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系统中标结果公示(宾阳县人民医院2024)
宾阳县人民医院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系统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GXZB2024-C1-0110-GXZX
采购项目名称:宾阳县人民医院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宾阳县人民医院
地址:宾阳县宾州镇仁爱街137号
联系方式:0771-8227774
供应商(乙方):广西巴比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7号万锦电脑城贰楼2A24号
2、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系统
数量:1台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9月27日
4、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0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宾阳县人民医院
地址:宾阳县宾州镇仁爱街137号
联系方式:施老师,13768205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众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22号名都大厦1411号
联系方式:谭工,0771-53261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工
电 话: 0771-532613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宾阳县人民医院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系统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信息安全设备/其他信息安全设备,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网络设备/交换设备,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信息安全设备/网络隔离设备
采购单位
宾阳县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南宁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10日 12:02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谭工
项目联系电话
0771-5326133
采购单位
宾阳县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宾阳县宾州镇仁爱街13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施老师,13768205001
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众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22号名都大厦141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谭工,0771-5326133
附件:
附件1
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系统采购合同(公告版).pdf
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宾阳县人民医院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ZB2024-C1-0110-GXZX采购单位(甲方):宾阳县人民医院供应商(乙方):广西巴比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宝7ml淘W签约地点:签约日期:2024年月2日目录一、采购合同..1第一条合同标的和服务内容1第二条质量保证..2第三条权利保证...2第四条包装和运输...2第五条交付和验收....2第六条安装和培训..3第七条售后服务、质保期.3第八条付款方式...3第九条履约保证金...4第十条税费.......4第十一条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4第十二条调试和验收...4第十三条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4第十四条违约责任...5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5第十六条合同争议解决....5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他..6第十八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6第十九条本合同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6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二、合同附件......81、中标通知书.....82、响应函......93、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偏离表124、开标一览表……………….22一、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采购单位(甲方):宾阳县人民医院供应商(乙方):广西巴比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宾阳县人民医院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ZB2024-C1-0110-GXZX根据采购的结果,甲方确定乙方为“宾阳县人民医院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系统采购项目”的服务单位。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条款和乙方响应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和服务内容项号采购内容服务技术参数品牌/型号数量及单位①单价(元)②单项合价(元)③=①×②1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系统2U,内外端机双侧液晶屏;内端机10个10/100/1000Base-T接口(含1个管理口);外端机10个10/100/100OBase-T接口(含1个HA口),单电源,网络吞吐量600Mbps,并发连接数8万,延时5ms,整机16G内存,内外端机各1T机械硬盘,标准配置包含安全浏览模块、文件传输模块、邮件访问模块、VOIP访问模块、数据库访问模块、其他访问模块、文件同步模块、数据库同天融信/TopRules1台147000147000.00二1步模块、数据中心模块,可扩展WebFilter过滤模块,防病毒模块。1.服务要求一览表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了实施和完成所投项目工作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交通、通讯、办公场地、管理费、培训、税费和利润等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合同期内,价格不再调整。如采购人和磋商响应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甲方要求以及对本项目的响应文件实施,乙方在实施过程中接受甲方的监督和建议,根据与甲方协商的意见进行项目实施的调整。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改变实施方案。否则将取消乙方承办资格。第三条权利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2、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予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4、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第四条包装和运输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s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2、货物的运输方式:不限。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本项目合同不接受损耗。第五条交付和验收21、交货时间及地点:交货时间为签订合同后7天内供货,交付地点为宾阳县人民医院指定地点。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乙方应随设备提供的资料:设备配置装箱单一份,须有现场清点记录,甲乙双方签字确认;设备检验合格证明;提供双份随机纸质资料(中文产品说明书或操作手册一式两份、提供电子版使用说明书);设备上应贴有标牌,标牌上应用中文载明以下内容:设备名称(与注册证相符)、设备型号(与注册证相符)、生产厂家(与注册证相符)、出厂日期、出厂编号、注册证号:负责制作标准的操作规范卡,以上材料作为验收条件之一,必须提供,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4、乙方完成项目所要求的所有服务内容、设备正常运行至少两周,甲方接到乙方书面验收申请后组织双方正式验收。5、由采购人组织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6、乙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自收到乙方书面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予以解决。第六条安装和培训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里方指定。第七条售后服务、质保期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竞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2、货物质保期:1年3、响应时间要求:系统出现质量问题时接到用户请求后1小时内做出响应,承诺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响应以及7×24远程技术支持响应。4、提供终身维修、保养服务,提供详细的保养计划。5、如不按照售后服务要求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26、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他具体约定事项。7、免费开放接口供其他系统同步数据,如涉及与采购人其他系统连接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第八条付款方式31、资金性质:政府资金。2、付款方式:在项目实施完毕验收合格后,无任何质量问题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格有效的全额发票,甲方凭乙方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发票60天内向乙方转账。乙方未开具合法有效的全额发票的,甲方不予支付。第九条履约保证金无第十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一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不符合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1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2、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3、货物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质保期的机器设备,终身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第十二条调试和验收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乙方设备正常使用至少两周后,甲方接到乙方书面验收申请后组织正式验收。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费用由乙方承担。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第十三条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4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A准备接货。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第十四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在15日内更换,并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逾期不更换的甲方有权退货,如甲方退货的,乙方应按原价退回货款、支付违约货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甲方有权拒收。4、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甲方偿付违约货款额4%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他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7、乙方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六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按照国家标准对服务质量进行验收。服务符合国家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第十八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乙方不得将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第十九条本合同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响应函;3、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偏离表;4、开标一览表;5、其他合同文件(如有)。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正式生效。2、甲方肆份,乙方壹份,代理机构壹份,由乙方在签订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必须送到代理机构备案,由代理机构在指定媒体平台上进行合同公示公告。甲方(公章):宾阳县人民医院A2024年9月2日乙方(公章):广西巴比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月27日单位地址:宾阳县宾州镇仁爱街137号单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7号万锦电脑城贰楼2A24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以有关2经2人法定代表人:马丹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771-8227774电话:18777186934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397034518@qq.com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宾阳新宾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星湖支行银行账号:20086501040003273银行账号:2102103109300121694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501264989080156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3MA5PC8P3X7邮政编码:530405邮政编码:530022合同签订点:广西南宁市合同签订点:广西南宁市Y专7二、合同附件1、中标通知书广西众信T理管理咨询有公司广西众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众信管理部箱gxzhongxin0771@163.com9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路22号名都大厦1411室中标(成交)通知书广西巴比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西众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宾阳县人民医院委托,就宾阳县人民医院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ZB2024-C1-0110-GXZX)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并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经评审专家小组评审、采购人确认,贵公司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金额(元):人民币壹拾肆万柒仟元整(¥147000.00)请接到本通知后,按规定时间到本公司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逾期按自动弃权处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请贵公司于规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宾阳县人民医院联系签订合同,逾期按有关规定处理。采购单位联系人:施老师联系电话:13768205001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众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9月12日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系统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