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医疗责任险中标结果公示(保定市莲池区卫生健康局2024)



2024年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医疗责任险(二次)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HBKH-2024-0901(招标文件编号:HBKH-2024-0901)
二、项目名称:2024年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医疗责任险(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百花西路105号
中标(成交)金额:16.68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分公司
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医疗责任险
2024年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医疗责任险
详见磋商文件
一年
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贺颖、刘达、王英齐(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5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定市莲池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保定市玉兰大街588号        
联系方式:曹静辉 0312-50168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康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竞秀区建设南路街道办事处向阳南大街1166号            
联系方式:杨旭 0312-58865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旭
电 话:  0312-588656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医疗责任险(二次)

品目
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其他保险服务

采购单位
保定市莲池区卫生健康局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30日 12:2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贺颖、刘达、王英齐(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16.68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旭

项目联系电话
0312-5886562

采购单位
保定市莲池区卫生健康局

采购单位地址
保定市玉兰大街5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曹静辉 0312-5016820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康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保定市竞秀区建设南路街道办事处向阳南大街116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杨旭 0312-5886562

附件:

附件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zip

附件2
评审报告.PDF

附件3
竞争性磋商文件-2024年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医疗责任险(二次).pdf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承诺函致:保定市莲池区卫生健康局(采购人名称)我公司参加项目编号为HBKH-2024-0901的2024年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医疗责任险(二次)项目的采购活动,并承诺: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我公司保证上述承诺的内容真实、可靠。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分公司2024年9月29日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承诺函.致:保定市莲池区卫生健康局(采购人名称)我公司参加项目编号为HBKH-2024-0901的2024年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医疗责任险(二次)项目的采购活动,并承诺: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我公司保证上述承诺的内容真实、可靠。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分公司2024年9月29日C: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致:保定市莲池区卫生健康局(采购人名称)我公司参加项目编号为HBKH-2024-0901的2024年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医疗责任险(二次)项目的采购活动,并承诺:我公司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我公司保证上述承诺的内容真实、可靠。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分公司2024年9月29日4Y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七、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无企业名称(盖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分公司日期:2024年9月29日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八、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保定市莲池区卫生健康局、河北康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公司参与编号为HBKN-2024-0901的2024年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医疗责任险(二次)项目磋商采购,我公司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声明人:虫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分公司(公章)2024年9月29日101.5202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interface return error2024年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医疗责任险(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编号:HBKH-2024-0901采购人:保定市莲池区卫生健康局代理机构:河北康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9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前附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采购人需求第五部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六部分评审标准和方法第七部分合同主要条款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2024年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医疗责任险(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医疗责任险(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保定市朝阳北大街凯悦国际1702室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并于2024年09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2024年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医疗责任险(二次)项目编号:HBKH-2024-090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69200元最高限价:169200元采购需求:2024年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医疗责任险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采购本国服务以及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2)此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原因:2024年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医疗责任险于2024年09月13日17时00分报名结束,因报名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导致项目流标。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为了本项目正常推进,本次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执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含分支授权机构)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相关信用状态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3)同一保险公司与其分支机构或者同一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属同一公司的只接受最早参加报名的供应商。三、获取采购文件及相关要求时间: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4日,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保定市朝阳北大街凯悦国际1702室。方式:其他。售价:300元/套。报名时供应商须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供应商须持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进行现场报名并领购磋商文件。报名时供应商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不齐全、复印件不清晰或未盖红色公章的将不予受理。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保定市朝阳北大街凯悦国际1702室。五、开启时间:2024年09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保定市朝阳北大街凯悦国际1702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保定市莲池区卫生健康局地址:保定市玉兰大街588号联系方式:曹静辉0312-501682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北康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保定市竞秀区建设南路街道办事处向阳南大街1166号联系方式:杨旭0312-588656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旭电话:0312-5886562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及要求1项目名称2024年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医疗责任险(二次)2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采购内容2024年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医疗责任险4合同履行期限一年5质量标准合格6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7响应文件份数及装订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胶装成册;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一份(U盘)8磋商有效期自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9最高限价169200元10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11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提交地点:保定市朝阳北大街凯悦国际1702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12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保定市朝阳北大街凯悦国际1702室13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1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一次性付清。15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大写:贰仟伍佰元整,小写:2500元,由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16必须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中有关规定,本项16必须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对小型、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5)根据财库[2019]9号文《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类产品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优先采购类产品的,供应商可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且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供应商可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符合以上两种情况要求的产品,在得分且报价相等的情况下优先成交。注:1)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8文《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9号文《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2019第16号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6)信用信息查询记录:采购人登陆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自行查询相关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证据留存:采购人登录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自行查询,同时将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打印,作为证据留存。17磋商文件的解释a、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b、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部分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采购活动进行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前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负责解释。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2如有必要,采购人有权通过意向书,让成交人在合同签字生效前开始必要的准备工作。1.3供应商不得转让竞争性磋商文件。二、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三、竞争性磋商文件3.1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技术条件、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磋商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3.2.1任何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应在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1天内或开标5天以前以书面形式或传真通知采购代理机构;3.2.2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澄清要求后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通知所有供应商;3.2.3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私下接触。3.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3.3.1在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后1天内或开标5日前,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修改;3.3.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他们具有约束力;3.3.3为使供应商在编写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酌情延长磋商日期;3.3.4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均须经过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发放;3.3.5供应商收取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后在24小时内向代理机构发传真回函确认。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4.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依据4.1.1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有关资料;4.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补遗书及答疑纪要;4.1.3相关的法律法规;4.1.4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省、市有关文件编制技术文件。4.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4.2.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所列的内容;4.2.2授权代表参加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开标时手执一份提交采购人进行验证;4.2.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4.2.4质量标准:合格。4.3磋商报价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磋商报价表上标明本次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收;2)本项目要求磋商报价应包括人员、设备、服务、招标代理服务、税金等所有费用,如果供应商在成交并签署合同后,在以上内容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3)最终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括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应满足财政、审计部门的规定,否则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1)供应商未按要求确认磋商小组确定的本项目最终技术、服务要求和合同草案条款的;(2)供应商所报价格超过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的或未同意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计费标准的;5.2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综合评分法打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详见综合评分表附表三)。每个供应商的得分为磋商小组各成员对该供应商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三、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且编写评审报告。如果评审得分相同的,以已报价得分高者优先,报价也相同时以服务方案得分高者优先;如果服务方案得分也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的供应商。如排名第一的候选供应商不能正常履约,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和其他供应商投标响应情况递补,或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四、评审报告内容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及符合性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附表一:资格审查表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是否合格及相关情况1营业执照有效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有效符合磋商文件要求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格式自拟)有效具备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函4近三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有效符合磋商文件要求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有效具备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函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格式自拟)有效具备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函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有效的基本存款帐户信息证明资料有效具备与营业执照单位名称相符的银行开户证明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效供应商相关信用状态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无需提供9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符合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结论结论结论是否通过注:以上资料响应文件中均需装订相应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缺项或未加盖公章的不得通过资格评审。附表二:符合性评审表序号审查内容评审标准1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2签字、盖章在响应文件指定的位置加盖公章、法人章、签字3投标报价每次只提供一个投标报价且未超过最高限价4合同履行期限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5质量标准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6磋商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限7其他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附表三: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一、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满分100分)序号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1磋商报价1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价格权值;凡参加此次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其报价部分给予15%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备注:磋商小组认为磋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以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服务网络15分供应商具备健全的服务网络满足采购人需求,在保定市全市县(市、区)设立分支机构的:每设有一个分支机构的得0.5分,最高得15分。(注:保险服务机构网点必须是银保监会批准备案的经营机构,提供各分支机构保监会批准的经营业务许可证和该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图像版制作到磋商响应文件中,否则不得分)3偿付能力充足率10分供应商需提供2021年至2023年任意一年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报告:偿付能力充足率在250%(含)以上的得10分。偿付能力充足率在200%(含)-250%的得7分。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51%-200%得3分。(提供供应商总公司出具的2021年至2023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原件图像版制作到磋商响应文件中,否则不得分)4承保经验10分供应商具有医疗责任保险承办经验,提供2021年8月至今承保医疗责任险保险业务保单或合同,每提供一份得1分,满分10分(以保单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保险单或合同图像版制作到磋商响应文件中,否则不得分)5理赔经验15分供应商具有医疗责任保险理赔经验:(1)单笔理赔金额10万元(含)以上的每提供一份得3分;(2)单笔理赔金额5万元(含)-10万元的每提供一份得2分;(3)单笔理赔金额5万元以下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15分。(提供2021年8月至今理赔计算书相关证明材料图像版制作到磋商响应文件中,否则不得分)6人员配置及服务团队15分(1)专项服务团队人员配备15人(含)以上的,得10分。(2)专项服务团队人员配备8人(含)-15人的,得7分。(3)专项服务团队人员配备4人-8人的,得3分。(4)专项服务团队中每有一名保险、医学、法律类专业人员的得1分,最高得5分。本项最高得分15分。(以上提供承诺书和保险、医学、法律类专业人员毕业证书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图像版制作到磋商响应文件中,否则不得分)7服务方案、内容及理赔25分1.服务内容丰富、合理,投保理赔流程清晰简便迅速(16.01-25.00分)2.服务内容充实,投保理赔流程规范,各类服务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8.01-16.00分)3.服务内容一般,投保、理赔、培训等服务欠缺或可操作性低不全面。(1.00-8.00分)第七部分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注:本合同条款仅供参考,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内容如下: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服务的内容及期限1、甲方以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以下服务:(项目名称)2、本合同项目下的合同履行期限为:3、服务地点:第二条项目费用及支付方式本合同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支付方式: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服务费用。(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四条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违约金;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违约金额不超过10%)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该服务转包第三方完成。如私自转包,则处本合同总价%的违约金。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逾期金额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逾期金额的%。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五条保密条款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项目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2、甲方对乙方交付的成果文件、资料不得用于此次项目之外的用途。在未经乙方同意情况下,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合同履行地法院处理。第七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合同的终止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2、甲方如与乙方就乙方提供的最终成果达不成共识,经过乙方修改后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最终完成成果之日起计10日内以书面形式陈述理由并送达乙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如甲方在10日未提出书面意见,则视为甲方接受该最终完成成果。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履约能力,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4、本合同有效期一年。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第九条税费此项目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条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第十一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2、本合同订立地点:。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招标代理公司一份。第十二条合同附件(签定具体合同时,若有附件应注明,并注明附件名称。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盖章或签字)(单位负责人)(盖章或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磋商最终报价表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报价小写:元,大写:小写:元,大写:合同履行期限质量标准备注: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本表不需装订在响应文件内,供应商可准备好2-3份空白表格并签字盖章齐全,待最终报价时填写完整提交给磋商小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医疗责任险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