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食堂食材 土豆 莴笋中标结果公示(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人民政府2024)





项目编号
:JSZC-320211-GCYT-G2024-0016



项目名称:胡埭派出所食堂食材采购(畜离肉、水产品、蔬菜、水果等)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优惠率

1
无锡锦格商贸有限公司
91320213MA1T8M7Q6A
二泉东园9-1
97.17(均分制)
27%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胡埭派出所食堂食材采购(畜禽肉、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采购项目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1批。
中标优惠率:27%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静峰、汪振平、刘玉亮、孙军霞、许晔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为计费基础,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以下费率为1.5%,100万-500万费率为1.1%。在此基础上打八折计取。
2.本次招标的代理费用由采购人支付。
3.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1213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振胡路2号
联系人:苏剑波
联系电话:0510-85591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悦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天山路8-1504
联系人:杨俊
联系电话:0510-852221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俊
电话:0510-8522210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胡埭派出所食堂食材采购(畜离肉、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采购文件.doc

《采购包1(无锡锦格商贸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无锡市滨湖区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11-GCYT-G2024-0016采购项目名称:胡埭派出所食堂食材采购(畜禽肉、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悦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二四年九月目录一.投标邀请函3二.投标供应商须知7三.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17四.合同书(格式)23五.合同条款(格式)24六.附件30一.投标邀请函江苏悦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人民政府委托,对胡埭派出所食堂食材采购(畜禽肉、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下列相关事项:(一)招标项目信息1.项目名称:胡埭派出所食堂食材采购(畜禽肉、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JSZC-320211-GCYT-G2024-00163.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4.项目预算:128.00万元5.本项目由各投标供应商报优惠率,设最高折扣率≤82%(注:折扣率=1-优惠率),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折扣率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注:所有产品采用同一折扣率,供应商自行考虑单价平衡。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7.采购人: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人民政府8.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具备采购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以下特定资质:(1)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单位;(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供应商主体信息库注册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按以下流程进行操作:(1)访问“无锡政府采购网”点击“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以下简称“苏采云”)进行账号注册,注册完成后需在系统中填写资质信息并提交审核。也可以直接通过http://jszfcg.jsczt.cn/进入注册界面。(2)办理“意源”CA数字证书和“方正”电子签章(办理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12号楼二楼9号、10号窗口),办理指南链接:http://jsxcmm.com/help/help.html。(3)CA驱动下载: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账号登录页面,点击“驱动下载”链接中的“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安装包及安装说明”可以直接下载驱动安装包,安装包中附有驱动安装手册。技术服务电话:0510-81827781(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2.完成苏采云注册的供应商方可在苏采云中进行CA绑定。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插入CA后,点击【账号设置】——【绑定CA】。3.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及注册登记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4.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步骤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下载地址:无锡市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苏采云——“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四)完成项目报名,获取招标文件1.潜在投标供应商可在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查看公开招标文件,如确定投标,必须在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中免费下载公开招标文件(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或“政府采购客户端(苏采云)”中免费下载文件(“项目参与”——找到需要获取招标文件的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参与投标”——“下载文件”)),完成项目报名,将苏采云平台中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导入到“政府采购客户端”,离线按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使用“CA数字证书”),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不得超过150M)并在苏采云平台上传该加密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2.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参与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3.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及“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可访问江苏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进行下载《“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或可至无锡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苏采云”栏目下载《“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五)公开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江苏悦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线上不见面、电话咨询、传真等方式开展线上答疑服务。截止至2024年9月14日10:00前,有关单位对于招标文件的相关事项如有疑问可通过上述方式咨询;投标供应商如有需要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也请务必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回复)提出“JSZC-320211-GCYT-G2024-0016项目需澄清问题”,并于答疑截止时间前传真给项目联系人。若未在法定时间内提出澄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六)网上投标及开标、定标时间、地点本项目进行线上不见面采购活动,供应商准备好制作标书的笔记本电脑、CA锁(政务CA),登录苏采云网上开标大厅,等待开标流程进入“解锁环境”,点击“点击立即解密”进行标书解密,解锁完成后及时关注开标大厅,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开标大厅参与采购活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上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14:00(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网上投标解密时间:2024年9月30日开启解密后半小时。投标及开标地点:网上线上投标。定标时间:评标结束定标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七)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天(八)采购方法:本次采购采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九)本次采购联系方式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程序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采购人: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振胡路2号联系人:苏剑波联系电话:0510-85591111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悦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5783389242H联系人:杨俊、郭裕佳联系电话:0510-85222102、15895333321联系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天山路8号11楼邮政编码:214000电子邮件地址:825412876@qq.com(十)其它1.因供应商可能会存在操作不熟练、业务不熟悉等因素,为保证开评标流程顺利,供应商如有问题应及时反馈,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苏采云平台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3)纸质投标文件: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报价人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至现场,中标后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3份:一正、二副)。4)供应商请仔细阅读供应商注册流程和招标文件中关于电子开评标等相关事项,如有问题可发送邮件或电话咨询。二.投标供应商须知(一)遵循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2.招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是指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的“法定代表人”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中的“负责人”。3.投标供应商应在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要求制作、上传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4.招标文件仅作为本次招投标使用。(三)招标文件的解释: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四)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1.江苏悦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如需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正,江苏悦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修正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客户端或关注原招标公告媒体上发布的相关更正公告。因投标供应商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更新上传投标文件或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江苏悦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收到符合上述要求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投标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限外送达的质疑函或法定质疑期限内送达的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为无效质疑,江苏悦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无效质疑不予受理。(五)质疑与投诉1.质疑的提出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理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执行。2.质疑的提出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2.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2.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须原件递交。2.6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3、质疑的受理与答复3.1采购人负责供应商质疑答复。3.2质疑函由采购人办理签收手续。3.3质疑函接收单位信息:接收单位:江苏悦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天山路8号11楼邮编:214000联系人:杨俊、郭裕佳电话:0510-85222102、158953333213.4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5采购人处理的其他要求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执行。4、投诉的提起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4.2供应商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4)事实依据;(5)法律依据;(6)提起投诉的日期。4.3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4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2)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4.5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5、由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的财政部门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进行投诉处理。(六)投标文件的组成(相应内容上传至投标客户端):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扫描后上传,身份证应为正、反面):2.(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投标供应商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供应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2.(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投标供应商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请自行将“法定代表人”更改为“负责人”,分支机构投标时涉及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要求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本条规定);2.(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2.(6)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为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新成立公司除外、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2.(7)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2022年或2023年)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从成立之年份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8)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2.(9)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2.(10)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11)投标人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投标人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供应商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12)采购人要求的特定资质证明扫描件(详见“投标邀请函”-“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之3中要求)。注: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3.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项目团队人员配置表(格式见附件)5.投标偏离表(格式见附件)6.评分标准中对应的其他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7.技术文件(内容参照评标办法)8.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9.其它(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上述1-5项投标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如上述资格证明文件遇年检、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扫描件。如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第(6)(7)(8)(9)四项遇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具备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规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扫描件。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七)投标文件的制作: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2.投标文件由投标供应商按要求如实填写,须有投标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3.如无特别说明,投标供应商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投标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4.投标费用自理。(八)网上投标1.投标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CA数字证书登陆苏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在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2.投标供应商应对CA数字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后果自负。3.投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网上解密时间进行解密,如未按时解密后果自负。4.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5.投标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6.投标供应商进行网上投标请参照《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7.因投标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九)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1.未按规定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注册的;2.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期限投标的,纸质投标文件(如有)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3.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的;4.投标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5.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6.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7.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8.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没有在投标系统指定位置上传对应文件、材料的;9.电子投标文件图片、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10.电子投标文件中技术文件暗标部分有体现投标人身份的内容;11.投标文件中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12.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1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1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上传形式、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15.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16.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资料相互混装、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17.项目(标段)投标总价超过本项目(标段)预算或最高限价的;18.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0.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供应商不能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1.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22.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把数字证书加密锁加密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23.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上传使用的MAC地址和IP地址一致的,不同投标文件留有相同标记标识、存在两处以上一致性错误或雷同等情况,视为报价人相互围标、串标,其投标无效;24.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十)开标、评标:1.1.所有投标单位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各自投标文件;1.2.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解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开标;开标后,所有投标供应商可在线上开标大厅中看到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1.3.开标时,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4.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如有)不符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1.5.投标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6.评标程序评标工作由江苏悦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资格性检查。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报价)承诺函等进行审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信用查询结果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2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苏采云平台发起询标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苏采云平台,由其授权的代表应答并加盖电子公章,且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7.评标方法投标供应商通过初审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供应商的分值;各投标供应商的评审后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并按高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排名第一,为中标单位。1.8.评分标准详见附件。(十一)定标: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江苏悦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如有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限内,即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原件)送达江苏悦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并且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江苏悦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收到符合上述要求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投标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限外送达的质疑函或法定质疑期限内送达的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为无效质疑,江苏悦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无效质疑不予受理。如质疑查无实据或投标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举报,不配合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事宜的,将记入投标供应商在江苏省和无锡市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记录”,并按相关规定处理。2.江苏悦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3.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将作为电子档案保存。(十二)废标的确认: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十三)中标无效的确认:(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的;(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供应商恶意串通的;(4)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供应商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有上述(1)至(6)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四)签订、履行合同:1.根据苏财办购〔2024〕1号相关要求,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中标方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江苏悦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十五)注意事项: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8.3.(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8.3.(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过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1.8.3.(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十六)中标服务费: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为计费基础,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以下费率为1.5%,100万-500万费率为1.1%。在此基础上打八折计取。2.本次招标的代理费用由采购人支付。(十七)合同融资、履约担保1.中标、成交供应商可采用合同融资形式,中标人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无锡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2.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函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保函,中标、成交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采用电子履约保函形式,具体操作可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的保险保函模块进行办理,也可通过无锡市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链接访问(首次使用需注册)。三.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为胡埭派出所食堂提供原材料共计150人。(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胡埭派出所食堂所需的蔬菜(叶、瓜、果、根、茎类时蔬)、水果、肉类、豆制品、活禽、鲜活水产(虾、黄鳝、淡水鱼)、冻品(鸡鸭牛羊海产品)、粮油、调味品、禽蛋、大米、面粉、豆类、酵母、点心及加工辅料等各类食堂原材料。2、本项目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其他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和无锡市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文件规定,如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规执行。3、本项目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1)质量要求:合格产品,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2)安全要求:安全要求应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4、本项目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要求:(1)采购标的的数量:2024年度胡埭派出所食堂食材供货,配送品种:蔬菜(叶、瓜、果、根、茎类时蔬)、肉类、豆制品、活禽、鲜活水产(虾、黄鳝、淡水鱼)、冻品(鸡鸭牛羊海产品)、粮油、调味品、禽蛋、大米、面粉、豆类、酵母、点心及加工辅料等。(2)实施时间:一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3)实施地点:胡埭派出所。(4)采购预算金额:128万元。(5)最高限价:本项目由各投标供应商报优惠率,设最高折扣率≤82%(注:折扣率=1-优惠率),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折扣率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注:所有产品采用同一折扣率,供应商自行考虑单价平衡。5、本项目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采购人每天下午16:00前向供应商下达第二天的订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供应商接到采购人订单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无法提供的,供应商应在接到订单当天内及时知会采购人并协商好解决方案。供应商每天早上7:30前将订单内所有蔬菜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并配送完毕,供应商提供《送货清单》一式多份,甲乙双方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作结算凭证。所有品种按除箱净重过磅,最终交易重量以双方确认的过磅数为准。供应商送货人员负责将货物从车上搬到秤上过磅,然后放到平板推车上,由采购人食堂人员负责拉到各自使用点。6、本项目验收标准: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7、其他技术、服务要求:(1)配送品种:蔬菜(叶、瓜、果、根、茎类时蔬)、肉类、豆制品、活禽、鲜活水产(虾、黄鳝、淡水鱼)、冻品(鸡鸭牛羊海产品)、粮油、调味品、禽蛋、大米、面粉、豆类、酵母、点心及加工辅料等。(2)价格确定:1)定价办法:供货价=市场价*折扣率,其中市场价优先依据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取价网站:http://dpc.wuxi.gov.cn/ztzl/msjf/syp/index.shtml)当日的“专题专栏”-“民生价费”-“食用品”及“农副产品”栏中公布的当月各超市冷冻食品、肉制品、饮料、休闲食品、乳制品、粮油、调料价格、主副食品的算术平均价为基准价,(如发改委网站上没有的中标人提出单价,由采购人经市场询价后,根据实际定价,原则上不得超过市场均价)。2)配送价格应包含供应商所有税费、成本、利润、运输、装卸、各类劳保、保险等一切费用。(3)采购计划的确定1)采购人在每天下午16:00前,将第二天的采购计划以书面、电子稿形式通知供应商。2)原则上,采购计划与实际下达的订单偏差控制在20%以内。3)双方可根据蔬菜生产季节、天气、市场价格情况等协商调整每期采购计划中蔬菜品种和数量。供应商必须能保证提供丰富的品种供采购人选择。(4)采购人下订单订货1)采购人每天下午16:00前向供应商下达第二天的订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内容以采购人订单为准;特殊加菜情况除外2)供应商接到采购人订单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无法提供的,供应商应在接到订单当天内及时知会采购人并协商好解决方法。(5)交货要求1)供应商每天早上7:30前将订单内所有蔬菜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并配送完毕,供应商提供《送货清单》一式多份,甲乙双方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作结算凭证。2)所有品种按除箱净重过磅,最终交易重量以双方确认的过磅数为准。3)供应商送货人员负责将货物从车上搬到秤上过磅,然后放到平板推车上,由采购人食堂人员负责拉到各自使用点。(6)数量、质量、品质要求1)考虑到叶菜类品种的特殊性,要求供应商实际供应除叶菜类外的品种及数量与采购人订单要求相差不能超过5%,叶菜类的品种及数量与采购人订单要求相差不能超过10%。各品种数量超出规定的部分由供应商带回,不纳入结算,短缺的部分由供应商补足。2)每个品种的重量以双方核准的净重过磅数为准,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凭证。3)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供应商必须每天提供所供蔬菜的农药残留检测报告。采购人可以不定期进行抽检,抽检一次不合格的,罚当天食材供货费用的两倍,抽检不合格满三次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4)质量必须达到本标书所列的要求,并且品质不低于采购人当天在各大蔬菜批发市场的自购标准。(7)配送要求:1)蔬菜类:序号货物种类质量要求标准其他要求1叶菜类外形正常,叶梗光滑幼嫩,不干瘪凋萎,无过多黄叶,色泽正常。去除根须,不含土,无虫害,大白菜、卷心菜切开心不变黑,无腐烂情形,无明显浸水现象;农药残留不超标。开具正规发票,按要求送货上门,必须每天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保证送货质量,诚实守信。2根茎类。如香芋、土豆、莴笋无虫咬、发芽、发霉现象,新鲜,形态大小与采购人自购标准相当。农药残留不超标。开具正规发票,按要求送货上门,必须每天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保证送货质量,诚实守信。3花果类。如西兰花、白菜花无虫害,成熟度良好,新鲜固有的色泽鲜明,无发霉发黄。农药残留不超标。开具正规发票,按要求送货上门,必须每天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保证送货质量,诚实守信。4瓜果类外表光亮无斑点,有新鲜连接的秧,形状正常、大小均匀,无软塌,成熟度适度。无腐烂,无污染,清洁、新鲜,无异味、无病虫损害。农药残留不超标。开具正规发票,按要求送货上门,必须每天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保证送货质量,诚实守信。2)米、油、调料类:大米、食用油、面粉必须符合最新国标规范标准,送货时应附有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测报告。大米满足GB/T1354-2018一级标准。食用油均为非转基因,符合国家GB2716《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标志,有质量检测报告。米、油、调料类的具体要求如下:序号品名规格单位参考品牌1葵花籽油5L桶多力、福临门、鲁花2压榨葵花籽油5L桶福临门、多力、鲁花3非转基因一级大豆油5L桶MC、福临门、鲁花4非转基因大豆油5L桶福临门、MC、鲁花5压榨菜籽油5L桶金成、福临门、多力6草菇老抽4.9L桶海天、李锦记、鲁花7草菇老抽1.9L桶海天、李锦记、鲁花8金标生抽4.9L包海天、李锦记、鲁花9金标生抽1.9L包海天、李锦记、鲁花10六月鲜特级酱油1L包欣和、海天、李锦记11陈醋500ML包恒顺、宝鼎、千禾12白醋500ML块上海、恒顺、千禾13精制食用盐500G包淮牌、中盐、茶卡14低钠盐400G包淮牌、中盐、茶卡15宴会酱蘸汁调味料623ML包太太乐、千禾、海天1699%味精1KG斤太太乐、莲花、佛手17鸡精调味料1KG瓶太太乐、莲花、佛手18纯芝麻油450ML包鸡笼山、崔字牌、李锦记19绵白糖2KG袋AKA、太古、玉棠20糯米黄酒400ML包孙埠、锡山、古越龙山21胡椒粉(混合型)500G瓶味好美、友加、吉得利22白胡椒粉500G瓶味好美、友加、吉得利23番茄酱3KG袋亨氏、味好美、李锦记24芝麻油450ML瓶崔字牌、李锦记、友加25红油豆瓣3.5KG桶丹丹、娟城、恒顺26绿豆1KG袋27红豆1KG袋28草果400G袋29香叶250G袋30八角茴香450G袋31桂皮400G袋32财神蚝油2.4KG瓶李锦记、海天、太太乐33蒸鱼豉油750ML瓶李锦记、海天、太太乐34大米(一级)五常义稻、百美南梗、福临门、长粒香注:供应商提供食材品牌应等同或高于上述参考品牌质量。3)禽类:产品符合鲜、冻禽产品国家标准“GB16869-2005”,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标志,主要品种包括光鸡、鸡腿、鸡翅中、鸡脯、鸡肉片、光鸭等;食品质量新鲜卫生,供货日期应在生产日期后的壹个月内。鸡腿规格每只150克以上,鸡翅中每只50克以上。4)猪肉类:主要品种包括大排、带皮前腿、带皮后腿、小排、五花肉、肉排、精肉、猪肝等;必须保证供应为当日屠宰的非疫区猪肉,并持有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证明,严禁公(母)种猪及晚阉猪用于加工猪肉。肉品须表皮洁净、膘厚适中、色泽鲜亮、纹理清晰、肉质细腻、无异味、去骨、无毛、按压无水迹。肉糜、肉丝必须现场加工。5)牛肉、羊肉:必须保证供应为当日屠宰的新鲜肉,并持有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证明,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注水,按压无水迹,纹理清晰,肉质细腻,品质好。6)新鲜鱼虾等水产品交货时要求鲜活,要求新鲜鱼虾体表无伤残、无畸型、无病害,鳞片完整无损,表面无异物,无皮下出血现象,否则水产品一律退回,鲜活水产品需现场洗杀;冰鲜鱼虾要求供货日期在生产日期后的壹个月内,符合《食品安全法》、GB2733-2005\\GB/T24861-2010等法规要求及相应的国家(行业)标准。7)豆制品:豆腐、豆腐干、百叶、素鸡等;须保证食材干净,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需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百叶丝、百叶结统归为百叶类,单价相同;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8)食品安全责任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并由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禽、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8)超过保质期限的。四.合同书(格式文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就项目(项目编号:)实施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需方(采购人):供方(中标方):一、政府采购编号:二、采购内容:三、中标总金额:(大写);(小写)四、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五、服务期:六、服务地点和方式:七、服务费支付步骤和办法:八、违约责任:详见合同条款。九、解决争议的方式:详见合同条款。十、其他事项:十一、合同不可分割部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及中标通知书,供方在投标、评标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合同备案:合同一式陆份,需方执叁份,供方执贰份,见证方壹份。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并经见证后生效。需方(采购人):(盖章)供方(中标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供方户名:供方开户银行:供方账号:见证方(公章):日期:五.合同条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确定事项订立)根据胡埭派出所食堂食材采购(畜离肉、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采购项目采购文件、投标结果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胡埭派出所食堂食材采购(畜离肉、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采购项目的采购事宜,签订本协议。委托方(甲方):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人民政府受托方(乙方):1、配送任务:乙方负责胡埭派出所食堂所需的蔬菜(叶、瓜、果、根、茎类时蔬)、水果、肉类、豆制品、活禽、鲜活水产(虾、黄鳝、淡水鱼)、冻品(鸡鸭牛羊海产品)、粮油、调味品、禽蛋、大米、面粉、豆类、酵母、点心及加工辅料等等各类食堂原材料。2、配送地点:无锡市滨湖区胡埭派出所3、服务期限:一年,从供货之日起开始计算四、合同价及支付方式:1.本项目合同价为元2.支付方式:预付款10%,由乙方根据每月的供货量申请费用,经甲方确认后支付。每月支付款项为:第一期:市场价*折扣率(中标折扣费率为)*供货数量-预付款*50%第二期:市场价*折扣率(中标折扣费率为)*供货数量-预付款*50%第三期:市场价*折扣率(中标折扣费率为)供货数量,后面几期以此类推服务期满即付清。在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出具符合协议约定经济事项的正规税金发票。3.食堂原材料价格每月定价一次配送价格应包含乙方所有税费、成本、利润、运输、装卸、各类劳保、保险等一切费用。定价时间:定价周期前一个月20日,甲方以书面形式确定一个供货周期的价格,结算时以此作为依据。其中市场价优先按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专题专栏中民生价费近期公示价格的平均价格,如遇网站上没有该食品,则按无锡市天惠商城官网的平均价格,如遇以上官网均没有该类食品,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后进行调整确认,原则上按寻找到的其他市场价格。如遇到需去其他市场询问价格的商品,由甲方安排工作人员提前到其他市场进行询价,乙方可派遣相关人员参与。(如乙方未派遣人员或者派遣人员不到场,则由甲方安排的工作人员进行询价)。询价得到的商品净重单价,作为本价格执行周期该商品供货价格核定的基数。6、本项目验收标准: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7、服务要求:1.采购计划的确定1)采购人在每天下午16:00前,将第二天的采购计划以书面、电子稿形式通知供应商。2)原则上,采购计划与实际下达的订单偏差控制在20%以内。3)双方可根据蔬菜生产季节、天气、市场价格情况等协商调整每期采购计划中蔬菜品种和数量。供应商必须能保证提供丰富的品种供采购人选择。2.采购人下订单订货1)采购人每天下午16:00前向供应商下达第二天的订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内容以采购人订单为准;特殊加菜情况除外2)供应商接到采购人订单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无法提供的,供应商应在接到订单当天内及时知会采购人并协商好解决方法。3.交货要求1)供应商每天早上7:30前将订单内所有蔬菜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并配送完毕,供应商提供《送货清单》一式多份,甲乙双方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作结算凭证。2)所有品种按除箱净重过磅,最终交易重量以双方确认的过磅数为准。3)供应商送货人员负责将货物从车上搬到秤上过磅,然后放到平板推车上,由采购人食堂人员负责拉到各自使用点。4.数量、质量、品质要求1)考虑到叶菜类品种的特殊性,要求供应商实际供应除叶菜类外的品种及数量与采购人订单要求相差不能超过5%,叶菜类的品种及数量与采购人订单要求相差不能超过10%。各品种数量超出规定的部分由供应商带回,不纳入结算,短缺的部分由供应商补足。2)每个品种的重量以双方核准的净重过磅数为准,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凭证。3)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供应商必须每天提供所供蔬菜的农药残留检测报告。采购人可以不定期进行抽检,抽检一次不合格的,罚当天食材供货费用的两倍,抽检不合格满三次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4)质量必须达到本标书所列的要求,并且品质不低于采购人当天在各大蔬菜批发市场的自购标准。8、违约责任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将蔬菜送达指定食堂。若到货时间因乙方原因延误,迟到30分钟以内的,甲方给予警告处分,半个月内获警告处分3次或以上的,扣当期货款的1%;迟到30分钟以上1小时以下的,甲方按当批货款的5%向乙方扣罚;迟到超过1小时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货物,并按当天应采购蔬菜的金额的30%向乙方扣罚。2.乙方所送个别货物品质不符合本合同验收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保证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增补送达,退货后乙方不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增补货物的,甲方按该品种当天货款的30%向乙方扣罚;当批不合格货物累计金额达当批总金额的20%以上的,甲方除退货外,还按当批货款的20%向乙方扣罚,此情况在半个月(一个结算周期内)出现3次或以上的,乙方构成违约,甲方有权取消其供货资格(因天气恶劣等客观原因导致蔬菜整体质量下降的情况除外)。3.由于乙方所供货物的质量问题导致食堂就餐人员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以防疫部门鉴定为准),除偿付甲方损失外,并追究法律责任,同时,立即终止合同。4.乙方在收到甲方订单后,不得随意变更订单内的品种、质量、规格、数量,如因货源不足或个别品种因缺货而无法提供等因素,乙方不能满足甲方需求,需调换食材品种时,必须于接到订单后三个小时内及时知会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按协商后的品种、质量、规格、数量将食品于次日7:30前配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未及时通知到甲方,导致无法及时供货的,乙方须承担当日所有供货食材总金额的两倍罚款,出现三次及以上上述情况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5%合同总金额的赔偿金。5.如遇特殊、紧急情况,甲方当天下单,乙方在接到当天的采购需求计划后,于3小时之内将所需物资配送到位。双方现场对食材数量、品质进行验收登记。除特殊原因(须提前告知甲方并经甲方认可),若乙方无法做到,甲方可视作当月一次考核不合格记录。6.合同期间,若乙方价格明显高出市场同类品质产品批发价的10%,甲方有权立即单方终止合同,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乙方的任何损失。9、数量、品质保证1.品种数量超出规定的部分由乙方带回,不纳入结算,短缺的部分由乙方补足。2.每个品种的重量以双方核准的净重过磅数为准,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凭证。3.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品质必须达到本合同所列的质量验收要求。10、争议解决1.本协议履行的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若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向本协议签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本协议其他事项和条款仍继续执行。11、不可抗力事件处理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协议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者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协议,并视情况免于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12、合同签署: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代理机构见证后生效。合同一式伍份,供需双方各执二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2.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条款、合同附件及成交通知书,乙方在磋商评审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协议执行期内,各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协议有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4.合同附件:《开标一览表》《廉政合同》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签约时间: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附件廉政合同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全会精神,为搞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项目优质、高效、如期建成并交付使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合理和有效使用,达到投资效益最大化,确保工程顺利推进和圆满完成,特订立如下廉政合同。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2、甲乙双方应认真执行建设工程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除非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甲乙双方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严禁搞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制度的不正当交易。4、甲乙双方应加强对本方人员的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和健全廉政制度,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本方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5、甲乙双方如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不廉洁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并督促其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有严重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可向中共滨湖区纪委监察机关举报,并有建议给予处理和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2、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和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为其安排的宴请、娱乐和旅游活动。4、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等提供方便。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6、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肢解、分包乙方总承包工程项目;不得违背工程合同约定,强行要求乙方购买指定的材料和设备。7、甲方人员不得在家里接待乙方有关工程事项的询访。8、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交通、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三条乙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礼品、有价证券。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支需有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交通工具、家电和高档办公用品等。5、乙方不得到甲方人员家里询问有关工程建设事项。6、乙方不得随意转包总包范围内的工程。第四条违约责任1、甲方有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的,除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及工程建设有关行业规定处罚外,另处罚款2万元;给乙方单位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三条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工程款的20%的违约罚款;视情节轻重,建议市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年至三年不得进入市建设市场的处罚。第五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止。第六条本“合同”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订后即生效。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其授权的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签约日期:年月日六.附件附件一:评分标准(一)评分项目及分值(总分100分)1.报价30分2.投标供应商评价25分3.技术文件45分(二)各项目评分标准1.报价(30分)各投标单位报优惠率,参照投标截止时间前五天,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均价报优惠率。本项目设最高折扣率≤82%(注:折扣率=1-优惠率),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折扣率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注:所有产品采用同一折扣率,供应商自行考虑单价平衡。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折扣率为评标基准折扣率,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折扣率/投标折扣率)×价格权值×100。2.投标供应商评价(25分)(1)投标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同类项目业绩,有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2)投标供应商自有或租赁冷库得3分【自有提供产权证明材料、现场照片;租赁提供租赁合同、现场照片等证明材料扫描件进入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3)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冷链运输车的,有1辆得2分,最高得4分【提供车辆登记证、车辆照片、行驶证扫描件,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4)投标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提供证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5)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的人员具有有效期内的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类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协会等非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不予认可)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提供相关证书及相关人员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投标供应商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6)投标供应商有专门操作场地面积达到1000㎡及以上的,得3分【提供以投标供应商名义的产权证明扫描件或房屋租赁协议扫描件及相关区域实地图片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7)投标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被服务单位对其食材配送服务评价为满意的(需加盖被服务单位盖公章),有1个得1.5分,最高得3分。【提供评价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3.技术文件(45分)(1)针对本项目所制定的服务方案(6分):服务方案内容需合理、描述详细、切实可行有效;按照下列评分幅度对该项目进行评分:方案系统、清晰,针对性强,有其独特的能力优势的,得6分;方案较完整、具体,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得4分;方案简单,针对性一般,得3分;方案粗糙,针对性不强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方案或无法满足项目要求的,不得分。(2)经营管理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及各岗位职责(8分):上述内容需合理、描述详细、切实可行有效;按照下列评分幅度对该项进行评分:内容系统、清晰,针对性强,有其独特的能力优势的,得8分;内容较完整、具体,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得6分;内容简单,针对性一般,得4分;内容粗糙,针对性不强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无法满足项目要求的,不得分。(3)食品安全保障措施(8分):措施内容需合理、描述详细、切实可行有效;按照下列评分幅度对该项进行评分:措施内容系统、清晰,针对性强,有其独特的能力优势的,得8分;措施内容较完整、具体,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得6分;措施内容简单,针对性一般,得4分;措施内容粗糙,针对性不强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无法满足项目要求的,不得分。(4)食品质量保障措施(8分):措施内容需合理、描述详细、切实可行有效;按照下列评分幅度对该项进行评分:措施内容系统、清晰,针对性强,有其独特的能力优势的,得8分;措施内容较完整、具体,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得6分;措施内容简单,针对性一般,得4分;措施内容粗糙,针对性不强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无法满足项目要求的,不得分。(5)服务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食物中毒、突发情况下的食材供应方案等)(8分):措施内容需合理、描述详细、切实可行有效;按照下列评分幅度对该项进行评分:措施内容系统、清晰,针对性强,有其独特的能力优势的,得8分;措施内容较完整、具体,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得6分;措施内容简单,针对性一般,得4分;措施内容粗糙,针对性不强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无法满足项目要求的,不得分。(6)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特色服务(7分):上述内容需合理、描述详细、切实可行有效;按照下列评分幅度对该项目进行评分:内容系统、清晰,针对性强,有其独特的能力优势的,得7分;内容较完整、具体,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得5分;内容简单,针对性一般,得3分;内容粗糙,针对性不强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无法满足项目要求的,不得分。未列入本评分细则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附件二: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11-GCYT-G2024-0016采购项目名称:胡埭派出所食堂食材采购(畜禽肉、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二○二四年月日(一)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江苏悦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方收到贵方编号JSZC-320211-GCYT-G2024-0016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此项目的投标。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总价见《开标一览表》。2、我方愿意提供江苏悦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3、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投标的有效期限为开标之日起90天。4、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任务。5、我方认为贵中心有权决定中标者。6、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7、我方认可并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8、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上传《投标(报价)承诺函》。如我方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投标及中标后拒绝遵守投标承诺或拒绝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理。9、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愿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且我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10、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电话:传真:通讯地址:邮编:(二)(投标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采购项目编号:日期:江苏悦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单位)参加本次项目(JSZC-320211-GCYT-G2024-0016)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次项目(JSZC-320211-GCYT-G2024-0016)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备注:上述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三)(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项目编号:日期:江苏悦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司(单位),特授权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JSZC-320211-GCYT-G2024-0016)的投标、参与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代表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代表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代表情况:姓名:性别:电话: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四)(投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投标时本表附在《明细报价表》之后(如有)。(五)(投标供应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六)承诺书(格式):承诺书(投标供应商名称)针对本项目(JSZC-320211-GCYT-G2024-0016)在此承诺:1、本公司(单位)对本项目(JSZC-320211-GCYT-G2024-0016)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本公司(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本公司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5、6、7、8、…………………如违背上述承诺,本公司(单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注:以上内容由投标单位根据采购要求可自行完善。(七)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11-GCYT-G2024-0016项目名称内容胡埭派出所食堂食材采购(畜禽肉、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采购项目优惠率 %合同履行期限质量要求安全要求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填写说明:注: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应与投标函内容一致,否则评标时一律按开标一览表中内容为准,开标一览表中必须盖章或签字。2.优惠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优惠率≥18%,优惠率=1-折扣率)(八)项目团队人员配置表(格式)项目团队人员配置表序号姓 名性别年龄拟担任的职务投标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九)投标偏离表(格式):投标偏离表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采购项目编号:名称采购要求实报内容偏离说明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注:(1)本表不得删除;(2)如无任何服务偏离,请于本表“偏离说明”中注明“无偏离”;(3)如有服务偏离项,请于本表中列明偏离内容,如需要可自行延长,其余无偏离内容不须赘述。(十)技术方案(格式)技术方案投标供应商应按评分点编制完整的服务方案,以便评审。1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人民政府)的(胡埭派出所食堂食材采购(畜禽肉、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胡埭派出所食堂食材采购(畜禽肉、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采购项且),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无锡锦格商贸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人,营业收入为228.15万元,资产总额为154.76万元,属于(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无锡锦格商贸有限公司日期:2024.9.30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投标时本表附在《明细报价表》之后(如有)。2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 土豆 莴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无锡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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