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装修及展陈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
一、项目编号:310107000240904126727-07149036
二、项目名称:普陀城市会客厅装修及展陈项目(装修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普陀城市会客厅装修及展陈项目(装修工程)
3821487.75元
上海汉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新路88号2号楼4楼
90.57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行证书信息
1
普陀城市会客厅装修及展陈项目(装修工程)
普陀城市会客厅装修及展陈项目(装修工程)
建筑面积2757平方米的装饰施工(天地墙)、机电改造(含消防、电气等),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计划施工工期45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袁宝忠
二级建造师,注册专业:建筑工程,注册编号:沪2312005202210544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井传棣,程小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有关收费规定并经双方商定,招标代理参照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规定标准9折收取服务费。(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乙方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最终结算按照审定的建安费同比例调整招标代理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1074.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经评审,上海汉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较合理,较有竞争力,施工方案条理较清晰内容较全面较完善,现场工作人员配备11名管理力量较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较可行,相关工程业绩5项较丰富,材料管理资源配备能够满足工程需要,总体标书的质量较好,报价最低,综合得分最高,为90.57分,排名第一,故推荐上海汉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大渡河路1668号
联系方式:021-52564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普曼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普陀区真光路1219号新长征中环大厦16楼1606室
联系方式:138175495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旭峰
电 话:13817549594
附件信息:
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322.3K
采购文件附件:
普陀城市会客厅装修及展陈项目(装修工程).pdf1.3M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上海普曼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中型(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中型(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你公司组织的普陀城市会客厅装修及展陈项目(装修工程)项目(项目编号:310107000240904126727-07149036、第标包)的投标,投标的产品为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为其他中型(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建设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华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大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媄蜀注:上述声明函可按标包分别填写习25项目编号:310107000240904126727-07149036普陀城市会客厅装修及展陈项目(装修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单位: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普曼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9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招标项目及要求第六章评标办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普曼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对普陀城市会客厅装修及展陈项目(装修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310107000240904126727-071490362、项目名称:普陀城市会客厅装修及展陈项目(装修工程)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89.57万元。5、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86万元。6.、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1)本项目不分标包。(2)项目总体情况:建筑面积2757平方米的装饰施工(天地墙)、机电改造(含消防、电气等),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最高投标限价:386万元,磋商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作否决投标处理。7、施工工期:计划施工工期45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8、交付地点:真如城市副中心海纳工程院。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根据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格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已进行三证合一,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响应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3)响应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合格证;(4)响应人应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5)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住建部批准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其以上资格;(6)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磋商文件的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09-13至2024-09-23,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方式:网上获取售价(元):0。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磋商文件。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9-2514:00详见系统内规定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电子投标客户端上传加密标书(纸质文件递交:普陀区真光路1219号新长征中环大厦16楼1606室)。3、磋商地点:普陀区真光路1219号新长征中环大厦16楼1606室。4、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届时请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响应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还需提供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一正二副。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网上投标回执(加盖公章)、无疑问函(加盖公章)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和无线3G或4G上网卡一并出席开标仪式。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响应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响应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响应人应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响应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响应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3、本项目为政府采购电子招标,响应人应自行下载政府采购网上招投标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规定操作,如因技术操作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开标、评标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八、联系方式:采购单位: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普陀区铜川路568号联系人:刘平联系方式:021-52653339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普曼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普陀区真光路1219号新长征中环大厦16楼1606室邮编:200333联系人:刘旭峰电话:62260768传真:62260768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号序名称序名称说明和要求1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普陀城市会客厅装修及展陈项目(装修工程)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310107000240904126727-071490361项目名称项目概况建筑面积2757平方米的装饰施工(天地墙)、机电改造(含消防、电气等),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最高投标限价:386万元,磋商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作否决投标处理。2最高限价最高限价386万元,超出该费用的作废标处理。3采购人采购人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普曼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从报价之时起,有效期为90日历天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7踏勘现场踏勘现场(自行踏勘)8截止答疑时间截止答疑时间响应单位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24年9月24日下午13:30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至1211290328@qq.com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将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统一发布澄清或修改公告.(若无)各响应人以书面形式“无疑问函”原件盖章后磋商报价时提供。9评标方法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0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不允许11响应人资格要求响应人资格要求响应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下资格内容证明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2)响应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合格证;(3)响应人应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4)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需具有住建部批准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及其以上资格;(5)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6)“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截图;(7)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12参加磋商需携带的资料参加磋商需携带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无疑问函”或“疑问函”原件及网上投标回执(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出席另需携带:响应人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无疑问函”或“疑问函”原件及网上投标回执(加盖公章)。号序名称说明和要求1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14:00时13递交响应文件地址:普陀区真光路1219号新长征中环大厦16楼1606室14磋商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14:30时(暂定,如有变更另行通知)14磋商报价地址:普陀区真光路1219号新长征中环大厦16楼1606室15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放后30天内16施工工期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超出要求工期,每延期一天,承担合同价的万分之二的罚款(或根据自报惩罚规定执行不得低于此承诺)17质量要求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各响应单位必须在响应文件作出承诺,并明确经济处罚的承诺,质量承诺的经济处罚不低于工程总造价的2%18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2)工程整体完工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给乙方。(3)工程竣工结算审价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审价金额的97%给乙方,1年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尾款。19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响应文件:1份(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客户端软件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加密、上传提交)。纸制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20响应文件的装订每份正本或副本均需装订成册21响应文件封面的标注每份响应文件封面上均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包号(如有的话)、投标日期、响应人名称等内容,并在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响应人名称处需加盖单位印章。22密封袋(箱)的标注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包号(如有的话)、响应人名称、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等,名称处加盖单位印章。2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4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有关收费规定并经双方商定,招标代理参照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规定标准9折收取服务费,合计3.1074万元,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乙方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最终结算按照审定的建安费同比例调整招标代理费。25政策功能小微企业有关政策:1、根据财库〔2011〕181号的相关规定,在磋商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磋商报价给予%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磋商报价(此最终磋商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磋商响应文件中磋商响应方必须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本单位、制造商(如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磋商前一周内,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在报价明细表中说明制造商情况。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策;联合体其中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约定(包含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份额)。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3.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号号序名称序名称说明和要求说明和要求说明和要求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2626其他其他(1)磋商文件未尽事宜的处理,遵循政府采购及相关行业的原则、规定和惯例。(2)本项目按规定通过电子招标系统实行全过程电子招标,响应人须按照该系统的设置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电子投标。(3)本磋商文件有关程序性规定如与电子招标系统有不一致之处,以电子招标系统为准。(1)磋商文件未尽事宜的处理,遵循政府采购及相关行业的原则、规定和惯例。(2)本项目按规定通过电子招标系统实行全过程电子招标,响应人须按照该系统的设置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电子投标。(3)本磋商文件有关程序性规定如与电子招标系统有不一致之处,以电子招标系统为准。(1)磋商文件未尽事宜的处理,遵循政府采购及相关行业的原则、规定和惯例。(2)本项目按规定通过电子招标系统实行全过程电子招标,响应人须按照该系统的设置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电子投标。(3)本磋商文件有关程序性规定如与电子招标系统有不一致之处,以电子招标系统为准。电子投标特别提醒电子投标特别提醒11注册登记与安全认证注册登记与安全认证(1)为确保电子采购平台数据的合法、有效和安全,各参与主体均应在电子采购平台上注册登记并获得账号和密码。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还应根据《上海市数字证书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向本市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申请用于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的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2)使用电子采购平台采购的项目恕不接受电子采购平台以外其他形式的投标。22采购文件澄清、补充与修改采购文件澄清、补充与修改(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依法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补充与修改,澄清、补充与修改的文件应在电子采购平台上公告,并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发送至已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工作区,或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已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33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上传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上传(1)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后,应使用电子采购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响应文件。(2)投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文书和法律文书文件的彩色扫描文件,并在网上投标系统中采用PDF格式上传所有资料,文件格式参考采购文件有关格式。(3)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投标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采购人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商务文书和法律文书原件进行核对,投标供应商必须按时提供。否则,视作投标供应商放弃潜在成交资格并对该投标供应商进行调查,有欺诈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4)供应商和电子采购平台应分别对响应文件实施加密。在磋商响应截止前,供应商通过投标工具使用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加密后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再经过电子采购平台加密保存。(5)由于供应商的原因造成其响应文件未能加密而致响应文件在开标前泄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44网上投标网上投标(1)登入招投标系统:投标供应商用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证书)登陆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上投标系统。(2)填写网上响应文件:投标供应商在“网上投标”栏目内选择要参与的投标项目,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按照网上投标系统和采购文件要求填写网上投标内容。对于有多个包件的招标项目,投标供应商可以选择要参与的包件进行投标。投标供应商用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填写内容加密后上传到投标系统。号号序名称序名称说明和要求说明和要求说明和要求44网上投标网上投标(3)正式投标:投标供应商填写好所有投标内容后,须在网上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在网上投标系统中递交响应文件,并下载投标回执。对于有多个包件的招标项目,需要对每个包件分别进行投标。55投标签收投标签收各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后,须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投标签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代理机构业务员将无法投标签收。响应人应及时查看签收情况,并打印签收回执。未签收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投标(响应)未完成,投标失败。对已完成上传投标的项目进行撤销或重新修改,在“投标管理”菜单中点击左侧导航“已完成投标”内,勾选当前项目的所有包且状态为待签收,点击“撤销”按钮,并进行确认即可。投标状态为【签收成功】,须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业务员,进行撤销签收后,再进行撤标操作。66磋商响应截止磋商响应截止(1)磋商响应截止后电子采购平台不再接受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2)磋商响应截止与磋商的时间以电子采购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77开标开标(1)参加开标会议。在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完成网上响应文件提交后,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代表携带要求的材料及设备(笔记本电脑、无线上网卡、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纸质响应文件)出席开标会议。响应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开标程序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所有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参加开标。(3)因响应人自身原因,在电子采购平台开标规定时间内,未在投标网页上完成签到的,视作响应人主动放弃投标。(4)开标时参加开标的响应人仅以开标系统显示为准,此时不寻求不考虑其他外部证据,诸如上传遇阻,格式不符,系统故障等原因。(5)开标时若发生影响正常开标的系统故障,开标会延后,项目再次开标时间,另行公告或通知。88响应文件解密响应文件解密(1)磋商响应截止、电子采购平台显示开标后,由采购代理机构解除电子采购平台对响应文件的加密。投标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数字证书对其响应文件解密。(2)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能将其响应文件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99开标记录的确认开标记录的确认(1)响应文件解密后,电子采购平台根据响应文件中磋商响应一览表的内容自动汇总生成开标记录表。(2)投标供应商应及时检查开标记录表的数据是否与其响应文件中的磋商报价一览表一致,并作出确认。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作出确认的视为确认开标记录表内容。投标供应商发现开标记录表与其响应文件磋商响应一览表数据不一致的,应及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更正,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核实开标记录表与响应文件中的磋商响应一览表内容。号号序名称序名称说明和要求说明和要求说明和要求1010其他其他(1)本项目按规定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招标系统)实施招标,投标供应商须按照该系统的设置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电子投标。(2)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因以下原因导致的不良后果,本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a)因电子采购平台由市财政局建设、维护和管理,故电子招标系统发生技术故障或遭受网络攻击对项目所产生的影响;b)本采购代理机构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在电子招标系统中的不当操作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c)电子招标系统的程序设置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d)其他无法预计或不可抗拒的因素。(3)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被视作同意上述免责内容。1111电子投标软件平台帮助电话电子投标软件平台帮助电话400-881-7190电子招投标系统的使用须知:响应单位应确保CA证书在本投标项目进行过程自始至终处于有效状态,中途不得对证书进行任何更换及更新,并严格按照电子招投标系统的要求及步骤进行报名投标,任何由于响应单位自身CA证书及电子招投标系统信息录入错误等导致的项目挂起均由响应人承担相关责任。8.2.5乙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0天内不向甲方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甲方无需就该变更支付任何费用;8.2.6甲方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另行协商确定。8.2.7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8.3其他8.3.1合同履行中涉及的其他变更,无论是实质性变更,还是非实质性变更,均由双方书面协商解决。8.3.2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8.3.3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时,须经甲方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9.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原则:(1)工程量按13清单计算原则确定。(2)综合单价闭口包干(按下述原则调整综合单价的除外)。招标文件中遗漏的分部分项工程和暂定工程,按以下原则确定综合单价:A、人工、材料、机械单价,合同中有相同或类似的单价按照合同单价,无类似单价则由乙方提供三个以上市场报价,经投资监理市场调查确认后报甲方审核,最终以甲方认可的金额作为结算依据。B、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按照《上海市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上海市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6)》确定;C、企业管理费和利润按乙方投标文件中的同类工程的费率计算。10.措施项目清单结算原则:(1)措施项目总价包干(模板脚手架除外),由乙方包干使用,不再调整。措施费用包干不受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举的措施项目的限制,也不因合同价款的增加或减少而作任何调整。(2)模板脚手架单价包干,工程量按13清单计算原则确定。11.其他项目清单结算原则:(1)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暂定金额按实调整、执行上述结算原则;12.税金结算原则:结算时税金计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3竣工验收与竣工结算13.1竣工验收13.1.1竣工验收以竣工图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13.1.2验收内容与乙方的工程承包范围和变更范围相一致。13.1.3工程竣工后7天内,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竣工图纸、隐蔽工程验收报告、自测试报告、相关产品及材料合格证。13.1.4甲方应在竣工后7天内进行验收,乙方提供测试工具、测试内容及程序。13.1.5如验收不合格,由乙方在双方商定的期限内补建或返修后再验收,直至符合要求为止,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13.2竣工结算13.2.1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乙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竣工结算。13.2.2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13.2.3双方确认工程结算金额后,依据合同付款条件进行相应付款。14质量保修和售后服务14.1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含相关设备等)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14.2乙方对所其实施的工程提供壹年的质保期,质保期从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4.3对保修期内发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24小时内提供并完成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返修、整改,如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服务,则按第十三条处理。15工程分包15.1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15.2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16违约责任16.1甲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每拖延一天,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的违约金。16.2乙方未能按时完工,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16.3乙方不遵守合同约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损失,则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6.4乙方不履行售后服务义务或者履行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乙方不履行售后服务超过20天,甲方有权购买第三方服务,购买第三方服务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并在第三方完成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支付。17保密条款17.1双方必须相互尊重对方的工作成果和知识产权,共同保守项目的商业秘密。双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中提供的技术资料、项目的技术情况、技术方案资料、工程实施方面的资料等商业秘密。未经对方允许,不得泄露在合作中获得的对方的其他商业秘密;否则应承担侵犯商业秘密的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17.2甲方对图纸及竣工资料的保密要求:17.2.1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图纸内容和竣工资料提供第三方;17.2.2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存档需要的图纸和工程资料外,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其他图纸和工程资料交回甲方;17.3乙方从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至工程结束后十年内需履行为甲方的工程内容保密的义务。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因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质量及施工质量引起的火灾,不属于不可抗力范围。18.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因此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尽快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于7日内将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寄给对方,经双方确认后,作为以后检查和确认的依据,并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当事人的责任。因此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书面协议;但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18.3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被迫停止受影响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排除后尽快通知对方,并继续履行合同约定。19合同解除与终止19.1甲乙双方可协商一致解除合同。19.2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则甲方可以解除或终止合同。19.2.1因乙方的原因超过工期15天还未完成建设(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除外)。19.2.2因乙方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问题)导致项目超过15天仍未通过甲方验收。19.2.3乙方进场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中途退场的。19.2.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工程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的。19.2.5乙方因上市、业务分拆、被收购、与第三方合并等原因,使得其本身或其合同权利义务转让承受者的履约能力降低,或者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乙方被禁止承担本项目。19.3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已发生的工程费按实结算,并在合同解除后一个月内支付。同时,乙方有权追究由此所造成的其他损失。19.4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未付的工程费不再支付,乙方已提供的软件、设备和已建设的设施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且乙方退回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全部费用,退回费用在合同解除后一个月内支付。同时,甲方有权追究由此所造成的其它损失。20争议解决20.1双方因为合同解释或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的,应先进行友好协商。若15天内协商不成,则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各自在本合同中的其他义务和行使各自在本合同中的其他权利。21通知送达条款21.1合同任何一方所有按本合同发出的通知、声明等书面文件,应按照合同各方在本合同中列明的地址,用快递、挂号信方式邮寄到对方(一方联系地址如有变更,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视为未变更)。合同各方确认:书面文件在寄出3天后视为已送达。22其他22.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贰份,自合同各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若双方签字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签字方的签字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传真件同具法律效力。22.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冲突时,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有效期限与本合同相同。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乙方法人:[合同中心-供应商法人姓名][合同中心-供应商法人性别]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开户行:开户行:[合同中心-供应商银行名称]账号:账号:[合同中心-供应商银行账号]传真:传真:甲方代理:[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乙方代理:[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联系方式:[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_1][合同中心-补充条款列表]第五章招标项目及要求项目概况:建筑面积2757平方米的装饰施工(天地墙)、机电改造(含消防、电气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第六章评标办法(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招标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2)磋商文件提出的所有原则、规定、程序和要求均为评标的依据,其中有关评标的基本原则、规定和程序见评标办法。(3)本项目详细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拟选择一家经评审的合理低价的响应人成交。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4)详细评审仅适用于经初步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5)在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响应文件有关内容的修正以及响应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均列入评审范围。(6)评委会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各份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7)经详细评审,响应人多项响应内容不符合招标要求累计至达到无效投标程度的,评委会可判定其投标无效,并不再对其进行评分。(8)评分细则表中所指投标均系指经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本项目相应标包进入评分范围的响应人不足3家的,相应标包按废标处理。(9)评委会成员(以下简称评委)按照评分细则表,独立对响应人进行评审和评分,评审和评分记录资料均需保存归档。(10)按评分细则表,响应人总得分为其各评分因素得分之和,各因素得分按各评委所评分值的算术平均值计取。(11)评委按总得分高低排定各响应人成交候选次序,如有相同得分,按财政部87号令的规定确定次序,仍不能确定次序的,由评委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确定。评委按照上述成交候选次序取前3名依次为第一、第二、第三成交候选人,并推荐1名成交人。(12)评审过程中所有评分值精确至小数点后一位(分值统计时的中间值除外)、总价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取整数,不足部分按四舍五入法计。(13)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沪财采〔2022〕10号)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实际,若响应人符合中小企业有关资格认定条件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则对相应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分别给予/%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声明不得有任何虚假内容,否则响应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4)评分细则。评分细则表序号评分因素评分细则1磋商报价对所有经评审的各有效磋商报价,取最低报价作为基准价,各磋商报价分计算公式为:磋商报价分=(基准价÷磋商报价)×302对磋商文件的响应度评分范围:0~5分响应文件内容完整、规范,格式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相关证明资料齐全,内容表述简明扼要、有较强的针对性的得4-5分;响应文件内容简单,格式基本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相关证明资料有缺失,内容表述一般、有一定的针对性的得2-3分;响应文件内容有缺失,格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未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内容表述不明确清晰、无针对性的得0-1分。3财务状况评分范围:0~2分未按要求提供财务资料的,本项得0分。4施工业绩评分范围0~3分企业近3年已完成同类型项目业绩,有1项得1分,最多加至3分,需附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注:近三年指2021年9月至2024年9月;同类业绩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5项目管理机构评分范围:0~5分项目团队组成合理,项目团队类似经验丰富,提供的人员符合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证书齐全的得4-5分;项目团队组成一般,项目团队类似经验一般,提供的人员基本符合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证书有缺失的得2-3分;项目团队组成不合理,项目团队类似经验不足,提供的人员不符合项目要求,未提供相关人员证书的得0-1分。如响应方本项未做说明得0分。6资源配备计划(劳动力、主要设备、主要原材料)评分范围:0~5分资源配备计划合理完善、可操作性强的得4-5分;资源配备计划基本满足要求、可操作性一般的得2-3分;资源配备计划粗糙、可操作性欠缺的得0-1分。如响应方本项未做说明得0分。7工程特点、重点与难点的分析评分范围:0~5分对于本项目的特点、重点与难点分析相对合理完善的得4-5分;对于本项目的特点、重点与难点分析相对基本满足要求的得2-3分;对于本项目的特点、重点与难点分析相对粗糙的得0-1分。如响应方本项未做说明得0分。8对于工程重难点的针对性措施评分范围:0~5分相关针对性措施合理完善、可操作性强的得4-5分;相关针对性措施基本满足要求、可操作性一般的得2-3分;相关针对性措施粗糙、可操作性欠缺的得0-1分。8对于工程重难点的针对性措施如响应方本项未做说明得0分。9施工方案与技术和相应设备和设施评分范围:0~5分施工方案与技术和相应设备和设施的情况齐全完备的得4-5分;施工方案与技术和相应设备和设施的情况基本满足要求的得2-3分;施工方案与技术和相应设备和设施的情况有缺失的得0-1分。如响应方本项未做说明得0分。10特殊气候条件下的施工方案评分范围:0~5分方案内容完整合理,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4-5分;方案内容基本完整,但略有缺漏,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2-3分;方案内容简单,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欠缺,存在偏差的得0-1分;如响应人此项未做说明得0分。11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评分范围:0~5分应急预案合理完善的得4-5分;应急预案基本满足要求的得2-3分;应急预案粗糙、有欠缺的得0-1分。如响应人此项未做说明得0分。12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评分范围:0~5分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合理完善的得4-5分;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基本满足要求的得2-3分;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粗糙、有欠缺的得0-1分。如响应人此项未做说明得0分。13对本工程管理的认识以及工程配合、协调、管理、服务方案评分范围:0~5分方案内容完整合理,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得4-5分;方案内容基本完整,但略有缺漏,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得2-3分;方案内容简单,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欠缺,存在偏差的得0-1分;如响应人此项未做说明得0分。14质量、安全、进度、环保管理体系与措施的情况评分范围:0~6分质量、安全、进度、环保管理体系内容完整合理,相关措施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得5-6分;质量、安全、进度、环保管理体系内容基本完整,但略有缺漏,相关措施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得3-4分;质量、安全、进度、环保管理体系内容简单,相关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欠缺,存在偏差的得1-2分;如响应人此项未做说明得0分。15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评分范围:0~6分施工总进度计划内容完整合理,相关保证措施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得5-6分;施工总进度计划内容基本完整,但略有缺漏,相关保证措施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得3-4分;施工总进度计划内容简单,相关保证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欠缺,存在偏差的得1-2分;如响应人此项未做说明得0分。16质量工期承诺评分范围:0~3分质量工期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3分。如响应方本项未做说明得0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装修及展陈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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