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视频会议系统中标结果公示(云南省宜良监狱2024)
云南省宜良监狱视频会议系统采购计划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云南省宜良监狱视频会议系统采购计划项目
采购单位
云南省宜良监狱
行政区域
省级
公告时间
2024-09-30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24-09-06
中标日期
2024-09-29
中标供应商
昆明祥鹏科技有限公司;
总中标金额
¥26.2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献/凃雪萍
项目联系电话
15812137329/15750225216
采购单位
云南省宜良监狱
采购单位地址
云南省宜良监狱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1-67551068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云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昆明市盘龙区云南印象城市公园广场1幢170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812137329/15750225216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NZC2024-G1-04602-YNYZ-0006
二、项目名称:云南省宜良监狱视频会议系统采购计划项目
三、中标信息
标段名称:云南省宜良监狱视频会议系统采购计划项目
供应商名称:昆明祥鹏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龙泉路7号金太阳电脑城写字楼4201室
中标金额(万元):26.2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99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标段名称:云南省宜良监狱视频会议系统采购计划项目
名称:调音台
品牌:itc
规格型号:TS-16PFX-4
数量:1
单价(元):5000
货物类
标段名称:云南省宜良监狱视频会议系统采购计划项目
名称:无纸化会议终端
品牌:itc
规格型号:TS-8704B2E+TS-8704RB1 软件
数量:13
单价(元):7000
货物类
标段名称:云南省宜良监狱视频会议系统采购计划项目
名称:无纸化主机
品牌:itc
规格型号:TS-8700BE
数量:1
单价(元):18000
货物类
标段名称:云南省宜良监狱视频会议系统采购计划项目
名称:智能无纸化会议管理服务器软件
品牌:itc
规格型号:TS-8700RB1 软件
数量:1
单价(元):9000
货物类
标段名称:云南省宜良监狱视频会议系统采购计划项目
名称:无纸化流媒体主机
品牌:itc
规格型号:TS-8708BE+TS-8708RB1 软件 +TR-0771CJ
数量:1
单价(元):12000
货物类
标段名称:云南省宜良监狱视频会议系统采购计划项目
名称:无纸化升降器
品牌:itc
规格型号:TS-FE156MT3
数量:13
单价(元):7500
货物类
标段名称:云南省宜良监狱视频会议系统采购计划项目
名称:会议系统主机
品牌:itc
规格型号:TS-0300M+TSYPZHR 软件
数量:1
单价(元):6420
货物类
标段名称:云南省宜良监狱视频会议系统采购计划项目
名称:会议话筒处理器
品牌:itc
规格型号:TS-3400MIX
数量:1
单价(元):3000
货物类
标段名称:云南省宜良监狱视频会议系统采购计划项目
名称:插座
品牌:itc
规格型号:TS-6F
数量:1
单价(元):800
货物类
标段名称:云南省宜良监狱视频会议系统采购计划项目
名称:专业音箱
品牌:itc
规格型号:TS-608A
数量:2
单价(元):1800
货物类
标段名称:云南省宜良监狱视频会议系统采购计划项目
名称:专业功放
品牌:itc
规格型号:TC-2200B
数量:1
单价(元):3000
货物类
标段名称:云南省宜良监狱视频会议系统采购计划项目
名称:无线话筒
品牌:itc
规格型号:T-592UH
数量:1
单价(元):2800
货物类
标段名称:云南省宜良监狱视频会议系统采购计划项目
名称:音频处理器
品牌:itc
规格型号:TS-DP880+TSYPCLR 软件
数量:1
单价(元):3900
货物类
标段名称:云南省宜良监狱视频会议系统采购计划项目
名称:电源管理器
品牌:itc
规格型号:TS-820D
数量:2
单价(元):2500
货物类
标段名称:云南省宜良监狱视频会议系统采购计划项目
名称:音频隔离器
品牌:itc
规格型号:T-DG22
数量:1
单价(元):98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申时凯,何光虎,王斌,蒋晶,张大好(第1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取规定的收费标准,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
金额:0.314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供货安装及调试后,待甲方试运行,满足使用需求后,方才视为验收合格、交货完成; 2.交货地点:云南省宜良监狱(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保期:质保3年,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我公司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我公司承担;超过质保期的,终身提供免费运维服务及系统、软件免费更新升级; 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有关验收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宜良监狱
地址:云南省宜良监狱
联系方式:0871-675510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云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云南印象城市公园广场1幢1706号
联系方式:15812137329/157502252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献/凃雪萍
电 话:15812137329/15750225216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上传时间
操作
采购文件
云南省宜良监狱视频会议系统采购计划项目(发售稿).docx
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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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pdf
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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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
中标结果公告.docx
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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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
云南省宜良监狱视频会议系统采购计划项目(发售稿).docx
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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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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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宜良监狱视频会议系统采购计划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YNYZ240712 招 标 人:云南省宜良监狱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云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2 024 年9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3232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PAGEREF _Toc32328 \h 4 HYPERLINK \l "_Toc165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PAGEREF _Toc1659 \h 8 HYPERLINK \l "_Toc2231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PAGEREF _Toc22316 \h 8 HYPERLINK \l "_Toc5418" 投标人须知正文 PAGEREF _Toc5418 \h 16 HYPERLINK \l "_Toc18222"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PAGEREF _Toc18222 \h 29 HYPERLINK \l "_Toc14492" 评标办法前附表 PAGEREF _Toc14492 \h 29 HYPERLINK \l "_Toc11150" 评标办法正文 PAGEREF _Toc11150 \h 34 HYPERLINK \l "_Toc920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PAGEREF _Toc9201 \h 38 HYPERLINK \l "_Toc4685" 第五章 采购需求 PAGEREF _Toc4685 \h 45 HYPERLINK \l "_Toc7963"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PAGEREF _Toc7963 \h 59 HYPERLINK \l "_Toc5565" 一、 资格审查部分 PAGEREF _Toc5565 \h 60 HYPERLINK \l "_Toc11428" (一)基本情况表 PAGEREF _Toc11428 \h 60 HYPERLINK \l "_Toc16824"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PAGEREF _Toc16824 \h 61 HYPERLINK \l "_Toc22160"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PAGEREF _Toc22160 \h 61 HYPERLINK \l "_Toc14206"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PAGEREF _Toc14206 \h 61 HYPERLINK \l "_Toc9024" (五)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 PAGEREF _Toc9024 \h 61 HYPERLINK \l "_Toc11653" (六)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PAGEREF _Toc11653 \h 62 HYPERLINK \l "_Toc31367"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PAGEREF _Toc31367 \h 62 HYPERLINK \l "_Toc4799" (八)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PAGEREF _Toc4799 \h 62 HYPERLINK \l "_Toc17488" 二、报价部分 PAGEREF _Toc17488 \h 66 HYPERLINK \l "_Toc6436" (一)投标函 PAGEREF _Toc6436 \h 66 HYPERLINK \l "_Toc5507" (二)分项报价表 PAGEREF _Toc5507 \h 67 HYPERLINK \l "_Toc18821" 三、商务技术部分 PAGEREF _Toc18821 \h 68 HYPERLINK \l "_Toc9488"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PAGEREF _Toc9488 \h 68 HYPERLINK \l "_Toc4847" (二)法定 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 PAGEREF _Toc4847 \h 69 HYPERLINK \l "_Toc21059" (三)投标保证金 PAGEREF _Toc21059 \h 70 HYPERLINK \l "_Toc6693" (四)供货方案 PAGEREF _Toc6693 \h 71 HYPERLINK \l "_Toc3793" (五)其他资料 PAGEREF _Toc3793 \h 7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云南省宜良监狱视频会议系统采购计划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云南省宜良监狱视频会议系统采购计划项目 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 09 月2 9 日 13 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1 项目编号:YNYZ240712 ; 1.2项目名称: 云南省宜良监狱视频会议系统采购计划项目 ; 1.3预算金额(元):¥ 268500 .00元; 1.4最高限价(元):¥ 268500 .00元; 1.5采购需求: 序号 是否接受进口 设备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1 否 无纸化主机 1 台 2 否 智能无纸化会议管理服务器软件 1 套 3 否 无纸化流媒体主机 1 台 4 否 无纸化升降器 13 台 5 否 无纸化会议终端 13 台 6 否 会议系统主机 1 台 7 否 会议话筒处理器 1 台 8 否 插座 1 个 9 否 专业音箱 2 只 10 否 专业功放 1 台 11 否 无线话筒 1 套 12 否 调音台 1 台 13 否 音频处理器 1 台 14 否 电源管理器 2 台 15 否 音频隔离器 1 台 注: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报价,不得出现缺项、漏项或无报价情况,否则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采购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1 .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供货安装及调试后,待甲方试运行,满足使用需求后,方才视为验收合格、交货完成 。 1.7 质保期:质保3年,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超过质保期的,终身提供免费运维服务及系统、软件免费更新升级。 1.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有关验收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1.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 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2 执行政策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 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 招标文件 1 . 时间 : 2024年09 月 09 日 00 : 0 0 至2024年09 月 18 日 23 : 59 (北京时间) 2 . 地点: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投标人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 (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 (http://www.zcy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3 .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ca0027.html(客服热线:0871-67276028<紧急可拨19988166369>)或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edit?certType=32,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 CA 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 (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4 . 售价:0元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 2024年 09 月 29 日 13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五、开启 时间: 2024 年 09 月 29 日 13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行远程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上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 其他 2. 1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补充等,将主要以书面形式发布。 2.2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云南省宜良监狱 地 址: 昆明市宜良县兰家营 联系方式: 韩东迅(0871-67551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云南云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盘龙区云南印象城市公园广场1幢1706号 联系方式: 王献/凃雪萍(15812137329/15750225216) 3.项目联系 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献/凃雪萍 电 话: 15812137329/1575022521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采购人 名 称: 云南省宜良监狱 地 址: 昆明市宜良县兰家营 联系方式:韩东迅(0871-67551019 ) 1.1.3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云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盘龙区云南印象城市公园广场 1幢1706号 联系人:王献/凃雪萍 电 话: 15812137329/15750225216 1.1.4 项目名称 云南省宜良监狱视频会议系统采购计划项目 1.1.5 交货地点 云南省宜良监狱(采购人指定地点)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采购内容 云南省宜良监狱视频会议系统采购计划项目 、安装(含所需辅材)及后期系统、软件的升级维护,主要包括:无纸化主机、智能无纸化会议管理服务器软件、无纸化流媒体主机、无纸化会议终端、会议系统主机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1.3.2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7 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供货安装及调试后,待甲方试运行,满足使用需求后,方才视为验收合格、交货完成。 1 .3.3 质保期 质保 3年,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超过质保期的,终身提供免费运维服务及系统免费升级 1 .3.4 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有关验收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 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成立不足1年或新成立企业自行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投标人须提供任意一个月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投标截止日期上一月度国家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企业自行提供情况说明;2)投标人须提供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自行提供情况说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记录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投标人在截至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网站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执行政策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 9 .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同本表第2.2.1项规定 形式:同本表第2.2.1项规定 1. 9 .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同本表第2.2.2项规定 1. 11 .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 1 .3 偏差 不允许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偏差 □允许,偏差范围: 偏差幅度: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招标补遗函(澄清或修改,如果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通过电子平台向潜在投标人发布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投标人通过电子平台查看,无需确认已收到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通过电子平台向潜在投标人发布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投标人通过电子平台查看,无需确认已收到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评标 期间,投标人应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的 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 澄清、说明和补正 (如有)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根据税法相关规定执行 3.2.3 报价方式 总价包干方式报价 3.2.4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 268500 .00 元(大写:贰拾陆万捌仟伍佰元整) ,超过此限价的投标报价不予接受。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1) 本次投标报价为综合报价,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价(元),包括货物价格(含利润)、货物运输、装卸、保险、税收、安装、调试、检验、培训、售后服务、中标服务费 、后期系统、软件升级维护 等所需全部费用。 (2)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3.1 投标有效期 不少于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如下: 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 金额: ¥400 0 .00(人民币肆仟元整) 开户名称: 云南云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北辰支行 账号: 134079693537 保证金交纳注意事项: 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转出,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 2. 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的 保证金交纳用途只须 注明所投项目编号即可 ,以免用途不明 ,以免用途不明; 3.以上述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未及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经查实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如有) 近3 年, 20 21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如有) 近3 年, 20 21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 1 ) 电子投标文件1份,应使用“政采云”平台(https://www. zcygov.cn)中下载的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并进行 签 章及加密后上传至政采云平台。 ( 2)投标文件的加密:按照“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其他要求:无 4.1. 1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4.2.1 投标截止时间 同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同招标公告 4.2. 3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使用“政采云”平台(https://www. zcygov.cn)中下载的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并进行盖章及加密后上传至政采云平台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2. 4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 □是,退还时间: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4) 开标程序 按照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顺序当众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及 以上单数 ;其中,技术、 经济专家不少于成员 总数 的 2/3;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云南省政府采购专家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3名 7. 1.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 7. 2. 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同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期不少于 1 个工作日 7. 6 .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形式: 合同金额的5% ; 履约保证金金额: 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 ; 履约担保提交时间: 合同签定前 ; 注:中标人应当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10%。中标人不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则视为放弃中标。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否 是,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0.4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 0.5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1 0.6 追加合同金额 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1 0.7 投标注意事项 1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零售业、批发业 2.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号)文件收取规定的收费标准 ,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 [ 2015]299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 , 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投标人须知正文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招标。 1.1.2 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内容、合同履行期限 及质量标准 1.3.1 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合同履行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3.4 质保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 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 6 )与本招标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7 )与本招标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8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9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 0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 1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 2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 3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 4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不论成交与否,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 9 投标预备会 1. 9 .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 9 .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 9 .3 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 10 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1 1 响应和偏差 1. 11 .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1 .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供货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 1 .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采购需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有前后不一致之处,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潜在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采购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 ,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7个工作日 内作出答复。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 组成 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采购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保证金退还不计利息 。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信誉等要求。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 7 .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合同履行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采购需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 2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 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本项目采用智能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 2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 3 )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合同履行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 4 )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 7.1.1 除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2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7.1.3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未能确定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2 中标通知 7.2.1 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7.2.2 公告中标结果同时,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人,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7. 3 履约保证金 7. 3 .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 3 .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 3 .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 4 签订合同 7. 4 .1 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 4 . 2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家的; (2)经评审后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人,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 3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9 . 纪律和监督 9 .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 .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 .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 .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 .5 质疑及投诉 9 .5.1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 9 .5.2 投标人提供的质疑书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的规定(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9 .5.3 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盖单位章的原件。 9 .5.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9 .5.5 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 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采购金额的变动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投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10.2进口产品(服务)限制 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拒绝进口产品(服务)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0.3政府采购政策 10.3.1小微企业产品(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依法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具体扣除比例如下: (1)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 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其评标价; ( 2 )投标人应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扣除。 10.3.2监狱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依法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 (1)视同为小微企业处理,但不重复享受政策; (2)投标人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0.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依法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 (1)视同为小微企业处理,但不重复享受政策; (2)投标人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0.3.4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5)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6)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7)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8)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9)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0)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1)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3)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4)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6)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0 .3. 5 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认定 (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阅。 (2)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其余为优先采购产品。 (3)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阅。 注: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相关规定执行,并在第三章“评审办法”中体现。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资格评审标准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特定资格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 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2 符合性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名称一致 签字盖章 凡需要签字盖章处,有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签字盖章 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 3 项规定 质保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 4 项规定 投标 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权利 义务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其他实质性要求 (1)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2) 投标文件中未出现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注“ ▲ ”条款内容,未出现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供货方案部分: 64 分 投标报价: 30 分 其他评分因素: 6 分 2.2.2 投标报价 (3 0 分) 计算公式 : 评标基准价/投标人评标价 30 ( 1 ) 评标基准价为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报价的最低报价; ( 2 )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 3) 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 3 (1) 供货方案评审标准 技术参数要求( 20 分) ( 1)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性能、配置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的得20分; ( 2)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性能、配置 出现 5条以下(含5条)技术指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采购需求的,扣 5 分;出现6-10条(含10条)技术指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采购需求的,扣 10 分;出现11-20条(含20条)技术指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采购需求的,扣 15 分;出现超过20条技术指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采购需求的,扣 20 分。(本表述“一条”并非指每一条款序号,应为每一条参数)。 投标人需提供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或宣传彩页或技术白皮书等证明材料。 注:若投标文件响应情况与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条款不符或无有效证明,而投标人又未在投标文件中作出说明和解释的,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可以视为不响应该条技术条款的规定。 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10分) (1)质量承诺满足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严格按文件要求的技术规范、标准编制且针对性好的,得 10 分。 (2)质量承诺满足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达到文件要求的技术规范、标准但针对性一般的,得 8 分; (3)质量承诺满足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基本达到文件要求的技术规范、标准但明显缺乏针对性的,得 6 分; (4)无质量无承诺的不得分。 交货期承诺及保证措施 (10分) (1)交货期承诺满足文件要求,交货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得10分; (2)交货期承诺满足文件要求,交货期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得 8 分; (3)交货期承诺满足文件要求,但交货期保证措施存在问题,违约责任承诺不具体的,得 6 分; (4)无交货期承诺或交货期承诺不满足文件要求不得分。 售后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10分) (1)售后服务安排计划全面、合理且针对性强,能切实解决质保期内产品使用可能发生的问题,保障措施完整、全面的,得10分; (2)售后服务安排计划全面、合理但针对性不强,基本能解决质保期内产品使用可能发生的问题,保障措施全面的,得 8 分; (3)售后服务安排计划基本全面、但针对性弱,承诺标准不规范、不具体,保障措施基本全面的,得 6 分; (4)无售后服务及保障措施的不得分。 应急方案 ( 8 分) (1)应急方案全面具体,针对性强,对本项目可能突发事项应急方案及保证措施内容完整详细、合理,完全符合发包人实际情况的,得 8 分; (2)应急方案具体,针对性一般,对本项目可能突发事项应急方案及保证措施内容详细、合理,符合发包人实际情况的,得 6 分 ; (3)应急方案一般,针对性差,对本项目提出的突发事项应急方案及保证措施内容空洞,基本符合发包人实际情况的,得 4 分 ; (4)无应急方案的不得分。 培训方案及合理化建议(6分) (1)培训方案内容详细、完整,培训计划及培训内容安排合理可行,完全满足用户需求;合理化建议针对性强,得6分; (2)培训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培训计划及培训内容安排可行,基本满足用户需求;合理化建议针对性一般,得 4 分; (3)培训方案内容不完整,培训计划及培训内容安排不合理,难以满足用户需求;合理化建议针对性的,得2分。 (4)无合理化建议的,不得分。 2.2.3 ( 2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类似业绩 (4分) 投标人 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每 完成过1 个类似供货业绩的, 得 1 分,满分 4 分。 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2分) 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品(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一个加 0.5分,最高得2分 。 注: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应当提供最新一期政府采购清单截图。 评标办法正文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供货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供货方案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记名投票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 1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 2 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供货方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2 投标报价的计算: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3 评分标准 (1)供货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 .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1. 4 算术性 修正 (如 有 )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 .1.5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推荐资格认定 (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1.9.3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云南省宜良监狱(单位名称)的云南省宜良监狱视频会议系统采购计划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云南省宜良监狱视频会议系统采购计划项目(标的名称),属于零售业、批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昆明祥鹏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7人,营业收入为1862.143598万元,资产总额为1819.827085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昆明祥鹏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9月29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所声明的从业人员人数、营业收入金额或资产总额不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中标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YNYZ240712二、项目名称:云南省宜良监狱视频会议系统采购计划项目三、中标信息中标人名称:昆明祥鹏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人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7号金太阳电脑城写字楼4201室中标金额:¥262000.00元(大写:贰拾陆万贰仟元整)4、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序号设备名称品牌型号和规格制造商名称、国别数量计量 单位单价(元)合价(元)1无纸化主机itcTS-8700BE广东保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1台¥18,000.00¥18,000.002智能无纸化会议管理服务器软件itcTS-8700RB1 软件广东保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1套¥9,000.00¥9,000.003无纸化流媒体主机itcTS-8708BE+TS-8708RB1 软件 +TR-0771CJ广东保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1台¥12,000.00¥12,000.004无纸化升降器 itcTS-FE156MT3广东保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13台¥7,500.00¥97,500.005无纸化会议终端itcTS-8704B2E+TS-8704RB1 软件广东保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13台¥7,000.00¥91,000.006会议系统主机itcTS-0300M+TSYPZHR 软件广东保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1台¥6,420.00¥6,420.007会议话筒处理器itcTS-3400MIX广东保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1台¥3,000.00¥3,000.008插座itcTS-6F广东保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1个¥800.00¥800.009专业音箱itcTS-608A广东保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2只¥1,800.00¥3,600.0010专业功放itcTC-2200B广东保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1台¥3,000.00¥3,000.0011无线话筒itcT-592UH广东保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1套¥2,800.00¥2,800.0012调音台itcTS-16PFX-4广东保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1台¥5,000.00¥5,000.0013音频处理器itcTS-DP880+TSYPCLR 软件广东保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1台¥3,900.00¥3,900.0014电源管理器itcTS-820D广东保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2台¥2,500.00¥5,000.0015音频隔离器itcT-DG22广东保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1台¥980.00¥980.00五、评审专家名单:王斌、蒋晶、何光虎、申时凯(评标委员会组长)、张大好(采购人代表)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取规定的收费标准,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金额:¥3144.00元(大写:叁仟壹佰肆拾肆元整)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8、其他补充事宜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供货安装及调试后,待甲方试运行,满足使用需求后,方才视为验收合格、交货完成;2.交货地点:云南省宜良监狱(采购人指定地点);3.质保期:质保3年,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我公司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我公司承担;超过质保期的,终身提供免费运维服务及系统、软件免费更新升级;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有关验收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9、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云南省宜良监狱地址:昆明市宜良县兰家营联系方式:韩东迅(0871-6755101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云南云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盘龙区云南印象城市公园广场1幢1706号联系方式:王献/凃雪萍(15812137329/1575022521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献/凃雪萍电话:15812137329/1575022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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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mal.dotm Organization 78 39607 43250 351 98 31 false false 45529 WPS Office_12.1.0.18240_F1E327BC-269C-435d-A152-05C5408002CA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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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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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宜良监狱视频会议系统采购计划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YNYZ240712 招 标 人:云南省宜良监狱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云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2 024 年9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3232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PAGEREF _Toc32328 \h 4 HYPERLINK \l "_Toc165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PAGEREF _Toc1659 \h 8 HYPERLINK \l "_Toc2231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PAGEREF _Toc22316 \h 8 HYPERLINK \l "_Toc5418" 投标人须知正文 PAGEREF _Toc5418 \h 16 HYPERLINK \l "_Toc18222"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PAGEREF _Toc18222 \h 29 HYPERLINK \l "_Toc14492" 评标办法前附表 PAGEREF _Toc14492 \h 29 HYPERLINK \l "_Toc11150" 评标办法正文 PAGEREF _Toc11150 \h 34 HYPERLINK \l "_Toc920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PAGEREF _Toc9201 \h 38 HYPERLINK \l "_Toc4685" 第五章 采购需求 PAGEREF _Toc4685 \h 45 HYPERLINK \l "_Toc7963"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PAGEREF _Toc7963 \h 59 HYPERLINK \l "_Toc5565" 一、 资格审查部分 PAGEREF _Toc5565 \h 60 HYPERLINK \l "_Toc11428" (一)基本情况表 PAGEREF _Toc11428 \h 60 HYPERLINK \l "_Toc16824"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PAGEREF _Toc16824 \h 61 HYPERLINK \l "_Toc22160"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PAGEREF _Toc22160 \h 61 HYPERLINK \l "_Toc14206"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PAGEREF _Toc14206 \h 61 HYPERLINK \l "_Toc9024" (五)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 PAGEREF _Toc9024 \h 61 HYPERLINK \l "_Toc11653" (六)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PAGEREF _Toc11653 \h 62 HYPERLINK \l "_Toc31367"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PAGEREF _Toc31367 \h 62 HYPERLINK \l "_Toc4799" (八)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PAGEREF _Toc4799 \h 62 HYPERLINK \l "_Toc17488" 二、报价部分 PAGEREF _Toc17488 \h 66 HYPERLINK \l "_Toc6436" (一)投标函 PAGEREF _Toc6436 \h 66 HYPERLINK \l "_Toc5507" (二)分项报价表 PAGEREF _Toc5507 \h 67 HYPERLINK \l "_Toc18821" 三、商务技术部分 PAGEREF _Toc18821 \h 68 HYPERLINK \l "_Toc9488"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PAGEREF _Toc9488 \h 68 HYPERLINK \l "_Toc4847" (二)法定 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 PAGEREF _Toc4847 \h 69 HYPERLINK \l "_Toc21059" (三)投标保证金 PAGEREF _Toc21059 \h 70 HYPERLINK \l "_Toc6693" (四)供货方案 PAGEREF _Toc6693 \h 71 HYPERLINK \l "_Toc3793" (五)其他资料 PAGEREF _Toc3793 \h 7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云南省宜良监狱视频会议系统采购计划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云南省宜良监狱视频会议系统采购计划项目 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 09 月2 9 日 13 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1 项目编号:YNYZ240712 ; 1.2项目名称: 云南省宜良监狱视频会议系统采购计划项目 ; 1.3预算金额(元):¥ 268500 .00元; 1.4最高限价(元):¥ 268500 .00元; 1.5采购需求: 序号 是否接受进口 设备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1 否 无纸化主机 1 台 2 否 智能无纸化会议管理服务器软件 1 套 3 否 无纸化流媒体主机 1 台 4 否 无纸化升降器 13 台 5 否 无纸化会议终端 13 台 6 否 会议系统主机 1 台 7 否 会议话筒处理器 1 台 8 否 插座 1 个 9 否 专业音箱 2 只 10 否 专业功放 1 台 11 否 无线话筒 1 套 12 否 调音台 1 台 13 否 音频处理器 1 台 14 否 电源管理器 2 台 15 否 音频隔离器 1 台 注: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报价,不得出现缺项、漏项或无报价情况,否则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采购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1 .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供货安装及调试后,待甲方试运行,满足使用需求后,方才视为验收合格、交货完成 。 1.7 质保期:质保3年,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超过质保期的,终身提供免费运维服务及系统、软件免费更新升级。 1.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有关验收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1.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 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2 执行政策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 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 招标文件 1 . 时间 : 2024年09 月 09 日 00 : 0 0 至2024年09 月 18 日 23 : 59 (北京时间) 2 . 地点: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投标人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 (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 (http://www.zcy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3 .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ca0027.html(客服热线:0871-67276028<紧急可拨19988166369>)或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edit?certType=32,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 CA 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 (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4 . 售价:0元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 2024年 09 月 29 日 13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五、开启 时间: 2024 年 09 月 29 日 13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行远程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上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 其他 2. 1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补充等,将主要以书面形式发布。 2.2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云南省宜良监狱 地 址: 昆明市宜良县兰家营 联系方式: 韩东迅(0871-67551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云南云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盘龙区云南印象城市公园广场1幢1706号 联系方式: 王献/凃雪萍(15812137329/15750225216) 3.项目联系 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献/凃雪萍 电 话: 15812137329/1575022521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采购人 名 称: 云南省宜良监狱 地 址: 昆明市宜良县兰家营 联系方式:韩东迅(0871-67551019 ) 1.1.3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云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盘龙区云南印象城市公园广场 1幢1706号 联系人:王献/凃雪萍 电 话: 15812137329/15750225216 1.1.4 项目名称 云南省宜良监狱视频会议系统采购计划项目 1.1.5 交货地点 云南省宜良监狱(采购人指定地点)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采购内容 云南省宜良监狱视频会议系统采购计划项目 、安装(含所需辅材)及后期系统、软件的升级维护,主要包括:无纸化主机、智能无纸化会议管理服务器软件、无纸化流媒体主机、无纸化会议终端、会议系统主机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1.3.2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7 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供货安装及调试后,待甲方试运行,满足使用需求后,方才视为验收合格、交货完成。 1 .3.3 质保期 质保 3年,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超过质保期的,终身提供免费运维服务及系统免费升级 1 .3.4 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有关验收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 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成立不足1年或新成立企业自行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投标人须提供任意一个月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投标截止日期上一月度国家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企业自行提供情况说明;2)投标人须提供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自行提供情况说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记录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投标人在截至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网站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执行政策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 9 .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同本表第2.2.1项规定 形式:同本表第2.2.1项规定 1. 9 .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同本表第2.2.2项规定 1. 11 .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 1 .3 偏差 不允许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偏差 □允许,偏差范围: 偏差幅度: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招标补遗函(澄清或修改,如果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通过电子平台向潜在投标人发布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投标人通过电子平台查看,无需确认已收到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通过电子平台向潜在投标人发布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投标人通过电子平台查看,无需确认已收到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评标 期间,投标人应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的 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 澄清、说明和补正 (如有)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根据税法相关规定执行 3.2.3 报价方式 总价包干方式报价 3.2.4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 268500 .00 元(大写:贰拾陆万捌仟伍佰元整) ,超过此限价的投标报价不予接受。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1) 本次投标报价为综合报价,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价(元),包括货物价格(含利润)、货物运输、装卸、保险、税收、安装、调试、检验、培训、售后服务、中标服务费 、后期系统、软件升级维护 等所需全部费用。 (2)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3.1 投标有效期 不少于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如下: 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 金额: ¥400 0 .00(人民币肆仟元整) 开户名称: 云南云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北辰支行 账号: 134079693537 保证金交纳注意事项: 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转出,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 2. 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的 保证金交纳用途只须 注明所投项目编号即可 ,以免用途不明 ,以免用途不明; 3.以上述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未及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经查实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如有) 近3 年, 20 21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如有) 近3 年, 20 21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 1 ) 电子投标文件1份,应使用“政采云”平台(https://www. zcygov.cn)中下载的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并进行 签 章及加密后上传至政采云平台。 ( 2)投标文件的加密:按照“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其他要求:无 4.1. 1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4.2.1 投标截止时间 同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同招标公告 4.2. 3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使用“政采云”平台(https://www. zcygov.cn)中下载的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并进行盖章及加密后上传至政采云平台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2. 4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 □是,退还时间: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4) 开标程序 按照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顺序当众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及 以上单数 ;其中,技术、 经济专家不少于成员 总数 的 2/3;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云南省政府采购专家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3名 7. 1.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 7. 2. 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同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期不少于 1 个工作日 7. 6 .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形式: 合同金额的5% ; 履约保证金金额: 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 ; 履约担保提交时间: 合同签定前 ; 注:中标人应当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10%。中标人不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则视为放弃中标。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否 是,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0.4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 0.5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1 0.6 追加合同金额 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1 0.7 投标注意事项 1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零售业、批发业 2.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号)文件收取规定的收费标准 ,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 [ 2015]299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 , 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投标人须知正文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招标。 1.1.2 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内容、合同履行期限 及质量标准 1.3.1 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合同履行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3.4 质保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 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 6 )与本招标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7 )与本招标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8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9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 0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 1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 2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 3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 4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不论成交与否,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 9 投标预备会 1. 9 .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 9 .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视频会议系统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