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栏工程中标结果公示(晋城职业技术学院2024)
一、项目编号:1405992024BCS00338
二、项目名称: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围栏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林汇建设有限公司
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孟寨乡北宋庄村一组
含税总报价:1111000(元)
84.16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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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采购包1
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围栏工程
本项目共一包,为 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围栏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具体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施工
李富江
二级注册建造师;豫 241131446486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鹏鹏(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李锋,王志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777.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晋城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晋城市凤台东街1658号
联系方式:137536599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晋城市文昌东街265号隆泰办公楼5楼
联系方式:0356-21305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祁俊莲
电 话:0356-2130506
附件信息:
34-结果公告开标情况、.docx23.5K
围栏工程磋商文件.doc726.2K
中小企业声明函386.9K
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围栏工程报价情况表标项1序号供应商名称最终报价(元)享受价格折扣评审价备注1林汇建设有限公司1111000元(壹佰壹拾壹万壹仟元整)﹨1111000元(壹佰壹拾壹万壹仟元整))2山西巍峨建设有限公司1080000元(壹佰零捌万元整)﹨1080000元(壹佰零捌万元整)3山西伟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183650元(壹佰壹拾捌万叁仟陆佰伍拾元整)﹨1183650元(壹佰壹拾捌万叁仟陆佰伍拾元整)4晋城建工一建工程有限公司1099999元(壹佰零玖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元整)﹨1099999元(壹佰零玖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元整)5河南中科华创建设有限公司1226500元(壹佰贰拾贰万陆仟伍佰元整)﹨1226500元(壹佰贰拾贰万陆仟伍佰元整)6河南泽洲建设有限公司1179567.08元(壹佰壹拾柒万玖仟伍佰陆拾柒元零捌分)﹨1179567.08元(壹佰壹拾柒万玖仟伍佰陆拾柒元零捌分)7山西睿连久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219719.52元(壹佰贰拾壹万玖仟柒佰壹拾玖元伍角贰分)﹨1219719.52元(壹佰贰拾壹万玖仟柒佰壹拾玖元伍角贰分)8林州昌业建设有限公司﹨﹨﹨9林航建设有限公司﹨﹨﹨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围栏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表标项1序号供应商名称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林汇建设有限公司符合2山西巍峨建设有限公司符合3山西伟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符合4晋城建工一建工程有限公司符合5河南中科华创建设有限公司符合6河南泽洲建设有限公司符合7山西睿连久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符合8林州昌业建设有限公司符合9林航建设有限公司符合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围栏工程项目符合性审查情况表标项1序号供应商名称符合性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林汇建设有限公司符合2山西巍峨建设有限公司符合3山西伟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符合4晋城建工一建工程有限公司符合5河南中科华创建设有限公司符合6河南泽洲建设有限公司符合7山西睿连久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符合8林州昌业建设有限公司符合9林航建设有限公司符合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围栏工程项目评审专家评分情况表标项1序号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商务技术得 分报价得分总分1林汇建设有限公司5449625529.1684.162山西巍峨建设有限公司5646515130813山西伟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644.55150.527.3777.874晋城建工一建工程有限公司4736.55044.529.4573.955河南中科华创建设有限公司4338.54040.526.4266.926河南泽洲建设有限公司41304237.6727.4765.147山西睿连久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2293431.6726.5658.238林州昌业建设有限公司322934///9林航建设有限公司322434///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围栏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05992024BCS00338E7GL采购人:晋城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9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3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11一、总则11二、磋商文件12三、响应文件14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5五、磋商采购程序16六、关于成交19七、签订合同22八、服务费24九、保密和披露24十、询问和质疑25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27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29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30第七部分合同文本35第八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8第一部分磋商公告 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围栏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25日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5992024BCS00338项目名称: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围栏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230473.58元最高限价:1230473.58元采购需求:本项目共一包,为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围栏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具体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工期: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施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线上获取方式: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线上获取售价:免费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将响应文件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平台。5、开启时间:2024年9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现场地点:晋城市文昌东街1560号南环供电营业站(凤庆小区口))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公告发布媒介:山西省政府采购网2、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2)供应商应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4)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3、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供应商可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投标无效。4、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供应商。5、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地址:晋城市凤台东街1658号联系方式:1375365998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晋城市文昌东街265号隆泰办公楼5楼联系方式:0356-213050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祁女士电话:0356-2130506注:本磋商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2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上传一份经供应商 CA 数字证书加密的响应文件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3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1、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格式见第八部分) 2、响应函 3、以下内容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八部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1)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2)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4、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按照本部分序号1“特定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5、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6、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说明: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八部分;4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1、开标报价一览表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项目实施方案4、工程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5、工程维护承诺及保障措施6、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及设备情况7、磋商供应商类似合同案例8、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说明: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八部分;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和电子保函6响应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天(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7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涉及节能、环保产品的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2)采购标的涉及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标注“★”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应提供所投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如实填写《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投标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产品将按照 “第六部分 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给予加分。3、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磋商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 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4、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 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 类 13 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5、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要求:(1)须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可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的规定享受磋商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磋商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7、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和服务的要求:根据晋财购[2019]19 号《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磋商供应商提供标的物中有符合创新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须如实填写《创新产品和服务承诺函》,并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8本项目预算金额和磋商最高限价预算金额:1230473.58元最高限价:1230473.58元9现场勘查(或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集中举行答疑会或勘查现场。10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变动的内容本项目第四部分中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合同文本11磋商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在线发出。供应商应密切关注山西政府采购网,如有磋商文件的澄清必须及时登录查看。12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供应商无需单独确认,山西政府采购网将记录供应商查看情况。13磋商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在线发出。供应商应密切关注山西政府采购网,如有磋商文件的修改必须及时登录查看。14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供应商无需单独确认,山西政府采购网将记录供应商下载情况。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响应文件的制作及签字盖章1、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使用“山西政府采购网”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按分级目录导入相关内容。(3)响应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4)第八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各方按规定签署后生效)。(5)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形成加密的响应文件。(6)响应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山西政府采购网”中的帮助文档。16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上传一份经供应商单位CA数字证书加密的响应文件至“山西政府采购网”。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山西政府采购网”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17响应文件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要求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加密,“山西政府采购网”不接收未按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并提示供应商。18响应文件的递交各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后的响应文件,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递交;递交时间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山西政府采购网”将不予接收该供应商的全部响应文件,并提示供应商。19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山西政府采购网”直接进行撤回操作;供应商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2)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响应文件,并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为准。2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þ 是:本次开标采用远程在线开标方式,供应商必须准备好 CA 数字证书准时参加在线开标,供应商需使用 CA 数字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响应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电子开标过程出现故障时(因系统原因导致全部供应商无法解密或开标不能顺利进行),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开标时间。¨ 否21分包□允许☑不允许22磋商小组构成磋商小组共(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2)人。23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是□否24履约担保☑不要求□要求25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要求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按拒绝处理。26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规定,行业包括: 农、林、牧、渔业,工业 (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委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 (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2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定向采购)R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价格优惠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注:本表内容与磋商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定义2.1“采购人”指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执行机构。2.3“磋商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4“货物”指磋商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5“服务”指除货物以外由磋商供应商承担的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即磋商文件中所表述的磋商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6“电子签章”指可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如:Winaip等)正确读取签章信息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2.7“影印件”指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2.8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2.9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服务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服务。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3的要求。3.4本次采购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6本次采购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同参加,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3.6.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3.6.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3.6.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投标协议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附件。4.竞争性磋商费用磋商供应商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的告知及获取5.1通知的告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及潜在供应商。5.2通知的获取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已发布的通知,或供应商应密切关注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如有磋商文件的修改必须及时登录查看。未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获取已发布的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内容6.1磋商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第七部分合同文本第八部分响应文件格式6.2磋商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前附表的规定。6.3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磋商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4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6.5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磋商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7.3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需在“政府集采交易系统/政采分散交易系统”内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在“政府集采交易系统/政采分散交易系统”内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所有磋商供应商。7.4如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或项目因故暂停,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7.5项目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磋商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变化,还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用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方式发布。7.6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勘查或召开标前答疑会,详细内容见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9的要求。三、响应文件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响应文件按各自内容分别以系统要求的格式加密上传。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磋商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指磋商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响应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按磋商文件规定执行。9.2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响应文件中扫描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磋商供应商承担。9.3保证金交纳本项目是否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交保证金,及要求磋商供应商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方式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5的相关规定。9.4磋商报价9.4.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9.4.2磋商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包要求的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包所需的一切费用。9.4.3本项目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总价合同。9.4.4报价方式:本工程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报价人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技术资料,确定单价、合计价及各项费用。供应商应认真核实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9.4.5磋商供应商必须整包进行磋商,不得拆包分项磋商。9.4.6任何超出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9.4.7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主要辅材的项目,供应商应填写主要辅材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等内容。10.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0.1磋商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磋商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0.2磋商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10.3报价一览表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4磋商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规定。12.响应文件的签署1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2.2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1电子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规定的磋商解密时间进行解密。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未进行解密的,投标无效。13.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磋商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受磋商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4.1磋商供应商在开标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4.2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磋商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5.1磋商供应商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5.2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磋商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五、磋商采购程序17.成立磋商小组17.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7.2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具体的磋商评审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磋商评审报告。17.3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18.响应文件的审查顺序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磋商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随机顺序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审查。19.响应文件审查19.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中的相关规定。19.2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对每个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19.3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9.3.1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3.2磋商小组要求磋商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在“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中提出,磋商供应商对磋商小组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需采用PDF加盖电子签章的形式进行响应。19.4评审中遵循的原则19.4.1审查中,磋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无效:A、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B、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C、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D、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E、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规定有效期的;F、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G、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H、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I、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J、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19.4.2在磋商过程中发现磋商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认定其磋商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A、有恶意串通的;B、有妨碍其他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行为的;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19.4.3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行为,其磋商无效:A、系统记录的参加同一项目的不同磋商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IP地址一致的。B、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C、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D、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磋商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的银行账户名称相同的;G、磋商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本项目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19.4.4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A、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B、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C、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D、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E、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磋商小组将要求磋商供应商按上述原则在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内调整确认,确认方式为PDF加盖法人电子签章。磋商供应商确认后的报价对磋商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磋商供应商不予确认,其报价无效。19.5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须及时告知有关磋商供应商。19.6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19.7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磋商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磋商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0.磋商20.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0.2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随机的顺序进行。20.3磋商内容包括货物/服务的技术配置、售后服务、服务方案、价格等采购需求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磋商时,磋商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磋商供应商就某些磋商事项作出明确的承诺,承诺文件依照要求需在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中以PDF格式并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形式进行响应。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0.4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0明确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商务要求、合同文本在磋商过程中不作任何实质性变动,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20.5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0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商务要求、合同文本的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不进行任何实质性变动,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20.6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4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或合同商务条款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按照明确的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进行实质性变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在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内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使每个磋商供应商均同时获得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磋商供应商接到该通知要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加盖法人电子签章进行在线确认。20.7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该通知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签字。20.8发生实质性变动时,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20.8.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内能够做出承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提交响应文件。20.8.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则在磋商现场由磋商小组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20.9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除要对磋商文件变动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外,还要做出新的一轮报价。20.10磋商小组应对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按照本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审查。20.11根据磋商文件(包括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和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新一轮的磋商。20.12经磋商、审查,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20.13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承诺、书面补充文件以及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需要以PDF格式并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在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内进行提交。20.1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要求要以PDF格式并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在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内提出,并保存到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系统中。21.最后报价21.1磋商小组对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首次磋商报价进行记录。21.2磋商结束后,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在“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中在线填报,磋商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内进行报价,最后报价是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内未进行报价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全部承担。21.2.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1.2.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1.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在线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与证明材料一并保存到“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中。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可将其作为响应无效处理。22.综合评审22.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2.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中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23.推荐或确认成交候选供应商23.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或直接确认得分最高的为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3.2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24.评审复核24.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C、磋商小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D、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24.2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5.磋商保密2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25.2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5.3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26.关于磋商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磋商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磋商供应商承担。27.采购项目终止27.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A、符合专业条件的磋商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B、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7.2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27.3如本项目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竞争要求的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可以是2家,而不被终止。27.4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六、关于成交28.成交通知28.1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2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前书面或者口头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对未成交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书面或者口头告知评审得分与排序。28.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七、签订合同29.签订合同29.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29.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9.3如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9.4当出现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中标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依法依规可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9.5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提交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备案。29.6合同分包29.6.1.本项目合同接受分包与否,以“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勾选项为准。29.6.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履行分包项目事项应当具备法定资质规定要求的,分包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资质。29.6.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9.7合同转包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实质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9.8.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工程、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30.履约保证金对诚信记录良好的成交供应商免收履约保证金;如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允许成交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或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31.预付款预付款是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部分合同款项,预付款比例按照双方签订合同中的规定执行,原则上向中小企业支付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预付款比例及预付款保函提交要求要在采购文件和合同中约定。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的,应要求供应商提供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保函。32.验收32.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的通知》(晋财购〔2018〕1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32.2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项目进行实质性验收。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33.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付款在签订采购合同中另行规定。对于满足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超过合同约定支付期限的,供应商可以按照法律程序追究采购人的违约责任。八、服务费34.按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计算后作为成交服务费。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请报价人在测算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九、保密和披露35.保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6.披露36.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6.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十、询问和质疑37.询问37.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磋商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进行质疑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供应商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中标(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质疑。37.2询问事项若属于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采购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询问函。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供应商询问告知函》,供应商持《供应商询问告知函》向采购人进行询问。采购人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磋商供应商进行书面答复。38.质疑38.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在线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将不予答复。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8.2质疑材料要求供应商提起在线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如实填写事项及信息,在线提交质疑函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纸质版扫描件或图片(支持格式:DOC、DOCX、PDF、JPG、PNG、GIF)。在线质疑由供应商委托代理人提起的,还需上传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等。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相关材料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相关材料由本人签名。38.3在线质疑答复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在线质疑后,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在线接收质疑答复结果。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被质疑的采购文件相关内容进行核实并逐一作出答复:必要时,可邀请不少于3名以上单数政府采购专家对质疑内容进行审核,并依据专家意见进行答复。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质疑内容进行核实,并依据核实结果进行答复,必要时应出具相关依据。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处理。质疑内容属于评审报告中已有结论性意见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依据评审报告意见答复:必要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内容涉及原评审存在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实质性条款评判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价格计算错误、分项评分和客观分评分错误情形的,由原评审委员会予以明确,并书面陈述是否产生错误、原因和事实依据。质疑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属于其他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未公开内容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要求质疑供应商提供书面材料证明其合法来源。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一、项目名称: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围栏工程二、商务要求1、工期: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施工2、工程地点:晋城职业技术学院丹河新校区3、工程质量:合格,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4、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价款的40%(供应商需提供等额度保函,未提供等额度保函的不支付),进场施工,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三、实质性要求1、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若有的话)2、《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8类13项)的产品。(若有的话)3、正版软件承诺: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若有的话)4、其他强制性要求或标准。(若有的话)四、非实质性要求无五、服务要求:1、施工过程需按照合同约定的施工方案进行,并确保不影响工程质量;2、施工材料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并经过检验和试验;3、施工过程需经过质量控制和验收程序;4、完工后需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并修复和整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六、验收标准工程质量合格,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采购人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机构邀请相关行业技术专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及本项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文本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后,填写“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并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七、图纸、工程量清单(另附)八、其他未尽事宜,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内容标准1基本资质响应函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2基本资质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3基本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3基本资质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3基本资质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3基本资质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3基本资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3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4特定条件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的影印件清晰、符合要求。5基本资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磋商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任意一项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清晰、有效、符合要求。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小微企业供应商根据要求单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响应文件要求为准7联合体磋商主体对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进行审查,如果允许联合体投标,须对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审查的标准为: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如不涉及,可不用填写)说明: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时补正。2、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一、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响应文件的报价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2、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3、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4、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2工期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3工程质量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5服务要求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说明: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投标无效。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磋商小组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有关规定的原则。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如涉及)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投标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有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获得有效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并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影印件,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磋商供应商需将所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投标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产品将按照“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给予加分。3、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4、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5、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承建的工程,可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享受磋商工程3%(监狱企业按5%计算)的价格折扣。(格式见第八部分);(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不享受价格优惠。(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7、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8、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有创新产品和服务的评审标准:(1)符合创新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须按磋商文件的格式如实填写《创新产品和服务承诺函》(格式见第八部分),并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服务企业承接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2020年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第一批)》截图并标注,否则不予认定。(2)认定符合创新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享受磋商货物或服务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三、无效磋商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四、评标方法及成交条件☑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包括磋商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授权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包括磋商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成交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序。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其他说明:1、各磋商小组成员应按照下述各包对应评标方法独立打分。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或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磋商小组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磋商小组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3、若出现综合得分并列时,比较投标价格,价格低的排序在前;若价格得分仍相同,比较技术得分,此分项得分高者排序在前;若技术得分仍相同,则由全体磋商小组成员无记名投票,得票高者排序在前。4、各种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5、评标过程中,若出现特殊情况时,由磋商小组决定暂停评标,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评审内容及标准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一、商务部分(17分) (由磋商小组共同认定)1、供应商业绩(12分)提供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三个年度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承担的同类工程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每提供一项同类工程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的得4分,以上证明资料提供不完整或不提供的不得分,最高得12分。2、项目经理业绩:(5分)提供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三个年度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经理担任同类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每提供一项同类工程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的得5分,以上证明资料提供不完整或不提供的不得分,最高得5分。说明:.项目经理与供应商同类型工程不能是同一项,应分别提供二、技术部分(53分)1、总体施工方案(10分):总体施工方案、施工部署、计划安排、技术措施、售后保障等全面完整、条理清晰、针对性强、切实可行,得10分;较全面完整、条理较清晰、针对性较强、较切实可行,得6分;完整性、条理性、针对性、可行性一般,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2、关键部位施工方案(8分):关键部位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法针对性强、先进、安全、可靠,施工方案、技术措施与项目实际结合紧密,对施工具有指导性。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打分,优秀得8分、良好得5分、一般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3、确保工程质量的保障措施(5分):工程质量目标明确,工程质量保障措施科学合理、全面细致、结合实际、措施具体、责任到人,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及规定,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打分,优秀得5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4、确保工程安全的保障措施(5分):安全施工目标明确、预防和动态控制措施及制度、管理体系和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全面具体、结合实际、切实可行。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打分,优秀得5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5、确保文明施工的保障措施(5分):文明施工目标明确、符合相关要求,保障措施合理、可行。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打分,优秀得5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6、环境保护保障措施(5分):方案科学、全面、可行,满足环保施工等相应要求。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打分,优秀得5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7、工程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5分)项目进度计划安排合理、可行性强,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关键节点控制措施可操作性强,工期控制保证措施可靠,确保按期完工。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打分,优秀得5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8、资源配备计划(5分)拟投入劳动力充足,机械设备先进、充足,材料供应充足、满足质量、安全要求,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切实可行。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打分,优秀得5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9、应急预案和紧急事件处置措施(5分)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及事故应急预案和紧急事件处置措施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切实可行。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打分,优秀得5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三、价格部分(30分)磋商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第七部分合同文本(供参考)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一、工程概况1.项目名称:2.工程地点:3.项目编号:4.工程内容:5.工程承包范围:6.售后服务: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四、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五、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六、支付方式: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后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合同额的%,即人民币元,大写:。承包人同时向发包人提供同等额度的保函,承包人提供预付款保函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负担。预付款保函应在发包人预付款付款前出具,有效期为自保函出具之日不低于90个日历天,到期后自动失效。项目交付后经承包人安装、调试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金额的%,即人民币元,大写:。其他支付方式。七、履约保证金无履约保证金收取履约保证金1、承包人须向发包人交纳人民币(大写)(¥:)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允许以银行、保险公司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发包人因承包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3、履约保证金在货物交付验收合格,填写“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保函自动失效;其他形式的履约保证金达到退还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八、合同文件构成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磋商文件;(2)响应文件:(3)成交通知书;(4)磋商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6)其他合同文件;(7)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九、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违约责任1、承包人所交付的工程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发包人有权拒收。同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款总额%的违约金。2、承包人不能交付工程时,承包人向发包人偿付合同款总额%的违约金。3、承包人逾期交付工程时,每逾1日承包人向发包人偿付合同款总额%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发包人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4、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拒付合同款的,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赔偿合同总额%的违约金,或按照法律程序追究发包人的违约责任。5、发包人未能按时组织验收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分,并予通报。6、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未能按时付款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7、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向承包人赔偿合同总额%的违约金。8、验收不合格的发包人可以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9、发包人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分,并予通报。……十一、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部门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二、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三、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四、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5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2份,承包人执1份,采购代理机构和财政主管部分各1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八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1、磋商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排响应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3、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电子签章)二〇二年月日目录资格证明文件1、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页码2、响应函…………………………………………………………………………3、《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4、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5、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6、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1、开标报价一览表……………………………………………………………页码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的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的话)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项目实施方案………………………………………………………………4、工程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5、工程维护承诺及保障措施…………………………………………………6、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及设备情况…………………………………………7、磋商供应商类似合同案例…………………………………………………8、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说明:目录内容和排序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内容及顺序排列。资格证明文件(一)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代理机构):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章)年月日附磋商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不用此委托书。(二)响应函格式响应函*********(采购代理机构):(磋商供应商全称)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为此: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下磋商报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人民币(大写)元(¥元)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个日历天内(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中标,投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4、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5、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磋商报价详见开标报价一览表。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导致投标无效。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9、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所有规定且无任何异议。10、保证在开标解密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时,我方会以PDF格式加盖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的形式在“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中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可视为无效。11、对贵方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12、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磋商,我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磋商或收到的任何磋商。14、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5、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6、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7、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磋商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E-mail: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三)《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人名称):为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磋商供应商名称)自愿做出以下承诺:1.承诺本单位/本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2.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磋商截止日前18个月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磋商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4.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承诺本单位/本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6.承诺本单位/本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磋商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本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承诺本单位/本人提供的所有响应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8.承诺本单位/本人若违背承诺约定,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同意将不良行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四)本项目要求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特定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五)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磋商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六)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一、开标报价一览表格式开标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货币:人民币/元工期质量标准含税总报价(大写):(小写):其它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注:成交单位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三、项目实施方案四、工程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五、工程维护承诺及保障措施六、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及设备情况1、项目经理简历表格式项目经理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经理年限项目经理证书证号已完成同类型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合同工期工程质量说明:后附相关人员证明材料影印件。2、主要施工人员一览表格式主要施工人员一览表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联系电话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说明:后附相关人员证明材料影印件。3、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格式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生产能力备注七、磋商供应商类似合同案例磋商供应商类似合同案例情况格式(若有的话)磋商供应商类似合同案例情况一览表序号合同名称施工单位合同核实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签署日期合同金额项目结算凭证类型结算凭证金额123.....说明:①磋商供应商提供的类似合同案例,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等影印件。②磋商供应商应尽可能填全以上表格。③无业绩,无需填写此表。④类似合同案例证明材料附后。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八、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附件一: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附件二:第二次报价单(磋商后,供应商按规定时间在系统内填报)竞争性磋商第二次报价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二次报价(单位:元)小写第二次报价(单位:元)大写报价日期磋商供应商: (法人电子签章)附件三: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工程类样本)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工程类样本)项目名称采购单位采购方式项目编号供应商合同金额验收时间验收地点验收组织形式□自行组织验收□邀请相关专家验收□邀请专业检测机构验收分期验收是□ 否□分期情况共分 期,此为第 期验收验收内容工程质量标准工期进度人员、设备配备情况安全标准服务承诺实现合同履约时间、 地点、方式验收内容合 格□不合格□按 时□不按时□合 格□不合格□合 格□不合格□合 格□不合格□合 格□不合格□专业检测机构情况说明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最终结论合 格 □ 不合格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不少于 3 人)采购单位供应商经办人: 负责人: (公章)经办人: 负责人: (公章)说明:该表为工程类项目履约验收的参考样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单位名称)的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围栏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围栏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林汇建设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64人,营业收入为18926.97万元,资产总额为5184.7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磋商供应商:林汇建设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2024年9月25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适用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磋商供应商:林汇建设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2024年9月25日注:成交单位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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