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停车诱导系统货物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人民政府2024)



停车诱导系统货物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24YR09227(招标文件编号:24YR09227)
二、项目名称:停车诱导系统货物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电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938号803室
中标(成交)金额:71.3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上海电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汪德华、鲍纪梅、朱智甲、唐钰雯、熊飞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13800.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38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本项目共4家单位参与投标,均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其中上海电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实施方案较优,实施进度、售后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可行性较强,供货和安装方案均较详细合理,报价最低,经综合评定,评审总得分:93.26分,排名第一,推荐上海电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于本结果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一如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人民政府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牌楼东路285号        
联系方式:熊老师/021-581780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一如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2145弄1号楼9G(普罗娜商务广场A幢)            
联系方式:刘雯婷/021-622629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雯婷
电 话:  021-6226297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停车诱导系统货物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机械设备/其他机械设备

采购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上海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09日 12:16

评审专家名单
汪德华、鲍纪梅、朱智甲、唐钰雯、熊飞泉

总中标金额
¥71.3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雯婷

项目联系电话
021-62262978

采购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牌楼东路28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熊老师/021-58178004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一如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2145弄1号楼9G(普罗娜商务广场A幢)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雯婷/021-62262978

附件:

附件1
停车诱导系统货物采购项目-定稿.pdf

停车诱导系统货物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4YR09227)采购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一如招标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09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开标与评标六、授予合同七、其他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第四章合同条款格式第五章评标办法第六章格式附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一如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停车诱导系统货物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停车诱导系统货物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24YR09227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停车诱导系统货物采购项目,包括采购停车诱导屏及新场镇机房配套网络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4、交付期:签订合同后45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5、交付地点:新场镇。6、质保期:3年。7、预算金额(最高限价):72万元。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9、最高限价:72万元。10、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内容全部完成。11、项目联系人:刘雯婷。12、电话:021-62262978。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招标文件将在上海一如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发售时间:2024年09月12日至2024年09月19日0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2145弄1号9G(普罗娜商务广场A幢)联系人:刘雯婷联系电话:021-62262978邮箱:403382472@qq.com2、法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以下报名资料,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1).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相应服务范围的相关证明(如营业执照等);(2).法人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现场缴纳标书款,以现金方式。注: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8日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2、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8日10:00。五、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1、投标(开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2145弄1号9G(普罗娜商务广场A幢)。2、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1).密封投标文件(纸质版一正四副,电子版一份);(2).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人民政府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牌楼东路285号电话:021-58178004联系人:熊老师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上海一如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2145弄1号楼9G(普罗娜商务广场A幢)联系方式:021-62262978联系人:刘雯婷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雯婷电话:021-6226297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须知前附表本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补充和说明,与“供应商须知”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务请各供应商注意。序号内容须知1采购项目停车诱导系统货物采购项目2采购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人民政府3项目编号24YR09227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72万元5项目属性☑货物□服务□工程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8采购内容停车诱导系统货物采购项目,包括采购停车诱导屏及新场镇机房配套网络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9技术响应供应商必须对主要技术指标(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中的带▲标志(如有)的技术条款)提供技术支持资料(例如原厂家的技术参数表、样本、产品说明书等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若为网站资料则需加盖供应商的公章)。10核心产品本项目核心产品为:诱导屏注: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小组确定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供应商。2.若核心产品不止1个,各供应商所投任一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则按一家供应商计算。11是否采购进口产品☑不接受□接受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若无财政针对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批复,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若为进口产品,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精神,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12采购产品样品□本项目需提交采购产品样品☑本项目无需提交采购产品样品13现场勘察☑不组织□组织14疑问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供应商以邮件形式(疑问函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403382472@qq.com,并在开标时携带疑问函原件至开标地点。截止时间:2024-09-2010:00注:疑问函和无疑问确认函格式参考下附表15接收质疑的方式及联系方式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须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联系方式详见招标公告。16投标保证金不收取17履约保证金不收取18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文件的澄清、更正公告、补充通知等。(如有)19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一份。注:①电子版格式为PDF格式,签字盖章处均须签字盖章扫描后做入电子文件。②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如果正本与副本或电子版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20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时间递交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2145弄A幢9G(普罗娜商务广场A幢)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1开标开标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2145弄A幢9G(普罗娜商务广场A幢)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3评标委员会组成由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2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25定标方式采购人将确定评审得分最高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最终得分相同,则按报价由低到高确定排名顺序,如果报价仍相同,则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不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等原因取消中标资格,则按排名顺序依次确定其后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采购。26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不少于90日历天。27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28其他招标文件中所设置的内容、条款及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省、市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招投标有关规定为准;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附表1:疑问函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人民政府:上海一如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我们对(项目名称)_(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有几个疑问,特提出如下:1.2.请贵单位尽快答复为盼。疑问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邮编:电子邮箱:日期:附表2:无疑问确认函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人民政府:上海一如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在仔细阅读了贵单位关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后,我单位确认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审办法等资料所述条款及内容无疑义。我单位确认招标文件显示的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一、总则1.概述1.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1.2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1.3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公告》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单位。1.4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1.5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进行。2.定义本次招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和实施。招标说明:文件部分术语的定义:2.1“采购项目”系指《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项目。2.2“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单位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2.3“货物”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一切设备、产品、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等有关技术资料和原材料等。2.4“技术服务”系指为采购人最终使用上述设备所必需的伴随技术服务,如设计、安装调试、运输、配合采购人检验、考核、验收以及合同中规定的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包括质量保证期内的技术支持服务和维护服务)。2.5“采购人/采购单位”系指《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机构和采购人。2.6“投标单位/供应商/投标人”系指从采购单位处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向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2.7“中标人/中标单位”系指中标的投标单位。3、开标一览表单位:元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交付期质保期备注投标总报价小写:小写:小写:小写:投标总报价大写:大写:大写:大写:投标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填写说明:1.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3.以上报价为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的一切费用。采购方支付上述费用为完全费用,无需支付其他费用。4.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应和详细分项报价表的总计一致。4、分项报价表单位:元序号采购内容单位数量规格单价小计1一级诱导屏块3P10.4显示尺寸3840x3200mm2三级诱导屏块7外形1.2x0.95m3交换机台148口千兆交换机+4光口千兆4防火墙台1防火墙带路由功能,2个千兆口5操作系统套2国产操作系统6数据库套1国产数据库7KVM套18口KVIPS/USB混合,带17寸显示器8机柜套142U标准服务器机柜投标报价总计(元)投标报价总计(元)投标报价总计(元)投标报价总计(元)投标报价总计(元)投标报价总计(元)投标报价总计(元)投标报价(大写)投标报价(大写)投标报价(大写)投标报价(大写)投标报价(大写)投标报价(大写)投标报价(大写)投标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5、详细明细报价表(格式自拟)投标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6、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出生年月文化程度毕业时间毕业院校和专业工作年限联系方式执业资格技术职称聘任时间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7、人员配备表项目名称:序号姓名年龄在项目组中的岗位学历和毕业时间职称及职业资格相关工作经历联系方式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8、规格、技术参数响应/偏离表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描述响应/偏离备注投标单位名称(公章):日期:9、中小企业的相关要求(如属于中小企业,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否则不认可)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具体情况如下:(项目名称),属于信息传输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本声明函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本声明函所称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是指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本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安置残疾人___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比例___%,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说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2、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中标公告将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11、供应商书面声明致: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人民政府我公司承诺已自查,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中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12、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致: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人民政府在参加本次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内,我公司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说明:投标截止前三年内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若存在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且未显示具体数额时,应提供行政处罚决定书或书面说明其罚款数额。13、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特此声明。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14、项目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业主情况业主情况业主情况合同金额(万元)备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合同金额(万元)备注12···注:近三年指:从开标之日起倒推三年以内正在进行或已完成的项目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15、投标人基本情况(一)基本情况:1.单位名称:2.地址:3.邮编:4.电话/传真:5.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6.行业类型:(二)基本经济指标(到上年度12月31日止):1.实收资本:2.资产总额:3.负债总额:4.营业收入:5.净利润:6.上交税收:7.从业人数:(三)其他情况:1.专业人员分类及人数:2.企业资质证书情况:3.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我方承诺上述情况是真实、准确的,我方同意根据采购人进一步要求出示有关资料予以证实。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16、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响应表序号具备的条件说明投标检查项(响应内容说明:是/否)详细文件所对应投标文件页码备注资格性检查资格性检查资格性检查资格性检查资格性检查1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相应服务范围的相关证明(如营业执照等);2法人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3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4供应商书面声明;5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符合性检查符合性检查符合性检查符合性检查符合性检查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3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4未含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符合招标文件中标有“★”的条款。(如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停车诱导系统货物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