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劳务派遣人员服务 劳务派遣服务中标结果公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4)
2024年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劳务派遣人员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FZSC399(招标文件编号:2024-FZSC399)
二、项目名称:2024年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劳务派遣人员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省人力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六一北路558号金三桥大厦3#楼6层04室
中标(成交)金额:8.04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福建省人力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劳务派遣人员服务项目
入职合同签订服务,五险待遇代缴服务,政策咨询服务等,其余详见磋商文件。
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根据采购人的需求,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开展工作,实现与现有劳务派遣服务工作的无缝交接。其余详见磋商文件。
2年
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进行服务,其余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联积,叶文生,陈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收费标准以单个合同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下浮20%计取:(0,100]万元 1.5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964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各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2、福建省人力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综合得分:90.67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茶中路20号
联系方式:郑宇婷/0591-87981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
联系方式:王斯婷、郑玲、陈小芳/0591-87767687-86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斯婷、郑玲、陈小芳
电 话: 0591-87767687-861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劳务派遣人员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行政区域
台江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11日 16:35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联积,叶文生,陈忞
总成交金额
¥8.04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斯婷、郑玲、陈小芳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7767687-8615
采购单位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茶中路2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郑宇婷/0591-87981021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斯婷、郑玲、陈小芳/0591-87767687-8615
附件:
附件1
399-FZSC24 2024年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劳务派遣人员服务项目 0927 出售版.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2024-FZSC399项目名称:2024年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劳务派遣人员服务项目采购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采购代理机构: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09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03采购项目一览表……………………………………………………………05第二章报价人须知………………………………………………………………06报价人须知前附表…………………………………………………………06一、说明……………………………………………………………………13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3三、响应文件的编写………………………………………………………14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7五、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17六、定标与签订合同………………………………………………………20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22第四章 采购合同………………………………………………………………25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28注:本磋商文件共48页,请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报价人自行核对,如发现缺、损等情况,自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二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负。第一章磋商邀请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委托,对2024年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劳务派遣人员服务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1项目编号:2024-FZSC3992采购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采购项目一览表”。3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办理报名)时间:2024年09月27日至2024年10月10日(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100元(电子版),售后不退。5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地点: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1002室。6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1)直接至我司办理:提供单位介绍信/授权函,填写报名表并交纳报名费。(2)通过邮件办理:将报名费底单(公对公转账)、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公司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报价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填写清楚加盖单位公章发邮件至我司。邮箱:786003034@qq.com。(3)未办理报名登记备案的潜在报价人无资格参加本次报价。7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09:00(北京时间)。报价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10层开标大厅。响应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接收。9报价人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应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问题以书面形式与本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否则不予接收。10以上如有变更,我公司将通过下列媒体通知,请各潜在报价人及时关注:10◦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11相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购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茶中路20号电话:0591-87981021联系人:郑宇婷采购代理人: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邮编:350003电话:0591-87767687-8615联系人:王斯婷、郑玲、陈小芳电子信箱:786003034@qq.com12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报名费、成交服务费、保证金汇入账户开户名: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账 号:351008040018000752005财务联系人:0591-87767686-8621 徐小姐、柯小姐注:1.报价人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报价保证金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2.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的报价保证金”。附:采购项目一览表合同包项目名称服务期单价最高限价(元/人/月)最高限价(元)磋商保证金(元)采购要求一2024年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劳务派遣人员服务项目2年311000001000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服务地点: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指定地点。备注:1.报价人可按合同包报价,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审与合同授予以合同包为单位。2.成交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用户有权终止协议。第二章报价人须知报价人须知前附表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报价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序号条款号编 列 内 容1.1项目名称:2024年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劳务派遣人员服务项目采购人名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项目内容:详见“采购项目一览表”项目编号:2024-FZSC3993.1报价资格标准:(1)报价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的国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报价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a.报价人提供近期的财务状况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复印件,提供报价截止日期前六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报价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b.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3)报价人应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报价人未按报价资格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或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11.1报价有效期: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结束后90个日历日。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递交地址: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接收人:王斯婷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09:00(北京时间)12磋商保证金数额详见“采购项目一览表”。报价人应将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交至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保证金以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可以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退还保证金以公对公形式转账或电汇,不接受现金方式退还。19.1评审标准和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详细评审标准和方法见后附 A。 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收费标准以单个合同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下浮20%计取:(0,100]万元 1.50%。-最高限价:本次采购项目设有最高限价,具体详见“采购项目一览表”,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监督管理部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附件A评审标准与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将对通过报价资格和符合性条款审查的合格报价人,按下列程序磋商、评议:一、报价人技术、商务响应情况审查(按本磋商文件规定审查)1)磋商报价的合理性和客观性;2)服务响应及商务响应符合情况;3)付款条件;4)供应商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5)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技术商务条款。注:上述条款有一项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其响应文件无效。二、磋商阶段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上述审查的报价人分别进行单一磋商,磋商小组将给予参加磋商报价人平等的磋商机会。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会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将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报价人。报价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报价人同时根据磋商确定的技术、服务要求提交项目的最终解决方案。三、确定最终解决方案(采购需求)及提交最后报价3.1磋商小组要求其参与磋商的报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四、综合评分和成交候选人数量4.1磋商小组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审,对所有报价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最终根据最终综合得分高低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若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二家,且根据有关规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二家的,则推荐二名成交候选人),若综合得分有相同的最高分,则在综合得分相同的报价人中按报价优惠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若综合得分和报价均相同的,则综合得分和报价均相同的报价人的成交候选顺序并列。采购人将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若第一成交候选人有并列的,采购人将在并列的报价人中确定一家为成交人。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主要评审因素如下:合同包1各部分评分分值分布如下:PF:报价部分满分10分PB:商务部分满分18分PT:技术部分满分72分最终得分为各个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综合得分P=PF+PB+PT具体分值及评分因素分布如下:评分部分评分细则最高得分PF报价部分得分(10分)报价人的报价总价经修正后,计算出报价评标价,磋商小组将按下列方法计算合格报价人的报价部分得分。PF1=(Fn1/F1)×10%×100PF1:报价人的报价总价得分F1:各合格报价人报价(即经修正后的报价总价)Fn1:评标基准价即合格报价人中的最低报价10PT技术部分得分(72分)T1.响应情况T1.根据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42分。①带★的技术参数(共2项)为关键技术指标,有不响应或负偏离的视为无效投标。②其余技术参数(共12项)有不响应或负偏离的每项扣3.5分。正偏离不加分。技术响应情况必须在《技术偏离表》中体现。42PT技术部分得分(72分)T2.服务人员日常管理方案T2.根据报价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日常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员日常管理制度、在职人员薪酬发放及保险缴交方案、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办理等内容)进行评审,方案包含以上要点,内容与要点相符、且措施具体的得5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相对简略,但具有可操作性的得3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或仅笼统描述无具体措施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内容有明显错误与项目情况不相符的不得分。5PT技术部分得分(72分)T3.员工招聘服务与档案管理方案T3.根据报价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员工招聘服务与档案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招聘流程、员工招聘管理制度、员工档案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审,方案包含以上要点,内容与要点相符、且措施具体的得5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相对简略,但具有可操作性的得3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或仅笼统描述无具体措施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内容有明显错误与项目情况不相符的不得分。5PT技术部分得分(72分)T4.劳动争议处理保障措施T4.根据报价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劳动争议处理保障措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常见劳务纠纷的处理对策、劳务纠纷处理流程等内容)进行评审,方案包含以上要点,内容与要点相符、且措施具体的得5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相对简略,但具有可操作性的得3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或仅笼统描述无具体措施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内容有明显错误与项目情况不相符的不得分。5PT技术部分得分(72分)T5.过渡期的服务团队交接方案T5.根据报价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过渡期的服务团队交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过渡期交接避免遇到的问题、过渡期日常管理、过渡期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审,方案包含以上要点,内容与要点相符、且措施具体的得5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相对简略,但具有可操作性的得3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或仅笼统描述无具体措施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内容有明显错误与项目情况不相符的不得分。5PT技术部分得分(72分)T6.垫付款项应急预案和资金安全保障措施T6.根据报价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垫付款项应急预案和资金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垫付款项实施目的、处理方案、资金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审,方案包含以上要点,内容与要点相符、且措施具体的得5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相对简略,但具有可操作性的得3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或仅笼统描述无具体措施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内容有明显错误与项目情况不相符的不得分。5PT技术部分得分(72分)T7.培训方案T7.根据报价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的组织管理、培训计划、培训实施、培训经费管理、培训考勤管理、培训的监督等内容)进行评审,方案包含以上要点,内容与要点相符、且措施具体的得5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相对简略,但具有可操作性的得3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或仅笼统描述无具体措施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内容有明显错误与项目情况不相符的不得分。5PB商务部分得分(18分)B1.管理团队B1.根据供应商在本项目中配备的专职管理团队人员中具有人社部颁发的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情况进行评审:人员具有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8人的得6分;5≤人员具有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7人的得4分;人员具有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4人的得2分。须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及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凭据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本项不得分。6PB商务部分得分(18分)B2.法务团队B2.供应商在本项目中配备的专职法务团队人员中具有专职律师处理各类法务纠纷的每提供一个人得2分,满分4分。须提供该人员的专职律师有效职业证明材料和聘用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4PB商务部分得分(18分)B3.业绩B3.磋商小组根据报价人提供的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由报价人完成的同类项目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得1分,满分4分。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合同文本复印件。4PB商务部分得分(18分)B4.企业荣誉B4.供应商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4分。须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或牌匾照片,未提供不得分。4评标优惠条款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 1、评审时,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货物和服务项目为15%;工程项目为5%;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扣除比例为5%(工程项目为2%)】,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报价人须提供合格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凡符合上述文件要求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但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货物项目的,必须标明具体哪些货物是其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是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仅有标明部分的货物才能启动价格扣除,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4、磋商文件规定与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等有冲突的,以现行法律、法规、制度等执行。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事项(1)报价人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评分细项内容逐项真实、完整地进行书面应答及作出承诺。(2)评标标准和方法中所涉及到的如技术支持材料、机构设置证明、业绩证明材料等一切需要报价人提供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报价人必须认真分类并装订成册,做好标识以方便评委会逐条对应评议。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委将有可能作出不利于报价人的评议和评分。(3)报价人针对评标办法的承诺(描述)和证明材料不一致的,磋商小组将要求报价人进行书面澄清,并以不利于报价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报价人的澄清、说明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的内容。报价人按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报价人未按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4)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响应内容若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形,磋商小组有权做出对报价人不利的认定。磋商小组将以低标准进行评审,若成交则签合同时将按高标准执行。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和服务采购。2.定义2.1“采购人”系指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2.3“报价人”系指购买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且已经提交本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4“货物”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人提供的相关证件等货物。2.5“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与本项目采购要求相关的服务。3.合格的报价人3.1报价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3.2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对报价人资格标准要求且已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的报价人。3.3一个报价人只能提交一份响应文件。但如果报价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负责人);(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4报价人不得与本次采购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3.5报价人和报价产品的经营活动(包含:设计、销售、安装及运维等)涉及到须经国家行政许可的,应获得许可。3.6报价代表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报价人的委托参加报价。3.7报价代表必须经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报价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报价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报价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报价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注: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报价人视为报价无效。4.报价费用4.1报价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报价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5.1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采购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⑴磋商邀请⑵报价人须知⑶采购内容及要求⑷合同主要条款⑸响应文件格式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6.1报价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磋商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个日历日内将不标明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报价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该澄清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2报价人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应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问题以书面形式与本采购代理机构联系。6.3报价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提供授权函)签署的书面原件并携带相关资料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原件备查,若无法提供原件或与原件不符的,视为虚假质疑)送达采购代理机构。6.4质疑的内容须提供事实依据,报价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疑义的,视为认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条款,今后将无权提出任何疑义。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7.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或依报价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在原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价人,报价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该修改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报价人具有约束力。但本须知第7.2条规定的推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受本条约束。7.2为使报价人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但应当至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个日历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价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修改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报价人受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三、响应文件的编写8.要求8.1各报价人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以使其报价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各报价人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发现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虚假资料若在评审过程中发现,还将视为无效报价;若在评审后发现,还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根据本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8.2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报价人可对采购项目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报价,但不得对单一合同包中的项目拆分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合同包只能有一个报价。总报价应为项目交付采购人使用的一切费用。8.3成交人应保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出现任何第三方提出指控,成交人应与第三方交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并赔偿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损失。8.4在合同履约期间,由于成交人与任何第三方之间的纠纷,影响到合同履约的,成交人需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并赔偿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损失。8.5报价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单位或人员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所附的有关资料,如违反,必须赔偿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损失,且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9.响应文件的语言9.1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资格或技术商务要求中涉及的报价人提供的证明文件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的,报价人必须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未按要求提供中文译本的,将认定为该项资格或技术商务要求不符合。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报价人报价时提供的中文译本、翻译机构及翻译人员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9.2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10.响应文件的组成(应包括下列部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响应文件应包括第五章的所有附件及报价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提供的其他文件。11.报价有效期11.1响应文件从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11.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报价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报价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报价人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报价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磋商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报价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报价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报价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2.磋商保证金12.1磋商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12.2报价人应在提交响应文件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交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要求的磋商保证金。12.3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采购活动免受报价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2.4磋商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报价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以自己的账户或自己的名称缴纳,不得以报价代表个人的名称缴纳。报价人在交纳磋商保证金时,必须严格按规定的金额交纳,并在办理交纳手续时必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若因报价人未按上述规定缴交而引起查询不到,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12.5未按规定缴交磋商保证金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12.6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后予以原额无息退还落标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2.7成交人全额缴纳代理服务费、成交人全额缴纳履约保证金(若有)并签订合同后,其磋商保证金予以原额无息退还。12.8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报价有效期一致。12.9退回保证金时,报价人须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名,否则不予办理,退回时将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12.10若成交人因故未签订合同或未履行合同的,代理服务费将不予退还,同时没收保证金。12.11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报价人递交响应文件后且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文件,或虚假承诺;(2)提供不真实的或伪造相关报价资料;(3)不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关规定,对其报价有误之处的修正;(4)恶意干扰招报价活动,不听劝阻的;(5)若报价人被磋商小组认定为串通报价的;(6)成交人未按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或履约保证金(若有)(7)成交人未能做到:按成交通知书要求的日期签订合同;或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和响应文件承诺履行其义务。上述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况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13.响应文件的格式13.1报价人须递交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10条规定文件组成的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正本与副本都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报价人未按上述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报价人需提供响应文件的电子版(doc格式)一份,并封装在正本中。13.2响应文件应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非投标专用章或业务章,下同),如由后者签署,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3.3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报价使用货币为人民币。13.4报价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服务主要技术要求的详细描述。13.5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报价代表)签署,盖报价人公章,并用报价人公章盖好骑缝章,相关证件必须每页加盖公章。13.6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采购代理机构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报价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授权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校正章。13.7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报价将被拒绝。13.8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报价人提供的报价资格证明文件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证书、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报价,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加盖报价人公章。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4.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14.1报价人应将响应文件的正副本全部密封,包装袋上应标明项目编号、报价人名称、项目名称字样。响应文件未密封将导致报价被拒绝。14.2每一密封处均应注明“于之前(指采购邀请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并签署或盖章。14.3响应文件由专人送交,报价人应将响应文件按照本须知第14.1条至第14.2条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时间地址送至接收人。14.4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14.5响应文件应在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14.6报价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4.7报价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响应文件。报价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后修改响应文件的,其报价被拒绝。14.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报价的报价人不足三家的,本次采购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五、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15.评审时间15.1本项目将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地点评审。15.2开标由采购代理人主持,采购人、报价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16.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技术、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共3人(含)以上单数组成,专家人数不少于总成员数的三分之二。在响应截止后的适当时间里由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17.响应文件的初审对所有报价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有关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报价人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报价人任何试图影响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被认定为报价无效,并被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17.1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磋商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17.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响应文件中响应的数量若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数量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数量和单价。(4)若(1)与(2)冲突,以(1)为准。(5)若出现更正方法矛盾的情形,则按对“有错”报价人不利的方法进行更正。(6)如果报价人不接受按上述方法对响应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将被认定为报价无效并不予退还其磋商保证金。17.3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7.3.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对响应文件详细评估之前,磋商小组将依据报价人提交的响应文件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资格标准对报价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报价资格。如果报价人不具备报价资格,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报价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其报价无效。17.3.2符合性和重大偏差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磋商小组还将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偏离是指:(一)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二)实质性违背竞争性磋商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成交人合同项下的义务;(三)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人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报价无效。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于重大偏差,响应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1)响应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4条的规定进行密封的;(2)未按规定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报价人公章;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授权委托的,或响应文件中有代签名、虚假签名、加盖虚假印章、盖章不符合要求等情况;(3)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4)报价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5)报价内容与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6)报价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7)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8)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9)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10)响应文件载明的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11)报价人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2)一个报价人不止投一个标;(13)响应文件组成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14)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条款。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条款可由磋商小组一致讨论确定。磋商小组决定报价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18.响应文件的澄清18.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要求报价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报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8.2细微偏差澄清:响应文件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报价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磋商小组可以书面要求报价人在评审结束前予以补正。补正的程序和方法按法定的澄清程序执行。无法补正或不允许补正的,可在评审时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报价人的认定。对细微偏差的不利认定标准将在本章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述“评审标准与方法”中做出规定。18.3其他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须澄清情况。19.比较与评价19.1磋商小组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9.2对漏(缺)报项的处理: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等),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报价中。但在评审时取有效报价人该项最高报价加入评审价进行评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审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审价评议。19.3若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报价人应按磋商小组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报价处理。19.4根据闽财购〔2016〕37号文件要求,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报价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其有串通报价行为,并做出其报价无效的决定:(1)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报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报价人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9.5磋商小组将按比较与评价最优在先原则,排列评价顺序,根据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成交候选人数量推荐出成交候选人。19.6在评审期间,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六、定标与签订合同20.定标准则20.1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保证。20.2报价人的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评审标准、方法,经评委评审并推荐成交候选人。21.成交通知21.1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方将在发布本采购项目采购公告的媒介上对成交结果进行公告,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报价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提供授权函)签署的书面原件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原件备查,若无法提供原件或与原件不符,视为虚假质疑)送达采购代理机构。21.2《成交通知书》发出同时将落标通知没有成交的其它报价人。21.3《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成交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22.签订合同22.1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2.2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2.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1、本项目为2024年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劳务派遣人员服务项目,要求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在充分了解采购人需求的基础上进行响应报价。2、报价要求2.1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应分单价和总价。2.2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数量134人,劳务派遣服务费总价最高限价为100000元,每人每月单价最高限价31元,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报价总价为劳务派遣服务外包服务费及相关税费等(需开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人应自行核算项目正常、合法运作及使用所必需的费用,结算时按实际人数结算。报价人的劳务派遣服务费报价及报价总价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2.3报价人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2.4报价人对本项目只能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二、技术和服务要求★1.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数量:134人,具体人数根据每月实际情况确定,可以较现有招标测算数增加或减少。★2.供应商需承担以下服务内容:序号服务种类服务内容①入职合同签订服务为入职员工提供合同签订及续签服务。②工资绩效发放服务为劳务派遣人员每月代发工资绩效等福利待遇。③五险待遇代缴服务为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每月按时代缴或补缴五险等福利待遇。④政策咨询服务为采购人提供劳动政策管理咨询、用工政策与人力资源管理、劳动舆情与劳资纠纷咨询服务。⑤五险待遇咨询、申报为采购人提供综合性服务:员工正常退休手续、特岗退休手续、病退手续等;工伤认定资料填写指导、收集并提交申报;为员工办理失业保险、生育津贴、非因工死亡、丧葬费等待遇的申报、申领;为采购人办理人社局政策补贴的申请等。⑥劳动纠纷咨询、处理处理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纠纷(包含但不限于劳动争议调查、辞退谈判、三期员工(孕期、产期、哺乳期)服务;人员突发疾病和工伤工亡处理、调解、仲裁、诉讼等)。3.具体服务要求:3.1报价人向采购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根据采购人的需求,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开展工作,实现与现有劳务派遣服务提供方工作的无缝交接。采购人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对劳务派遣工作人员进行考核、选择。3.2报价人负责管理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所有的劳资、社会保险等事宜,并建立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人事信息档案。3.3报价人接到采购人增加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通知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为采购人决定使用的人选办理合法医社保缴交手续。接到采购人减少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通知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为采购人决定减少的人选办理医社保减员等相关手续。3.4社会保险的缴纳及转移、享受与办理。报价人依据福建省本级和福州市的相关要求和缴纳标准为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缴纳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等。3.5负责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劳动争议处理。报价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用工责任。3.6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报价人需负责其工伤的调查申报、法定福利赔偿费用等工作。依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做好工伤事故的指标上报工作,并承担相关的行政责任。3.7报价人教育劳务派遣工作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的规章制度,保守采购人的商业信息秘密。3.8应采购人的要求,报价人提供相关劳动、人事、法律、政策方面的一般性政策咨询,协助采购人解决劳动人事等方面遇到的问题。3.9在国家或当地政府颁布新的社会保险费用或住房公积金调整标准时,报价人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采购人,再调整收取费用的数额。3.10报价人代办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相关证件。3.11采购方具有督促、监督报价人按有关劳动法规为采购人的劳务派遣工作人员落实社会保险及薪酬发放、个人所得税等权利。3.12报价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报价人须听取采购人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三、商务条件(以下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1、交付地点: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指定地点。2、交付时间:本项目服务期2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3、交付条件:按时履行合同签订、代发工资及医社保代缴等服务。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5、是否邀请报价人参与验收:否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验收期次验收期次说明1按照本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承诺及有关国家、行业规定进行验收。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1100根据医院每月累计实际劳务派遣人次的金额进行据实结算。按月清合同款(成交人须在申请付款时出具等额发票)。8、违约责任8.1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成交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8.2对于采购人提供的所有材料成交供应商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采购人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加责任。8.3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四、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人在接到采购代理人通知的3个工作日内前往指定地点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后果自负。五、合同签订成交人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30日内持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磋商文件条款及附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相关澄清文件内容均为合同的基础。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第四章采购合同(参考文本)注释:《采购合同》,本文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具体双方协商),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增加新的条款。但不得与谈判文件、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合同号:甲方:签订地点: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甲方委托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对以下项目进行招标采购(项目编号:)的招标结果,乙方为成交人,现依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1、合同标的和合同价格1.2、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1.实施方式:2.实施地点:1.3、付款方式与条件(1)项目付款方式: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1.4、服务要求(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内容填列)1.5、验收/考核(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内容填列)1.6、知识产权: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项目工程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7、违约责任(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内容填列)1.8、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1.9、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一)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其他约定(1)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3)本合同一式肆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手机/电话:手机/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注:本附件所有格式仅供制作响应文件时参考,报价人应根据行业特点结合本次采购的技术规格要求,对有关表格进行补充或修改,但不得对实质性文件的相关条款做出变动。响应文件(正本/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包:报价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报价代表(印刷体):签署:手机:日期:年月日目录1.1.1.1.报价一览表………………………………………………………………(页码)1.1.1.2.报价书……………………………………………………………………(页码)1.1.1.3.技术商务评审项响应表…………………………………………………(页码)1.1.1.4.技术、商务偏离表………………………………………………………(页码)1.1.1.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页码)1.1.1.6.报价人的资格证明文件…………………………………………………(页码)1.1.1.7.磋商保证金提交说明函…………………………………………………(页码)1.1.1.8.代理服务费承诺书………………………………………………………(页码)10.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页码)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元合同包项目名称服务期数量单价(元/人/月)报价总价磋商保证金金额134人合同包()报价总价: 元整(大写)¥ (小写)。注:报价总价=报价单价(元/人/月)×134人×24个月报价人全称(加盖公章):报价代表签署:日期:报价一览表(二次报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元合同包项目名称服务期数量单价(元/人/月)报价总价磋商保证金金额134人合同包()报价总价: 元整(大写)¥ (小写)。本表无需装入首次响应文件,在磋商后单独密封提交。报价人全称(加盖公章):报价代表签署:日期:报价书致: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磋商邀请(项目编号):,本签署代表(全名、职务)被正式授权并代表报价人(报价人全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份。(1)报价一览表(2)报价书(3)技术商务评审项响应表(4)商务偏离表(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6)报价人资格证明文件(7)磋商保证金提交说明函(8)代理服务费承诺书(9)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10)以方式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磋商保证金。据此函,签署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愿意积极参与本项目的报价,并保证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规定,所提交的材料中所含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3、我方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本响应文件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起报价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5、如果发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报价人须知第12条所述情况,则同意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人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7、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报价人全称(加盖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报价代表(印刷体):签署:手机:日期:年月日技术商务评审项响应表评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审项报价人的响应程度详细承诺及证明材料对应响应文件页码PB商务部分PB商务部分PB商务部分PB商务部分PB商务部分PT技术部分PT技术部分PT技术部分PT技术部分注:1、凡要求提供复印件、附表(件)等的,必须标注清楚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如无标注评委可相应扣分。2、本表中的评审项内容与第二章评审办法不一致的,以第二章评审办法为准。若评审办法有修改的,应修改本表的相应条款。报价人全称(加盖公章):报价人代表签署:日期:技术偏离表项目编号:合同包: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商务要求报价响应的技术商务要求偏离详细说明注: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技术和服务要求等)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没有以书面方式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条款提出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则视为供应商能够完全理解并满足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有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不管是多么微小,供应商都应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表格式加以如实详细说明,否则,供应商成交后才提出或者被采购人发现的任何负偏离或不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按供应商虚假承诺骗取成交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其磋商保证金(如果未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报价人全称(加盖公章):报价人代表签署:日期:商务偏离表项目编号:合同包: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要求报价响应的商务要求偏离详细说明注: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技术和服务要求等)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没有以书面方式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条款提出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则视为供应商能够完全理解并满足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有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不管是多么微小,供应商都应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表格式加以如实详细说明,否则,供应商成交后才提出或者被采购人发现的任何负偏离或不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按供应商虚假承诺骗取成交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其磋商保证金(如果未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报价人全称(加盖公章):报价人代表签署:日期: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报价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报价代表姓名)为报价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报价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参与磋商、签约等。报价代表在报价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报价代表:性别:身份证号:单位:部门:职务: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报价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报价代表签署:日期: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正反面)报价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致: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贵方年月日第(项目编号)磋商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报价,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一览表”中规定的(合同包)(项目名称),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以及响应文件中所有提交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的、准确的。报价人全称(加盖公章):报价代表签署:日期:报价人的资格声明1.报价人概况:A.报价人名称:B.注册地址:C.成立或注册日期: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实收资本:其中国家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外商资本:2.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报价人资格且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采购项目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报价人近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前三年内)在国内的业绩:供货单位地址供货内容及供货期限交货量供货金额服务情况4.营业执照见下附件。5、竞争性磋商文件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报价人全称(加盖公章):报价代表签署:日期:年月日相关资格证明文件致: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现附上由(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该执照已经年检,真实有效。报价人全称(加盖公章):报价代表签署:日期:竞争性磋商文件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特此声明。报价人全称(加盖公章):报价代表签署:日期: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致: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特此声明。报价人全称(加盖公章):报价代表签署:日期: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项目不适用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报价人须按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报价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报价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报价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报价人须按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报价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报价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报价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2.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本报价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报价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报价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报价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由本报价人承建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由本报价人承接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本报价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请报价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2、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报价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报价人应交的其它资料报价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可在此附件中提交。磋商保证金提交说明函致: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根据我方参与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我司向贵方帐户汇入(转入)以下金额款项作为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并附上转账凭证(电汇凭证);序号所投合同包提交磋商保证金金额(元)1一合计磋商保证金凭证复印件粘贴处报价人全称(加盖公章):报价代表签署:日期:代理服务费承诺书致: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竞争性磋商(项目编号:),如获成交,我们保证按磋商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电汇、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其他付款方式,向贵公司缴交代理服务费。我方如违反上述承诺,所提交的上述项目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我方,并在我方货款中双倍扣除代理服务费,我方对此无异议。特此承诺!报价人全称(加盖公章):报价代表签署:日期:退还磋商保证金申请函致: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我方参与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合同包的报价,我方以(同城转帐、异城电汇、现金银行缴款)形式向贵方帐户缴纳磋商保证金(大写元)(小写¥元),因未成交,请贵公司将相关款项结清后给予办理退还,并退还到我方以下帐户中:报价公司全称:开户行全称:帐号:报价人全称(加盖公章):报价代表签署:联系电话:日期:注:报价人退还保证金时,应将此函(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786003034@qq.com,采购代理机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第二章第12点要求给予办理退款手续。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劳务派遣人员服务 劳务派遣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