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消防宣传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站前大队2024)
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站前大队“成渝消防情安全一家亲”主题列车年度消防宣传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HTGJ-CS(2024)-206号(招标文件编号:HTGJ-CS(2024)-206号)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站前大队“成渝消防情 安全一家亲”主题列车年度消防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怡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科华北路65号世外桃源广场26楼583号
中标(成交)金额:34.48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四川怡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站前大队“成渝消防情 安全一家亲”主题列车年度消防宣传服务
本项目为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站前大队“成渝消防情 安全一家亲”主题列车年度消防宣传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总体目标和要求 为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要求,向数以十万计的乘车群众宣介消防法律法规、火灾防控常识、逃生自救技能,实现社会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自觉”向“行为自觉”的转变,进一步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宣传氛围,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在西部形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提供坚实的消防安全环境,拟定通过打造“成都重庆”全国首个消防安全主题高速铁路列车的方式,“创新、精彩、节俭、安全”地实施好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站前大队承办的2024年度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相关工作。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1.项目整体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完成并验收合格。2.活动实施时间:11月1日—11月30日,具体活动时间由采购人指定。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至项目验收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琦、肖雄、于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代理服务费金额: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1534号发改价格[20151299号”规定计算,再按照甲方单个委托项目预算总金额作为收费依据下浮20%(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站前大队
地址:高新区府城大道东段19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028-832625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595号4栋5楼505号
联系方式:顾老师 028-810582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老师
电 话: 028-8105821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站前大队“成渝消防情 安全一家亲”主题列车年度消防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站前大队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07日 18:23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琦、肖雄、于健
总成交金额
¥34.48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顾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28-81058218
采购单位
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站前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高新区府城大道东段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老师 028-83262530
代理机构名称
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595号4栋5楼50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顾老师 028-81058218
附件:
附件1
评审报告-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站前大队“成渝消防情安全一家亲”主题列车年度消防宣传服务采购项目.pdf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附件3
9.18磋商文件-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站前大队“成渝消防情 安全一家亲”主题列车年度消防宣传服务采购项目.docx
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站前大队“成渝消防情安全一家亲”主题列车年度消防宣传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评审结果报告采购项目编号:HTGJ-CS(2024)-206号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站前大队“成渝消防情安全一家亲”主题列车年度消防宣传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单位: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站前大队采购代理机构: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时间:2024年9月29日第1页共6页一、采购活动基本介绍(一)经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站前大队批准对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站前大队“成渝消防情安全一家亲”主题列车年度消防宜传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TGJ-CS(2024)-206号)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本次招标委托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代理。(二)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于2024年9月18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二、评标方法和标准(一)评标方法名称和概念:竞争性磋商。(二)评分因素:综合评分法。(三)评分标准及权值: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序号供应商名称1成都云骞科技有限公司2四川怡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3成都络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4成都雪缘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四、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序号供应商名称1四川怡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成都络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3成都雪缘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第2页共6页五、磋商地点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一)磋商地点:成都市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周路595号4栋5楼505号。(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成立了由3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其中,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评审专家库抽取技术专家2人,由采购人委托采购人代表1人)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评标工作。六、磋商情况(一)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于2024年9月29日10时30分,在成都市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周路595号4栋5楼505号进行了竞争性磋商。(二)开标和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10时30分,一共收到3家投标人的响应文件。(三)开标大会由陈玉涛主持,周老师进行现场监督。(四)开标过程顺利。七、评审情况及说明(一)评审过程情况1、评审过程程序执行情况:正常2、评审过程是否存在应当拒绝评标的情况:查3、评审过程是否可以存在拒绝评标的情况:查(二)采购执行机构解释情况:无(三)投标人澄清情况:无第3页共6页(四)通过资格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序号供应商名称1四川怡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成都络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3成都雪缘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五)未通过资格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序号供应商名称1/原因/(六)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是否达到三家:是口否本次采购活动是否终止:口是否(七)磋商情况、报价情况记录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是否变动:口是,详见附件否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是否变动:口是,详见附件否(八)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报价情况单位:(万元)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首轮报价最终报价平均分汇总成交排序供应商1四川怡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34.4834.48961供应商2成都络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34.5034.5084.992供应商3成都雪缘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34.5834.5861.973省第4页共6页(九)未允许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名称/原因1(十)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是否需要终止:口是,终止原因:否削第5页共6页八、磋商结论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一致推荐拟成交供应商如下: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直接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名单单位:万元第一成交供应商四川怡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报价34.4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二成交供应商成都络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报价34.5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三成交供应商成都雪缘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报价34.5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九、投标报价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磋商小组对其报价的合理性说明:十、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种经十一、采购监督人员签字:十二、对评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特说明如下:(若没有不同意见则无需填写).第6页共6页评分汇总表项目编号:HTGJ-CS(2024)-206号项目名称: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站前大队“成渝消防情安全一家亲”主题列车年度消防宣传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日期:2024年9月29日评分供应商报价10%报价10%设计方案30%项目实施方案30%履约能力15%人员配置15%合计名次四川怡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10107729151596./成都络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99999930301508499又成都雪缘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9.979.972626006.973磋商小组组长签字:利客磋商小组组长签字:利客磋商小组成员签字:像路磋商小组成员签字:像路磋商小组成员签字:像路磋商小组成员签字:像路磋商小组成员签字:像路磋商小组成员签字:像路磋商小组成员签字:像路磋商小组成员签字:像路磋商小组成员签字:像路五、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四川怡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站前大队的(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站前大队“成渝消防情安全一家亲”主题列车年度消防宣传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站前大队“成渝消防情安全一家亲”主题列车年度消防宣传服务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四川怡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2人,营业收入为131.58万元,资产总额为108.2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四川怡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9月29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6项目编号:HTGJ-CS(2024)-206号项目名称: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站前大队“成渝消防情安全一家亲”主题列车年度消防宣传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国·四川(成都)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站前大队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4年9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1第二章磋商须知4第三章供应商和报价服务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5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6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18第六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25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26第八章评审方法44第九章采购合同(草案)55第十章附件64第一章磋商邀请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站前大队委托,拟对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站前大队“成渝消防情安全一家亲”主题列车年度消防宣传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TGJ-CS(2024)-206号2.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站前大队“成渝消防情安全一家亲”主题列车年度消防宣传服务采购项目二、资金情况:预算人民币34.6万元。三、采购项目简介:本项目共1个包,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站前大队“成渝消防情安全一家亲”主题列车年度消防宣传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四、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采购采取方式1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方式1(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七、获取采购文件:磋商文件自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5日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595号4栋5楼505号)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除非本招标项目终止,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未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获取方式:购买磋商文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1)单位介绍信;(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购买磋商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现场获取磋商文件的,须递交以上资料原件;网络获取磋商文件的,须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598729619@qq.com,待采购代理机构邮件通知审核资料无误后才可进行报名费缴纳。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参加磋商的时间):2024年9月2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9月29日10时00分-2024年9月29日10时30分)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9月2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十一、磋商地点: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595号4栋5楼505号)。十二、联系方式采购人: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站前大队地址:高新区府城大道东段19号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8-83262530采购代理机构: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595号4栋5楼505号邮编:610000联系人:何老师(文件咨询)联系电话:028-81058218第二章磋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 采购预算人民币34.6万元。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人民币34.6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磋商情况公告供应商成交情况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磋商文件咨询联系人:顾老师联系电话:028-81058218 1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系人:顾老师联系电话:028-81058218 1成交通知书领取结果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及时办理代理服务费缴纳及成交通知书领取的事宜。成交通知书领取:028-81058218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595号4栋5楼505号。 1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统一答复。项目问题询问:联系人:顾老师联系电话:028-81058218联系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595号4栋5楼505号。 1供应商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统一接收、答复。质疑提出时间:1.对采购文件内容的质疑: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对采购过程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联系人:顾老师联系电话:028-81058218联系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595号4栋5楼505号。注:1.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2.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3.质疑函相关格式请按照磋商文件第十章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进行填写,或自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相应范本进行填写。 1成交服务费1.代理服务费金额: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计算,再按照甲方单个委托项目预算总金额作为收费依据下浮20%(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人民币6000元(大写:陆仟元整)收取。2.服务费交纳账户: (1)收款单位: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开 户 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浆洗街支行(3)银行账号:81110010133001403973.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 1联合体(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采购项目。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采购主体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站前大队。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合格供应商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按照规定获取了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由代理机构提供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用提供证明材料。4.磋商费用(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2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3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7.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9.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9.2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9.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9.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三、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10.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11.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3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磋商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采购文件,供应商应依据更正后的采购文件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1.4供应商认为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2.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12.3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四、响应文件13.响应文件的组成13.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13.2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14.响应文件的语言14.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组织单位就有关磋商采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14.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14.3未翻译的外文资料,磋商小组可将其视为无效材料。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6.报价16.1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实质性要求)17.响应文件格式17.1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要求。17.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8.1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8.2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8.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提供电子文档1份采用光盘或U盘制作。18.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18.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18.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18.7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18.8(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第八章2.4.6规定的例外情形除外)。18.9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19.1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19.2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19.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19.4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20.响应文件的递交20.1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用正楷填写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递交响应文件签收表”然后将签收表和响应文件一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20.2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20.3报价表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报价时递交。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21.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21.4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五、评审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进行。六、成交事项23.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一: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二: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排名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采用方式一确定成交供应商。23.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3.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3.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24.成交结果24.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4.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25.成交通知书25.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5.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七、合同事项26.签订合同26.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6.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26.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6.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6.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27.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28.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9.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采购合同一致。30.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30.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30.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31.履行合同31.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1.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2.验收32.1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32.2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33.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付款详见第五章规定的付款方式。八、磋商纪律要求34.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九、询问、质疑35.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十、其他36.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参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37.(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第三章供应商和报价服务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二、报价服务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三、供应商应不属于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注:资格要求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应当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供应商内部2022或2023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加盖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磋商的,则可不提供。)二、供应商应提供的报价服务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无。三、供应商应不属于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磋商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相应材料,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注:以上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的公章(鲜章)。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前提:本章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磋商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不满足作无效响应处理。1、项目概述本项目为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站前大队“成渝消防情安全一家亲”主题列车年度消防宣传服务采购项目,拟确定一家供应商提供服务。采购清单:序号标的名称所属行业1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站前大队“成渝消防情 安全一家亲”主题列车年度消防宣传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二、技术、服务要求(一)总体目标和要求为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要求,向数以十万计的乘车群众宣介消防法律法规、火灾防控常识、逃生自救技能,实现社会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自觉”向“行为自觉”的转变,进一步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宣传氛围,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在西部形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提供坚实的消防安全环境,拟定通过打造“成都⇆重庆”全国首个消防安全主题高速铁路列车的方式,“创新、精彩、节俭、安全”地实施好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站前大队承办的2024年度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相关工作。(二)★目标载体和要求1、高铁线路:成都东站⇆重庆(北站、西站、沙坪坝站等之一)2、行驶频率:每日不少于8班次3、高铁型号:CR400AF或CRH3A4、宣传点位:4.1列车海报:50cm×33cm,不少于5块;4.2车门玻璃贴:49cm×17cm,不少于20块;4.3小桌贴:28cm×12cm,不少于550块;4.4头枕片:不小于10cm×8cm,不少于550块;4.5电视屏:不少于60块。5、投放时长:2024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不少于28个自然天)。6、其它要求:成交供应商应于2024年10月10日前提供全套投放内容设计与执行方案和样品。(三)活动内容和要求1、前期筹备阶段。★1.12024年10月20日前,在四川省或成都市(含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至少1个媒体(总队及支队相关公众号、微博、视频号、抖音等互联网媒体)上发布全国首个消防安全主题列车及年度119消防安全宣传活动的相关信息,并征集和组织不少于50名、不多于80名社会群众参与中期活动。★1.22024年10月25日前,完成活动执行方案的全部细节确定和人员、物资等的策划与落实。2、中期落实阶段。2.1.候车厅区域。★(1)活动时间:2024年11月1日9:00至21:00。★(2)活动地点:国铁成都东站,现场面积不小于50平米。★(3)设置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火灾防控常识与案例、逃生自救技能等内容的宣传展板,不少于10块,每块展板不低于2米、不短于3米。★(4)实施消防安全主题文化宣传活动。对包含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火灾防控常识与案例、逃生自救技能等的内容,采用至少具有四川或成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载体,开展不少于8种类型传统与创新相结合的消防安全主题内容互动式宣传。★(5)现场发放各类消防安全宣传品合计不少于25000份(个、页),宣传品应有明显的“消防安全主题”相关文字或图案,宣传品种类应包括但不限于纸质传单、消防安全文化创意作品等8种及以上形式。★(6)在铁路部门批准同意前提下,协助采购人在国铁成都东站内设置不少于2块85寸电视屏幕投放消防安全视频(不涉及视频投放广告费用),电视屏幕由供应商提供,费用包含在本项目报价中。★(7)在国铁成都东站内不少于600位休息座椅上投放椅套式消防安全提示语。★(8)对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站前大队现有消防安全主题文化创意作品智能橱窗予以维护投用,承担不少于2个“成都消防”人形卡通扮演任务。(9)以上活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铁路部门安全规定,并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电气设施设备和安全措施。2.2站台区域★(1)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铁路部门安全规定前提下,安全组织前期征集的社会群众开展消防安全宣教活动并有序登车。★(2)制作发放不少于80个手持式消防安全主题手办,承担不少于2个“成都消防”人形卡通的扮演任务。(3)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电气设施设备和安全措施。2.3列车区域★(1)活动时间:2024年11月1日9:00至12:00。★(2)活动地点:从成都东站发车到重庆(北站、西站、沙坪坝站等之一)的一列高铁列车上。★(3)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戏剧(曲)、弹唱、消防知识竞赛等形式在内不少于6种方式,在行车期间开展消防安全法规和常识及技能宣传活动。总体时长不少于30分钟、不多于60分钟。★(4)按照“简约、精彩、节俭、安全”要求对列车进行消防安全主题布置,包括但不限于5种以上消防安全主题文化创意宣传品,总数不少于200个(件、套)。(5)以上活动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铁路部门安全规定,并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电气设施设备和安全措施以及饮用水等物资。★3、后期验收阶段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全流程影像资料和宣传品发放记录等信息,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完成整体活动验收工作。(四)图文音像记录报道和要求1、紧密围绕2024年度全国消防安全宣传月主题,结合国产先进高铁列车特点,以“全国首个消防安全主题高铁列车”为因子,宣传报道消防法律法规、火灾防控常识与案例,特别是防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技能,通过省或市消防救援部门的媒体平台(如抖音、视频号、快手、微博等之一)及其它不少于1家省或市级媒体手机移动端平台进行视频现场报道;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应急管理报》在内的不少于10家中央、省、市级媒体予以报道的方式,倍增覆盖面,达到普及消防法律法规、警示消防违法行为、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技能、营造和谐安宁的消防安全环境之目的。2、2024年11月1日17:00前,应提供不少于20张当日活动新闻型照片和一段不短于90秒钟的高清晰度当日活动集锦视频,应符合市级(含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公众宣传平台)以上新闻媒体刊发标准。3、2024年11月2日17:00前,应根据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新闻宣传处)要求提供相关影像资料。4、2024年12月1日17:00前,应提供不少于60张精选照片和一段不短于180秒钟的高清晰度综述性配音字幕视频。(五)安全要求1、供应商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铁路运营规定要求,制定详细的安全风险防范方案并依法依规实施安全生产作业。2、供应商应根据方案配备相应的安全人员、安全设施、安全措施。3、供应商全面承担项目安全责任。4、供应商应为参与项目的社会群众和其雇佣的项目直接工作人员购买不低于100万元/人的人身意外险,费用包含在本项目报价中。三、商务要求(一)★服务时间及地点:1.项目整体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完成并验收合格。2.活动实施时间:11月1日—11月30日,具体活动时间由采购人指定。3.服务地点: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站前大队指定地点。(二)★合同价款合同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所涉及人工劳务、设计、活动所需场地租赁及设施设备投入、物料制作、利润、保险、税金等一切费用。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最后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三)付款条件(1)采购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2)活动结束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项目实施总结报告,采购人将委托代理机构机构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注:最终付款方式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成交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供应商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采购合同载明的为准。(四)违约责任1、采购人违约责任1.1采购人应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1.2采购人逾期支付服务合同款项的,除应及时付足合同款项外,应向成交供应商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天的,成交供应商有权终止合同。1.3采购人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成交供应商损失的,还应按成交供应商经济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成交供应商。2、成交供应商违约责任1.1成交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1.2如因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成交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1.3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成果)或逾期提供的而违约的,除应及时提供服务外,应向采购人偿付逾期提供部分服务总额的10%/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则应按合同总价的30%的款额向采购人偿付违约金,并须全额退还采购人已经付给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费及其利息。1.4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服务经采购人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整改,成交供应商三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1.5成交供应商应当遵守采购人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成交供应商瑕疵履行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要求赔偿合同总价款50%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有赔偿责任。1.6不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之行为和后果,按照前款执行。(五)解决争议的方法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服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供应商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六)其他商务要求1、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供应商服务从业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伤亡事故,或在服务过程中造成第三人伤亡的,责任由供应商全额承担(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4、采购人定期核对供应商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及相关信息,对于未按照采购文件及响应要求执行或存在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5、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七)验收标准:1、履约验收主体: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站前大队。2、邀请验收对象:邀请采购代理机构。3、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完成各个阶段的工作后经采购人确认后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在收到验收申请后30日内组织验收4、履约验收方式: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5、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6、履约验收内容:6.1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技术履约验收。6.2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采购文件商务要求及供应商响应内容进行商务履约验收。7、履约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验收标准。8、其他事项:8.1项目验收结果合格的,供应商凭验收报告材料办理后续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8.2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四、其他要求1、供应商需为本项目提供设计方案,包含:①项目需求分析和活动总体设计方案思路;②物料设计思路;③宣传点位标识设计构思;④功能区域设计构思;⑤氛围营造方案内容。2、供应商需为本项目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包含:①实施细节方案(包括项目实施计划、工作流程清单内容),②项目进度保障措施,③安全工作方案(包括突发应急预案、安全保障方案),④经费规划方案,⑤后续服务方案内容。3、供应商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履约经验。4、供应商需为本项目投入服务人员。第六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针对第五章、第九章所包含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第一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格式1-1封面:(正本/副本)xxxx项目资格性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日期:XX年XX月XX日格式1-2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XXXX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声明:XXXX(供应商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XXXXXXXX”项目(采购项目编号:XXXX)磋商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采购、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XXXX。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日期:XXXX。注: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1-3二、承诺函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日期:XXXX。格式1-4三、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以下4项任选其一提供)①可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等)②也可提供供应商内部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加盖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格式1-5四、供应商和报价服务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注: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四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格式1-6五、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格式1-7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XXXX单位的XXXX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日期:XXXX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格式1-8七、监狱企业根据《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监狱企业适用。2.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第二部分“其他响应文件”格式格式2-1封面:(正本/副本)XX项目其他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时间:XX年XX月XX日格式2-2一、响应函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XXX),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1.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3.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档壹份,用于磋商响应。4.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响应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5.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90天。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通讯地址:XXX邮政编码:XXX联系电话:XXX传真: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格式2-3二、承诺函(实质性要求)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二章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二、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我方承诺不属于此类禁止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四、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五、如本项目磋商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将作为成交后履约验收的参考,我方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六、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求。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磋商文件第二章关于“磋商费用”、“合同分包”、“合同转包”、“履约保证金”的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履行。八、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格式2-4三、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工经营范围备注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格式2-5四、技术、服务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偏离情况注: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格式2-6五、商务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偏离情况注意: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格式2-7六、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是否通过验收备注注:以上业绩需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日期:XXXX格式2-8七、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采购编号: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售后服务人员售后服务人员售后服务人员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日期:XX第八章评审方法1.总则1.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1.2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1.3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1.4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1.5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磋商程序2.1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2.1.1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2.1.2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2.1.3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2.2资格性审查2.2.1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2.2.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2.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2.4磋商2.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2.4.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2.4.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2.4.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2.4.6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中发现供应商响应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响应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审委员会评判的;(2)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知识产权、响应有效期等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影响磋商小组评判的;(3)经最终磋商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仍不能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4)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及其他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且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5)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无效响应情形的。但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响应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审查:(1)响应文件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2)响应文件除采购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3)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响应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磋商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报告。没有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2.4.7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要求:“磋商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若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且采购人要求继续进行的,评审委员会应当遵照相关要求进行评审。2.4.8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4.9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2.4.10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2.5报价2.5.1本项目采用多轮报价,响应文件中需要首次报价,报价格式以附件格式为准。评审过程开启现场报价,报价要求参考附件,报价格式同报价表。响应文件报价不作为评审的依据,以现场报价为准。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或者相关报价不符合采购文件其他的报价规定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5.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本章2.4.7和2.5.3的情况除外)。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本章2.4.7和2.5.3的情况除外)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5.3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5.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最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在磋商小组发出质询函后供应商未能提供合理的成本分析和价格构成的或对质函询的解释未被磋商小组采信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5.5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5.6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6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家以上(本章2.4.7和2.5.3的情况除外)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推荐顺序在非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之前;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且均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并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且不能判定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并列。(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需提供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供应商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2.8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2.9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2.9.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5)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2.10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2.11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2.12供应商澄清、说明2.1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2.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本章2.4.7和2.5.3的情况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综合评分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3.2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3.3综合评分明细表3.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3.3.2综合评分明细表按须知表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价格调整,再参与价格分评审。3.3.3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 值评分标准说明1报价10%1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注: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共同评分因素2设计方案30%30分供应商应针对本项实际情况编制项目设计方案,方案包含:①项目需求分析和活动总体设计方案思路;②物料设计思路;③宣传点位标识设计构思;④功能区域设计构思;⑤氛围营造方案内容,方案内容满足要求得30分,每有一项存在缺少的扣6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3分,扣完为止。注:1、上述方案内容满足要求是指:(1)内容与项目技术服务需求吻合,有具体详细的阐述;(2)内容从实际出发,切合项目总体要求、项目需求;(3)内容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行业惯例以及项目特点。(4)内容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2、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1)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行业、其他区域地点或无关的文字内容;(2)文字错误语言表述错误;(3)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仅有框架或标题;(4)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等情形。技术类评分因素3项目实施方案30%30分供应商应针对本项实际情况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包含:①实施细节方案(包括项目实施计划、工作流程清单内容),②项目进度保障措施,③安全工作方案(包括突发应急预案、安全保障方案),④经费规划方案,⑤后续服务方案内容。方案内容满足要求的得30分,每有一项存在缺少的扣6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3分,扣完为止。注:1、上述方案内容满足要求是指:(1)内容与项目技术服务需求吻合,有具体详细的阐述;(2)内容从实际出发,切合项目总体要求、项目需求;(3)内容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行业惯例以及项目特点。(4)内容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2、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1)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行业、其他区域地点或无关的文字内容;(2)文字错误语言表述错误;(3)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仅有框架或标题;(4)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等情形。技术类评分因素4履约能力15%15分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履约经验,每提供一个项目得5分,最多得15分。注:1、提供合同复印件或验收报告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2、类似项目履约经验是指与本项目相似或相关的宣传服务项目。共同评分因素5人员配置15%15分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每有一人得5分,最多得15分。注:提供相关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在职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共同评分因素注:①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②本表中要求提供各类证明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将不认可该项材料的有效性。3.3.4评审得分=(A1+A2+……+An)/NA+(B1+B2+……+Bn)/NB+(C1+C2+……+Cn)/NC+(D1+D2+……+Dn)/NDA1、A2……An分别为每个经济类评委(经济类专家)的打分,NA为经济类评委(经济类专家)人数;B1、B2+……Bn分别为每个技术类评委(技术类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的打分,NB为技术类评委(技术类专家和采购人代表)人数;C1、C2……Cn分别为每个政策合同类评委(法律类专家)的打分,NC为政策合同类评委(法律类专家)人数;D1、D2……Dn分别为评审委员会每个成员的打分(共同评分类),ND为评审委员会人数。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4.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4.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5.磋商小组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6.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第九章采购合同(草案)合同编号:(与项目编号一致)签订地点:签订时间:采购人名称(甲方):成交供应商名称(乙方):合同类型:技术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站前大队“成渝消防情安全一家亲”主题列车年度消防宣传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项目基本情况为推进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站前大队(以下简称“站前大队”)“119”消防宣传月工作,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要求,向数以十万计的乘车群众宣介消防法律法规、火灾防控常识、逃生自救技能,实现社会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自觉”向“行为自觉”的转变,进一步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宣传氛围,拟定通过打造全国首个消防安全主题高速铁路列车的方式,“创新、精彩、节俭、安全”地实施好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站前大队承办的2024年度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相关工作。合同履行(一)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完成并验收合格。活动实施时间:2024年11月1日—11月30日,具体活动时间由甲方指定。(二)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合同标的标的名称单位数量金额“成渝消防情 安全一家亲”主题列车年度消防宣传服务项1XXXX活动要求一、总体目标和要求为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要求,向数以十万计的乘车群众宣介消防法律法规、火灾防控常识、逃生自救技能,实现社会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自觉”向“行为自觉”的转变,进一步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宣传氛围,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在西部形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提供坚实的消防安全环境,拟定通过打造“成都⇆重庆”全国首个消防安全主题高速铁路列车的方式,“创新、精彩、节俭、安全”地实施好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站前大队承办的2024年度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相关工作。二、目标载体和要求(一)高铁线路:成都东站⇆重庆(北站、西站、沙坪坝站等之一)(二)行驶频率:每日不少于8班次(三)高铁型号:CR400AF或CRH3A(四)宣传点位:1.列车海报:50cm×33cm,不少于5块;2.车门玻璃贴:49cm×17cm,不少于20块;3.小桌贴:28cm×12cm,不少于550块;4.头枕片:不小于10cm×8cm,不少于550块;5.电视屏:不少于60块。(五)投放时长:2024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不少于28个自然天)。(六)其它要求:乙方应于2024年10月10日前提供全套投放内容设计与执行方案和样品。三、活动内容和要求(一)前期筹备阶段。1.2024年10月20日前,在四川省或成都市(含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至少1个媒体(总队及支队相关公众号、微博、视频号、抖音等互联网媒体)上发布全国首个消防安全主题列车及年度119消防安全宣传活动的相关信息,并征集和组织不少于50名、不多于80名社会群众参与中期活动。2.2024年10月25日前,完成活动执行方案的全部细节确定和人员、物资等的策划与落实。(二)中期落实阶段。1.候车厅区域。(1)活动时间:2024年11月1日9:00至21:00。(2)活动地点:国铁成都东站,现场面积不小于50平米。(3)设置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火灾防控常识与案例、逃生自救技能等内容的宣传展板,不少于10块,每块展板不低于2米、不短于3米。(4)实施消防安全主题文化宣传活动。对包含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火灾防控常识与案例、逃生自救技能等的内容,采用至少具有四川或成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载体,开展不少于8种类型传统与创新相结合的消防安全主题内容互动式宣传。(5)现场发放各类消防安全宣传品合计不少于25000份(个、页),宣传品应有明显的“消防安全主题”相关文字或图案,宣传品种类应包括但不限于纸质传单、消防安全文化创意作品等8种以上形式。(6)在铁路部门批准同意前提下,协助甲方在国铁成都东站内设置不少于2块85寸电视屏幕投放消防安全视频(不涉及视频投放广告费用),电视屏幕由供应商提供,费用包含在本项目报价中。(7)在国铁成都东站内不少于600位休息座椅上投放椅套式消防安全提示语。(8)对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站前大队现有消防安全主题文化创意作品智能橱窗予以维护投用,承担不少于2个“成都消防”人形卡通扮演任务。(9)以上活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铁路部门安全规定,并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电气设施设备和安全措施。2.站台区域(1)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铁路部门安全规定前提下,安全组织前期征集的社会群众开展消防安全宣教活动并有序登车。(2)制作发放不少于80个手持式消防安全主题手办,承担不少于2个“成都消防”人形卡通的扮演任务。(3)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电气设施设备和安全措施。3.列车区域(1)活动时间:2024年11月1日9:00至12:00。(2)活动地点:从成都东站发车到重庆(北站、西站、沙坪坝站等之一)的一列高铁列车上。(3)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戏剧(曲)、弹唱、消防知识竞赛等形式在内不少于6种方式,在行车期间开展消防安全法规和常识及技能宣传活动。总体时长不少于30分钟、不多于60分钟。(4)按照“简约、精彩、节俭、安全”要求对列车进行消防安全主题布置,包括但不限于5种以上消防安全主题文化创意宣传品,总数不少于200个(件、套)。(5)以上活动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铁路部门安全规定,并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电气设施设备和安全措施以及饮用水等物资。(三)后期验收阶段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全流程影像资料和宣传品发放记录等信息,配合甲方、采购代理机构等完成整体活动验收工作。四、图文音像记录报道和要求(一)紧密围绕2024年度全国消防安全宣传月主题,结合国产先进高铁列车特点,以“全国首个消防安全主题高铁列车”为因子,宣传报道消防法律法规、火灾防控常识与案例,特别是防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技能,通过省或市消防救援部门的媒体平台(如抖音、视频号、快手、微博等之一)及其它不少于1家省或市级媒体手机移动端平台进行视频现场报道;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应急管理报》在内的不少于10家中央、省、市级媒体予以报道的方式,倍增覆盖面,达到普及消防法律法规、警示消防违法行为、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技能、营造和谐安宁的消防安全环境之目的。(二)2024年11月1日17:00前,应提供不少于20张当日活动新闻型照片和一段不短于90秒钟的高清晰度当日活动集锦视频,应符合市级(含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公众宣传平台)以上新闻媒体刊发标准。(三)2024年11月2日17:00前,应根据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新闻宣传处)要求提供符合标准的音像资料。(四)2024年12月1日17:00前,应提供不少于60张精选照片和一段不短于180秒钟的高清晰度综述性配音字幕视频。五、安全要求(一)乙方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铁路运营规定要求,制定详细的安全风险防范方案并依法依规实施安全生产作业。(二)乙方应根据方案配备相应的安全人员、安全设施、安全措施。(三)乙方全面承担项目安全责任。(四)乙方应为参与项目的社会群众和其雇佣的项目直接工作人员购买不低于100万元/人的人身意外险,费用包含在本项目报价中。履约验收(一)验收时间:成交乙方按合同约定完成履约并提出验收申请后30日内。(二)验收方法:成交乙方与甲方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四川省地方标准规定的验收标准。(三)验收内容及标准:1.技术履约内容及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技术履约验收。2.商务履约内容及标准:按照采购文件商务要求及乙方响应内容进行商务履约验收。(四)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五)甲方无故超过规定时间30日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乙方履约成果的,视同验收合格。(六)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采购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共计元。(2)活动结束后,乙方向甲方提供项目实施总结报告,甲方将委托三方机构组织专家验收,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共计元。注:最终付款方式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成交人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乙方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采购合同载明的为准。知识产权(一)乙方在本项目使用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二)甲方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并依据实际情况对合同标的涉及的知识产权的进行处理。(三)乙方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乙方需提供相关技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甲方享有永久使用权。(四)如采用乙方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合同价款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二)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按违约责任约定扣除合同款。(三)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四)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五)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二)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三)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四)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五)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应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甲方逾期支付服务合同款项的,除应及时付足合同款项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5/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经济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二)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乙方不能按时提供服务(成果)或逾期提供的而违约的,除应及时提供服务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部分服务总额的10%/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30%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服务费及其利息。4.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服务经甲方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三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5.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乙方瑕疵履行采购合同,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合同总价款50%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6.不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之行为和后果,按照前款执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不可抗力指甲、乙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例如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或其他自然灾害,爆炸、骚乱、战争或类似战争的情况、暴动。2.如发生不可抗力,阻碍受影响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受影响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关该事件的详尽资料,说明其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条款的原因。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受影响方均无须对因其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害、费用增加或损失负责,而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不应被视为违反本协议。但受影响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该事件的影响,并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履行受该事件影响的义务。4.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5.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6.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解决争议的方法及合同解除(一)解决争议的方法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合同生效及其他1.(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签书面补充协议,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3)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XX份,乙方XX份,采购代理机构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一)项目磋商文件。(二)项目修改澄清文件。(三)项目响应文件。(四)成交通知书。(五)其他。(以下无正文)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地址(住所):地址(住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 电话: 传真: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第十章附件附件:报价表报价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备注1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站前大队“成渝消防情 安全一家亲”主题列车年度消防宣传服务项目整体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完成并验收合格。活动实施时间:11月1日—11月30日,具体活动时间由采购人指定。报价总价(万元): 万元 大写: 注: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完成所有服务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所涉及人工劳务、设计、活动所需场地租赁及设施设备投入、物料制作、利润、保险、税金等一切费用。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2.应完整填写表格中相关内容。3.本项目采用多轮报价,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进行首次报价,响应文件中报价格式以此处格式为准。评审过程开启现场报价,报价要求参考附件,报价格式同本表。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附件: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廉洁声明为加强本项目廉洁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防止商业贿赂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我司采购行为,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办理采购项目事宜,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规范代理行为,努力提高专业能力,确保服务质量;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项目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我司员工遵纪守法,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争取、承揽代理采购事务和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支付现金、实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三、我司员工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不得接受供应商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供应商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供应商索要和收受回扣或变相收受贿赂,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采购工作有影响的宴请或娱乐活动。四、我司员工不得与供应商存在任何商业上的利害关系,不得在供应商单位兼职和任职,不得泄漏项目采购过程中的机密。五、我司员工在业务交往中,不得故意刁难供应商,影响正常的业务开展。我司全体员工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请各位采购活动参与者充分了解并自觉践行本准则,共同营造廉洁诚信的采购环境,共同推动阳光透明的采购活动。举报电话:028-81058218举报邮箱:2598729619@qq.com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宣传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