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意外综合保险 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意外综合保险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标结果公示(张家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
一
、
项目编号
:JSZC-320582-RFZB-G2024-0022
二
、
项目名称:现(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意外综合保险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公司
91320582951367676X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人民中路43号
96.62(均分制)
6812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现(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意外综合保险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二年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冯琳、黄小平、王步武、张敏、席林仙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由中标人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按照预算金额的如下比例进行计算:100万元以内按1.5%,100~500万元按1.1%、500~1000万元按0.8%,1000~5000万元按0.5%,5000万以上部分按0.25%。收费金额:即13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张家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
单位地址:报业大厦13楼
联系人:张敏
联系电话:0512-589706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610室
联系人:殷涛霞
联系电话:0512-681369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涛霞
电话:0512-6813699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现(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意外综合保险项目采购文件.doc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退(现)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意外综合保险项目标书编号:JSZC-320582-RFZB-G2024-0022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024年9月13日总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9第四章项目需求23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29一、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29二、评标标准30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3一、封面33二、投标函格式34三、开标一览表35四、资格证明文件36八、公开分项报价表49九、服务方案50十、投标人情况介绍51十一、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54十二、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55第一章投标邀请退(现)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意外综合保险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中参与项目并下载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9日10:00(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582-RFZB-G2024-0022项目名称:退(现)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意外综合保险项目预算金额:900000元最高限价:900000元采购需求:退(现)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意外综合保险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履行期限:二年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中国保监会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3.2本项目仅允许法人企业或其授权的分公司(支公司)进行响应,如投标人注册地不在苏州市,投标人在苏州市须有注册的下属分支机构(分公司或支公司);如分公司(支公司)进行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的授权书。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6.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6.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6.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6.4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文件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4日00:00至2024年09月23日23:59(北京时间)。2.地点:在“苏采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方式:(1)CA证书办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18261002950;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4.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10月9日10:00(北京时间),投标人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参与详情”页面,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注:考虑网络上传速度因素,请投标供应商适当提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开标时间:2024年10月9日10:00(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4.现场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滨河路1号(国泰金融广场C座8楼、9楼开标室)5.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6.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在以下网站上发布: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2.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正及中标等信息亦在以上网站发布,请随时关注。3.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4.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张家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地址:张家港市报业大厦13楼联系方式:张敏0512-5897067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610室联系方式:殷涛霞1801261893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殷涛霞电话:1801261893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说明1.1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活动。1.2本次采购活动及因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词语释义2.1采购人(甲方):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货物、工程和服务等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2.3投标人(供应商):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人(供应商):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2.4响应:投标人根据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5中标人(乙方):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产生、采购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或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中标人)。2.6合同:甲乙双方根据采购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7服务:系指本次采购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8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9天:日历日。2.10服务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服务项目所在地。2.11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2.12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13实质响应:满足有关本项目服务的具体要求,包括服务内容、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2.14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15小微企业:小型企业且提供自有服务的,视同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且提供自有服务的,视同为微型企业。二、投标人(供应商)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3供应商应当具备的特殊条件:3.3.1中国保监会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3.3.2本项目仅允许法人企业或其授权的分公司(支公司)进行响应,如投标人注册地不在苏州市,投标人在苏州市须有注册的下属分支机构(分公司或支公司);如分公司(支公司)进行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的授权书。3.4其他资格条件:(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投标人代表4.1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统一格式)。5、投标费用5.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6、联合体投标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采购文件的说明7、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并认真审阅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采购文件的询问与澄清8.1投标人在收到采购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询问,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后按网上报名相关流程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解答。8.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发布澄清(修改)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8.3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在网上发布公告。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8.4至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顺延采购文件提供期限。9、采购文件的修改9.1采购代理机构可依法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9.2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在网上发布公告。补充通知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9.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采购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在网上发布公告。10、质疑10.1供应商认为本采购文件条款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10.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此凡是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请将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及《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起递交。10.3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10.4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提出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0.5接受质疑函的方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建议供应商尽量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10.6联系单位: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10.7收件人:殷涛霞、刘秀萍10.8联系电话:0512-6813699710.9通讯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610室10.10邮政编码:215011四、投标文件说明11、提示与要求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1.2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采购文件及相关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12、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2.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3.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相关文件格式参见第六章)13.1封面13.2开标一览表13.3资格审查投标文件13.3.1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13.3.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3.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13.3.4投标单位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13.3.5合格供应商的基本条件13.3.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3.3.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法人应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3.3.5.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13.3.5.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单位应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投标单位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13.3.5.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13.3.6其它有关资格证明的文件;13.4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13.4.1投标函;13.4.2第四章项目需求中实质性要求(即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每条详细列出)响应对照;13.4.3其他有关符合性证明的文件;13.5综合评审投标文件13.5.1技术方案13.5.2服务方案13.5.3履约能力注:(1)以上提供的资料,投标人必须提供并加盖投标单位的电子签章或公章。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2)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分。(3)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将相关资料上传至相应模块。14、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署、上传1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4.2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14.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以系统收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14.4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4.4.1项目总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费用(工资、福利、培训、社会保险等)、服务所用设备工具购置及维修费用、服务所用材料消耗费用、管理费用、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14.4.2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14.4.3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14.4.4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14.4.5报价必须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因素,一旦投标结束最终成交,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中标人的报价让利行为。1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6、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6.1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电子投标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补充、修改和撤回17.投标文件的递交17.1投标人应当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7.2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参与开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18.投标文件的拒收18.1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19、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19.1投标文件的撤回19.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19.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0、投标文件的修改20.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0.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六、开标和评标21、开标2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1.2开标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21.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1.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评标委员会22.1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2.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2.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23、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3.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3.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3.3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3.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4、投标文件的澄清24.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24.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4.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5.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5.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5.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5.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5.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确定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5.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5.6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26、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6.1无效投标条款26.1.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26.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6.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26.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6.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6.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6.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6.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6.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1.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6.1.1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6.1.12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6.2废标条款26.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6.2.5因苏采云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26.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6.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定标27、确定中标单位27.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规定。27.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7.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7.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7.4.2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7.4.3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7.4.4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7.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7.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7.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7.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7.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8、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8.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采购文件有关规定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8.2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先进性、可靠性、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评价。28.3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七、确定中标原则:29.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将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前三位的供应商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由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根据评审报告推荐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根据委托代理协议内容,由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八、中标通知书30.l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0.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九、告知招标结果29.1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29.2在发放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参与项目评审的未中标供应商发放未中标通知书,告知其评审得分与排名。告知方式为电子邮件,接收方式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投标书》所列电子邮箱为准。未中标供应商未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告知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十、签订合同30.1中标供应商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0.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十一、其他事项31、中标服务费按照苏财购告【2016】3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5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1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预算金额1000-5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5%;代理服务费按上述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例:若预算金额为150万,则代理服务费=(100×1.5%+(150-100)×1.1%)中标服务费收款账号:账户名: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32201988636051560473开户行:建设银行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缴纳服务费时中标人需提供开票信息:单位公司名称、地址、电话、税号、开户银行、账号。32、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采购人交付合同总价款2%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33、监督政府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34、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以下为中标(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张家港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买方)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根据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项目名称总价(元)服务内容 二、合同标的物和合同价格组成2.1采购的服务内容概述:详见第四章2.2服务期限:详见第四章2.3合同价款的组成:合同价款包含甲方应付乙方的全部款项。2.4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退(现)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意外综合保险项目,确保项目质量和安全、符合项目有关要求。2.5服务成果标准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和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执行。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3.1成交通知书;3.2乙方成交的投标文件;3.3采购文件;3.4乙方在磋商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四、合同价格支付4.1支付步骤和比例:详见第四章4.2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4.3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供合格的发票。4.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具体支付方式甲方有权根据财务安排自主选择。五、不可抗力5.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5.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六、双方权利义务6.1根据甲方的服务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由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履行本合同情况进行监督。6.2乙方应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完成理赔,并及时拨付理赔金。6.3如果乙方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承保手续或拖延理赔时间,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甲方要求乙方退回所有未到期的保费。6.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完成理赔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赔付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酌情延长时间,同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6.5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时间内完成理赔,乙方应对由此产生的风险和损失负全部责任。6.6乙方应按照承保险种承担相应保险责任。6.7乙方应保证在提供承保和理赔服务时做到责任、范围、内容、标准、额度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承诺。6.8乙方对赔案的结案时间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时所作出的承诺。6.9乙方对被保险人每次出险后的实际赔付额,按规定标准及投标承诺的内容执行。七、合同的解除和转让7.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7.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7.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7.2.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7.2.3因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7.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7.4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八、违约责任8.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8.2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当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8.3乙方违约责任。8.3.1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对乙方进行考核,并按照考核办法的规定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8.3.2乙方承担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赔偿。8.3.3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改正,乙方拒不改正或已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责任。九、争议解决办法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合同生效及其它10.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生效后至张家港市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备案。10.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合同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10.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三份,乙方、张家港市政府采购管理中心、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各执一份。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项目需求一、清单1.清单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图片所属行业标的类型标的属性1退(现)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意外综合保险项目1.00项无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主要采购标的服务类注: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2.核心产品清单无3、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请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若证书有附件(附录)的,附件(附录)须随证书一起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无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无二、技术要求(一)项目概述1、“港城·戎保1号”内容为加强对全市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为了让军人成为全社会最受尊崇的职业,发挥商业保险在帮扶援助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为张家港市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现役军人(含张家港舰全体官兵、驻张家港部队官兵)购买的意外综合保险,提升军人军属获得感,幸福感和荣誉感,张家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持续采购保险产品,为军人家庭提供一份稳定的保险。2、保险期限:本期保险期限为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3、参保对象:张家港市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可享受“港城·戎保1号”的保障政策,本保险不记名投保,如发生理赔需张家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证明材料。4、现役军人及其家属保障方案险种/保障责任保险金额赔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烈士、见义勇为意外身故50万100%意外身故6万100%意外残疾一级残疾5万100%二级残疾4.5万100%三级残疾4万100%四级残疾3.5万100%五级残疾3万100%六级残疾2.5万100%七级残疾2万100%八级残疾1.5万100%九级残疾1万100%十级残疾0.5万100%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补贴保险金3600元(40元/天)最多90天5、退役军人保障方案险种/保障责任保险金额赔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义勇为意外身故50万100%意外身故6万100%意外残疾一级残疾5万100%二级残疾4.5万100%三级残疾4万100%四级残疾3.5万100%五级残疾3万100%六级残疾2.5万100%七级残疾2万100%八级残疾1.5万100%九级残疾1万100%十级残疾0.5万100%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补贴保险金3600元(40元/天)最多90天6、优抚对象保障方案险种/保障责任保险金额赔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义勇为意外身故50万100%意外身故12万100%意外残疾一级残疾10万100%二级残疾9万100%三级残疾8万100%四级残疾7万100%五级残疾6万100%六级残疾5万100%七级残疾4万100%八级残疾3万100%九级残疾2万100%十级残疾1万100%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补贴保险金3600元(40元/天)最多90天保障方案的32种重大疾病是指:一、恶性肿瘤-重度;二、较重急性心肌梗塞;三、严重脑中风后遗症;四、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五、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六、严重慢性肾衰竭;七、多个肢体缺失;八、急性重症肝炎或亚急性重症肝炎;九、严重非恶性颅内肿瘤;十、严重慢性肝衰竭;十一、严重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十二、深度昏迷;十三、双耳失聪;十四、双目失明;十五、瘫痪;十六、心脏瓣膜手术;十七、严重阿尔茨海默病;十八、严重脑损伤;十九、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二十、严重Ⅲ度烧伤;二十一、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二十二、严重运动神经元病;二十三、语言能力丧失;二十四、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二十五、主动脉手术;二十六、严重慢性呼吸衰竭;二十七、严重克罗恩病;二十八、严重溃疡性结肠炎;二十九、严重原发性心肌病;三十、严重多发性硬化;三十一、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III型或以上狼疮性肾炎;三十二、严重肌营养不良症。预估总人数约为3.68万人,其中退伍军人约3.3万人,优抚对象约2000人,现役军人及其家属约1800人,若统计人员发生遗漏,出险时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退役军人身份,保险公司应给予正常赔付。(二)服务要求1、承保服务(1)在本项目保障区域范围内需设置服务机构网点。(2)采用纸质和电脑数据相结合的建档方式,按区域建立健全客户档案资料库,供相关部门参阅。(3)指定专门的客服人员,接受各方咨询,解释相关保险内容。(4)定期走访项目专员,听取相关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服务水平。(5)如有需要每季度按时向张家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部门汇报上季度的理赔情况。(6)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拥军优属活动,开展对我市有特殊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帮扶援助,切实帮助军人军属解决实际困难。保险公司需提供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2、人员配备(1)保险公司对本采购项目须设立专项小组。其中项目经理1名,负责按照本次保险的有关要求为各被保险人提供承保、理赔及其他各类保险服务,包括必要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该项目的日常服务工作,客户服务专员:至少配备2名,其中有1名应为项目专职承保人员,1名应为项目专职理赔人员,协助项目经理提供保险服务(提供专项小组名单)。(2)根据相应文件内容,配合投保人完成核保与出单事宜,并在收到投保单和保费五个工作日内将保单正本和保费发票派专人送达投保人。3、理赔服务(1)保险服务基础标准:①统一实行24小时接报案;②统一实行24小时查勘;③统一实行24小时救援;④统一实行8小时全年无休理赔工作;⑤统一实行24小时投诉服务;⑥设立24小时保险服务专线电话,电脑录音系统和查勘调度系统保证畅通无误,及时准确。全年365天随时接受被保险人的出险报案,并立即通知保险公司本项目客户服务专员。(2)设立专人专门窗口负责受理赔款案件,实行一站式服务,确保理赔、财务、信息技术等环节的高效畅通。(3)接到报案后应详细的告知被保险人注意事项、承保范围、保障内容及理赔时需要准备的材料等,不得欺骗、误导被保险人。(4)配合被保险人了解、熟悉理赔流程,指定专人上门收取索赔单证,并在约定的时间内上门收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上门服务。(5)保险公司上门收取理赔资料时,若认为有关证明或材料不完整,立刻以书面或口头方式通知被保险人需补充提供的有关证明或材料。若保险公司在接到索赔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未给予有关审核意见,则视为认可索赔资料的完整性。(6)在收到理赔材料后,简化理赔手续,应在规定时间内告知被保险人赔偿金额,除外金额或不予赔偿的理由,超过规定时间的,视为同意赔偿。(7)接到被保险人报案后,对于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资料齐全后10工作日内确定赔偿金额。(8)对于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同意在接到被保险人赔偿请求后5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拒赔通知书》。(9)对于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接到被保险人赔偿请求后没有按规定时间向其发出《拒赔通知书》,则按保险责任处理。(10)每半年度向张家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部门提交《保险服务报告》,年终向张家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部门提交《年度服务综合报告》。三、商务条款(一)服务期限:二年。(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并生效后,按年度付款,一年一付。甲方于保险年度起保后首月内支付该年度总保费的100%,服务期满后一个月内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三)投标货币:人民币。(四)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无。四、其他部分无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1、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针对中小型企业的评审:(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苏财购〔2022〕16号)的规定,对符合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注:①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②以上规定未尽事项,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规定执行。(2)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注:投标人如不提供以上声明函的,不得享受相关政府采购政策。(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投标人如不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不得享受相关政府采购政策。二、评标标准(一)价格分20.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0%*100(保留二位小数);(二)技术方案28.0分1、保障内容,8分主要考察保险公司对于采购文件中要求的保障条件是否能够完全接受,是否增加了额外的优惠条件或限制条件。相关分析指标包括:全部接受、赠送优惠条件等。对于采购保险方案保障条件全部接受的为4分,其余按照实际给予的优惠条件,具可操作性,每提供一项增加2分,最高增加4分。2、承保服务,8分主要考察保险公司对于采购文件中要求的各项承保服务要求是否能够接受,是否增加了额外的优惠条件或限制条件。相关分析指标包括:全部接受、部分增加等。对于采购保险方案承保服务全部接受得4分,其余按照实际给予的增加条件,切实可行的,得4分;可操作性稍欠缺的,得2分;有涉及但不切实际的,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3、理赔服务,8分主要考察保险公司对于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理赔服务是否能够接受,是否增加了额外的服务优化措施和增值服务。相关分析指标包括:全部接受、优化措施、服务便捷等。对于采购保险方案理赔服务全部接受得4分,其余按照实际给予的增加条件,切实可行的,得4分;可操作性稍欠缺的,得2分;有涉及但不切实际的,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4、没有任何特殊限制条件,4分主要考察保险公司是否对于采购文件要求的保险方案增加了限制性条件,有否影响到整个保险方案的完善性、合理性;相关分析指标包括:条款措辞限制、被保险人义务限制、索赔特别约定限制等。如保险公司对采购保险方案增加了限制性条件,有一条扣1分,最高扣4分。无限制性条件则为满分4分。(三)服务方案20.0分1、服务承诺及方案制订,8分投标单位是否认真制订了专业培训等计划,相关分析指标包括:服务创新性、服务手册、回访制度、专业培训内容和时间计划等。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8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5分;基本不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2、服务质量方案及监督措施,8分投标单位承诺的确保其服务质量的监督措施和赔款未能及时到位的违约责任,包括服务投诉处理办法、服务监督措施、赔款滞纳金、争议处理等,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8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5分;基本不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3、关于社会责任的服务方案,4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单位为本项目制定的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拥军优属活动,开展对我市有特殊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帮扶援助,切实帮助军人军属解决实际困难的方案。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不满足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四)履约能力32.0分3.1综合偿付能力6分投标人提供总公司2024年一季度末综合偿付能力进行评分:综合偿付能力≥200%,得6分;190%≤综合偿付能力﹤200%,得4分;180%≤综合偿付能力﹤190%,得2分;170%≤综合偿付能力﹤180%,得1分;综合偿付能力低于170%不得分。(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总公司2024年一季度经审计的偿付能力报表或中国银保监会下发的2024年一季度总公司的偿付能力情况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0/1/2/4/6】3.2风险综合评级10分投标人提供总公司2023年度第四季度的风险综合评级结果,A级得10分;B级得5分;C级不得分。(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总公司2023年度4季度公开发布的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情况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0/5/10】3.3服务响应能力10分根据投标人服务响应能力进行评价,投标人在本项目保障区域范围内的服务机构网点,满3个网点得基本分6分,每超出1个网点加1分,最多加4分,本项最多得10分。(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各网点营业执照扫描件,不提供的不得分。)【0-10】3.4类似业绩6分投标人提供2021年以来承保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保单,不提供不得分。)【0-6】注:以上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封面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日期:二、投标函格式投标函格式致::根据贵方的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一旦我方中标,我们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条款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按照合同条款提供服务;5、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单位代表姓名:投标单位名称:公章:日期:三、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按投标系统内统一格式)四、资格证明文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注: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近年财务状况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单位(加盖公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单位(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总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分公司/支公司名称)以分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竞争性磋商活动。与本次磋商活动涉及的一切响应资料均加盖分公司印鉴章,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公司承担。在磋商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分公司/支公司名称)具有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磋商活动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分公司/支公司名称)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委托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委托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我单位郑重承诺:本单位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件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且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单位(加盖公章):五、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项目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单位(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注:供应商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标准,明确标的承接企业所属企业类型。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服务类项目中供应商若使用退休人员,将不享受相应扶持政策。3.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单位(加盖公章):日期:注:1、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2、若供应商对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的规定,明确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则无需提供此声明函。七、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若供应商对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中的规定,明确不符合监狱企业条件的,则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八、公开分项报价表公开分项报价表序号费用项目价格(元)123...合计注:1.以上表格必须如实提供,内容表述不全的可自行添加。2.磋商报价分析表包含投标单位各项成本核算和投入的成本明细,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金额一致;否则,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投标单位(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九、技术、服务方案技术、服务方案(服务方案的内容编排等由投标人自定)十、投标人情况介绍投标人拥有的设施设备情况投标人拥有的设施设备情况(若有的话)类似业绩一览表类似业绩一览表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期(天) 合同金额 十一、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序号名称招标货物的技术性能参与投标的货物的技术性能有无偏离偏离内容及原因注:1、投标人应根据“技术要求”中的参数要求,对照所投报货物的技术性能进行逐项填写。因未标明或表述含糊导致的评标风险将由投标人承担。2、若无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无”;若有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有”,并在“偏离内容及原因”栏中作出说明;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清楚标明该事项并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不能确定”。3、表格不够可另接。十二、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响应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现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意外综合保险 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意外综合保险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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