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中标结果公示(中山大学2024)
(中大招(工)[2024]064号)中山大学2024年北校园竹丝村31号楼首层法医鉴定中心装修工程结果公告
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中大招(工)[2024]064号
项目名称
中山大学2024年北校园竹丝村31号楼首层法医鉴定中心装修工程
项目类型
工程类
评标/评审时间
2024-09-26
附件
064中小企业声明函_1.pdf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备注
本项目采用平均值法。因签订合同和项目归档要求,中标单位需在中标公告发布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本文件中投标文件目录的内容及本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所必须证明符合资格条件的材料加盖公章,订成一册,正本1份副本3份)。
包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1
包组名称
中山大学2024年北校园竹丝村31号楼首层法医鉴定中心装修工程
中标/成交单位
广东传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价
1,085,443.33元
评标/评审委员会名单
梁兆汉,齐铭安,梁华强,梁绍彬,方坚丰
备注
招标文件
中山大学2024年北校园竹丝村31号楼首层法医鉴定中心装修工程.pdf
评标/评审委员会名单
梁兆汉,齐铭安,梁华强,梁绍彬,方坚丰
招标文件
中山大学2024年北校园竹丝村31号楼首层法医鉴定中心装修工程.pdf
十六、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中山大学的中山大学2024年北校园竹丝村31号楼首层法医鉴定中心装修工程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中山大学2024年北校园竹丝村31号楼首层法医鉴定中心装修工程,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广东传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6人,营业收入为8451.207981万元,资产总额为2298.42794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广东传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9月26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投标人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填报上一年度数据。2.投标人应明确具体的企业类型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选一),非中小微企业可不提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山大学2024年北校园竹丝村31号楼首层法医鉴定中心装修工程招标文件项目编号:中大招(工)[2024]064号招标代理编号:M4400000707525986招标单位:中山大学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9月05日温馨提示一、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当到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GDCA证书)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已有CA数字证书的供应商须在投标前检查CA数字证书的有效性。二、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完整上传到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逾期上传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CA支持远程解密,若开标时未能进行解密则视为无效投标人。三、开标支持远程解密,投标人须使用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或安装GDCA客户端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登录系统完成解密(如因系统原因无法正常解密,采购人可延长解密时间),若开标时未能按时进行解密则视为无效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参与开标,无需现场参加。四、如需投标人支付的各种费用,如招标文件售价、履约保证金和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招标文件将书面详细告知,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和金额支付。五、电子投标文件目录及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人应该按照相关格式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加盖电子签章后上传至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六、如投标人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七、公开招标失败后,评标委员会可根据项目情况建议重新招标或建议依法变更为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其它法定采购方式继续进行采购。八、技术服务费发票联系电话:020-84121131,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84158040,CA数字证书(GDCA)办理联系电话:020-83487228-890。(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目录中山大学招标公告第一章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二、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订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一)总则(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平均值法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目录及格式一、投标文件封面及包装格式:二、投标文件目录格式:三、中山大学工程投标承诺函四、投标申请人声明五、投标人资格审查自查表六、投标人有效性审查自查表七、推荐品牌承诺表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九、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十、其他证明材料十一、投标保函格式十二、投入主要人员汇总表十三、关键人员驻场承诺函十四、已竣工验收的类似工程业绩表十五、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才需要附此书)十六、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十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十八、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十九、投标报价书内容第五章技术条件第六章施工图纸第七章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主要材料品牌推荐表第八章招标补充说明(一)固定单价合同:(二)固定总价合同:中山大学招标公告项目编号:中大招(工)[2024]064号招标代理编号:M4400000707525986项目名称:中山大学2024年北校园竹丝村31号楼首层法医鉴定中心装修工程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山大学的委托,根据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要求,拟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施工单位及其相关服务。招标单位:中山大学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项目名称:中山大学2024年北校园竹丝村31号楼首层法医鉴定中心装修工程二、本招标项目联系人:招标单位:中山大学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南校园415栋生物楼三楼中山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020-84111301传真:/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联系人:单卫红、谭慧、肖玲联系电话:020-83545568、33972107、18475342511邮箱:gzcgzx8@126.com三、建设地点:中山大学北校园竹丝村31号楼。四、招标内容、规模:本项目采购标的为中山大学2024年北校园竹丝村31号楼首层法医鉴定中心装修工程,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改造情况见本招标文件。五、本工程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1)【标段号】:中大招(工)[2024]064号—1【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本标段招标内容为中山大学2024年北校园竹丝村31号楼首层法医鉴定中心装修工程;本项目为多层住宅裙楼,共两层,合计424.5㎡,具体规模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350215.33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伍万零贰佰壹拾伍元叁角叁分)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性资金,招标单位已落实资金。六、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示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资质要求的标准: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和企业资质证书换领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4.项目负责人专业类别: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5.安全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6.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无。7.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且单个合同造价在9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情况。注:类似工程业绩指新建房屋建筑或建筑装修装饰或建筑改造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业绩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合同中须能体现类似工程承包范围或内容,若合同未能体现则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结算书工程量及价格关键页)。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第一中标候选人须提供业绩原件资料供招标人核查。如该中标候选人提供的原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或者拒绝提供业绩相关资料原件,将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且没收投标保证金。当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情况重新组织招标,也可以根据排名顺序依次要求下一名中标候选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业绩原件资料供招标人核查,如该中标候选人提供的原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或者拒绝提供业绩相关资料原件,将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且没收投标保证金。以此类推。8.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由不同的人员担任,不得兼任。9.参加该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需为该供应商的正式职工(提供2024年3月1日(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的本单位的社保证明,如企业注册地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关于社保证明另有规定的,须随社保证明附相关规定条文)。10.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n/cms/index.html?siteId=1)或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http://qyk.gzcc.gov.cn/entHome/home?active=9)上可以查到该投标人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名称和等级信息页面(且包括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信息页面)、项目负责人(包括有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信息页面)和安全负责人(具有效的安全负责人证的信息页面)。1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的。12.投标人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1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投标人未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since/blacklist)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1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也不存在重大涉嫌行贿犯罪行为而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出具投标申请人声明)。1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出具投标申请人声明)。17.投标人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的行政处罚期内。(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出具投标申请人声明)。18.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有效法律文书予以认定;“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有效法律文书的落款时间为准)(出具投标申请人声明)。19.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出具投标申请人声明):(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单位;(2)投标人的母公司、或对投标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投资单位;(3)投标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单位;(4)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2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接受非中小微企业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策。(中小微企业投标的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1.11-14点以评审专家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其他要求以投标文件中的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22.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七、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八、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及时间: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1)投标人登录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同时需缴纳平台服务费400元/标段(缴费后不退)。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本项目不再需要现场报名确认。2.投标人应按照以下程序完成投标手续:(1)提前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进行投标,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进行投标。(2)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3)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各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登录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具体操作为点击【采购项目管理】-【查询参与投标的项目】,项目列表中选中开标项目,进入项目详情页。在项目详情页点击【进入开标】,浏览器会弹出新窗口,即进入开标系统。等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设置解密时间,除系统原因无法正常解密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未解密成功的,作无效投标处理。确认开始解密后,投标人可插入CA,点击【投标文件解密】,点击【启封】,输入PIN码,再点击【确定】完成解密操作。成功解密后,投标文件状态会显示“已启封”。3.投标担保:投标人需以银行转账或纸质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27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贰万柒仟元整),投标担保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手续。九、投标工作安排:1.报名时间:2024年09月06日09:00:00至2024年09月12日17:00:00。公告开始时间:2024年09月06日09:00:00公告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2日17:00:00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09月06日09:00:00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2日17:00:002.递交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保函,以下简称“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6日09:30:00。逾时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3.纸质投标保函递交时间:2024年09月26日上午09时00分至09时30分;投标单位需提供经密封的投标保函,此保函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在递交投标保函截止时间前提交,将被视为投标无效;递交后按照递交保函的先后顺序由递交人登记公司名称和递交时间。接收地点: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南校园415栋(旧生物楼)三楼中山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306室(具体见公告栏的会议通知,外来人员进校需提前报备人员信息,建议入校人员提前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逾时逾地送达的投标保函为无效投标文件。4.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6日09:30:00进行公开开标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09月26日09:30:00至2024年09月26日10:00:00(如因系统原因无法正常解密,采购人可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用CA远程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未解密成功的,作无效投标处理。开标地点:在线开标。5.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保函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中的相关信息。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保函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保函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6.中标候选人公示:不少于3日(注:最后一日必须为工作日),公示网址: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代理公司网址平台(https://www.gzebid.cn//)。7.中标单位需在中标公告发布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本文件中投标文件目录的内容及本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所必须证明符合资格条件的材料加盖公章,订成一册,正本1份副本3份),非中标单位不用提交。十、本公告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十一、本公告在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代理公司网址平台(https://www.gzebid.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代理公司网址平台(https://www.gzebid.cn//)发布的文本为准。十二、特别提示投标人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在本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列入失信记录,并视情节情况在网上进行实名通报。1.从投标截止时间起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撤销投标;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资料、设计施工图(设计效果图)和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十五、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才需要附此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山大学:(甲单位名称)、(乙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中山大学2024年北校园竹丝村31号楼首层法医鉴定中心装修工程的投标。现就有关事宜签订协议如下:1、(甲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乙单位名称)为联合体成员。其中,(单位名称)承接工作,(单位名称)承接本项目工作。2、联合体有关规定如下:(1)联合体授权联合体主办方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统一汇总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主办方所提交的资料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2)投标工作将由联合体主办方负责;联合体主办方代表联合体提交并签署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如有特别要求的,按要求执行),联合体主办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4)如中标,联合体将遵守以下规定:a.联合体主办方和成员共同与业主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业主承担合同规定的联合或各自的义务、责任和风险;b.联合体主办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的全部事宜均由联合体主办方负责;3、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上述(4)a所述的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之后自行失效。4、本协议书一式份。其中:送业主壹份,联合体主办方及成员各壹份。签订协议单位:甲单位名称:(全称)(电子签章)乙单位名称:(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联合体须附此联合体协议书,非联合投标不须附此函。2.若联合体由三家单位组成,可自行调整相关内容。十六、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中山大学的中山大学2024年北校园竹丝村31号楼首层法医鉴定中心装修工程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中山大学2024年北校园竹丝村31号楼首层法医鉴定中心装修工程,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投标人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填报上一年度数据。2.投标人应明确具体的企业类型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选一),非中小微企业可不提供。十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中山大学的中山大学2024年北校园竹丝村31号楼首层法医鉴定中心装修工程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要提供。十八、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非监狱企业不需要提供。十九、投标报价书内容(八)投标报价书1.投标报价书封面2.投标报价编制说明3.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4.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5.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按清单分专业和楼栋)6.分部分项工程量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7.综合单价分析表8.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9.其他项目清单计价汇总表10.暂列金额明细表11.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12.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13.计日工表14.总包服务费计价表15.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第五章技术条件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质量须达到下列(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市或行业的建设标准、规范要求。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备注1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2GB/T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4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注:若施工时期建设主管部门颁布新的规范、标准,则按照新的规范、标准执行。第六章施工图纸注:另册。注:本项目施工图纸提供电子版。(如有)第七章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主要材料品牌推荐表本项目提供了多种格式版本的清单,请以EXCEL版本为准。注:另册。第八章招标补充说明(一)固定单价合同:1.工程通用说明:(1)总体说明:对本说明的全部内容投标方在投标前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则表示投标方接受本说明全部内容规定的权利及义务。中标的投标方遵守本说明全部的约束和履行本说明全部的义务。(2)因市场装修材料价格变动因素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投标方应充分考虑,工程结算时不因材料价格变动而另行追加。(3)因施工单位不按政策法规、施工规范以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施工造成周边环境原状恢复、材料及余泥运输(含垂直运输、二次运输)、现场保护、余泥外运等所产生的费用,工程结算时承包人不另行追加费用。(4)无论招标清单是否有考虑,投标人应仔细勘察现场,充分考虑施工现场原有垃圾(不限于地面丢弃的废料、生活垃圾、余泥等)外运(含垂直运输、二次运输)及消纳费用已包含在招标清单单价中,工程结算时承包人不另行追加费用。(5)凡设计资料与现场不符者(如标高、尺寸等),均以现场为准,投标方应踏勘现场,充分考虑该因素对造价的影响。(6)施工图工程量与清单不符的,以清单为准,项目技术及相关用户需求与清单有矛盾的地方,以清单为准。2.本工程专用说明:无(二)固定总价合同:3.工程通用说明:(1)本工程的设计资料包括施工图及相关的所有对工程的说明和要求。(2)本项目是按使用要求总价包干工程,不仅要对现有设计图、施工图明示的工程项目进行总包,为完成工程要求所须进行的和隐含的工程项目及国家规定需要进行的所有检验费也在总包范围之内。投标方应充分考虑该因素对造价的影响。因市场装修材料价格变动因素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投标方也应充分考虑,工程结算时不因材料价格变动而另行追加。(3)本工程以施工图、本说明和现场实际情况为工程招标范围。工程子目及工程量清单由投标方根据施工图、本说明和现场实际情况自行核算确定。凡施工图中有要求施工而投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没有的子目,均被确认为其造价已含于清单中列明的项目内并包含在总价,工程结算时不予追加任何费用,但如果招标方在工程实施时全部或局部取消这些子项时,则按招标文件关于增减工程的规定从总价中扣减该部分相应的工程费用。(4)因施工单位不按政策法规、施工规范以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施工造成周边环境原状恢复、材料及余泥运输(含垂直运输、二次运输)、现场保护、余泥外运等所产生的费用,工程结算时承包人不另行追加费用。(5)无论招标清单是否有考虑,投标人应仔细勘察现场,充分考虑施工现场原有垃圾(不限于地面丢弃的废料、生活垃圾、余泥等)外运(含垂直运输、二次运输)及消纳费用已包含在招标清单单价中,工程结算时承包人不另行追加费用。(6)凡设计资料与现场不符者(如标高、尺寸等),均以现场为准,投标方应踏勘现场,充分考虑该因素对造价的影响。(7)现提供的项目列表和工程量清单仅供参考,不作投标依据。本工程所包含的实际工程子目及工程量均以设计资料及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投标方须自行确定工程子目和工程量,以投标总承包价结算。4.本工程专用说明: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山大学2024年北校园竹丝村31号楼首层法医鉴定中心装修工程招标文件项目编号:中大招(工)[2024]064号招标代理编号:M4400000707525986招标单位:中山大学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9月05日温馨提示一、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当到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GDCA证书)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已有CA数字证书的供应商须在投标前检查CA数字证书的有效性。二、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完整上传到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逾期上传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CA支持远程解密,若开标时未能进行解密则视为无效投标人。三、开标支持远程解密,投标人须使用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或安装GDCA客户端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登录系统完成解密(如因系统原因无法正常解密,采购人可延长解密时间),若开标时未能按时进行解密则视为无效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参与开标,无需现场参加。四、如需投标人支付的各种费用,如招标文件售价、履约保证金和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招标文件将书面详细告知,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和金额支付。五、电子投标文件目录及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人应该按照相关格式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加盖电子签章后上传至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六、如投标人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七、公开招标失败后,评标委员会可根据项目情况建议重新招标或建议依法变更为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其它法定采购方式继续进行采购。八、技术服务费发票联系电话:020-84121131,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84158040,CA数字证书(GDCA)办理联系电话:020-83487228-890。(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目录中山大学招标公告第一章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二、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订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一)总则(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平均值法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目录及格式一、投标文件封面及包装格式:二、投标文件目录格式:三、中山大学工程投标承诺函四、投标申请人声明五、投标人资格审查自查表六、投标人有效性审查自查表七、推荐品牌承诺表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九、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十、其他证明材料十一、投标保函格式十二、投入主要人员汇总表十三、关键人员驻场承诺函十四、已竣工验收的类似工程业绩表十五、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才需要附此书)十六、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十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十八、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十九、投标报价书内容第五章技术条件第六章施工图纸第七章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主要材料品牌推荐表第八章招标补充说明(一)固定单价合同:(二)固定总价合同:中山大学招标公告项目编号:中大招(工)[2024]064号招标代理编号:M4400000707525986项目名称:中山大学2024年北校园竹丝村31号楼首层法医鉴定中心装修工程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山大学的委托,根据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要求,拟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施工单位及其相关服务。招标单位:中山大学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项目名称:中山大学2024年北校园竹丝村31号楼首层法医鉴定中心装修工程二、本招标项目联系人:招标单位:中山大学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南校园415栋生物楼三楼中山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020-84111301传真:/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联系人:单卫红、谭慧、肖玲联系电话:020-83545568、33972107、18475342511邮箱:gzcgzx8@126.com三、建设地点:中山大学北校园竹丝村31号楼。四、招标内容、规模:本项目采购标的为中山大学2024年北校园竹丝村31号楼首层法医鉴定中心装修工程,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改造情况见本招标文件。五、本工程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1)【标段号】:中大招(工)[2024]064号—1【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本标段招标内容为中山大学2024年北校园竹丝村31号楼首层法医鉴定中心装修工程;本项目为多层住宅裙楼,共两层,合计424.5㎡,具体规模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350215.33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伍万零贰佰壹拾伍元叁角叁分)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性资金,招标单位已落实资金。六、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示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资质要求的标准: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和企业资质证书换领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4.项目负责人专业类别: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5.安全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6.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无。7.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且单个合同造价在9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情况。注:类似工程业绩指新建房屋建筑或建筑装修装饰或建筑改造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业绩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合同中须能体现类似工程承包范围或内容,若合同未能体现则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结算书工程量及价格关键页)。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第一中标候选人须提供业绩原件资料供招标人核查。如该中标候选人提供的原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或者拒绝提供业绩相关资料原件,将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且没收投标保证金。当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情况重新组织招标,也可以根据排名顺序依次要求下一名中标候选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业绩原件资料供招标人核查,如该中标候选人提供的原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或者拒绝提供业绩相关资料原件,将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且没收投标保证金。以此类推。8.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由不同的人员担任,不得兼任。9.参加该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需为该供应商的正式职工(提供2024年3月1日(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的本单位的社保证明,如企业注册地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关于社保证明另有规定的,须随社保证明附相关规定条文)。10.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n/cms/index.html?siteId=1)或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http://qyk.gzcc.gov.cn/entHome/home?active=9)上可以查到该投标人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名称和等级信息页面(且包括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信息页面)、项目负责人(包括有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信息页面)和安全负责人(具有效的安全负责人证的信息页面)。1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的。12.投标人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1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投标人未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since/blacklist)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1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也不存在重大涉嫌行贿犯罪行为而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出具投标申请人声明)。1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出具投标申请人声明)。17.投标人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的行政处罚期内。(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出具投标申请人声明)。18.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有效法律文书予以认定;“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有效法律文书的落款时间为准)(出具投标申请人声明)。19.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出具投标申请人声明):(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单位;(2)投标人的母公司、或对投标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投资单位;(3)投标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单位;(4)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2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接受非中小微企业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策。(中小微企业投标的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1.11-14点以评审专家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其他要求以投标文件中的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22.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七、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八、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及时间: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1)投标人登录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同时需缴纳平台服务费400元/标段(缴费后不退)。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本项目不再需要现场报名确认。2.投标人应按照以下程序完成投标手续:(1)提前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进行投标,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进行投标。(2)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3)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各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登录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具体操作为点击【采购项目管理】-【查询参与投标的项目】,项目列表中选中开标项目,进入项目详情页。在项目详情页点击【进入开标】,浏览器会弹出新窗口,即进入开标系统。等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设置解密时间,除系统原因无法正常解密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未解密成功的,作无效投标处理。确认开始解密后,投标人可插入CA,点击【投标文件解密】,点击【启封】,输入PIN码,再点击【确定】完成解密操作。成功解密后,投标文件状态会显示“已启封”。3.投标担保:投标人需以银行转账或纸质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27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贰万柒仟元整),投标担保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手续。九、投标工作安排:1.报名时间:2024年09月06日09:00:00至2024年09月12日17:00:00。公告开始时间:2024年09月06日09:00:00公告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2日17:00:00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09月06日09:00:00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2日17:00:002.递交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保函,以下简称“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6日09:30:00。逾时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3.纸质投标保函递交时间:2024年09月26日上午09时00分至09时30分;投标单位需提供经密封的投标保函,此保函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在递交投标保函截止时间前提交,将被视为投标无效;递交后按照递交保函的先后顺序由递交人登记公司名称和递交时间。接收地点: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南校园415栋(旧生物楼)三楼中山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306室(具体见公告栏的会议通知,外来人员进校需提前报备人员信息,建议入校人员提前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逾时逾地送达的投标保函为无效投标文件。4.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6日09:30:00进行公开开标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09月26日09:30:00至2024年09月26日10:00:00(如因系统原因无法正常解密,采购人可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用CA远程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未解密成功的,作无效投标处理。开标地点:在线开标。5.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保函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中的相关信息。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保函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保函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6.中标候选人公示:不少于3日(注:最后一日必须为工作日),公示网址: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代理公司网址平台(https://www.gzebid.cn//)。7.中标单位需在中标公告发布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本文件中投标文件目录的内容及本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所必须证明符合资格条件的材料加盖公章,订成一册,正本1份副本3份),非中标单位不用提交。十、本公告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十一、本公告在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代理公司网址平台(https://www.gzebid.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代理公司网址平台(https://www.gzebid.cn//)发布的文本为准。十二、特别提示投标人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在本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列入失信记录,并视情节情况在网上进行实名通报。1.从投标截止时间起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撤销投标;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资料、设计施工图(设计效果图)和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十五、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才需要附此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山大学:(甲单位名称)、(乙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中山大学2024年北校园竹丝村31号楼首层法医鉴定中心装修工程的投标。现就有关事宜签订协议如下:1、(甲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乙单位名称)为联合体成员。其中,(单位名称)承接工作,(单位名称)承接本项目工作。2、联合体有关规定如下:(1)联合体授权联合体主办方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统一汇总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主办方所提交的资料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2)投标工作将由联合体主办方负责;联合体主办方代表联合体提交并签署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如有特别要求的,按要求执行),联合体主办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4)如中标,联合体将遵守以下规定:a.联合体主办方和成员共同与业主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业主承担合同规定的联合或各自的义务、责任和风险;b.联合体主办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的全部事宜均由联合体主办方负责;3、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上述(4)a所述的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之后自行失效。4、本协议书一式份。其中:送业主壹份,联合体主办方及成员各壹份。签订协议单位:甲单位名称:(全称)(电子签章)乙单位名称:(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联合体须附此联合体协议书,非联合投标不须附此函。2.若联合体由三家单位组成,可自行调整相关内容。十六、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中山大学的中山大学2024年北校园竹丝村31号楼首层法医鉴定中心装修工程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中山大学2024年北校园竹丝村31号楼首层法医鉴定中心装修工程,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投标人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填报上一年度数据。2.投标人应明确具体的企业类型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选一),非中小微企业可不提供。十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中山大学的中山大学2024年北校园竹丝村31号楼首层法医鉴定中心装修工程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要提供。十八、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非监狱企业不需要提供。十九、投标报价书内容(八)投标报价书1.投标报价书封面2.投标报价编制说明3.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4.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5.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按清单分专业和楼栋)6.分部分项工程量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7.综合单价分析表8.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9.其他项目清单计价汇总表10.暂列金额明细表11.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12.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13.计日工表14.总包服务费计价表15.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第五章技术条件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质量须达到下列(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市或行业的建设标准、规范要求。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备注1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2GB/T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4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注:若施工时期建设主管部门颁布新的规范、标准,则按照新的规范、标准执行。第六章施工图纸注:另册。注:本项目施工图纸提供电子版。(如有)第七章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主要材料品牌推荐表本项目提供了多种格式版本的清单,请以EXCEL版本为准。注:另册。第八章招标补充说明(一)固定单价合同:1.工程通用说明:(1)总体说明:对本说明的全部内容投标方在投标前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则表示投标方接受本说明全部内容规定的权利及义务。中标的投标方遵守本说明全部的约束和履行本说明全部的义务。(2)因市场装修材料价格变动因素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投标方应充分考虑,工程结算时不因材料价格变动而另行追加。(3)因施工单位不按政策法规、施工规范以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施工造成周边环境原状恢复、材料及余泥运输(含垂直运输、二次运输)、现场保护、余泥外运等所产生的费用,工程结算时承包人不另行追加费用。(4)无论招标清单是否有考虑,投标人应仔细勘察现场,充分考虑施工现场原有垃圾(不限于地面丢弃的废料、生活垃圾、余泥等)外运(含垂直运输、二次运输)及消纳费用已包含在招标清单单价中,工程结算时承包人不另行追加费用。(5)凡设计资料与现场不符者(如标高、尺寸等),均以现场为准,投标方应踏勘现场,充分考虑该因素对造价的影响。(6)施工图工程量与清单不符的,以清单为准,项目技术及相关用户需求与清单有矛盾的地方,以清单为准。2.本工程专用说明:无(二)固定总价合同:3.工程通用说明:(1)本工程的设计资料包括施工图及相关的所有对工程的说明和要求。(2)本项目是按使用要求总价包干工程,不仅要对现有设计图、施工图明示的工程项目进行总包,为完成工程要求所须进行的和隐含的工程项目及国家规定需要进行的所有检验费也在总包范围之内。投标方应充分考虑该因素对造价的影响。因市场装修材料价格变动因素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投标方也应充分考虑,工程结算时不因材料价格变动而另行追加。(3)本工程以施工图、本说明和现场实际情况为工程招标范围。工程子目及工程量清单由投标方根据施工图、本说明和现场实际情况自行核算确定。凡施工图中有要求施工而投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没有的子目,均被确认为其造价已含于清单中列明的项目内并包含在总价,工程结算时不予追加任何费用,但如果招标方在工程实施时全部或局部取消这些子项时,则按招标文件关于增减工程的规定从总价中扣减该部分相应的工程费用。(4)因施工单位不按政策法规、施工规范以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施工造成周边环境原状恢复、材料及余泥运输(含垂直运输、二次运输)、现场保护、余泥外运等所产生的费用,工程结算时承包人不另行追加费用。(5)无论招标清单是否有考虑,投标人应仔细勘察现场,充分考虑施工现场原有垃圾(不限于地面丢弃的废料、生活垃圾、余泥等)外运(含垂直运输、二次运输)及消纳费用已包含在招标清单单价中,工程结算时承包人不另行追加费用。(6)凡设计资料与现场不符者(如标高、尺寸等),均以现场为准,投标方应踏勘现场,充分考虑该因素对造价的影响。(7)现提供的项目列表和工程量清单仅供参考,不作投标依据。本工程所包含的实际工程子目及工程量均以设计资料及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投标方须自行确定工程子目和工程量,以投标总承包价结算。4.本工程专用说明: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装修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