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宿舍棚户区改造 棚户区改造中标结果公示(湖南庆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4)



武冈市法相岩街道宿舍棚户区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9月30日

武冈市法相岩街道宿舍棚户区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于2024年9月30日结束,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编号:武冈财采计[2024]000219
委托代理编号:JXHN-WG-2024010
二、项目名称: 武冈市法相岩街道宿舍棚户区改造项目
三、采购预算:412600.00元
四、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 ( )供应商库抽取 ( )采购人、专家推荐
五、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冈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 武冈市玉龙路47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亮亮13487397408
成交金额: 406866.74元            
六、中标(成交)供应商及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武冈市法相岩街道宿舍棚户区改造项目 施工范围: 武冈市法相岩街道宿舍棚户区改造项目全部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采购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施工图)。 施工工期:60天 项目经理:刘雯 执业证书信息:湘243181967039/湘建安B(2020)0015229

七、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磋商小组职务
姓名
产生方式
参与过程

组长
张健
随机抽取
全过程

成员
刘翠娥
随机抽取
全过程

成员
唐成斌
采购单位授权
全过程

八、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
收费标准:参照湘招协【2015】6号文件执行
代理服务费总金额:4800.00 元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情况: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报价(元)
推荐排名

1
武冈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406866.74
第一成交候选人

2
武冈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408852.36
第二成交候选人

3
武冈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410384.23
第三成交候选人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采购人:湖南庆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武冈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地址:武冈市
(3)联系人:何先生  198733795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地址:武冈市西互通老长沙龙虾馆二楼
(3)联系人:肖先生  0739-4368198(办)
本公告自发布之起7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024年9月30日

此中标(成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附件下载:

附件(法相岩).rar

建星顺间JIANXINGCONSULTANT评审专家审查意见签字采购人审查意见签字评审专家审查意见签字采购人审查意见签字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武冈市落马桥巷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武冈财采计【2024】000220采购代理编号:JXHN-WG-2024011采购人:湖南庆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武冈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二0二四年九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3第二章磋商须知7第一部分【磋商须知前附表】7第二部分磋商须知正文13第三章磋商办法24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31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31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略)35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略)35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36第六章采购需求59第1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项目概况武冈市落马桥巷棚户区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冈市西互通老长沙龙虾馆二楼(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30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1、政府采购编号:武冈财采计【2024】0002202、代理机构编号:JXHN-WG-20240113、项目名称:武冈市落马桥巷棚户区改造项目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5、预算金额:282.554万元6、采购需求:序号标的名称简要技术需求数量最高限价(万元)1武冈市落马桥巷棚户区改造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1282.5547、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þ专门面向:þ中小企业þ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3.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4施工项目部关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注明: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无在建证明。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说明:1、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规定,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可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见附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2、工程量的结算,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算,且成交供应商不得有异议。1.3.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武冈市西互通老长沙龙虾馆二楼)。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时请提供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证明资料二份装订成册。1.4.四、响应文件提交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会议室(武冈市西互通老长沙龙虾馆二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室(武冈市西互通老长沙龙虾馆二楼)。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5.五、开标时间:2024年9月30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会议室(武冈市西互通老长沙龙虾馆二楼)六、公告期限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七、其他补充事宜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湖南庆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武冈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地址:武冈市东升北路1号联系人:何先生联系方式:198733795501.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地址:武冈市西互通老长沙龙虾馆二楼联系人:肖学金联系方式:158739106271.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肖学金电话:15873910627附件1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资产总额。第二章磋商须知2.第一部分【磋商须知前附表】说明: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二章第1.1款项目名称武冈市落马桥巷棚户区改造项目第二章第2.1款采购人名称名 称:湖南庆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武冈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地 址:武冈市联 系 人:何先生联系电话:19873379550第二章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名 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地 址:武冈市西互通老长沙龙虾馆二楼联 系 人:肖先生联系电话:15873910627第二章第2.7款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发布公告 □ 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第二章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2.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2.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3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4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均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注明: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无在建证明。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其他说明:1)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规定,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可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见附件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2)工程量的结算,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算,且成交供应商不得有异议。第二章第6.1款联合体形式■不接受□接受第二章第7.1款现场勘察(答疑)■ 采购人不组织□ 采购人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第二章第8.1款采购进口产品■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本采购项目已经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第二章第9.1款价格评审优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二、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0.3款一般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项数之和≧10项将导致无效响应。注:标注“★”的参数为必须满足的技术或商务条款,有一项目不满足视为无效响应。第二章第10.4款条款数(最高项数)的统计方法同一条款不重复计算,不同条款累计相加。第二章第11.3款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有■无第二章第11.5款提供磋商文件期限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6日第二章第11.6款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供的资料获取采购文件时请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持“本项目磋商邀请公告第三点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所需的证明材料获取采购文件。第二章第12.1款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10 时30分(北京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二章第16.4款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预算: 贰佰捌拾贰万伍仟伍佰肆拾元(小写:282.554 万元);最高限价:贰佰捌拾贰万伍仟伍佰肆拾 元(小写:282.554 万元);第二章第18.1款磋商保证金■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的相关要求。第二章第19.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日历天)第二章第20.1款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 壹 式 叁 份,其中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1.1.电子版(U盘)壹份。第二章第20.2款响应文件的签署(1)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第六章“磋商文件格式”规定处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加盖的供应商单位章名称须与供应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一致。(2)响应文件正本须本人亲笔签字、盖章必须为原章,副本可用正本复印。(3)分项报价由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其执业专用章,同时将该造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附在其响应文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属供应商本单位的,其注册单位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如委托他人编制投标报价,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并在响应文件中附有造价咨询机构的资质证书和委托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由被委托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其执业专用章,签字盖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名称应当与被委托人名称一致。第二章第20.3款响应文件的装订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提倡双面打印。第二章第20.4款电子文件制作□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二章第21.2款响应文件封套上载明的信息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武冈市落马桥巷棚户区改造项目采购人:政府采购计划编号:代理机构编号:供应商名称:在2024年9月3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第二章第23.1款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会议室(武冈市西互通老长沙龙虾馆二楼) 。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评审因素和标准评审因素和标准详见第三章《磋商办法》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第二章第37.1款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第二章第38.3款履约担保□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在合同签订前提交成交金额10%的履约担保。 七、询问和质疑第二章第40.3款接收质疑的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 称:湖南庆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地 址:武冈市联 系 人:何先生联系电话:1987337955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地 址:武冈市西互通老长沙龙虾馆二楼联 系 人:肖先生联系电话:15873910627八、其他规定第二章第41.1款代理服务费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执行。第二章第42.1款其他规定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止。(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说明:具体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6)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必须到达开标现场。第二部分磋商须知正文2.1.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第二章第一部分“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企业等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5“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建筑幕墙工程施工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6“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2.7“供应商产生方式”是指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参与本项目竞争性采购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来源方式,具体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4.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费用4.1无论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请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凭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议,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6.联合体形式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本采购项目不接受除政府采购政策规定以外的其他联合体参与磋商。6.2本章第6.1款规定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磋商,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第3.2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现场勘察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采购进口产品8.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9.1价格评审优惠:(1)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且由本企业提供工程,价格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折扣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响应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其在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该联合体价格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折扣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部分工程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以及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供应商代理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工程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工程的报价实行价格折扣。供应商应按第六章附件6“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的格式提供相关资料及报价。9.2供应商符合本章第9.1款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中小企业: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10.偏离10.1本条所称偏离为磋商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磋商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10.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磋商文件中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10.3【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在超出允许偏离的条款数(最高项数)时,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前述章节中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0.4本章第10.3款所称条款数(最高项数)的统计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二、磋商文件11.磋商文件的组成、提供期限11.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磋商办法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格式条款第六章磋商文件组成11.2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1.3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11.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1.5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1.6供应商应持【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2.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3.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响应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3.三、响应文件14.一般要求1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4.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4.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4.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4.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5.响应文件的组成15.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磋商响应声明(2)保证金(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4)施工组织设计(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6)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7)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8)提供工程符合评分办法的证明文件或资料(9)最后报价15.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5.3响应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5.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6.报价16.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6.2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和第四章“采购需求”要求及格式制作。供应商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应同时修改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应表格中的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1.1-21.4款的有关要求。16.3供应商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16.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超过采购预算价为无效响应。17.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7.1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7.2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供应商方式产生供应商的,在磋商小组确定邀请供应商名单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止,供应商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更新或者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8.磋商保证金18.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19.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8.2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8.3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8.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或未按本章第29.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9.响应文件有效期19.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0.响应文件的签署、装订及规定20.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20.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电子文件(如果有)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盖单位章和由供应商代表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供应商代表在旁边签字。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的签署有特殊规定的,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的签署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0.3响应文件的装订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0.4电子文件制作:本项目报价文件需提供智多星软件的电子版。2.4.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1.响应文件的密封21.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以保证自己的响应文件相关信息不被透露,并在封套上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1.2响应文件封套上标明“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代理机构编号”、“供应商名称”、“正本”或“副本”和“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具体以【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说明为准。21.3最后报价无须装订入响应文件中,由各供应商的授权代表带至磋商现场,磋商后作最后报价时填写并递交。最后报价的保密性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2.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2.1供应商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代表签字。22.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3.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3.1供应商应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23.2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场拆封响应文件,但不公布响应文件中的第一轮报价。2.5.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24、磋商程序包括供应商资格审查、磋商(包括澄清、符合性评审查等)、最后报价、综合评分、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其中,磋商按本章第29.1款或者第29.2款情形进行。25.磋商小组25.1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磋商小组负责对供应商资格进行核查;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对报价进行评价、根据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推荐成交供应商。26.供应商的资格核查26.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核查。供应商不满足资格条件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27.澄清27.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28.符合性审查28.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28.2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保证金形式或保函出证机构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保证金的;(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4)报价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5)供应商递交的电子档不符合本磋商文件20.4规定的;(6)不符合磋商文件★条款的;(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无效响应条款规定的。28.3符合性审查结束后,给予所有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29.磋商29.1对于本章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6款、第28款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磋商文件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直接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29.2对于本章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发生变动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8.1、28.2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9.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由其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给磋商小组,否则将导致无效响应。29.4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29.5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代表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8.3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9.6提交首次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29.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不予退还。30.磋商方法30.1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即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方法、标准和磋商因素,由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资格性与符合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响应文件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响应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经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30.2磋商因素:价格、技术、商务等,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但不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30.3磋商报价评价。磋商小组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资格性与符合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为基础,依次对磋商报价进行算术修正和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价格扣除计算。30.4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磋商报价高于采购人控制价为无效响应。本项所称磋商报价为按本章第30.3款规定评价后的磋商报价。30.5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30.6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3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1.1磋商小组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1.2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外,其他项目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为3名。32.确定成交供应商32.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2.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33.磋商的特殊情形33.1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磋商过程中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34.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3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本章33.1款规定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5.重新评审35.1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或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6.保密及串通行为36.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6.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磋商或者放弃成交的;(7)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磋商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2.6.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7.成交信息的公布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成交结果信息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8.成交通知3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8.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8.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38.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8.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39.签订合同39.1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9.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9.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39.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4)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2.7.七、询问及质疑40.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40.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0.3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0.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40.5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2.8.八、其他规定41.采购代理服务费41.1代理服务费: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执行。42.其他规定42.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磋商办法2.9.一、磋商方法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磋商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磋商因素:价格、技术、商务等、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但不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磋商报价评审:磋商小组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为基础,依次对磋商最终报价进行计算修正和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价格扣除计算。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分值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磋商报价高于采购人控制价为无效响应。本项所称磋商报价为按第二章第30.3款规定评价后的磋商报价。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2.10.二、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2、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推荐2家成候选供应商外,其他项目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为前3名。2.11.三、确定成交供应商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122.13.附:评审表格附表1:资格性检查表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日期:年月日备注:资格检查内容证明文件及材料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第42.1款规定提供原件的,需提供原件备查,否则视为不合格。序号资格检查内容供应商名称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2.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2.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3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4施工员须具备施工员岗位证书;2.5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注明: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无在建证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规定,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可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见附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结论序号资格检查内容供应商名称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2.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2.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3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4施工员须具备施工员岗位证书;2.5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注明: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无在建证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规定,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可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见附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结论说明: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供应商不进入下一轮评审。附表2:符合性检查表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日期:年月日说明: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供应商不进入下一轮评审。序号符合性检查内容供应商名称1234561响应文件是否有效签署、盖章2响应文件的组成及格式3响应文件有效期4报价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5电子文件档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6不符合磋商文件★条款的7不符合法律、法规或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无效响应条款规定的。8...结论磋商小组成员签字:年月日序号符合性检查内容供应商名称1234561响应文件是否有效签署、盖章2响应文件的组成及格式3响应文件有效期4报价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5电子文件档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6不符合磋商文件★条款的7不符合法律、法规或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无效响应条款规定的。8...结论磋商小组成员签字:年月日附表3: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表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序号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中需要澄清的页次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成员签字:年 月 日注:1、磋商小组可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附表4:进入详细评审的合格供应商表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序号合格的供应商名称磋商小组成员签字:年 月 日磋商小组成员认定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确定可以进入最后报价。附表5: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政府采购计划编号:供应商名称不合格情况说明磋商小组成员签字:年月日供应商名称不合格情况说明磋商小组成员签字:年月日说明: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确定其为不合格供应商。不合格供应商不能进入最后报价。附表6:评分办法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报价部分(10分)报价得分10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审后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评审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10分,其他有效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经评审的投标报价)×10(备注: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技术部分(60分)施工组织方案10供应商提供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地情况,表述全面且方案完善有针对性的进行计分:方案完善、措施合理,且具有可行性的,计10分。缺漏项、欠合理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技术部分(60分)施工组织方案10供应商提供进度计划保证措施:供应商依据项目实地情况,提供切实可行的施工进度计划表,及为完成施工进度计划而采取的措施,表述全面且方案完善有针对性进行计分:方案针对性强、完善、措施合理,且具有可行性的,计10分。缺漏项、欠合理、针对性不强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技术部分(60分)施工组织方案10供应商提供质量保护体系措施: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表述全面且方案完善有针对性的进行计分:方案完善、措施合理,且具有可行性的,计10分。缺漏项、欠合理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技术部分(60分)施工组织方案10供应商提供安全保护体系措施: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表述全面且方案完善有针对性的进行计分:方案完善、措施合理,且具有可行性的,计10分。缺漏项、欠合理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技术部分(60分)施工组织方案10供应商提供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表述全面且方案完善有针对性的进行计分:方案完善、措施合理,且具有可行性的,计10分;缺漏项、欠合理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技术部分(60分)施工组织方案10供应商提供资源配备根据:人员组织及进场计划,机械设备配备及进场计划,主要材料及进场计划完整合理的,计10分。缺漏项、欠合理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商务部分(30分)类似业绩30供应商提供自2021年9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计15分,最多计30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否则不计分)第4章采购需求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序号包名称分项项目名称(条目号/品目名称)是否接受进口设备数量交货要求备注序号包名称分项项目名称(条目号/品目名称)是否接受进口设备数量工期地点备注1武冈市落马桥巷棚户区改造项目武冈市落马桥巷棚户区改造项目否/ 60日历天武冈市第二节技术要求备注:属于招标文件的重要技术要求条款(参数)(实质性要求)的,已用“★”符号规定或标明。未响应的将按无效响应处理。1、项目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武冈市落马桥巷棚户区改造项目2.工程基本情况:该项目位于武冈市东至落马桥巷、南至玉龙路、西至福萌亭、北至玉龙村,主要工程内容为:武冈市落马桥巷棚户区改造项目全部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采购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施工图)。3.工程预算(最高限价)金额:贰佰捌拾贰万伍仟伍佰肆拾元(小写:282.554万元);二、施工要求及人员配备1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三、项目实施要求1、必须按图施工且严格按照施工技术标准和现行的国家相关技术标准、本地区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要求组织施工,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响应采购人对工程的临时少量变动。2、在工程施工、竣工、交付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当始终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等,履行其安全施工职责。3、本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必须有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其他材料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及相关材料。4、承包人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现场)设立、提供和维护安全设施并在有关工作完成或竣工后撤除。5、建筑垃圾必须每日清运且用篷布覆盖,保障环境卫生及交通。四、项目特别说明4.1结算方式:经监理和业主方审批后,当期工程累计产值达到合同总价50%时,支付至签约合同总价的30%;合同工程全部完工后,支付至签约合同总价的60%;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审计后100日内支付至审定结算价的97%,扣留3%作为质保金,工程交付使用满壹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不计利息一次性付清。保修期间发生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与质量有关的罚款和其他应扣费用应在支付质保金时一并扣除。保修期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或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4.2验收标准:本工程验收按国家、省、市有关现行施工和验收规范执行,承包商施工过程中所有工程记录和技术性资料及各种签证文件,均为原始验收有效文件,不得随意更改,因承包商施工不当所造成的质量问题,而影响本项目的其他工程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商负责赔偿。4.3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方应在3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整成册交采购人四套存档,并必须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五、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5.1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和国务院令第279号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4月23日修正版)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5.2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现场搬运及保管等,直至项目验收合格,并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5.3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5.4请供应商根据自己情况报出最快的时间安排。5.5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供应商遗漏谈判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第5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3.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发包方(全称):湖南庆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武冈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甲方)承包方(全称):(乙方)甲方的武冈市落马桥巷棚户区改造项目经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法定程序,乙方已经成交,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条款,就该项目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武冈市落马桥巷棚户区改造项目;1.2工程地点:武冈市东至落马桥巷、南至玉龙路、西至福萌亭、北至玉龙村;1.3承包范围:以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1.4承包方式:成交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1.5工程质量:按国家现有施工验收规范标准验收合格。1.6合同价(人民币大写):。1.7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按签约合同价的10%(扣除不可预见费)。预付款支付期限及扣回:签订合同后承包人完成项目部组建七日内支付预付款;在支付第一次进度款时一次性扣回。第二条甲方责任2.1开工前三天,甲方向乙方进行现场技术交底。甲方协助乙方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施工场地,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施工场地中所滞留的物件等采取保护措施。2.2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第3条乙方责任3.1乙方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3.2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环境保护规定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3.4遵守国家或地**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各种矛盾。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施工场地的各种设备管线。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4.1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4.2因乙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并支付甲方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无法施工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5.1本工程以甲方认可的工程量清单、施工方案进行验收。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5.3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验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乙方不及时通知甲方,甲方组织检验与验收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相应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5.5乙方在工程竣工后申请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申请15日内组织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甲方承认竣工日期,但不承担相关费用。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6.1工程进度款付款方式:经监理和业主方审批后,当期工程累计产值达到合同总价50%时,支付至签约合同总价的30%;合同工程全部完工后,支付至签约合同总价的60%;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审计后100日支付至审定结算价的97%,扣留3%作为质保金,工程交付使用满壹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不计利息一次性付清。保修期间发生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与质量有关的罚款和其他应扣费用应在支付质保金时一并扣除。保修期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或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若延期付款,延期的计息标准按合同订立时1年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6.2在施工过程中,工程量按实结算,结算总价不得超过签约合同价。工程量清单以内的工程结算方式为:成交综合单价×实际工程量;工程量清单以外的工程,有类似成交综合单价参照该综合单价结算,没有类似单价的工程依照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组价并执行中标优惠率结算。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10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6.4乙方的收款信息如下:户名:开户银行:帐号: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7.1本项目的材料由乙方进行采购,但必须经过甲方认可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7.2凡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对项目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第八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8.1乙方提供的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要求规范。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其他相关的规范。8.3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第九条违约责任9.1乙方逾期竣工,每延期一天,甲方将扣除乙方1000元。乙方累计延期超过15天(不含15天)以上,甲方将终止与乙方的合同,一切损失乙方自行承担。9.2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的工程成品,损坏应照价赔偿。9.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施工道路的设备设施或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负责。9.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第10条争议或纠纷处理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10.2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无效,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及其附件(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如果有)(7)其他合同文件。第十二条其他约定12.1本工程需要进行项目增减时,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第十三条附则13.1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招标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有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3.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帐号:签订日期:年月日第2部分通用条款(略)按2017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件)执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略)按2017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件)执行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武冈市落马桥巷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武冈财采计【2024】000220采购代理编号:JXHN-WG-2024011采购人:湖南庆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武冈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说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部分:一、磋商响应声明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3:工程质量保修书二、保证金附件2:保证金承诺函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附件3-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附件3-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附件3-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更新材料四、组织施工设计附件4-1:组织施工设计附件4-2:主要人员简历表五、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5: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六、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等证明材料附件6-1:小型、微型企业企业声明函附件6-2:小型/微型企业工程清单表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附件7-1:报价一览表附件7-2分项价格表(可不提供)八、提供工程符合评分办法的证明文件或资料九、最后报价附件9-1:最后报价表(总报价)一、磋商响应声明致:湖南庆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人)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武冈市落马桥巷棚户区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计划编号:,代理机构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日内遵守本磋商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和副本式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资料。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住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经营范围: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备注:磋商时请单独另准备一份。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身份证)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为公司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武冈市落马桥巷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权转让该委托,特此声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1,原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3.143.153.163.173.18.备注:磋商时请单独另准备一份。3.19.附件1-3: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类项目适用)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为保证(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应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1质量保修范围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双方约定如下:(1)(2)(3)2质量保修期2.1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2.2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年;(3)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4)供热、供冷系统工程为:个采暖期、供冷期;(5)装饰装修工程为年;(6)其他项目年。3质量保修责任3.1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安全和质量。凡出现其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应立即实施保修。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质量保修费用质量保修费用及相关的损害赔偿费,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5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使用、约定、支付、返还与本合同的质量保证金赋予的约定一致。6其他6.1双方约定的其它工程质量保修事项:6.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签署,作为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3.20.二、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招标人名称):经慎重研究,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决定于年____月_____日参与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的招标投标,我方承诺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履行投标义务。如果发生不履行相关投标义务的行为,愿意接受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作出的处理。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传真:年月日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3.21.附件3-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附件3-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注:(1)供应商为营利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的复印件;(2)供应商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3)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4)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6)以上材料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第42.1款规定要求提供原件的,需提供原件备查。3.22.附件3-1-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磋商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七、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与我单位存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格式自拟)3.23.附件3-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更新材料说明: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7.2项“在磋商小组确定邀请供应商名单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止,供应商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更新或者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应提供的更新或者补充资格证明材料。四、施工组织设计3.24.附件4-1: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可自行增加,可按评分标准内容进行编写):(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3)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4)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供应商名称: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说明:凡有意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应自行踏勘现场,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3.25.附件4-2:主要人员简历表姓 名性 别职 务职 称毕业学校、专业身份证号拟在本合同任职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时间类似项目名称担任职务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说明:本工程配备的施工人员。供应商名称: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3.26.五、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5: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章节条款号响应文件要求响应文件的应答偏离说明我方保证:除本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对磋商文件的其他技术/商务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备注:(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填写本表;(2)供应商如果对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供应商不满足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的所有条款要求,其响应无效。(4)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如成交供应商未在磋商文件“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供应商名称: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3.27.六、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3.28.附件6-1: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资产总额。3.29.附件6-2:小型/微型企业工程清单表本公司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2345678序号工程名称数量单价总额工程提供商名称工程提供商类型商标名称小型、微型小计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小型、微型企业应享受的政策功能价格扣除。2、栏目7“工程提供商类型”,填写:小型或微型。3、栏目4“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单项工程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4、未提供《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及未按上述要求填写,或者提供的内容不真实的,评审时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对提供的内容不真实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可能以冒充小型、微型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谋取成交,依法予以处理。供应商名称: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3.30.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3.31.附件7-1:报价一览表政府采购计划编号:代理机构编号:项目名称武冈市落马桥巷棚户区改造项目 工程总报价大写: 元人民币整小写: 元人民币整工期(日历天)质量等级保修承诺项目负责人备 注供应商名称: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3.32.附件7-2:分项价格表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编制报价,并要求注册人员签字并盖章。3.33.八、提供工程符合评分办法的证明文件或资料说明:提供符合第三章“磋商方法”中“附表6:评分办法”或第四章“采购需求”规定的证明材料。3.34.九、最后报价3.35.附件9-1:最后磋商总报价表政府采购计划编号:代理机构编号:项目名称武冈市落马桥巷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报价大写: 元人民币整小写: 元人民币整工期质量等级保修承诺项目负责人备 注供应商(盖单位章):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说明:《最后磋商总报价表》无需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在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做最后报价时单独递交。3.36.附件9-2:分项价格表(报价用)说明:自备格式提供。··最后报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武冈财采计【2024】000219代理机构编号:JXHN-WG-2024010项目名称武冈市法相岩街道宿舍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报价大写:肆拾万陆仟捌佰陆拾陆元柒角肆分元人民币整小写:406866.74元人民币整工期(日历天)60日历天质量等级按国家现有施工验收规范标准验收合格保修承诺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项目负责人刘雯备注供应商名称:武冈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3杨庆壳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2024年9月B0日··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最后报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武冈财采计【2024】000219代理机构编号:JXHN-WG-2024010项目名称武冈市法相岩街道宿舍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报价大写:肆拾壹万零叁佰捌拾肆元贰角叁分人民币整小写:410384.23元人民币整工期60日历天质量等级按国家现有施工验收规范标准验收合格保修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和国务院令第279号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4月23日修正版)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项目负责人,肖**级注册造价备注1箱芳建筑四B11204300090444供应商(盖单位章):武冈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市第A情工程公司武冈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印章)有效期至:2028年08月25日日期:2024年9月80日C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九、最后报价附件9-1:最后磋商总报价表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武冈财采计【2024】000219代理机构编号:JXHN-WG-2024010项目名称武冈市法相岩街道宿舍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报价大写:肆拾万捌仟捌佰伍拾贰元叁角伍分元人民币整小写:408852.35元人民币整工期(日历天)60日历天质量等级合格保修承诺1项目负责人邓丽春备注AY供应商名称:武冈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2024年9月29日计造价说明:《最后磋商总报价表》无需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在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做最后报价时单独递交。宾众0a34441121程公司武冈市建程师一级价用29日有效期: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六、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附件6-1: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湖南庆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武冈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单位名称)的武冈市法相岩街道宿舍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武冈市法相岩街道宿舍棚户区改造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武冈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53人,营业收入为20964.195931万元,资产总额为5212.437924万元,属于虫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武冈市法相岩街道宿舍棚户区改造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武冈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53人,营业收入为20964.195931万元,资产总额为5212.437924万元,属于虫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武冈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4年9月30日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资产总额。。·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六、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附件6-1: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湖南庆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武冈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的武冈市法相岩街道宿舍棚户区改造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武冈市法相岩街道宿舍棚户区改造项目(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建筑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武冈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从业人员65人,营业收入为22638.54万元,资产总额为4012.3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武冈市法相岩街道宿舍棚户区改造项目(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建筑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武冈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从业人员65人,营业收入为22638.54万元,资产总额为4012.3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武冈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日期:2024年9月27日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资产总额。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六、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附件6-1: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内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的武冈市法相岩街道宿舍棚户区改造项目采购1,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1、1.武冈市法相岩街道宿舍棚户区改造项目,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武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从业人员320人,营业收入为11724万元,资产总额为3318万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武冈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日期:2024年9月29日-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可不填报资产总额。225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宿舍棚户区改造 棚户区改造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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