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弱专科能力提升设备 自体输血回收仪 医疗设备中标结果公示(中宁县人民医院2024)
一、项目编号: NXBY-ZNZB(采)-2024-7-002 采购计划编号:2024NCZ(ZW)0001022
二、项目名称: 中宁县人民医院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2024年度)薄弱专科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联系电话
中标(成交)金额(元)
兰州恒泽众惠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深安路360号(中集理想国际大厦第12幢1311室)
0931-6405588
479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序号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费率(%)/折扣(折)
总价(元)
制造商
是否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中型/小型/微型)
节能产品(是/否)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编号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期
环境标志产品(是/否)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编号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期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自体输血回收仪
其他医疗设备
费森卡比
CATSmart
1
479000.00
479000.00
费森尤斯卡比股份有限公司Fresen ius Kabi AG
否
否
否
五、评审得分排名:
标段名称:中宁县人民医院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2024年度)薄弱专科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三次)
供应商名称
得分
备注(如为最低评标(审)价法请填写价格扣除后的评审报价)
宁夏联创嘉业科技有限公司
74.2
3
兰州恒泽众惠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80.81
1
宁夏德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70.3
宁夏莱恩摩乐商贸有限公司
77.44
2
宁夏昕盛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65.94
南通琥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71.37
六、评审专家名单: 范学成(组长)、薛敏、刘雄忠、段军 采购人代表: 刘彦华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7185.00元。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标准。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2024年10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宁夏泓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未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资格审查不通过,被否决投标。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宁县人民医院 地 址: 中宁县新南街 联系方式: 0955-50214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宝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银川市贺兰县虹桥街与贺兰山路交汇处天源财汇中心C座共享办公房号1226 联系方式: 17395151153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张银强 电话: 0955-5021456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王露 电话: 17395151153
十一、附件
招标文件 *:
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 宁夏宝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4-10-08
中宁县人民医院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2024年度)薄弱专科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货物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人:中宁县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宝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4年9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第五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六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4NCZ(ZW)00010222.项目名称:中宁县人民医院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2024年度)薄弱专科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3.项目编号:D6405-20240719000002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元):550000.00(大写:伍拾伍万元整)6.最高限价(如有):550000.00(大写:伍拾伍万元整)7.采购需求:采购进口自体输血回收仪,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供货。质保期:两年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1.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1.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1.8本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①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②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注:1.将上述资料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作为资格评审证明材料,需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3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本项目标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9-14至2024-09-24(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方式:网上下载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10-08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7188588按1键咨询。投标供应商报名如出现疑问,请加投标供应商QQ交流群:311870151进行咨询。)2.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3.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签到、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签到、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1小时内登入“宁夏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②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③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4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6891120、0951-6891016获得帮助。4.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公开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宁县人民医院联系人:张银强地址:中宁县新南街联系方式:0955-502145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夏宝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露地址:宁夏银川市贺兰县虹桥街与贺兰山路交汇处天源财汇中心C座共享办公房号1226联系方式:王露17395151153代理机构:宁夏宝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4-09-1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中宁县人民医院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2024年度)薄弱专科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供货。质保期:两年2采购人:中宁县人民医院联系人:张银强地址:中宁县新南街电话:0955-50214563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宝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贺兰县虹桥街与贺兰山路交汇处天源财汇中心C座共享办公房号1226项目负责人:王露电话:17395151153邮箱:/4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4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1.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1.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1.8本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①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②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注:1.将上述资料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作为资格评审证明材料,需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1:应填写产品生产制造厂商。注2:非监狱企业无须填写。附件(九)本项目的其他资料中宁县政府投资项目廉洁投标承诺书(投标人):为营造“反对贿赂,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环境,贵公司在项目的投标活动中,要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规定、诚实守信。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具备承担本次投标项目的能力,并独立完成该项目。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三、不得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不得向招标人、评标专家、招投标监管人员和工作人员行贿,以谋取中标。五、坚持独立投标,不得挂靠或借用别人的资质投标。六、严格执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不得参与投标。七、严格执行标后合同管理规定,不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从中谋取利益。八、不在招投标活动中恶意投诉。如违反上述告知事项,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二)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践行诚信经营理念,维护良好经济秩序,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自愿向社会承诺如下:一、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记录。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践行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等原则,维护市场经营活动正常秩序。三、在规定时限内纠正已有失信行为,积极主动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消除不良影响。四、自愿接受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将本单位纳入分级分类监管范围,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开展重点监管。五、如今后存在违法行为,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的失信惩戒,并将违法行为信息记入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信用记录,在各级信用门户网站公示。六、自愿将本承诺书及其履行情况一同记入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信用记录,并在各级信用门户网站公示。承诺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日期:六、符合性审查响应详情(一)联合体投标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郑重声明,我单位与,组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未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如有虚假,我方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及非联合体投标供应商无须填写。(二)投标供应商关联性企业说明1、与投标供应商存在关联企业明细表序号单位名称关联关系12…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时,应据实填写1明细表。2、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郑重声明,我单位不存在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相关单位,如有虚假,我方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与投标供应商无关联企业情形的须提供2声明函。(三)投标供应商未对本项目提供过有关服务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我单位没有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四)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报价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我单位报价为,,未超过本项目预算价(最高限价),。我公司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我公司投标文件中无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若我单位以上声明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五)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投标文件附加条件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我单位投标文件中附加条件如下:1、2、3、...若我单位以上声明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1:投标文件中无附加条件的无须填写。注2:投标供应商应谨慎在投标文件中提出附加条件,如提出的附加条件采购人无法接受,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六)招标文件中其他符合性审查内容注:本模块包括招标文件中其他(未提供即认定为无效投标)的条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薄弱专科能力提升设备 自体输血回收仪 医疗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