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漂垃圾无人机遥感监测 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宁德市蕉城生态环境局2024)



蕉城区2024年海漂垃圾无人机遥感监测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FJSHYZB-2024-142 (招标文件编号:FJSHYZB-2024-142)
二、项目名称:蕉城区2024年海漂垃圾无人机遥感监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省地质测绘院
供应商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塔头路2号
中标(成交)金额:47.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福建省地质测绘院
蕉城区2024年海漂垃圾无人机遥感监测项目
利用无人机每两个月对重点岸段海漂垃圾航拍巡查
根据航摄成图的要求,结合岸段地形条件、测图等高距确定航摄基高比、在航拍作业、成果存储等过程中,应确保数据安全,供应商需具有必要的安全防护能力及措施,防止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的损坏、散失、灭失和失(泄)密等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服务期满一年
按照行业标准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志树、陈志伟、陆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65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向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开户名称: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银行账号:35001682433052537321。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5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经评审,各供应商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福建方源勘测规划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给予其响应报价15%的价格扣除。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为福建省地质测绘院,评审得分(平均分)为94.81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生态环境局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宁德生态环境大楼12层        
联系方式:陆女士/29537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联系方式:叶浩、缪胧、小吴/0593-2916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浩、缪胧、小吴
电 话:  0593-291631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蕉城区2024年海漂垃圾无人机遥感监测项目

品目
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生态环境治理服务/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

采购单位
宁德市蕉城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09日 15:28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志树、陈志伟、陆源

总成交金额
¥47.5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叶浩、缪胧、小吴

项目联系电话
0593-2916316

采购单位
宁德市蕉城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
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宁德生态环境大楼12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陆女士/2953795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叶浩、缪胧、小吴/0593-2916316

附件:

附件1
9.24(发售稿)蕉城区海漂垃圾无人机遥感监测项目.pdf

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蕉城区2024年海漂垃圾无人机遥感监测项目项目编号:FJSHYZB-2024-142采购人:宁德市蕉城生态环境局代理机构: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4年9月第一章采购邀请书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宁德市蕉城生态环境局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蕉城区2024年海漂垃圾无人机遥感监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1.项目名称:蕉城区2024年海漂垃圾无人机遥感监测项目2.项目编号:FJSHYZB-2024-1423.磋商内容及要求:合同包1:合同包预算金额(元):480000.00合同包最高限价(元):480000.00采购标的一览表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磋商保证金(元)1遥感监测1480000项其他未列明行业4800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1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4.2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4.3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4.4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查询结果的审查:①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②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③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4.5其他落实政策:(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执行。(2)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3)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4)乡村振兴,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财库〔2021〕20号)的通知执行。(5)货物包装: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6)落实《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文件。(7)其他政策:①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制禁止性条款》的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由相关网站上查询得知,若供应商未自主提供该证明材料的则不视为资格审查无效。在磋商小组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才视为不合格。4.6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合同包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序号资格要求具体描述1磋商响应声明详见声明函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授权书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磋商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0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10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1联合体协议(若有)①磋商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5.2特定条件:合同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特定资质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测绘乙级及以上(含乙级)等级证书,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合同包1: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6.磋商保证金供应商须在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上注明项目编号,以便更有效地对磋商保证金进行到账核实及退还,供应商磋商保证金打款账户名称须与报名名称一致,不一致的按未提交磋商保证金处理。(注:磋商保证金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汇达至磋商文件载明的磋商保证金专户,否则视为磋商保证金未提交,是否汇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招标代理机构银行系统到账的为准。)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7.1磋商文件获取期限:2024年9月24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时(周末及节假日除外)。7.2在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官网上获取项目信息,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获取磋商文件,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8.获取磋商文件方式:(1)不支持现场报名;(2)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须按以下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银行账号:35001682433052537321),并将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及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转账底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名称可简写)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我公司(FJSHYZB@163.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9.磋商文件售价:200元。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0.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8日15:00(北京时间)10.2递交地点: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1907室开标厅10.3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送达。11.磋商时间及地点:11.1磋商时间:2024年10月08日15:00(北京时间)11.2磋商地点: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1907室开标厅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13.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宁德市蕉城生态环境局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宁德生态环境大楼12层邮编:352000联系人:陆女士联系电话:295379514.采购代理机构信息:代理机构: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1907室邮编:352000联系人:叶浩、缪胧、小吴联系电话:0593-2916316附1:购买磋商文件的银行账户信息银行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银行账号:35001682433052537321附2: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银行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宁德东侨支行银行账号:1407700419000119968特别提示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节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一、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是对竞争性磋商须知的补充和细化,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中的要求和规定为准。项号条款号编列内容16.3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合同包1:不组织,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踏勘地点:29.1响应文件有效期: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310.1提交磋商保证金: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其他:无410.3.1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无511.1(1)响应文件的份数①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②可读介质(U盘)1份。(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①响应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②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报合同包、供应商的全称、正(副)本”等内容,否则造成响应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③响应文件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胶装成册(可含产品彩页),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的)装订成册,在响应内容中逐项盖章并加盖骑缝章(若逐页盖章的则无须加盖骑缝章);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按规定胶装成册后加盖骑511.1缝章或逐项加盖公章,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④供应商另制作一套磋商保证金退还申请函、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最终报价表、磋商保证金凭证复印件一同放在信封内密封,并将此信封单独密封提交。⑤供应商必须将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正本全部内容扫描成电子文件(U盘或光盘,无病毒、无损坏),U盘或光盘必须标注供应商名称,其中所有文件不做压缩处理、不设密码,与响应文件一同密封提交。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电子文件或电子文件出现损坏无法查看的视为无效响应。(注:当电子文件出现损坏,供应商须在接到磋商小组通知后,十分钟内提交该电子文件原始版,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磋商小组按未提供电子文件处理)。614.4磋商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无。714.9评审的标准和方法: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8/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无。9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2)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门户网站,网址www.fjshyzb.com。※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023.1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宁德市蕉城生态环境局监督管理部门。1124.1履约保证金:合同包1:无有,具体如下:①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时向采购人缴纳人民币/元作为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附件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说明: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文件中对供应商需要提供的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进行具体规定或附表格式,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承诺及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特点,提供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格式自拟。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名:日期:附件7供应商提交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附件7-1-1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须按竞争性磋商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供应商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须按竞争性磋商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供应商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本供应商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供应商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供应商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供应商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由本供应商承建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由本供应商承接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本供应商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名:日期:备注:(1)若供应商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本声明函,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前,如果已向磋商小组提交上述声明函,视同为供应商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2)请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4)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附件7-1-3监狱企业证明材料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7-2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合同包品目号产品名称最后报价单(现场)数量最后报价总价(现场)认证种类**-1*...备注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注意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响应文件提交的材料。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单个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3、具体统计、计算:3.1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单个或多个货物取得或同时取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两项或多项认证的,均按照单个货物对应一项认证的原则统计、计算1次。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3.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上表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磋商小组可不予认定。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3.5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4、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顺序分别填写,以方便磋商小组审阅。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前,如果已向磋商小组提交上表内容并附相应证明资料,视同为供应商的产品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名:日期:附件8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说明: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文件中对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进行具体规定或附表格式,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承诺及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编写有关资料包括如供应商单位简介、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自已认为体现自身优势,需要补充说明的其它资料,格式自拟。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名:日期:第六章磋商相关附件附件1:磋商保证金退还申请函致: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我司于年月日参与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组织磋商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合同包)投标,我司于年月日以(同城转帐、异城电汇)形式向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账户缴纳磋商保证金(大写元)(小写¥元),当可退回时,请退回到我司以下账户: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公司所在地:省市县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手机)(固话)供应商名称(盖公司公章):附:汇款凭证、开户许可证注意事项:1、以上内容应详细填写,不可简化;2、请在开标或谈判当天,将此表单独再另册制作一套与开标一览表或报价表一同单独装在信封内密封,并将此信封与投标书正本一同密封提交。3、未能及时缴交本表以及填写相关信息而致未能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将不负法律与经济责任。附件2:,最终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包最终报价(元)交货期/工期/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时间磋商保证金备注..................注:该最终报价表只须盖章,待现场供应商作最终报价时填写。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附件3:响应文件标准胶装范本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副本NICG20090770电0皮景灯光设备及安装名称:项日号:编号:招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海漂垃圾无人机遥感监测 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