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物业外包费 后勤清洁保洁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山西省平遥县人民医院2024)



山西省平遥县人民医院物业外包费(自筹资金)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407282024CGK00100
二、项目名称:山西省平遥县人民医院物业外包费(自筹资金)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晋中立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正太街35号2幢1-401号
投标报价:3221964.93(元)
92.21

2
晋中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龙湖大街中段北侧
投标报价:1543200(元)
93.39

3
山西家嘉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街道长兴路7号10幢3单元21层2101
投标报价:1955520(元)
91.24

4
山西家嘉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街道长兴路7号10幢3单元21层2101
投标报价:2928000(元)
91.3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包1后勤清洁保洁服务
后勤清洁保洁服务
1.山西省平遥县人民医院门诊楼、住院楼、行政楼、后勤楼、食堂等全院区域室内外环境(包括办公区域)的清洁保洁服务(含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收集),室外高空作业除外。2.安装和拆卸、运送医院需要清洗的布类(含窗帘、隔帘)。电梯的清洁消毒,手术梯的专人负责。3.病媒防治工作。4.配合医院做好控烟工作、集中清扫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等工作。5.完成医院其他指令性任务。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两年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2
包2后勤安保服务
后勤安保服务
平遥县人民医院门诊楼、住院楼、行政楼、后勤楼等全院区室内外安全保卫、维护医疗秩序、院内停车秩序、电子监控、消防治安保卫、突发事件处置、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络等安防保卫工作。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两年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3
包3后勤物流配送服务
后勤物流配送服务
物流配送服务(包括物流运送、陪检等服务)。协助完成院内各种大型会议的接待。配合医院做好控烟工作。配合医院完成指令性任务。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两年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4
包4后勤设备运行及维护服务
后勤设备运行及维护服务
后勤设备运行及维护服务:含变配电、供水、供暖、强弱电、直燃机操作值守、能源中心、空调系统、污水处理系统、设备运行和维护、净化区域维保(包括手术室、传染楼、三层PCR)、化粪池清理、所有管道污物、污垢的处理、污水处理等、制氧室。协助采购人作好控烟工作。负责采购人各类设施的搬迁等工作。配合采购人完成指令性任务。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两年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裴向东(第1、2、3、4包采购人代表),纪晋萍,兰瑞芳,陈秀娥,温增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5189.4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西省平遥县人民医院
地 址:平遥县柳根西街与汇通路交叉口西南
联系方式:0354-56241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易(山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北路6号民信商务410室
联系方式:0351-4695891、136235116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文鹏、耿丽娟
电 话:0351-4695891、13623511686

附件信息:

平遥人民医院招标文件(2024.9.10).doc1.0M

中小企业声明函106.0K

中小企业声明函436.3K

中小企业声明函447.2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山西省平遥县人民医院物业外包费(自筹资金)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山西省平遥县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09日 17:45

评审专家名单
裴向东(第1、2、3、4包采购人代表),纪晋萍,兰瑞芳,陈秀娥,温增跃

总中标金额
¥964.87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文鹏、耿丽娟

项目联系电话
0351-4695891、13623511686

采购单位
山西省平遥县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平遥县柳根西街与汇通路交叉口西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54-5624109

代理机构名称
中易(山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北路6号民信商务4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51-4695891、13623511686

1.1.山西省平遥县人民医院物业外包费(自筹资金)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1407282024CGK00100采 购 人:山西省平遥县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中易(山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9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1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11一、总则11二、招标文件组成、澄清和修改14三、投标文件组成与要求15四、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解密及其他18五、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组成与职责19六、资格、商务技术评审20七、签订合同28八、保密和披露29九、询问和质疑30十、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要求30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34第五部分商务、技术及服务要求42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45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58第八部分相关附件99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山西省平遥县人民医院物业外包费(自筹资金)项目拟参与该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07282024CGK001002.项目名称:山西省平遥县人民医院物业外包费(自筹资金)项目3.采购计划文号:ZFCG-140728-2024-1-002355-001、ZFCG-140728-2024-1-002355-002、ZFCG-140728-2024-1-002355-003、ZFCG-140728-2024-1-002355-004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两年1400万元6.最高限价:970万元,包1后勤清洁保洁服务:两年324万元(每年162万元),包2后勤安保服务:两年156万元(每年78万元),包3后勤物流配送服务:两年人民币196万元(每年98万元),包4后勤设备运行及维护服务:两年294万元(每年147万元)。7.采购需求:本次招标共四包,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实质上响应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包号服务内容最高限价服务范围1后勤清洁保洁服务两年324万元(每年162万元)1.山西省平遥县人民医院门诊楼、住院楼、行政楼、后勤楼、食堂等全院区域室内外环境(包括办公区域)的清洁保洁服务(含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收集),室外高空作业除外。2.安装和拆卸、运送医院需要清洗的布类(含窗帘、隔帘)。电梯的清洁消毒,手术梯的专人负责。3.病媒防治工作。4.配合医院做好控烟工作、集中清扫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等工作。5.完成医院其他指令性任务。2后勤安保服务两年156万元(每年78万元)平遥县人民医院门诊楼、住院楼、行政楼、后勤楼等全院区室内外安全保卫、维护医疗秩序、院内停车秩序、电子监控、消防治安保卫、突发事件处置、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络等安防保卫工作。3后勤物流配送服务两年人民币196万元(每年98万元)物流配送服务(包括物流运送、陪检等服务)。协助完成院内各种大型会议的接待。配合医院做好控烟工作。配合医院完成指令性任务。4后勤设备运行及维护服务两年294万元(每年147万元)后勤设备运行及维护服务:含变配电、供水、供暖、强弱电、直燃机操作值守、能源中心、空调系统、污水处理系统、设备运行和维护、净化区域维保(包括手术室、传染楼、三层PCR)、化粪池清理、所有管道污物、污垢的处理、污水处理等、制氧室。协助采购人作好控烟工作。负责采购人各类设施的搬迁等工作。配合采购人完成指令性任务。1、日常零星维修作业(其中医疗设备不在维修之列)。2、设施设备运行管理:高低压配电系统、供水设备、太阳能设备、污水处理系统、空调系统、新风设备、制氧站氧气输送终端、能源中心、正负压机房、层流设备、负压病房设备等后勤设备的运行值班与日常管理。8.合同履行期限:两年9.服务地点:山西省平遥县人民医院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2:投标人具有***门备案并签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包1、包3、包4: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获取时间:2024年9月11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9月19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2.地点: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3.获取方式:在线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招标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2)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电子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需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上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2.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2.2开标时间:2024年10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2.3提交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2.3解密方式:远程解密2.4解密时间内未进行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2.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351-4123278。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山西省平遥县人民医院地址:晋中市平遥县汇通路与柳根西街十字路口西南侧联系方式: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易(山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北路6号民信商务410室联系方式:0351-4695891、1362351168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韩文鹏、耿丽娟电话:0351-4695891、13623511686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预算金额:两年1400万元最高限价:970万元,包1后勤清洁保洁服务:两年324万元(每年162万元),包2后勤安保服务:两年156万元(每年78万元),包3后勤物流配送服务:两年人民币196万元(每年98万元),包4后勤设备运行及维护服务:两年294万元(每年147万元)。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其分包的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2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是£ 否R3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 否4投标文件份数、密封要求及解密时长1.投标文件份数:投标人需在政采云系统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壹份;2.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10月9日9点30分3.解密时长:30分钟。解密截止时间未进行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注:投标人远程解密5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影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提交要求:包1:人民币(大写)叁万贰仟肆佰元整(小写)¥32,400.00包2:人民币(大写)壹万伍仟陆佰元整(小写)¥15,600.00包3:人民币(大写)壹万玖仟陆佰元整(小写)¥19,600.00包4:人民币(大写)贰万玖仟肆佰元整(小写)¥29,400.00投标人在开标前,须将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或网银转账)、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用支票提交的,由投标人开出(付款行为对公账户);采用网银转账的,由投标人通过对公账户网上银行转出;采用汇票、本票提交的,须从投标人的对公账户银行开出;采用金融机构出具保函的,由从事金融业有关的金融中介机构开出;采用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由银行或代办投标保函的担保公司开出。确保在投标文件开启之前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收款单位:中易(山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太原长风支行 开户银行行号:303161000118 银行账号:75380188000223974注:(1)未按前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未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可在凭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可简写)。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2:投标人具有***门备案并签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包1、包3、包4:无;以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6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见‘投标文件格式’);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投标文件格式’)若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3.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4.报价一览表 (见‘投标文件格式’);★5.商务条款响应表(见‘投标文件格式’);★6.投标技术及服务规范响应及偏离表(见‘投标文件格式’);7.技术及服务方案(格式自拟);8.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列表及相关证明资料(见‘投标文件格式’);9.企业信誉证明材料;10.服务承诺;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加★的商务、技术及服务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7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1)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货物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如包含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投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可投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以外的产品;(3)投标产品中如包含“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3、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要求: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员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若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给予1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价格给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①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上述要求(如涉及的话),均应作出响应。6、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投标人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7、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8、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投标人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格式见第七部分)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上述内容如有涉及,均应按规定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扣减。8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评标委员会构成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由5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 4 人,采购人代表 1 人。10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11现场勘查是£ 否12标前答疑是£ 否13项目所属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本项目属物业管理。14纸质文件的递交份数要求:4份,电子版一份(U盘),已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响应文件直接打印胶装成册,封面加盖公章和法人章。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邮寄地址: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北路6号民信商务410室(耿丽娟:13623511686)递交时间:2024年10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密封要求:纸质版文件、电子版文件及其他需要递交的资料一起密封封套要求: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在封套密封处加盖公章)15说明1、本招标文件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4、本招标文件中加“*”条款为实质性条款;5、本项目验收工作由采购人组织实施。电子投标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投标文件编制1.1投标人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1.2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1.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投标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2.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投标人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2.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2.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CA登录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2.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使用非本次投标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3)投标人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3其他3.1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均采用电子形式进行,不再接受纸质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当政采云系统出现异常情形时,经请示财政部门同意后,采购代理机构可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评标活动。3.2待系统恢复后,采购代理机构须把线下开标、评标结果数据录入“政采云系统”。注: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即:山西省平遥县人民医院。2.2采购代理机构:指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招标活动,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执行机构,即“中易(山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投标人:指响应本招标文件规定并按期提供投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投标人。2.5货物: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向采购人有偿提供的各种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6服务:指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7招标文件:是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采购人采购需求制定的向潜在投标人发出并告知项目需求、招标投标活动规则和合同条件等信息的要约文件,是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主要依据,对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8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应招标文件的条件和要求,按规定编制并按时递交的文件。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投标人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的投标人。需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要求提供有效资格证明文件。3.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3关于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投标(见前附表第2项)。3.4关于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见前附表第3项)。若《招标公告》接受联合体投标的:(1)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中要求的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4)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投标协议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5)下载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下载。(6)联合体投标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8)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为中小企业的,该方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5关于关联企业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标时将同时被拒绝。3.6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投标人。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7关于分公司投标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4.合格的服务4.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4.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4.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5.投标费用5.1投标人应承担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招标要求6.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与技术方案被采购人采用时,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及相关内容必须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且按要求实施,并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条款。6.2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勘查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勘查或者召开答疑会的,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11、12项。而无论本项目(包)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投标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7.通知7.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系统中发出(视同书面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查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8.解释权8.1本次招投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8.2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解释为准。8.3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二、招标文件组成、澄清和修改9.招标文件的内容9.1招标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投标须知;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第五部分商务、技术及服务要求;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八部分相关附件9.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被确定为无效投标。9.3除非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0.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1澄清、修改时间: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更正公告;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0.2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10.3投标人澄清要求的提交: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和询问。投标人提出的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做出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0.4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一旦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组成与要求11.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11.1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及服务文件两部分组成资格证明文件: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本项目(包)投标的证明文件。商务、技术及服务文件: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其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和提供的技术、服务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和政策性要求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及服务文件及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前附表第5项资格证明文件、第6项商务、技术及服务文件中的加“★”项、政策性要求中国家强制性因素等若有缺失或无效或商务、技术及服务文件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将作无效投标处理。12.响应文件的其他要求12.1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12.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资料中的说明等)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12.1.2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1.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2.2编排要求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招标文件第七部分要求和编排顺序,统一编目、正序编排页码(投标文件中扫描件或影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12.3格式要求本招标文件第七部分已提供“投标文件格式”的,应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人可以对所提供的格式进行扩展,但不得减少格式中要求的内容,否则投标无效),没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人自拟。如投标人参加多包投标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投标文件。12.4投标文件的份数、加密12.4.1投标文件的份数本次招标须递交的投标文件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2投标文件加密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数字电子CA(单位、法人或个人)进行加密。12.5投标保证金12.5.1本项目是否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详见前附表前附表第5条)。如需提交,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5条规定的提交方式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投标无效。12.5.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5.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2.5.4.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2.5.4.2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2.5.4.3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2.5.4.4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12.5.4.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2.6投标报价12.6.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货物价格、将中标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费、验收、保险、售后服务以及相关税费等所有费用。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2.6.2投标人应按报价要求的内容及其他事项认真填报报价一览表。12.6.3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12.6.4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2.6.5进口货物在进口过程中,若需向海关提交报关等手续,采购人负责提供相关材料。13.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3.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应对本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3.2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13.3报价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统一填写,除不得自行增减表头内容外,可根据填报情况变换表格格式(指横排或竖排)和增减行。13.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5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3.6为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中(若本次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投标人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附于本次投标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重大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重大偏离,则评委会有权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1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4.1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项。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投标无效。14.2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4.3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将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时,本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规定仍适用。15.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5.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5.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CA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5.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指定的位置进行签署,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5.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CA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授权代表签署。15.5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解密及其他16.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16.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详见前附表),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及补充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在“政采云系统”完成上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解密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解密及其他17.1采购代理机构在解密开始时间发出解密指令,投标人接到解密信息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电子文件时的电子CA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17.2由于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无效。17.3解密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将无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除特殊情形需请示财政部门采用其他方式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长解密时间。17.4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完成解密的投标人不足法定家数时,不得进行下一步评审程序。1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8.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需在“政采云系统”中加密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18.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否则,按无效处理。18.3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进行撤回。19.开标及其有关事项19.1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指令,并且对开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招标文件一并存档。19.2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采购人代表不得参加开标活动。19.3参加开标活动的授权代表必须在投标人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如有)。19.4解密结束后,投标人在“政采云”系统中对其报价进行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打印报价结果。19.5“报价一览表”中内容存在空白的;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填报的;存在缺项、漏项的;存在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存在报价标的与采购标的不一致的等情形,均将导致投标无效。19.6投标人未对投标报价进行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9.7“报价结果”随招标资料一并存档。五、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组成与职责20.资格审查小组和评标委员会组成20.1资格审查小组组成20.1.1资格审查小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成,成员总计3人。20.2评标委员会组成20.2.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5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0.2.2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20.2.3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20.2.4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0.2.5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山西省财政厅专家库管理系统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20.2.6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20.2.7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20.2.8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招标资料一并存档。20.3审查小组和评审委员会职责20.3.1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本项目第四部分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进行审核。20.3.2评标委员会对3家及以上资格性审查合格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及服务文件按照本项目第四部分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3家及以上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及服务文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进行评估和比较。六、资格、商务、技术及服务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合法性、规范性、公平性审查,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或者存在有歧视性、限定性条款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1.1资格证明文件的评审21.1.1解密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以确定各投标人是否是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及商务技术评审。21.1.2资格审查人员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人的资格性证明文件内容本身(需要进行网上查询核实的证明材料除外)。21.1.3对前附表第5项中有资格证明文件不合格的或未对其要求做出明确响应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21.1.4为保证投标的公开、公正、公平,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若有缺失或不符,开标后不允许补正或修正,且投标无效。21.1.5对模糊不清的或存在疑问的资格性证明文件,在不影响投标有效性的前提下,须经投标人进行澄清或说明。21.1.6评审结束,审查结果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各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按响应无效处理,审查小组应当告知有关投标人。21.1.7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编写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报告,并签字确认,与招标资料一并存档。21.2商务、技术及服务文件的评审21.2.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商务、技术及服务文件的符合性审查,除项目要求需对投标文件中无法用文字表述的其他特殊要求(如需对样品或演示内容等)作为实质性审查内容外,只依据投标人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21.2.2评标委员会应当各自对3家及以上资格性审查合格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及服务文件,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投标人商务、技术及服务文件(含项目需要对样品进行审查的情形)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及服务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是否对政策性因素做出了实质性响应。21.2.3合格的商务、技术及服务文件:指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及服务文件中的签署、盖章、商务技术响应、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符,并对政策性要求做出了完整性响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商务、技术及服务文件。21.2.4重大偏离系指商务、技术及服务文件:指商务、技术及服务文件中的签署、盖章、商务技术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或未对政策性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A.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条中带★号的商务、技术及服务要求指标未实质性响应的;B.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C.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D.执行标准、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地点、款项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及验收标准等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或技术指标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负偏差范围的;E.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F.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G.投标文件有效期不足的;H.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1.2.5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21.2.6如果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及服务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1.2.7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人商务、技术及服务文件的有效性。21.2.8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21.3澄清或者说明。21.3.1对于投标人商务、技术及服务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政采云系统”给投标人发出询标函。21.3.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政采云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加盖投标人电子CA章的对询标函所有内容作出的询标回复函。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其的投标范围或者改变其商务、技术及服务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3.3评标委员会将允许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商务、技术及服务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其他投标人的名次排列。21.4报价审核21.4.1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对投标报价进行符合性审查。21.4.2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1.4.3经审查,合格投标人数量符合法定投标人家数时,对符合政策性要求优惠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照21.5进行政策性因素价格扣除后,形成各投标人最终评标价格。21.4.4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按照2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21.5政策性因素价格扣除21.5.1依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如果投标人或所提供的服务满足下述要求并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21.5.2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依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山西省财政厅》(晋财购〔2022〕6号)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15%,对于联合体报价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份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用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采购合同的,评审优惠幅度为5%。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3%,采用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采购合同的,评审优惠幅度为1%。(本项内容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否则不予认可)注:1、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山西省财政厅》(晋财购〔2022〕6号)规定,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处理,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3、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21.5.3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1.5.4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1.5.5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1.5.6创新产品参加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晋财购【2019】19号)第十三条规定,对符合创新要求的货物或服务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投标人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21.6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投标无效:(1)未在报价一览表中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的;(2)未按招标文件进行签署的;(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填报或报价表填报不完整,存在可空项、漏项、缺项的;(4)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1.7经审查,合格投标人数量不符合法定投标人家数时,需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活动。21.8对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及服务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1.8.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各投标人商务、技术及服务文件符合性审查后,合格投标人数量符合法定数量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细则”,对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1.8.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除项目需对投标文件中无法用文字表述须采用提交的样品或演示等内容进行比较和评判的特殊要求外,只依据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及服务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22.评审复核22.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22.2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2.3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3.推荐中标候选人23.1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须遵循下列原则:23.1.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遵循下列原则:23.1.1.1按评审后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23.1.1.2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23.1.1.3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售后等因素得分较高顺序排列。23.1.1.4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综合得分情况,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23.1.1.5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4.确定中标人本次招标,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中标候选人排序,优先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25.编写评标报告25.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商务、技术及服务文件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25.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5.3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26.评标过程保密26.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26.2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关于投标人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依法决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8.无效投标与无效评标28.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8.3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一)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二)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三)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四)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29.采购项目终止与处理2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被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已经收取招标文件费用或者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费用和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29.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如分包按包计),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一)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采购项目(按包计)终止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9.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0.中标结果公告与中标通知30.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30.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30.3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0.4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30.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30.6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1.中标服务费31.1收费标准31.1采购代理机构以委托的项目金额为计费依据,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七、签订合同32.签订合同32.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2.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2.3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32.4中标人一旦中标,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除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外,其他情形将被视为严重违约。或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32.5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32.6中标人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一份报采购代理机构存档,采购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进行公示。八、保密和披露33.保密33.1潜在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项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3.2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4.披露34.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政府有关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4.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35.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35.1采购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5.2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5.3投标人对采购文件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5.4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入政府采购平台“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政府采购平台自动登记收到质疑的时间,从次日计算答复期限。35.5质疑材料要求投标人提起在线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如实填写事项及信息,在线提交质疑函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纸质版扫描件或图片(支持格式:D0C、DOCX、PDF、JPG、PNG、GIF)在线质疑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提起的,还需上传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等。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相关材料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相关材料由本人签名。35.6在线质疑答复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投标人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在线质疑后,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人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在线接收质疑答复结果。35.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35.7.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35.7.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5.7.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35.7.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投标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35.7.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35.7.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35.7.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35.7.8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条款或技术及服务要求有异议,未在开启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投标人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35.7.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35.7.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5.8投标人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可以组织原评标小组协助答复质疑。35.9采购方、代理机构认为投标人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投标人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35.10.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5.10.2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投标人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相关部门。35.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35.1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联系单位:中易(山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韩文鹏、耿丽娟电话:0351-4695891、13623511686十、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要求36.进口货物及政策要求本招标文件涉及的采购货物及软件服务,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37.国家强制产品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38.投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39.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40.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4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42.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需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3.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4.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需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45.环保节能产品参加的项目: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它节能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将给予同等价格优先采购。投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将给予同等价格优先采购。46.创新产品参加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晋财购【2019】19号)应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47.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本招标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投标人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一、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包1、包2、包3、包4: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 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基本资质对投标人提供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承诺函进行审查1.承诺函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2.承诺函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投标无效。7基本资质对投标人提供的廉洁自律承诺函审查1.承诺函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2.承诺函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投标无效。8基本资质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凭据进行审查1.保证金凭据落款时间须在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2.保证金金额须符合招标文件各包要求。3.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本公司财务查询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是否在投标文件开启前提交。4.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投标无效。9特定资质包2:投标人具有***门备案并签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包1、包3、包4:无1.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须按招标文件各包要求提供。2.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须完整、有效。3.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4.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投标无效。11.资格审查小组在评标会议开始后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记录情况、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将对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此项资格证明文件无需投标人提供)。说明:除上述内容外,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2、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包1、包2、包3、包4:序号类型要求要求说明1商务对投标人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进行审查1.1证明文件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1.2证明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1.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投标无效。2商务对投标人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文件进行审查2.1证明文件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2.2证明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2.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投标无效。3商务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函进行审查3.1投标函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3.2投标函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3.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投标无效。4报价对投标人提供的报价一览表进行审查4.1报价一览表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无漏项、无缺项、无可选择或可调整报价。4.2报价一览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4.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投标无效。5商务对投标人提供的商务条款响应表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5.1响应表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响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无空项、漏项。5.2响应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5.3对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的各包的商务要求全部做出实质性响应。5.4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投标无效。6技术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技术及服务规范响应及偏离表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6.1投标技术及服务规范响应及偏离表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响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无空项、漏项。6.2投标技术及服务规范响应及偏离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6.3对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各包“技术及服务要求”中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6.4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负偏离响应内容经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属重大技术负偏离的,或未提供偏离表的,投标均无效。说明:1.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符合性响应的,将导致投标无效。2.审查时,存在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28条无效投标的情形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1、投报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投报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报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2、本文件列出“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投报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影印件。本文件未列出的“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可投报“品目清单”中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或“品目清单”范围以外的产品。投标人投报“品目清单”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的,投标人需将政府优先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3、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根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2)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折扣:给予1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3)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1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6、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审查标准:须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价格折扣:给予1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四、无效投标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五、评分细则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且不少于三家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填写打分表。综合评分包括商务、技术、价格。所有评委对某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的算术和的平均值加某投标人的报价得分,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保留两位有效数字)。包1:后勤清洁保洁服务一、商务部分(20分)(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1.投标人业绩(1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2021年9月至今)签署的同类项目合同案例的业绩证明材料进行打分。每份业绩得2分,最高得10分。注:(1)同类项目合同案例的业绩证明材料指投标人签订的合同,至少包含同一项目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2)本款可作为得分的合同案例仅指投标人自身的合同案例,即合同案例的乙方必须与投标人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文件。(3)完成的同类项目合同案例指医院保洁服务的项目案例。(4)证明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以上内容要求或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是否符合以上要求的,不得分。2.服务人员及素质要求(10分)2.1项目经理(3分) 项目经理: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提供学历证书,得1分;具有1年及以上项目经理经验,得2分。2.2拟投入本项目人员(7分)本项目人员(除项目经理外)具有相关从业资格,提供资格证书或专业培训证书,每提供一人,得1人,最高得7分;注:(1)1年及以上项目经验提供同类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如合同关键页无法证明参与项目,还需提供项目验收证书等能够证明其参与项目的文件;(2)证明材料内容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二、技术方案(60分)1、整体服务措施及方案(12分) A.投标人有完善的管理组织架构、工作职责、职责分工:最高得3分B.投标人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及服务响应时间;最高得3分C.项目工作方法、工作流程、工作质量;最高得3分D.工作资料的记载、汇编、移交等各项管理办法;最高得3分评审要求: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1分,每小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5分。2、公共卫生疫情防控方案(5分)成立疫情防控小组、疫情防控预案、疫情防控培训、疫情防控演练、应急物资储备。评审要求: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1分,每小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5分。3、管理规章制度(10分)A.安全管理制度,最高得2.5分。B.考核管理制度,最高得2.5分。C.人员培训制度,最高得2.5分。D.档案管理制度,最高得2.5分。评审要求: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1分,每小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5分。4、人员培训(10分) 投标人对保洁人员的文化素养、专业素质、仪容仪表、站姿、谈吐等方面进行专业培训。A.培训计划合理可行,最高得2分。B.培训方式形式多样,最高得2分。C.培训内容全面丰富,最高得2分。D.培训场所(具有固定的培训场所,培训场所需提供场地使用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最高得2分。E.培训考核机制方案合理、可行、完善,最高得2分。 评审要求: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1分,每小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5分。5、拟投入的设备硬件设施(8分)A.配备人员服装,最高得2分。B.配备安全装备,最高得2分。C.配备相关应急装备,最高得2分。D.配置保洁用具,最高得2分。评审要求:投标人提供设备发票或图片证明材料,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1分,每小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5分。6、服务承诺及服务保证措施(10分)A.服务承诺:最高得2.5分B.服务体系:最高得2.5分C.服务保证措施:最高得2.5分D.服务响应时间:最高得2.5分评审要求: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1分,每小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5分。7、突发事件应急预案(5分)预案种类至少包括意外伤害、消防、自然灾害、盗窃、纠纷等应急处置;评审要求: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1分,每小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5分。三、价格分(2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最高得 10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20注: 依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依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的第三条规定,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依据《财政部 司法部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第二条规定,对属于监狱企业单位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三者不重复享受优惠政策。包2:后勤安保服务一、商务部分(20分)(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1.投标人业绩(1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2021年9月至今)签署的同类项目合同案例的业绩证明材料进行打分。每份业绩得2分,最高得10分。注:(1)同类项目合同案例的业绩证明材料指投标人签订的合同,至少包含同一项目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2)本款可作为得分的合同案例仅指投标人自身的合同案例,即合同案例的乙方必须与投标人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文件。(3)完成的同类项目合同案例指医院保安服务的项目案例。(4)证明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以上内容要求或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是否符合以上要求的,不得分。2.服务人员及素质要求(10分)2.1项目经理(保安队长)(3分) 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得1分;退伍军人得1分,1年及以上项目经验得1分。注:(1)提供项目经理(保安队长)的学历证、保安证书、退伍军人证明;(2)1年及以上项目经验提供同类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如合同关键页无法证明参与项目,还需提供项目验收证书等能够证明其参与项目的文件;(3)证明材料内容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2.2拟投入本项目人员(7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除项目经理(保安队长)以外)具有保安证,每提供1人得1分,最高得7分。 注:提供保安证书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二、技术方案(60分)1、整体服务措施及方案(12分)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制定整体服务措施及方案A.投标人有完善的管理组织架构、工作职责、职责分工:最高得3分B.投标人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及服务响应时间;最高得3分C.项目工作方法、工作流程、工作质量;最高得3分D.工作资料的记载、汇编、移交等各项管理办法;最高得3分评审要求: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1分,每小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5分。2、安保管理方案(8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制定安保管理方案A.各楼室的管理方案;最高得2分B.重点部位的安保管理方案;最高得2分C.车辆出入及停放管理方案;最高得2分D.监控室管理工作方案;最高得2分评审要求: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1分,每小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5分。3、管理规章制度(10分)A.安全管理制度,最高得2.5分B.考核管理制度,最高得2.5分C.人员培训制度,最高得2.5分D.档案管理制度,最高得2.5分评审要求: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1分,每小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5分。4、人员培训(10分) 投标人对安保人员的文化素养、专业素质、仪容仪表、站姿、谈吐等方面进行专业培训。A.培训计划合理可行,最高得2分B.培训方式形式多样,最高得2分C.培训内容全面丰富,最高得2分D.培训场所(具有固定的培训场所,培训场所需提供场地使用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最高得2分。E.培训考核机制方案合理、可行、完善,最高得2分。 评审要求: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1分,每小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5分。5、拟投入的设备硬件设施(5分)A.配备人员服装,最高得2分B.配备安全装备、相关应急装备,最高得3分评审要求:投标人提供设备发票或图片证明材料,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1分,每小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5分。6、服务承诺及服务保证措施(10分)A.服务承诺:最高得2.5分B.服务体系:最高得2.5分C.服务保证措施:最高得2.5分D.服务响应时间:最高得2.5分评审要求: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1分,每小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5分。7、突发事件应急预案(5分)预案种类至少包括意外伤害、消防、自然灾害、盗窃、纠纷等应急处置;评审要求: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1分,每小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5分。三、价格分(2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最高得 10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100%*20注: 依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依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的第三条规定,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依据《财政部 司法部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第二条规定,对属于监狱企业单位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三者不重复享受优惠政策。包3:后勤物流配送服务一、商务部分(20分)(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1.投标人业绩(1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2021年9月至今)签署的同类项目合同案例的业绩证明材料进行打分。每份业绩得2分,最高得10分。注:(1)同类项目合同案例的业绩证明材料指投标人签订的合同,至少包含同一项目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2)本款可作为得分的合同案例仅指投标人自身的合同案例,即合同案例的乙方必须与投标人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文件。(3)完成的同类项目合同案例指医院物流配送服务的项目案例。(4)证明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以上内容要求或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是否符合以上要求的,不得分。2.服务人员及素质要求(10分)2.1项目经理(3分) 项目经理: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提供学历证书,得1分;具有1年及以上项目经验,得2分。注:(1)1年及以上项目经验:提供同类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如合同关键页无法证明参与项目,还需提供项目验收证书等能够证明其参与项目的文件;(2)证明材料内容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2.2拟投入本项目人员(7分)拟投入本项目物流配送主管:具有1年及以上项目经验,得2分。拟投入本项目配送人员(除项目经理外)具有医疗或护理类专业学历,每提供1人得1分,最高得5分。 注:(1)1年及以上项目经验提供同类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如合同关键页无法证明参与项目,还需提供项目验收证书等能够证明其参与项目的文件。(2)提供项目配送人员的学历证;(3)证明材料内容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二、技术方案(60分)1、整体服务措施及方案(12分) A.投标人有完善的管理组织架构、工作职责、职责分工:最高得3分B.投标人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及服务响应时间;最高得3分C.项目工作方法、工作流程、工作质量;最高得3分D.工作资料的记载、汇编、移交等各项管理办法;最高得3分评审要求: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1分,每小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5分。2、公共卫生疫情防控方案(5分)成立疫情防控小组、疫情防控预案、疫情防控培训、疫情防控演练、应急物资储备。评审要求: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1分,每小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5分。3、管理规章制度(10分)A.安全管理制度,最高得2.5分。B.考核管理制度,最高得2.5分。C.人员培训制度,最高得2.5分。D.档案管理制度,最高得2.5分。评审要求: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1分,每小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5分。4、人员培训(10分) 投标人对配送人员的文化素养、专业素质、仪容仪表、站姿、谈吐等方面进行专业培训。A.培训计划合理可行,最高得2分。B.培训方式形式多样,最高得2分。C.培训内容全面丰富,最高得2分。D.培训场所(具有固定的培训场所,培训场所需提供场地使用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最高得2分。E.培训考核机制方案合理、可行、完善,最高得2分。 评审要求: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1分,每小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5分。5、拟投入的设备硬件设施(8分)A.配备人员服装,最高得2分。B.配备安全装备,最高得2分。C.配备相关应急装备,最高得2分。D.配置车辆,最高得2分。评审要求:投标人提供设备发票或图片证明材料,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1分,每小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5分。6、服务承诺及服务保证措施(10分)A.服务承诺:最高得2.5分B.服务体系:最高得2.5分C.服务保证措施:最高得2.5分D.服务响应时间:最高得2.5分评审要求: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1分,每小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5分。7、突发事件应急预案(5分)预案种类至少包括意外伤害、消防、自然灾害、盗窃、纠纷等应急处置;评审要求: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1分,每小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5分。三、价格分(2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10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100%*20注: 依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依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的第三条规定,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依据《财政部 司法部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第二条规定,对属于监狱企业单位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三者不重复享受优惠政策。包4:后勤设备运行及维护服务一、商务部分(20分)(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1.投标人业绩(1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2021年9月至今)签署的同类项目合同案例的业绩证明材料进行打分。每份业绩得2分,最高得10分。注:(1)同类项目合同案例的业绩证明材料指投标人签订的合同,至少包含同一项目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2)本款可作为得分的合同案例仅指投标人自身的合同案例,即合同案例的乙方必须与投标人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文件。(3)完成的同类项目合同案例指维修服务的项目案例。(4)证明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以上内容要求或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是否符合以上要求的,不得分。2.服务人员及素质要求(10分)2.1项目经理(3分) 项目经理: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得1分;具有1年及以上项目经验,得2分。注:(1)提供项目经理的学历证:(2)1年及以上项目经验: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如合同关键页无法证明参与项目,还需提供项目验收证书等能够证明其参与项目的文件;(3)证明材料内容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2.2拟投入本项目人员(7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除项目经理外):在满足采购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电工: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司炉工: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污水处理工: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1分;特种作业操作证(除电工外):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1)提供人员相关证书;(2)证明材料内容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二、技术方案(60分)1、整体服务措施及方案(12分) A.投标人有完善的管理组织架构、工作职责、职责分工:最高得3分B.投标人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及服务响应时间;最高得3分C.项目工作方法、工作流程、工作质量;最高得3分D.工作资料的记载、汇编、移交等各项管理办法;最高得3分评审要求: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1分,每小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5分。2、针对本项目提供质量管理体系(5分)A.日常维修、养护:最高得2分B.设施设备的维修、运行管理:最高得3分评审要求: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1分,每小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5分。3、管理规章制度(10分)A.安全管理制度,最高得2.5分B.考核管理制度,最高得2.5分C.人员培训制度,最高得2.5分D.档案管理制度,最高得2.5分评审要求: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1分,每小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5分。4、人员培训(10分) 投标人对服务人员的文化素养、专业素质、仪容仪表、站姿、谈吐等方面进行专业培训。A.培训计划合理可行,最高得2分B.培训方式形式多样,最高得2分C.培训内容全面丰富,最高得2分D.培训场所(具有固定的培训场所,培训场所需提供场地使用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最高得2分E.培训考核机制方案合理、可行、完善,最高得2分评审要求: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1分,每小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5分。5、拟投入的设备硬件设施(8分)A.配备人员服装,最高得2分B.配备安全装备,最高得2分C.配备相关应急装备,最高得2分D.配置相关器具,最高得2分评审要求:投标人提供设备发票或图片证明材料,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1分,每小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5分。6、服务承诺及服务保证措施(10分)A.服务承诺:最高得2.5分B.服务体系:最高得2.5分C.服务保证措施:最高得2.5分D.服务响应时间:最高得2.5分评审要求: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1分,每小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5分。7、突发事件应急预案(5分)预案种类至少包括供电系统、消防、医气系统、泛水应急、净化空调系统等应急处置评审要求: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1分,每小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5分。三、价格分(2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10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20注: 依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依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的第三条规定,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依据《财政部 司法部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第二条规定,对属于监狱企业单位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三者不重复享受优惠政策。第五部分商务、技术及服务要求第一包:山西省平遥县人民医院后勤清洁保洁服务一、项目概况1、项目用途:山西省平遥县人民医院后勤清洁保洁服务2、采购单位及联系方式:山西省平遥县人民医院0354-56241093、履约地点:山西省平遥县人民医院4、履约时间:合同签订后,以供应商正式进驻场地之日起计算。5、正式驻场时间:以采购人与中标方共同在进驻场地确认表上签章日期为准。6、最高限价:两年324万元(每年162万元)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8、服务期:两年9、付款方式:根据考核细则,职能科室汇总全院涉及该项目的各科室考核结果,按月结算。10、验收方式:根据考核细则,职能科室汇总全院涉及该项目的各科室按月考核。2、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由招标代理机构按要求以供应商“承诺函”的方式进行。三、医院概况山西省平遥县人民医院成立于1948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综合医院,是县委、县政府落实“四个全面”,推进“六大发展”,着力改善民生的重大决策,也是为民惠民服务的一项重点工程。项目位于平遥县西南部,西外环路西侧、曙光西路北侧,总用地面积93.94亩,总建筑面积79996.93平方米(地上69199.8平方米,地下10797.13平方米),设置700张床位,门急诊量1200人次/日,拥有各类现代化医疗设施,估算投资2.4亿元。楼宇建筑群分布为门急诊医技大楼地下1层,地上4层局部层,建筑面积30000㎡;住院部大楼1幢,地上20层,其中2层为传染楼、在住院楼北侧。高压氧,1层建筑面积300㎡,办公科研楼地上4层,建筑面积3239.70㎡;后勤楼地上3层,建筑面积2636.47㎡;液氧站地上1层,建筑面积300㎡;传染楼&开闭站地上1层,建筑面积1677.92㎡;门卫地上1层,建筑面积40㎡;地下污水处理地上1层,建筑面积154.53㎡;全院绿化率达15%。医院楼宇功能性设施设备系统主要有中央空调系统、轨道物流系统、空气净化系统、高低压供电系统、给排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消防自动监控灭火系统、正负压吸引系统、网络信息系统、楼宇自控系统、25部电梯(其中扶梯6部、直梯19部)及2台热水锅炉(1台6吨、1台4吨)2台直燃机供全院使用。四、服务范围1.山西省平遥县人民医院门诊楼、住院楼、行政楼、后勤楼、食堂等全院区域室内外环境(包括办公区域)的清洁保洁服务(含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收集),室外高空作业除外。2.安装和拆卸、运送医院需要清洗的布类(含窗帘、隔帘)。电梯的清洁消毒,手术梯的专人负责。3.病媒防治工作。4.配合医院做好控烟工作、集中清扫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等工作。5.完成医院其他指令性任务。五、服务要求(一)总体要求1.为维护医院良好形象,供应商工作人员必须配置统一制服。服从采购人安排保证员工的稳定性,不能因员工变动影响工作。2.供应商承诺要合法用工,并派用与医院后勤服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业主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素养和上岗资质,具有与工作相适应的文化程度,无不良记录及嗜好,爱岗敬业、工作勤快,礼貌待人、和蔼处事,相貌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有碍工作的残疾。3.供应商承诺必须严格按劳动法用工,因违反劳动法用工所引发的劳动纠纷由供应商承担完全责任,并予以解决。4.供应商承诺制订详细的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日常培训和文明礼仪培训,确保每个员工培训合格后上岗。5.协助医院做好控烟工作。6.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的一切行政管理、消防安全、病区管理等规章制度。7.遇突发事件或安全检查时,供应商必须配合采购人完成任务,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此类工作,直至完成工作任务。8.各项服务工作时间必须满足采购人的要求,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9.结合采购人(医疗机构的特殊性)具体情况,拟定全面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做到及时高效处理。10.供应商达不到采购人要求和供应商的各项服务承诺,采购人有权要求按期整改。11.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提供专业的作业指导书,指导书将作为本项目的考核依据。12.规范医疗废物管理,严禁丢失。服务区内垃圾袋装收集,存放在指定地点,清卫、保洁及生活服务的工作质量按国家卫生城市和医院管理的有关标准严格执行。岗位人员需通过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医疗废弃物外运处理费用由医院负责。13.供应商必须配置本医院专属使用的洗地机、自动洗地吸水机、洗衣机、电动尘推车、消杀喷雾器、多功能保洁车、烘干机、抛光机、吸水洗尘机、真空吸尘机、对讲机、高压水枪、榨水器、电脑、打卡钟和打印机等清洁设备和办公设施;14.清洁保洁所需的清洁剂、洗涤剂、生活垃圾袋等耗材,含病媒防治消杀及卫生消杀药剂,清洁机械设备及清洁作业工具的投入所产生费用均由供应商负责,使用的耗材必须是通过国家相关部门审批的环保型消耗品,且符合医院的院感要求。医疗专用垃圾袋、锐器盒、扎扣等由采购人提供。院内各处(包括公共卫生间)所用垃圾桶、防尘垫的配置及更换由供应商负责。15.项目人员基本配置要求:最低不得少于57人。供应商须将所招聘人员的花名明细提供给采购人,并且经过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录用。人员相对固定,特殊情况人员变动时,必须报备采购人审核。采购人发现工作不符合要求的招聘人员,有权解聘。16.2-3个相近区域保洁人员除日常工作外,需安排1名工作人员负责2-3个区域巡查应急,且实行2-3人联动方式,2-3个区域任何区域接到投诉,同时予以处罚。17.对保洁人员的年龄结构要求:女性45周岁-55周岁的在岗人员不得超过40%。男性55周岁-60周岁在岗人员不得超过40%。(二)服务内容1)公共区域:大厅、通道、候诊等公共区域、诊室、抢救室、治疗室、手术室、输液室、办公室、步行梯、电梯厅、开水间、卫生间、污物间、护士站、病房等地面、墙面、扶手、防撞带、天花板、门窗玻璃、门及门窗框、各类宣传牌、橱窗及有关附体等公共设施设备的保洁。2)病房:病房内部卫生(包含病房内卫生间)及病人床单位日常清洁保洁,病房内设施如病床、床头柜、治疗带、电视机等,保障病房内卫生及病人物品摆放整齐,满足医院对病房的要求标准及规定的消毒要求。3)地下室:地面、墙面、天花板、门窗玻璃、门及门窗框、墙壁。4)顶篷、露天阳台等边缘区域,包括顶楼、露天阳台、边角区域等,服务内容:沟槽、地面、雨篷及边角区域。5)室外区域清洁、职工车棚、绿化带、道路及广场区域。6)生活垃圾清运:分类收集处理垃圾;垃圾箱(桶)内外保持清洁;及时处理及更换垃圾袋,无散乱垃圾,无积水,无异味,各类垃圾运到规定的地方,其中病区及卫生间垃圾每日≥2次清运,其它区域垃圾每日≥1次清运,对专用运送垃圾器具进行维护。负责对垃圾暂存地进行日常管理,每周≥1次清洗、消毒。*7)医疗废物清运:医疗废物的收集、集中存放管理和分类袋装隔离收集。医疗废物必须日产日清,严禁外溢、丢失;医疗废物暂存处集中存放医疗废物时间≤48小时;医疗废物暂存处清洁消杀每日≥2次,医疗废物集中回收后立即清洁消杀;医疗废物的收集、集中存放、集中回收必须建立严格的交接、清洁消杀记录。(三)服务要求1)地面:洁净、光亮,无尘土、烟头、痰迹、碎纸、烟头及垃圾杂物。2)墙面,踢脚线:无尘土、污迹。3)窗户:明亮、无积灰。4)天花板:无蜘蛛网、无积灰。5)病床,床头柜,床架、氧气袋等:无尘土、积灰、污渍。6)壁柜:无积灰、污渍。7)灯具:无厚积尘土8)污洗间:无异味、垃圾,室内物品摆放整洁,保洁用具分类洗消、规范悬挂晾晒、有序放置。区域保洁频率保洁内容保洁要求备注地面地面每日清扫两次,每月清洗一次,有垃圾及时清理每日用全能清洁剂1:128稀释溶液拖地每日不少于三次。其中一次消毒液拖地。地面无污渍、无痰迹、无垃圾、无积灰、无脚印,干净明亮墙面每周保洁3米以下每周清洁无污渍、无水迹、无浮灰、无蜘蛛网走廊扶手每日保洁每日用全能清洁剂1:64稀释溶液清洁,每日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擦洗两次无污渍、无浮灰、无水迹、无烟蒂玻璃每周保洁用玻璃清洁剂1:65稀释溶液清洁玻璃,每周一次,室内玻璃循环清洁玻璃明亮光洁,无污渍、无水迹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各房间循环清洁卫生间坐便器随时保洁打开换气扇或窗户进行通风。台盆、便器等放水冲洗。收集垃圾、清洁垃圾桶、换新垃圾袋。清洗台盆及水龙头。用洁厕消毒液清洗便器并冲洗。擦拭台面和墙面四周、门等。擦拭地面。点上盘香。随时保持畅通,无漏水,无异味、无污垢,垃圾袋定时更换病人等候区公共设施每日保洁每日用全能清洁剂1:64稀释溶液清洁两次。无污渍,无积灰、无蜘蛛网病人等候区公共设施每日保洁等候椅每日用全能清洁剂1:64稀释溶液清洁,每日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消毒两次。无垃圾、无浮灰、无烟蒂、无水迹诊察桌每日两次每日消毒剂擦拭两次。无积灰、无污渍床单元每日清洁两次每日用全能清洁剂1:64稀释溶液清洁两次无灰包括床上、下,床头柜等床单元出院后终末消毒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床栏、床头柜、床档、凳子。输液架、氧气带每日一次每日用全能清洁剂1:64稀释溶液清洁一次无灰吸顶灯每周一次每日用全能清洁剂1:64稀释溶液清洁一次无灰室内公共区域每日两次收集垃圾、清洁垃圾桶、换新垃圾袋。清扫地面垃圾。拖大厅、过道、走廊地面。清洁户墙、厅柱、盆景。擦拭窗台、窗框、木门。擦拭楼梯扶手、楼梯地面。清洁天花板及灯具。无垃圾、无浮灰、无烟蒂、无水迹地下室每周保洁对地下室进行全面清扫地面无污渍、无垃圾门诊大厅、住院大厅等区域室内挑檐每6个月保洁对挑檐进行全面清扫挑檐上无污渍、无垃圾手术室、ICU、CCU、透析室、急诊科、传染科、医疗废物回收等特殊岗位依据采购人院感标准执行室内全面清洁(特殊医疗设备除外)全面清洁保洁、消毒或灭菌符合院感标准电梯每日清洁消毒对全院各电梯的清洁、消毒工作无污渍、无垃圾,符合院感要求控烟协助医院做好控烟工作其他完成医院指令性清扫任务及突发事件的集中清扫等其他工作(四)服务标准1)门急诊大厅、电梯厅、走廊清洁标准①地面:地面保持干净,表面无尘土,做到无烟头、纸屑及任何垃圾、污物、痰渍等,地面有废弃杂物要及时清理、保洁,地面有血渍、污液时及时清洗并按消毒规范进行消毒处理。②墙壁:墙壁保持干净清洁、无尘土、污迹,3米以下手摸无明显灰尘、污迹、无青苔。③照明灯具:定期擦拭,每月擦拭一次。④各房间门、通道门:应无尘土、污迹。客梯厅顶部:定期清扫,每月一次。不锈钢面:随时发现有脏、污立即清抹。⑤厅、道无悬挂物,无灰尘,有不当各类标识、广告及乱贴乱画要及时清理并不留污痕。⑥窗户:无尘土、污迹,玻璃洁净,每月擦拭一次。⑦垃圾箱内垃圾每天及时清倒,箱内垃圾不得超过垃圾箱三分之二,无异味,消毒规范。⑧清扫、清洗地面及公共附设物时无扬尘及无超国家规定的人体承受噪声。2)卫生间清洁标准①地面:无尘土、碎纸、垃圾、无积水、无污迹。②洗手池:池壁无污垢。无痰迹及头发等不洁物。③水龙头:无任何污垢,洁净。④洗手池台面:无水迹、无尘土、无污物。⑤镜面:无水点、水迹、尘土、污迹。⑥烘手器:无尘土、污迹、污垢。⑦小便器:无尿碱、水锈印迹(黄迹)无污垢、喷水嘴应洁净,无异味。⑧大便器:内外洁净,无大便遗迹,无污垢黄迹,无异味。⑨纸篓:污物量不得超过桶体2/3,且每日清倒保持外表干净,无异味。⑩隔板:无尘土、污迹、无手印每天清抹,清洁剂、清扫工具等应按指定位置放置。3)住院部房间清洁标准:①地面:无尘土、污迹、烟头、垃圾。②墙壁:无尘土、污迹。③门:无尘土、污迹、拉手洁净。④窗:无尘土、污迹,玻璃洁净,每月擦拭一次。⑤拉手洁净;随时清洁,保持洁净,每天消毒一次。⑥灯具:无尘土、污迹。⑦洗手盆:无污迹、龙头无污垢。4)楼梯间清洁标准:①地面无尘土、烟头、痰迹及垃圾杂物、扶手无尘土。②消防设备:表面无尘土。5)临床科室清洁标准:①各类手术室、注射室、治疗室、候诊区、诊室等污染区域每天按规定清洁,手摸无尘迹。如遇特殊情况,按医务人员的要求及时清洁消毒。②临床区域的洗手盆、卫生间每天全面清洁、清理、消毒不少于2次,无水渍、污渍,无异味,四壁无污渍,无卫生死角。其余时间进行巡回保洁,预防产生异味。③手术区域:及时倾倒垃圾,室内无污迹,环境清洁整齐。6)其他:①当发生医疗废物泄漏事件时,能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做好泄漏区域的消毒处置,同时报告医院相关部门和院感染办。②当清运医疗废物发生锐器意外刺伤时,能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初步处理,同时报告医院相关部门和院感染办并填写登记表。③当发生重大事件时能及时向医院相关部门报告,并及时协调应对本部门工作有序保障医疗环境。④在进行湿拖、洗地机作业、雨天时要在作业区醒目位置放置告示牌防止病人滑倒或绊倒。(五)其它服务(1)节能减排管理要求供应商需配合医院制定科学合理的节电、节水管理措施,同时对医院提供的设施设备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2)控烟管理医院内禁止吸烟。要求全体后勤服务人员均为义务控烟员,发现吸烟病患或家属应立即予以劝止。劝阻态度需诚恳,不得与患者或家属发生争吵。(3)需配合医院完成其他相关服务,如保障医院大型接待、及时清理院内积雪等。(4)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必须进行全方位的清洁保养。完成医院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过程中损坏采购人公共配套设施,由供应商按原价赔偿。出现应急突发情况所有人员由院方统一调配。(六)管理制度:提供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工作细节(白皮书),院方一律不投资与招标文件无关的内容。(七)考核要求:①实行采购人和供应商双重考核,考核结果与当月工资挂钩,考核占比50%。若安排的工作供应商因各种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完成时,采购人重新安排人员工作后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②采购人组织专班人员参与考核,供应商必须根据考核结果的实际金额开具发票。(八)若工作过程中供应商因技术及其他各种原因无法自行完成的,由供应商自行雇用第三方保洁,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验收由采购人负责。若由采购人重新雇用人员或公司进行保洁,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六、费用相关说明1、采购人承担的费用(1)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外运和处理费用,化粪池清掏及污物外运费用;(2)医疗废物回收人员防护用品,医疗垃圾袋、锐器盒、消毒粉、扎扣等费用;2、供应商职责:(1)供应商员工如发生工伤、疾病、人员纠纷乃至死亡等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供应商全部负责,并予以解决;(2)由于供应商员工清洁不及时出现的水渍造成患者滑倒造成伤害的由供应商全部负责;(3)服务人员100%经过岗前培训合格后上岗;入院员工入职时必须提供健康证。3、供应商必须配置满足工作需求的办公用品、作业机具、装备以及相应的耗材。(1)办公基础设备和耗材;(2)桌椅等办公家私和员工更衣柜;(3)各岗位员工服装,并由供应商负责其员工工服配备和洗涤;(4)相关人员的装备,如对讲机、通讯工具等;(5)清洁保洁设备,专用洗地机≥3台、电动尘推车≥1台、消杀喷雾器≥2套、多功能保洁手推车≥40台、生活垃圾回收筒≥40个、高压水枪≥1台、各种垃圾桶≥50个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设备。(6)有关环境保洁所需的清洁、养护药剂,生活垃圾袋,物体表面擦拭用的消毒剂和保洁作业工具及清洁保洁耗材(日常公共区域卫生间所需的垃圾袋、拖布、尘推、扫把、垃圾铲、除雪、除冰工具和物料等)、病媒防治消杀及卫生消杀费用等根据采购人日常管理要求配备,保障日常环境清洁保洁工作。(7)保洁服务时所需的日常工具及员工劳保用品。4、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任何因遗漏报价而发生的费用追加,因供应商违反《劳动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而造成采购人的连带责任和损失全部由供应商承担。5、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后勤清洁保洁服务合同,采购人支付供应商的款项,根据考核结果的实际金额每月结算一次,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采购人以电汇等形式支付供应商服务费。6、关于投标方报价的有关说明: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包括企业管理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利润等一切费用。第二包:山西省平遥县人民医院后勤安保服务一、项目概况1、项目用途:山西省平遥县人民医院后勤安保服务2、采购单位及联系方式:山西省平遥县人民医院0354-56241093、履约地点:山西省平遥县人民医院4、履约时间:合同签订后,以供应商正式进驻场地之日起计算。5、正式驻场时间生效条款:以采购人与供应商共同在进驻场地确认表上签章日期为准。6、最高限价:两年156万元(每年78万元)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8、服务期:两年9、付款方式:根据考核细则,职能科室汇总全院涉及该项目的各科室考核结果,按月结算。10、验收方式:根据考核细则,职能科室汇总全院涉及该项目的各科室按月考核。二、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门备案并签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三、医院概况山西省平遥县人民医院成立于1948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综合医院,是县委、县政府落实“四个全面”,推进“六大发展”,着力改善民生的重大决策,也是为民惠民服务的一项重点工程。项目位于平遥县西南部,西外环路西侧、曙光西路北侧,总用地面积93.94亩,总建筑面积79996.93平方米(地上69199.8平方米,地下10797.13平方米),设置700张床位,门急诊量1200人次/日,拥有各类现代化医疗设施,估算投资2.4亿元。楼宇建筑群分布为门急诊医技大楼地下1层,地上4层局部层,建筑面积30000㎡;住院部大楼1幢,地上20层,其中2层为传染楼、在住院楼北侧。高压氧,1层建筑面积300㎡,办公科研楼地上4层,建筑面积3239.70㎡;后勤楼地上3层,建筑面积2636.47㎡;液氧站地上1层,建筑面积300㎡;传染楼&开闭站地上1层,建筑面积1677.92㎡;门卫地上1层,建筑面积40㎡;地下污水处理地上1层,建筑面积154.53㎡;全院绿化率达15%。医院楼宇功能性设施设备系统主要有中央空调系统、轨道物流系统、空气净化系统、高低压供电系统、给排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消防自动监控灭火系统、正负压吸引系统、网络信息系统、楼宇自控系统、25部电梯(其中扶梯6部、直梯19部)及2台热水锅炉(1台6吨、1台4吨)2台直燃机供全院使用。四、服务范围平遥县人民医院门诊楼、住院楼、行政楼、后勤楼等全院区室内外安全保卫、维护医疗秩序、院内停车秩序、电子监控、消防治安保卫、突发事件处置、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络等安防保卫工作。五、服务要求(一)总体要求1.为维护医院良好形象,供应商工作人员必须配置统一制服。服从采购人安排保证员工的稳定性,不能因员工变动影响工作。2.供应商承诺要合法用工,并派用与医院后勤服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业主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素养和上岗资质,具有与工作相适应的文化程度,无不良记录及嗜好,爱岗敬业、工作勤快,礼貌待人、和蔼处事,相貌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有碍工作的残疾。3.供应商承诺必须严格按劳动法用工,因违反劳动法用工所引发的劳动纠纷由供应商承担完全责任,并予以解决。4.供应商承诺制订详细的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日常培训和文明礼仪培训,确保每个员工培训合格后上岗。5.协助医院做好控烟工作。6.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的一切行政管理、消防安全、病区管理等规章制度。7.遇突发事件或安全检查时,供应商必须配合采购人完成任务,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此类工作,直至完成工作任务。8.各项服务工作时间必须满足采购人的要求,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9.结合采购人(医疗机构的特殊性)具体情况,拟定全面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做到及时高效处理。10.供应商达不到采购人要求和供应商的各项服务承诺,采购人有权要求按期整改。11.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提供专业的作业指导书,指导书将作为本项目的考核依据。12.保安人员配置:人员配置最低不得少于20人,其中包含2名驻医院警务室的公安民警。要求具有消防设施操作证书的人员不得少于6人。供应商须将所招聘人员的花名明细提供给采购人,并且经过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录用。人员相对固定,特殊情况人员变动时,必须报备采购人审核。采购人发现工作不符合要求的招聘人员,有权解聘。13.对保安人员的年龄结构要求:女性45周岁-55周岁的在岗人员不得超过40%。男性55周岁-60周岁在岗人员不得超过40%。女性不得超过2名。14.保安器械配置巡逻车≥1台;两轮巡逻电动自行车≥3台;警用盾牌≥10块;警用橡胶棒≥12根;警用防爆叉≥6根;警用防爆两节棍≥5根;警用高压脉冲手电≥10把;对讲机≥30台;消防防护面具≥6套;小型破拆器≥1台;破拆斧子≥2把。15.保安人员服装配置(每名工作人员配置)春秋装≥一套(含标志)夏装≥一套(含标志)执勤棉衣≥一件帽子≥一顶衬衣≥一件腰带≥一条以上配置由供应商负责。(二)整体服务标准1、保安人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要相貌端正,仪态大方,无传染性疾病;尊重服务对象;听从指挥、服从安排、无违法犯罪记录,要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文明执勤,礼貌待人,敢于同违法犯罪现象做斗争,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2、供应商要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服从采购人及保卫科领导的指挥,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检查。3、工作人员应服从采购人及供应商的双重领导和管理,工作人员应遵守采购人及保卫科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服从采购人和保卫科根据工作需要做出的统一安排及调配。遇紧急突发事件的发生,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必须积极配合。4、制定一套完整的医院安保运作方法和严格的操作规程及工作质量标准,制定科学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5、供应商要加强同采购人保卫科及各科室的协调和沟通工作,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检查。采购人有权更换工作态度不好,工作能力差的保安人员。6、要在采购人保卫科的领导下,积极配合各部门、各科室做好控烟工作,使控烟工作常态化。7、注重消防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原则,建立三级防火责任制,做好每季、月、周的防火检查,确保院内消防安全无差错。8、供应商要定期组织保安人员进行消防知识、治安管理、反恐防爆知识的培训和实战演练,每年不少于2次,要请专业的人员来讲课,通过培训演练来提高保安人员的战斗力。9、工作人员要具备很强的处理突发事件的安保和消防等应急能力,及时并冷静处理火灾或突发事件,保证医护人员及医院财产的安全。10、要保证医护人员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一旦出现医患纠纷,保安人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维护秩序,并有效制止影响医院形象、干扰医疗秩序的行为。11、供应商要安排专门的管理人员,每天在医院进行巡查,经常与临床科室及各科室沟通,及时解决各科室提出的问题。12、具备巡更安全日志记录。13、保安人员100%经过岗前培训合格后上岗,入院员工入职时必须提供健康证。(三)各岗位服务标准1.门卫人员的服务标准1.1按时交接班,交接班时双方应交接有关情况和物品,接班人员未按时到时,交班人员不得自行离开岗位。1.2加强自身修养,坚持文明执勤,礼貌待人,遇事冷静,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应耐心解释,不得用不文明的方式对待任何人。1.3严格执行门卫制度,着装整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1.4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时刻注意进出医院的人员及值班室周围的情况。1.5门卫值班室为工作场所,不允许与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值班室闲坐聊天。1.6认真记录值班室发生和处理的各种情况,以及接听的重要电话,及时报告有关领导,交班时将重要事项向交班人员交代清楚。1.7严厉禁止医托及其它不法分子在医院活动。1.8谢绝明显精神病患者、酗酒闹事者、收破烂、乞讨者、推销商品者进入医院。1.9严格禁止流浪狗、宠物进入医院。1.10保持值班室内外清洁,被褥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1.11接听电话时,态度要和蔼,语气要亲切,不得简单甚至粗鲁的回答对方的问题,或拒绝提供可能的帮助。2.门诊大厅、住院楼大厅保安人员的服务标准2.1负责门诊大厅、住院楼大厅的安全保卫工作和维持医疗秩序。2.2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制止“医托、偷、扒、抢”等违法犯罪活动。2.3负责门诊大厅、住院大厅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巡查。2.4保安人员执勤时要服装整齐,文明礼貌、配合导诊服务做好大厅日常工作。2.5积极完成采购人交付的其它工作任务。3.巡逻岗保安人员服务标准3.1保安人员要服装整齐,文明礼貌执勤,要做到办事要认真负责,遇事要冷静处理。3.2巡逻人员要负责医院当天的安全保卫工作及一般的纠纷解决,遇有重大事件要及时上报。3.3值班期间要对全院进行不定时巡逻,(包括医院各个科室、各楼层、各角落)特别是夜间巡逻,对院内重要部位,要勤巡、勤看,发现异常要及时报告,并做好巡逻记录。(巡更系统有据可查)3.4值班期间,发现火灾隐患及火情,要主动及时给予处理,并及时报告相关领导。3.5要随时准备处理院内发生的纠纷和医闹,接到报警,要及时到达出事地点,处理有困难或超越权限时,要及时上报领导和***门。4.消防控制、治安监控室保安人员服务标准4.1监控室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及高度责任性,密切注意各部位情况,增强安全观念,认真做好值班记录。4.2值班人员负责24小时监视闭路电视、消防报警信号,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领导及时报告。4.3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应将机器设备的使用情况、有无可疑情况需交接清楚。4.4值班人员要对所观察到的非常情况、可疑人物,应进行详细记录,并将情况向领导汇报,必要时采取措施。4.5值班人员要对视频监控图像内所发生的的事故及其他紧急情况进行记录。4.6非监控室人员,不能随意进入,任何人不得在监控室会客聊天,值班人员不准同时离开监控室。4.7监控室的视频监控图像,使用登记制度,对图像信息的调取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进行登记。4.8监控室对视频监控图像不得擅自删除、隐匿、毁弃盘存期限,非法使用。4.9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消防记录本、监控登记本,要填写详细、完整。4.10要严格按照监控审批制度执行,填写调取监控审批表,必须领导审批后方可调取,任何人不得随意调取监控。4.11建立巡更系统。24小时值守消控室和监控系统,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四)其它服务(1)节能减排管理要求供应商需配合医院制定科学合理的节电、节水管理措施,同时对医院提供的设施设备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2)控烟管理医院内禁止吸烟。要求全体后勤服务人员均为义务控烟员,发现吸烟病患或家属应立即予以劝止。劝阻态度需诚恳,不得与患者或家属发生争吵。(3)需配合医院完成其他相关服务(4)管理制度:提供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工作细节(白皮书),院方一律不投资与招标文件无关的内容。(5)考核要求:①实行采购人和供应商双重考核,考核结果与当月工资挂钩,考核占比50%。若安排的工作供应商因各种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完成时,采购人重新安排人员工作后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②采购人组织专班人员参与考核,供应商必须根据考核结果的实际金额开具发票。(6)若工作过程中供应商因技术及其他各种原因无法自行完成的,由供应商自行雇用第三方完成,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验收由采购人负责。若由采购人重新雇用人员或公司执行安保任务,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六、费用相关说明1、供应商职责:(1)供应商员工如发生工伤、疾病、人员纠纷乃至死亡等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供应商全部负责,并予以解决;(2)服务人员100%经过岗前培训合格后上岗;入院员工入职时必须提供健康证。2、供应商必须配置满足工作需求的办公用品、作业机具、装备以及相应的耗材。(1)办公基础设备和耗材;(2)桌椅等办公家私和员工更衣柜;(3)各岗位员工服装,并由供应商负责其员工工服配备和洗涤;(4)相关人员的装备,如对讲机、通讯工具等;3、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任何因遗漏报价而发生的费用追加,因供应商违反《劳动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而造成采购人的连带责任和损失全部由供应商承担。4、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后勤安保服务合同,采购人支付供应商的款项,根据考核结果的实际金额每月结算一次,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采购人以电汇等形式支付供应商服务费。6、关于投标方报价的有关说明: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包括企业管理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利润等一切费用。第三包:山西省平遥县人民医院后勤物流配送服务一、项目概况1、项目用途:山西省平遥县人民医院后勤物流配送服务2、采购单位及联系方式:山西省平遥县人民医院0354-56241093、履约地点:山西省平遥县人民医院新院区4、履约时间:合同签订后,以供应商正式进驻场地之日起计算。5、正式驻场时间生效条款:以采购人与供应商共同在进驻场地确认表上签章日期为准。6、最高限价:两年人民币196万元(每年98万元)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8、服务期:两年9、付款方式:根据考核细则,职能科室汇总全院涉及该项目的各科室考核结果,按月结算。10、验收方式:根据考核细则,职能科室汇总全院涉及该项目的各科室按月考核。二、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由招标代理机构按要求以供应商“承诺函”的方式进行。3、医院概况山西省平遥县人民医院成立于1948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综合医院,是县委、县政府落实“四个全面”,推进“六大发展”,着力改善民生的重大决策,也是为民惠民服务的一项重点工程。项目位于平遥县西南部,西外环路西侧、曙光西路北侧,总用地面积93.94亩,总建筑面积79996.93平方米(地上69199.8平方米,地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外包费 后勤清洁保洁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