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示范性医院建设中标结果公示(江口县卫生健康局2024)
江口县共建示范性医院建设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CH-2024-ZCD010
二、项目名称: 江口县共建示范性医院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总价(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江口县共建示范性医院建设项目
详见附件
3047000.00
重药控股贵州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大营路街道北京路9号贵阳医学院学术交流中心4B层1号
91520103MAC8H654X9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1
江口县共建示范性医院建设项目
江口县共建示范性医院建设项目
详见附件
1
3047000.00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标包名称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江口县共建示范性医院建设项目
黄超,罗周,罗应斌,李伟,金立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黔价房[2011]69号文的计算方法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7517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日期:2024年9月20日 2、定标日期:2024年10月11日 3、评审时间:2024年10月11日 4、评审地点: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口县开标一室 5、公告媒体: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 6、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供应商为:重药控股贵州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总得分:96.43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口县卫生健康局
地 址:贵州省铜仁市江口县
采购单位联系人: 向涛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56-66218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采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湖滨路与铜仁路交汇处友山基金大厦14楼1401室
采购代理联系人:余克高
采购代理联系人联系方式:18585400079
文件预览:
结果公告.pdf
(发布稿)江口县共建示范性医院建设项目.pdf
开标一览表.pdf
中标公告~江口县共建示范性医院建设项目.pdf
一、项目编号:CH-2024-ZCD010二、项目名称:江口县共建示范性医院建设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1.中标结果:一、项目编号:CH-2024-ZCD010二、项目名称:江口县共建示范性医院建设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1.中标结果:一、项目编号:CH-2024-ZCD010二、项目名称:江口县共建示范性医院建设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1.中标结果:一、项目编号:CH-2024-ZCD010二、项目名称:江口县共建示范性医院建设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1.中标结果:一、项目编号:CH-2024-ZCD010二、项目名称:江口县共建示范性医院建设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1.中标结果:一、项目编号:CH-2024-ZCD010二、项目名称:江口县共建示范性医院建设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1.中标结果:一、项目编号:CH-2024-ZCD010二、项目名称:江口县共建示范性医院建设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1.中标结果:一、项目编号:CH-2024-ZCD010二、项目名称:江口县共建示范性医院建设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1.中标结果:一、项目编号:CH-2024-ZCD010二、项目名称:江口县共建示范性医院建设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1.中标结果:一、项目编号:CH-2024-ZCD010二、项目名称:江口县共建示范性医院建设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1.中标结果:一、项目编号:CH-2024-ZCD010二、项目名称:江口县共建示范性医院建设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1.中标结果:一、项目编号:CH-2024-ZCD010二、项目名称:江口县共建示范性医院建设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1.中标结果:一、项目编号:CH-2024-ZCD010二、项目名称:江口县共建示范性医院建设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1.中标结果:序号标项名称标项名称规格型号总价(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江口县共建示范性医院建设项目江口县共建示范性医院建设项目详见附件0.00技有限公司技有限公司304700重药控股贵州智慧医疗科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大营路街道北京路9号贵阳医学院学术交流中心4B层1号304700重药控股贵州智慧医疗科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大营路街道北京路9号贵阳医学院学术交流中心4B层1号304700重药控股贵州智慧医疗科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大营路街道北京路9号贵阳医学院学术交流中心4B层1号304700重药控股贵州智慧医疗科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大营路街道北京路9号贵阳医学院学术交流中心4B层1号91520103MAC8H654X991520103MAC8H654X9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序号序号标项名称标项名称标项名称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标的名称品牌数量单价(元)单价(元)规格型号11江口县共建示范性医院建设项目江口县共建示范性医院建设项目江口县共建示范性医院建设项目江口县共建示范性医院建设项目江口县共建示范性医院建设项目江口县共建示范性医院建设项目详见附件13047000.003047000.00详见附件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标包名称标包名称标包名称标包名称标包名称标包名称标包名称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江口县共建示范性医院建设项目江口县共建示范性医院建设项目江口县共建示范性医院建设项目江口县共建示范性医院建设项目江口县共建示范性医院建设项目江口县共建示范性医院建设项目江口县共建示范性医院建设项目黄超,罗周,罗应斌,李伟,金立军黄超,罗周,罗应斌,李伟,金立军黄超,罗周,罗应斌,李伟,金立军黄超,罗周,罗应斌,李伟,金立军黄超,罗周,罗应斌,李伟,金立军黄超,罗周,罗应斌,李伟,金立军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黔价房[2011]69号文的计算方法收取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7517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日期:2024年9月20日2、定标日期:2024年10月11日3、评审时间:2024年10月11日4、评审地点: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口县开标一室5、公告媒体: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6、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供应商为:重药控股贵州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总得分:96.43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江口县卫生健康局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江口县采购单位联系人:向涛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56-662184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采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湖滨路与铜仁路交汇处友山基金大厦14楼1401室采购代理联系人:余克高采购代理联系人联系方式:18585400079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黔价房[2011]69号文的计算方法收取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7517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日期:2024年9月20日2、定标日期:2024年10月11日3、评审时间:2024年10月11日4、评审地点: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口县开标一室5、公告媒体: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6、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供应商为:重药控股贵州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总得分:96.43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江口县卫生健康局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江口县采购单位联系人:向涛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56-662184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采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湖滨路与铜仁路交汇处友山基金大厦14楼1401室采购代理联系人:余克高采购代理联系人联系方式:18585400079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黔价房[2011]69号文的计算方法收取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7517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日期:2024年9月20日2、定标日期:2024年10月11日3、评审时间:2024年10月11日4、评审地点: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口县开标一室5、公告媒体: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6、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供应商为:重药控股贵州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总得分:96.43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江口县卫生健康局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江口县采购单位联系人:向涛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56-662184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采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湖滨路与铜仁路交汇处友山基金大厦14楼1401室采购代理联系人:余克高采购代理联系人联系方式:18585400079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黔价房[2011]69号文的计算方法收取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7517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日期:2024年9月20日2、定标日期:2024年10月11日3、评审时间:2024年10月11日4、评审地点: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口县开标一室5、公告媒体: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6、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供应商为:重药控股贵州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总得分:96.43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江口县卫生健康局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江口县采购单位联系人:向涛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56-662184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采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湖滨路与铜仁路交汇处友山基金大厦14楼1401室采购代理联系人:余克高采购代理联系人联系方式:18585400079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黔价房[2011]69号文的计算方法收取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7517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日期:2024年9月20日2、定标日期:2024年10月11日3、评审时间:2024年10月11日4、评审地点: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口县开标一室5、公告媒体: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6、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供应商为:重药控股贵州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总得分:96.43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江口县卫生健康局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江口县采购单位联系人:向涛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56-662184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采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湖滨路与铜仁路交汇处友山基金大厦14楼1401室采购代理联系人:余克高采购代理联系人联系方式:18585400079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黔价房[2011]69号文的计算方法收取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7517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日期:2024年9月20日2、定标日期:2024年10月11日3、评审时间:2024年10月11日4、评审地点: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口县开标一室5、公告媒体: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6、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供应商为:重药控股贵州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总得分:96.43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江口县卫生健康局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江口县采购单位联系人:向涛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56-662184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采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湖滨路与铜仁路交汇处友山基金大厦14楼1401室采购代理联系人:余克高采购代理联系人联系方式:18585400079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黔价房[2011]69号文的计算方法收取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7517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日期:2024年9月20日2、定标日期:2024年10月11日3、评审时间:2024年10月11日4、评审地点: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口县开标一室5、公告媒体: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6、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供应商为:重药控股贵州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总得分:96.43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江口县卫生健康局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江口县采购单位联系人:向涛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56-662184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采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湖滨路与铜仁路交汇处友山基金大厦14楼1401室采购代理联系人:余克高采购代理联系人联系方式:18585400079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黔价房[2011]69号文的计算方法收取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7517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日期:2024年9月20日2、定标日期:2024年10月11日3、评审时间:2024年10月11日4、评审地点: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口县开标一室5、公告媒体: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6、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供应商为:重药控股贵州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总得分:96.43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江口县卫生健康局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江口县采购单位联系人:向涛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56-662184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采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湖滨路与铜仁路交汇处友山基金大厦14楼1401室采购代理联系人:余克高采购代理联系人联系方式:18585400079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黔价房[2011]69号文的计算方法收取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7517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日期:2024年9月20日2、定标日期:2024年10月11日3、评审时间:2024年10月11日4、评审地点: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口县开标一室5、公告媒体: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6、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供应商为:重药控股贵州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总得分:96.43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江口县卫生健康局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江口县采购单位联系人:向涛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56-662184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采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湖滨路与铜仁路交汇处友山基金大厦14楼1401室采购代理联系人:余克高采购代理联系人联系方式:18585400079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黔价房[2011]69号文的计算方法收取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7517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日期:2024年9月20日2、定标日期:2024年10月11日3、评审时间:2024年10月11日4、评审地点: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口县开标一室5、公告媒体: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6、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供应商为:重药控股贵州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总得分:96.43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江口县卫生健康局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江口县采购单位联系人:向涛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56-662184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采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湖滨路与铜仁路交汇处友山基金大厦14楼1401室采购代理联系人:余克高采购代理联系人联系方式:18585400079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黔价房[2011]69号文的计算方法收取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7517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日期:2024年9月20日2、定标日期:2024年10月11日3、评审时间:2024年10月11日4、评审地点: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口县开标一室5、公告媒体: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6、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供应商为:重药控股贵州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总得分:96.43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江口县卫生健康局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江口县采购单位联系人:向涛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56-662184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采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湖滨路与铜仁路交汇处友山基金大厦14楼1401室采购代理联系人:余克高采购代理联系人联系方式:18585400079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黔价房[2011]69号文的计算方法收取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7517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日期:2024年9月20日2、定标日期:2024年10月11日3、评审时间:2024年10月11日4、评审地点: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口县开标一室5、公告媒体: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6、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供应商为:重药控股贵州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总得分:96.43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江口县卫生健康局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江口县采购单位联系人:向涛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56-662184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采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湖滨路与铜仁路交汇处友山基金大厦14楼1401室采购代理联系人:余克高采购代理联系人联系方式:18585400079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黔价房[2011]69号文的计算方法收取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7517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日期:2024年9月20日2、定标日期:2024年10月11日3、评审时间:2024年10月11日4、评审地点: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口县开标一室5、公告媒体: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6、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供应商为:重药控股贵州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总得分:96.43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江口县卫生健康局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江口县采购单位联系人:向涛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56-662184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采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湖滨路与铜仁路交汇处友山基金大厦14楼1401室采购代理联系人:余克高采购代理联系人联系方式:18585400079呈晚勇院长至。1鱼发布9.14招标文件2024下+A2024只14项目名称:江口县共建示范性医院建设项目项目编号:CH-2024-ZCD010意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咨询采购人:江口县人民医院代理机构:贵州采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0二四年九月重要提示一、报名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在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库办理登记,确保投标人信息与目前一致,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报名信息无法导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2、投标人报名前,应在交易中心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及法人签章),方可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二、投标文件制作1、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开标评标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2、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电子服务系统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投标人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生成两个文件,一个是加密投标文件(.TRTF格式),用于上传至铜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另一个为非加密投标文件(.nTRTF格式),此文件请投标单位自行妥善保管,作为开标过程中投标单位的应急备用投标文件。(此非加密投标文件仅在开标过程中技术人员确认为非投标人原因导致远程解密失败时使用。经交易中心确认,由投标单位在30分钟内提供非加密投标文件。如投标单位提供的非加密投标投标文件与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不一致或无法提供与加密投标文件一致的非加密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此后果)。3、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所有要求签章的地方须使用CA印章进行盖章,要求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必须使用法人印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4、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扫描件的必须提供原件扫描件,招标文件要求扫描件的可使用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或影印件。5、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TRTF格式)至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联系电话:0856-3960513)的指定位置,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不能超过25MB。请投标人上传后确认是否显示“上传成功”,并检查文件是否完整、正确。6、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U盘形式提供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至招标代理机构。7、投标人中标后,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二副)至招标代理机构,须与成功上传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不一致导致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三、保证金缴纳要求1、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的,须从其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为保证交纳不成功后有时间再次交纳,建议在截止时间前2-3个工作日交纳)。2、保证金缴纳流程如下:(1)线上报名获取缴纳随机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系统·进入【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搜索或直接找到拟报名项目,点【操作】按钮,进入该项目报名页面。-1-进入报名页面填写完报名信息后(带*号为必填项),点左上角【保存修改】按钮。·报名成功后在该页面会生成【保证金缴纳随机码】,务必记录留存备用。该随机码一旦生成,即使修改报名信息,也不可更改。(2)缴纳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打款账户必须与交易系统中登记的账户信息一致(要求从登记的基本户打款),即与【诚信库管理】-【基本信息】中的基本户开户银行、基本户开户账号、基本账户名称保持一致。不论何种渠道转款(不可用现金转账),转款备注(用途)栏必须且仅填写报名时生成获取的【保证金缴纳随机码】;(3)若打款账户信息与中心注册不一致、备注栏为空、书写其他(XX项目保证金之类)、随机码填写错误,均会造成保证金无法匹配进交易系统。(4)打印回执·进入【业务管理】-【查询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搜索或直接找到项目,查看【缴纳状态】,如支付成功,将显示“已缴纳保证金”。点【打印保证金回执单】按钮,查看确认到账回执信息,打印留存备用。3、以银行保函和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等方式缴纳的,具体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网站,点击首页--办事指南)。四、开标1、本项目可选择远程不见面开标(1)远程开标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选择远程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须确保开标设备、软件、网络、CA符合远程开标要求,否则自行承担远程不见面开标失败导致的一切责任。(3)开标时间前,各投标人须提前进入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中相应的标段进行签到操作。至开标时间投标单位未成功签到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时间为开启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作无效投标处理。(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2、开标现场开标投标人可选择现场开标,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生成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CA证书至开标现场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4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6第三章投标人须知………………………………………………………………………9第四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20第五章资格审查…………………………………………………………………………32第六章评标标准及原则…………………………………………………………………35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0第八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8-3-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江口县共建示范性医院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CH-2024-ZCD0102、项目序列号:P5206212024000ABW3、项目名称:江口县共建示范性医院建设项目4、预算金额:305.04万元。5、最高限价:305.04万元。6、采购需求:医疗设备一批。本项目共1个标项(包),投标人须对项目整体进行投标报价。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详见“第五章资格审查”中“资格审查内容”三、获取招标文件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9月20日17:00至2024年9月29日17:00(北京时间)。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铜仁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铜仁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4、招标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10月11日09:30(北京时间)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1日09:30(北京时间)3、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口县开标一室五、公告期限1、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4-六、本次招标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江口县人民医院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江口县联系人:向涛联系方式:0856-6621847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贵州采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湖滨路与铜仁路交汇处友山基金大厦14楼1401室项目联系人:余克高电话:0851-88625588七、保证金缴纳账户1、开户名称: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口分中心2、开户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口支行3、账号:0614001600000057贵州采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二四年九月二十日-5-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如与投标人须知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内容1.1采购人:江口县人民医院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江口县1.2采购代理机构:贵州采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湖滨路与铜仁路交汇处友山基金大厦14楼1.21401室1.3.5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第四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一、1.3.5采购清单”中“备注”列标注“原装进口”的产品已经获得财政部门审批,1.3.5允许原装进口产品投标,但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在同等条1.3.5件下,以采购国货为主。其余产品不允许原装进口产品投标,否则作无效1.3.5投标处理。1.3.6本项目类别: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四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的“一、采购清单”中的标的物所属行业为:工业1.5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1.6是否允许合同分包:否2.2预算金额:305.04万元。最高限价:305.04万元。2.4项目属性:本项目为货物采购(含配套服务和安装工程)5.4是否组织现场考察:否(是、否)5.5是否需要提供样品:否(是、否)8.1本项目共1个标项(包),投标人须对项目整体进行投标报价。11.1报价应为包括货物价格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在内的交货价,即投标报价包括:产品、运输(含装卸搬运至指定交货地点)、技术服务、安装调试、验收、试运行、售后服务、培训、各种税费等直至达到使用要求和采购人付款条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即总价包干。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12.1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1)保证金金额:3万元。(2)保证金收取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09:30(以到账时间为准)(3)保证金缴纳方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形式提交具体缴退流程见铜仁12.1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首页-办事指南-保证金缴退,自行缴纳保证金;或者采用《投标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提交(具体操作方式见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政府采购——常见问题解答——《投标电子保函申请操作步骤》)(4)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名称: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口分中心开户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口支行账号:061400160000005713.1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1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联系电话:0856-3960513)的指定位置。确认是否显示“上传成功”,并检查文件是否完整、正确。(2)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时提交):正本:壹份、副本:贰份,须与成功上传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和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不一致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PDF版:壹份。(选择现场开标的投标人用U盘形式现场提交;选择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若中标,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用U盘形式提交)16.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09:30(北京时间)18.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1日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口分中心开标一室19.2信用查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20.5核心产品:电子支气管镜23.2评标方法:适用综合评分法27.1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名候选人30.1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时根据采购方的要求进行缴纳。31.1招标代理服务费:包括专家评审费和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1、专家评审费用以评审现场实际支付为准;2、服务费参照黔价房[2011]69号文的计算方法收取。3、缴纳形式:电汇5、缴纳账户:开户名称:贵州采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山支行31.1账号:240200300920008028737.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一次性提出-8-江口县人民医院,贵州采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定义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人: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3.4.符合“第五章资格审查”之“资格审查内容”中要求的资格条件。1.3.5.若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境内。若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6.投标人根据“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支持中小企业的项目类别(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适宜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份额以联合体形式或合同分包形式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1.3.6.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或“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所投产品均应为非中小企业生产制造,否则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1.3.6.2.“不适宜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20%后参与评审。具体详见“第六章评标标准及原则”。-9-江口县人民医院,贵州采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第四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一、采购清单序号产品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电子支气管镜1套原装进口核心产品2肺功能检测仪1台原装进口3呼吸睡眠监测仪2台4无创呼吸机3台5脑电图1套6肌电图1套7超声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1套注:1.“产品名称”仅是招标人对产品的习惯性称呼,并不针对某特定名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欢迎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二、技术要求”的基本要求,采用满足或优于要求的产品参加投标。2.备注“原装进口”的产品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国内仍有满足需求的产品参与竞争的,在同等条件下,以采购国货为主。3.投标人应注意投标的风险,认真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并应如实填写技术参数要求偏离表,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掌握了确切事实说明某投标人没有如实填写技术参数要求偏离表或有虚假材料应标行为,该投标将被视作非实质性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4.若用户验收时发现任一产品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文件响应,存在虚假应标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和支付合同货款,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及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20-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所住所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64-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65-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66-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67-(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验收合格后且收到乙方正规发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68-(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69-(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70-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1-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1款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贵州省铜仁市江口县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73-(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江口县共建示范性医院建设项目,项目编号:CH-2024-ZCD010序号产品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商单价(元)数量(单位)小计金额(元)是否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产品1电子支气管镜电子支气管镜EP-6000/EB-580S/EB-580T富士胶片株式会社1402000.001套1402000.00否2肺功能检测仪(肺功能测试系统)肺功能检测仪(肺功能测试系统)MasterScreenSeS伟亚安医疗器械公司502000.001套502000.00否3呼吸睡眠监测仪(便携式睡眠呼吸监测仪)呼吸睡眠监测仪(便携式睡眠呼吸监测仪)PSM100A思澜科技(成都)有限公司79000.002套158000.00否4无创呼吸机(呼吸机)无创呼吸机(呼吸机)SV60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01000.003台303000.00否5脑电图(定量数字脑电图仪)脑电图(定量数字脑电图仪)SOLAR2848B北京太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32000.001套232000.00否6肌电图(肌电图诱发电位仪)肌电图(肌电图诱发电位仪)NDI-096-C2苏州海神联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32000.001套232000.00小型企业7超声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超声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TCD-3000G北京悦琦创通科技有限公司218000.001套218000.00否交货期交货期接采购人通知书国产产品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进口产品45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接采购人通知书国产产品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进口产品45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接采购人通知书国产产品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进口产品45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接采购人通知书国产产品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进口产品45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接采购人通知书国产产品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进口产品45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接采购人通知书国产产品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进口产品45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接采购人通知书国产产品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进口产品45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质保期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壹年。所有设备质保期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三包服务。自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之日起计算。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壹年。所有设备质保期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三包服务。自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之日起计算。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壹年。所有设备质保期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三包服务。自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之日起计算。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壹年。所有设备质保期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三包服务。自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之日起计算。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壹年。所有设备质保期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三包服务。自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之日起计算。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壹年。所有设备质保期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三包服务。自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之日起计算。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壹年。所有设备质保期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三包服务。自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之日起计算。第4页共395页投标报价合计大写:叁佰零肆万柒仟元整投标报价合计小写:3047000.00元供应商名称(盖章):重药控股贵州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投标日期:2024年10月10日注:1.“投标报价合计”应与“投标函”和“报价明细表”中合计价格一致,如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本表所填单价均应包括其它所有费用,投标人须填写投标报价合计金额。3、微型或小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产品须在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后面及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后面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按“第六章评标标准及原则”要求),否则自行承担价格扣除遗漏的结果。第5页共395页问系发布、江口县共建示范性医院建设项目10、/2中标(成交)公告20z2一项目编号:CH-2024-ZCD010二、项目名称:江口县共建示范性医院建设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1.中标结果: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总价(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江口县共建示范性医院建设项目13047000重药控股贵州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大营路街道北京路9号贵阳医学院学术交流中心4B层1号91520103MAC8H654X9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数量单价(元)规格型号1江口县共建示范性医院建设项目江口县共建示范性医院建设项目详见附件1批13047000详见附件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标包名称江口县共建示范性医院建设项目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黄超,罗周,罗应斌,李伟,金立军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黔价房[2011]69号文的计算方法收取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7517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日期:2024年9月20日2、定标日期:2024年10月11日3、评审时间:2024年10月11日4、评审地点: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口县开标一室5、公告媒体: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6、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供应商为:重药控股贵州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总得分:96.43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江口县人民医院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江口县采购单位联系人:向涛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56-662184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采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湖滨路与铜仁路交汇处友山基金大厦14楼1401采购代理联系人:余克高采购代理联系人联系方式:0851-8862558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共建示范性医院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