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平台数字内容加工服务 微信中标结果公示(福建省科普服务中心2024)



“福建科普”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平台数字内容加工服务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XFZB-2024-FS127(招标文件编号:XFZB-2024-FS127)
二、项目名称:“福建科普”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平台数字内容加工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省海峡农业杂志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24号1#楼104单元
中标(成交)金额:29.6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福建省海峡农业杂志社有限公司
“福建科普”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平台数字内容加工服务
本项目为“福建科普”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平台数字内容加工服务。提供“福建科普”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微博、今日头条等账号运维所需的技术维护和内容策划、编辑、推送等全流程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根据“福建科普”微信公众平台的建设宗旨和目标定位,拟订合理可行的该微信公众平台运营推广方案,负责栏目策划、选题、采编、发布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魏华、方来志、连宏玉、张志武、韩牙琴(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①100万元以下按成交总金额的1.5%收取。 2)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方式: a.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 b.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缴纳。 3)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 开户名: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账号:100026211970010002。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44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审查:
福建新浪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其资格审查不合格,福建省中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资信证明”,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余各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均合格。
2、符合性审查:
福建新浪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和福建省中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均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可读介质放入报价部分正本密封袋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其符合性审查均不合格,其余各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3、中标人:福建省海峡农业杂志社有限公司,评审得分:98.8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科普服务中心     
地址:梁国伟 0591-87823382        
联系方式: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号一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            
联系方式:林娜 0591-880023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娜
电 话:  0591-8800230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福建科普”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平台数字内容加工服务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营服务/其他运营服务

采购单位
福建省科普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福建省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08日 10:47

评审专家名单
魏华、方来志、连宏玉、张志武、韩牙琴(业主评委)

总中标金额
¥29.6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娜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8002309

采购单位
福建省科普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梁国伟 0591-8782338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号一楼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林娜 0591-88002309

附件:

附件1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jpg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致:福建省科普服务中心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福建省海峡农业杂志社有限公司(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张晓兰日期:2024年9月18日第17页二-1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福建省科普服务中心的“福建科普”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平台数字内容加工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福建科普”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平台数字内容加工服务,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接企业为福建省海峡农业杂志社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3人,营业收入为460.6万元,资产总额为265.26万元,属于尐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福建省海峡农业杂志社有限公司(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2024年9月18日第3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平台数字内容加工服务 微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