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业管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南京市鼓楼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
南京白云亭文化艺术中心物业管理服务成交公告
南京白云亭文化艺术中心物业管理服务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100-JZCG-C2024-0303
二、项目名称:南京白云亭文化艺术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红旅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91320106MA7F2AK76E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99号三楼
88(均分制)
1629875.39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遵循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规范和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陆洋、冷家宏、王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鼓楼区文化和旅游局(机关)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540号
联系人:冷主任
联系电话:139159806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5-685057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5-6850573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采购包1(江苏红旅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南京白云亭文化艺术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文件.doc
红旅服务SSI南京白云亭文化艺术中心物业管理服务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南京市鼓楼区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JSZC-320100-JZCG-C2024-0303项目(分包号:)的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企业承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南京白云亭文化艺术中心物业管理服务(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行业(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江苏红旅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68人,营业收入为102.99万元,资产总额为6561.78万元,属于口中型企业口小型企业回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江苏红旅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0月10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在所属企业类型前的口内打“”。3.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不得参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或者不得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4.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工程的承建商作出要求。第1页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南京白云亭文化艺术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100-JZCG-C2024-0303(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9月总目录第1章磋商邀请……………………………………2第2章供应商须知…………………………………4第3章合同文本……………………………………12第4章采购需求……………………………………16第5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21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26第一章磋商邀请受南京市鼓楼区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委托,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就2025年度白云亭物业管理费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100-JZCG-C2024-03032.项目名称:南京白云亭文化艺术中心物业管理服务3.预算金额:200万元4.最高限价:本项目不设最高限价。5.采购需求(简介):南京白云亭文化艺术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包括环境保洁、安全保卫、工程维修、会议(活动)服务等。(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提供南京市公安局出具的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明,或自开展保安服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南京市公安局备案承诺书(格式自拟)。(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2.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五、公告期限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事宜1.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3.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CTRL+鼠标左键)。4.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更正公告。七、本次磋商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南京市鼓楼区文化和旅游局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540号联系人:冷主任联系电话:139159806882.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联系人:乔老师联系电话:025-6850573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取竞争性磋商(以下简称“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磋商公告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3.适用法律3.1本次磋商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交易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磋商交易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磋商文件工本费与成交服务费。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6.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6)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交易中心联系。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磋商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期五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交易中心。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原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8.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关注原公告媒体有关本项目的更正公告,根据更正公告内容自行决定是否需要重新制作和提交响应文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8.3交易中心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在原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交易中心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磋商报价明细表、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磋商响应函等部分。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不一致,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为准。11.证明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1.1供应商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11.2磋商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磋商报价明细表12.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报价明细表。12.2磋商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响应及偏离表13.1供应商需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说明。13.2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磋商响应函14.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完整、正确填报磋商响应函。15.磋商有效期15.1磋商有效期为采购公告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六十天。磋商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而被拒绝。16.磋商有效期的延长16.1在特殊情况下,交易中心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交易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同时受磋商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满。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7.响应文件的递交17.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磋商公告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7.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因素可能对磋商产生的影响,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4.3条规定做无效响应处理。17.3交易中心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8.响应文件的拒收18.1交易中心拒绝接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电子响应文件。19.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19.1响应文件的撤回19.1.1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19.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19.2响应文件的修改19.2.1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19.2.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19.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解密与评审20.响应文件解密20.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1.磋商21.1交易中心将组织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1.3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2.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2.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2.2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磋商评审,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2.3交易中心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3.评审过程中的澄清23.1项目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3.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要求函》并加盖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3.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4.响应文件的审查24.1响应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4.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磋商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4.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方面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4.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具体原因,评审结束后将不再接受有关询问。24.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文件。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磋商小组认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4.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24.3.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24.3.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24.3.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24.3.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24.3.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24.3.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或者打“★”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4.3.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4.3.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24.3.9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4.3.10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24.3.1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公章。24.3.12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的情形。24.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4.5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4.6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交易中心及磋商小组联系。25.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5.1磋商程序25.1.1磋商小组将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电子公章。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进行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公章。25.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出《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苏采云系统中向其发出《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5.1.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加盖电子公章的《退出磋商函》。25.2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5.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本磋商文件所述综合评分法,是指对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总分对供应商进行排序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独立对每份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分。25.2.2评审标准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25.3采购活动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活动将被终止:25.3.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25.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25.3.3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25.3.4除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5.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磋商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提交最后报价且未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25.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终止情形。六、成交26.确定成交单位26.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和数量见磋商文件第五章。26.2按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1)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采购人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按第二种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交易中心自评审结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6.3交易中心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6.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6.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6.4.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恶意串通。26.4.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26.4.4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未被磋商小组发现。26.4.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6.3.6将合同标的转包。27.成交通知书27.1成交结果确定后,交易中心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登录苏采云系统下载。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27.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28.签订合同28.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8.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28.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8.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不得参加采购人重新组织的采购活动,且将可能被拒绝参加该采购人一年内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29.标的物的追加29.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0.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30.1成交供应商可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小企业融资平台”,选择相应的金融机构办理融资贷款。30.2依据《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成交供应商可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综合服务平台”线上办理履约保函(保险)。八、质疑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3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第34条、第35条之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交易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3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交易中心或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3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提交《质疑函》原件,且尽可能通过邮寄方式送达,交易中心和采购人不接受无运单的快件。《质疑函》应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的格式和内容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质疑函范本》中要求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加盖公章。35.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审查结果、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合同文本的询问、质疑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上述事项以外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向交易中心提出,由交易中心负责答复。采购人《质疑函》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磋商文件第一章。交易中心《质疑函》接收部门为政府采购部。收件人: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门,联系电话:025-68505926。36.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36.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36.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36.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36.4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36.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或签章、加盖公章的质疑。36.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情形。37.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交易中心或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九、政策功能落实38.促进中小企业发展38.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全部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38.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8.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支持政策。38.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8.5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8.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第三章合同文本以下为本项目的合同条款,合同双方不得对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作实质性修改。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服务)合同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买方)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根据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竞争性磋商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内容1.1标的名称:1.2标的质量:按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执行。1.3标的数量(规模):1.4履行时间(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1.5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6履行方式:按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执行。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圆(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保密期至保密内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合法方式和途径将其全部披露或本合同终止后5年为止,以两者孰长为准。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乙方在签订合同时按照合同金额5%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结束后,甲方按以下约定退还:6.1.1退还时间及条件:验收合格且合同履行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6.1.2退还方式:扣除违约费用后一次性无息退还。6.1.3不予退还的情形:合同约定的交付期内未履约完成、验收不合格、整改不到位等情形。6.1.4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责任: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利率支付逾期利息,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2乙方可以采用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保函(保险)有效期届满且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了担保责任后自动失效。如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由担保人按照合同约定对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七、合同转包或分包7.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7.2除招标文件接受分包,并经甲方同意,乙方可按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情况外,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给他人履行。7.3乙方如有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八、合同款项支付8.1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及时间8.1.1采购人于合同签订后支付年度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剩余合同款按月支付。预付款从第一个月的服务费中扣除,不足部分在下个月服务费中扣除。考核扣除的费用从应支付的价款中扣除。8.1.2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8.2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1〕224号),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的,乙方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九、税费9.1本合同执行中的相关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项目验收10.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10.2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做好相应配合工作。10.3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10.4如有必要,甲方可邀请参加本项目磋商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结论的参考。10.5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间、验收标准见磋商文件。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服务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服务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退还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10.6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将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一、违约责任11.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向乙方偿付拒绝接受服务合同总额的违约金。11.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支付手续的,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1.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应按逾期提供服务合同总额每日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违约金。11.4乙方所提供服务的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磋商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11.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除应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预期可得利益损失以及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2.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解决争议的方法13.1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14.1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4.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文执行。14.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如遇磋商文件及合同未约定事项,双方可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属性:服务类项目。二、项目概况(一)项目背景1.坐落位置南京市鼓楼区二板桥486号。2.使用面积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室外景观面积:5000平方米3.办公用房采购人免费提供必要的物业办公用房,该房屋不得从事任何与本物业服务无关活动,产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对该房屋用途进行调整与变更。4.配套设施一层为公共大厅、图书馆阅览区,二层为规划展览馆、图书馆阅览区,三层为规划展览馆上空、图书馆阅览区,四层为文化艺术展厅、报告厅、图书馆阅览区,五层为合唱排练厅、弦乐厅、舞蹈室、创作室、电脑教室、琴房及办公区等。辅助设施包括:消防监控室1间、高压配电房1间。主要出入口2个,室外水泵房1间,室外停车场1座。(二)服务标准遵循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规范和标准。三、产品清单序号名称数量单位所属行业类型备注1物业管理服务1项物业管理★四、拟采购标的需要满足的技术、商务要求(一)技术要求1.服务要求1.1环境保洁(1)室外区域:发现烟头、脏物、废品应及时清理;对绿化带重点巡查,及时清扫果皮、废纸、杂物等垃圾;及时处理各种污迹;每周清除一次卫生死角,水管处、下水道口、排水沟、水池、雨水槽内阴沟、污水井等地方,确保其内无杂物。(2)室内区域:保证地面整洁干净,无垃圾、杂物、浮尘、无污迹积水;指示牌、消火栓保持干净无灰尘、无污迹;楼梯扶手、栏杆、窗台、开关扶手护栏干净;窗台无灰尘、开关无污迹;门、窗等玻璃保持洁净、光亮、无灰尘;天花板、公共灯具天花板、灯盖、灯罩、灯座目视无灰尘、无污迹、无蜘蛛网,整洁光亮;卫生间保证无异味、无水迹、尿迹;镜面清洁光亮,墙面、隔断无污迹、无灰尘;垃圾桶内外干净。1.2安全保卫(1)值勤:安保人员按照职责坚持24小时门岗值勤,交接班要准时并做好接班记录;加强日常巡视和监控,保障大厦的秩序状况良好,无关人员不得在辖区内逗留,对重点区域加强防范;夜间对公共通道、会议室的水、电、空调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关闭开关;积极与***门配合,保证安全。(2)出入登记:对外来办事人员要进行人员登记、记录和引导,懂得礼仪知识,讲究文明礼貌;做好对进出物品的控制。(3)消防监控值守:消防监控室须24小时专人轮班值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4)停车场:停车场的车辆要排列整齐,随时指导车辆停放位置,督促车辆锁闭情况,检查停车区安全,严防偷盗和交通事故的发生。(5)其它突发事件:严防刑事案件的治安事件的发生,随时处理紧急情况和制止突发事件,维护秩序,确保场馆正常运行。1.3工程维修(1)日常维修报修15分钟内到场,维修合格率100%。(2)所有维修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3)电梯、空调、消防、弱电等专业维保单位进行维保时,必须有专人随工监督。(4)高压配电房值班需24小时专人值守。(5)本场馆开放期间必须保持有维修人员在场。(6)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定期演练,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1.4会议(活动)服务 (1)根据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以及现场布置、场地清洁消毒工作,做好导引、服务工作。(2)做好各活动场所活动器材的使用和管理工作。(3)做好音响、LED屏、多媒体操作、茶水服务等工作,重要会议活动要求半小时加一次茶水;服务员必须注意现场动态,做好其他相关服务工作。(4)茶杯必须经过消毒,茶杯、茶盖无黄斑、无缺口、无水迹且光亮。茶杯必须使用消毒柜进行消毒。热水瓶表面光亮无水迹,会议活动开始前半小时充满水。(5)做好阅览室报刊、杂志等的分发、管理工作。1.5本项目特殊要求(1)本场馆开放时间为9:00至21:00,期间供应商需提供正常物业服务。(2)每天早上8:30之前完成第一次全场保洁服务。 (3)本场馆全年365天开馆,成交供应商需按此做好服务人员的作息安排。2.人员配备要求2.1服务人员配备原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劳动用工条件;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工作勤快、相貌端正、身材适中、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不良记录及嗜好。2.2服务人员配备数量(不得低于39人,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项目经理:1人。(2)客服人员:2人。(3)安保人员(17人):①安保主管:1人。②秩序维护员:10人。③消防监控值班员6人。(4)保洁人员(12人):①保洁主管:1人。②保洁员:11人。(5)工程人员(7人):①工程主管:1人。②综合维修工:3人。③配电值班工:3人。3.3服务人员素质要求(1)项目经理:大专(含)以上文化,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能力。(2)各部门主管(安保主管、保洁主管、工程主管):大专(含)以上文化,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能力,其中安保主管还需持有人社部和应急管理部联合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3)安保人员:高中(含)以上文化,身体健壮,持保安员证,有责任心,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接受过安保培训,有处理突发事件的经验,遵纪守法,服从管理,无不良行为记录。(4)消防监控值班员:高中(含)以上文化,持有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上岗证书。其中1人还需持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值班人员上岗时必须遵守“五不”,即不喝酒、不抽烟、不擅离工作岗位,不迟到早退,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保洁人员:初中(含)以上文化,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心理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管理。 (6)客服人员(须女性):大专(含)以上文化,要求面貌端庄,身高1.62米以上,经专业培训,具有会务或前台接待工作经验。工作责任心强,服从管理。 (7)工程人员:高中(含)以上文化,具有相应岗位工作经验。维修人员持有低压电工证书,配电值班人员持有高压电工证书。遵纪守法,服从管理,无不良行为记录。 (8)所有服务人员要求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尽职尽责、岗位职责明确。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不闲谈、不干私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管理,接收督促,及时整改。注:所有服务人员年龄在法定退休年龄以下(男性60周岁(不含)以下、女性50周岁(不含)以下)。 3.总体服务指标本项目具体指标(但不限于)如下:(1)各项物品、环境以及服务体现绿色环保要求;(2)垃圾日产日清,清运及时率100%;(2)工程零修、急修及时率100%;零修工程合格率100%;(3)各类设施、设备完好、整洁、无污损,完好率、合格率均达到100%以上;(4)有效投诉一周内办结率100%;(5)室外无乱停乱放各种车辆现象,环境整洁,符合要求;(6)服务及时、到位,以人为本,凸显人性化服务,服务满意率达95%以上;(7)安全保障稳妥、及时、有力,无重大事故发生。(8)由于本项目的特殊性,相关岗位应能够保证在8小时以外正常到岗作业。4.项目实施要求(1)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配置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素养和职业道德,具备上岗资质,政治清白,无不良记录及嗜好,爱岗敬业、工作勤快,礼貌待人、和蔼处事,相貌端正、着装统一,身材适中、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所有人员需统一着装上岗,并佩戴胸牌和禁烟牌,经过岗前培训合格才上岗。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部门主管及其他人员不得同时在项目中兼任多职,同时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2)成交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安全管理制度;应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加强安全监督管理,物业服务过程中必须采取得当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遵守行业安全操作规范,确保安全。(3)成交供应商不得利用服务区域内的采购人房产、物业、水电等资源从事经营活动,不能改变其使用性质。(4)如果发生因供应商工作失职造成消防事故、失窃事件或其他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若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由采购人先行承担的,采购人在向供应商追偿时还可一并主张相关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诉讼费、执行费等)。(5)成交供应商所用全体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操作规范、人身安全、医疗、工资、各项保险、劳动工具、劳保用品、内部管理、各类纠纷等各项事宜及所涉及经费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概不负责。 (6)成交供应商负责配备用于物业管理服务的设备、机具、用具、易耗品(包括办公用品、安保器械、卫生清洁耗材、工程维修用具)等,配备需满足服务实际需要以及采购人规定要求。5.其他要求(1)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作业人员的体检、入职手续(或与现有人员转接劳动关系)和上岗培训,并做好作业服务交接。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才能上岗,并不得兼职。(2)成交供应商需为所有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缴纳人身意外伤害险,一旦发生此类意外事故,所有纠纷及后果由供应商自行处理承担,与采购人无关。(3)人员素质要求:原则是“精干、高效、专业、敬业、健康”,物业服务选派的所有工作人员,政治上过硬,具有良好品行素养,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工作勤快,礼貌待人,和蔼处事,相貌端正,能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犯罪记录,入场服务前物业管理服务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3)成交供应商的管理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要求文明作业、文明用语;对物业员工进行严格管理、严格监控,公共区域内不允许交谈与之无关话题或大声讲话,在办公区域内保持安静。(4)成交供应商不得在项目区域内张贴悬挂广告收取其他费用。(二)商务要求1.报价要求(1)供应商应按要求填报《磋商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员工工资:根据省级人社部门现行文件,报价中的员工月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标准,供应商须在《磋商报价明细表》中按照采购需求中物业服务人员岗位分别填报员工工资,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②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医疗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省级人社部门现行文件规定;供应商应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相关规定。如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中有依法享受社保、住房公积金等减免政策的,须在《磋商报价明细表》后附相应说明,未说明且报价中社保、公积金等不符合现行规定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成交结果发布后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符合减免政策的证明材料,无法提供或证明材料与该表后所附说明不符的将被视为虚假响应,取消成交资格。③法定节假日工资、超时工资和加班工资:员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以及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供应商应依法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并充分考虑到磋商报价中。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法定节假日在岗人数不得少于19人,报价中的法定节假日人员加班费不得低于上述要求,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④法定税费:供应商应依法缴纳税费,如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须在《磋商报价明细表》后附证明材料,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⑤其他费用:《磋商报价明细表》中供应商认为完成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可能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2)报价中还应包含以下费用,在《磋商报价明细表》中列明,结算时按实支付,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①清洁耗材费:清洁耗材包括但不限于扫把、地推、垃圾袋等(卷纸、洗手液等易耗品由采购人负责)。往年此项费用实际发生金额大约为1万元/年,供应商可自行测算并考虑到磋商报价中。②维修耗材费:单价300元以下的维修耗材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其他维修材料由采购人提供)。往年此项费用实际发生金额大约为2万元/年,供应商可自行测算并考虑到磋商报价中。(3)供应商未按政策规定报价、未依法缴纳税费,或者《磋商报价明细表》中列明的分项报价为“零”或负数的(其他费用可以为“零”但不得为负数),按无效响应处理。因供应商疏忽、计算错误,导致报价表中数据错误或缺漏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4)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有更新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特别说明(1)下列项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此次采购的报价中:①消防、监控、自动门、弱电系统、空调、配电房、污水处理、生活水泵及电梯系统的年度大型维保维修及更换零部件材料费用。②报警器具、监控器、应急疏散灯、应急照明灯的更换费用及消防器材的更换费用。③用于物业服务的操作实施时所用水电费用等。④大楼内地面打蜡、地毯清洗等费用。⑤公共设备设施的维保、检测费、大中修更新改造费。⑥垃圾清运费等政府性收费。(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及政策(最低工资、社保和公积金等政策调整)等风险因素,一旦成交,合同期总价不予调整。供应商报价除包含响应文件中列明的项目外,还应包括保障该物业服务正常运行应当具有的服务,对物业服务正常运行应当具有的物业服务,理解不一致的以采购人理解为准。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3.付款条件以第三章合同文本要求为准。4.服务时间和地点(1)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考核要求见附件。6.履约保证金以第三章合同文本要求为准。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一、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5.1.2条第三款情形的,磋商小组可以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三、评审标准中2.1-2.5项”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的,对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与小微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与小微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3.上述价格扣除政策仅适用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三、评审标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细则分值类型1.价格1.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050价格分2.服务2.1总体设想方案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总体设想方案(包括服务定位、管理理念、服务重难点分析、整体设想)进行综合评分:(1)方案全面完善、针对性强、重点难点把握准确、措施有力的,得4分;(2)方案基本完善、具有一定针对性、重点难点把握基本准确、措施基本有力的,得2分;(3)方案不完善、缺乏针对性、重点难点把握不准确、措施不可行的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4主观分2.2服务方案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包括环境保洁、安全保卫、工程维修、会议服务)进行综合评分:(1)服务方案全面合理、针对性及操作性强的,得5分;(2)服务方案基本合理、具有一定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得3分;(3)服务方案不合理、缺乏针对性及操作性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5主观分2.3人员管理方案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人员管理方案(包括人员配备、录用、培训及考核)进行综合评分:(1)人员管理方案规范合理、针对性及操作性强的,得4分;(2)人员管理方案基本规范合理、具有一定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得2分;(3)人员管理方案不规范合理、缺乏针对性及操作性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4主观分2.4管理服务规章制度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的本项目管理服务规章制度(包括各部门及岗位职责,客服、安保、保洁、工程管理规章制度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1)部门及岗位职责清晰、管理规章制度健全的,得3分;(2)部门及岗位职责基本清晰、管理规章制度基本健全的,得1分;(3)部门及岗位职责不清晰、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3主观分2.5突发事件处理预案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包括各类突发事件考虑及相应处置措施等)综合评分:(1)突发事件考虑及应急处理规范合理、针对性及操作性强的,得4分;(2)突发事件考虑及应急处理基本规范合理、具有一定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得2分;(3)突发事件考虑及应急处理不规范合理、缺乏针对性及操作性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4主观分3.业绩3.1供应商业绩供应商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条款中载明的合同起始日期为准)以来,承接的类似物业项目(非住宅项目,服务内容须包括保洁、安保(秩序维护)、客服(会务)服务、工程维修;合同服务期限不少于一年)服务业绩,并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履约优秀(或好评或满意或最高档次)评价材料。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最多得9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物业服务合同,合同应能反映相关信息,若合同不能反映相关信息,则还须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评价材料。)注:同一业主单位的多个业绩仅作为一个业绩,不累计得分。9客观分4.履约能力4.1履约能力1(1)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5年及以上类似物业项目(非住宅项目,服务内容须包括保洁、安保(秩序维护)、客服(会务)服务、工程维修四项)负责人工作经验的,得3分。注:提供物业合同、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工作经验证明材料(需能体现人员姓名、岗位及服务年限)。如合同中无法体现服务内容的,还需提供业主单位证明。以上证明材料缺项或未提供的不得分。(2)业主单位为拟派项目经理出具的服务优秀(或好评或“满意”或最高档次)评价材料的得2分。注: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人员服务评价材料,未提供或非最高档次评价的不得分。5客观分4.2履约能力2(1)供应商拟派的工程主管具有3年及以上类似物业项目(非住宅项目)工程主管工作经验的得2分。注: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工作经验证明材料(需能体现人员姓名、岗位及服务年限)。以上证明材料缺项或未提供的不得分。(2)业主单位为拟派工程主管出具的服务优秀(或好评或“满意”或最高档次)评价材料的得2分。注: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人员服务评价材料,未提供或非最高档次评价的不得分。4客观分4.3履约能力3(1)供应商拟派的安保主管具有3年及以上类似物业项目(非住宅项目)安保负责人工作经验的得2分。注: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工作经验证明材料(需能体现人员姓名、岗位及服务年限)。以上证明材料缺项或未提供的不得分。(2)业主单位为拟派安保主管出具的服务优秀(或好评或“满意”或最高档次)评价材料的得2分。注: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人员服务评价材料,未提供或非最高档次评价的不得分。4客观分4.4履约能力4供应商拟派物业服务人员中获得过政府部门颁发的与物业服务相关的荣誉奖项,每有一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供应商需承诺获得荣誉称号的人员为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且不得同时在其他物业服务项目中重复任职。)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证明材料缺项或未提供的不得分。3客观分4.5履约能力5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物业服务软件具有考勤管理、客服管理、品质核查、设备运维、巡查管理、员工资料功能的,每具有一项功能得0.5分,本项最多3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3客观分4.6履约能力6供应商承诺成交后购买雇主责任险和公众责任险等商业险,保险条款中明确供应商在从事物业服务过程中,造成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或其它安全事故,供应商负责处理及赔偿事宜。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2客观分合计100分附件:考核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物业服务工作的监管力度,通过强化监督检查机制,不断提高物业服务工作的管理水平,促进合同的有效履行,特制定本考核方案。一、考核评分考核总分100分,按季度考核,考核完成后,由双方签字确认结果,并作为支付当季物业服务费的主要依据。二、考核要求(1)考核分在90分(含)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下即为不合格。90分以下每低1分,扣除季度物业服务费1000元,连续2个季度考核低于80分的,则采购人有权终止此项合同。(2)对于供应商出现违反考核表项目导致发生重大有影响责任事件的,供应商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损失,严重的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3)奖励:对于供应商在重大事件处置、避免意外事件发生、好人好事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采购人可酌情给与加分(1-5分)。三、考核细则项目标准内容分值评分细则得分综合管理 (35分)1、各工种服务人员按规定制服着装,佩带胸牌或工作证等标志,仪容仪表符合规范要求,精神饱满。5不合要求扣1分/次。综合管理 (35分)2、物业服务建立健全各项服务制度、各位工作职责,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上墙),建立物业台账,台账记录完整。5不合要求扣1分/次。综合管理 (35分)3、服务人员当班时不私自离岗、不睡岗、不嬉笑打闹、不聚众闲聊、不吸烟、不吃零食、不玩手机、不看报纸杂志,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5不合要求扣1分/次。综合管理 (35分)4、服务人员说话和气,礼貌待人,使用服务用语与服务对象交流;微笑服务,主动、热情、耐心、周到;能够积极接受业主或同事的意见,不与业主或同事发生争吵或有失敬、失礼的行为。5不合要求扣1分/次。综合管理 (35分)5、设立服务电话,接受报修、求助、建议、问询,并及时处理、反馈、记录。5不合要求扣1分/次。综合管理 (35分)6、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业主方领导,听从指挥,对业主方领导安排的工作无蓄意违抗现象。5不合要求扣1分/次。综合管理 (35分)7、会务(活动)准备、服务及时规范,大型活动保障有力,未发生有影响现场秩序的现象。5不合要求扣1分/次。卫生保洁(20分)1、物业服务实行网格化管理,有专职的清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划分,实行标准化保洁。5指定区域无专职的清洁人员、无明确的责任范围各扣1分/次。 未实行标准化保洁的扣1分/次。卫生保洁(20分)2、区域内保持清洁,无乱贴、乱画,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院墙、扶栏、天台、门窗等保持洁净,擦拭无积尘;场地内无纸屑、烟头等废弃物。5不合要求扣1分/次。卫生保洁(20分)3、卫生间清洁、无异味,洗面台、镜子无污水或污迹,无漏水现象;卫生间用纸、洗手液及时补充,纸篓及时倾倒。5不合要求扣1分/次。卫生保洁(20分)4、定期对报告厅、多功能厅、活动室、会议室、贵宾室进行清洁,保证环境整洁。5不合要求扣1分/次。安保管理(20分)1、出入口24小时值班,及时处理车辆停放不规范的现象。5不合要求扣1分/次。安保管理(20分)2、交接班有记录,对大件物品搬出实行核实登记。5不合要求扣1分/次。安保管理(20分)3、全天不定时巡视楼层消防通道、楼梯间通道部位以及其它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路灯等。5不合要求扣1分/次。安保管理(20分)4、全天24小时消防监控室值班,对重点部位、监控点进行监视及录像工作5不合要求扣1分/次。工程维修(20分)1、负责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和运行,落实对维保单位的监督和管理。5不合要求扣1分/次。工程维修(20分)2、水、电、门窗、锁具等小型维修当日完成,其他维修项目按规定限时完成。5不合要求扣1分/次。工程维修(20分)3、设备、管线、开关、阀门挂牌规范、准确、健全。5不合要求扣1分/次。工程维修(20分)4、负责区域内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检查、排除及上报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排除、及时上报。5不合要求扣1分/次。突发事件处理(5分)各类突发事件处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5不合要求扣5分/次。合计100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响应文件目录一、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二、满足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有特定资格要求)三、法人授权书四、磋商响应函五、磋商报价表六、磋商报价明细表七、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八、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九、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一、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公司(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我公司符合下列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果我公司成交,将在成交结果公示后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下列材料核验:(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法人成立满一年的提供)或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或其他证明材料;(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公司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说明:执行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要求。二、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果本项目申请人的特定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必须提供。三、法人授权书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作为我方就编号为的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四、磋商响应函磋商响应函致: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贵方编号为的项目磋商文件,我方正式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我方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对应£上打“√”)8.我方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开户行:账号: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五、磋商报价表磋商报价表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项目编号:分包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总价(小写)详见响应文件总价(大写):日期:六、磋商报价明细表磋商报价明细表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签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分项名称数量单价(元/月)分项小计(元/年)备注1人员工资拟投入的人员不得低于39人,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供应商须在《磋商报价明细表》中按照采购需求中物业服务人员岗位分别填报员工工资,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1)拟投入的人员不得低于39人,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供应商须在《磋商报价明细表》中按照采购需求中物业服务人员岗位分别填报员工工资,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2)拟投入的人员不得低于39人,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供应商须在《磋商报价明细表》中按照采购需求中物业服务人员岗位分别填报员工工资,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3)拟投入的人员不得低于39人,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供应商须在《磋商报价明细表》中按照采购需求中物业服务人员岗位分别填报员工工资,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4)拟投入的人员不得低于39人,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供应商须在《磋商报价明细表》中按照采购需求中物业服务人员岗位分别填报员工工资,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5)拟投入的人员不得低于39人,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供应商须在《磋商报价明细表》中按照采购需求中物业服务人员岗位分别填报员工工资,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6)拟投入的人员不得低于39人,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供应商须在《磋商报价明细表》中按照采购需求中物业服务人员岗位分别填报员工工资,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7)拟投入的人员不得低于39人,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供应商须在《磋商报价明细表》中按照采购需求中物业服务人员岗位分别填报员工工资,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8)......拟投入的人员不得低于39人,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供应商须在《磋商报价明细表》中按照采购需求中物业服务人员岗位分别填报员工工资,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2社保公积金如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中有依法享受社保、住房公积金等缴纳减免政策的,该表后须附说明材料,未提供说明材料或说明材料内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成交结果发布后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符合减免政策的证明材料,无法提供或证明材料与该表后所附说明不符的将被视为虚假响应,取消成交资格。(1)社会保险社保费用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标准,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2)公积金公积金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标准,且最低工资不包含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另行支付,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3法定节假日工资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正常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本项目要求法定节假日在岗人数不得少于19人,报价中的法定节假日人员加班费不得低于上述要求,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参考计算公式:人员工资÷21.75天(平均月计薪天数)×3×人数×11天4其他待遇费用(1)人员福利国家强制性要求缴纳的或员工必须享有的福利待遇。5行政办公费(1)办公用品费(2)培训费(3)交通费(4)通讯费(5)服装费6工具耗材及物资装备折旧费(1)清洁耗材费清洁耗材包括但不限于扫把、地推、垃圾袋等(卷纸、洗手液等易耗品由采购人负责)。往年此项费用实际发生金额约为1万元/年,供应商可自行测算并考虑到磋商报价中。(2)物资装备折旧费7维修耗材费单价300元以下的维修耗材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其他维修材料由采购人提供)。往年此项费用实际发生金额约为2万元/年,供应商可自行测算并考虑到磋商报价中。8管理费9利润10法定税费供应商应依法缴纳税费,如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须在《磋商报价明细表》后附证明材料,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11其他费用供应商认为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报价合计(元)注:(1)此表为样表,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如有其他费用,供应商自行计算填列。(2)报价中的各分项报价均不得为“零”或负数(其他费用可以为“零”但不得为负数),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3)服务时间不足一年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服务时间测算。(4)《磋商报价明细表》“报价合计”应当与《磋商报价表》中“总价”一致。附:最低工资标准、社保及公积金相关规定依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社规〔2023〕4号)、《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宁人社〔2024〕17号)、《关于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3号)、《关于调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宁金管规〔2023〕3号)等文件,下表为目前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相关规定,作为测算报价和分析报价合理性的参考。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有更新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表1: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参考)序号名称计算公式金额(元/月)备注1最低工资标准/24902社保单位计提费用缴费基数(≥4494)*缴费比例(≥24.7%)≥1110.023公积金单位计提费用缴存基数(≥2490)*缴存比例(≥5%)≥124.54公积金个人计提费用缴存基数(≥2490)*缴存比例(≥5%)≥124.5最低工资不包含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另行支付。序号名称计算公式金额(元/月)备注1最低工资标准/24902社保单位计提费用缴费基数(≥4494)*缴费比例(≥24.7%)≥1110.023公积金单位计提费用缴存基数(≥2490)*缴存比例(≥5%)≥124.54公积金个人计提费用缴存基数(≥2490)*缴存比例(≥5%)≥124.5最低工资不包含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另行支付。表2:社会保险最低缴费比例(参考)序号险种单位缴纳比例个人缴纳比例及金额1养老保险16%8%2医疗保险7% 2%3工伤保险0.4%/4失业保险0.5%0.5%5生育保险0.8%/6大病医疗救助/10元/月相关说明、证明材料(供应商自行提供)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中,依法享受社保、住房公积金等缴纳减免政策的说明材料。2.供应商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七、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情况正偏离、无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备注:1.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技术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斜体下划线内容或打“★”内容)做出明确响应,供应商未对实质性要求作出明确响应的,视为无效响应。2.技术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或打“▲”要求,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向采购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核验(如:白皮书、彩页、手册、网站截图、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等)。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响应内容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3.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八、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情况正偏离、无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备注:1.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商务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斜体下划线内容或打“★”内容)做出明确响应,供应商未对实质性要求作出明确响应的,视为无效响应。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九、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项目(分包号:XXX)的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企业承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在所属企业类型前的¨内打“√”。3.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不得参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或者不得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4.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工程的承建商作出要求。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项目(分包号:XXX)的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本单位提供。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采购人名称: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质疑事项相关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相关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由授权代表负责质疑事宜的,《质疑函》附件中应提交由质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质疑供应商针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的,《质疑函》中应明确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签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则《质疑函》中要求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