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监管协同系统建设中标结果公示(太仓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太仓市卫生检测中心)2024)
一
、
项目编号
:JSZC-320585-JZCG-G2024-0084
二
、
项目名称:太仓市疾病监管协同系统建设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91320000551171586G
南京市虎踞路59号
99.9(均分制)
134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太仓市疾病监管协同系统建设
服务要求:建立一套一体化的疾病监管协同平台,实现报病在医院、服务在社区、监管在疾控的协同管理模式,各机构、条线部门实现疾病信息数据共享和业务联动。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 120天内系统建设完成并交付,免费维保期为自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波、张汝超、沈振萍、顾仁忠、陈永平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太仓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单位地址:太仓市兴业南路20号
联系人:高安平
联系电话:0512-531029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
单位地址: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
联系人:周萌
联系电话:0512-538905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萌
电话:0512-5389058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太仓市疾病监管协同系统建设采购文件.doc
太仓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585-JZCG-G2024-0084项目名称:太仓市疾病监管协同系统建设采购单位:太仓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项目类别:服务类标的所属行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2024年9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五部分: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第六部分:合同主要条款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太仓市疾病监管协同系统建设JSZC-320585-JZCG-G2024-0084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自行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9-29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585-JZCG-G2024-0084项目名称:太仓市疾病监管协同系统建设预算金额:135万元最高限价(如有):135万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需求:建立一套一体化的疾病监管协同平台,实现报病在医院、服务在社区、监管在疾控的协同管理模式,各机构、条线部门实现疾病信息数据共享和业务联动。具体内容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天内系统建设完成并交付,免费维保期为自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search/cr/)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响应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4、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文件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9月05日至2024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苏采云”系统方式:自行下载售价: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09-2909:30(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完成电子投标,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活动前办理好CA数字证书申领及电子签章等操作。2、投标人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要参与的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投标人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开标时无需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采取网上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要求如下:1)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数字证书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数字证书需为同一个CA数字证书,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投标人登录苏采云系统,点击开标大厅,选择开标项目,完成不见面开标流程。3)投标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15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4)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投标单位代表须在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中保持在线状态,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澄清、说明等回复,由于投标单位代表不在线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有关苏采云系统驱动安装,登录苏州政府采购网,点击页面底部苏采云图标,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点击“驱动下载”,下载“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安装包及安装说明”文件,按要求安装驱动。5、有关供应商注册、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及其他注意事项登录苏州政府采购网,在“下载中心”栏目下载“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查阅。6、有关办理CA数字申领及电子签章事项,登录苏州政府采购网,点击页面底部苏采云图标,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下载“新CA办理指南”文件查阅。7、有关电子投标制作技术疑问,请咨询苏采云软件公司客服:18261002950、0512-69820854、0519-867228028、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535125399、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10、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太仓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地址:太仓市高新区兴业南路20号联系人高安平联系电话0512-5310297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单位地址: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联系人:周萌联系电话:0512-5389058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萌电话:0512-53890581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说明和释义1.说明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组织的招标活动。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2.词语释义2.1采购代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是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2.2投标人: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3响应: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4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5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采购人)2.6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中标人)2.7货物:系指乙方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8服务:系指本次招标采购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验收、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9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10天:日历日。2.11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2.12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2.13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2.14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15实质性响应: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2.16损失:本合同所指损失是指合同任何一方因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当而遭致的各种损害,包括直接和间接的一切损害,还包括守约一方为减轻损害或维护权利而需要支付的各种调查费用,车旅费用、律师费用等。2.17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2.18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3.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4.合格投标人的特定条件4.1按招标公告规定。5.投标人代表5.1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统一格式)。6.联合投标及转包、分包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2本项目不接受转包6.3本项目不接受分包。7.投标费用7.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及参加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7.2本次招标项目不收取标书费及中标服务费,请投标人在投标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三、招标文件说明8.招标文件8.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否则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2招标文件及其更正文件不是直接从采购代理机构或指定媒体获得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及其补遗的真实性、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9.招标文件的澄清9.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解答。9.2如有必要,问题答复将以“变更公告”形式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须知第10条的规定发出。10.招标文件的修改10.1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10.2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在网上发布公告。10.3招标文件的更正(含澄清、修改等)内容与原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发出日期最接近开标时间的公告为准。10.4招标文件的更正(含澄清、修改等)内容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请投标人及时查询,更正(含澄清、修改等)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10.5招标文件若有最新的答疑文件,投标供应商必须下载并使用该文件制作新的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及投标。11.质疑1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11.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11.3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1.3.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11.3.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11.3.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1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1.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1.4.4事实依据;1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1.5质疑函的格式和内容应当符合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质疑函范本在财政部官网上提供下载。11.6提交质疑函同时应当附如下证明材料:11.6.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提供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11.6.2质疑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1.6.3质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1.6.4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1.7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1.8供应商对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审细则、标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人提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及中标结果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机代理构提出;11.9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提出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1.10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依法获取招标文件,须将合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证明材料(即《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起递交,否则不予受理。11.11接受质疑函联系方式见采购公告联系事项。四、投标文件说明12、提示与要求1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2.2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13.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3.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且以中文译本为准。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4.知识产权14.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5.投标文件的组成和顺序15.1报价部分(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5.1.1封面15.1.2《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15.1.3公开分项报价表;15.2投标正文部分(包含资质证明和技术部分)15.2.1资质证明文件部分15.2.1.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5.2.1.2投标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5.2.1.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5.2.1.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5.2.1.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5.2.1.6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15.2.1.7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15.2.1.8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5.2.1.9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5.2.1.10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15.2.1.1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5.2.1.12投标人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证书、证明和文件材料;(如有)15.2.1.13中小企业声明函15.2.1.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15.2.2技术部分15.2.2.1服务要求偏离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5.2.2.2商务要求偏离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5.2.2.3项目的技术及服务方案;15.2.2.4项目实施方案和进度方案;15.2.2.5质量保证措施和承诺;15.2.2.6售后服务内容;15.2.2.7投入本项目技术(服务)人员一览表及相关证明材料;15.2.2.8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注:投标单位按上述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投标单位所提交的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单位的评分。投标单位必须保证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或对招标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并报政府监管部门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罚。15.3投标文件由15.1、15.2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16.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6.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如果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可能导致投标无效。16.2在制作苏采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资格条件、综合评审评分项部分(除非在电子投标文件格式模板中有特殊说明)未按要求将材料提供到对应评审模块内的,视为未提供。17.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7.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开标一览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本项目的货物、劳务、运输、管理、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17.2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但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投标人可以按招标文件要求有选择地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以投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17.3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17.4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17.5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18.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19.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9.1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之日起九十(90)天内,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19.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位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五、投标文件的提交、撤回和修改20.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20.1投标人应将制作好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按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交易系统平台中。21.投标截止时间21.1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否则投标无效。21.2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21.3在投标截止时间止,采购代理机构于本项目(或标段)收到的电子投标文件少于三份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本项目(或标段)招标失败。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撤回或修改。23.2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六、开标和评标23.开标23.1采购代理机构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不见面开标活动。开标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等主持。23.2参加开标的投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在项目开标前登录苏采云不见面开标系统,进入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做好相关准备工作。23.3本项目开标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投标人须自行登录网上开标大厅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15分钟,因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23.4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并将作唱标记录。23.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4.评标委员会24.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负责本项目的评标事务。24.2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下列职责:24.2.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24.2.2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24.2.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24.2.4向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4.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24.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4.3.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4.3.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24.3.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24.3.5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24.3.6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25.评标内容的保密25.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5.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投标资格。25.3在评标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投标人进行联系。26.对投标文件初审26.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26.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6.1.2关于信用记录查询: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文件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6.1.2.1查询时间:评标开始前26.1.2.2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26.1.2.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填写《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26.1.2.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评审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26.1.3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2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等。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6.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6.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6.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6.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6.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6.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书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如货物和服务的质量、数量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单位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单位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6.4招标文件提供的工艺、材料、设备、参考的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单位的需要。26.5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单位的名次相应排列。投标单位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6.6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6.6.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6.6.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6.6.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6.6.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须知26.6条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内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6.8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6.9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26.10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7.投标的澄清27.1在投标文件中含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或电子件)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或电子件)形式,由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8.无效投标和废标28.1无效投标的具体情形有:28.1.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或电子签章的;28.1.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8.1.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8.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电脑编制的;28.1.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8.1.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8.2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8.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8.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8.2.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8.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8.3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9.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9.1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仅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9.2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单位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先进性、可靠性、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报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29.2.1服务的质量保证(保障)内容;29.2.2服务配备的人员;29.2.3投标者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29.2.4投标者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29.2.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工作的态度及信誉;29.2.6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七、授予合同30.中标供应商的确认30.1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详细评审后,按采购人的委托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单位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30.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采购人或授权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告。30.3各投标单位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应在中标公告期届满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该质疑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代理人签署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在此期限后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代理人签署和盖公章(原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30.4质疑函递交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公告内容31.合同授予标准31.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31.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物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2.中标通知书32.1确定出中标供应商后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2.2中标通知书在中标公告发布后将发布在苏采云系统中,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视为中标供应商领取之日,中标供应商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自行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打印。32.3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32.4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2.5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供应商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33.履约保证金33.1中标供应商按合同约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3.2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33.3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中标供应商合同履行完毕且质保期满后,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返中标供应商。34.合同的签订34.1按照《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4.2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中中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否则按放弃中标权处理。34.3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34.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4.5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八、政府采购相关政策35.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35.1政府采购所依据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35.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35.3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的文件规定,采购清单产品如属于国家节能或环保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应当选择强制采购产品,并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视为未实质响应。36.中小企业相关政策:针对小微型企业的加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规定: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型或微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其报价在评审时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其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货物,也有中型或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价格扶持政策。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6、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8、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9、供应商按照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7.绿色数据中心政策37.1依据《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3〕7号)文件精神,采购人若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需求标准》实施相关采购活动。采购人应当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根据《需求标准》提出的指标编制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并在合同中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采购人应当在履约验收中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进行抽查检测,必要时可委托取得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其进行检测、认证。因检测、认证涉及生产过程或检测时间长等原因,不能在验收过程中开展检测、认证的,可要求供应商在验收阶段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认证报告。38.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策38.1依据《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若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提出具体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应当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必要时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九、其他事项39.监督和公证37.1政府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37.2采购代理机构的招标过程将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40.未尽事宜38.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一、项目背景现阶段,太仓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与医疗机构的数据交换基本完成,但是公共卫生工作的数据孤岛现象严重,疾病的直报和疾病诊断业务是割裂分开的,疾病填报后社区对疾病干预不及时,对疾病控制干预的服务质量没有有效的监管;一部分地区还出现疾病重复填报、漏报等现象。多数公共卫生机构的信息化也还停留在传统的数据录入、数据上传上,未能实现相关数据的自动化采集和业务数据的上下联动,同时针对这些数据的更深层次应用也有待发掘。因此,建立一套一体化的疾病监管协同平台,实现报病在医院、服务在社区、监管在疾控的协同管理模式,各机构、条线部门实现疾病信息数据共享和业务联动具有重要意义。其中综合医院及社区负责传染病例填报、综合医院负责慢性病的填报疾控中心对各责任机构部门,从疾病填报、干预到结案各环节实现监管,对漏报、重报进行警示提醒,干预不及时、不规范进行质控抽查评估基层社区在社区,负责个人基本信息个档建立维护,进行服务干预措施(随访、干预)。二、设计原则本系统的设计和建设实施必须有一个统一的思想,统一的原则,按照统一的步骤进行。应该坚持“规划自上而下,保证整体性;实施自下而上,保证可行性”的指导思想,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标准,全面集成,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实现太仓市全市医疗卫生信息的共享的目标。1、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规划,就是统一制定项目建设总体规划和总体设计。统一标准,就是全区医疗卫生信息系统的建设必须采用统一的业务标准规范、统一的数据标准、统一的技术标准,以利于实现全区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各组成部分之间互联互通。2、联合共建、保护投资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在卫健委的组织协调下,按照统一规划和统一标准,共同建设好跨部门互相联系的接口系统。整个系统的建设要充分利用已有的基础设施和业务系统现有的通信网络、计算机系统、应用软件系统、信息资源等等。3、分步实施、注重效益遵循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在总体规划和设计的指导下,采取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建设模式。根据实际需求,确定阶段建设目标和工作计划,分期分批建设业务信息系统和应用系统,统一建设网络互联公共平台。4、实用先进、安全可靠整个项目系统建设必须坚持实用先进、安全可靠的原则。整个系统建设必须始终遵循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规定,同步实施全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体系,确保系统的安全、可靠、稳定和持续运行。5、遵循标准、适当完善5.1、有国家(行业)标准的,遵循国家(行业)标准;5.2、即将形成国家(行业)标准的,争取在标准基本成熟时,将该标准率先引入试用;5.3、无国家(行业)标准,等效采用或约束使用国际标准;5.4、在编写卫生信息交换标准时,需特别考虑到未来的发展和变化;在此基础上形成一套完整的卫生信息标准体系。三、建设清单序号建设内容具体模块1组织管理机构配置1组织管理部门配置1组织管理人员配置1组织管理角色配置2分级应用门户分级应用门户3标准管理字典配置4传染病管理传染病报卡管理5慢病管理糖尿病报卡管理5慢病管理糖尿病报卡审核5慢病管理冠心病报卡管理5慢病管理冠心病报卡审核5慢病管理脑卒中报卡管理5慢病管理脑卒中报卡审核5慢病管理肿瘤报卡管理5慢病管理肿瘤报卡审核5慢病管理COPD报卡管理5慢病管理COPD报卡审核5慢病管理质量控制管理6数据维护报卡疾病维护6数据维护报卡行政区域配置7死因监测死亡报卡管理7死因监测死亡报卡审核8监控管理慢病监控8监控管理传染病监控9统计分析慢病分病种统计9统计分析慢病分病种统计(分户籍非户籍)9统计分析慢病分病种分地区月统计(常住地址)9统计分析慢病分病种按填报机构统计9统计分析死因统计9统计分析传染病职业统计9统计分析传染病按月统计9统计分析传染病按地区统计9统计分析传染病按填报机构统计10疾病业务协同消息推送10疾病业务协同消息订阅11his接口服务his接口服务12苏州公卫平台接服务(传染病及慢病)苏州公卫平台接服务(传染病及慢病)13数据库国产数据库一套,参数要求详见建设内容14中间件国产中间件一套,参数要求详见建设内容备注:本系统需适配国产化硬件服务器、操作系统、国产数据库、国产中间件等的全信创环境下运行。四、建设内容1、组织管理▲系统应默认一个超级管理员,超级管理员拥有所有的管理权限。可以对注册管理、资源管理、系统管理进行配置。超级管理员应能先在系统管理-角色管理中设置几个角色,方便之后的用户管理,其中超级管理员、机构管理员、医生是系统默认的角色,超级管理员在进入系统后可以先分配角色权限,但是只能对权限进行编辑,不能删除。▲1.1、机构配置医疗机构信息注册管理,应包括机构名称,机构类型等内容。▲1.2、部门配置医疗机构部门信息注册管理,应包括:部门名称、部门照片、上级部门、部门描述等内容1.3、人员配置机构内部人员信息管理,应包括姓名、类型、证件与证件号、性别、职称等内容。▲1.4、角色配置系统中的角色配置管理,应包括基本信息、功能配置、关联用户三个模块。功能配置可以维护到按钮级。▲2、分级应用门户系统应提供分级应用门户管理,实现全市疾控业务的统一用户与分级分类权限管理。以分级门户为主要抓手,推进全市疾控业务的统筹建设,实现针对各个疾控相关单位的精细化权限分级管理,提高数据安全和应用安全管理水平,为疾控业务的规范开展提供支撑。3、标准管理▲3.1、字典配置系统数据字典的管理,应包括基本信息配置和字典项配置。4、传染病管理4.1、传染病报卡管理传染病报卡管理提供增加、删除、修改(订正)、查询和审核页面。传染病报卡提交时提供报卡查重提醒功能,报卡内容应符合国家规范管理要求,提供报卡字段的逻辑限制,当选择的病症为性病、乙肝、手足口病、新冠病毒感染时,需填写附卡内容。报告卡管理页面支持数据导出。5、慢性病管理5.1、糖尿病报卡管理糖尿病报卡管理应提供增加、删除、修改、查询页面。糖尿病报卡提交时系统提供报卡查重提醒功能,报卡内容应符合国家规范管理要求,提供报卡字段的逻辑限制,报告卡管理页面支持数据导出。填报机构审核▲5.2、糖尿病报卡审核该模块为报卡的区县级审核,应提供审核通过和不通过功能,对审核不通过需要填写原因。5.3、冠心病报卡管理冠心病报卡管理提供增加、删除、修改、查询页面。冠心病报卡提交时系统应提供报卡查重提醒功能,报卡内容应符合国家规范管理要求,提供报卡字段的逻辑限制,报告卡管理页面支持数据导出。填报机构审核5.4、冠心病报卡审核该模块为报卡的区县级审核,应提供审核通过和不通过功能,对审核不通过需要填写原因。填报机构审核5.5、脑卒中报卡管理脑卒中报卡管理提供增加、删除、修改、查询页面。脑卒中报卡提交时系统应提供报卡查重提醒功能,报卡内容应符合国家规范管理要求,提供报卡字段的逻辑限制,报告卡管理页面支持数据导出。填报机构审核5.6、脑卒中报卡审核该模块为报卡的区县级审核,应提供审核通过和不通过功能,对审核不通过需要填写原因。5.7、肿瘤报卡管理肿瘤报卡管理提供增加、删除、修改、查询页面。肿瘤报卡提交时系统应提供报卡查重提醒功能,报卡内容应符合国家规范管理要求,提供报卡字段的逻辑限制,报告卡管理页面支持数据导出。填报机构审核▲5.8、肿瘤报卡审核该模块为报卡的区县级审核,应提供审核通过和不通过功能,对审核不通过需要填写原因。5.9、COPD报卡管理COPD报卡管理提供增加、删除、修改、查询页面。COPD报卡提交时系统应提供报卡查重提醒功能,报卡内容应符合国家规范管理要求,提供报卡字段的逻辑限制,报告卡管理页面支持数据导出。填报机构审核▲5.10、COPD报卡审核该模块为报卡的区县级审核,应提供审核通过和不通过功能,对审核不通过需要填写原因。▲5.11、质量控制管理根据证件类型、证件号、ICD10编码共同判断重复的报卡,用户可以从重复的报卡中选择一条作为有效卡、其他报卡无效。6、数据维护▲6.1、报卡疾病维护该模块用于维护报卡所需要的疾病数据。允许批量导入,删除,单个新增、删除、编辑。应可以按报卡类别、ICD10编码、疾病名称、传染病名称筛选数据。支持数据导出。▲6.2、报卡行政区域配置提供行政区域参数配置,在疾病填报是,对患者的户口地址、居住地址自动默认为配置的行政区域。比如,前面自动为: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7、死因监测7.1、死因报卡管理死因报卡管理应提供增加、删除、修改、查询页面。死因报卡提交时系统提供报卡查重提醒功能,报卡内容应符合国家规范管理要求,提供报卡字段的逻辑限制,报告卡管理页面支持数据导出。填报机构审核▲7.2、死因报卡审核该模块为报卡的区县级审核,应提供审核通过和不通过功能,对审核不通过需要填写原因。8、监控管理▲8.1、慢病监控页面应展示由其他平台上传的需要报卡的病人信息。可以做补报或作废处理。系统中若已有对应记录的报卡,上报状态应改为已上报并且该条记录无法操作。▲8.2、传染病监控页面应展示由其他平台上传的需要报卡的病人信息。可以做补报或作废处理。系统中若已有对应记录的报卡,上报状态会改为已上报并且该条记录无法操作。9、统计分析▲9.1、慢病分病种统计页面应默认展示系统里统计到的各个地区不同慢病的发病数和死亡数,可自定义统计的时间段。9.2、慢病分病种统计(分户籍非户籍)页面应默认展示登录用户所在区域内统计到的各个月份肿瘤、冠心病、脑卒中、COPD的(分户籍非户籍)发病数和死亡数。可以自定义统计的年份和报表的疾病列。9.3、慢病分病种分地区月统计(常住地址)页面应默认展示登录用户所在区域内统计到的各个月份肿瘤、冠心病、脑卒中、COPD的(分常住地址)发病数和死亡数。可以自定义统计的年份和报表的疾病列。▲9.4、慢病分病种按填报机构统计页面应默认展示登录用户所在区域内统计到的各个月份肿瘤、冠心病、脑卒中、COPD的(分填报机构)发病数和死亡数。可以自定义统计的年份和报表的疾病列。▲9.5、死因统计死因分户籍、分常住、分报告单位统计,导出数据库。可以自定义统计的年份和报表的疾病列。9.6、传染病职业统计页面应默认展示登录用户所在区域内统计到的各个职业不同传染病的发病数和死亡数。可以自定义统计的时间段和疾病。9.7、传染病按月统计页面应默认展示登录用户所在区域内统计到的各个月份不同传染病的发病数和死亡数。可以自定义统计的年份和报表的疾病列。9.8、传染病按地区统计页面应默认展示登录用户所在区域内统计到的各个地区不同传染病的发病数和死亡数。可以自定义统计的时间段和报表的疾病列。9.9、传染病按填报机构统计页面应默认展示登录用户所在区域内统计到的各个填报机构不同传染病的发病数和死亡数。可以自定义统计的时间段和报表的疾病列10、疾病业务协同▲10.1、消息推送二三级综合医院完成疾病填报后,通过JMS消息的方式将报卡信息推送给管辖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醒对患者进行后续建档、随访和干预管理。▲10.2、消息订阅基层医疗机构通过消息中间件服务,监听消息队列信息。各基层医疗机构仅收到其订阅的主题的消息,从而开展相应的后续工作。11、his接口服务同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全市各级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和部分民营医院)的医院信息系统对接,信息实现互联互通,系统提供两种对接方式:11.1、提供URL页面,供各医疗机构直接调用;11.2、提供Http服务,各机构实现定时批量或单条记录上传。12、苏州公卫平台接口服务根据苏州卫健委下发的苏州公卫平台开放接口标准,采用WebService通讯的方式,根据交互操作命令和具体的消息流,进行患者注册和共享文档注册、检索,以及数据集的获取,并以消息流的形式返回操作结果,实现传染病与慢病的自动报卡上报。13、数据库参数要求指标技术需求功能要求数据库基本能力产品从内核到工具,全栈兼容国产生态:支持自主处理器平台、国产操作系统、兼容国产主流公有云平台、兼容国内主流中间件、兼容基于国产主流CPU的服务器;功能要求数据库基本能力数据库自主可控安全,产品及相关组件应确保不包含GPL等易感染的开源协议;功能要求数据库基本能力支持多种存储引擎,包括行存、列存、内存。具备行列混存的能力,支持行列混存关联查询;功能要求数据库基本能力提供云化部署能力,支持虚拟机部署、物理机部署、docker部署、公有云、私有云部署;功能要求数据库基本能力支持单机、一主多备部署模式,支持读写分离,实现数据零丢失且支持故障自动切换,主备节点发生切换,无需修改应用与数据库之间的连接;支持自动及手动的主备切换能力;功能要求数据库基本能力符合并支持 ODBC、JDBC、ADO.NET 等接口规范;支持 C API、Python API等接口;功能要求数据库基本能力支持GBK、GB18030-2022、UTF-8 等主流字符集;功能要求数据库基本能力数据库单表可以存储100TB数据,单实例超过100TB数据;功能要求语法支持支持多种主流数据库语法兼容,包括:oracle、mysql、postgres;支持insert语句带ignore参数,支持insert语句带on duplicate key update参数;功能要求语法支持支持MONTHS_BETWEEN、BITNOT、BITOR、BITXOR函数;功能要求语法支持支持JSON、 JSONB类型;支持全文检索能力;功能要求语法支持支持PostGIS扩展能力,提供如下空间信息服务功能:空间对象、空间索引、空间操作函数和空间操作符;功能要求语法支持支持触发器、存储过程、自定义函数、自定义类型、增量物化视图等能;功能要求语法支持支持二级分区表,包括增删分区、清空分区、切割分区等功能;功能要求语法支持支持B-tree、Hash、GiST、GIN 等多种索引类型;功能要求运维管理支持数据库健康检查,支持集群维度、节点维度、系统维度的监控指标,支持慢sql分析、SQL执行时长预测与慢SQL预测、性能分析报告、智能索引推荐、参数自动调优;功能要求运维管理支持逻辑备份、物理备份;支持数据库全量备份与恢复、增量备份与恢复;支持在线备份和恢复,具有恢复到指定时间戳、指定事务号、指定lsn日志号等恢复能力;功能要求运维管理100用户运行7*24小时,主节点及从节点运行平稳,运行期间无报错,无故障运行率大于99.995% ;功能要求安全能力支持动态数据脱敏且不依赖于第三方工具;功能要求安全能力支持防篡改数据库,数据库具备防篡改能力;功能要求安全能力支持强制访问控制、分级访问控制、安全审计、支持全密态等值查询能力;功能要求安全能力支持数据库闪回能力,能支持基于truncate、drop、时间点和csn的闪回操作;性能要求数据库事务处理能力TPMC值能达到150万级别;14、中间件参数要求序号指标项指标要求1功能要求为实现对部分老版本应用系统的兼容支持,产品需支持JavaServer Faces(JSF)标准功能框架1功能要求中间件产品需广泛兼容适配国产主流软硬件平台,如操作系统:统信UOS、中标麒麟、中科方德;数据库:达梦、人大金仓、神州通用等。1功能要求支持客户端缓存(CSC)技术1功能要求中间件产品能满足在信创云上的部署、管理、监控的功能,如能够在云上实现一键部署,支撑未来信创业务向云端拓展,降低难度和工作量。1功能要求提供基于Web方式的JVM信息监控、类加载查看与SQL执行跟踪等功能。1功能要求使用EJB集群失败恢复处理方法,提高上层应用在EJB集群环境下运行稳定性。1功能要求中间件产品需提供完善的公共类管理策略,在实现共享库管理的基础上,也同时需要提供独特的类装载隔离策略及装置模块。1功能要求为保证业务系统的访问安全,中间件产品需提供独特的、可在应用系统中定位到客户端的方法策略及组件模块,2性能要求满足纯国产环境下的30万高并发在线用户访问能力,并且长时间稳定运行,平均事务响应时间低于300毫秒五、一般技术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技术应能够至少达到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六、实施与服务要求6.1、项目实施要求本项目需要签订项目合同后120天内完成系统调研、安装、调试和系统上线工作。投标人需要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和进度需要,派驻项目小组对医院信息系统进行实施及服务。期间可能由于用户的需要及政策的变化而对系统进行相应的客户化修改,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满足。6.2、应急预案要求如遇特大故障,可按预先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系统的恢复,保证业务在特殊情况下的正常运作,第二个工作日恢复临时过渡工作,系统恢复后归整数据。6.3、项目团队要求项目团队成员应配置合理且具备一定技术能力,考虑到环境的特殊性,平台开发期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要求项目团队人员遵守用户管理制度,注意团队健康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序号岗位人数下限基本要求1项目经理1具有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相关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解决项目实施过程或综合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有丰富的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和如期完成,负责资源分配与管理。2信息安全负责人1有丰富的IT行业从业经验,负责信息安全策略制定与实施。监控和审计信息安全,及时发现和修复安全漏洞,提高网络系统的安全性和防御能力。对系统运行环境进行安全漏洞评估,对安全事件进行响应和取证。3平台运维负责人1负责平台内相关业务的运行情况、网络和服务器异常进行监控;及时解决平台服务器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负责与第三方平台数据的对接,保障对接数据的准确性。4项目组成员4具备从事相关网络信息安全和应急措施经验、能够根据现场实际特点及需求,制定合理有效的网络信息安全方案。实施时必要的专业技能和知识、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提升整体网络信息安全防护。需具备网络安全等相关操作技能,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6.4、验收要求中标人应按照业主方的要求,如期将软件送达指定的使用单位和场地进行安装调试并培训有关人员。中标人完成全部应用软件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完成试运行,取得上述书面报告,并提交有关产品文件材料,可向业主方书面申请验收付款。如无合理理由,采购人应接到中标人系统软件书面验收申请7个工作日内应组织本项目内容进行验收确认。采购人应组织其各使用单位与管理单位提供必要的场地和部署工作条件。应组织各使用单位与管理单位责任人及时配合安装调试培训与验收工作。验收标准按照国家、地区相关标准,招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具体执行。6.5、培训要求培训是项目顺利进行的保证。在项目的不同阶段要求提供相关的培训课程,面向系统开发和管理员、各级领导、系统操作人员等不同群体提供系统化、定制化和有针对性的培训。(1)培训内容要求分为三类,分别为系统开发和管理培训、运行与维护管理培训和用户使用培训。通过培训应使各类用户能独立进行相应应用与管理、故障处理、日常维护等工作,确保系统能正常安全运行;(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培训计划,计划包括培训项目、人数、地点等详细内容;(3)培训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雇员或专业的授权培训机构雇员。(4)其中要求对系统管理员进行充分的技术培训和教育,保证管理人员掌握必要的管理工具,通晓管理规范;6.6、售后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与本项目匹配的服务能力,以响应招标人的技术服务要求。项目验收后所有信息系统应用软件产品提供3年质保期。工程建设期间及质保期均属于免费服务期,该期限内的所有售后服务,包括软件维护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响应时间:投标人在投标书中必须明确承诺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并不得低于以下标准:提供7×24电话或电子邮件服务,接到业主报修通知2小时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8小时内做出故障诊断报告。如需现场服务的,具有解决故障能力的工程师应在接到报修通知次日到达现场。投标人在质保期满后向业主提供如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并经双方协商后收取相应费用。6.7、成果交付要求项目应提交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1)需求分析报告;(2)系统测试方案;(3)系统测试分析报告;(4)安装维护手册;(5)使用操作手册;(6)培训资料;(7)数据结构说明文档。七、报价要求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报,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总价一次报定,报价均已包括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有承包期内需要的人工费(包括人员工资、社保、意外保险费),通讯工具、服装、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在服务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还包括耗材、各种税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合同总价不做调整。报价中的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3、投标单位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具有较强售后服务能力。因此各投标人可在投标前自行进行调研,了解项目情况及详细需求,但投标单位不得因此使招标单位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单位应承担前期调研的责任和风险。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情况及详细需求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再承担任何责任。4、中标人必须按照国家及太仓地区为聘用人员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和交纳正常的社会保险等,所有配置人员的工资、社保待遇不得低于太仓地区目前人均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缴费标准(不包含政府公益性补贴),并须按照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的工作时间安排员工工作。如在服务期间,太仓地区人均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缴费标准进行调整,则调整部分的费用由成交中标人承担。八、付款方式项目签订合同支付25万;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40%;尾款自验收合格次年起分3年支付,每年7月份支付,每年支付合同总价20%。九、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内容为准。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本公司愿就由贵单位组织实施的编号为JSZC-320585-JZCG-G2024-0084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年月日2、投标承诺函投标承诺函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我们收到贵单位太仓市疾病监管协同系统建设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585-JZCG-G2024-0084),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1、我们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包括完成该项目全部内容的设备、材料及人工、机械、保险、劳保、各种税费以及质保期间的一切费用。2、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3、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90天。4、我们愿意提供招标方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5、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中标者,还认为你们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投标者。6、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我们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8、如果中标,我们同意并知晓中标通知书发出方式及发出时间,遵守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规定,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和采购人签订合同。9、综合说明:(1)伴随服务及配合措施;(2)要求甲方提供的配合;(3)对招标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4)其它说明。所有有关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投标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年月日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我单位(供应商名称)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若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的招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起后果。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年月日4、投标单位情况表投标单位情况表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企业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经营范围 职工人数 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 资产总计 万元净资产 万元股东权益万元销售收入2023年 万元实现利润2023年 万元 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平方米承租面积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单位优势及特长 近两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 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情况和结果) 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 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 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JSZC-320585-JZCG-G2024-0084号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年月日6、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JSZC-320585-JZCG-G2024-0084项目名称投标总价太仓市疾病监管协同系统建设小写 (元人民币)投标报价大写金额金额大写:日期:年月日7、投标报价明细表(一)投标报价明细表序号分项名称数量单位单价总价备注1 2 3 ...... 投标总报价大写:元;小写:元注:1、本表报价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报价一致2、报价中的人员工资、人员社保不得低于太仓市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其他费用符合法律规定,报价必须含税。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投标报价合理性说明(如有)注: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将对投标人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合理性进行评审,投标人如有需要,可对所投报价进行报价合理性说明(必要时附相关证明材料),合理性说明附投标报价明细表后,供评标委员会参考。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8、服务要求偏离表服务要求偏离表序号内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投标文件响应要求 偏离情况12345678...注:1.投标人应在本表中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与实际投标技术要求逐项对应列出,并在“偏离说明”项下填写以下内容: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2.若事项较多,投标人可根据响应内容的实际情况另纸说明。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9、商务要求偏离表商务要求偏离表序号内容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备注1服务时间2服务地点3付款方式4其他商务要求5…67…注:1.供应商应在本表中把招标文件商务要求与实际投标商务要求逐项对应列出,并在“偏离说明”项下填写以下内容: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2.若事项较多,投标人可根据响应内容的实际情况另纸说明。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年月日10、项目技术方案及服务方案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编写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方案及服务方案11、项目实施方案及进度方案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编写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及进度方案12、项目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编写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13、项目售后服务方案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编写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14、企业类似业绩一览表企业类似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时间合同金额(人民币)业主单位备注123456……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评分标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5、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服务)人员情况一览表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服务)人员情况一览表序号岗位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备注123····附: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材料。投标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6、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太仓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太仓市疾病监管协同系统建设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者选一填写);……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必须包含本项目所有服务及其服务承接企业,并按照声明函格式填写完整、明确,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第5部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评标方法1、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购人书面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二、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直接算术平均,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得分,加上价格得分即为每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三、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四、如出现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该标段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则由公证机构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五、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六、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此规定处理。七、针对小微型企业的加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规定: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型或微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其报价在评审时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其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货物,也有中型或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价格扶持政策。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6、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8、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9、供应商按照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评分标准一、价格分10分第一步: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财政预算价格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财政预算的投标报价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标。第二步:在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二、技术和商务部分:90分(一)对项目需求中的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20分)对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中的“四、建设内容”中的技术指标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其中标“▲”项为重要指标,共20项,每有一条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二)知识产权(4分):投标人或产品供应商具有疾病监管类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4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三)实施方案比较(8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次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内容至少包括:①实施进度计划;②实施步骤;③实施质量保证;④风险控制等内容,方案内容针对本项目且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8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内容明显错误,或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得,每一项扣2分。(四)应急预案比较(8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分,方案内容至少包括:①服务器故障应急;②网络故障应急;③局部故障应急;④突发事件应急等内容;方案内容针对本项目且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8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内容明显错误,或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得,每一项扣2分。(五)培训方案比较(8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培训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内容至少包括:①培训方式;②培训内容;③培训质量控制;④培训效果等内容;方案内容针对本项目且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8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内容明显错误,或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得,每一项扣2分。(六)售后方案比较(8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内容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内容至少包括:①售后服务保障;②售后服务流程;③售后服务内容;④售后服务时间等内容;方案内容针对本项目且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8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内容明显错误,或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得,每一项扣2分。(七)技术人员能力比较(24分)1、项目经理技术能力(8分)(1)具备IT服务工程师证书,得2分;(2)具备网络工程师证书,得2分;(3)具备软件设计师证书,得2分;(4)具备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CISAW)资质,得2分;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并附该员工截止到开标日期近六个月中任意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2、信息安全负责人技术能力(6分)(1)具备IT服务项目经理证书得,得2分;(2)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得2分;(3)具备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E)证书,得2分;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并附该员工截止到开标日期近六个月中任意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3、平台运维负责人技术能力(6分)(1)具备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CISP)得,得2分;(2)具备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专业人员认证证书,得2分;(3)具备数据库管理工程师证书,得2分;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并附该员工截止到开标日期近六个月中任意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4、项目组成员技术能力(4分)项目组成员要求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系统架构设计师(高级)证书、系统分析师(高级)证书其中之一。每一有证书的人员得1分,最高得4分(同一人员具备多证仅认一次计分,多人具备同一类型证书仅认一次计分,不重复计分;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并附该员工截止到开标日期近六个月中任意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八)类似业绩(10分)投标人或产品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有同类项目业绩经验,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10分。须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注:1、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2、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投标人均应提供相关电子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3、若要求提供的复印件请加盖公章扫描入投标文件中,复印件电子扫描件未放入投标文件中,影响评分情况,是投标人的责任。4、所有复印件字迹须复印清晰可见,复印不全或字迹不清晰的,视为未提供。5、防止虚假应标,采购方保留调查的权利,并由此引发的一切调查与诉讼费用由投标方承担。第六部分合同格式一、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适用法律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甲方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2.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2.1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2.1.1合同的特殊性条款2.1.2合同的一般性条款2.1.3双方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2.1.4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2.2合同的特殊性条款的效力优于合同的一般性条款的效力3.合同文件使用文字3.1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3.2合同文件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行业或甲方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二、标的物的一般条款4.完整物权对于出卖的标的物,乙方应当拥有完整物权,并且乙方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5.质量保证5.1乙方应保证所供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等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5.2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出索赔。5.3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条款中标的物的免费服务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具体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质量保证期为准或中标单位承诺更高于招标要求的质量保证期为准。6.包装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方式包装,或者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7.伴随服务7.1乙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7.1.1标的物的现场安装、启动、调试、监督;7.1.2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标的物实行运行监督、维修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7.1.3对甲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或培训。7.2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进行支付。三、标的物的交付、检验和验收8.标的物的交付8.1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8.2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甲方指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8.3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9.检验和验收9.1在交货前,乙方应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合格检验证明,合格检验证明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9.2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同时比较乙方出具的检验证明,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9.3验收期限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在合同的特殊条款中约定。9.4如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太仓市技术质量监督局或以约定的法定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用由有过失的一方支付。四、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10.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10.1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0.2如甲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并不视为乙方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进行验收。10.3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五、合同价款和支付11.合同价款和支付11.1本合同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11.2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并在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持下列单据结算货款。11.2.1合格的销售发票;11.2.2甲方盖章签收后的送货回单和验收合格证明。11.3甲方应按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11.4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六、违约责任12.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3.甲方违约责任13.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13.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3.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14.乙方违约责任14.1乙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14.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15.不可抗力15.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5.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七、索赔16索赔:16.1如在货物交付、使用过程中,甲方发现货物的品质与合同内容有不符或者根据甲方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限内,货物内容、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等时,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在收到甲方索赔通知后2-5天内应免费维修或弥补相应的缺陷。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5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对乙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甲方因补救措施所承担的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有权在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16.2索赔方式除上述规定之外,甲方还有权选择以下方式进行索赔:(1)乙方同意退货,并双倍返还定金及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甲方直接损失、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标的物的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货物的质量保证期。(4)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因急需更换有关部件或紧急维修而支付的各种费用以及因索赔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八、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7.合同的解除17.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7.1.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7.1.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7.2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18.合同的转让18.1本合同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合理律师费等)。18.2本合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转让或分包,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合理律师费等)。九、合同的生效19.合同的生效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同时还需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加盖备案章。十、争议解决20.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在采购代理机构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一、附则2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交易中心一份。22.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合同主要条款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称乙方)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组织的关于太仓市疾病监管协同系统建设项目(编号JSZC-320585-JZCG-G2024-0084)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2)服务内容:(3)服务标准:(4)交付时间、地点:甲方指定。第二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招标采购文件(编号:JSZC-320585-JZCG-G2024-0084)(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3)乙方在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4)中标通知书;(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三条合同总价款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小写:(¥:)元整。合同总价款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服务内容、相关劳务支出及其配套的工具耗材、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第四条合同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3、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4、付款步骤、方式:第五条服务质量、成果要求1、项目完成后甲方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项目的验收工作,如存在问题,乙方应进行改进,直至验收合格为止;2、验收标准:按采购文件要求、乙方的投标承诺或国家相关标准。第六条甲、乙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应当为保证项目服务的完成,给予乙方积极支持,为乙方提供项目实施的必要条件;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合同金额。3、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4、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协助甲方完成其他需要中标单位配合的服务。5、乙方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及标书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服务工作。第七条知识产权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程序、文件、报告、说明、图表等均归甲方所有。2、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依据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向甲方提供的任何程序、文件、报告、说明、图表等的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但属于乙方或第三方的除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向第三方透露。第八条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对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资料和信息,除该方作相反的书面说明外,均应视为该方的商业秘密,未经该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无论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双方都应继续承担保密条款约定的保密义务。第九条风险责任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在项目服务期间应制定项目安全实施管理措施,并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要求,乙方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因管理不当、维护措施不当等因素或不按安全管理要求,造成人员安全或财产损失事故的,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第十条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的约定要求提供相应的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止。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因乙方责任应由乙方承担的赔偿未完成,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4、履约保证金待合同主要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全额退回(不计息)。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第十二条合同的转让1、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将服务项目委托给第三方。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理由要求终止服务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3、乙方不能按时提供服务(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服务),或服务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4、乙方项目组成员须按招标文件承诺人员配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如更换需向甲方支付赔偿金。5、乙方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6、其他未尽事宜,以《民法典》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第十四条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第十五条索赔如在项目服务提供、使用过程中,甲方发现项目质量与合同内容有不符或不满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在收到甲方索赔通知后()天内应免费进行补救或弥补相应的缺陷。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天内没有弥补缺陷,或不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对乙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甲方因补救措施所承担的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有权在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项目质量进行鉴定。项目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项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第十七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订并加盖公章后,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两份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供应商):(盖章)代表人:代表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全文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疾病监管协同系统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