要内容未遗漏,基本符合要求得2分;内容缺陷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4.02.09技术现状问题总结: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风貌现状问题总结(包括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空间环境、风貌形象和活力秩序等方面)进行打分针对性强、契合实际、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4分;主要内容未遗漏,基本符合要求得2分;内容缺陷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4.02.010技术目标定位: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规划编制的目标定位的阐述进行打分。定位明确,契合样板区实际情况,合理构建样板区空间格局的得4分;定位基本明确,合理的得2分;定位一般,但与样板区实际情况有所关联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4.04.02.011技术整体方案设计:根据供应商针对样板区建设的整体方案设计(包括整体空间结构、用地布局、方案总平面等)进行评分:方案设计完整、科学合理,美观的得4分;方案设计基本完整、可行的得2分;方案设计一般的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4.02.012技术高品质基础设施提升策略:根据风貌定位和创建目标,供应商结合风貌区现状问题,提出高品质基础设施提升策略。提升策略科学合理,契合样板区实际情况的得4分;提升策略基本合理,结合样板区实际情况的得2分;提升策略一般,但与样板区实际情况有所关联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4.04.02.013技术高品质公共服务提升策略:根据风貌定位和创建目标,供应商结合风貌区现状问题,提出高品质公共服务提升策略。提升策略科学合理,契合样板区实际情况的得4分;提升策略基本合理,结合样板区实际情况的得2分;提升策略一般,但与样板区实际情况有所关联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4.04.02.014技术高品质空间环境提升策略:根据风貌定位和创建目标,供应商结合风貌区现状问题,提出高品质空间环境提升策略。提升策略科学合理,契合样板区实际情况的得4分;提升策略基本合理,结合样板区实际情况的得2分;提升策略一般,但与样板区实际情况有所关联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4.02.015技术高品质风貌形象提升策略:根据风貌定位和创建目标,供应商结合风貌区现状问题,提出高品质风貌形象提升策略。提升策略科学合理,契合样板区实际情况的得4分;提升策略基本合理,结合样板区实际情况的得2分;提升策略一般,但与样板区实际情况有所关联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4.02.016技术高品质活力秩序提升策略:根据风貌定位和创建目标,供应商结合风貌区现状问题,提出高品质活力秩序提升策略。提升策略科学合理,契合样板区实际情况的得4分;提升策略基本合理,结合样板区实际情况的得2分;提升策略一般,但与样板区实际情况有所关联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4.02.017技术项目库及建设计划:供应商对风貌区整体项目库及建设计划进行梳理。安排充足、合理性强的,得4分;安排一般、较为合理的,得2分;安排欠充足、合理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42.02.02.018技术风貌区现状自评:供应商根据建设要求对风貌区现状进行自评。合理科学的得4分,一般的得2分,针对性较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4.04.04.019技术实施保障:供应商对综合品质风貌区提出组织架构、技术支撑、长效运维等实施保障机制。针对性强、契合实际、内容完整、条理清晰,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得4分;主要内容未遗漏,基本符合要求得2分;内容缺陷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4.02.020技术样板区经验做法:供应商对样板区建设提出建筑风貌管控等相关特色经验做法。结合自身发展优势与特色,特色创新、契合实际得4分;基本符合要求得2分;内容缺陷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4.02.021技术样板区方案编制合理化建议:供应商结合建设要求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总结建设方案编制亮点。结合自身发展优势与特色,特色创新、合理化建议契合实际得4分;基本符合要求得2分;内容缺陷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4.02.022技术风貌游线:对本风貌区进行风貌游线设计,全面可行的得3分,基本可行的得2分,内容不全面、针对性较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32.03.02.023技术质量保证措施:根据供应商针对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包括技术成果质量、技术支撑保障等)是否满足项目需求进行打分:质量保证措施详细完整,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2分;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完整,具有针对性的得1分;质量保证措施一般或未提供不得分。0-22.02.01.024技术工作计划安排:对项目整体工作阶段及任务划分、进度控制合理、关键时间节点把握。合理科学的得3分,一般的得2分,针对性较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32.03.02.025技术咨询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后续咨询服务方案内容。合理实用得2分,一般的得1分,针对性较差或不提供不得分。0-21.02.01.0合计合计合计0-9059.088.049.04/10技术商务评分明细(陈丹丹)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1商务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9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的城乡风貌整治提升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0.5分,最高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证明材料:合同及省级(及以上)城乡风貌样板区名单扫描件。0-10.01.01.02商务获奖情况: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编制过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城市设计,景观规划,公共空间规划等类似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级奖项的,每项得1分,最多得2分。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扫描件。0-20.02.00.03商务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城市(乡)规划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证明材料: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以上人员相关证书及近3个月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0-22.02.02.04商务拟派项目组成员: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中(不含项目负责人):1、具有城市(乡)规划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每人0.5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人1分,最高2分。2、具有建筑设计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每人0.5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人1分,最高2分。本项合计最高得4分。注:(1)提供项目团队人员相关证书和近三个月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未提供不得分。(2)不同专业同一人或同一人多个证书的均按一人计算得分。0-44.04.02.05商务相关证书: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有效认证的得1分,最高3分。证明材料:提供证书扫描件,以上由评标委员会在国家认监委网站(www.cnca.gov.cn)查询,未在该网站上查询到有效状态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0-32.03.02.06技术项目理解:供应商充分了解城乡风貌政策背景和风貌区创建要求,对项目区内的相关规划进行充分解读,并提出独到的见解。针对性强、契合实际、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4分;主要内容未遗漏,基本符合要求得2分;内容缺陷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4.04.07技术风貌特色: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风貌特色提炼(包括生态格局、功能要素、建设品质和文化内涵等)进行打分。针对性强、契合实际、内容完整、条理清晰,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得4分;主要内容未遗漏,基本符合要求得2分;内容缺陷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4.02.08.1技术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风貌现状问题分析(包括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进行打分针对性强、契合实际、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4分;主要内容未遗漏,基本符合要求得2分;内容缺陷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4.02.08.2技术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风貌现状问题分析(包括空间环境、风貌形象和活力秩序等方面)进行打分针对性强、契合实际、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4分;主要内容未遗漏,基本符合要求得2分;内容缺陷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4.02.09技术现状问题总结: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风貌现状问题总结(包括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空间环境、风貌形象和活力秩序等方面)进行打分针对性强、契合实际、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4分;主要内容未遗漏,基本符合要求得2分;内容缺陷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4.02.010技术目标定位: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规划编制的目标定位的阐述进行打分。定位明确,契合样板区实际情况,合理构建样板区空间格局的得4分;定位基本明确,合理的得2分;定位一般,但与样板区实际情况有所关联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4.02.011技术整体方案设计:根据供应商针对样板区建设的整体方案设计(包括整体空间结构、用地布局、方案总平面等)进行评分:方案设计完整、科学合理,美观的得4分;方案设计基本完整、可行的得2分;方案设计一般的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4.02.012技术高品质基础设施提升策略:根据风貌定位和创建目标,供应商结合风貌区现状问题,提出高品质基础设施提升策略。提升策略科学合理,契合样板区实际情况的得4分;提升策略基本合理,结合样板区实际情况的得2分;提升策略一般,但与样板区实际情况有所关联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4.02.013技术高品质公共服务提升策略:根据风貌定位和创建目标,供应商结合风貌区现状问题,提出高品质公共服务提升策略。提升策略科学合理,契合样板区实际情况的得4分;提升策略基本合理,结合样板区实际情况的得2分;提升策略一般,但与样板区实际情况有所关联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4.02.014技术高品质空间环境提升策略:根据风貌定位和创建目标,供应商结合风貌区现状问题,提出高品质空间环境提升策略。提升策略科学合理,契合样板区实际情况的得4分;提升策略基本合理,结合样板区实际情况的得2分;提升策略一般,但与样板区实际情况有所关联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4.02.015技术高品质风貌形象提升策略:根据风貌定位和创建目标,供应商结合风貌区现状问题,提出高品质风貌形象提升策略。提升策略科学合理,契合样板区实际情况的得4分;提升策略基本合理,结合样板区实际情况的得2分;提升策略一般,但与样板区实际情况有所关联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4.02.016技术高品质活力秩序提升策略:根据风貌定位和创建目标,供应商结合风貌区现状问题,提出高品质活力秩序提升策略。提升策略科学合理,契合样板区实际情况的得4分;提升策略基本合理,结合样板区实际情况的得2分;提升策略一般,但与样板区实际情况有所关联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2.02.017技术项目库及建设计划:供应商对风貌区整体项目库及建设计划进行梳理。安排充足、合理性强的,得4分;安排一般、较为合理的,得2分;安排欠充足、合理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42.04.02.018技术风貌区现状自评:供应商根据建设要求对风貌区现状进行自评。合理科学的得4分,一般的得2分,针对性较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4.02.019技术实施保障:供应商对综合品质风貌区提出组织架构、技术支撑、长效运维等实施保障机制。针对性强、契合实际、内容完整、条理清晰,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得4分;主要内容未遗漏,基本符合要求得2分;内容缺陷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2.02.020技术样板区经验做法:供应商对样板区建设提出建筑风貌管控等相关特色经验做法。结合自身发展优势与特色,特色创新、契合实际得4分;基本符合要求得2分;内容缺陷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1.04.02.021技术样板区方案编制合理化建议:供应商结合建设要求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总结建设方案编制亮点。结合自身发展优势与特色,特色创新、合理化建议契合实际得4分;基本符合要求得2分;内容缺陷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4.02.022技术风貌游线:对本风貌区进行风貌游线设计,全面可行的得3分,基本可行的得2分,内容不全面、针对性较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32.02.02.023技术质量保证措施:根据供应商针对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包括技术成果质量、技术支撑保障等)是否满足项目需求进行打分:质量保证措施详细完整,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2分;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完整,具有针对性的得1分;质量保证措施一般或未提供不得分。0-22.02.02.024技术工作计划安排:对项目整体工作阶段及任务划分、进度控制合理、关键时间节点把握。合理科学的得3分,一般的得2分,针对性较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32.03.02.025技术咨询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后续咨询服务方案内容。合理实用得2分,一般的得1分,针对性较差或不提供不得分。0-22.02.02.0合计合计合计0-9049.085.051.06/10技术商务评分明细(黄晶晶)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1商务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9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的城乡风貌整治提升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0.5分,最高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证明材料:合同及省级(及以上)城乡风貌样板区名单扫描件。0-10.01.01.02商务获奖情况: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编制过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城市设计,景观规划,公共空间规划等类似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级奖项的,每项得1分,最多得2分。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扫描件。0-20.02.00.03商务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城市(乡)规划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证明材料: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以上人员相关证书及近3个月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0-22.02.02.04商务拟派项目组成员: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中(不含项目负责人):1、具有城市(乡)规划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每人0.5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人1分,最高2分。2、具有建筑设计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每人0.5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人1分,最高2分。本项合计最高得4分。注:(1)提供项目团队人员相关证书和近三个月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未提供不得分。(2)不同专业同一人或同一人多个证书的均按一人计算得分。0-44.04.02.05商务相关证书: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有效认证的得1分,最高3分。证明材料:提供证书扫描件,以上由评标委员会在国家认监委网站(www.cnca.gov.cn)查询,未在该网站上查询到有效状态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0-32.03.02.06技术项目理解:供应商充分了解城乡风貌政策背景和风貌区创建要求,对项目区内的相关规划进行充分解读,并提出独到的见解。针对性强、契合实际、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4分;主要内容未遗漏,基本符合要求得2分;内容缺陷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4.02.07技术风貌特色: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风貌特色提炼(包括生态格局、功能要素、建设品质和文化内涵等)进行打分。针对性强、契合实际、内容完整、条理清晰,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得4分;主要内容未遗漏,基本符合要求得2分;内容缺陷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2.01.08.1技术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风貌现状问题分析(包括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进行打分针对性强、契合实际、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4分;主要内容未遗漏,基本符合要求得2分;内容缺陷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4.02.08.2技术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风貌现状问题分析(包括空间环境、风貌形象和活力秩序等方面)进行打分针对性强、契合实际、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4分;主要内容未遗漏,基本符合要求得2分;内容缺陷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4.01.09技术现状问题总结: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风貌现状问题总结(包括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空间环境、风貌形象和活力秩序等方面)进行打分针对性强、契合实际、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4分;主要内容未遗漏,基本符合要求得2分;内容缺陷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4.04.02.010技术目标定位: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规划编制的目标定位的阐述进行打分。定位明确,契合样板区实际情况,合理构建样板区空间格局的得4分;定位基本明确,合理的得2分;定位一般,但与样板区实际情况有所关联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4.04.011技术整体方案设计:根据供应商针对样板区建设的整体方案设计(包括整体空间结构、用地布局、方案总平面等)进行评分:方案设计完整、科学合理,美观的得4分;方案设计基本完整、可行的得2分;方案设计一般的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4.02.012技术高品质基础设施提升策略:根据风貌定位和创建目标,供应商结合风貌区现状问题,提出高品质基础设施提升策略。提升策略科学合理,契合样板区实际情况的得4分;提升策略基本合理,结合样板区实际情况的得2分;提升策略一般,但与样板区实际情况有所关联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4.02.013技术高品质公共服务提升策略:根据风貌定位和创建目标,供应商结合风貌区现状问题,提出高品质公共服务提升策略。提升策略科学合理,契合样板区实际情况的得4分;提升策略基本合理,结合样板区实际情况的得2分;提升策略一般,但与样板区实际情况有所关联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4.01.014技术高品质空间环境提升策略:根据风貌定位和创建目标,供应商结合风貌区现状问题,提出高品质空间环境提升策略。提升策略科学合理,契合样板区实际情况的得4分;提升策略基本合理,结合样板区实际情况的得2分;提升策略一般,但与样板区实际情况有所关联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4.02.015技术高品质风貌形象提升策略:根据风貌定位和创建目标,供应商结合风貌区现状问题,提出高品质风貌形象提升策略。提升策略科学合理,契合样板区实际情况的得4分;提升策略基本合理,结合样板区实际情况的得2分;提升策略一般,但与样板区实际情况有所关联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4.02.016技术高品质活力秩序提升策略:根据风貌定位和创建目标,供应商结合风貌区现状问题,提出高品质活力秩序提升策略。提升策略科学合理,契合样板区实际情况的得4分;提升策略基本合理,结合样板区实际情况的得2分;提升策略一般,但与样板区实际情况有所关联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4.01.017技术项目库及建设计划:供应商对风貌区整体项目库及建设计划进行梳理。安排充足、合理性强的,得4分;安排一般、较为合理的,得2分;安排欠充足、合理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44.04.02.018技术风貌区现状自评:供应商根据建设要求对风貌区现状进行自评。合理科学的得4分,一般的得2分,针对性较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4.01.019技术实施保障:供应商对综合品质风貌区提出组织架构、技术支撑、长效运维等实施保障机制。针对性强、契合实际、内容完整、条理清晰,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得4分;主要内容未遗漏,基本符合要求得2分;内容缺陷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4.02.020技术样板区经验做法:供应商对样板区建设提出建筑风貌管控等相关特色经验做法。结合自身发展优势与特色,特色创新、契合实际得4分;基本符合要求得2分;内容缺陷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4.02.021技术样板区方案编制合理化建议:供应商结合建设要求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总结建设方案编制亮点。结合自身发展优势与特色,特色创新、合理化建议契合实际得4分;基本符合要求得2分;内容缺陷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4.01.022技术风貌游线:对本风貌区进行风貌游线设计,全面可行的得3分,基本可行的得2分,内容不全面、针对性较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33.03.02.023技术质量保证措施:根据供应商针对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包括技术成果质量、技术支撑保障等)是否满足项目需求进行打分:质量保证措施详细完整,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2分;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完整,具有针对性的得1分;质量保证措施一般或未提供不得分。0-22.02.02.024技术工作计划安排:对项目整体工作阶段及任务划分、进度控制合理、关键时间节点把握。合理科学的得3分,一般的得2分,针对性较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32.03.03.025技术咨询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后续咨询服务方案内容。合理实用得2分,一般的得1分,针对性较差或不提供不得分。0-22.02.02.0合计合计合计0-9055.088.046.08/10技术商务评分明细(张吉)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1商务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9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的城乡风貌整治提升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0.5分,最高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证明材料:合同及省级(及以上)城乡风貌样板区名单扫描件。0-10.01.01.02商务获奖情况: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编制过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城市设计,景观规划,公共空间规划等类似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级奖项的,每项得1分,最多得2分。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扫描件。0-20.02.00.03商务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城市(乡)规划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证明材料: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以上人员相关证书及近3个月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0-22.02.02.04商务拟派项目组成员: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中(不含项目负责人):1、具有城市(乡)规划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每人0.5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人1分,最高2分。2、具有建筑设计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每人0.5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人1分,最高2分。本项合计最高得4分。注:(1)提供项目团队人员相关证书和近三个月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未提供不得分。(2)不同专业同一人或同一人多个证书的均按一人计算得分。0-44.04.02.05商务相关证书: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有效认证的得1分,最高3分。证明材料:提供证书扫描件,以上由评标委员会在国家认监委网站(www.cnca.gov.cn)查询,未在该网站上查询到有效状态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0-32.03.02.06技术项目理解:供应商充分了解城乡风貌政策背景和风貌区创建要求,对项目区内的相关规划进行充分解读,并提出独到的见解。针对性强、契合实际、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4分;主要内容未遗漏,基本符合要求得2分;内容缺陷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4.02.07技术风貌特色: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风貌特色提炼(包括生态格局、功能要素、建设品质和文化内涵等)进行打分。针对性强、契合实际、内容完整、条理清晰,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得4分;主要内容未遗漏,基本符合要求得2分;内容缺陷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4.01.08.1技术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风貌现状问题分析(包括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进行打分针对性强、契合实际、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4分;主要内容未遗漏,基本符合要求得2分;内容缺陷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4.01.08.2技术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风貌现状问题分析(包括空间环境、风貌形象和活力秩序等方面)进行打分针对性强、契合实际、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4分;主要内容未遗漏,基本符合要求得2分;内容缺陷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4.01.09技术现状问题总结: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风貌现状问题总结(包括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空间环境、风貌形象和活力秩序等方面)进行打分针对性强、契合实际、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4分;主要内容未遗漏,基本符合要求得2分;内容缺陷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2.01.010技术目标定位: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规划编制的目标定位的阐述进行打分。定位明确,契合样板区实际情况,合理构建样板区空间格局的得4分;定位基本明确,合理的得2分;定位一般,但与样板区实际情况有所关联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4.01.011技术整体方案设计:根据供应商针对样板区建设的整体方案设计(包括整体空间结构、用地布局、方案总平面等)进行评分:方案设计完整、科学合理,美观的得4分;方案设计基本完整、可行的得2分;方案设计一般的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2.02.012技术高品质基础设施提升策略:根据风貌定位和创建目标,供应商结合风貌区现状问题,提出高品质基础设施提升策略。提升策略科学合理,契合样板区实际情况的得4分;提升策略基本合理,结合样板区实际情况的得2分;提升策略一般,但与样板区实际情况有所关联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2.01.013技术高品质公共服务提升策略:根据风貌定位和创建目标,供应商结合风貌区现状问题,提出高品质公共服务提升策略。提升策略科学合理,契合样板区实际情况的得4分;提升策略基本合理,结合样板区实际情况的得2分;提升策略一般,但与样板区实际情况有所关联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2.01.014技术高品质空间环境提升策略:根据风貌定位和创建目标,供应商结合风貌区现状问题,提出高品质空间环境提升策略。提升策略科学合理,契合样板区实际情况的得4分;提升策略基本合理,结合样板区实际情况的得2分;提升策略一般,但与样板区实际情况有所关联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4.02.015技术高品质风貌形象提升策略:根据风貌定位和创建目标,供应商结合风貌区现状问题,提出高品质风貌形象提升策略。提升策略科学合理,契合样板区实际情况的得4分;提升策略基本合理,结合样板区实际情况的得2分;提升策略一般,但与样板区实际情况有所关联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4.01.016技术高品质活力秩序提升策略:根据风貌定位和创建目标,供应商结合风貌区现状问题,提出高品质活力秩序提升策略。提升策略科学合理,契合样板区实际情况的得4分;提升策略基本合理,结合样板区实际情况的得2分;提升策略一般,但与样板区实际情况有所关联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4.01.017技术项目库及建设计划:供应商对风貌区整体项目库及建设计划进行梳理。安排充足、合理性强的,得4分;安排一般、较为合理的,得2分;安排欠充足、合理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41.02.01.018技术风貌区现状自评:供应商根据建设要求对风貌区现状进行自评。合理科学的得4分,一般的得2分,针对性较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4.01.019技术实施保障:供应商对综合品质风貌区提出组织架构、技术支撑、长效运维等实施保障机制。针对性强、契合实际、内容完整、条理清晰,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得4分;主要内容未遗漏,基本符合要求得2分;内容缺陷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4.02.020技术样板区经验做法:供应商对样板区建设提出建筑风貌管控等相关特色经验做法。结合自身发展优势与特色,特色创新、契合实际得4分;基本符合要求得2分;内容缺陷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4.02.021技术样板区方案编制合理化建议:供应商结合建设要求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总结建设方案编制亮点。结合自身发展优势与特色,特色创新、合理化建议契合实际得4分;基本符合要求得2分;内容缺陷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42.02.02.022技术风貌游线:对本风貌区进行风貌游线设计,全面可行的得3分,基本可行的得2分,内容不全面、针对性较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32.02.02.023技术质量保证措施:根据供应商针对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包括技术成果质量、技术支撑保障等)是否满足项目需求进行打分:质量保证措施详细完整,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2分;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完整,具有针对性的得1分;质量保证措施一般或未提供不得分。0-21.02.01.024技术工作计划安排:对项目整体工作阶段及任务划分、进度控制合理、关键时间节点把握。合理科学的得3分,一般的得2分,针对性较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32.03.02.025技术咨询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后续咨询服务方案内容。合理实用得2分,一般的得1分,针对性较差或不提供不得分。0-21.02.01.0合计合计合计0-9047.077.036.010/10得分汇总表政府采购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钱塘“江海之城·杭东客厅”综合品质样板区一体化服务项目(QTCG-GK-2024-198)序号供应商报价(总价,元)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2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880000元(捌拾捌万元整)83.410.0093.41√1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898000元(捌拾玖万捌仟元整)52.09.8061.823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895000元(捌拾玖万伍仟元整)45.89.8355.633评审专家(签名):2024年09月27日1/1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杭州市钱塘区产城融合建设发展中心、杭州浙经华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钱塘“江海之城·杭东客厅”综合品质样板区一体化服务项目【招标编号:QTCG-GK-2024-198】的实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名称总价(元)备注1钱塘“江海之城·杭东客厅”综合品质样板区一体化服务项目880,000总报价小写(元)总报价小写(元)880,000总报价大写(元)总报价大写(元)捌拾捌万元整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供应商承诺提供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视作无效承诺,不得因无效承诺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也不得将其作为中标(成交)条件或者合同签订条件;总价不为零,报价明细表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予以公示。4、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5、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供应商未中标情况说明标段编号:QTCG-GK-2024-198标段名称:钱塘“江海之城·杭东客厅”综合品质样板区一体化服务项目序号单位名称未中标理由1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总分61.8,排名第22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总分55.63,排名第3备注:若标段废标,可对整个标段废标情况说明即可。钱塘“江海之城·杭东客厅”综合品质样板区一体化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编号:QTCG-GK-2024-198杭州市钱塘区产城融合建设发展中心杭州浙经华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九月六日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钱塘“江海之城·杭东客厅”综合品质样板区一体化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9月27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QTCG-GK-2024-198项目名称:钱塘“江海之城·杭东客厅”综合品质样板区一体化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元):1000000最高限价(元):900000采购需求:钱塘“江海之城·杭东客厅”综合品质样板区一体化服务项目主要内容:钱塘“江海之城·杭东客厅”综合品质样板区建设方案编制、全过程技术指导及验收咨询服务。创建范围北至左十四线—南沙路、南至江海商务中心南侧绿化广场规划支路、东至青东一路、西至青西二路,用地面积约为257公顷。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4年9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9月27日9点30分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5、采购意向公开链接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BdbRzNLj6j2ggATYJrHMew==&_app_=zcy.procurement&utm=web-delegation-order-front.358733cc.0.0.8e58a7406bfc11efbcfd15e9ed46323a6、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4)钱塘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A.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钱塘区财政局发布了《关于钱塘新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关于钱塘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qt.hangzhou.gov.cn)“公告公示”专栏,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B.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杭州市钱塘区产城融合建设发展中心地址:杭州市钱塘区青六路智慧谷1号楼29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曹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871781质疑联系人:吴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1-8167212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杭州浙经华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景苑路28号青禾创意园C座5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工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326148925质疑联系人:胡工质疑联系方式:13357182638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钱塘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快递仅限ems或顺丰)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1-8525245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2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验收咨询工作分包。 B同意大型企业向小微企业、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 C不同意分包。3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3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4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5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6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7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8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B服务类。9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钱塘“江海之城·杭东客厅”综合品质样板区一体化服务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9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0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要求:A无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钱塘区财政局发布了《关于钱塘新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关于钱塘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qt.hangzhou.gov.cn) “公告公示”专栏,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1、计费标准按《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按服务类收费标准计算。2、结算方式及时间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供应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可按中标结果公告上的服务费金额缴纳至如下账号:(1)收 款 人:杭州浙经华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3)账 号:1550460873009613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景苑路28号青禾创意园C座5楼;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胡工13357182638。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4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出具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14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14特别说明评审因素对应的要求视为采购需求的一部分。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需联合体各方签署盖章)。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需联合体各方签署盖章)。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4.3采购人应当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应当采购使用正版软件。3.5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钱塘区财政局发布了《关于钱塘新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关于钱塘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qt.hangzhou.gov.cn)“公告公示”专栏,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3.6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补偿救济4.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2供应商质疑4.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不予受理:4.2.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2.3.4事实依据;4.2.3.5必要的法律依据;4.2.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2.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2.5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2.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3供应商投诉4.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4补偿救济采购人(行政机关)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而不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可依据《杭州市涉企补偿救济实施办法(试行)》向采购人(行政机关)提起补偿申请。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6.2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11.1.3联合协议(如有);11.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分包意向协议(如有);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11.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6投标标的清单;11.2.7拟派项目团队配备情况表;11.2.8商务技术偏离表;11.2.9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报价情况说明(如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提交本文档,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11.3.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等存储介质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2投标无效”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9.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19.6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鼓励在收到评审报告当天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4由于中标、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6.履约保证金杭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供应商履约评价为满分的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电子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27.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8.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8.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8.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8.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30.验收30.1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0.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0.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0.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0.5对于满足合同约定的采购资金支付条件的,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提起在线支付申请、查询支付结果,路径为政采云-我的工作台-合同管理-支付管理。对于供应商提起在线支付申请的,采购人应当按规定做好审核并完成支付。第3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钱塘“江海之城·杭东客厅”综合品质样板区一体化服务项目2、创建范围钱塘“江海之城·杭东客厅”综合品质样板区创建范围北至左十四线—南沙路、南至江海商务中心南侧绿化广场规划支路、东至青东一路、西至青西二路,用地面积约为257公顷。3、项目背景浙江省在全面推进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和未来社区建设工作中,致力于构建以人为核心的现代化,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一工作不仅是忠实践行“八八战略”、打造“重要窗口”的重要举措,更是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引领性工程、战略性工程、标志性工程。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共同富裕和城市更新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建设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第二批综合品质样板区试点建设名单的通知》(浙建风貌发〔2024〕113号)文件精神,拟高质量开展钱塘“江海之城·杭东客厅”综合品质样板区试点创建工作。二、项目需求(一)工作依据(1)《浙江省城乡风貌样板区建设评价办法(试行)》(2)《浙江省市、县(区)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编制导则(试行)》(3)《浙江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和未来社区建设2021年度工作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4)《共富基本单元综合品质样板区试点建设基本要求(试行)》(5)《杭州市风貌办关于开展第二批综合品质样板区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杭风貌办〔2024〕18号)(6)《省建设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第二批综合品质样板区试点建设名单的通知》(浙建风貌发〔2024〕113号)(7)其他国家、省市与风貌相关的标准规范。(二)工作内容1、建设方案编制方案需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第二批综合品质样板区试点建设名单的通知》(浙建风貌发〔2024〕113号)要求编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背景对综合品质区的发展背景及要求、规划范围、区位条件、相关规划衔接等基本情况进行梳理总结。(2)风貌特色主要结合综合品质样板区发展背景、区位、范围、建设要素等情况,梳理主要的特色禀赋。(3)现状基础对建设基础进行整体摸排和综合评估,对综合品质样板区现状基底形成全面认识,提炼创建优势,总结关键问题。(4)目标愿景围绕如何彰显地方特色和建设成效,提炼综合品质样板区目标愿景和特色主题。(5)总体设计构思结合基地现状条件和建设基本要求,提出综合品质样板区的规划空间结构和总体设计构思。(6)提升策略围绕创建目标和现状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提升策略,进一步落实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空间环境、风貌形象、活力秩序五个方面高品质建设要求。(7)建设时序与近期建设计划根据综合品质样板建设的相关时间节点的要求,提出建设项目清单,包括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期限、拟投资金额、责任主体、建议建设时序等信息。(8)保障机制管理保障(包括实施主体、组织机制等);要素保障(资金、土地、技术支撑等);特色创新(整治提升的特色做法,可以为理念创新、模式创新、政策创新、制度创新等)。2、创建过程服务(1)现场技术服务: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需2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含节假日),及时处理项目约定范围内服务内容。(2)过程技术服务:在风貌区创建过程中,按照项目实际需求,配合采购人进一步完善成果细节,以满足创建要求,及时调整优化方案成果。(3)所有成果信息要求上传至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数字化管理系统。3、验收咨询服务根据《浙江省城乡风貌样板区建设评价办法》考核验收的要求,各级别验收咨询服务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验收汇报稿及PPT制作,验收台账的整合梳理,编制优秀案例集等。(2)验收线路安排,现场展板内容整合设计,验收讲解稿编写,协助验收手册、验收视频的制作等。三、成果要求成果包括文本及图纸(包括一切采购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及项目实施完毕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内容),要求成果文件纸质版5份,电子版1份,最终以实际需求为准。成果版权及使用:本次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成果。方案文本应当规范、准确、含义清晰,与图纸内容相一致,应涵盖综合品质样板区建设各方面内容,以及保障与支撑措施、近期建设项目策划内容等。规划图集可结合文本配置,图集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图件。(1)样板区区位图、规划范围、上位规划图;(2)样板区现状分析图及现状照片若干;(3)样板区风貌结构图、整治提升总体思路框架;(4)样板区总平面图;(5)样板区项目表、项目落位图及项目方案图;(6)样板区风貌游线图。四、质量要求1、提交成果必须符合我国国家或部门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2、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和有关部门评审。五、服务进度要求1、合同签订后,根据《共富基本单元综合品质样板区试点建设基本要求(试行)》开展试点建设方案编制工作,由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意见修改并提交最终成果,并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第二批综合品质样板区试点建设名单的通知》(浙建风貌发〔2024〕113号)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逐级报送,上传至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数字化管理系统。过程服务及验收咨询根据省级创建时间做好全过程服务,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服务期限变化的,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另行协商确定。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省建设厅对于综合品质样板区试点建设相关要求,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合同约定提供全过程技术支持与验收咨询服务,原则上在三年内协助建设单位成功创建(通过评审)钱塘“江海之城·杭东客厅”综合品质样板区。3、乙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合同约定提供全过程技术支持与验收咨询服务,根据省建设厅要求协助建设单位完成“新时代富春山居图样板区”创建(通过评审)。六、验收1、招标人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标准以及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等要求,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书。2、验收流程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3、验收标准:根据采购需求、投标文件方案、合同以及国家、地方、行业的标准等进行验收。本项目考察以下内容:①项目时间进度是否按要求开展。验收时,审核乙方项目流程相关记录,以及采购人对中标单位时间响应的总结意见。②项目团队是否按要求配备。验收时,提供中标单位实际项目人员清单,应与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如项目人员中途有变更的,应同时提供中标单位的变更申请,以及甲方对变更的答复意见。③委派内容及成果是否全部完成,是否达到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验收时,提供中标单位台账记录、结案报告,详细记载并说明项目开展过程中的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及达成情况。④项目开展过程中的规范性。项目成果是否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标准。项目开展是否规范,提供付款流程相关记录,对合同其他条款未违反的相关说明。如合同履行过程中,中标单位有违约行为的,应记录违约内容,甲方的认定说明,违约扣款的金额及相关记录等。4、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一式二份,一份交甲方留存,一份由乙方用作结算凭证,同时由甲方填写《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该表与服务期内甲方的反馈意见,都将作为考核乙方售后服务和质量的依据。5、验收时如果发现项目内容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及项目延误责任,若返工重做仍然不符合合同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评标标准权重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 *1投标人自2021年9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的城乡风貌整治提升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0.5分,最高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证明材料:合同及省级(及以上)城乡风貌样板区名单扫描件。1业绩2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编制过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城市设计,景观规划,公共空间规划等类似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级奖项的,每项得1分,最多得2分。 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扫描件。 2获奖情况3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城市(乡)规划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证明材料: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以上人员相关证书及近3个月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2项目负责人4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中(不含项目负责人):1、具有城市(乡)规划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每人0.5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人1分,最高2分。2、具有建筑设计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每人0.5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人1分,最高2分。本项合计最高得4分。注:(1)提供项目团队人员相关证书和近三个月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未提供不得分。(2)不同专业同一人或同一人多个证书的均按一人计算得分。 4拟派项目组成员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有效认证的得1分,最高3分。证明材料:提供证书扫描件,以上由评标委员会在国家认监委网站(www.cnca.gov.cn)查询,未在该网站上查询到有效状态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3相关证书6供应商充分了解城乡风貌政策背景和风貌区创建要求,对项目区内的相关规划进行充分解读,并提出独到的见解。针对性强、契合实际、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4分;主要内容未遗漏,基本符合要求得2分;内容缺陷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4项目理解7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风貌特色提炼(包括生态格局、功能要素、建设品质和文化内涵等)进行打分。针对性强、契合实际、内容完整、条理清晰,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得4分;主要内容未遗漏,基本符合要求得2分;内容缺陷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4风貌特色8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风貌现状问题分析(包括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进行打分针对性强、契合实际、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4分;主要内容未遗漏,基本符合要求得2分;内容缺陷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4现状问题分析9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风貌现状问题分析(包括空间环境、风貌形象和活力秩序等方面)进行打分针对性强、契合实际、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4分;主要内容未遗漏,基本符合要求得2分;内容缺陷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4现状问题分析1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风貌现状问题总结(包括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空间环境、风貌形象和活力秩序等方面)进行打分针对性强、契合实际、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4分;主要内容未遗漏,基本符合要求得2分;内容缺陷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4现状问题总结11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规划编制的目标定位的阐述进行打分。定位明确,契合样板区实际情况,合理构建样板区空间格局的得4分;定位基本明确,合理的得2分;定位一般,但与样板区实际情况有所关联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4目标定位12根据供应商针对样板区建设的整体方案设计(包括整体空间结构、用地布局、方案总平面等)进行评分:方案设计完整、科学合理,美观的得4分;方案设计基本完整、可行的得2分;方案设计一般的1分,不提供不得分。4整体方案设计13根据风貌定位和创建目标,供应商结合风貌区现状问题,提出高品质基础设施提升策略。提升策略科学合理,契合样板区实际情况的得4分;提升策略基本合理,结合样板区实际情况的得2分;提升策略一般,但与样板区实际情况有所关联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4高品质基础设施提升策略14根据风貌定位和创建目标,供应商结合风貌区现状问题,提出高品质公共服务提升策略。提升策略科学合理,契合样板区实际情况的得4分;提升策略基本合理,结合样板区实际情况的得2分;提升策略一般,但与样板区实际情况有所关联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4高品质公共服务提升策略15根据风貌定位和创建目标,供应商结合风貌区现状问题,提出高品质空间环境提升策略。提升策略科学合理,契合样板区实际情况的得4分;提升策略基本合理,结合样板区实际情况的得2分;提升策略一般,但与样板区实际情况有所关联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4高品质空间环境提升策略16根据风貌定位和创建目标,供应商结合风貌区现状问题,提出高品质风貌形象提升策略。提升策略科学合理,契合样板区实际情况的得4分;提升策略基本合理,结合样板区实际情况的得2分;提升策略一般,但与样板区实际情况有所关联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4高品质风貌形象提升策略17根据风貌定位和创建目标,供应商结合风貌区现状问题,提出高品质活力秩序提升策略。提升策略科学合理,契合样板区实际情况的得4分;提升策略基本合理,结合样板区实际情况的得2分;提升策略一般,但与样板区实际情况有所关联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4高品质活力秩序提升策略18供应商对风貌区整体项目库及建设计划进行梳理。安排充足、合理性强的,得4分;安排一般、较为合理的,得2分;安排欠充足、合理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4项目库及建设计划19供应商根据建设要求对风貌区现状进行自评。合理科学的得4分,一般的得2分,针对性较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4风貌区现状自评20供应商对综合品质风貌区提出组织架构、技术支撑、长效运维等实施保障机制。针对性强、契合实际、内容完整、条理清晰,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得4分;主要内容未遗漏,基本符合要求得2分;内容缺陷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4实施保障21供应商对样板区建设提出建筑风貌管控等相关特色经验做法。结合自身发展优势与特色,特色创新、契合实际得4分;基本符合要求得2分;内容缺陷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4样板区经验做法22供应商结合建设要求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总结建设方案编制亮点。结合自身发展优势与特色,特色创新、合理化建议契合实际得4分;基本符合要求得2分;内容缺陷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4样板区方案编制合理化建议23对本风貌区进行风貌游线设计,全面可行的得3分,基本可行的得2分,内容不全面、针对性较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3风貌游线24根据供应商针对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包括技术成果质量、技术支撑保障等)是否满足项目需求进行打分:质量保证措施详细完整,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2分;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完整,具有针对性的得1分;质量保证措施一般或未提供不得分。2质量保证措施25对项目整体工作阶段及任务划分、进度控制合理、关键时间节点把握。合理科学的得3分,一般的得2分,针对性较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3工作计划安排26根据供应商提供后续咨询服务方案内容。合理实用得2分,一般的得1分,针对性较差或不提供不得分。2咨询服务方案27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的计算公式计算。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0/*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5政采云平台填报的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与上传的报价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以上传的报价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价格为准,修正平台上的投标报价;3.4.1.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2.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项目名称:钱塘“江海之城·杭东客厅”综合品质样板区一体化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甲方:乙方:一、总则甲、乙双方根据钱塘“江海之城·杭东客厅”综合品质样板区一体化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二、采购内容钱塘“江海之城·杭东客厅”综合品质样板区一体化服务三、合同金额及服务期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元)人民币。该费用包含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费用不作调整,甲方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服务期限:1、合同签订后,根据《共富基本单元综合品质样板区试点建设基本要求(试行)》开展试点建设方案编制工作,由乙方根据甲方意见修改并提交最终成果,并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第二批综合品质样板区试点建设名单的通知》(浙建风貌发〔2024〕113号)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逐级报送,上传至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数字化管理系统。过程服务及验收咨询根据省级创建时间做好全过程服务,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服务期限变化的,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省建设厅对于综合品质样板区试点建设相关要求,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合同约定提供全过程技术支持与验收咨询服务,原则上在三年内协助建设单位成功创建(通过评审)钱塘“江海之城·杭东客厅”综合品质样板区。3、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合同约定提供全过程技术支持与验收咨询服务,根据省建设厅要求协助建设单位完成“新时代富春山居图样板区”创建(通过评审)。四、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及甲方要求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服务成果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果任何第三方基于本合同而针对甲方或甲方利益相关方提起任何知识产权诉讼,乙方应负责应诉,并承担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罚金、赔偿金等,如甲方为自身及甲方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应诉,并不免除乙方的前述义务,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前述全部损失。乙方若侵害了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还应及时公开澄清相关事实,使甲方声誉免受损。五、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但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可以将非主体、非关键的验收咨询工作分包;大型企业向小微企业、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履行时间、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2、履行地点:七、款项支付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40%(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前述规定);乙方根据甲方意见修改并提交最终成果,并上传至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数字化管理系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10%;完成市级(及以上)样板区现场验收评价,并完成创建钱塘“江海之城·杭东客厅”综合品质样板区,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20%;完成“新时代富春山居图样板区”现场验收评价及创建,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30%。甲方在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当提供足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乙方逾期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知晓甲方付款内部审批流程需要,因内部审批流程导致付款迟延的,不视为甲方违约。八、服务人员乙方应派遣一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文件与甲方要求的资质、具有专业知识的资深管理人员负责与甲方对接,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管理,统筹相关工作,监督项目执行与情况汇报,控制工作质量,执行变更和应急情况管理,并根据实际状况调整乙方人员安排,以保证项目的正常高效运作。乙方应派出响应文件中指定资历和经验的专业服务人员提供服务,负责对其人员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甲方有权要求撤换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的服务人员与管理人员,乙方应立即更换并做好工作交接,更换后的乙方工作人员应与更换前的工作人员具有同等及以上资质,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定的服务人员与管理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安排服务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指定代表,作为履行本合同服务事宜的主要联系人。甲方代表:电话:乙方代表:电话:九、甲、乙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1)甲方可根据规划设计需要向乙方提交必要的资料及文件。(2)甲方应协助乙方收集规划设计所需的基础资料,并指定人员与乙方联系工作。(3)乙方交付给甲方的规划设计成果,甲方应及时将修改调整意见反馈给乙方;如果甲方对阶段性方案的反馈时间超过三个月或整个设计周期超过三年时,仍需继续履行本合同书的,双方可重新商定规划设计周期及规划设计费用。(4)甲方应依据本合同书约定及时支付阶段性规划设计费用。2、乙方责任(1)乙方承接规划设计业务时,不得超出其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范围。(2)乙方须对甲方提交的资料和文件进行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等全面审查,并指定专人与甲方联络本合同书项目规划设计的相关工作。(3)乙方应及时开展现场踏勘、资料分析和查阅工作,按有关规范和标准及本合同书约定的设计依据等,按时向甲方交付符合规定深度的规划设计成果或文件。乙方对提交的规划设计文件质量负责。乙方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或文件须符合招标文件约定或甲方要求的内容、时间、要求及套数,内容和质量方面须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4)乙方提供的规划设计成果或文件如需评审,乙方应参加评审并进行汇报。根据评审意见,乙方负责对规划设计成果或文件进行调整、修改和补充。(5)已提交或甲方认可的规划设计成果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大纲、初步方案、方案初稿、评审方案及合格成果)如有遗漏或错误,乙方负责免费调整、修改和补充。由于乙方规划设计遗漏或错误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规划设计费用,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十、服务考核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客观评估,具体考核办法(如有)作为合同附件。十一、验收1、甲方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标准以及乙方的投标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等要求,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书。2、验收流程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3、验收标准:根据采购需求、投标文件方案、合同以及国家、地方、行业的标准等进行验收。本项目考察以下内容:(1)项目时间进度是否按要求开展。验收时,审核乙方项目流程相关记录,以及甲方对乙方时间响应的总结意见。(2)项目团队是否按要求配备。验收时,提供乙方实际项目人员清单,应与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如项目人员中途有变更的,应同时提供乙方的变更申请,以及甲方对变更的答复意见。(3)委派内容及成果是否全部完成,是否达到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验收时,提供乙方台账记录、结案报告,详细记载并说明项目开展过程中的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及达成情况。(4)项目开展过程中的规范性。项目成果是否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标准。项目开展是否规范,提供付款流程相关记录,对合同其他条款未违反的相关说明。如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记录违约内容,甲方的认定说明,违约扣款的金额及相关记录等。4、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一式二份,一份交甲方留存,一份由乙方用作结算凭证,同时由甲方填写《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该表与服务期内甲方的反馈意见,都将作为考核乙方售后服务和质量的依据。5、验收时如果发现项目建设内容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及项目延误责任,若返工重做仍然不符合合同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十二、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三、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投标文件与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期间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或采取补救措施并立即整改: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协商免除部分费用: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解除合同。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并提供甲方满意的整改方案。十四、知识产权归属1、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一切成果,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侵犯任何甲方或任意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如果任何第三方基于本合同交付成果而针对甲方或甲方利益相关方提起任何知识产权诉讼,乙方应负责应诉,并承担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罚金、赔偿金等,如甲方为自身及甲方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应诉,并不免除乙方的前述义务,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前述全部损失。乙方若侵害了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还应及时公开澄清相关事实,使甲方声誉免受损。2、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本项目资料所有权属甲方所有,各种统计资料、纸质资料及数据等项目加工资料在项目结束时都必须完整完全移交,乙方不得下载、留存、持有和使用任何档案信息,更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每发现一次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全额赔偿。对甲方其他的商务、财务、技术、服务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乙方亦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乙方应及时与甲方签署《保密协议》。3、乙方的保密义务长期有效,不因本合同的终止、无效、中止、解除而终止。十五、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经甲方书面同意,可继续提供服务,并按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已经收取的全部甲方款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因乙方的原因导致项目未能获得市级或省级城乡风貌样板区创建现场验收评价的;(2)因乙方的原因导致项目未完成省级风貌样板区创建命名的;(3)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相应资质等级降低或资质吊销、终止的;(4)乙方明确或者以其行为表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的;(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本合同项下乙方应履行的义务转包或分包的;(6)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可解除合同的情形;(7)乙方存在其他违约行为或不符合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的行为的。4、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存在不客观、不全面、不准确、有遗漏、错误等质量问题的,应负责无偿予以重做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甲方质量要求。因服务成果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造成不良后果时,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规划设计费用并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第三方责任)。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服务成果,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经甲方提醒,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修改服务成果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5、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后,应仔细阅读,乙方对甲方提供资料的理解准确性自行负责,如发现任何问题应在【】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未于规定时间内提出的,则视为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及准确性认可,乙方应自行承担因未能在上述时间内提出要求而发生的损失。6、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若需现场勘察等作业的,乙方自行负责自身的安全责任,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涉;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以及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7、因乙方违约致使甲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七、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甲方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开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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