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化设施管护服务中标结果公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2024)
一、项目编号:JLZCX-2024-0826
二、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净月区亮化设施管护服务1-4标段
三、中标信息
一标段:
投标人名称:长春优吉图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远达大街以东、河东路以南长春红星美凯龙全球家居生活广场6号楼1205号
中标价格(折扣系数):0.997
综合得分:91.00分
二标段:
投标人名称:新淼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人地址: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闫楼乡王庄村6组9号
中标价格(折扣系数):0.99
综合得分:88.20分
三标段:
投标人名称:吉林省华赫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森杨路858号华业.玫瑰谷D3幢103号房
中标价格(折扣系数):0.995
综合得分:85.97分
四标段:
投标人名称:吉林省吉泰城市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1803室
中标价格(折扣系数):0.97
综合得分:78.6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净月区亮化设施管护服务1-4标段;采购需求:2024-2025年度净月区亮化设施管护服务1-4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五、评审专家名单:包宇、于海涛、史新秋、徐浩然、周铁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一标段25000元;二标段18000元;三标段29360元;四标段2672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成交公示同时在“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并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均为中小企业。
九、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方式:张建惠 0431-845337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中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海口路与临河街交汇处垠禄新界写字楼7层701
联系方式:魏小雨15948780491(办公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小雨
电话:15948780491(办公电话)
4.监督机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方式:0431-84532377
5.技术服务
政采云客服电话:95763,工作日9时00分-18时00分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4532377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
来源:吉林省中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初审:薛婷婷
复审:张建惠 终审:贾景如
附件信息:
成交公示.pdf320.8K
2024-2025年度净月区亮化设施管护服务1-4标段成交公示一、项目编号:JLZCX-2024-0826二、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净月区亮化设施管护服务1-4标段三、中标信息一标段:投标人名称:长春优吉图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远达大街以东、河东路以南长春红星美凯龙全球家居生活广场6号楼1205号中标价格(折扣系数):0.997综合得分:91.00分二标段:投标人名称:新淼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地址: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闫楼乡王庄村6组9号中标价格(折扣系数):0.99综合得分:88.20分三标段:投标人名称:吉林省华赫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森杨路858号华业.玫瑰谷D3幢103号房中标价格(折扣系数):0.995综合得分:85.97分四标段:投标人名称:吉林省吉泰城市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人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1803室中标价格(折扣系数):0.97综合得分:78.69分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净月区亮化设施管护服务1-4标段;采购需求:2024-2025年度净月区亮化设施管护服务1-4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五、评审专家名单:包宇、于海涛、史新秋、徐浩然、周铁峰。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一标段25000元;二标段18000元;三标段29360元;四标段26720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本次成交公示同时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并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均为中小企业。九、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联系方式:张建惠0431-8453373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吉林省中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海口路与临河街交汇处垠禄新界写字楼7层701联系方式:魏小雨15948780491(办公电话)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魏小雨电话:15948780491(办公电话)4.监督机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联系方式:0431-845323775.技术服务政采云客服电话:95763,工作日9时00分-18时00分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0431-84532377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来源:吉林省中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初审:薛婷婷复审:张建惠,终审:贾景如(三)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的(2024-2025年度净月区亮化设施管护服务1标段)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2025年度净月区亮化设施管护服务1标段(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长春优吉图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1人,营业收入为1639万元,资产总额为138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长忧吉图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9月20日说明: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被发现存在虚假、与事实不符的,该投标人作废标处理。(三)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花(联合体)郑声,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司(体)单位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的(项目名称)02125年度净月化设施管护服务2标段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2025年度净月区亮化设施管护服务2标段(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新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75人,营业收入为3883.609806万元,资产总额为3025.2959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新森建管集团有限公司日期:20213日说明: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被发现存在虚假、与事实不符的,该投标人作废标处理3(三)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的(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净月区亮化设施管护服务3标段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2025年度净月区亮化设施管护服务3标段(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吉林省华赫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00人,营业收入为4243.822152万元,资产总额为4498.51556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盖章林省明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84年9月25日说明: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被发现存在虚假、与事实不符的,该投标人作废标处理。(三)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单位名称)的2024-2025年度净月区亮化设施管护服务4标段(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4-2025年度净月区亮化设施管护服务4标段(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吉林省吉泰城市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1人,营业收入为460.72万元,资产总额为1712.8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气林省商青城准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H日期。2024年0月26日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亮化设施管护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