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中标结果公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2024)
技保中心2套制氮系统7套净化装置2年年度维保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XHTC-FW-2024-0918/TB202405311154
二、项目名称
技保中心2套制氮系统7套净化装置2年年度维保申请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四川天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新通大道777号1栋2单元5楼5号
中标(成交)金额
19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技保中心2套制氮系统7套净化装置2年年度维保服务范围:本项目拟完成技保中心两套制氮系统、7套净化设备2年年度维保。为保证采购人制氮系统、净化设备的功能及状态正常、运行安全及稳定,在为期2年的合同期内,对采购人设备提供维护保养和应急维修等服务(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服务要求:详见附件采购文件第四章。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2年。服务标准:详见附件采购文件第四章。
五、评审专家名单
彭军(采购人代表)、李健明(组长)、周宇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成交人以成交金额作为代理服务费收费计算基数 ,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按下表费率标准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成交服务费金额:285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
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绵山路64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金平,电话:0816-24895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室
联系方式
189892897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晟
电话
18989289713
十、附件
附件下载
采购编号:XHTC-FW-2024-0918/TB202405311154技保中心2套制氮系统7套净化装置2年年度维保谈判文件采购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采购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9月目录第一章谈判邀请第二章谈判须知第三章供应商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第四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第五章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评审方法第八章采购合同(草案)第一章谈判邀请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委托,拟对技保中心2套制氮系统7套净化装置2年年度维保采用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谈判。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编号:XHTC-FW-2024-0918/TB2024053111542.采购项目名称:技保中心2套制氮系统7套净化装置2年年度维保二、资金情况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三、采购项目简介:1.本项目拟完成技保中心两套制氮系统、7套净化设备2年年度维保。为保证采购人制氮系统、净化设备的功能及状态正常、运行安全及稳定,在为期2年的合同期内,对采购人设备提供维护保养和应急维修等服务(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2.本项目采购预算20.49万元。最高限价为20.49万元。3.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后2年4.服务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四、供应商邀请方式☑本项目采用公告邀请方式,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数字采购网(http://shop.caep.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本项目采用单位推荐方式。五、评审办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8.截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法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9.被列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不良记录行为供应商名单(被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在禁止期内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0.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七、谈判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谈判保证金。八、谈判文件获取方法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5日,每日09: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获取文件的费用直接汇款到以下账户:户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银行账号:6232593799011140814注:此账号只针对本项目,请在汇款备注中注明缴费单位名称(单位对公账户转款的除外)。3.谈判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可以选取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获取(谈判文件售后不退,响应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需按照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数字采购网平台流程完成注册后,方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3.1现场获取:供应商应当委托经办人持下列资料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获取谈判文件。(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请供应商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并填写此表);(2)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自然人获取谈判文件的无需提供单位介绍信)(3)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参与的无需盖章)(4)获取采购文件转款凭证(如有);(5)供应商开票基本信息和发票邮寄地址(电子档)。以上资料无误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供应商提供采购文件。3.2远程获取:供应商将下列资料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guwanqiu@xhtc.com.cn),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请供应商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并填写此表);(2)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自然人获取谈判文件无须提供单位介绍信);(3)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自然人参与的无需盖章);(4)获取采购文件转款凭证(如有);(5)供应商开票基本信息和发票邮寄地址(电子档)。以上资料无误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供应商提供采购文件。注:未获取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谈判响应。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参加谈判的时间):2024年9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本项目开标厅,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十一、谈判地点: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本项目评标室。十二、联系方式采购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通讯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绵山路64号邮编:621900联系人:田金平联系电话:0816-2489502采购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室绵阳分处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邮编:621000联系人:吕木难、张晟联系电话:18989289707(获取文件咨询)、18989289713(采购文件咨询)传真:/电子邮件:guwanqiu@xhtc.com.cn2024年9月20日附件: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上传至公告附件)项目名称技保中心2套制氮系统7套净化装置2年年度维保技保中心2套制氮系统7套净化装置2年年度维保技保中心2套制氮系统7套净化装置2年年度维保采购编号XHTC-FW-2024-0918/TB202405311154包号/供应商全称纳税人识别号标书款汇款账号收款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银行账号:6232593799011140814收款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银行账号:6232593799011140814收款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银行账号:6232593799011140814联系人(签字)联系电话资料及电子发票接收邮箱日期第二章谈判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评审办法详见谈判邀请2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购预算为:详见谈判邀请;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最高限价为:详见谈判邀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谈判(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4成交公告采用公告邀请方式的采购项目,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数字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5谈判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谈判保证金6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成交金额的%。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收款单位:待成交后采购人提供。开户行:待成交后采购人提供。银行账号:待成交后采购人提供。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签订前。7谈判文件咨询联系人:张晟联系电话:189892897138谈判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系人:张晟联系电话:189892897139成交通知书领取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人:张晟联系电话:18989289713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10供应商询问供应商询问由新华招标有限公司负责答复。联系人:张晟联系电话:18989289713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邮编:62100011供应商质疑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1供应商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且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受理质疑方式:书面方式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4事实依据;2.5必要的法律依据;2.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人递交质疑函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授权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受理部门:新华招标有限公司综合运营部4、联系人:徐女士、张先生5、联系电话:010-63905903、182808558256、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7、邮箱:zhangsheng@xhtc.com.cn开户行:工行四川省绵阳市科学城支行开户行:帐号:2308415109022105123帐号:税号:12100000400008626D税号:电话:0816-2495543电话:传真:0816-2487594传真:地址:绵阳市游仙区地址:邮编:621999邮编:附件一两套制氮机年度维保方案一、项目名称:技保中心2套制氮系统7套净化装置2年年度维保。二、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完成技保中心两套制氮系统、7套净化设备2年年度维保。为保证甲方制氮系统、净化设备的功能及状态正常、运行安全及稳定,在为期2年的合同期内,对甲方设备提供维护保养和应急维修等服务。三、设备清单:编号名称型号品牌数量使用日期安装地点0906475制氮机PSA-42西梅卡1套2009年9月02B号楼20060101氮气净化设备QJF35-0.6N恒思达1套2006年5月02B号楼SJA141105A制氮机FD-120苏净1套2011年7月11号楼202106002氮气净化设备(新)ZQJFZ100-0.8N2恒思达1套2021年6月34B号楼20110707氮气净化设备(旧)ZQJF50-0.8N2恒思达1套2011年7月34B号楼202106001氩气净化设备(新)ZQJFZ20-0.6Ar恒思达1套2021年6月34B号楼20110704氩气净化设备(旧)ZQJFZ20-0.6Ar恒思达1套2011年7月34B号楼20110706纯氢净化设备ZQJF40-0.6H2恒思达1套2011年7月34B号楼20110705高纯氢净化设备ZQJF20-0.6H2恒思达1套2011年7月34B号楼合计:合计:合计:合计:9套9套9套四、维护检修工作内容:1、耗材及配件更换要求:以下各配件耗材数量均为两年的用量。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更换要求1过滤器滤芯030AO(初效)6耗材,每4个月更换一次2过滤器滤芯030AA(高效)6耗材,每4个月更换一次3过滤器滤芯020AAR(除尘)6耗材,每4个月更换一次4除油活性炭CNA-22916耗材,每年更换一次5电磁阀SVK012012耗材,每年更换一次6气动阀2000/DN252配件,每年更换一次7气动阀2000/DN202配件,每年更换一次8过滤器滤芯E3-406耗材,每4个月更换一次9过滤器滤芯E7-4012耗材,每4个月更换一次10过滤器滤芯E9-4012耗材,每4个月更换一次11过滤器滤芯E7-206耗材,每4个月更换一次12除油活性炭CAN-22918耗材,每年更换一次13纯化过滤器芯HSD-012耗材,每半年更换一次14纯化过滤器芯E5-2414耗材,每半年更换一次15电磁阀4V3208耗材,每年更换一次2、制氮系统的保养检修:5)压缩空气净化系统的保养:按配件保养时间节点要求,更换初效、高效和除尘过滤器滤芯、保证有效除去压缩空气中的油份,水份和微固体颗粒;定期更换活性炭过滤器内的活性炭,有效保证压缩空气残油含量、微粒微径达到使用要求。6)仪表系统的检修保养:每季度检修一次制氮机仪表电磁阀及仪表软管、阀门、保证仪表气路通畅、显示准确,阀门工作正常,及时更换老化的软管及接头等。7)气动阀门的检修保养:每季度一次对制氮机气动阀门密封进行保养,保证气动阀门密封面均能有效工作和密封,每年对磨损严重的气动阀门进行更换。8)控制箱检修保养:每季度一次对控制箱进行保养,检查散热风扇、电气元件及控制系统等,及时更换老化或有安全隐患的元器件。3、净化设备的检修保养:7)脱氧器保养:每年两次对脱氧器进行保养,保证设备出口气体纯度达到出厂指标。8)干燥器保养:每年两次对干燥器进行检修,保证设备出口气体纯度达到出厂标准。9)过滤器保养:每半年更换0.01um精密过滤器一次,吹扫不锈钢金属过滤器两次。10)元器件保养:每年两次检查仪表、电器元件、内部管道阀门及控制系统等。11)冷却器清洗:每年一次对冷却器进行清洗,保证设备换热效率满足要求。12)加热器保养:每年一次对加热器进行检查,更换坏的加热管,保证加热器温度满足设计要求。4、季度维保巡检内容:每季度维保方定期对设备进行例行巡检,巡检内容不限于如下:5)设备运行状态检查、控制功能检查。6)设备流量、纯度、压力等参数实时检查和设备运行记录核查。7)控制箱、电器元件等吹扫、清洁8)过滤器排污状态、仪表气质量、管路气密状态等检查工作。五、原配件清单生产厂家: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备注1过滤器滤芯030AO(初效)原使用品牌,具体以现场实物品牌为准2过滤器滤芯030AA(高效)原使用品牌,具体以现场实物品牌为准3过滤器滤芯020AAR(除尘)原使用品牌,具体以现场实物品牌为准4除油活性炭CNA-229原使用品牌,具体以现场实物品牌为准5电磁阀SVK0120原使用品牌,具体以现场实物品牌为准6气动阀2000/DN25原使用品牌,具体以现场实物品牌为准7气动阀2000/DN20原使用品牌,具体以现场实物品牌为准8过滤器滤芯E3-40原使用品牌,具体以现场实物品牌为准9过滤器滤芯E7-40原使用品牌,具体以现场实物品牌为准10过滤器滤芯E9-40原使用品牌,具体以现场实物品牌为准11过滤器滤芯E7-20原使用品牌,具体以现场实物品牌为准12除油活性炭CAN-229原使用品牌,具体以现场实物品牌为准13纯化过滤器芯HSD-01原使用品牌,具体以现场实物品牌为准14纯化过滤器芯E5-24原使用品牌,具体以现场实物品牌为准15电磁阀4V320原使用品牌,具体以现场实物品牌为准六、服务要求:1、在两年合同期内,乙方需保证变压吸附制氮系统、净化设备的出口气体质量达到原设计值,且设备性能稳定。2、常规定期保养工作由乙方通知甲方时间段,双方再约定具体实施时间。3、设备需维修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的8小时内到达现场,常规故障应在2小时内排除,且维修次数无上限。4、乙方需根据设备参数及运行情况等,定时电话跟踪,了解设备使用情况、装置各部件的运行情况以及装置的性能是否稳定等,以判断并排除设备的潜在隐患。5、设备的维护、保养、检修、耗材更换、现场巡检、应急维修等维保工作,按维护检修工作内容要求执行。6、每次进行的设备维保、检修、巡检、应急维修等工作,乙方均应向甲方提供一式两份的书面服务报告,报告中应含有维保时间、工作内容、配件更换、设备状态等数据,双方共同签字确认,服务报告由乙方设计制作。7、乙方人员在执行本合同全过程中所必需的一切安全及劳动防护均由乙方自行负责。8、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卫保密规定,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接触到的一切内容均不允许向第三方透露。七、主要工作内容:1、维保范围内的制氮系统、净化设备等按耗材配件清单进行例行更换和维护;2、制氮机气动软管、接头、仪表、过滤器、气动阀密封件等更换,电气元件检修保养;3、净化设备脱氧器、干燥器保养,过滤器芯、电加热管更换,电气元件及管道阀门检修保养;4、每年四次现场巡检,系统管道气密性实验,并提交服务记录单,记录单由乙方设计制作;5、合同期内,对设备故障进行不计次数快速抢修,常规故障确保2小时内解决。八、工作方式及条款:1、设备维护保养和例行巡检的由乙方先提出需执行的大概时间段,具体执行时间双方协商,时间确定后,乙方派技术人员到甲方设备现场提供服务。2、设备应急维修不限次数,维修过程中更换的单件单价低于500元(含)的所有配件均由乙方免费提供,超过500元(不含)的配件,双方另签合同,但乙方应免费安装。九、售后服务:1、设备出现紧急故障,乙方应在8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非紧急故障双方协商处理时间;2、更换的配件质保期壹年(耗材除外),质保期自设备完成维修并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十、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甲方: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乙方: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附件二供应商廉洁承诺书为确保采购外协活动的规范与廉洁,共同建设风清气正的购销合作关系,自愿作出以下廉洁承诺:一、参加采购单位的各项采购外协活动均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规定,遵循诚信、公平竞争原则,不损害国家、采购单位及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二、不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㈠不向相关工作人员及亲属馈赠礼品、礼金(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购物卡及贵重物品等)。㈡不向相关工作人员及亲属提供宴请、联谊活动、度假、旅游,以及到营业性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性的歌厅、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桑拿、按摩和高尔夫球等)消费。㈢不为相关工作人员及亲属安排工作,以及支付应由其个人自付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住宅装修、婚丧嫁娶、旅游、度假、食宿、购物、学费、子女出国留学等)。㈣不直接、间接唆使或利诱相关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便利谋取私利。相关工作人员及亲属提出违纪要求或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及时提醒纠正并向采购单位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三、如违反相关承诺,自愿接受采购单位及中物院依法依规采取的终止采购外协活动、认定中标/成交无效、撤销合同、追究相关民事/刑事责任等措施。同时自愿接受列入中物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中物院采购外协活动,并自愿按合同约定比例扣减合同价款。(问题受理/举报电话:0816-2492601)承诺单位:(公章)年月日附件三保密协议书甲方: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乙方:合同名称:技保中心2套制氮系统7套净化装置2年年度维保合同编号:为加强甲、乙双方在设备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保密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及本单位有关保密规定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特签订以下保密协议。一、项目密级:非密二、保密期限:长期三、保密范围1.维修设备、配件等自身存储的数据;2.维修过程中更换的组部件、零配件等硬件;3.甲方单位名称(包括可能暴露甲方单位的昵称、别称等)与送维修的型号、技术指标等关联在一起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如:项目合同、技术协议、保密协议书、保密承诺书、维修记录等;4.其他泄露后可能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甲方造成不利影响的信息。如:含有甲方单位名称与设备用途的电子文档。四、知悉范围1.本项目只限于乙方从事该项目(合同)且与项目密级匹配的相关人员介入和知悉;2.乙方不得擅自扩大知悉范围,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向甲方探询其他涉密或敏感信息。五、保密要求1.乙方维修及相关人员应为可信、可控人员,同时做好相关人员的安全保密告知和培训,并留有记录;2.乙方现场维修人员应持单位正式介绍信、个人身份证到达现场维修;3.乙方应落实保密管理责任,妥善保管、移交或及时清除涉密或敏感信息,严控涉密或敏感内容的知悉范围,不得未经甲方书面正式同意而擅自扩大知悉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在单位内部或对外宣传报道,不得将涉密或敏感内容在互联网等公共信息网中传播或提供给第三方。4.乙方应加强维修管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乙方不得私自读取、留存甲方送维修设备、配件等存储的数据,或将数据提供给第三方;不得在甲方送维修的设备、配件等安装与维修无关的组部件等硬件或写入与维修无关的代码;乙方维修使用的工具软件、设备、仪器等,应经妥善处理后再使用,确保不引入病毒木马;维修更换的配件、组部件等须交由甲方陪同人员收集带回。5.维修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保密协议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不符合保密规定的事项,乙方应及时纠正或进行查处,不得拖延。乙方对维修所涉及的国家秘密安全负有保护的责任,因其行为(包括单位组织行为和所属员工的个人行为)而产生的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六、乙方违反上述保密协议条款,造成失泄密或敏感信息泄露案件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七、本保密协议书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委托项目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八、本保密协议书禁止在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传播。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年月日附件四安全协议书协议单位:(甲方)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乙方)项目名称:技保中心2套制氮系统7套净化装置2年年度维保项目地点:甲方的设备安装现场协议内容:为贯彻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以保证在2024年月日至20年月日合同期内工作正常进行,保护双方人员的安全,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安全协议:1、乙方在进行设备年度维保服务工作过程中,应随时注意检查设备、工具等的安全情况,确保作业全过程安全;2、乙方维保人员应确保在维修保养过程中所使用的电动工具在检定有效期内(相关规定需要检定的),若出现超期使用情况,在甲方现场维修时,甲方现场陪同人员有权制止作业的继续实施,并要求乙方整改;3、在甲方现场服务期间,进入需要穿戴安全防护设施的现场时,乙方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甲方要求执行,否则不许进入作业现场;4、乙方作业人员在未经甲方陪同人员允许的情况下,不得随意到与设备维保服务场所无关的地方走动;5、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有权对乙方服务人员的不安全行为进行阻止,并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6、甲方根据现场工作情况,提出合理的安全整改要求,乙方应无条件整改;7、甲方现场管理人员主要对本项目服务人员进入工作现场的服务过程进行管理,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8、乙方不得有其他违反国家及甲方相关安全规定的行为;9、本协议乙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若乙方违反本协议之规定,造成安全事故而使甲方蒙受损失,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甲方单位:中物院电子工程研究所,乙方单位: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2024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